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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治亂減負工作存在問題分析與思考

企業治亂減負工作存在問題分析與思考

一、當前我市企業治亂減負工作基本情況

企業治亂減負工作存在問題分析與思考

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紀委的正確領導下,在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涉企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現象得到有效遏制,企業治亂減負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經濟發展環境得到很大優化。主要表現在以下幾下方面:

一是形成有效的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機制,企業減負工作責任制得到較好落實。

二是認真開展清費減負工作,從源頭上減輕了企業不合理負擔。

三是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了我市經濟較快發展。

四是服務企業形成了部門常態性工作,幫助企業解決了許多困難和問題。

五是強化監督檢查,確保企業治亂減負工作落到實處。

二、我市企業治亂減負工作存在問題及困難

雖然我市在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減輕企業負擔政策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切實減輕了企業一些不合理負擔,企業對此反映較好,但企業在受金融危機衝擊較大,宏觀經濟環境趨緊,生存較為困難的形勢下,企業要求政府進一步加大減負力度的願望較為強烈,減負工作與企業要求還有差距。回顧近來年我市企業治亂減負工作開展情況,結合多次企業座談會反映情況及今年企業服務年活動中梳理出的問題,當前我市企業治亂減負工作還存在着不少的困難和問題。

1、從企業負擔情況來看,不合理增加企業負擔情況趨於複雜。一是企業不合理負擔形式由公開向隱蔽轉變。目前,明顯的“三亂”現象得到有效遏制,但少數部門為了部門利益,採取比較隱蔽的手段來不合理增加企業負擔,一些隱性、變相收費現象開始出現。如掛靠在部門的協會成立過多過濫,通過各類協會要求企業加入,收取會費或贊助費等。二是企業負擔內容由“三亂”行為向變相服務轉變。一些中介機構背靠行政機關,以提供服務為名,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有關部門和中介機構聯合,以中介服務為名,有硬性要求企業接受代理有償服務的現象。三是個別部門有搭車收費之嫌。個別部門存在企業年檢時變相設置前置條件現象。四是服務性收費標準仍有過高現象。不少企業反映,特種設備檢測費、樁基檢測費等服務性收費標準偏高,企業負擔較重。

2、從企業減負政策情況看,企業希望政府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企業認為目前政策扶持力度還不夠,“含金量”尚需提高,從上到下雖然出台了許多減負政策和措施,但一些部門的措施僅限於收費數額較少的項目,如工本費之類,而一些收費標準較高的項目減負力度不大,導致企業得到的真正實惠並不多。企業要求進一步加大扶持企業發展的政策力度,反映新產品及專利產品研發獎勵資金少,未能有效調動企業的研發積極性,一定程度影響了企業新產品的研發。企業對土地使用税徵收提高幅度過高較有意見,要求減半徵收土地使用税。

3、從企業自身來看,治亂減負工作任重道遠。從總體來説。我市企業發展環境是好的,各部門積極為企業服務的氛圍濃厚。對個別增加企業負擔的現象,由於一些企業自身生產經營不規範,不敢如實反映情況,不敢大膽抵制“三亂”行為。一些中小企業由於規模不大,識,不像重點骨幹企業那樣有話語權,對“三亂”問題雖然反感,但怕得罪相關部門,怕以後不好辦事,採取不投訴、不反映的方式,息事寧人;對個別亂收費、不合理負擔寧肯花錢買平安。同時,缺乏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的手段,企業舉報或反映有關增加企業負擔行為有其後顧之憂,一是可能被打擊報復,二是舉報案件的查處力度,這些都是影響企業對減負工作認同度和積極性的因素。

4、從企業減負工作機制上看,牽頭單位工作力度有限。一是市經貿委作為市減負辦牽頭單位,職能有限,工作手段不多,主要起綜合協調、監督檢查作用。企業減負涉及涉企收費許可、物價查處等職能在物價(發改)、財政等部門。二是市減負辦工作力量薄弱。企業減負工作沒有專門機構,市減負辦沒有專職人員,其他工作繁雜量大,無法集中全部精力投入企業減負工作。三是企業減負工作需要充分發揮有關部門職能作用,加強協調配合,進一步增強工作合力。

三、做好我市企業治亂減負工作的幾點思考

1、進一步增強做好企業治亂減負工作重要性認識。受金融危機影響,企業生產經營面臨嚴峻困難。但同時,面向企業的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檢查、亂評比、亂培訓等侵害企業合法權益,增加企業負擔的問題仍然屢禁不止、時有發生。這嚴重影響了企業的生存發展、經濟的穩定增長和社會的安定和諧。減輕企業負擔,全力支持企業發展,已經成為保增長促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基礎,成為檢驗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成效的重要標準。要充分認識當前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和損害企業權益、影響企業發展問題的複雜性、嚴峻性,不斷深化對減輕企業負擔工作的認識,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企業治亂減負工作落到實處,為全市經濟保穩促調、健康發展作出貢獻。

2、廣泛紮實開展“企業服務年”活動。“企業服務年”活動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開展的一項重要工作。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全面落實責任,牢固樹立保企業就是保經濟、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觀念,以務實的作風、有力的舉措做好服務企業工作。要深入開展“千名幹部進企業”活動,做好後備幹部擔任企業助理工作。各部門和各級領導要深入企業,調查研究,幫助企業排憂解難。要從企業最急需的問題入手,幫助企業攻堅克難,攜手企業共渡難關,協同企業升級發展。要把為企業排憂解難作為服務企業的中心環節來抓,出實招,辦實事,求實效,努力為企業營造一個健康穩定的發展環境、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規範有序的市場環境和安全文明的社會環境。

3、進一步整治和優化企業生產經營環境。一是繼續加強清費減負工作力度,進一步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在全市經濟工作會議上提出“狠抓清費減負,確保所有部門涉企收費不得超過我省其他地市標準”的要求,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二是着力抓好涉企收費各項制度落實,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涉企收費公示制度,嚴格“收支兩條線”管理,強化收費審驗工作,擴大涉企收費“兩證一票一卡”工作覆蓋面,進一步健全企業負擔監測點和監督員聯繫制度,開展企業負擔定期監測分析,確保企業減負規定落到實處。三是整治中介機構、社團組織涉企“三亂”問題,重點整治依靠部門影響和行業壟斷地位向企業亂收費問題。嚴禁行政機關利用職能設立前置條件,為中介機構、社團組織提供收費方便;嚴禁行政機關利用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為中介機構、社團組織搭車收費、指定或強制服務;嚴禁行政機關通過中介機構、社團組織搞創收,變相設立“小金庫”,為機關幹部搞福利。中介機構要按照“自願有償”的原則和有關規定收取有關代理、諮詢、評估、檢測等費用,建立正常的中介服務收費秩序。四要進一步清理對企業亂檢查、亂評比、亂培訓等行為。任何政府部門和單位不得要求企業參加帶強制性的收費培訓,凡是政府部門要求的強制培訓,組織者不得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要認真貫徹執行好經國務院批准的《控制對企業進行經濟檢查的規定》,做到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禁止任何機關擅自對企業進行檢查。全面清理規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對向企業亂評比、亂排序的依法認真查處。

4、切實維護好企業的合法權益。一是加強對中央、省、市出台的涉企減免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各項清費減負政策落實情況,確保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政策落到實處。二是深入開展“三查”(查基層單位、查薄弱環節、查突出問題)、“三抓”(抓典型、抓曝光、抓查處)活動。以縣(市、區)和基層單位為重點,對執法部門的執收執罰行為、壟斷行業的經營收費行為,以及企業反映較大的重點部門、重點行業、重要時段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三是加強價格監管,切實解決收費不規範問題。加強涉企培訓收費管理,對涉及企業人員的培訓班嚴格申報和審批程序,擅自擴大培訓範圍違規收費的堅決予以糾正。繼續整頓規範價格收費秩序,針對當前企業反映強烈的問題,開展專項檢查。四是加強社會監督。充分發揮職能部門、企業負擔監測點、新聞媒體、社會和羣眾監督的作用,暢通“三亂”案件舉報渠道,進一步形成政府、企業和社會抵制和治理“三亂”工作的合力。五是嚴肅查處涉企“三亂”案件。對頂風作案、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等典型案件,要加大曝光和查處工作力度,切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6、進一步加強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措施研究。深入研究減負工作機制,進一步理清減負成員單位職能,整合牽頭部門相關處室力量,切實抓好各項工作落實。緊緊圍繞解決損害企業合法利益的突出問題,深化專項治理和治本抓源工作,務求在重點項目上有新成效、在難點問題上有新突破,使企業治亂減負工作再上新水平。特別是要注重運用市場機制和從源頭治理上深入抓好企業治亂減負工作的研究。認真研究解決容易滋生“三亂”的根本性問題,採取標本兼治,源頭治理,重在治本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結合本地實際,從體制、機制和制度建設上入手,推動企業治亂減負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標籤: 治亂減負 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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