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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贛州石城普高會考招生工作實施細則

2021贛州石城普高會考招生工作實施細則

大學聯考會考在即,各地區都出台了相關細則,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xx贛州石城普高會考招生工作實施細則,我們一起看一下吧!

2021贛州石城普高會考招生工作實施細則
20xx贛州石城普高會考招生工作實施細則

為切實做好我縣20xx年中等學校招生考試(以下簡稱“會考”)工作,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會考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與方式:4月10日前,報名點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或江西教育網錄入考生報名信息,併發放考生登錄報名序號及密碼條。4月10日-16日,考生本人憑密碼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或江西教育網核對個人基本信息和填報志願。4月17日-18日,考生到報名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並在打印的《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上簽字確認。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及方法:

(1)應屆國中畢業生將户口簿交至學籍所在學校報名。

(2)歷屆國中畢業生持國中畢業證書、户口薄到户口所在地國中學校或就讀學校報名。如電子學籍不在石城縣,則報名前須把電子學籍轉回石城方可報名。

(3)外地讀書回原籍報考的,憑學籍卡或國中畢業證、學校證明、户口薄及轉回電子學籍到户口所在地國中學校報名。

(4)進城務工農民工等外來人員隨遷子女按規定取得學籍後可以在遷入地報名並參加會考,錄取時與當地生源享受同等待遇。

(5)外地户口學生三年在本縣讀國中的在就讀學校報名。

3.均衡生錄取資格的認定為:在籍直升應屆國中畢業生(學籍在本校,且七年級至九年級年級均在本校學習的應屆國中畢業生,含按規定正常轉學和休學學生)。

4.考生的姓名、國編學籍號、身份證號等關鍵信息以電子學籍信息為準,如有更改,需先到教育股辦理變更手續。沒有國編學籍號的考生不能以應屆生資格報名參加考試。沒有電子學籍的,需轉回電子學籍才能報考。

5.報考類別代碼 1高中類(含重點高中、重點建設高中、一般高中),2高、中職類(含高職和高專、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高或職業中專),3師範定向類(我縣今年無師範定向生)。考生報考類別按考生第一志願劃定。考生填報志願必須規範、慎重,學校必須認真負責地指導考生填報志願,不能包辦代替,施壓、誘導學生。志願應由考生和家長自主決定,任何人不準代填。

報考師範定向的考生可以兼報高中類和高、中職類志願。報考高中類的考生可以兼報高職、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高和職業中專。

6.報名收費標準

報名費每生5元,考務費每科10元,合計每生105元。不得以任何藉口向考生收取任何費用,更不能搭車收取其它費用,違者將嚴厲追究當事人責任。

各中學報名點收齊報名和考務費後,於4月20日前將報名及考務費總額交縣招考辦,再由縣招考辦統一匯繳至江西省教育考試院。

二、考試

1.考試統一使用金屬探測儀檢查入場,實行循環交叉監考。報考高中類和高、中職類的考生統一編排考場;報考師範定向類的考生單獨編排考場。繼續實行國中畢業生畢業考試與會考“兩考合一”的會考模式,每個考場2名監考教師,2名監考教師來自不同的學校教師。

2.會考科目及分值:思想品德70分、歷史50分(思想品德與歷史合卷,開卷考試);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其中聽力佔22.5%,計27分);物理100分;化學100分(物理與化學實行同場分卷考試);地理與生物60分(同場考試);物理、化學實驗操作各佔5分;體育30分。會考滿分780分。

3.考試時間:文化考試時間 6月17日8:30-11:00語文,14:30-16:30英語;6月18日8:30-10:30數學,14:30-17:10物理、化學;6月19日8:30-9:30地理與生物,10:00-12:00思想品德與歷史(開卷)。體育考試與理化實驗操作測試5月底完成。

4.會考體育考試:按江西省教育廳《關於認真做好20xx年國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贛教辦函〔20xx〕16號)文件執行。為確保會考體育考試的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體育考試儘量統一使用儀器測試。考試場地設在贛源中學封閉體育場,考試項目由各學校自定,但一個學校所有男生或女生的考試項目應相同。體育考試前,考生自行到醫院參加心肺功能檢查,檢查結果交學校。因身體原因不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寫出書面申請交學校,待中招辦批准後,體育考試成績以16分計入總分,不能單項免試。

5.英語聽力測試時間20分鐘,在全省統一規定的英語考試時間內,各考點統一播放錄音光盤或磁帶。聽力殘疾的考生可憑聽力殘疾證明或三級以上的醫療機構專項鑑定證明選擇英語聽力免試,其英語科目總分按考生筆試分數×1.29計算,也可選擇參加英語聽力測試。二者均選的以英語聽力測試成績計算總分。

三、招生計劃、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錄取的規定

1.招生計劃:石城中學1360人(含實驗班200人),其中:統招408人,均衡生952人,贛源中學889人(含實驗班100人)。贛州中學紅色班、宏志班、珍珠班共350人(不含中心城區),贛州一中慈善陽光班35人(不含中心城區),贛州三中宏志班、勵志班215人(不含中心城區)。考生須在全省網上報名系統重點高中提前批志願欄填報招生學校名稱,錄取時根據考生志願和學校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市直中學面向全市招生的考生錄取後由招生學校分班,相關資料審查材料按招生學校要求上報。

贛州市文清外國語學校(民辦)按公辦重點高中標準收費的100人,列入提前批錄取,有意向的考生須在全省網上報名系統重點高中提前批志願欄填報該學校志願,其提前批最低錄取線不低於市直三所中學(贛州中學、一中、三中)面向中心城區招生的統招最低線,其第二批次一般高中統招的錄取線不低於上述三所中學的均衡生最低分數線。

南康中學與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共建“民航飛行員生源基地”,開辦飛行技術專業基地班1個,規模控制在50人,單獨成班。具體見招生宣傳簡章。

南昌二中海軍航空實驗班招收50人,報名工作已經結束,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面向全市招生的還有:贛州中學體育特長生 25人,贛州一中中美班15人,音樂特長生2人,美術特長生1人,體育特長生7人,贛州三中中加班45人、體育特長生24人,贛州四中音樂特長生5人、體育特長生5人,贛南師大附中體育特長生5人,潭口中學體教結合學生50人(和市體校聯辦),贛州市厚德外國語學校(民辦)600人,虔州藝術學校(民辦)260人(含美術特長生60人),贛州市文清外國語學校(民辦)400 人(含按提前批錄取的100人,音樂特長生15人,美術特長生10人,體育特長生25人),有意向的考生可直接與招生學校聯繫報名。不招收擇校生。

2.錄取順序:各類中等學校的錄取順序原則上按師範定向、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職業中專)、高職和高專、普通中專的順序錄取。報考提前批學校的縣(市、區)考生,應同時填報本縣(市、區)的重點高中。被提前批學校錄取的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錄取學校報到。未按時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自動放棄錄取資格的考生,須考生寫出申請,家長簽字,7月12日前交縣(市、區)中招辦,縣(市、區)中招辦同意後參加所在縣(市、區)普通高中錄取,錄取時與其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參與提前批錄取的縣(市、區)考生,按照現行高招政策,不能享受國家專項、高校專項的優惠政策(南康户籍考生報考南康中學民航飛行員生源基地”班的除外),入校報到時需和招生學校簽訂提前批錄取告知並承諾書,三年後大學聯考上線名額兩地同時計算。

報考贛源中學實驗班的學生提前錄取,依據考生報名申請表按會考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如自動放棄錄取資格,須考生寫出申請,家長簽字,在7月10日交贛源中學,逾期將不得參加石城中學錄取。報考石中提前招生的考生,會考報名不能填報贛州市直中學。本縣錄取嚴格按學生志願進行,沒有填報具體志願而沒有被錄取的,後果考生自負。

3.繼續執行普通高中均衡招生政策:將重點高中的統招計劃1360人劃出70%即952人均衡分配到各國中學校,各校符合條件的考生按均衡生志願分學校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為完成均衡招生計劃,又考慮到石城中學生源質量及每年會考題目的難易,依照《贛州市20xx年中招工作規定》(贛市教招字〔20xx〕4號)文件精神,劃定石城中學統招線下降120分即為全縣均衡生最低錄取分數線。各校均衡生錄取分數線根據各校均衡生指標確定。對國中學校未完成的均衡招生計劃,將在全縣符合均衡生條件但未錄取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調劑錄取。

4.普通高中錄取實行全市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各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不能招收低於全市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

5.九年級下學期自願分流進入普通中專、職業高中(職業中專)的學生,在中職學校繼續完成國中學業後,普通中專由省教育考試院註冊錄取,職業高中(職業中專)由設區市教育局職成部門註冊錄取,由原就讀學校發給國中畢業證書。

6.招收國中畢業生的五年制高職和高專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編制下達,省中招委劃定全省高職和高專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最低等級控制線。錄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按照招生計劃、會考分數錄取,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

7.普通中專實行自主招生、註冊錄取,其招生指導性計劃,由學校根據辦學條件報學校主管部門同意後自主確定。學校開設的專業須經省教育廳審核備案。

8.20xx年起,所有成人中專學校(含高校附屬成人中專部)不再招生,符合條件、獨立辦學、達到設置標準的可改辦成普通中專學校,其他成人中專學校予以劃轉並撤銷。

9.高職院校原則上停止招收國中畢業起點的三年制中職教育學生。如確有特殊情況,20xx年暫未停止招生的,必須以20xx年招生數為基數,20xx年減少30%以上,20xx年減少50%以上,20xx年全部停止。

四、考點設置:

本着既方便考生又有利於管理的原則,在確保考生安全的情況下統籌設置會考考點。根據我縣實際情況,考點集中設置在縣城,設石城二中、贛源中學兩個考點。

五、工作要求

中等學校招生是發展高中階段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以辦人民滿意教育為宗旨,實行中招工作“陽光工程”,做到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資格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信息公開,考生諮詢及申訴渠道公開,嚴肅招生紀律,規範招生秩序,杜絕違規招生行為的發生。

1.按照招生工作的屬地管理、計劃管理、學籍管理、錄取管理等原則,規範招生秩序,確保會考報名、考試、閲卷、錄取工作安全、規範、有序進行。

2.資格審查。學籍卡按報名序號順序整理好,在5月6日前接受招考辦的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生錄取整個過程。

3.加強對中招政策宣傳的管理。各學校應開好三個動員會(班主任會、家長會、畢業班班會),並開闢中招宣傳欄,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真實、全面地向考生和家長宣傳中招文件、規定、簡章、上網公告等,明確不同類別學校報考條件、辦學性質、辦學層次、錄取原則、資助政策和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同時,對《致20xx年石城縣會考考生家長的一封信》、《贛源中學實驗班招生方案》、《石城縣20xx年中等學校招生誠信承諾書》要進行重點宣傳,做到人人知曉。

4.規範招生行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市政府《關於進一步規範中等學校招生秩序的通知》(贛市府辦字〔20xx〕92號)和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規範我市高中階段招生秩序的通知》(贛市教招字〔20xx〕3號)精神,嚴格執行中招工作“六公開”“十嚴禁”規定,公開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資格,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結果,公開諮詢及申述渠道,公開違規事件處理情況,實施中招“陽光工程”;嚴禁違規招生宣傳,嚴禁為追求升學率而剝奪學生參加會考的權利,嚴禁扣留考生報名密碼、干涉或限制考生自主填報志願,嚴禁違背考生意願包辦代填志願,嚴禁有償招生和委託中介招生,嚴禁未經市教育局批准跨縣(市、區)招生,嚴禁私自錄取已按考生志願被其他學校錄取的考生,嚴禁超計劃招生、線下招生,嚴禁違規收費,嚴禁我市以外的公辦普通高中在各縣(市、區)招生等。對違反招生規定和紀律的單位和個人將按規定嚴肅處理,對違規招收的考生不予審批錄取。

5.建立嚴格的公示制度、監督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確保招生公正、公平、公開,堅決杜絕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風。

6.加強隊伍管理,嚴格招生紀律。認真選聘遵紀守法,責任心強,當年無直系親屬參加會考幹部教師擔任考務工作人員和評卷工作人員,並認真進行上崗前培訓和紀律教育。

7.堅持以人為本,強化服務意識。各學校應積極做好中招工作,嚴格執行收費項目和標準,不得以任何名義或藉口向考生收取額外的費用。本次收費只能收105元,不得搭車收費。堅決制止和杜絕不顧考生切身利益、不顧社會影響、給社會帶來不安定隱患的各種違規招生現象。積極為考生提供公平、有序的招生環境和優質服務,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六、有關優惠政策的具體規定

1.應屆國中畢業生在國中階段被評為省級“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幹部”的,加5分。

2.參加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聯合舉辦的體育運動會獲得單項前五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加5分。具體競賽項目如下:

省教育廳舉辦的體育競賽項目(20xx年6月—20xx年12月)

——江西省中學生田徑比賽

——江西省中學生排球比賽

——中國中學生足球聯賽江西賽區比賽

——江西省中學生籃球比賽

省教育廳與省體育局聯合舉辦的體育競賽項目(20xx年6月—20xx年12月)

——江西省青少年田徑比賽(錦標賽)

——江西省青少年兒童游泳錦標賽

——江西省青少年兒童乒乓球比賽(錦標賽)

——江西省青少年兒童羽毛球比賽(錦標賽)

——江西省青少年兒童網球比賽(錦標賽)

——江西省青少年跆拳道比賽(錦標賽)

——江西省青少年舉重比賽(錦標賽)

——江西省青少年國際式摔跤比賽(錦標賽)

——江西省青少年武術套路錦標賽

——江西省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田徑比賽

——江西省體育傳統項目學校乒乓球比賽

——江西省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羽毛球比賽

——江西省體育傳統項目學校舉重比賽

——江西省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籃球比賽

——江西省體育傳統項目學校足球比賽

享受上述項目優惠加分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供運動成績證書、秩序冊、成績冊等原件。參加集體項目比賽的學生運動員還必須提供參賽場次表原件,或加蓋主辦單位印章的複印件。20xx年12月31日以後舉辦的體育競賽項目,不再作為會考優惠加分項目。

3.國中階段參加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藝術展演活動獲得文藝、美術、書畫、攝影作品一等獎的加5分。具體見江西省教育廳《關於江西省第六屆中國小生、幼兒藝術展演活動獲獎情況的通報》(贛教體藝字〔20xx〕23號)。20xx年12月31日以後舉辦的藝術展演活動,不再作為會考優惠加分項目。

4.人民警察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參照《人民警察優撫對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暫行辦法》(公通字〔20xx〕78號)具體規定執行。

5.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參照《關於印發〈江西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的通知》(政聯〔20xx〕8號)具體規定執行。

6.農村二女不再生育和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

7.華僑子女、歸僑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8.少數民族聚居鄉(村)的少數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數民族考生優惠加分對象,根據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務局、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公安廳《關於印發〈江西省少數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審核確認辦法(試行)〉的通知》(贛民宗字〔20xx〕20號)文件精神,審核確認。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考生能享受幾種優惠時,只能享受其中最優惠的一種。享受優惠的考生均應按有關規定,向所在縣(市、區)中招辦交驗原始證件並交影印件(影印件須經中招辦主任簽字、蓋章)進入檔案。凡弄虛作假,取消考生錄取資格,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石城縣教育局

20xx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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