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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細則(通用5篇)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細則(通用5篇)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細則 篇1

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東人發[201X]17號《關於事業單位201X年度績效工資總額審批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推進我單位勞動人事和工資分配製度改革,特制定我單位201X年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細則(通用5篇)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XX大和XX屆X中全會精神為指針,從本單位實際出發,認真貫徹上級關於事業單位工資分配製度改革的方針和原則,適應事業單位推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制的要求,在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調控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圍繞搞活內部分配,努力建立起以崗位管理為基礎,以養老保險擴面和工作業績考核為依據,以崗位目標考核為手段的自主靈活的分配激勵機制,促進各項工作規範有序運行。

二、分配的原則

1、在績效工資分配形式上,建立總量宏觀控制、加大崗考核兑現力度的分配製度。

2、在崗位目標考核上,建立崗位目標考核、擴面目標考核和綜合目標考核的立體考核制度,按月公佈考核結果,實現量化考核,確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績效工資分配兑現上,建立重工作目標、重工作實績、重爭先創優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合理拉開分配檔次,保證收入分配客觀公正、科學合理。

三、績效工資分配的範圍和對象

本單位全體在編工作人員。

四、績效工資分配的形式

按照績效工資分配的要求,為切實搞活內部分配,強化分配的激勵機制和績效機制,適當拉開分配檔次,實行績與效掛鈎,按分配工資的總額和個人基本績效工資為基礎,以量化分數來進行分配。

五、績效工資分配的考核方法

根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達我單位的工作目標,將年度工作目標分解落實到每個人。年度工作目標分崗位目標、擴面目標和綜合目標三部分。三項目標按40%、30%、30%進行量化考核。

(一) 崗位目標

按照年初下達的年度工作目標,由處考核小組對科室進行考核,並由科室考核到個人。滿分為100分,按完成當年本單位下達的工作目標任務情況進行考核,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任務的得滿分;超額完成任務的酌情加分;未完成任務的按扣分標準減分。

(二)擴面目標

每年初下達每個工作人員的擴面目標,按實際完成情況兑現。

(三)綜合目標

綜合目標分共性目標、爭先創優目標和追加目標三項。共性目標滿分100分,爭先創優目標和追加目標不設基本分,採用加分辦法。

1、共性目標:主要指按照上級政府、部門要求完成各項中心工作任務情況;考勤情況;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情況;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必須共同執行的行為規範,包括政治思想品德、遵守黨紀政紀、執行規章制度、服務態度、環境衞生等方面的要求。

2、爭先創優目標:主要對工作人員在圍繞中心工作任務爭先創優等方面制定的目標。

3、追加目標:主要考核科室或個人在主要職責範圍外,完成領導交辦的階段性、突擊性的工作任務。

六、考核標準

(一)崗位目標考核

處考核小組對各科室崗位目標的考核,採取分項積分辦法進行。(1)科室工作協調,按各科室職責分工,對因工作失職影響其他科室工作的,每項扣1-3分;(2)科室工作目標,每項目標每減一個百分點扣0.5-1分,超額完成目標的酌情加分;(3)來信處理和來訪接待,因工作失職造成社會影響的,扣當事人5-10分。

(二)擴面目標考核

處考核小組對各科室工作人員擴面目標完成情況按科室實行分階段考核,全年統算分值,按各科室實際完成擴面目標任務的百分比計算。

(三)綜合目標考核

1、共性目標採取違例扣分法。由處考核小組進行考核,滿分100分。

(1)制度考核:對違反本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及上級有關規定的,每發現一例扣減當事人1-5分。

(2)考勤考核:當月遲到、早退10分鐘五次以下的,每次扣減當事人5分;當月曠工一天以下的或中途擅自離崗一次半小時以下的,扣減當事人10分;當月曠工兩天以下或中途擅自離崗一次半小時以上的,扣減當事人20分;當月曠工三天(含三天)以上或遲到、早退10分鐘五次(含五次)以上以及中途擅自離崗兩次半小時以上的,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東台市社會保險業務結算大廳規章制度》規定執行,予以待崗,待崗時間視情節輕重而定,一般為1-6個月,待崗期間不發績效工資。

2、爭先創優目標採取加分法。科室和個人某項工作受到市委或市政府、鹽城市、省、國家級表彰的,分別按5、10、15、20分加分,列入綜合目標考核得分。

3、追加目標採取達標加分法。對完成處領導交辦的突擊性工作及涉及全處面上工作的目標任務,處辦公室及時記載,年終彙總,報處考核小組審核確認,酌情加分,列入綜合目標考核得分。

七、組織領導

1、成立處績效工資分配工作小組,由×××、×××、×××、×××等四名同志組成,×××任組長。

2、建立處考核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由×××、×××、×××、×××、×××、×××、×××、×××等同志組成。

3、各科室和個人考核表格、資料等由辦公室負責制發、收集、考核、彙總。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細則 篇2

為推進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切實做好我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工作,根據《山西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和《大同市市屬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辦法》及11月23日全市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工作部署會議精神,結合我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

一、基本情況

我單位是財政撥款(財政補助、自收自支)單位,主要職能是……。人員編制數為XX名,在崗正式職工XX名。其中:專業技術人員XX名,管理人員XX名,工勤技能人員XX名 。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事業單位實施績效考核和績效工資,要適應事業單位改革的總體要求,以增強活力和提高服務水平為導向,以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機制、工資水平合理決定機制和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為目的,通過績效考核規範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完善事業單位分配製度,促進我單位創新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績優酬。2、堅持統籌兼顧,綜合平衡。3、實行總量調控,內部搞活。

三、實施範圍和時間

實施範圍 :我單位在編、在職、在崗正式職工。

實施時間 :20xx年4月1日。

四、績效工資的核定

充分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分配中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與考核掛鈎的原則,重點向關鍵崗位、 業務骨幹和成績突出的工作人員傾斜。績效工資總量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其比例為7:3(6:4、5:5),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工勤人員所對應的職務、級別,按市人事局、市財政局統一核定標準,按月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在崗、在編人員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及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年底根據考核結果 ,在市人事局、市財政局核定的績效工資額度內核定。

五、績效考核

(一)考核內容採取個人總結自評、單位考核的方式,年終對職工進行績效考核。考核辦法分為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內容,實行百分制辦法,具體如下:

1、德(分)

學習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服從領導,聽從安排;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忠於職守,顧全大局。

2、能(分)

熟悉本職業務及相關政策法規、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工作能力強,業務素質高;善於協調各種關係,具有創新精神和處事能力。

3、勤(分)

遵守規章制度、考勤制度,積極參與單位組織的各種活動和參與單位管理。

4、績(分)按照崗位説明書,從以下幾方面考核:

工作作風:責任心強、紮實主動、團結協作、盡職盡責;

工作任務:圓滿高效完成本職工作任務情況;

工作質量:完成工作質量高、協調能力強;

工作效率:快捷、穩妥、效益明顯。 5、廉(分)

廉潔自律、遵紀守法、執行黨風廉政建設相關規定。

(二)考核程序

1、個人總結、自評;

2、考核組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聽取職工個人意見,評出個人績效考核分數,取得考核結果;

3、將職工個人考核結果進行公示;

4、公示無異議後,參照考核分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依據

考核結果,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幹和成績突出的工作人員傾斜的原則。劃分若干檔次進行分配,不得平均分配。

七、組織實施

我單位將認真執行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專款專用。在市人事局、市財政局、主管局等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嚴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好實施績效工資中的各項工作,維護穩定,促進和諧 ,推動單位事業又好又快的發展。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細則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有關規定,為切實做好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工作,結合義務教育學校實際情況,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實施範圍和時間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工作人員,從 20xx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

二、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的核定

(一)績效工資總量暫按學校工作人員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額度和規範後的津貼補貼水平核定。其中,義務教育教師規範後的津貼補貼平均水平,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財政部門按照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的原則確定。績效工資總量隨基本工資和學校所在縣級行政區域公務員規範後津貼補貼的調整相應調整。

(二)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同清理規範義務教育學校津貼補貼結合進行,將規範後的津貼補貼和原國家規定的年終一次性獎金納入績效工資總量。在人事、財政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學校主管部門具體核定學校績效工資總量時,要合理統籌,逐步實現同一縣級行政區域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水平大體平衡。對農村學校特別是條件艱苦的學校要給予適當傾斜。

三、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佔績效工資總量的70%,具體項目和標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財政、教育部門確定,一般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礎上,由學校確定分配方式和辦法。根據實際情況,在績效工資中設立班主任津貼、崗位津貼、農村學校教師補貼、超課時津貼、教育教學成果獎勵等項目。

(二)充分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教育部門要制定績效考核辦法,加強對學校內部考核的指導。學校要完善內部考核制度,根據教師、管理、工勤技能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在分配中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三)學校制定績效工資分配辦法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徵求教職工的意見。分配辦法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後,報學校主管部門批准,並在本校公開。

(四)校長的績效工資,在人事、財政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範圍內,由主管部門根據對校長的考核結果統籌考慮確定。

四、相關政策

(一)《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財政部、人事部、審計署關於嚴肅紀律加強公務員工資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廳字〔20xx〕10號)下發前,學校發放的改革性補貼,除超過規定標準和範圍發放的之外,暫時保留,不納入績效工資,另行規範。在規範辦法出台前,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改革性補貼項目、提高現有改革性補貼項目的標準和擴大發放範圍。

(二)原國家規定的班主任津貼與績效工資中的班主任津貼項目歸併,不再分設,納入績效工資管理。

(三)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時,對完全中學中從事非義務教育教師的津貼補貼問題,由學校統籌考慮。

(四)在實施績效工資的同時,對義務教育學校離退休人員發放生活補貼,標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財政部門確定,績效工資不作為計發離退休費的基數。

(五)實施績效工資後,學校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補貼或獎金,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堅決予以糾正,並進行嚴肅處理。

五、經費保障與財務管理

(一)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按照管理以縣為主、經費省級統籌、中央適當支持的原則,確保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所需資金落實到位。縣級財政要優先保障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所需經費,省級財政要強化責任,加強經費統籌力度,中央財政要進一步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對中西部及東部部分財力薄弱地區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給予適當支持。

(二)要規範學校財務管理,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等費用的規定,嚴禁“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學校的國有資產實行統一管理,各類政府非税收入一律按照國家規定上繳同級財政,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嚴禁利用收費收入和公用經費自行發放津貼補貼。

(三)學校績效工資應專款專用,分賬核算。績效工資應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原則上不得發放現金。具體發放方式按地方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實行工資財政統一發放的地方,基礎性績效工資按規定程序直接劃入個人工資銀行賬户,獎勵性績效工資經學校主管部門審核後,由同級財政部門劃入個人工資銀行賬户。

六、組織實施

(一)省級人民政府人事、財政、教育部門按照本指導意見和國家有關規定製定本行政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的實施意見,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備案。市、縣級人民政府人事、財政、教育部門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報上級人民政府人事、財政、教育部門批准後實施。

(二)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統籌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與當地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完善農村教師工資經費保障機制、深化中國小人事制度改革等各項工作。要及時研究和妥善處理實施中出現的問題,確保績效工資平穩實施。

(三)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工作指導,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嚴格把握政策和程序,指導和督促學校嚴格執行實施績效工資的有關政策。

補充:由於指導意見尚缺乏細則,各地還沒有開始實施。據悉,目前教育部正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等4部門正制定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具體方案。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辦法

按照《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人發[20xx]18號)“事業單位在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範的分配程序和要求,採取靈活多樣的分配形式和辦法,自主決定本單位績效工資的分配。績效工資分配應以工作人員的實績和貢獻為依據,合理拉開差距”之規定,在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政策沒有正式出台前,為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分配,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穩定基層教師隊伍,明確內部分配政策,特制定本辦法(試行)。

一、指導思想

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範的中國小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全市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對象

全市義務教育階段中國小校(含中心學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工(包括省派資教生)義務教育學校派出的支教教師,績效工資核定到受援學校,,參與受援學校績效工資分配,由受援學校組織考核,考核依據及要求與受援學校教職工一樣,借調在非義務教育學校或其他單位的教職工不參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三、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無論什麼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全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工資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學合理,績效工資差距不宜過大。

四、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兩次考核造冊,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審核後報市財政局,通過個人工資帳户直接劃撥到教師個人工資卡上。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量化計分辦法

(一)績效考核項目及計分標準

考核共計100分,其會考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學過程30分、教育教學業績30分。

1、考勤(1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出勤情況。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礦工1天扣3分,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考核依據為學校(單位)考勤記載。

2、工作量(30分)。量化出學校所有崗位周工作量。全體教職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除以全校教職工總數,得出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除以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為教職工工作量得分。計算公式為:

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

教職工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各學校(單位)要合理搭配教職工的工作量,儘量使教職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學過程(3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和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工作態度、責任心。專任教師重在考核備、教、批、輔、考、研等常規教學落實情況和教學研究及教學研究活動參與情況。要引導教師把教學工作落實在平時,積極參與教學研究活動,提高課堂教學效益,實施素質教育。從事非教學工作的人員的此項考核各校要制定相應的細則

4、教育教學業績(3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專任教師兼有其它社會工作的,要根據兼職情況將本項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為教學分與兼職分,分項考核計算本項得分。非專任教師的教育教學實績考核,由中心學校(單位)依據崗位任務目標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務制定詳細的考核細則,認真嚴格搞好考核並量化為分數。特校教育教學實績考核可以根據自身特點制定切合自身實際的考核細則。

(二)績效工資的分配

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為依據。每位教職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全校績效工資總量除以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計算公式為:

全校績效補貼總額

————————— ×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教職工績效工資

全校績效考核得分總和

(三)績效工資發放要求

1、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的不享受省績效補貼(市教育局下文明確的退養人員除外)。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

(2)脱產學習的;

(3)解除聘用合同的;

(4)停發工資的;

(5)借調在教育系統之外的。

2、在師德師風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有關規定,構不上組織處理的,酌情扣除績效考核得分。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績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六、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1、義務教育階段各中國小校要根據以上考核指導意見完善具體考評方案(細則),考評方案(細則)必須在經過職代會或職工全會討論通過(有半數以上的與會人員到會,且得到到會人員三分之二的多數人員同意。考評方案(細則)一旦經過職代會或職工全會通過,一般不再改動,如果運行時發現方案(細則)有明顯漏洞或顯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通過上述程序通過。各中國小考評細則報鄉鎮中心學校審查。考評的各項得分必須有原始依據印證。教育局人事科對每一個鄉鎮的各中國小的具體考評方案隨機抽取1-2個進行檢查,符合規範程序的,予以審批績效工資分配數額明細和方案;不符合規定程序,在教職工中引起強烈反響的,不予以審批。

2、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後,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於3天。有意見的要及時核實,考核分值有誤的,必須重新確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並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複核、申訴,各責任部門必須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複核、申訴的答覆工作。

3、各中心學校要成立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所轄中國小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中國小校均要建立工作機構,負責考核分配具體實施工作。工作機構由學校領導和教職工代表3-9人組成,校長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教職工代表不得少於1/3。考核小組成員可由學校行政會議提名或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通過的方式產生。

學校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

七、紀律要求

1、實行本辦法後,各中國小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發放津貼補貼,不得擠佔學校公用經費和項目資金髮放津補貼,不得違反規定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發放津貼補貼,不得利用學校其他收入,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坐收坐支,私自發放津貼補貼。

2、各學校應嚴格按照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補貼有關會計核算辦法》,設立津貼補貼專用科目,用於統一核算本單位發放的所有津貼補貼,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核算津貼補貼。

3、市教育局把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納入各單位年度工作任務目標考核內容,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教育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鄉鎮和學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情況進行督查。

4、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序嚴肅追究校長、分管校長和財務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

八、本辦法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細則 篇4

一、基本原則:

1、堅持社會效益優先,追求合理經濟效益的原則。

2、堅持進一步強化成本管理,漸次降低醫療運行成本,提高經濟運行質量的原則。

3、堅持全面的服務質量管理考核與績效工資分配掛鈎的原則。

4、堅持責、權、利相結合和“多勞多得”,效益優先的原則。

二、工資構成

院長、副院長、學科帶頭人、特聘專家採用年薪管理辦法不享受輔助工資和績效工資,其餘員工採用結構工資制。劃分為四部分:員工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輔助工資+績效工資。

1、基本工資: 最低工資標準880元/月。

2、崗位工資:依據所在崗位確定的工資。

3、輔助工資:指院齡工資和夜班補助。從20xx年10月1日起算院齡工資,滿1年50元/年遞增,最高額500元/年。夜班補助按照10元/天補貼。

三、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一)門診個人、科室績效計算辦法

1、門診醫生個人績效,按照門診醫技檢查收入(包括放射、CT、 B超、化驗、心腦電、胃鏡等)5%,藥品收入2%,門診手術收入5%,治療收入1%,收住院病人5元/個計算;

2、門診注射室按照治療收入的6%計算;

3、藥房按照藥品總收入的0.4%計算;

4、收費室按照收取費用總額的0.1%計算。

(二)住院科室績效計算辦法

1、住院醫生按照首診醫師原則,每收一個住院病人,按5元/人計算到收治醫生個人(不包含觀察病人),住院輔助檢查收入(包括放射、B超、化驗、心腦電、胃鏡、CT等)5%,手術收入3%,藥品收入按照1%計算到科室,其他相關收入按2%計算;

2、麻醉醫生按麻醉費3%,其他相關收入按2%;

3、住院護士按照護理費、治療費、搶救費的6%計算到各科,其他相關收入按2%;

4、手術室(ICU)護士按照手術病人15元/人計算(50元以上的手術)、監護費按照6%、其他相關收入按2%;

5、及時、完整書寫病歷10元/份(含醫生護士)。

(三)醫技科室績效計算辦法 按照科室總收入的2%計算。

(四)行政後勤及其他科室績效計算辦法

院平均績效=臨牀、醫技、藥劑科、收費、護理績效總數/享受績效人數

院級領導績效=院平均績效×1.4

醫務、財務、護理部主任績效=院平均績效×1.0

行政後勤科室及其他科室=院平均績效×0.8

行政後勤科室包括:院辦、門診導醫、醫保辦、財務科、總務科、駕駛員等。

三、績效考核

(一)成立績效管理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

考核小組職責:制訂績效考核方案,並根據情況評估、調整、修訂和完善績效考核內容,組織執行績效考核方案,並負責績效考核中的複議與仲裁。

(二)績效考核方式:以月度考核為主,以問卷、表格、調(抽)查、巡查、測評和走訪等多種形式進行。

(三)考核結果與處理:

1、考核分為臨牀醫技科室和行政部門兩大部分。醫技科室分醫德醫風、人力資源、醫療質量、護理質量、財務指標、科室管理等方面;行政後勤部門分為崗位職責、行為、經濟和其他指標等方面。總分均為100分,考核項目中分數有增有減。

2、考核的結果將及時與被考核者見面,以科室負責人簽字為最終結果。每月發放績效工資=計算績效額*考核實際得分-違規扣發績效。

(四)違反《醫院工作制度和工作職責》及醫院其他規定的,按照《員工守則》和相關管理條理扣除相應績效工資。

(五)醫院績效工資分配,由財務科按時進行核算和績效工資測算,形成初步意見後,分管院長審核後提交院長辦公會討論通過,最後由院長審批簽字後執行。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細則 篇5

根據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XX縣公共衞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及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基層計生事業單位按崗取酬、績效掛鈎、多勞多得的考核分配機制,使績效工資分配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傾斜,充分調動幹部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基層計生事業全面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勞取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二)堅持向“技術含量高、風險程度大、工作負荷強、管理責任重”的一線崗位傾斜的原則。

(三)堅持“績效考核掛鈎”的原則。

(四)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則。

三、實施範圍

縣服務中心和鄉鎮計生服務站。

四、績效量化考核

(一)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量化考核實行百分考核辦法。由縣服務中心負責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體考核評分細則,報縣局進行監督審核後,自行組織實施。

(二)確定考核結果

考核領導組彙總幹部職工考核量化得分,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或召開全體職工會通報,實行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人人簽字制度,無異議後上報縣局備案,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幹部職工對公示的考核結果有異議時,本人必須在公示期內書面向考核組提出複議,對於考核組難以答覆的問題,可經全體職工會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幹部職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結果使用

績效量化考核結果將同時記入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年度考核、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考核中,作為崗位聘任、職務晉升、表彰獎勵、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績效工資構成

基層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實施後,工資稱崗位績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保留工資、績效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護士10%津貼為基本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保留補貼不變;原工資構成中的統一補貼、績效補貼、臨時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部分歸併為績效工資。實施績效考核後,將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執行。

(二)核定績效工資總額

績效工資總額按各單位幹部職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和規範後津補貼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佔70%。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獎勵性績效工資佔30%.主要體現幹部職工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由單位在核定的總額內根據考核結果,重點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幹部職工進行傾斜;所有幹部職工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和為本單位本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三)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帳户。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完成任務的實績和貢獻。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30%先行提取單位一把手獎勵性績效工資後,剩餘部分作為單位幹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每半年兑現一次,各單位不得超支與截留。績效考核結果是幹部職工考核週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幹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單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幹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

(五)績效工資發放

各單位要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專題通報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情況,並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寫出書面公示報告,上報縣XX局、人社局。

經縣XX局、人社局審核後,辦理獎勵性績效工資審批手續。

六、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範,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本年無故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單位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抽調到縣行政部門工作的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抽調到其它崗位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責任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借調出計生系統的幹部職工,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7、經縣局批准長期病休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七、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一)縣服務中心要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所轄職工和鄉鎮計生站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縣服務中心考核小組由單位領導和職工代表5人組成,單位一把手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職工代表不得少於1/2。考核小組平時要收集、整理單位職工的相關考核資料,切忌到考核時憑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縣服務中心制定本單位和鄉鎮服務站的具體考評細則。考評細則必須經過全體幹部職工大會討論通過,考評細則一旦通過,一年內一般不再改動,如果運行時發現細則有明顯漏洞或顯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通過上述程序通過。考評細則報縣局審查,XX局認為符合規範程序的,予以審批,並報縣人社局備案。

(三)縣局把幹部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將納入各單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標任務考核內容,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縣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單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情況進行督查。

(四)縣服務中心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

八、相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績效考核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係到廣大幹部職工的切身利益,縣、鄉服務單位要切實做好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組織廣大幹部職工認真學習和宣傳國家的方針政策,統一思想認識,讓每一名幹部職工都明白,實行績效考核分配是國家用來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一種政策,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屬於幹部職工個人,只是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按人頭、職稱等進行了測算。

(二)明確任務,認真實施。縣鄉服務單位要依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工作職能和任務,對工作目標任務進行認真細化、分解,核定每個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量化指標分值,制定考核細則,由單位集體研究後,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通過報縣局批准後實施。

(三)嚴肅紀律,公平公正。縣鄉服務單位要嚴肅績效考核分配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責任,不按規定程序、標準、辦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結果分配的,造成績效考核失真、失實的,實行責任追究制。考核結果及時公佈,自覺接受羣眾的監督,同時要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引導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核,通過正常渠道反映訴求。績效工資實施後,縣鄉服務單位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或獎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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