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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商安全管理辦法(精選15篇)

分包商安全管理辦法(精選15篇)

分包商安全管理辦法(精選15篇)

分包商安全管理辦法 篇1

1、對工程分包單位資質驗證

(1)審核分包單位營業執照中的施工承包範圍、註冊資金、執照的有效期限。

(2)審核企業性質。

(3)審核經營手冊,查閲其承擔過的施工項目、施工面積或承擔過的工作量。

(4)審核資質等級證書,外省市施工隊伍的進入當地許可證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員的核定數量。

(5)審核安全生產許可證及三類人員(企業負責人、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安全考核合格證,對以往有無重大傷亡事故作必要調查。

2、對勞務分包單位核驗

(1)審核勞務分包單位的務工人員持證狀況(身份證、暫住證、健康證、就業證、資格證)。

(2)審核證件有效性,是否符合當地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對勞務人員的持證要求。

3、分包單位的選擇

(1)從本企業發佈的《合格分承包方名錄》中選擇工程分包單位。

(2)從本企業發佈的《合格勞務分包方名錄》中選擇勞務分包單位。

(3)對名錄以外的分包單位,按本企業規定程序進行評定和審批。

4、分包合同簽訂要求

(1)必須嚴格執行先簽合同,後組織進場施工的原則。

(2)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有關附件:“安全生產協議書”、“治安、消防管理協議”等。

(3)合同應明確總包與分包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分包單位應對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5、分包隊伍進場

(1)工程項目部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向分包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施工安全總交底。

(2)以分包合同為依據,交底內容包括施工技術文件、安全體系文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應以書面形式,一式兩份,雙方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簽字,並保留交底記錄。

(4)總包方負責協助解決分包方住宿、就餐、飲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施工過程中應由總包向分包提供的機械設備、安全設施筆防護用品,雙方必須辦理書面移交手續,簽字生效。

6、分包隊伍施工過程安全控制

(1)分包隊伍施工人數超過50人以上,應由分包單位指派專職安全人員,協助總包方對施工全過程執行監控。

(2)分包隊伍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遵守總包單位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和接受總包的監督管理。

(3)分包隊伍自帶各類機電設備,必須向總包提供有效的驗收合格證明。

(4)分包隊伍各施工班組必須進行“三上崗一講評”活動,並設立台賬記錄。

7、業主指定分包隊伍的管理

(1)原則上總包單位有權利和義務對其檢查、監督和管理。

(2)業主指定的分包方與總包簽訂分包合同,總包應同自己選擇的分包方一樣實施評價、管理和控制。

(3)建立分包方評價檔案。

(4)項目部對分包方施工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資料的積累,為以後對分包方的業績評定提供證明材料。

(5)公司有關部門對分包方安全管理狀況和能力進行年度安全業績評定。

(6)分包方如對安全管理鬆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頻發,總包方將給予處罰,還可作清退處理。

分包商安全管理辦法 篇2

第一條,嚴格對分包方案資質審查,資質審查的內容:

1、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原件。

2、法人代表授權委託書。

3、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簡歷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

4、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取證情況

5、安全施工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備(30人以上的分包單位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分包單位必有的專職的安全管理機構)

6、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含起重機械安全準用證)、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的配備。

7、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二條,加強分包合同的管理

1、發包方與分包方應依法簽訂施工合同,合同中應明確三點:第一必須明確各自的安全施工責任。凡由分包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應由分包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發生事故後必須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並按規定統計上報。第二嚴禁分包方承擔的工程項目再次分包。第三明確分包方的隊伍和人員必須是分包方自己的隊伍和人員。

2、分包合同除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建築集體公司有關規定外,還必須符合公司與業主簽訂的有關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的要求。

3、我標工程的總承包商對業主負責,對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等全面負責。不得將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安全責任以簽訂分包合同、安全協議等形式轉移給分包單位。

第四條,嚴格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1、項目部招用分包方時,首先要要求分包方填寫“安全資格審查表”,由項目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審查其資質。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分包方,嚴禁錄用。

2、安全資質審查應在開工前進行。資質審查不得自行降低標準,不得簡化審查程序,不得逾期不辦。對以前跟公司合作過程中管理混亂或發生過安全事故的分包方,不得錄用。

3、項目部對分包單位安全施工負有監督檢查和指導的責任,並對其施工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進行審核。項目部要將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4、在勞務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中,項目部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施工安全負責。

5、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中的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必須由項目部負責,並嚴格按照有關程序進行編制、審核、批准和交底。對勞務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技術措施、安全措施項目部要嚴格按照有關程序進行審批。

6、勞務分包單位在現場施工過程中,項目部應指派有責任心、技術熟練、有豐富施工實踐經驗的項目部管理人員擔任施工現場負責人和安全監護人,對勞務分包單位的現場組織、機具的配置、現場佈置和勞務分包人員實際操作技能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勞務分包人員應在項目部的直接指揮和監督管理下進行勞務作業。

7、分包單位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職業防護用具。項目部對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使用的施工機械和安全用具的合格情況進行檢查,嚴禁不合格的施工器械用具等在施工現場使用。

8、項目部要加強對勞務分包人員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同時施工前應組織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較低的分包人員進行培訓,並進行考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9、項目部要督促分包單位定期組織職工體檢。體檢不合格或有職業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殘、未成年者堅決清退。

10、工程開工前分包單位必須組織全體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凡增補或調換人員、更換工種,在上崗前也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

11、分包單位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獨立施工項目還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項目部施工技術、安全部門審核後執行。

12、分包單位的行政負責人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全責。分包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公路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遵守項目部有關安全健康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服從項目部的管理、監督和指導,並定期向項目部彙報安全工作。

13、項目部要組織分包單位參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活動和安全工作例會,及時向分包單位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報等,並監督學習與貫徹執行。

14、對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項目,項目部應監督分包單位編制安全施工措施,並在施工時派專人監督。

15、對分包單位必須實行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鈎的管理辦法。由項目部根據工作量的大小,預留承包合同價款的10%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發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證金的100%,發生重傷事故扣除保證金的50%。

16、對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分包方集體或個人,項目部要給與獎勵。對採取緊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發生(或事故擴大)的集體或個人應給予重獎。對負責人不服從項目部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的分包單位,必須立即終止合同。

分包商安全管理辦法 篇3

一、對工程分包單位資質驗證

1、審核分包單位營業執照中的施工承包範圍、註冊資金、執照的有效期限。

2、審核企業性質。

3、審核經營手冊,查閲其承擔過的施工項目、施工面積或承擔過的工作量。

4、審核資質等級證書、外省市施工隊伍的進滬許可證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員的核定數量。

5、審核安全資質證書,對以往有無重大傷亡事故作必要調查。

二、對勞務分包單位核驗

1、審核勞務分包單位的務工人員持證狀況(身份證、暫住證、健康證、就業證、資格證)。

2、審核證件有效性,是否符合當地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對勞務人員的持證要求。

三、分包單位的選擇

1、從本企業發佈的《合格分承包方名錄》中選擇工程分包單位。

2、從本企業發佈的《合格勞務分承包方名錄》中選擇勞務分包單位。

3、對名錄以外的分包單位,按本企業規定程序進行評定和審批。

四、分包合同簽訂要求

1、必須嚴格執行先簽合同,後組織進場施工的原則。

2、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有關附件:“安全生產協議書”、“治安、消防管理協議”等。

3、合同應明確總包與分包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分包單位應對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分包商安全管理辦法 篇4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分局:

為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外匯收支的監督管理,根據一九八八年在湖南長沙召開的全國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管理經驗交流會上各分局代表的意見,國家外匯管理局對外商投資企業外匯收支統計等報表進行了修訂,並報經國家統計局以統制字(1989)24號文批准。現將修訂後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匯收支等報表的管理規定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凡在中國境內依法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均應按本規定的要求向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分局報送外匯收支等報表。

二、外商投資企業應按下列要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分局報送有關報表:

1.外匯收支報告表。該表是半年報表,以銀行外匯存款和外匯現金庫存為準,按收付實現制編報。每年七月三十一日之前報送本年度上半年的報表,每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前報送上年度全年的報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計劃單列市分局和經濟特區分局應在每年八月二十日和四月二十日之前分別將半年度報表和年度報表的彙總軟盤寄送國家外匯管理局,同時將打印的報表抄送當地統計局。

計劃單列市分局和經濟特區分局除應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報送軟盤外,還應按所屬省局的要求將軟盤報送省局,以便統一彙總全省情況。

2.外幣資金情況表。該表是半年報表,反映企業各項外幣資產與外幣負債的餘額,以便了解企業外匯資金的平衡情況。該表應按財政部會計報表編制説明填報。報送時間與外匯收支報告表的時間要求相同。

3.基本情況登記表。該表是反映企業基本情況及中外雙方投資者累計外匯收入的報表。該表是企業一次性登記報表,表中內容有變動應半年上報一次,報送時間與外匯收支報告表的要求相同。

4.年終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產品生產成本及銷售成本、利潤表;利潤分配表;固定資產及累計折舊表。該表屬年度報表。

財務報表應按財政部統一要求填報,報送時間為每年四月三十日之前送達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

三、外商投資企業必須按時、真實準確填報上述報表,對不按本規定的要求填報或弄虛作假的外商投資企業,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分局可按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1.對一年以上不報送報表的,或弄虛作假的外商投資企業,應視其情節輕重給予凍結外匯帳户或經濟處罰。

2.對不能按時報送報表或屢次發生漏報或多報現象的,應視具體情節對其外匯帳户實行監督收付或經濟處罰。

四、各地外匯管理分局可根據本規定並結合當地情況制定對外商投資企業外匯收支等項報表的管理實施細則,並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

五、本規定自文到之日起執行。

分包商安全管理辦法 篇5

水行政、海事等有關單位及區(縣)政府應當加強庫區內船舶及砂石經營、運輸的管理,按照以下規定履行職責:

(一)海事管理機構負責在庫區內設置禁航區,劃定除漁船外的各類船舶停泊區域並監督執行,管理各類船舶通航秩序,負責審核發放水路運輸許可證和船舶營運證;

(二)漁政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漁船管理;

(三)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庫區內運砂船的卸砂管理;

(四)市政府指定單位負責砂石翻壩工程的運營管理;

(五)相關區(縣)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劃內各砂石基地的管理。

分包商安全管理辦法 篇6

1)機房應防塵,室內要清潔,備有工作服和工作鞋,入室穿鞋套或防靜電鞋。

2)機房的温度、濕度應符合維護技術指標要求,即:温度:22~26攝示度濕度:40%~60%。

3)機房內設備整潔,地面乾淨,佈線整齊,無雜物。周圍環境要清潔衞生,做到四無:無雜物、無垃圾、無污水、無死角。

4)機房應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有秩序。地面清潔、勤掃勤擦、設備無塵、排列整規、佈線整齊、儀表準確、工具就位、資料齊全、一切有序。

5)機房內照明應能滿足設備的維護檢修要求,並備有應急照明設備。

6)機房應有防鼠措施,發現鼠情,及時滅鼠。

7)機房內要做到六不準:不準吸煙、不準睡覺、不準喧譁、不準閒談、不準做與值班無關的事,無關人員非經批准不得進入機房(經批准進入者要填寫好登記簿)。

8)儀表、器材、工具、資料要專人負責,妥善保管。使用儀表要嚴格遵守操作規定,不要亂拆亂動,使用精密儀表要填寫使用登記簿。機房儀表工具私人不得帶出機房。器材、工具要建立帳目,領用要有手續。貴重器材的更換應認真檢查慎重處理。

9)進機

10)凡外單位人員進入機房,應經有關部門負責人批准證明,履行入室登記手續,並由相關人員陪同,方可入內。

11)各級機構人員編制,機線設備,網絡組織,電路開放等機密資料,以及其他機密圖紙、機密文件、軟件版本、技術內部檔案、內部資料不得對外泄露。

12)嚴禁在機房私拉電源,計算機電源插座上不得插其它電器設備。

13)機房設備應有一定的防震措施。

14)備有滅火設備,應定位放置,並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隨時保持有效,人人會使用。

分包商安全管理辦法 篇7

問:據悉,近期國家外匯管理局對1995年發佈的《保税區外匯管理辦法》進行了修改,發佈了新的《保税區外匯管理辦法》。您能介紹一下政策的背景嗎?

答:支持保税區快速、健康發展是我國外匯管理的一貫政策。自保税區設立以來,國家外匯管理局先後於1991年和1995年發佈了《保税區外匯管理暫行辦法》和《保税區外匯管理辦法》,規範保税區外匯收支活動,並對區內企業經常項目外匯帳户、貿易項下外匯收支和進出口核銷管理給予了一定的傾斜政策,對促進保税區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亞洲金融危機期間,有些不法分子利用保税區管理政策進行逃騙匯,外匯管理局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及時遏制了外匯違法活動。

近年來,保税區的經營環境已經得到了較大的改善,國家各部門的管理政策逐步完善,監管措施和手段不斷提高。與此同時,保税區以外的外匯管理政策也在朝着不斷便利企業經營的方向調整改革。目前來看,1995年發佈的《保税區外匯管理辦法》中的一些規定已不適應保税區發展現狀,或與其他管理部門的政策不配套。在這種新形勢下,國家外匯管理局對保税區外匯管理政策又進行了一定的調整,發佈了新的《保税區外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新《辦法》主要貫穿了兩點指導思想:一是外匯管理政策要與海關、財政、税務和外經貿等部門的政策相配套,共同促進保税區發展;二是在堅持“經常項目可兑換、資本項目外匯嚴格管理”的基礎上,對符合保税區功能、有利於保税區規範健康發展的業務實行一定的政策傾斜和優惠。

問:這次發佈的《保税區外匯管理辦法》與以往相比,有哪些大的調整?

答:此次政策調整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對保税區內企業統一頒發《保税區外匯登記證》。保税區內企業,無論是中資企業,還是外商投資企業,都應到外匯局辦理外匯登記,領取《保税區外匯登記證》。外匯局將不再向區內外資企業單獨頒發《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證》。《保税區外匯登記證》(以下簡稱《登記證》)是保税區內企業在外匯管理領域的身份證明,貫穿於企業經營活動的始終,企業辦理有關外匯收支活動,都必須出示《登記證》。《登記證》的統一管理,將有利於外匯局對保税區內企業實施統一跟蹤監管,也便於銀行辨別保税區企業的身份。

第二,規範保税區內企業購匯行為。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期間,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保税區逃騙匯,國家外匯管理局暫停辦理區內企業購匯。鑑於保税區經營環境的不斷改善,新《辦法》根據保税區的基本功能,放開了三類購匯:加工企業和貨物分撥企業可以用產品內銷所得人民幣購匯;以人民幣註冊設立的區內企業可以用註冊資本中實際到位的人民幣投資資金購匯;區內外商投資企業外方股東的利潤、股息和紅利可以購匯匯出。

第三,放寬保税區內企業外匯帳户管理。1995年發佈《保税區外匯管理辦法》時,由於一些保税區沒有完全封閉監管,為了防止資金非法流動,只允許企業在保税區內金融機構開立外匯帳户。為便利企業資金調撥,新《辦法》取消了企業必須在保税區內金融機構開户的限制性規定,允許區內企業在註冊地銀行開立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外匯帳户,經批准也可以在註冊地以外開立資本項目外匯帳户。

分包商安全管理辦法 篇8

一、培訓目的

為公司員工(勞務工除外)提供有關企業的基本背景情況,使員工瞭解所從事工作的基本內容,明確工作職責、程序、標準規;向員工灌輸企業及其工作部門所期望的態度、規範、價值觀和行為模式等,幫助其儘快適應企業環境和新的工作崗位。

二、培訓內容

(一)公司基本概況

1、介紹公司的經營歷史、宗旨、規模和發展前景,激勵員工積極工作,為公司的繁榮作貢獻;

2、介紹公司的經營範圍、主要產品、市場定位、目標顧客、競爭環境等等,增強員工的市場意識;

3、介紹企業的文化、價值觀和目標的傳達,讓員工知曉企業反對什麼、鼓勵什麼、追求什麼。

(二)公司管理制度

1、介紹公司員工行為和舉止規範,如關於職業道德、作息制度、接洽和服務用語、儀表儀容、精神面貌、談吐、着裝等的要求;

2、介紹公司的行政、人力資源、財務、生產現場等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使員工在工作中自覺地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工作行為符合公司的管理規則要求;

3、介紹公司的安全措施及管理規定,讓員工瞭解安全工作包括哪些內容,如何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如何發現工作中發生的安全問題,對生產環境中發生的安全問題如何進行應急處理,加強其安全工作意識。

(三)企業組織架構

介紹公司內部組織架構、各部門之間的服務協調網絡及流程,有關部門的處理反饋機制,使員工明確在企業中進行信息溝通、提交建議的渠道,瞭解和熟悉各個部門的職能,以便在今後工作中能準確地與各有關部門進行聯繫,並隨時能夠就工作中的問題提出建議或申訴。

(四)業務培訓

1、針對所在崗位開展崗位職責、工作知識、工作方式方法、工作技能、工作標準等業務培訓,使員工熟悉並掌握完成各自本職工作所需的主要技能和相關信息,從而迅速勝任工作;

2、針對生產技術人員的品質管理培訓,主要介紹品質管理的內容、具體要求和標準,以及工作流程,讓員工掌握品質控制與管理工作的具體規則,確保產品質量;

3、針對生產技術人員的產品知識培訓,主要介紹產品生產工藝、安全技術説明書等,讓員工儘快掌握產品基本知識、工作中應急處理辦法,學會自我防護,確保安全生產。

4、針對生產技術人員的操作技能培訓,主要介紹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等,幫助員工儘快掌握基本的生產操作技能,勝任崗位的工作要求。

(五)職業化素養塑造

1、介紹職業化的概念,讓員工理解什麼是職業化,職業化素養包括哪些內容(人生價值觀、工作思維觀念等),如何進行職業化的塑造等,明白塑造職業化對公司發展、對個人成長的積極作用;

2、介紹職業生涯規劃的概念,讓員工掌握職業生涯規劃的目的和實現職業目標的路徑,清楚在公司發展的路徑和方向,幫助員工少走彎路,早日實現職業夢想。

(六)職業化管理技能提升

針對現職管理者和儲備管理者,在管理工作的思維觀念、技能技巧、方式方法等方面予以培訓引導:

1、瞭解管理者塑造職業化素養和技能的重要性,並清晰、準確定位自己在組織中的角色;

2、深刻認識管理者自身職業化能力提升與企業戰略發展的關係,並掌握相關的方法和技巧;

3、通過管理者自我管理和領導能力的提升,推動企業健康、高效率的向前發展。

三、培訓方式

員工培訓根據培訓內容不同,採取不同的培訓方式:

(一)公司基本概況、管理制度、組織架構培訓,採取圖表演示與內容講解相結合的方式,便於員工增強知識記憶。

(二)業務培訓,採取知識講解、操作演練、師傅帶徒等相結合的方式,讓員工通過親自動手操作儘快掌握基本業務技能。

(三)職業化素養塑造與管理技能提升培訓,採取幻燈展示、案例講解、分析研討、角色扮演等相結合的方式,便於員工深刻領會其中的道理和方法。

四、培訓職責

(一)員工培訓由公司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二)公司基本概況、管理制度、組織架構知識培訓,由公司職能部門負責講授。

(三)業務培訓中的崗位知識由用人部門負責講解,品質管理知識由品控部門負責講授。

(四)職業化素養塑造與管理技能提升培訓,由公司辦公室安排相關管理人員或外聘講師負責講授。

五、培訓考核

(一)考核內容

1、出勤記錄

(1)遲到或早退:提前請假扣2分/次,未提前請假扣5分/次;試用期內的新員工,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即辭退。

(2)請假:提前請假每0.5天扣2分,未提前請假每0.5天扣5分;試用期內的新員工,累計請假達3天扣5分,超過6天即辭退。

(3)曠會:1次(0.5天)扣10分;試用期內的新員工,曠工1次即辭退。

2、培訓筆試:筆試測試題實行三選一方式抽選考題。

3、實操演練:以各崗位工作的實操要求進行實操演練。

(二)分值比重

1、生產技術崗位

出勤記錄20分,培訓筆試70分,實操演練10分。

2、行政後勤崗位

出勤記錄20分,培訓筆試50分,實操演練30分。

3、銷售崗位

出勤記錄20分,培訓筆試40分,產品送樣或銷售業績40分。

(三)考核週期

1、新員工於試用期屆滿前進行培訓考核;

2、在職老員工每隔半年考核一次。

六、考核成績應用

(一)綜合考核成績85分以上為及格。

(二)試用期員工

1、試用期屆滿,初試綜合成績低於85分者,試用期延長一個月;

2、試用期延長一個月屆滿,複試綜合成績仍低於85分者,試用期再延長一個月;

3、試用期第二個延長月屆滿,再試綜合成績仍低於85分者,予以辭退。

(三)在職老員工

1、初試綜合成績低於85分者,一個月後複試;

2、複試綜合成績仍低於85分者,自複試所在月起的連續六個月內進行再培訓,期間基本工資按80%的標準發放;

3、在再培訓期滿所在月月底進行再試,再試綜合成績仍低於85分者,予以辭退。

4、考核成績將作為個人薪資調整標準的重要依據。

七、其他未盡事宜,另行補充規定。

分包商安全管理辦法 篇9

機要文件是傳遞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密級較高的文件,機要文件的管理要做到及時、準確、安全、保密。

一、辦理程序

(一)機要文件由機要人員簽收、啟封、核對、登記後,送辦公室主任提出擬辦意見報主要領導或主持工作的領導籤批,文件應於當日處理,電報、急件隨到隨處理。

(二)按領導籤批的範圍進行傳閲。

(三)需辦理的,按局領導指示及時傳閲有關科室辦理。

(四)歸檔,交上級部門。

二、傳閲

(一)傳閲文件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按照文件閲讀範圍進行傳閲。

(二)機要人員要隨時掌握文件行蹤和傳閲進度,避免中途積壓、漏傳、橫傳。

(三)對局領導閲後所作的批示,要及時通知有關科室辦理,並做好機要文件管理,防止文件丟失。

三、保密

(一)機要人員要忠於職守,認真負責,嚴守保密規定,做到不該説的不説。

(二)對於機要文件,要單獨存放,嚴加保管。

(三)借閲機密、祕密級文件,需經辦公室主任批准;絕密級文件一般不外借,確需借閲,需經分管領導批准。

(四)各級領導要嚴格執行領導保密規定,不得將涉密文件留在辦公室過夜或帶回宿舍閲讀。

(五)涉密文件,不得複製或摘抄。

四、歸檔

(一)傳閲和辦理完畢的文件,應及時清理收回,分類整理,保持整潔、清潔。

(二)凡參加會議帶回或其他途徑簽收到的涉密文件,應及時送交機要室登記歸檔。

(三)幹部出差、調動工作或離退休時必須將自己使用或傳閲的機要文件全部退回機要室。

(四)機要人員按上級要求及時將機要文件收回。

分包商安全管理辦法 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能使公司運作有秩序地進行,維護公司及員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涵蓋業務員思想道德行為準則、日常工作規範條例、賬款管理制度、客户關係管理辦法等。

第三條 凡公司業務員適用本制度。

第二章 業務員思想道德行為準則

第一條 業務員應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誠實守信,對公司擁戴忠誠,熱愛本職工作,有奉獻精神,嚴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公司領導的安排。

第二條業務員之間應相敬相愛,團結互助,要具備團隊意識,有矛盾糾紛要妥善解決,或上報公司領導尋求調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情節特別嚴重的,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予以解聘。(此條之所以嚴厲,是因為在銷售業務領域,矛盾特多,比如搶單等現象)

第三條業務員是對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個業務員在客户面前,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或舉動,不得作出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如經發現,或有客户投訴涉及公司形象的,經公司調查屬實,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

第四條公司本着充分保障每個業務員利益的原則,嚴禁業務員之間出現搶單或劃單的行為。搶單,是指甲業務員在洽談的業務,乙業務員利用關係或以讓出自己提成點數等別的手段搶走此業務;劃單是指,甲業務員將自己的單劃到乙業務員的名下。公司一經發現有搶單或劃單的行為,扣除雙方當月全部工資及獎金,並在全公司通報一次。如第二次再犯,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予以辭退。

第五條業務員應善待公司的任何財物。如有惡意破壞者,除要求賠償外,公司予以扭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不小心損壞者,比如燈具,公司按成本價從其工資中扣除。

第六條業務員在外不得以公司名義、打着公司的旗號從事與業務無關的活動。如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立即予以解聘,並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七條業務員應具備職業操守,遵守公司相關的保密規定,不得將公司的商業祕密告訴競爭對手。如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立即予以解聘,並根據合同內容中的相關保密協議向法院起訴。

第三章業務員日常工作規範條例

第一條 業務員嚴格遵守考勤管理規定,具體獎懲規定詳見《業務員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條業務員每天必須向負責主管口頭彙報前一天的工作詳情,如有困難,尋求解決困難的辦法。每週週一提交“周工作總結”的書面報告。此項規定旨在發現並解決業務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予以總結歸納,幫助提高業務員的業務水平。

第三條業務員在上班期間,要求着裝整潔,形象健康,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暴露的服裝,不得有披頭散髮、敞衣露背、穿拖鞋等有礙觀瞻的舉止。

第四條業務員在上班期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公司的電話不得用來做與工作無關的閒聊。

第五條業務員的請假規定。業務員每個月請事假不得超過三天。事假超過三天的,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30元,當月曠工超過15天的,公司有權解除合同。如事假有特殊情況的,應寫出情況説明報上級主管審批。請病假應提供相關的病歷。

第七條公司對優秀業績者會給以特殊優待假期,具體假期時間視公司而定。

第八條業務員如需出差洽談客户的,業務員必須提前向上級主管申請,經批准,方可外出。出差期間應有詳細計劃,並報以上級主管備案。出差旅費的具體報銷辦法見下章《賬款管理制度》。

第四章 賬款貨物管理制度

第一條業務員每天從財務處領取“收款賬單”,當天下班前必須將收回的賬款(現金或支票)交給出納,與財務核對剩餘的“收款賬單”是否對數。業務員收回賬款後,才能憑賬款開取發票。因業務的靈活性,如果業務員當天不能在下班前趕回公司,可以於次日與財務交接“收款賬單”,再重新領取新一天的單子。

第二條若有客户因某些原因,收到貨後卻不能及時交款,業務員必須收取客户的“簽收單”或借條憑據,上面須有客户自己註明的未付款項,並簽字蓋章。業務員必須把客户的“簽收單”或憑據交回財務處,自己留複印件。

第三條壞賬準備金。所謂壞賬,是指那些收不回賬的。為提高業務員的警惕性,也是為了防範業務員的利益不受侵害,增強業務員的自我保護防範能力,公司特設“壞賬準備金”。公司每月從業務員的工資裏提取150元作為本人的“壞賬準備金”。當年度滿,如果未發生吊賬問題,公司全數奉還準備金,並予以適當獎勵。如果真有客户賴賬或跑賬,首先由業務員出面追討,追討不成,由公司出面用法律手段解決,這其間的訴訟費用的一半由“壞賬準備金”提取。公司出於人性化考慮,也出一半。如果“壞賬準備金”不足訴訟費用的一半,從業務員工資中扣除。如果訴訟無果,成了“死賬”,由業務員承擔全部死賬,訴訟費用由公司來出。(此條任主可作詳細斟酌,也可以不設此條。)

第四條每月28號下午四點為當月最後回款時間。業務員不得將已收款項故意挪至下月。一經發現,從工資中扣除500元。

第五條對於那些暫時收不到賬的規定:公司本着“出貨見款”的原則,要求業務員在客户收到貨物後當即予以收款,但由於一些非人為的原因存在,客户暫時交不出款的,業務員除了交回客户的“簽收單”或借條憑據到財務處外,還應及時報知直接上級主管備案,在這期間,業務員應主動提醒催促客户,超過十天仍未見到款項的,應與上級主管協商妥善追款辦法。

第六條業務員出差旅費報銷的規定:為了提高業務員出差洽談業務的成功率,遏止亂出差的現象,特制定本條。以簽單為基準,單沒簽成,不報銷;籤成單,報銷其交通總費用的80%,且不超過簽單金額的2%,如若超過,以2%支付給業務員。

第七條業務員為談業務請客吃飯報銷的規定:以簽單為基準,單沒簽成,不報銷;籤成單,報銷實際消費數字的60%,且不超過成交金額的2%,如若超過,以2%支付給業務員。(作者附註:第六、七條任主看情況而定,因為這兩條規定一出來,就可能會出現業務員凡是籤成單都要報銷,去哪裏找來一張餐飲發票,謊稱這是請客户吃飯的。無形中公司增加了額外的成本。杜絕辦法就是,要嘛不規定,要嘛被充一條,限額限量,比如洽談金額超過兩萬的,一個月不能報銷超過三次的)

第八條對於貨物的管理,公司實行貨物出借制度。在與客户洽談中,有時需要貨物的現場展示,為了方便業務員的談判,業務員可從倉管處借出貨物,業務員開具借條。貨物必須在兩日內交還,交還的貨物不能有破損,破損的貨物由業務員照價賠償。

第五章 客户關係管理辦法

第一條 業務員應該認識到,客户是我們的衣食父母,維護客户關係的重要性。

第二條業務員每月必須詳細整理新增客户的資料,包括姓名、地址、客户的實力或規模、儘可能多的關係網等等,將其填入“客户檔案”裏,複印一份交予公司備案,公司將嚴密保管這些資料。

第三條業務員要養成定時回訪客户的習慣。每次將回訪客户的內容及經過簡要地記述下來,上級主管會不定期地進行檢查。如被查到毫無記錄的,處以200元的罰款。

第四條公司會全力配合業務員和客户的洽談工作。包括協助洽談,提供便利等等。

第五條業務員要正確處理客户的投訴。仔細傾聽是最重要的。這能充分顯示出對客户的尊重,即使客户火冒三丈,也會先消掉幾分氣。積極尋求與客户的溝通之道,切實考慮解決客户的疑問或困擾。

分包商安全管理辦法 篇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辦税服務廳外聘人員管理,保障外聘人員合法權益,充分調動外聘人員工作積極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全國税務機關納税服務規範》、《國家税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辦税服務廳管理的意見》(國税發〔20xx〕1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博州地税系統辦税服務廳外聘人員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外聘人員是指税務機關(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為解決用人需要,通過合法勞務派遣單位聘用的非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第三條 用人單位必須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結合工作崗位需要,嚴格控制外聘人員的使用範圍和人數。

第四條 精河縣地税局辦公室是外聘人員管理工作的指導部門。外聘人員的數量及比例根據工作實際情況確定。

第五條 外聘人員所產生的費用由勞務派遣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外聘人員錄用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第二章 招聘與上崗

第七條 用人單位因工作崗位需要,確需外聘人員的,應認真核定招聘崗位數量及上崗條件,報州局人事教育科審核同意。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後面向社會招聘。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包括派遣崗位、工作內容、人員數量、人員要求、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等,同時應明確費用支付方式以及違約責任。

勞務派遣單位應依法與外聘人員簽訂用工合同,各單位不得自行與外聘人員簽訂用工合同。

第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與外聘人員一般簽訂2年以上用工合同。合同期滿後,經用人單位考核同意,外聘人員可以和勞務派遣單位續簽合同。

第十條 用人單位應與勞務派遣單位約定外聘人員試用期。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第十一條 外聘人員錄用的基本條件是: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具有大專以上文化,財經類專業優先,道德品質好,具備工作崗位要求的基本技能,身體健康,年滿20週歲以上。

第十二條 招聘採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

考試內容包括面試、筆試兩個環節。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綜合分析能力、情境應變能力、言語表達能力、人際關係處理能力及外貌形體是否符合要求;筆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適應工作 崗位需要的基本知識及和技能。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素養,業務能力。

第三章 職責與規範

第十三條 外聘人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用人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外聘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税務文書,也不得從事具有税收執法權的工作。

第十五條 外聘人員工作崗位職責,參照《新疆地税系統税收徵管質量評價體系(修訂)》中設定的綜合服務崗,具體如下:

(一)納税人涉税徵管資料的受理、錄入(辦理)、導出和導入。

(二)納税人各種證件及涉税證明、批覆的發放。

(三)納税申報受理及税款解繳。

(四)向相關部門傳遞查補税款、罰款的入庫資料和信息。

(五)代開發票。

(六)各種徵管資料的整理(分户或分類)和歸檔工作。

(七)税務登記的辦理。

(八)其他非執法崗位工作。

第十六條 外聘人員在工作時間內統一穿着工裝,工裝管理按照《新疆地税系統辦税服務廳外聘人員工裝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七條 外聘人員在工作期間應自覺維護地税機關的形象和榮譽,按照《全國税務機關納税服務規範》有關要求做好納税服務工作。

第四章 培訓與考核

第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建立和完善針對外聘人員的教育、培訓和激勵機制,要以提升人員素質為目標,結合崗位需求,加強以下教育培訓:

(一)職業道德、法紀觀念教育。

(二)税容風紀、言行規範、工作態度教育。

(三)税收業務知識、崗位技能、服務禮儀、溝通技巧、陽光心態、壓力釋放等培訓。

(四)其他項目培訓。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不同崗位的要求,編制外聘人員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外聘人員應當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參加崗前培訓、在崗培訓和為完成特定任務的專項培訓。

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根據崗位職責,開展外聘人員工作考核。用人單位應從工作實際出發,結合上級有關規定,制定相關考核辦法,科學確定考核項目、量化考核指標、規範考核程序、充分發揮考核的引導促進作用。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採取各種措施,提高外聘人員工作積極性,獎勤罰懶,鼓勵先進、鞭策後進。

第五章 薪酬與社保

第二十二條 外聘人員薪酬待遇基數參照當地用工支付標準確定。用人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外聘人員能級收入體系,完善薪酬待遇正常增長機制。

第二十三條 外聘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單位和個人按規定比例分擔相關費用。屬個人繳納的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第六章 解聘與辭職

第二十四條 在聘用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對不能勝任崗位工作要求的外聘人員,可以退回勞務派遣單位。

第二十五條 外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退回勞務派遣單位: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能完成崗位職責任務,或者不能達到工作標準的。

(二)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的。

(三)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人事關係或者勞動關係,拒不改正的。

(四)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外聘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六)外聘人員連續三個考核期內考核不合格的。

(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 外聘人員因個人原因辭職,需提前30天提交辭職報告,按規定程序辦理手續。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精河縣地方税務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分包商安全管理辦法 篇12

請假程序

一、員工需請喪假的,須填寫《員工請假審批表》,按照請假單籤批流程進行辦理。

二、員工請喪假由所在單位籤批即可。

三、員工因特殊情況不能辦理請假手續的,須口頭(電話)向所在單位班組、工段請假,待喪假結束到崗位上班後補辦請假手續。

四、《員工請假審批表》由員工所在單位保管,作為工資考核依據。

五、員工所在單位在人力資源信息化系統中錄入員工喪假信息。

分包商安全管理辦法 篇13

辦公室5s檢查標準

一、整理扔掉廢棄物

1、將不再使用的文件資料或破舊書籍、過期報紙等按公司要求的方式廢棄。

2、將不經常使用的文件資料進行分類編號整齊存放於文件櫃中。

3、將經常使用的文件資料進行分類整理,整齊放於辦公桌抽屜或長櫃中。

4、將正在使用的文件資料分為待處理、正處理、已處理三類,整齊放於辦公桌面或長櫃上,做到需要的文件資料能快速找到。

5、將工作服、洗澡用品等按類別整齊放於更衣櫃中,無更衣櫃的,應將工作服等個人用品放於合適的位置,以不影響整體美觀為宜。

6、櫃(櫥)頂物品擺放要整齊美觀,窗台上、暖氣上禁止擺放任何物品。

二、整頓擺放整齊1、辦公桌、椅、櫃(櫥)、衣架、報架、盆架等物品放置要規劃有序,佈局美觀。

2、辦公桌面可放置辦公設施、枱曆、文件夾、正在使用的文件、票據、電話、茶杯等物品,要求放置整齊有序。

3、辦公桌擋板、辦公椅上禁止搭掛任何物品。

4、筆、墨、橡皮、尺子等辦公用具整齊放於桌面一側或抽屜中。

5、辦公桌面、辦公桌抽屜內物品應整齊有序、分類放置,沒有作廢或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如抹布、個人物品、報紙等。

6、報紙、雜誌等閲讀資料看完後要收起,需要留存的整齊放於文件櫃內或報架上。

7、暖壺、茶杯可在矮櫥上整齊放置,不具備條件的可整齊放於地面一側;茶葉桶應整齊放於辦公桌抽屜一側。

8、辦公室內電器線路走向規範、美觀,電腦線不凌亂。

三、清掃打掃乾淨

1、辦公室門要裏外清潔,門框上無灰塵。

2、地面及四周踢角乾淨,要顯露本色,無灰塵、污跡。

3、室內牆壁及屋頂每週清掃一次,做到無污染、無爆皮、無蜘蛛網;牆上不許亂貼、亂畫、亂掛、亂釘。

4、窗玻璃乾淨透明,無水跡、雨跡、污跡;窗框潔淨無污跡;窗台無雜物、無灰塵;門玻璃乾淨透亮,不掛貼報紙和門簾。

5、窗簾整齊潔淨、無灰塵,懸掛整齊。

6、暖氣片、暖氣管道上無塵土,不搭放任何物品。

7、燈具、電扇、空調、微機、打印機等電器,表面潔淨,無灰塵;各種電器開關、線路無灰塵、無安全隱患。

8、文件櫃頂、表面要保持潔淨、無灰塵、無污跡,櫃內各種資料、票據分類整齊存放,並根據資料內容統一標識。

9、更衣櫃內物品分類擺放,要求工作服、毛巾等個人用品疊放整齊;櫃內、櫃外、櫃頂保持潔淨、無灰塵、無雜物;並按使用者進行標識。

10、辦公桌面、擋板內外、長櫃內外應保持潔淨、無灰塵、無污跡。

11、電話要擦拭乾淨,整齊放於辦公桌橫板處或辦公桌面;電話線要整齊有序,不凌亂。

12、垃圾筐要及時傾倒,不能裝的太滿;門後禁止存放垃圾;條帚、墩布、簸箕等清潔用具整齊放於門後;抹布可疊好放於盆架上,或整齊搭掛於門後。

四、清潔保持整潔,持之以恆

1、每天上班前對自己的衞生區進行清掃。

2、上班時間隨時保持。

3、自我檢查,對發現的不符合項隨時整改。

4、下班前整理好當天的資料、文件、票據,分類歸檔。

5、下班後整理辦公桌上的物品,放置整齊;整理好個人物品,定置存放。

五、素養人員保持良好精神面貌

1、上班時間佩帶上崗證,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儀容整齊大方。

2、言談舉止文明有禮,對人熱情大方,不大聲喧譁。

3、工作時精神飽滿,樂於助人。

4、工作安排科學有序,時間觀念強。

5、不串崗、不聚眾聊天。注:以上標準是部門自查的依據,也是管理部、5s小組對部室檢查和先進部室評選的依據。對於檢查出的不合格項,將按照規定對相關責任人或單位進行處罰。

分包商安全管理辦法 篇14

為加強鼓樓區委辦公室涉密文件、資料的管理,規範相關工作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以下簡稱《保密法》)及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收文制度

接收國家祕密文件、資料,密件包裝應當由辦公室保密人員拆封。同時應單獨設薄登記,接收人員應及時履行清點、登記、編號、簽收等手續。

二、發文制度

分發國家祕密文件、資料,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範圍發放,不得擅自擴大範圍。發文人員應履行登記、編號、簽收手續,並嚴格分發範圍,遵守相關規定;簽收時必須逐件清點、核對。

傳遞涉密文件、資料應當通過保密員進行,文件應包裝密封,嚴格按規定登記簽收。

三、製作(打印)制度

製作國家祕密文件、資料,應當按照《保密法》規定,履行定密程序,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註明發放範圍及製作數量,絕密級、機密級的應當編排順序號。使用計算機制作祕密文件、資料的,該計算機不能與公共信息網絡聯接。密件應當在內部文印室印刷,嚴格按照批准的數量製作,不得多制、私留。

四、閲讀(傳閲)制度

涉密文件、資料須按規定範圍傳達、閲讀,不得擅自擴大範圍,也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文件內容。傳閲涉密文件,由辦公室保密員負責專夾專閲,並填寫“傳閲單”,記載夾內密件份數、編號和閲讀時間等,閲後簽字並主動退回,不得橫傳,對急辦的文件,保密員要及時催辦。涉密文件應在辦公室或機要室閲讀,絕密級文件應當即閲即批即退,並有保密員在場。

五、借閲制度

閲讀和使用涉密文件、資料應當在符合保密要求的辦公場所進行,確需在辦公場所外閲讀和使用的,要履行嚴格的借閲記錄手續。借閲人對文件負有安全和保密的責任,自覺做到按期歸還,再用再借,嚴禁將涉密文件資料帶回家或帶到其他公共場所。保密員對借出的文件應按時限要求及時追回。

密級文件資料,未經密級確定機關、單位或者上級機關批准,禁止複製、複印、摘抄、彙編。如複印、摘抄、彙編機密級和祕密級文件,必須經批准並履行審批手續,同時不得改變其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範圍,並視同原件管理。

六、清退制度

按照規定應當清退的涉密文件、資料,原則上應按要求退回原制發的機關、單位。特殊情況的,應説明原因並報經原制發機關同意。

七、銷燬制度

需要銷燬的涉密文件、資料由保密員造冊,報辦公室領導審批,並履行清點、登記手續,不得擅自銷燬。送指定造紙廠銷燬的,要有保密員等二人以上押運和監銷。嚴禁將涉密載體作為廢品出售。

分包商安全管理辦法 篇15

一?在用水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進行更換?

1、水錶使用達到其使用期限。

規 格:mm?

使用期限:DN15-DN25 ?6年

DN25以上 ?4年

2、水錶因壞損、滯行、停行等故障無法修復的。

?二?水錶的拆換程序?

1、由生產管理中心協同計量中心確定需要更換水錶數量?按年度擬定換表計劃?報公司批准。

2、由採購辦按公司批准的申購計劃?組織採購?落實水錶供貨時間?並負責採購水錶的質量。

3、水錶計量中心根據核准的換表計劃?上報生產管理中心?由生產管理中心傳達更換水錶任務?客服中心負責向用户填發折換水錶通知書。

4、由管網所會同客服中心負責按計劃拆換水錶。水錶拆換時?要求及時?並儘快恢復供水。

5、由計量中心負責對水錶拆換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核實?對拆換入庫的水錶進行登記造冊。

第二十六條.客服中心首次抄表時?檢查水錶的工況?確定水錶工況正常、無計量問題可繼續使用?經檢查確定水錶故障應立即更換。

第六章 故障水錶的更換

第二十七條.故障水錶?是指因水錶停走、計量失準、文字盤發黃發黑等原因造成的故障影響抄表計量需更換的水錶?水錶的不匹配?是指公司在用水錶的口徑大小、類型等與實際用水情況不相符?影響水錶的正常運轉?造成計量

失準的現象。

第二十八條.水錶故障認定?户表故障由客服中心現場認定?非户表故障由客服中心組織現場認定?其中服務及特行用水性質、DN100及以上口徑的故障水必需由水錶計量中心和城市供水監察大隊組織現場認定。

第二十九條.經認定的故障貿易結算水錶由客服中心通知用户,現場核對數據後更換。

第三十條.客服中心每月將故障水錶的更換情況上報生產管理中心及水錶計量中心。

第三十一條.水錶使用過程中如出現口徑和水量不匹配的現象?由生產管理中心組織相關部門制定換表方案。

第七章 水錶的報廢處理

第三十二條. 客服中心每半年將報廢水錶報表彙總後上報生產管理中心,經審核報廢水錶?水錶計量中心依據審核後的報廢水錶資料接收報廢水錶?並負責各類水錶的報廢處理。?DN40及以下口徑的故障水錶進行報廢處理?不再修理?DN50及以上口徑的水錶更換後?送水錶檢修單位檢修、清零計?經水錶計量中心檢定合格後?週轉再用。?

第三十三條.對拆回的各類水錶?計量中心每月應清點登記?年終統一辦理廢舊物資回收手續?其他部門和個人不得截留處理。

第三十四條.紀檢監察室負責監督報廢水錶的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本條例自公司審核後,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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