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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環保法領導講話3篇

新環保法領導講話3篇

為了應對我國目前極為嚴峻的資源環境發展形勢,新環保法提出了經濟發展如何為環境保護服務、企業如何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課題,這也是環境會計需要探討和探索的發展方向。本文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新環保法的領導講話,僅供參考。

新環保法領導講話3篇

新環保法領導講話篇一:

同志們:

最近,國務院召開第六次全國環境保護大會,温家寶強調指出:必須充分認識我國環境形勢的嚴峻性和複雜性,充分認識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環境保護放在更加重要的戰略位臵。明確提出做好新形勢下的環保工作,關鍵是要加快實現三個轉變:一是從重經濟增長輕環境保護轉變為保護環境與經濟增長並重;二是從環境保護滯後於經濟發展轉變為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同步;三是從主要用行政辦法保護環境轉變為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辦法解決環境問題。

今年,省人大會決定對全省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及其相關法律的情況進行執法檢查,這是我省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環境問題的一個重大舉措。這充分説明省委、省人大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充分説明搞好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4月28日,省人大召開了全省環境執法檢查電視電話會議,省委書記、省人大會主任張春賢,省人大會副主任周時昌,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徐憲平等領導同志在會議上都作了重要講話。為此,益陽市和我市根據電視電話會的精神,制訂了相應的工作方案,請大家務必遵照執行。現在,我講幾點意見

一、認清形勢,大力提高對貫徹實施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重要性的認識。

這次環境保護執法檢查,牽涉面廣,工作量大,我們一定要充分認識執法檢查的重要性。環境保護是我國的基本國策。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貫徹執行環保法律法規,既是落實環保基本國策的需要,也是依法治國的需要。環境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保護好環境就是保護人類自身,保護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這已成為全人類的共識。黨和國家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黨的xx屆三中全會提出了科學發展觀,落實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環境保護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黨的xx屆四中全會提出了構建和諧社會,環境保護工作就是要通過污染控制和生態保護等方面的措施,為促進和諧社會創造一個良好的自然物質基礎。我們國家制定了《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環保法律;省人大會也先後制定了《湖南省環境保護條例》、《湖南省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等環保法規。去年底,國務院發佈了《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今年全國人大十屆四次會議通過的《“xx”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應當説,在環境保護方面基本上是有法可依的,現在更重要的是執法,是要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在全國“兩會”記者招待會上,温家寶坦率地承認,“十五”計劃大多數指標都基本完成了,但環境指標沒有完成,並指出“要嚴格執法,依法保護環境,這是最關鍵的,也是最難的。”當前,一些地方、部門領導和企業負責人,環保國策意識不濃,環保法制觀念不強,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重經濟效益,輕環境效益;重眼前的、局部的利益,輕長遠的、整體的利益。表現在實際工作中,對於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不重視、不支持,有的甚至為執法設臵層層障礙,致使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無法得到有效地貫徹實施,環境質量無法得到有效改善,人民羣眾對此很有意見。要真正解決我市環境保護工作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必須從全面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入手。這次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無論從講政治、講法治、執政為民的高度,還是從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高度,貫徹執行好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都是顯得非常必要。

二、理清工作思路,切實明確環境保護執法檢查的指導思想、主要對象、主要內容和步驟安排:

為了搞好這次執法檢查,市人大會主任會議認真研究並審定下發了執法檢查的工作方案。在具體工作中,大家一定要明確並把握以下三個方面:

(一)執法檢查的指導思想:這次執法檢查在市委的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xx關於“着眼於讓人民喝上乾淨的水,呼吸清潔的空氣,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環境中生產生活”的指示精神,以法律為依據,以推進工作為目的,秉着實事求是、求真務實的原則和突出重點、抓住關鍵的工作方法,認真檢查全市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貫徹落實環保法律法規的情況。通過檢查,客觀實在地評價政府環保工作取得的成績,發現貫徹實施環保法律、履行環保職責中存在的問題,並督促其切實改進工作,加大執法力度,落實環保措施,促進全市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

(二)執法檢查的主要對象和主要內容:根據上述指導思想,市人大會主任會議研究確定這次執法檢查的主要對象為:市人民政府及其環保局、發展改革和物價局、建設局、水利局、衞生局、國土資源局、經濟發展局等相關部門。這次執法檢查主要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法規。重點檢查七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檢查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貫徹實施環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履行政府環保職責的情況;二是檢查水污染防治情況,重點檢查影響飲用水源安全的含鎘、砷、汞等重金屬及COD、氨氮等污染因子的工業廢水和城市生活污水的治理情況;三是檢查大氣污染防治情況,重點檢查火電廠等燃煤企業二氧化硫治理和防塵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城市建築揚塵的防治情況;四是檢查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情況,重點檢查煉銦廢渣、鉻鹽廢渣等危險固體廢物和城鎮生活垃圾、醫療廢物治理情況;五是檢查國家法律和產業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後工藝和技術,以及國家要求取締的能耗高、污染重的“十五小”企業停產關閉的情況;六是檢查環境影響評價法執行情況,重點檢查規劃環評和新建項目環評制度的落實情況;七是檢查環保執法環境情況,重點檢查環保執法是否到位、政府及相關部門是否存在有與環保法律法規相牴觸的土法政策。

(三)執法檢查的步驟安排:這次執法檢查要求很高,必須周密安排。為確保這次執法檢查順利進行,我們一定要集中時間、集中精力,上下聯動,協同進行。要嚴格按照《沅江市人大會xx年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工作方案》的總體要求,擬定具體的執法檢查計劃和工作方案,在本市範圍內切實開展執法檢查,併為省、地、市人大會的執法檢查提供全面、真實、準確的情況。

這次執法檢查分四個階段進行:

1、組織發動階段(從現在起到5月上旬)。

2、調查自查階段(5月中旬到6月下旬)。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根據執法檢查的重點內容,對照本部門、本單位的職責,認真做好自查工作,在6月10日前將有關自查情況書面報市人大會執法檢查組辦公室。市人大會執法檢查組到市直有關單位和各鄉鎮開展調查研究,瞭解收集有關情況,掌握全市環保工作方面突出的問題和重點案例。

3、重點抽查和審議階段(6月下旬到8月下旬)。6月下旬,省人大會檢查組將赴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和鄉鎮重點抽查。8月中旬,市人大會主任會議聽取執法檢查情況彙報,由主任會議提出整改意見並向市人民政府交辦。

4、整改落實階段(9月上旬到11月下旬)。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在接到交辦意見後的三個月內,向人大會書面報告整改結果。

三、加強組織領導,形成推進環境保護執法檢查的強大合力

這次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是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批准實施《十五規劃》和國務院頒佈實施《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後,在全省開展的第一次環境保護執法檢查,也是今年省人大會執法監督工作的重點。全省各級人大會務必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周密安排好這次執法檢查,促進全省環保事業健康發展。

(一)成立領導機構,為執法檢查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本次執法檢查由人大會組織實施。市人大會成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組,由×××任組長,×××副主任任副組長,成員由部分市人大會委員、市人大農環委的同志組成。執法檢查下設辦公室,主任由市人大辦公室主任擔任,副主任由市人大農環委主任擔任。辦公室設市人大農環委,具體負責執法檢查的組織和協調工作。

(二)注重協調配合,形成執法檢查的工作合力。這次執法檢查,牽涉面廣,歷時長,需要各個方面、各個部門通力協作。大家一定要從事關可持續發展大局出發,認真組織或配合搞好執法檢查。一定要正確處理好局部利益與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係,切實加強工作銜接與溝通、協作與配合,把這次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抓緊抓好。

(三)加強督促檢查,狠抓執法檢查的整改到位。這次執法檢查,着重檢查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情況。在執法檢查的各個環節中,必須注重抓重大違法典型事件和案件,並要進行反覆調查核實,廣泛聽取人民羣眾和人大代表的意見。要進行深入剖析,找出產生問題的原因,研究解決問題的對策。同時要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整改落實,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迴音。對違法典型案件的查處,要一查到底,依法做出嚴肅處理。各級政府對人大會交辦的重大問題,要認真對待,研究落實辦理,按規定時間反饋辦理結果,並通過查辦典型案件,總結經驗教訓,切實改進工作。

(四)講究工作方法,確保執法檢查取得實效。這次執法檢查,主要採取聽彙報、實地查看、召開座談會、走訪人民羣眾、接受舉報、接待羣眾來信來訪等形式進行。在檢查過程中,要根據各地、各部門、各單位的實際情況,突出檢查重點,抓住主要問題,注意發現和總結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檢查組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深入基層、深入現場、體察實情,取得實效。同時,檢查組不直接處理問題,對檢查中發現和反映出來的問題,檢查組帶回來提交市人大會主任會議統一研究處理,並由主管機關嚴格依照法律程序落實。

同志們,保護環境是強國富民安天下的大事。保護環境,功在當代,利在千秋。我們一定要以黨的xx大、xx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精神為指針,全面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抓好這次環境保護執法檢查,為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生態××、和諧××,促進全市各項工作的全面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新環保法領導講話篇二:

你們好!

我曾聽過這麼一個故事,池塘裏有一朵百合花,它每天按兩倍速度生長,如果不受限制,30天內它會覆蓋整個池塘,悶死水中的其它生命形式。直到第29天,人們才意識到這個危險——因為百合花已經覆蓋了大半個池塘。這時你還有幾天來挽救你的池塘呢?只有一天!如果池塘好比地球,生長的百合好比發生變化的自然環境,那麼,作為人類的我們將走向哪裏?

同蒼穹共命運,我們與地球上所有的生命形式共同生活在一個穹頂之下,熱愛她、保護她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而對於作為擁有環境保護執法權的我們來説,更應明確自己的使命,扛起自己的責任,所以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貫徹新法 “我們”有責》。

當前,我國環境污染已相當嚴重,從大氣來看,PM2.5已成為困擾北方城市的主要元兇,據相關統計,因大氣污染使冬季發生呼吸系統疾病死亡的情況明顯增加。從水體來看,地下水硬度增高,水位下降,地表水污染嚴重,水資源緊張已成為制約生產發展的嚴重問題。此外,自然資源的破壞也日益嚴重,長江上游因植被受到破壞,引起嚴重的水土流失,每年衝入長江的泥沙達6億多噸。環境保護已迫在眉睫,形勢刻不容緩。

今年是新環保法開始正式施行的第一年,對於環保執法者來説這注定是充滿挑戰的一年,也是開始改變的一年。新《環境保護法》被專家稱為“史上最嚴的環保法”它歷時20個月,經歷4次審議,打破了“三審通過”的立法常規。它從政府、企業、公民三方面入手,增加建立跨行政區域的重點區域、流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聯合防治協調機制,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完善污染物總量控制、環境與健康監測及影響評價,並將環境違法信息記入社會誠信檔案,向社會公佈違法者名單等一系列舉措。

新法賦予公權力的執法能力是前所未有的,然而權力越大責任就越大。環境保護部門作為政府的一個行政執法機構,需要依法調整各種關係。作為環保執法者一方面要強化使命意識和職業意識,提高自身素質,堅決糾正和嚴厲打擊環境違法問題,嚴肅追究違法者的責任。另一方面,在內部管理上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以三嚴三實為標準,遵循明晰職責、權責相當的管理原則,加大處罰和監督的力度,杜絕隱性腐敗,營造良好執法氛圍。

我們同在藍天之下,我們是保護環境的衞士,如果由於我們的疏忽沒有把好關,守好崗,導致環境污染進一步加重。那麼,我想我們不僅對不起羣眾對我們的殷切期望,更對不起子孫後代。倘若有一天天空不再蔚藍,河流不再清澈,空氣不再清新,你是否會感到害怕?惡劣的自然環境帶來的不會是安逸的生活,而是各種自然災害的頻發。我們還沒有窮途末路,我們還有改正的機會,如果之前你對工作敷衍,那麼,從這一刻起,請忠於職守,積極作為,嚴格依法行政,做好人民的公僕,大自然的衞兵。

我相信,通過我們大家的共同努力,積極貫徹新法,承擔起職業賦予我們的責任,齊心協力保護環境。我們頭頂的天空會因我們的努力而變得更加湛藍透亮、山會更加鬱鬱葱葱、河流會變得更加清澈見底,森林會鳥獸成羣,大自然母親會變得更温和、美麗,給予我們更多的恩惠。

謝謝大家!

新環保法領導講話篇三:

新環保法五大亮點

4月2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八次會議閉幕,會議以151條贊成、3票反對、6票棄權,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從修正到修訂,這部新環境保護法歷經四次審議,將於xx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舉措——

建立公共檢測預警機制

談到環境保護,公眾最為關心的就是對霧霾的治理。近年來,以霧霾為首的惡劣天氣增多,霧霾成為了一些城市的最大危害。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對霧霾等大氣污染,作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

國家建立健全環境與健康監測、調查和風險評估制度;鼓勵和組織開展環境質量對公眾健康影響的研究,採取措施預防和控制與環境污染有關的疾病。

國家建立環境污染公共監測預警的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環境污染公共預警機制,組織制定預警方案;環境受到污染,可能影響公眾健康和環境安全時,依法及時公佈預警信息,啟動應急措施。

國家建立跨行政區域的重點區域、流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聯合防治協調機制。

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吉炳軒表示,環境保護法的修改,強化了對大氣污染、特別是霧霾的治理和應對。治污是一個綜合的、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需要一屆接一屆、一代接一代堅持不懈地治下去,還需要一件一件具體事情去搞清楚、整明白並緊緊抓住,務必解決。

全國人大代表馬馼認為,新法的通過和實施,必將給予國家環境保護事業強有力的引導。環保是一個系統工程,又是一項長期任務,必須由政府、公民、企業共同努力。以霧霾為代表的大氣污染,還需要大氣污染法等單項法,來進行具體規範和防治。

新制定——

劃定生態保護紅線

作為保護我國生態資源的重要方式,生態保護紅線這一概念,自被提出起,就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今年年初,環保部印發了《國家生態保護紅線—生態功能基線劃定技術指南(試行)》,成為我國首個生態保護紅線劃定的綱領性技術指導文件。根據規劃,xx年,環保部將完成全國生態保護紅線劃定任務。

修訂後的環境保護法首次將生態保護紅線寫入法律。新法規定,國家在重點生態保護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等區域,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嚴格保護。環境保護法同時規定,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或者委託專業機構,對環境狀況進行調查、評價,建立環境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

全國人大會委員黃獻中認為,國家在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等區域,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嚴格保護,是非常必要的。他認為,新修改的環保法,加大了對生態保護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法條中涉及到地方人民政府需落實生態保護的補償資金,確保其用於生態保護補償。

新主體——

環境公益訴訟主體擴大

新法第五十八條擴大了環境公益訴訟的主體,凡依法在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專門從事環境保護公益活動連續五年以上且信譽良好的社會組織,都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全國人大會委員沈春耀説,實踐中,增強公眾保護環境的意識,樹立環境保護的公眾參與理念,及時發現和制止環境違法行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作用。修訂草案增加了一些新的規定,尤其是第五章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在目前這個階段,應該説,很好地迴應了社會關切。

全國人大會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傑表示,擴大環境公益訴訟主體的規定,是借鑑了國際慣例。國際上對訴訟主體的要求是由環境公益訴訟的性質和作用來決定的。由於專業性比較強,要求起訴主體對環境的問題比較熟悉,要具有一定的專業性和訴訟能力,和比較好的社會公信力,或者説宗旨是專門從事環境保護工作,要致力於公益性的活動,不牟取經濟利益的社會組織,才可以提起公益訴訟。

新標準——

按日計罰無上限

多年來,國家環境立法不少,但由於違法成本低,對違規企業的經濟處罰並未取得應有的震懾效果,導致法律法規並未起到真正的約束作用。修訂後的環保法第六章“法律責任”第五十九條明確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信春鷹説,環境違法成本低的問題,也是新法着力解決的一個問題,在法律責任部分設計了按日處罰制度,這是一記重拳。

環保部法規司副司長別濤表示,“按日計罰”是針對企業拒不改正超標問題等比較常見的違法現象採取的措施,目的就是加大違法成本,在中國現行行政法規體系裏,這是一個創新性的行政處罰規則。環保部門在決定罰款時,要考慮企業污染防治設施的運行成本、違法行為造成的危害後果以及違法所得等因素,來決定罰款數額。今後罰款數額會更有針對性,且會相應提高。而具體的罰款額度,將由即將出台的專項法決定。

新職責——

明確政府管理

新修訂的環保法,進一步明確了政府對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職責。第二十四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委託的環境監察機構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有權對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進行現場檢查。

對於履職缺位和不到位的官員,新法規定了處罰措施。第六十九條規定,領導幹部虛報、謊報、瞞報污染情況,將會引咎辭職。出現環境違法事件,造成嚴重後果的,地方政府分管領導、環保部門等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王剛説,新修改的環保法確立了多重的監督機制,明確了政府的保護監督管理職責,還規定通過社會監督,包括公眾參與、公益訴訟,民主監督等方式,集全社會之力,共同保護環境。

解讀新修改的環境保護法

十二屆全國人大會第八次會議今天表決通過了新的環境保護法。本次修改明確了新世紀環境保護工作的指導思想,加強政府責任和責任監督,銜接和規範相關法律制度,以推進環境保護法及其相關法律的實施。

據瞭解,從1995年八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到xx年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全國人大代表共2474人次以及台灣代表團、海南代表團提出修改環境保護法的議案78件,反映現行環境保護法已經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社會各方面修改呼聲很高。

這是一次全面修改。修改後的法律共七章七十條,與現行法的六章四十七條相比,有了較大變化。

保護環境是國家的基本國策

目前我國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有30多部,行政法規有90多部,新的環境保護法被定位為環境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主要規定環境保護的基本原則和基本制度,解決共性問題。

為此,新的環境保護法在總則中進一步強化環境保護的戰略地位,依照《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決定》以及《國務院關於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確定的總體要求,將環境保護融入經濟社會發展。

新法增加規定“保護環境是國家的基本國策”,並明確“環境保護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公眾參與、污染者擔責的原則。”

新法在第一條立法目的中增加“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規定;進一步明確“國家支持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應用,鼓勵環境保護產業發展,促進環境保護信息化建設,提高環境保護科學技術水平。”

突出強調政府監督管理責任

新的環境保護法調整篇章結構,突出強調政府責任、監督和法律責任。

現行環境保護法關於政府責任僅有一條原則性規定,新法將其擴展增加為“監督管理”一章,強化監督管理措施,進一步強化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環境質量的責任。增加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未達到國家環境質量標準的重點區域、流域的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限制達標規劃,並採取措施按期達標。”

在政府對排污單位的監督方面,針對當前環境設施不依法正常運行、監測記錄不準確等比較突出的問題,新法增加了現場檢查的具體內容。

新法在上級政府機關對下級政府機關的監督方面,加強了地方政府對環境質量的責任。同時,增加規定了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並規定了上級政府及主管部門對下級部門或工作人員工作監督的責任。

規定每年6月5日為環境日

新的環境保護法增加環境日的規定,將聯合國大會確定的世界環境日寫入本法,規定每年6月5日為環境日。

為進一步提高公民環保意識,新法增加規定公民應當採用低碳節儉的生活方式。同時,增加規定公民應當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配合實施環境保護措施,按照規定對生活廢棄物進行分類放置,減少日常生活對環境造成的損害。

新法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環境保護宣傳和普及工作,鼓勵基層羣眾性自治組織、社會組織、環境保護志願者開展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環境保護知識的宣傳,營造保護環境的良好風氣。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環境保護知識納入學校教育內容,培養青少年的環境保護意識。

設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專章

新的環境保護法修正案草案專章規定了環境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加強公眾對政府和排污單位的監督。

這一章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一是明確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依法公開環境信息、完善公眾參與程序,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提供便利。”二是明確重點排污單位應當主動公開環境信息,規定“重點排污單位應當如實向社會公開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排放情況,以及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並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三是完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公眾參與,規定“對依法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編制時向公眾説明情況,充分徵求意見。”“負責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部門在收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後,除涉及國家祕密和商業祕密的事項外,應當全文公開;發現建設項目未充分徵求公眾意見的,應當責成建設單位徵求公眾意見。”

應每年向人大報告環境狀況

新的環境保護法在發揮人大監督作用方面作出新規定。

新法突出了人大會監督落實政府環境保護的責任,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向本級人大或者人大會報告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的完成情況,對發生重大環境事件的,還應當專項報告。

科學確定符合國情環境基準

新的環境保護法增加了要求科學確定符合我國國情的環境基準的規定。

目前,符合我國國情的環境基準缺失,現行我國環境標準主要是在借鑑發達國家環境基準和標準制度上制定的。國家現已建立了重點工程試驗中心,建立國家環境基準已具備基本框架。

國家建立健全環境監測制度

新環境保護法完善了環境監測制度。

新法通過規範制度來保障監測數據和環境質量評價的統一,規定國家建立、健全環境監測制度。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制定監測規範,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監測網絡,統一規劃設置監測網絡,建立監測數據共享機制;監測機構應當遵守監測規範,監測機構及其負責人對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完善跨行政區污染防治制度

新的環境保護法完善了跨行政區污染防治制度。

對於跨行政區污染防治,現行環境保護法僅在第十五條作出有關政府協商解決的原則性規定。新法明確規定,國家建立跨行政區域的重點區域、流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聯合防治協調機制,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測,實施統一的防治措施。

重點污染物排放將總量控制

新的環境保護法補充了總量控制制度。

新法一是規定國家對重點污染物實行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二是建立對地方政府的監督機制。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由國務院下達,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分解落實。企業事業單位在執行國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同時,應當遵守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對超過國家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完成國家確定的環境質量目標的地區,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暫停審批其新增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提高服務水平推動農村治理

新的環境保護法針對目前農業和農村污染問題嚴重的情況,進一步強化對農村環境的保護:一是增加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促進農業環境保護新技術的使用,加強對農業污染源的監測預警,統籌有關部門採取措施”,保護農村環境。二是增加規定“縣、鄉級人民政府應當提高農村環境保護公共服務水平,推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三是規定“施用農藥、化肥等農業投入品及進行灌溉,應當採取措施,防止重金屬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環境。”四是規定,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定點屠宰企業應“採取措施,對畜禽糞便、屍體、污水等廢棄物進行科學處置,防止污染環境。”五是增加規定“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農村生活廢棄物的處置工作。”

沒有進行環評的項目不得開工

新的環境保護法增加規定“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新法將環境保護工作中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做法上升為法律,完善環境保護基本制度:增加規定“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並規定相應的法律責任:“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准,擅自開工建設的,由負責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部門責令停止建設,處以罰款,並可以責令恢復原狀。”同時,增加環境經濟激勵措施,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減少污染物排放的,人民政府應當依法採取財政、税收、價格、政府採購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鼓勵和支持。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改善環境,按照有關規定轉產、搬遷、關閉的,人民政府應當予以支持。”

明確規定環境公益訴訟制度

新的環境保護法明確規定環境公益訴訟制度。

新法規定: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依法在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相關社會組織,和專門從事環境保護公益活動連續五年以上且信譽良好的社會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同時規定,提起訴訟的社會組織不得通過訴訟牟取利益。

情節嚴重者將適用行政拘留

新的環境保護法針對目前環保領域“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突出,進一步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新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的;違反法律規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生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農藥, 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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