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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籃維修安全管理作業協議(精選20篇)

吊籃維修安全管理作業協議(精選20篇)

吊籃維修安全管理作業協議 篇1

甲方:

吊籃維修安全管理作業協議(精選20篇)

乙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ZLD630系列高處作業吊籃。在租用期間,為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確保吊籃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設備租賃合同的同時簽訂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本協議使用對象

1、工程名稱: 來安縣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裝飾裝修工程

2、施工內容:外牆保温及真石漆施工

3、工程地址: 來安縣新城開發區,新豐路、向陽路和來安大道交叉口

二、本協議期限

本協議確定進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工程竣工租賃之日止。

三、甲方的職責和義務

1、提供建築物的相關平面圖。

2、落實專人負責吊籃的安全管理。

3、提供安裝吊籃所需的垂直運輸設備及提供搬運人員並搬運到位。

4、確保屋面、牆面、地面、陽台、窗户、遮陽板等吊籃運行周圍空間無障礙及易墜落傷人的物品。

5、提供合格的專用電源、電器箱。按標準設置避雷、接地裝置(避雷電阻應不小於10歐姆)。

6、吊籃下方必須設有禁止入內的警告標誌及警示線。

7、吊籃在施工中為了避免碰撞建築物牆面,需將吊籃靠牆一面的兩端立杆及橫杆用厚海綿或軟外裝物進行包紮,以免損壞建築物及吊籃。

8、認真檢查吊籃的運行狀況和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進行解決,全面掌握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知識,並接受基本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吊籃使用負責人和操作人員。

9、甲方必須按規定做好機械、電器的安全檢查和日常清潔保養,及時排除故障或通知乙方協助檢修。

10、遇雷雨天、雪天、霧天、風力達5級以上等異常天氣時,應停止運行吊籃,否則承擔一切安全責任。

11、吊籃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協議》、《安全技術交底書》、《高處作業吊籃施工人員守則》,否則不得上崗。吊籃施工人員如違規操作,沒有按規範要求做好自身保護,承擔一切安全責任。

12、吊籃如需移位,必須通知乙方,不得私自移位,並且要對吊籃的一切設施進行檢查和保護,特別是屋面配重和懸掛機構的檢查和保護,否則承擔一切安全責任。

四、乙方的職責和義務

1、根據工程施工要求編排好吊籃施工方案,並報請甲方批准。

2、吊籃按施工方案的技術規範進行安裝。確保吊籃各部件連接點、配重、電器箱、提升機、安全鎖以及限位裝置等安裝合格後交於甲方使用。

3、吊籃安裝人員做好對甲方操作人員的基本安裝技術交底,並不定期對吊籃進行檢查。督促吊籃操作人員做好吊籃的日常保養和清潔工作,制止違章操作。

4、為避免吊籃在使用過程中出現的故障,積極做好維修工作。

五、甲方指派 同志,乙方指派 同志,為吊籃租賃期內的安全技術負責人。按照各自的職責認真執行本協議。

六、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即生效,協議作為合同的正本附件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籃維修安全管理作業協議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工程施工順利進行,進一步明確塔吊使用過程中各方應履行的義務和承擔的責任,保障作業人員施工安全和各方財產免受損失,預防各類工傷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協議,以資共恪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塔吊使用範圍:鋼結構安裝工程、土建鋼筋混凝土工程。

四、雙方在使用塔吊過程中均必須遵守國家及省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相關作業規程,正確使用塔吊。

五、雙方在塔吊使用過程中,本着“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特規定如下:

1、乙方在塔吊使用前必須委派專人與甲方聯繫,辦理使用簽證單,並安排具有操作證的吊裝人員(起重工、司索工)和信號指揮人員進行吊裝作業。

2、乙方在每次吊裝任務完成後必須補填塔吊確切使用起止時間及塔吊運行狀況記錄,雙方共同安排專人負責,以書面形式簽字確認。

3、根據國家及省的相關規定,任何一個使用方在吊裝前必須對塔吊操作人員(塔司)進行相關吊裝內容的方案交底,相關安全技術交底,吊裝注意事項交底和安全教育工作。

六、雙方在塔吊使用過程中,任何一方若發生安全事故必須立即採取措施搶救傷員,保護現場,控制事態發展,減少事故損失,並及時告知雙方項目部,本着“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其責任範圍劃分如下:

1、乙方不得在未辦理塔吊使用手續時擅自使用塔吊,否則,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2、乙方在吊裝過程中未按排具有操作證的起重工,司索工和信號指揮人員進行吊裝作業,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吊裝使用過程中,必須遵守相應操作規程和吊裝“十不弔”規定,不允許超重吊物,歪拉斜吊,構件、散件必須捆綁固定牢靠,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4、甲已雙方在使用塔吊交接過程中,必須以書面形式確認塔吊使用工況狀態,確認的工況狀態作為甲已雙方使用塔吊狀況界定的依據。

5、塔吊工況界定不清時,可委託具有相應檢測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確認。

6、使用方在進行吊裝作業前,除對自己吊裝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交底外,未按吊裝內容對塔吊操作人員(塔司)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吊裝注意事項交底和教育的,由此引起塔吊司機誤操作或操作不當引起的事故,由使用方承擔全部責任。

7、塔吊司機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冒險作業,在正常吊裝過程中,因塔吊吊鈎以上(含吊鈎)的機械故障或塔司人為操作造成的事故由第三方(塔機租賃公司)負責。

8、吊鈎以下(含鋼絲繩)的作業不當或指揮不當事故由使用方負責。

9、按照上述責任劃分,在塔吊使用過程中,因事故造成的所有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同時,另一方使用方(無過錯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並有因事故造成損失的索賠權。

七、協議糾紛的解決方式:甲已雙方如因塔吊使用而發生事故併產生法律糾紛時,到甲方法人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解決。

八、協議時效: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甲方終止塔吊租賃合同時而終止。

九、以上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  代表:

年 月 日

吊籃維修安全管理作業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下學期,我校住宿生將住進學生公寓,學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領導和有關部門及廣大家長非常重視和關注的問題,為保證學生宿舍的安全,使全體住宿生有一個安全、舒適的住宿環境,現由學校與住宿生及家長簽訂協議如下:

1.增強防火意識。任何同學不得將火種、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一經發現,給予停宿處理。

2.任何住宿生不得留宿非本宿舍同學,不得留宿非住宿生,更不得留宿非本校人員,如有違反,作停宿處理。

3.宿舍內禁止存放貴重物品和現金,私自存放發生丟失,責任自負。

4.宿舍內禁止使用手機及電器(電爐、電熱杯、電吹風、電熨斗、電熱毯、手機充電、電蚊香、熱得快等),一經發現,除停宿外並按《官蔡學校違紀處理條例》處理。

5.嚴禁無故接觸防火器材,私自拆卸、安裝宿舍內照明設施和其他宿舍設施。

6.嚴禁坐窗台、跨越窗户,破壞門鎖及宿舍內的一切生活設施,違者將收到停宿處理並要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7.對不辦理請假手續、夜不歸宿或夜裏遛出宿舍翻越圍牆出校園,作停宿處理,並按《官蔡學校違紀處理條例》處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兩次教育不改者,作停宿處理。

(1)不整理自己牀鋪的。

(2)生活用品排放不整齊的。

(3)不按時做好值日工作的。

(4)將零食帶入宿舍的(水果除外,因晚自習後學校本着非營利原則提供副餐)。

(5)在宿舍亂塗、亂畫,將腳印蹬在宿舍牆上的。

(6)下晚自習後三十分鐘,無故不進宿舍、影響他人休息的。

9.嚴禁在宿舍樓隨地大、小便,亂倒水,破壞、偷盜其他同學生活用品及搞惡作劇,一經發現將作停宿處理。

10.男生不得進入女生宿舍區,女生不得進入男生宿舍區。

11.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突發事件處理人:

宿舍值班老師學校行政值班領導此協議在每學年初簽訂,一式兩份,學生留存一份,學校存檔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住宿生、家長簽字):

簽字日期:年月日

吊籃維修安全管理作業協議 篇4

立協單位:

發包單位:    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電廠 (甲方) 以下稱甲方

承包單位:  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以下稱乙方

一、 本協議適應範圍: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電廠範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檢修安裝電力工程項目均應執行本協議。

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承接項目有關的、有效的資質證明材料。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乙方承包的項目與其資質相符合。

三、甲方將本項目發包給乙方,為確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的貫徹落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華能南京電廠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安全施工,雙方在簽訂項目承包合的同時,必須同時簽訂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承包項目:

1. 發包項目名稱:1#爐煙道反應器防磨工程

2. 承包範圍: 1#爐煙道反應器防磨工程

五、項目期限:自 20__年 月 日開工,至 20__年 月 日結束。

六、協議內容:

1.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地方政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的法令、法規、條例,遵守安全工作規程、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及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遵守華能國際電力股份公司及華能南京電廠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2. 甲乙雙方必須有安全管理組織體系,並有明確的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乙方參與承包項目的人員超過10人(含10人)的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10人以下的可設兼職安全員,安全員應經考核,有相應上崗資格證書,並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明,並同時向甲方提供承包項目現場管理有效的組織機構與人員名單

3. 乙方應有針對承包項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制度等。

4. 甲乙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施工現場,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詳細瞭解施工區域內作業的施工日期、施工環境、施工特點與要求、停電範圍。

5. 乙方應根據工程項目施工要求制定項目安全目標、安全工作計劃提交甲方審核後組織落實。對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等危險或引起人身、設備事故的施工,乙方應認真勘察施工現場、安全技術交底的基礎上,制定詳細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經甲方安全管理機構審查合格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應同施工組織措施在施工前提交甲方審核,甲方應監督乙方實施情況。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規定組織施工。乙方應在施工現場有危險因素的區域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並應當向施工人員告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應身體健康,滿足施工要求。

6. 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職工法制觀念,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保證職工在享有安全生產保障權利的同時,監督其自覺履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和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7. 工程開工前,甲方預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費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或根據項目施工實際情況由乙方向甲方預交)。乙方人員在施工時違反有關規定時,甲方應予以教育,必要時予以考核。並通報乙方,同時從安全施工保證金中扣除考核款。

8. 在發生乙方責任的人身傷亡事故或重傷事故時,由甲方根據違章程度、工程規模和工期,確定安全保證金扣除比例,直到停止乙方施工。

9. 施工前,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進場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防爆、防高空墜落、防中毒等要求,並保證施工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施工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後方可進場施工。乙方進場施工前應向甲方提供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施工人員名單,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施工人員,不得進場作業。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教育與培訓掌握情況進行抽查,抽查不合格者必須勸其退出施工場所。乙方若在施工中要新進、增加施工人員必須向甲方提出申報,並經教育培訓後方可進場作業。

10. 在承包本項目期間,乙方指定 張萬里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有關安全管理。甲方指定 賈海東同志負責聯繫、檢查、監督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情況。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有關的安全管理事務,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乙方安全負責人(專職或兼職安全員),佩戴相應袖標。並根據鍋爐班檢修期間“安全及文明生產注意事項”表格(另附,開工前交乙方)每日進行佈置,檢查,整改,落實。乙方項目工作負責人檢修期間參加鍋爐班早會,工作負責人彙報昨日主要工作進度、安全、文明衞生情況、需要班組協調的問題等,將鍋爐班早會與本項目安全相關的問題傳達給工作班成員、並佈置落實。乙方每日開工前進行站班會,佈置每日工作,對當日工作進行危險點,,安全控制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項進行鍼對性交待。

11.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甲方在安全生產、治安保衞方面的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指導和考核;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管理,以及監督乙方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的義務,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進,甲方應認真整改。

12. 乙方作業人員應對所在的作業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並經落實整改後方可繼續作業。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經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乙方對於作業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而造成的事故後果負全部責任。

13. 乙方在作業時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器具等應由乙方自備。如乙方必須借用或租賃甲方設備及工器具,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或工器具完好並符合安全要求,設備或工器具使用特殊説明書應書面交待清楚。借入方必須檢驗,並做好檢驗記錄。借入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器具的保管、維修應由借入使用方負責,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中,由於設備、工器具因素或使用不當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全部責任。

14. 乙方每日開工時工作負責人要和工作組成員交代工作內容和安全注意事項。乙方使用人對施工現場腳手架每天開工前必須檢查驗收簽名,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正確使用合格的安全帶,高空作業1.5米以上作業均應繫好安全帶,並保證上方懸掛點牢固可靠、對高出作業臨空面採取掛安全網。安全帶無懸掛的地方,需架設安全繩。

15. 現場交叉作業設專職協調指揮員,外包單位安全負責人必須做到不違章指揮,杜絕野蠻作業,堅持按照工藝標準組織生產。經常在生產現場進行檢查,糾正違章現象,保障本單位安全有序生產。作業期間現場安全負責人因事離開現場必須臨時指定一位負責安全監管,若長時間離開必須主動向發包班組聯繫人説明情況,同時到檢修部安全員處備案。二個及以上作業點,每個作業點均應指定工作負責人、設置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16. 進入煙風道內作業,須採取受限空間特殊作業安全措施,辦理特殊作業措施票,履行特殊作業許可手續。作業時,孔洞外設專人監護。監護人必須始終堅守在孔洞邊,如需離開,必須先派人替換。

17. 行車操作必需有相應操作資質的人員擔任,起重作業時專人指揮,起吊作業現場區域設置必要的圍欄。專用吊車進入現場必需報安監部備案,起吊大件需有專門起吊方案並甲方審核後方可進行,並甲方相關人員現場全過程監護。

18. 作業人員進入現場,必須佩戴齊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合適的防護服、手套、防護眼鏡、耳塞等,防止作業現場粉塵、噪音等對作業人員健康造成傷害。

19. 外包工程施工作業過程中應在現場備置文件包備查。文件包中含有:工作票或者生產區域工作聯繫單,動火作業需要辦理動火申請的應有動火措施票,特殊作業工作時需要有特殊作業措施票;現場安全巡查表;作業指導書(內含施工安全措施、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作業指導書需由甲方相關專業人員簽字確認);特殊工種證(原件或複印件);外包工程施工監督檢查記錄表;節假日加班申請(遇節假日和夜間需要加班者)。

20. 乙方施工人員對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攔、安全標誌牌、警告牌和接地線不準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乙方施工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辦理手續,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可拆除、更動現場安全防護設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動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負全部責任。

21. 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省、市、地區的質量技術監督局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22. 乙方必須按照規定開展經常性檢查和定期安全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攔、安全標誌牌、警告牌和接地線不準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乙方項目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辦理手續,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可拆除、更動安全防護設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動安全防護設施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負全部責任。

23.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電力系統動火規定,正確使用動火工作票,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工地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採用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主管人員的同意,落實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並指派專門人員值班。

24. 承發包工程必須貫徹先訂承包合同、安全協議後開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

25. 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項目承接企業依據國家和行業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本企業職責和工作範圍內的全部安全責任。甲、乙雙方人員在作業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電氣、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非甲、乙方人員)傷亡時,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和保護現場,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省、市地方政府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向各自的上級管理部門進行上報。乙方施工人員作業過程中發生的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向甲方通報。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的傷亡事故及其它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一切責任。

26. 乙方不因甲方對其資質證明、安全技術措施等已審核認可,或已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以及對其進行檢查監督實施,而免除其相應責任。

27.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8. 本協議訂立的各項規定適用於立協單位雙方,如遇有同國家、省、市和電力行業有關規定不一致時,按國家、省、市和電力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29. 本協議經立協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方合同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項目管理部門及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        (蓋章) 乙方單位名稱:     (蓋章)

華能南京電廠 福建龍淨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項目責任班組負責人:(簽字)

項目責任部門負責人:(簽字) 項目負責人:(簽字)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立協日期:               立協日期:

吊籃維修安全管理作業協議 篇5

受託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 船務有限公司

委託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着平等自願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託給甲方管理

船 名: 曾用名: 主機功率:

船舶種類:貨輪 建造日期:

總長: 型深: 型寬: 總噸: 淨噸: 載重噸:

二、船舶安全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責任

1、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2、負責航海交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並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及執行情況,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

3、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4、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5、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台賬、聯繫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四、乙方責任

1、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薦船員,並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4、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管理費和有關費用,並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安全管理費的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5、負責承擔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6、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並爭取保費優惠;

7、其他責任:負責船舶的設備更新及船舶修理。

五、雙方關於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委託管理期間,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 萬/年的委託經營管理費,在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付清,次年管理費待一年期滿之日一次性支付,若委託人15天內未支付管理費,受託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對委託人作違約處理。委託人應將船舶保險費、税費、航政規費及委託人認定應付的有頭費用按受託人規定的期限及時交至指定銀行賬户,由受託人按期支付,並在支付後及時結算。

六、雙方關於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該委託經營管理的船舶,在甲方經營管理期間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由乙方對該船的實際價值及經營管理過程中產生的利潤和保險賠償款等應得的所有合法利益先予承擔,對上述利益不足補償部分的損失由甲方依法承擔。

七、雙方關於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該船實行公司內部單船核算,經營費用由乙方支付,營業利潤歸乙方所有。

八、雙方關於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合同約定條款,若有違約,除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外,還應處以人民幣壹萬元的違約金。

九、其他約定

1、未經委託人同意,不得轉讓該合同。

2、委託期間,委託人有權轉讓該船舶,但須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受託人,雙方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由此造成的經營損失由委託人承擔。

3、遇有政策變動和本合同未盡事宜,待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並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主管部門申請仲裁或訴諸人民法院。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

《水路運輸許可證》編號: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吊籃維修安全管理作業協議 篇6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在安拆過程中的施工安全順利進行,項目部就施工安全方面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對乙方在本單位的施工範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職責。

2、甲方對乙方的安裝資質及塔吊的安裝告知書、檢測報告、塔吊使用證等其他證照進行審查或溝通,對乙方的安裝拆卸人員發現有未成年工、童工等與《勞動法》相違背的人員進行清除,並作出罰款等處理。

3.甲方要對乙方進行現場安全教育,講解國家、企業的安全方針、政策、規範、制度、等條例,監督對乙方施工的安全交底,同時檢查乙方的交底執行情況。

4、乙方所有安裝拆卸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熟悉機械的安全性能;施工前,施工負責人要向操作人員做專項技術安全交底,並下技術指導書。 5、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必須服從安全員的監督,必須正確佩戴個人安全防護用品,不得擅自拆除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違者進行處罰,對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責任。

6、參與安裝塔機的指揮員、司機、電工、起重工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7、安裝前,應對塔身機構、繩輪系統、傳動電氣系統進行仔細檢查,有安全隱患不得安裝,保險限位齊全可靠。

8、安裝塔機時,必須按照技術要求和標準嚴格執行,不得隨意互換和偷工減料,不得隨意改動安裝工藝,各種螺絲、繩卡要達到安全技術要求,不得用替代品。

9、頂升時,上部必須保持平衡,有故障時,應先排除故障後,在進行頂升和安裝,四級以上風不允許頂升。 10、登高人員必須配帶安裝帶、工具袋,工具和螺栓要抓牢不得掉落裝於工具袋中,不允許隨便拋擲。

11、登高人員必須經過體驗、身體合格方可登高。

12、全體施工人員要聽從統一指揮、統一思想、統一行動,看明信號後,再進行操作。

13、遇大雷雨、暴風等惡劣氣候時,一律停止作業。

14、所有安裝人員絕不允許在安裝拆卸塔機期間喝酒,要保持足夠的睡眠,保持清醒的頭腦,精力充沛,完成安裝任務。 15、安裝和拆卸的過程中嚴格按照施工方案以及塔吊出廠説明書的技術要求進行作業。乙方必須建立安全保證體系,有專職安全員,由甲方統一管理。 16、乙方安全員要組織搞好班前安全活動,作好記錄,隨時接受甲方檢查。

1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企業制定的關於安全生產、現場文明施工、安全消防管理等的規章制度,對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及下發的整改通知單要及時進行整改、反饋、確保安全施工。 18、乙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

以上各項管理規定必須嚴格遵守,如因不遵守或違背本部管理規定違章作業所發生的一切後果包括甲方所有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責乙方任何責任損失。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簽約地址:辦 簽約 時間:

注: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吊籃維修安全管理作業協議 篇7

甲方:

乙方: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及項目經理部相關安全管理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現場防火、防盜、防觸電及企業財產的安全,特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內容: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作範圍:

二、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對乙方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頒佈的各項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規定。

2、甲方對乙方必須明確工作範圍職責,安排相關安全生產負責人和安全值班人員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3、甲方應對乙方值班人員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及每日工作安排和值班期間注意事項。

三、乙方責任義務:

1、 乙方在節假日(20__年2月1日-20__年2月16日)值班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規定,自覺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

2、堅守職責,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認真做好現場防火、防盜、防破壞和治安事故的發生。

3、工作期間必須做好室內外環境衞生工作,不得在值班室喝酒、閒聊、看電視、打撲克和做妨礙工作的事情。

4、值班人員必須晝夜輪流值班,對當天發生的情況做好值班記錄,以便向接班人員交待,雙方簽字後交班人方準離開工作崗位。

5、工地值班需不斷地進行巡邏檢查(一天三次),發現治安問題及時向領導(電話: )或所在地社區警務室X警官( )彙報。

6、本次值班工資為4500元整(在保證現場材料未丟失的情況下)。若現場出現材料、電箱等固定資產丟失的情況,則將進行處罰(罰款金額根據丟失物資金額而定)。

7、如出現未經上報擅離崗位的情況,將處以500元一次的罰款,我部將根據土建單位監控視頻及現場抽查進行考核。

注: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後生效,由20__年2月1日起執行。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籃維修安全管理作業協議 篇8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中石油關於氣瓶運輸、使用的HSE相關規定,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等文件要求及精神,經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協議:

一、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是指甲方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氬氣瓶、二氧化碳氣瓶等。

二、乙方所提供氣瓶的顏色要求:

序號氣瓶名稱化學式外表面顏色字樣字樣顏色色環

1氧O2天藍氧黑P150不加色環,P200白色環一道,P300白色環二道

2乙炔C2H2白乙炔紅正面寫“不可近火”

3二氧化碳CO2鋁白液化二氧化碳黑P150不加色環,P200黑色環一道

4氬Ar灰氬綠P150不加色環

注:表中P系氣瓶設計壓力,單位kgf/cm2

三、乙方所提供氣瓶在甲方管轄區運輸的安全要求

序號名稱安全要求

1裝車固定橫向放置,頭朝一方,旋緊瓶帽。備齊防震圈,瓶下方用三角形木塊等卡牢,裝車不超高,高壓氣瓶堆放不應超過五層。

2分類裝運氧氣、強氧化劑氣瓶不得與易燃品、油脂和帶油污的物品同車混裝;所裝介質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不得混裝

3輕裝輕卸不拋、不滑、不碰、不撞、不得用電磁起重機搬運

4禁止煙火禁止吸煙,不得接觸明火

5遮陽防曬夏季要有遮陽和防雨設施,防止日光曝曬,防止雨淋

6滅火防毒車上應備有滅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7安全標誌車前應懸掛黃底黑字“危險品”字樣的三角形標誌

四、乙方所提供氣瓶的其他相關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必須是經國家指定檢驗機構檢測,並在使用有效期內的合格氣瓶。

2、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必須貼有充裝單位的合格證。

3、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必須配有防震圈、瓶帽、瓶閥等安全裝置,並確保其完整、安全、有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日期: 日期:

吊籃維修安全管理作業協議 篇9

甲方:

乙方:

為保證學生乘車安全,甲乙雙方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足額發放乙方工資,年終績效考核甲方將乙方作合格等次對待,如因工作失誤,造成一定的影響,則年終績效工資考核甲方將乙方作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對待。

二、乙方因工作失誤引發事故者,則按紀按法處理。

三、乙方每天按時到崗,如遇特殊情況需請假,必須提前一天向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請假,經同意後方可不跟車,甲方安排他人替換。

四、學生上車時要幫助維持好秩序,清點本車次學生人數,如有漏載或超載,應拒絕駕駛員發車,等學生全部上車後,最後一個上車,到達站點後,要第一個下車,保護學生安全下車。

五、車輛行駛途中,督促學生不許離開座位,不允許打鬧,不允許將頭、手伸出窗外。

六、監督駕駛人員按操作規程行車。

七、此協議每學年簽訂,一式兩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吊籃維修安全管理作業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

業務內容(名稱):

總則:甲乙雙方在遵守國家(省、市)的有關安全、消防、環境、治安等法律法規及本公司規定前提下,為保證雙方業務順利開展,簽訂本協議。本協議適用於在*有限公司管轄區域內進行施工、供應、服務項目的所有外協單位。本協議與業務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安全、環境條款:

1、勞動安全

1.1乙方從事特殊工種作業時,必須持有國家認可的操作證書,乙方須將操作證原件交甲方確認並留複印件備案。

特殊作業包括:電氣作業、電梯作業、金屬焊接/切割、行車操作、衝牀作業、液壓設備作業、叉車駕駛、製冷作業、登高架設等。

1.2建設項目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須制定安全保障措施,並執行。對大型工程項目和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工程,應制定《安全施工方案》並交甲方批准後方能施工(由甲方界定)。在施工過程中,甲方(安全及業務管理部門)有權隨時監督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障措施執行情況並予以處理。

1.3乙方應對乙方所屬員工做好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並對施工人員講解安全注意事項。

1.4施工過程中,乙方員工必須佩帶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做好現場的安全防範措施。如甲方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作業人員未按照國家規定佩戴勞保用品的,違規操作的,甲方有權要求停止作業,造成人員傷亡事故、財產損失等均由乙方負全責。

1.5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做好危險危害因素的控制工作,不得造成甲方人員傷亡事故、財產損失等。

1.6安全事故處理:

a)乙方發生安全事故時,要立即報告甲方工程負責人,並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b)甲方工程負責人接到乙方的報告後,立即協助搶救及處理事故;

c)乙方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處理事故,並將處理結果以書面的形式通過甲方工程負責人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四不放過”是指在調查處理工傷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羣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的原則。)

1.7乙方應杜絕作業者的“三違”行為,避免工傷事故的發生。如甲方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人員有“三違”行為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三違”指:違章操作、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勞動紀律)

1.8施工過程中,乙方使用的輔助設備必須保證其安全性,尤其是特種設備必須是經國家規定的相關審查部門進行審驗合格後的。如甲方在檢查中發現乙方使用的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有權令其停止使用。

1.9需用動力電源、連續用水和排污或接拉照明燈具時,必須經甲方同意。接拉的電線必須符合電氣和消防規範,嚴禁用裸線頭代替插頭;嚴禁使用電飯煲、電茶壺、電炒鍋等大功率電熱器具。

1.10不得違反其他勞動安全規定。

2、消防安全

2.1乙方及其業務人員從事消防安裝、維修、銷售業務的應具備合法資格,並將資格證明原件交甲方消防主管部門確認並留複印件備案。

2.2在消防安裝、維修、銷售業務中,甲方(安全及業務管理部門)有權隨時監督檢查乙方執行情況並予以處理。

2.3乙方在進行相關業務活動中,不得違章作業。當發現火災隱患時,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

2.4乙方在進行相關業務時應嚴格遵守安全作業規程,不得引發火災(火險)事故。當發生火災(火險)事故時,甲乙雙方必須積極採取相應的撲救措施,控制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2.5對於需要臨時接電或動火的工程,甲方負責審核、辦理《臨時動火許可證》、《臨時用電接線許可證》;乙方須提供相應資格證明並在施工現場顯眼處張貼《臨時動火許可證》、《臨時用電接線許可證》;甲、乙雙方都應配備現場安全員至少一名,負責監控臨時用電、動火現場安全;

2.6乙方不得私自動用、挪用、堵塞及損壞甲方的消防設施。

2.7甲方公司內不準流動吸煙,不準在非吸煙區吸煙。

2.8禁止無證臨時動火、用電。

2.9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人員不得運載或攜帶易燃易爆等化學危險品進入甲方;

2.10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人員不得進入油庫、化學品倉庫等重點防火部位。

2.11不得違反其他消防安全規定。

3、交通安全

3.1進入公司的一切車輛和行人,應遵守公共交通規則,主動接受保安或相關管理人員的交通管理。

3.2駕駛機動車輛,必須具備相應的駕駛證/行駛證等證件,運載危險物品的車輛還須有危險物品準運證。

3.3乙方車輛出入嚴格按照公司制度進行登記,登記後才能進入(已取得汽車通告證的除外),不得超載、超高、超寬、逆行、鳴笛等,車輛應停放在停車場或甲方指定的位置停放。

3.4進入甲方公司的機動車必須嚴格按照限速、限高等標識行駛,無限速標識的車道,車輛時速限制在20公里/小時以下。

3.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車輛或物品不得佔用廠區道路。

3.6人員按交通標誌及道路線行走,不得移動或損壞甲方的交通標誌。

3.7未經甲方同意,所有車輛不得進入與業務無關的區域。

3.8不得違反其他交通安全規定。

4、治安管理

4.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所有人員不得進入與業務無關的區域。

4.2禁止黃、賭、毒、盜、搶、騙、破壞、設施勒索等違法活動。

4.3禁止打架鬥毆、尋釁滋事、攜帶管制刀具、傳銷等違反治安管理的活動。

4.4乙方物品(包括個人物品不能隨身攜帶的)外出甲方公司,必須憑甲方放行授權人或被授權人簽名(蓋章無效)的放行條。特殊情況一時不能辦理物品放行手續的,須經高科辦公室同意並通知保安後,方能外出,事後及時補辦放行手續。

4.5來訪人員攜帶物品進入公司後需外出的,進入時需登記物品規格及數量並交當班保安現場確認記錄,外出時由業務部門接洽人確認簽名,保安確認無誤方能外出,否則按甲方物品放行手續辦理。

4.6乙方人員不得填寫甲方的放行條/仿冒簽名、旅行物品與數量不相符合等,否則按盜竊處理。

4.7乙方進入甲方的物品,須自行做好治安防範工作。

4.8不得違反其他治安管理規定。

5、信息安全

5.1沒有徵得甲方同意,不能進入辦公場所,徵得同意進入辦公場所時,原則上嚴禁攜帶手提電腦、PDA、電子記錄媒體、數碼相機等。

5.2沒有徵得甲方的同意,乙方只能在規定的會客場所進行業務活動。

5.3未徵得甲方的同意,禁止在甲方區域內拍照攝像。

6、環境管理

6.1乙方施工中應控制設備工作噪聲和粉塵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和操作人員身體的危害。

6.2在施工、業務辦理期間,不得將有毒有害廢物倒入下水道或草坪等區域,應按相關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6.3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浪費甲方的能源、資源。如水、電、汽[氣]、施工/建築材料[甲方提供部分]及涉及的原輔材料等。

6.4不得在甲方區域內隨處使用綠化等水龍頭取水洗車,嚴禁將洗車的廢水直接流入下水道。

6.5如運輸工具在甲方區域內出故障,需要緊急維修的,不得將廢油、廢抹布、廢零件等廢棄物亂丟,應旋轉在指定場所。

6.6乙方在儲運甲方的廢品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a)運輸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化學品時,應事先採取預防措施,防止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火災、爆炸或泄漏等安全事故發生以及環境污染。

b)對粉狀廢品的運輸,要採取密閉容器或加蓋蓬布:對液體廢棄物的運輸,應採用防泄漏的容器。防止運輸途中粉塵飛揚、液體泄漏污染環境。

c)乙方在搬運廢油桶等液體容器時,應按開口朝上的規定搬運,不得有殘留廢液泄漏出來,以免對環境造成污染。

6.7乙方在處理甲方廢品過程中應滿足如下要求:乙方對甲方的廢品進行綜合利用後的殘留廢渣應妥善處理,不得隨意排放,污染環境。

7、其他條款:

二、文明條款:

1.5S:

1.1遵守甲方安全、衞生和治安管理規章制度,做到文明作業。

1.2在施工中,要規範旋轉施工用物品,做好整理整頓,不得隨意放置;

1.3在施工中,產生的廢棄物不得隨意丟棄或掉落在施工現場,不得丟棄或掉落在現場的產品或半成品中,以避免影響產品質量,要旋轉在規定容器中;

1.4在施工中,不得使用現場的託板/週轉箱/台車/設備等作為登高工具;

1.5乙方人員作業中必須佩帶明確標誌,穿戴整齊,不準隨地睡覺、大小便。

1.6乙方每天工作結束後,應及時清理作業現場,確認無任何安全環境隱患後方能離開。

2、出入門管理:

2.1進入甲方廠區的乙方人員,出入嚴格按照公司制度進行登記,由門衞人員證實被該人員可接洽後,方能憑有效證件(身份證、駕駛證、工作證等)在公司保安室填好來客登記表,經值班保安確認後,方可進入,出公司時來訪證件交回保安室。

2.2因業務關係,需長期經常性進出我公司的工作人員,可按規定辦理相關證件,免登記進出,此證件不得轉借和超限期使用。

2.3進入公司的人員在18:00~8:00時作業的,另須接洽業務部門確認,派人現場跟班,併到高科辦公室辦好聯絡手續,方可在指定區域施工。

2.4乙方人員進入廠區或生活區,必須憑出入證進出,主動接受、配合保安和管理人員的檢查。

2.5乙方人員在業務期間,不得帶第三方人員到甲方進行與業務無關的活動。

2.6乙方人員進入廠區或生活區,僅限在與業務相關的範圍內活動,未經允許不得到辦公室、信息中心、技術中心、防火防盜等重點保護地點。

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向乙方做出違約處理,違約金交甲方):

1、安全違約處理: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警告並繳納違約金50~200元,同時賠償其他財物損失:違反安全條款1.1、1.3、1.4〈勞動安全〉、2.2、2.3、2.5、2.6、2.7、2.8、2.10、2.11〈消防安全〉3.1、3.2、3.3、3.4、3.5、3.6、3.7、3.8〈交通安全〉4.1、4.4、4.8〈治安安全〉、5.1、5.2、5.3〈信息安全〉、6.4〈環境安全〉。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嚴重警告並繳納違約金200~1000元,同時賠償其他財物損失:

1)違反安全條款1.5、1.7、1.8〈勞動安全〉、2.9〈消防安全〉、4.2、4.3、4.6〈治安安全〉、6.2、6.3、6.5、6.6、6.7〈環境安全〉(情節輕微者按安全違約條款1.1違約處理)。

2)在1個月期內,二次違反安全違約1.1〈勞動安全〉之一處理者。

1.3違反安全條款2.4〈消防安全〉者,給予嚴重警告並需繳納違約金1000~5000元,同時賠償其他財物損失。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進入公司或取消其該年度業務資格並有權解釋已簽署的業務合同。

1)違反安全條款1.2〈勞動安全〉、2.1〈消防安全〉者

2)在1年期限內,二次違反安全條款2.3〈消防安全〉者

3)由於乙方進行業務活動或質量原因,造成甲方人員傷亡事故或導致重大經濟損失者,甲方有權立即勒令停工並取消其在甲方施工的資格,同時追究責任。

1.5違反安全條款1.6〈勞動安全〉者:

1)隱瞞輕傷及以下事故:給予警告,如給公司造成財產損失照價賠償。

2)隱瞞重傷事故:給予嚴重警告,繳納違約金200~1000元,給公司造成財產損失照價賠償。

3)隱瞞死亡及以上事故:給予嚴重警告,需繳納違約金1000~5000元,並立即勒令停工,取消其在甲方施工的資格,向行政機關彙報,如給公司造成財產損失照價賠償。

2、文明條款:

2.1違反文明作業任一條款的,甲方向乙方發出整改書並要求乙方繳納違約金20~50元。

2.2一個月內累計違反文明作業三次以上的,每三次由甲方向乙方發出整改書並要求乙方繳納違約金50~300元。

2.3一年內受到文明條款2.2〈出入門管理〉處罰三次以上的,每三次由甲方向乙方發出嚴重警告書並要求乙方繳納違約金300~1000元。

2.4一年內違反文明條款2.3〈出入門管理〉處罰三次以上的,禁止進入公司或取消業務資格並有權解除已簽署的業務合同。

四、操作辦法:

1、對安全、文明違章行為,由檢查單位、部門出具書面檢查記錄報高科辦公室。

2、高科辦公室對安全、文明違章單位做出相應的處理。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業務期間在乙方範圍內發生的安全事故及乙方違反本協議帶來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一次性合格單位協議書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長期業務單位協議書自 年 月 日開始生效,有效期原則上為自生效之日起一年,若期滿後甲乙雙方均未以局面形式提出更改本協議,則本協議繼續生效至下一年,依次類推。

本協議未盡事宜,參照甲方相關規章制度辦理,因此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籃維修安全管理作業協議 篇11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方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及《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11),強化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實現“零死亡”的目標,實現“四消滅、一達標”,即:消滅死亡事故,消滅重大機電事故(如塔吊傾覆、斷臂、吊車傾覆等),消滅火災事故(一次性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消滅輕傷、重傷事故的發生,確保項目部達到集團公司安全質量標準化一級項目部標準。杜絕“三違”,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在生產中安全生產,規範職工行業行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經充分協商特簽定本責任書,此責任書與勞務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二、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乾部,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

三、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抓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乙方進場後,甲方對乙方人員進行三級教育培訓,乙方要確保全部人員參加培訓,且必須全部考核後,方可進入工作面。乙方每天都應召開班前會,每週五有班組安全活動並做好記錄,乙方應確保全體作業人員參加甲方組織週一的安全例會。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杜絕“三違”現象,在組織施工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四、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交底進行作業,並嚴格按JGJ59—11標準和其他安全規章制度進行文明施工。

五、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由甲方提供,其它由乙方自理。甲、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六、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後果負責。

七、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並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負責。

八、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九、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並做好檢測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後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的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十、發生事故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甲方和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追查責任。

十一、甲方的安全管理目標

1、本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四消滅、一達標”,即:消滅死亡事故,消滅重大機電事故(如塔吊傾覆、斷臂、吊車傾覆等),消滅火災事故(一次性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消滅輕傷、重傷事故的發生。

2、嚴格執行工地的有關規定,確保本建設工程項目達到JGJ59—99文明工地檢查評分表的要求。

3、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杜絕非典型肺炎或其他傳染病的出現及傳播。

4、培訓教育:對進入現場的操作人員培訓覆蓋率100%,持證上崗率100%,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十二.違反施工現場安全紀律處罰規定

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不戴安全帽者罰款200元,不正確使用者(如不繫好帽帶)罰款200元。

2) 高空危險處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鈎,違者罰款500元。

3) 高處作業,不準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靴,嚴禁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物件等,違者罰款200元。

4) 違章動火及在施工現場內戲耍打鬧者罰款200元。

5) 坐在腳手架防護欄上休息和在腳手架上睡覺,罰款200元。

6) 擅自挪動或拆除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警告牌、安全標誌,罰款200元。

7) 嚴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施工人員,清退出施工現場。

8) 嚴禁酒後上崗者,一經發現,立即清退出施工現場,並處200元罰款。

9) 違反其它安全操作規程者,依照有關條款給予經濟處罰或清退。

10) 未經施工負責人批准,施工人員不準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裝置,不準故意破壞工地安全標誌板牌、數字牌。違者罰款200元。

11) 使用各種機械設備,必須通過電工接線,嚴禁私拉亂扯。違者罰款200元。

十三、乙方因違反JGJ59—11標準或沒按甲方的施工方案、安全交底作業,發生安全事故或乙方在不屬於工作時間內,所發生的任何負傷損失及相關醫療費用概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不承擔乙方由此產生的任何經濟損失。

十四、乙方因違反甲方的現場安全紀律及文明施工要求,不接受甲方的管理及懲罰,甲方有權隨時終止與乙方的合同,並將其清退出場,概不負責乙方的任何損失。

十五、補充條款:

十六、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章) 乙方: (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日 期: 日 期:

吊籃維修安全管理作業協議 篇12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工業氣瓶安全使用、運輸和存儲,確保人身、設備安全,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租用氣瓶安全協議如下:

一、保證措施:

1.乙方必須提供其安全資質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相關安全資質證明等;

2.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體,必須有準確的中文產品説明書(或安全標籤),安全標籤張貼在外包裝上或放置在易於查找的位置,該説明書(或安全標籤)包括化學品名稱、分子式、組分含量和名稱(混合物)、合格證(產品等級)、生產日期、危險標識、危險説明、禁忌物等;

3. 所提供的匯流排、供氣管路、閥等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必須保證我公司的使用安全;

4.包裝:

(1)氣瓶必須在檢驗有效期範圍之內。

(2)對瓶裝介質主要危險性及次要危險特性的確定由乙方根據——及各種氣體相關標準確定,確定後應在氣瓶上粘貼氣瓶警示標籤,標籤必須符合《氣瓶警示標籤》——的規定。

(3)對充裝氣體的氣瓶(工作壓力不大於30Mpa、公稱容積不大於1000L、移動式可重複使用的氣瓶)必須其充裝氣體與氣瓶顏色相對應。氣瓶顏色、氣瓶的字樣和色環應符合《氣瓶顏色標誌》——規定。

(4)對氣瓶瓶體上的鋼印標記和檢驗色標應符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規定。

5.運輸安全

(1)乙方負責工業氣瓶的運輸安全,直至乙方運至指定位置,並協助妥善入庫;

(2)在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工業氣瓶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3)乙方對工業氣瓶的運輸,必須使用專用車輛,應具有相應的運輸資質,且在手動搬運過程中要輕拿、輕放;

(4)對於相互起劇烈化學反應的工業氣體,不允許同時運輸,必須分開運輸;

6.特種氣體的驗收入庫要按照《特種氣體運輸、存儲管理規程》《特種氣體安全檢驗標準》執行。

二、責任範圍

1.甲方負責對乙方所提供的各類工業氣瓶進行入廠檢驗,檢驗不合格的退還給乙方,乙方對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負全部責任;

2.甲方因工業氣瓶存在安全、質量問題或乙方提供的產品錯誤,退回給乙方的,乙方必須在7天之內取走,在此期間出現任何問題均由乙方負責;

3. 甲方在使用氣體過程中,對氣體的使用、更換、保管要安排專人負責;公司應定期組織安全培訓,加強管理,保證氣體的安全使用;

4.如果因工業氣瓶及匯流排、管路系統非人為原因損壞或缺少警示標識、説明,而發生的氣體泄露、燃燒、中毒、爆炸等事故,並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乙方應賠償全部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及其它損失);

5. 如果沒有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整改;甲方積極配合並給乙方整改創造條件;

6. 甲方因自行配套設施不全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同時,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也要負責賠償。

7.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不能解決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8.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甲、乙雙方供貨合同確認起,供求關係結束之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籃維修安全管理作業協議 篇13

甲方:

乙方:

在國家的支持下,我校住宿生現已住進學生宿舍,學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領導和有關部門及廣大家長非常重視和關注的問題,為保證學生宿舍的安全,使全體住宿生有一個安全、舒適的住宿環境,現由學校與住宿生及家長簽訂協議如下:

1.增強防火意識。任何同學不得將火種、易燃、易爆物品等帶入宿舍,一經發現,給予停宿處理,如果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其監護人負一切責任。

2.任何住宿生不得留宿非本宿舍同學,不得留守非住宿生,更不得留宿非本校人員,如有違反,通知家長作停宿處理。如有外人混入宿舍,要立即報告值班老師或學校行政值班領導,由值班老師或學校行 政領導負責處理。

3.宿舍內禁止存放貴重物品和現金,私自存放發生丟失,責任自負。

4.宿舍內禁止使用各種自帶電器(電爐、電熱杯、電吹風、電熨斗、電熱毯、電蚊香、收錄機、熱得快、接線板等),一經發現,立即沒收並嚴肅處理。

5.嚴禁無故接觸防火器材,私自拆卸、安裝宿舍內照明設施和其他宿舍設施。

6.嚴禁坐窗台、跨越窗户、攀爬走廊等危險地段,破壞門鎖及宿舍內的一切生活設施,違者將作停宿處理並要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如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其監護人負責。

7.對不辦理請假手續、夜不歸宿或夜裏遛出宿舍翻越圍牆出校園,如有違反並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後果由其監護人負責,並作停宿處理。(請假必須得到班主任的允許,並完善簽字手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多次教育不改者,作停宿處理。

(1)不整理自己的牀鋪。(2)生活用品排放不整齊。(3)不做值日工作。(4)吃零食、垃圾亂扔。(5)在宿舍亂塗、亂畫,將腳印蹬在宿舍牆上。(6)下晚自習後一小時無故不進宿舍、影響他人休息的。

9.嚴禁在宿舍樓隨地大、小便 ,亂倒水,破壞、偷盜其他同學生活用品及搞惡作劇,一經發現將作停宿處理。

10.嚴禁在校內外追逐打鬧、打架鬥毆、玩水、玩火、乘車等行為。如因此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其監護人負責。

此協議在每學年初簽訂,一式兩份,學生監護人留存一份,學校存檔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住宿生、學生監護人簽字並蓋右拇指手印):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吊籃維修安全管理作業協議 篇14

甲方:_________燃氣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維護物業及廣大業主共同利益,加強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對燃氣設施監督管理,規範裝修人、裝修企業的裝飾裝修行為,給全體業主營造一個安寧、舒適、優雅的居住環境,根據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城市燃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對庭院燃氣公共設施免費維護管理;

2、 甲方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用户進行室內安全檢查,不定期對正在裝修用户進行檢查,並定期在小區進行安全宣傳;

3、 甲方應定期按照乙方提供業主的名單進行點火;

4、 對於通氣之前私自拆、改、裝燃氣設施的用户,必須經乙方出具相關證明後到燃氣公司營業大廳辦理二次安裝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拒絕通氣點火;

5、 對於通氣後用户私自拆、改、裝燃氣設施的用户,甲方及時通知物業並有權對用户進行停氣處理;

6、 如有險情及與燃氣設施相關事宜公司須按乙方要求立即趕赴現場處理事故;

7、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啟閉燃氣管道公共閥門,不得塗改燃氣設施的安全警示標誌;

8、 經國家認定不合格或者已被取締銷售的燃氣具,甲方有權拒絕點火。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燃氣設施受到破壞,乙方應及時報修,必要時乙方應採取應急措施並立即報告甲方;

2、 督促並監督業主掌握安全用氣常識,正確使用燃氣;

3、 定期向甲方提供點火名單,甲方根據點火名單及時進行;點火,沒有乙方提供名單,甲方不得進行點火;

4、 定期向甲方提供業主室內裝修名單及房屋所處位置;

5、 對私自拆、改、裝燃氣設施的用户,乙方應積極制止;

6、 乙方應積極協作甲方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吊籃維修安全管理作業協議 篇15

項目業主(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加強對施工期間進出校園的施工車輛進行有序安全管理,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證師生生命安全,杜絕發生安全事故,確保雙方權益。雙方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就施工期間進出校園的施工車輛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應履行的安全職責

1、進出校園的施工車輛,必須主動在門衞室登記,必須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學校的合理建議,服從門衞同志的管理。

2、施工車輛(挖掘機、材料運送車等)進出校園時,必須緩行,時速不得超過5km,禁止鳴笛,做到車輛主動讓行人。

3、學生行課期間(包括課間休息)施工方進出的車輛在進出校門的時候,施工方必須事先派出1-2名工作人員隨車引導車輛前行,制止師生圍觀追逐車輛。隨車引導人員及時做好開關校門的工作。

4、中午休息期間(每天12點-14點40分)、下午放學後(每天下午6點後)及節假日、週末雙休日期間,施工方要及時自行做好在施工車輛進出校門後的開鎖校門的工作,不得把學生和閒雜人員放進校園,也不得讓學生和閒雜人員圍觀追逐車輛。

二、 甲方應履行的安全職責

1、給乙方施工車輛的進出提供方便,協助乙方教育師生在施工車輛進出校園的時候注意安全,不準圍觀追逐,遠離施工車輛。

2、對進出校園的乙方施工車輛進行監督,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責令乙方整改。

三、 安全責任的追究

違反協議規定,在校內因工程車輛造成師生安全事故或其它財產損失,按事故原因承擔相應責任。

四、 協議的終結

施工工程結束後自行終結協議。

五、 本協議一式五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兩份。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吊籃維修安全管理作業協議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明確雙方在剷車使用過程中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從業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國家、地方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各項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當地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規範、標準。

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生產施工時首先落實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三、服從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生產施工,防止生產施工擾民。

四、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第二條甲方的具體責任

一、甲方應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對乙方安全生產施工實施監督管理。

二、甲方應對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三、對乙方生產施工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乙方的違章行為,有權進行經濟處罰。

四、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作業人員採取經濟處罰或限期退場的權利,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統一指揮監督下,對生產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直接負責,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一、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對生產施工現場的安生生產管理,聽從甲方的指揮、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相關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檢查和教育。乙方若不服從甲方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作業,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必須進行特種作業人員入場安全教育和專業知識培訓,為特種作業人員辦理操作證,為特種設備辦理檢測證,並將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和上崗證複印件、設備檢測證複印件上交甲方。非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四、乙方應對進場員工進行入場安全教育,並要有教育記錄和簽字手續。資料收集齊全後應報送甲方核對、備案。有人員調整時,應及時履行安全教育職責,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生產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的童工。

五、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於特種作業、高處作業等人員從事其作業。

六、乙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正確使用。

七、乙方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從業人員冒險作業,也不能強迫從業人員連續作業太長時間,並且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從業人員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生產施工中如因乙方從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必須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對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並支付保險費。

九、在生產施工中發生事故時,乙方應當採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及時向甲方及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第四條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負責人: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負責人:_______________(章)

協議訂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吊籃維修安全管理作業協議 篇17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承保範圍:

承包形式: 勞務分包 □ 專業分包 □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重傷以上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企業安全生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結合本工程特點,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一、安全生產管理指標

1、工程死亡事故為零。

2、工程重傷事故為零。

3、工程輕傷事故月不得超過 零 人。

4、無重大生產火災事故及設備事故。

5、控制、預防環境污染,對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噪聲、揚塵進行有組織控制,確保達到國家和地方標準排放,保護生態環境。

6、提高員工健康水平,職業發病率為零。

7、施工面積超過三萬平的積極配合總包爭創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

二、職責權限

甲方責任:

1、根據甲乙雙方合同為乙方提供滿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環境和有關安全管理標準、制度,對乙方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規及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2、嚴格審查乙方施工資質、營業執照、安全許可證,不得與不具備施工資質、營業執照、安全許可證。

3、在乙方進場時對其進行入場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80分)者方可上崗,有義務組織乙方學習甲方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4、分部工程施工前,甲方專業負責人須對乙方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編制本工程應急救援預案及預防職業病、突發災害、疫情的防範措施,並組織乙方有關人員對應急預案進行演練,確保應急救援能力。

6、甲方安全經理(安全負責人)每週一須組織施工現場分包單位進行對上週安全情況進行總結和對本週安全工作進行安排,宣佈本週安全注意事項(週一安全交底),並做好週一安全教育記錄。

7、負責編制現場一級和二級電箱以上臨電設置方案,審核乙方報送的所轄施工區域的二級電箱以下臨電設置方案,提供現場一級和二級電箱,對現場一級和二級電箱及主電纜進行管理和維護,監督乙方對所屬施工區域二級電箱以下的臨電設施的管理、維護。

8、負責組織乙方參加甲方每週的定期安全檢查,對現場的安全防護、臨電管理、機械安全進行檢查、講評,督促乙方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措施。

甲方權利:

1、對施工現場的危險源進行識別、評價,制定重大危險源預防控制措施。有權對整個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檢查乙方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對乙方施工中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檢查乙方的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必要時協助乙方進行隱患的整改工作。

2、對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未按規定配置安全員的不允許進場施工。乙方安全人員必須服從甲方安全部門的管理,協助乙方安全部門做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3、督促乙方對其攜帶進場的機械設備、機具進行管理、維護。對現場機械設備、機具安全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督促乙方有關人員進行整改。

4、對乙方採購的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平、兜〉網、安全帶、安全帽)及小型電器設備(配電箱、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進行抽查,必須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處採購,如乙方私自採購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設備,按照施工現場獎罰規定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罰並沒收違規採購的以上產品。對乙方使用不合格防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設備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5、對現場搭設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護設施,安裝調試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機械設備、機具,敷設安裝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臨電設施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驗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準投入使用。

6、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有違章現象發生、安全問題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依據甲方的施工現場獎罰規定進行處罰。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隱患或險情時,甲方有權對乙方停工整頓,直至與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場。

7、在乙方退場時與乙方辦理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移交手續後方可辦理乙方的退場會籤手續。

8、乙方出現安全事故,甲方有權根據責任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對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調換人員,一旦發生傷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責任。

9、督促乙方為本隊職工辦理工傷保險。

乙方責任:

1、進場前將本企業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進場人員花名冊(在外管處註冊)、進場人員身體檢查表、攜帶進場的機械、機具一覽表、特種作業人員及機械操作工操作證的複印件報甲方安全部門。進場職工必須辦好所在地所需辦理的各種證件,嚴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齡工和安排女工從事禁忌勞動。

2、嚴格遵守國家、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職業病預防及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標準、規定,貫徹執行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逐級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本隊人員在50人以下設一名兼職安全員,50~200人以內必須有一名專職安全員;200~500人必須設兩名專職安全員;500-800人設三名專職安全員;1000人以上設5名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乙方專職安全員的日常工作納入甲方安全管理體系,乙方安全員必須服從甲方安全部門的管理,每天對本隊施工區域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做好檢查記錄,並將檢查結果向甲方安全部門彙報。

4、乙方進場人員必須接受甲方的入場安全教育。乙方須對本隊作業人員以班組為單位進行安全操作知識教育,做好本單位車輛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積極組織本隊職工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安全知識、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作業人員自我保護意識,使工人具備從事建築施工活動避免危害、防範風險的意識、知識和具備執行施工安全技術操作的能力。

5、接受總包方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演練和所分配的職責。服從國家、政府防範突發災害、疫情的指令、規定與要求。在甲方組織指導下,能夠嚴格貫徹實施。

6、負責依據JGJ46-20__《建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編制本隊施工區域二級電箱(由甲方指定)以下臨電設置方案,報甲方技術部門審批,並按照審批後的臨電設置方案對本隊所屬二級電箱以下的三級電箱(從二級電箱引出通往作業面的可直接接電動工具及臨時照明的電箱)、臨電線路及(生活、施工)照明設施進行敷設、安裝、維護和管理。臨電方案應向電工進行安全交底。

7、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及機操工必須是經培訓合格人員,並持證上崗。

8、每週一乙方現場負責人須組織安全管理人員接受甲方安全部門進行的週一安全教育及檢查。

9、每天上班作業前乙方班組長鬚對本班組人員進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組活動記錄。

10、乙方作業班組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接受作業指導和安全技術交底,班組工人必須對交底內容簽字認可,並在作業中遵照交底要求執行。

11、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證本隊施工區域的現場文明安全管理達標,現場臨時用電、機械設備、安全防護齊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乙方現場的所有安全裝置、防護設施必須依據甲方編制的相關安全技術施工方案進行搭設、安裝,乙方必須無條件保證安全防護設施使用的搭設材料的質量,在用於安全防護的物資進場前將有關物資的材質證明報甲方安全部門,經甲方安全部門確認後方可使用。

12、乙方攜帶進場的機械設備、機具必須是合格產品,乙方須對攜帶進場的機械設備、機具安全負責管理、維護及檢查,對甲方和自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對由於乙方使用不合格機械設備、機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13、參加甲方組織的每週定期安全檢查,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措施。

14、嚴格按照天潤建設公司規定,對指定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平、兜〉網、安全帶、安全帽)及小型電器設備(配電箱、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必須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處採購,以滿足施工安全的要求。以上物資在使用過程中有質量問題應停止使用並及時向甲方主管領導彙報。

15、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搭設完畢必須經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做好日常維護與管理,退場時與甲方辦理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的移交手續。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的拆除必須在接到甲方專業工程師的施工指令後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甲方的任何安全防護設施,若因施工必須拆改,須向甲方主管領導報告,經批准後方可拆改,並做好臨時防護設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後須立即恢復該處的安全防護措施。

16、乙方進場設備、機具填表後報甲方安全部。並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使用,保證所用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機況良好,不得帶病運行。

17、乙方負責敷設、安裝的臨電設施必須經甲方有關部門、人員驗收合格後方準投入使用。

18、做好班前作業環境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採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對需甲方協助整改的及時向甲方彙報。

19、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對甲方及自檢提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定人、定時間、定措施落實整改。對乙方工人多次違章,屢教不改和管理人員玩忽職守,忽視安全生產,違反安全規章,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的,甲方有權按《施工現場獎罰規定》的有關條款加倍處罰;若因此而引發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20、必須為本隊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防止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的發生。必須按規定組織本隊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及應急的職業病健康體檢,並在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進入現場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關體檢資料。

21、乙方發生各類工傷事故、職業病及未遂事件嚴禁隱瞞不報。發生重傷及重傷以上事故,應及時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報告甲方主管領導及安全部門。

22、必須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的相對穩定,人員發生變動須提前向甲方彙報,嚴禁乙方私自調換和增加人員。新調動進場的工人和變換工種的工人,要單獨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並做好教育記錄。

23、按規定為所屬員工(包括作業工人)辦理工傷保險,支付保險費。

24、必須遵循甲方關於環境管理的目標、指標要求,保證施工過程的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地方標準。

乙方權利:

1、重點部位作業前有權要求甲方進行作業指導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2、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和拒絕在不安全的環境中作業。對甲方有關人員在檢查、執法過程中違反規定的做法有權向甲方主管領導提出申訴。

三、乙方交納安全抵押金要求:

1、依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礦山、道路交通運輸、建築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後處理所需資金。”及公司《分包隊伍安全管理辦法》要求。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萬元,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後處理所需資金。

2、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在分包工程年度結算前已扣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適當補交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萬元,在工程結算結束後,將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剩餘部分返還乙方。

四、施工現場獎罰規定

1. 獎勵

1) 在施工生產中,具備以下條件的給予獎勵,獎勵金額100-300元。

2)及時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消除和預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員。

3)堅持原則,杜絕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員。

4)在搶救工傷及事故中的頭功人員。

5)為確保安全生產積極進行革新,發明創造,提出合理化建議,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

2. 處罰

1) 施工現場個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處以100-1000元罰款。

2) 施工現場構成以下嚴重違章和重大隱患,每項處以1000元-5000元的罰款:

3)安全管理體系有缺陷,作業隊安全管理人員未按規定配備。

4)開挖溝、槽等土方施工,超過1.5米深未按規定放坡或做支撐。

5)腳手架操作面上未滿鋪腳手板,漏洞大,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未按規定與建築物拉接。

8)四口、臨邊無防護。

9)施工中不按規定設置安全網。

10)施工中由高處往下投擲、掉落物料。

11)電鋸、電刨無防護設施。

12)施工現場的配電系統不按規定裝設二級漏電保護裝置或漏電保護裝置失靈。

13)施工現場的電氣線路老化,電器損壞,失修嚴重。

14)安全檢查出的問題未按規定複查、整改。

15)消防器材、設施配備嚴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

(3)違章人員(個人)的罰款由其所在單位負責督促執行,因分包單位對本隊違章人員負有管理責任,如違章人員無力按時交納或離開本工地無法交納罰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交納。所有罰款支付須於罰款通知單規定的期限內及時交到項目主管部門。如分包單位或違章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拒不繳納安全罰款,在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中進行加倍扣除。

(4)乙方必須保證在本工程的安全與文明施工,除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外,還要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名譽損失,每發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總價款的0.3%給予處罰。

五、補充條款

乙方應按照北京麗貝亞成都蘇寧廣場項目部安全管理辦法相應補充條款執行

六、合同説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場時,必須到甲方有關主管部門辦理退場會籤手續,甲方對乙方對本合同的執行情況簽署意見,乙方辦理完會籤手續後方可退場。

2、本合同與甲方根據現場情況制定的其他現場管理措施均視為雙方合同的補充部分,亦可作為現場安全管理措施獨立有效執行。

3、如甲方指定分包單位,我方沒有收取管理費用。

4、本合同書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安全工程部備案一份。

5、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完工經甲乙雙方驗收辦理完結算後失效。

七、合同簽訂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單位名稱: (蓋章) 乙方:單位名稱: (蓋章)

項目負責人: (簽字) 項目負責人: (簽字)

電話: 電話:

吊籃維修安全管理作業協議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遵守國家和地方環境/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及局(股份公司)環境職業安全健康方針,完成公司目標與指標,保證施工生產符合IS014000和OHSAS18000認證標準要求。經協商,雙方在已經簽訂的工程分包合同框架範圍內,另簽訂本環境與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以明確雙方環境與安全生產責任併合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合同遵守國家《環境保護法》、《安全生產法》、《建築法》、《勞動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一系列有關環境與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JGJ59—99建築安全施工檢查標準等一系列標準、規程、規範。

第二條雙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貫徹執行環境管理體系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要求為《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文件》。

第三條甲方的環境與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施工生產環境與安全進行日常監督、管理、檢查。

2.定期對乙方進行環境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規範、規章制度的教育,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3.嚴格按照浩和公司環境/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文件和制定的各種管理辦法或措施要求及相關法規、規範,正確指導乙方進行施工。

4.安排乙方施工生產任務的同時,對按照規定程序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書面進行安全呢技術交底。

5.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統一控制收支。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約定提供安全防護設施。

6.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作業,對重大違章行為有權責令其整改、停工整頓和經濟處罰。

7.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是的施工人員責令其限期退場。

8.按照規定要求對乙方採購的材料和自帶(含租憑)施工機具、設備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有權拒接乙方不合格產品進場(已經進場的,限期退場。)

9.如果乙方存在重大環境影響、安全隱患拒不整改或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甲方有權終止分包工程合同責令乙方限時退場。

10.按照規定要求為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11.按照分包工程合同額的0.5%向乙方收取安全生產保證金。

第四條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按照規定要求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資質等級》並報甲方備案。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和自身特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按照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作業人員50人以下,設1名專職安全員;50人-200人的,設2名專職安全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並不少於總人數的5%。作業班組設兼職安全巡查員,對本班組的作業場所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安全管理人員素質符合規定要求,名單報甲方備案。

3.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教育與培訓,現場作業人員必須瞭解公司環境職業安全健康相關知識。

4.施工作業過程中,要服從甲方指揮,確保各項活動符合公司環境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及相關法規、規範的要求。

5.施工機械在施工過程中要保證噪音的不得影響人體健康、社區居民的正常休息。

6.施工現場的場地平整作業、土方裝卸時要對土方進行處理,保證土方在施工時不會造成現場灰塵飛揚,污染環境。

7.土堆、砂堆在上方覆蓋或者用其他方法,使其不會造成環境污染的隱患。

8.水泥及石灰存放要符合有關規定的條件。

9.施工垃圾清運、生活垃圾的清運等,要嚴禁道路遺灑。

10.油漆、油、化學材料等化學危險品存放時,要注意化學危險品的揮發與泄漏,以至污染土地和乾淨的水體。

11.機械設備的保養、維修時,所剩廢油不可隨處亂仍,以防污染土地和水體。

12.施工剩餘材料要統一回收。

13.施工過程中,廢舊的無毒無害的材料也不可隨意處理,要劃分類別,分別處理。

14.生產用易揮發、有異味可傷害人體健康的材料也不可以亂仍亂放,要儘量減少揮發,減少對人體和大氣的污染與破壞。

15.生產、生活污水的排放,嚴禁污染干淨水源。

16.施工現場夜間照明不可以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作息。

17.在施工過程中,由於電動機械的使用造成的人員傷害(若為乙方自身責任)所涉及到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18.施工人員高空使用生產工具時,要繫牢安全帶。

19.高空使用生產工具時,要放穩、拿牢,小心工具高空墜落,扎傷人員。

20.施工現場要清除一切火災隱患,並備有滅火工具。

21.在施工現場和生活用電及電動工具的電源嚴格管理,以防施工人員或其他人員發生觸電事故,造成人身傷害。

22.必須按照規定隨時想甲方提供工人流動增減名單,報甲方安全部門備案。

23.負責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取證,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作業人員,特殊工種人員必須瞭解本崗位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持證情況報甲方備案。

24.按照甲方要求對施工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記錄報甲方備案,)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均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

25.對本單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三級教育,組織班組開展安全教育、學習、宣傳、檢查、整改等活動。

26.不違章指揮或強令工人冒險作業,不強迫工人超時間、超負荷作業。對甲方提供的安全設施不能保證安全施工時,及時提出整改要求並可以拒絕施工和拒絕甲方違章指揮。

27.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約定提供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採購、發放和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符合規定要求。

28.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29.不得使用(含租憑)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機具和設備。

第五條事故調查處理

1.發生因工重傷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牽頭,甲乙雙方參加,按照規定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2.甲方違章指揮、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護設施、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組織施工,造成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後果和經濟損失。

3.乙方不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違章作業、冒險進入施工禁區及損壞安全防護設施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組織施工,造成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後果和經濟損失。

4.由於甲方主要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經濟賠償。由於乙方主要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甲乙雙方安全生產管理備案資料

1.工程安全管理網絡圖(附件一)

2.甲乙雙方所在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安全管理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名單: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專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工程施工隊安全管理責任書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吊籃維修安全管理作業協議 篇19

(簡稱甲方)__________

(簡稱乙方)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乙方必須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書,並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責任人和安全組織機構及各種應急預案,確保發生問題及時處理。

二、 乙方進駐施工現場後需將單位負責人及現場施工負責人名單及聯繫方式報甲方備案,凡進入甲方施工人員都要遵守甲方的安全制度,接受甲方安全人員的檢查,違者按甲方的規定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三、 乙方自備車輛進出大門必須主動接受甲方門衞人員檢查,自帶物品要在甲方進出廠登記本上填寫清楚,當天物品器材不攜帶出場的要在登記時填寫清楚,併到甲方備案,否則不予認可。

四、 施工現場作業時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執行。

1、 乙方施工單位所有人員在進入甲方後,必須在甲方指定的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走動如不按合同規定履行隨意走動,甲方可按公司規定給與處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一律由乙方承擔責任。

2、 乙方進入甲方工地現場後,不得動用任何消防設施,更不得埋壓,如有違反按照國家消防法進行處理。

3、 高空作業要穿戴好防護用具,做好其他防範措施。

4、 地面作業必須安裝好防護網,“挖”、“溝”、“坑”等要做好防護指示標誌,防止意外發生,如發生意外乙方負全責。

5、 電焊、水焊作業時要做好防爆、防火安全措施,臨時用電線路不準地面接拉,必須高空接線。

6、 乙方如需用電、動火必須到甲方開據臨時用電審批和動火申請手續,沒有經過審批備案且發生事故的乙方負全責。

7、 施工人員 必須着棉質衣物,防止發生火災,不得赤身、赤足、穿拖鞋,亂扔垃圾,絕對禁止賭博、酗酒、鬥毆,如不按甲方規定執行,一經發現按甲方公司管理制度執行處罰。嚴禁在施工現場或停車場內吸煙,違者一次罰款5000元。

8、 乙方所有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因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公司的管理制度而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9、 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之日起,至工程結束,施工現場的生產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由乙方負責。

10、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保證不得將甲方場地內原有公共設施設備及其它物體造成任何污染與損壞,如有污染或損壞由乙方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11、 所有施工人員應與本公司管理人員密切配合,互相尊重。不得與甲方職工發生衝突,如發生矛盾,應由雙方負責人協商解決。

12、 乙方施工人員進入工地或施工區域必須頭戴安全帽,出入公司必須佩帶甲方配發的出入證,乙方工作人員及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五、 施工人員乘用的各種車輛自行保管甲方不予管理,丟失自負。

六、 乙方施工人員要接受甲方安全人員的安全指導和教育。

七、 乙方人員在本公司院內所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由乙方單位自負,因乙方原因或乙方施工人員原因給甲方公司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及財產損失的,由乙方單位負責賠償和承擔全部責任。

八、 乙方攜帶的一切物品出廠必須到消防保衞科辦理出廠手續,並接受門衞清點檢查。

九、 乙方人員在甲方施工期間出現任何安全事故及傷亡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十、 因違反上述條款及法律法規而造成嚴重後果的均由乙方承擔,情節嚴重者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及刑事責任。本安全合同一式兩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

代表簽字: 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吊籃維修安全管理作業協議 篇20

總承包:_______________

分承包: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安裝方:_______________

加強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合理使用。保障起重機械安全生產,為明確各方的安全責任,根據《建設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協議。

機械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升降機: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進出場時間:_________________

一、總承包方責任

1.根據施工設計與主體結構進度按時組織施工升降機進場,型號與性能必須滿足施工需要。

2.雙方協議確定後組織簽訂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議後方可讓升降機進場。

3.根據出租方提供的升降機基礎圖紙及技術要求組織基礎施工、出租方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安裝方驗收合格後填寫驗收表,方可進行整機安裝。

4.做好升降機進場前的場區道路暢通及電力電源設備供應與配置。

5.支搭升降機作業範圍內地面設施安全防護和樓層的臨邊安全防護設施。

6.對整個機組操作人員進行入場教育及安全生產注意事項並留有記錄。

7.機械安裝完畢後,經公司專業安檢人員監督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並將租賃合同、安全協議、驗收資料、檢測報告、機械設備編號、全市統一設備編號等資料存檔。

8.對升降機安裝質量監督與日常作業檢查,對操作人員不安全行為和設備的不安全狀態有權制止及採取強制處理措施。

9.為機組人員的住宿和就餐提供方便,保證機組人員的正常生活。

10.對租用設備自驗合格__日內,於市建委互聯網進行登記,取得掛在設備明顯處。

11.督促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環保相關規定。

二、出租方責任

1.嚴格執行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管理的若干規定,出具市建委註冊的租賃資質,統一編號並有市技術監督局頒發的檢測合格證,提供狀態良好的機械設備。

2.根據總包方提供的地質情況和主體結構型式確定安裝位置,簽訂租賃合同與安全管理協議,確定進場安裝與驗收日期。

3.組織設計拆裝方案,提供升降機基礎施工圖紙並技術指導項目部基礎施工與驗收,合格後方可設備安裝,如委託拆裝,必須由具有相應安裝資質的企業承擔並簽定拆裝合同,同一台設備拆裝接高附牆必須是同一拆裝企業來完成,保證按期交付使用,拆裝合同報總包方一份備案。

4.機械安裝完畢後,督促安裝方按時驗收,資料整理,保證按時交付使用。

5.配備足夠的操作司機,必須是持有效證件的人員操作並持證上崗,機械使用前必須根據機械性能、操作規程及防護等進行書面的安全交底,做好作業、維修記錄,並填寫履歷書。在運行中不得違章作業,在每層啟動前觀看樓層安全門是否關閉,未關閉時嚴禁啟動。

6.每月要對機械進行一次整機安全檢查並填寫檢查記錄並交總包方一份,司機做好日常檢查與保養,保證機械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7.配備、遵守操作規程並教育司機服從總包方的管理,作業中控制乘人違章行為,做到優質服務,不得刁難工地,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

8.設備故障必須及時組織檢修與故障排除,保證機械設備正常使用。

9.提供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並交總包方註冊與存檔。

10.施工現場在居民生活區等區域必須遵守環保有關規定,不得超時作業,無特殊情況不得采用鳴笛方式,保持整機清潔,不得將油污污染地面。

三、安裝方責任

1.承擔起重設備拆裝必須是有相應的拆裝資質企業並提供資質證件、拆裝人員證件與出租方簽定拆裝合同與拆裝管理協議書,並報總包方一份備案。

2.根據現場確定安裝位置並根據總包方提供基礎地質情況,編制安、拆方案,進行基礎製作質量鑑定驗收工作,質量合格方可安裝。

3.安裝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現場的管理規定,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做好安全交底,配備足夠的起重能力設備,劃定拆裝作業區域並設監護人員現場監督全過程,確保安裝過程安全。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配戴好防護用品。

4.機械安裝完畢後,安裝單位必須對整機質量及安全裝置進行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向施工企業進行書面的安全使用説明,辦理驗收手續並簽字。

5.安裝自檢驗收完畢後必須經總包方專業安檢人員監督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必須立即整改,以確保機械質量與使用安全。

6.設備安裝施工現場在居民生活區等區域必須遵守環保有關規定,不得超時作業,特殊情況辦理相關手續,作業時不得大聲喧譁,不得在地面上泄油。

四、分包方責任

1.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對所乘坐、使用升降機的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2.嚴禁在惡劣天氣以及_級以上大風時使用升降機,乘員和載物應均勻分佈與吊籠內,防止偏載、嚴禁超載,乘員不得在籠內打鬧、喧譁。

3.乘員在乘坐吊籠,在吊籠運行時不得搬、動機械任何部件,乘員離開弔籠進入樓層時必須關閉好聯鎖門與樓層安全門,乘人在等候吊籠時嚴禁打開樓層安全門或探頭。

4.施工升降機司機不在時施工人員嚴禁隨意開動施工升降機。

五、四方其他增項

在機械出現故障時維修人員能及時到達施工現場進行維修,不能出現機械帶病作業。

六、事故處理

因機械在拆裝、使用過程中發生機械事故或人身傷亡事故,認定事故原因和責任後處理。

本協議一式四份,四方各持一份。

總包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出租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安裝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分包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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