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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精選20篇)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精選20篇)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1

承租方: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精選20篇)

租賃方:

使用方:

為了保證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正常順利進行,保證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經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三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條款,以確保安全生產。協議如下:

一、 三方共同遵守條款:

1.三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規定及管理辦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三方均有對安全隱患及違章操作有監督和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定,不得違章作業,電動吊藍使用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4.三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當三方工作中發生矛盾時具體問題由三方協調解決,但一切問題的解決均應以保證安全生產為前提。

二、承租方責任及義務:

1.承租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京建法字1號文《北京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暫行規定》《北京市建設施工現場文明施工補充》,京建施〔20__〕1號文《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中有關條款。

2.承租方應對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安全要求,並監督執行。

3.承租方應滿足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的有利於安全生產的建議和要求。

4.承租方施工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指揮違章作業。

5.承租方對違章作業、違反崗位責任制及各級安全管理規定有處罰權力、批評權和建議辭退權。

6.當事故發生後承租方有義務協調處理。

三、租賃方責任及義務

1.租賃方提供的電動吊藍必須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檔經檢測合格的。

2.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使用中的吊藍進行維修、維護等跟蹤服務出現故障應及時排除。

3.租賃方在使用電動吊藍前要對使用人員進行吊藍正確使用的安全培訓、考核考核合格由租賃方統一頒發臨時上崗證。

4.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電動吊藍使用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由於電動吊藍設備本身的問題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的賠償,以及給租賃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等均由租賃方負責。

四、使用方責任及義務

1.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精神正常,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隨意動用吊藍。

2.電動吊藍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和試運行。確認各部位無問題時方可進行作業。(按檢查表進行檢查)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正確操作。

4.電動吊藍嚴禁超載,必須按額定載荷使用。不準將吊藍做為運輸工具垂直運輸物品。

5.電動吊藍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及帶病運行。

6.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使用人員不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操作,使用方違章指揮所造成的人員傷、殘事故和經濟損失等由電動吊攔使用方負責。

五、事故處理

1.由於租賃方機械故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賃方參照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給予承租方一次性經濟補償。

2.由於使用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操作人員違章作業造成的事故由使用方參照現行規定處理並負責操作人員個人及其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

3.無證操作或未經租賃方和租賃方同意私自使用電動吊藍,發生一切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使用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與國家、北京市相關規定牴觸時應按照國家、北京市現行規定實施。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各執一份。

三方簽字之日起到電動吊藍全部退場這段時間有效。

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承租方(蓋章) 租賃方(蓋章) 適用方(蓋章)

簽字人: 簽字人: 簽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2

承租方:

租賃方:

使用方:

為了保證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正常順利進行,保證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經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三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條款,以確保安全生產。協議如下:

一、 三方共同遵守條款:

1.三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規定及管理辦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三方均有對安全隱患及違章操作有監督和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定,不得違章作業,電動吊藍使用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4.三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當三方工作中發生矛盾時具體問題由三方協調解決,但一切問題的解決均應以保證安全生產為前提。

二、承租方責任及義務:

1.承租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京建法字1號文《北京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暫行規定》《北京市建設施工現場文明施工補充》,京建施〔20__〕1號文《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中有關條款。

2.承租方應對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安全要求,並監督執行。

3.承租方應滿足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的有利於安全生產的建議和要求。

4.承租方施工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指揮違章作業。

5.承租方對違章作業、違反崗位責任制及各級安全管理規定有處罰權力、批評權和建議辭退權。

6.當事故發生後承租方有義務協調處理。

三、租賃方責任及義務

1.租賃方提供的電動吊藍必須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檔經檢測合格的。

2.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使用中的吊藍進行維修、維護等跟蹤服務出現故障應及時排除。

3.租賃方在使用電動吊藍前要對使用人員進行吊藍正確使用的安全培訓、考核考核合格由租賃方統一頒發臨時上崗證。

4.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電動吊藍使用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由於電動吊藍設備本身的問題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的賠償,以及給租賃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等均由租賃方負責。

四、使用方責任及義務

1.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精神正常,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隨意動用吊藍。

2.電動吊藍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和試運行。確認各部位無問題時方可進行作業。(按檢查表進行檢查)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正確操作。

4.電動吊藍嚴禁超載,必須按額定載荷使用。不準將吊藍做為運輸工具垂直運輸物品。

5.電動吊藍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及帶病運行。

6.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使用人員不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操作,使用方違章指揮所造成的人員傷、殘事故和經濟損失等由電動吊攔使用方負責。

五、事故處理

1.由於租賃方機械故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賃方參照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給予承租方一次性經濟補償。

2.由於使用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操作人員違章作業造成的事故由使用方參照現行規定處理並負責操作人員個人及其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

3.無證操作或未經租賃方和租賃方同意私自使用電動吊藍,發生一切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使用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與國家、北京市相關規定牴觸時應按照國家、北京市現行規定實施。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各執一份。

三方簽字之日起到電動吊藍全部退場這段時間有效。

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承租方(蓋章) 租賃方(蓋章) 適用方(蓋章)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3

為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等7村高標準基本農田項目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業主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監理承包人______________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現場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情況的檢查,監督乙方加強所轄標段安全隱患的監管。

二、乙方職責

1、監督施工單位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落實寧安市卧龍鄉英山村、愛林村等7村高標準基本農田項目建設指揮部有關安全生產通知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駐地辦各項安全生產的監管機構和安全生產監管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監管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監管活動。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安全監管工作與“三大監控”同時進行。

3、建立健全安全監管責任制。從總監到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都要重視對安全生產監管,做到一環不漏,人人有責。總監是安全生產監管的第一責任人。駐地監理工程師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在任何時候都應監督施工單位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監督施工單位必須持證施工,持證上崗,遵守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工作督查,嚴禁無證施工及無證上崗。

6、加強對易燃材料和爆炸物的監管,要禁止施工單位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督查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督促施工單位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完整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對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督促施工單位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檢查施工現場相關的安全標誌牌是否設立。

10、督查施工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和落實;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及時採取整改措施。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文一式二份,副本四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或其授權的代理人 或其授權的代理人

電話:電話:

日期: 日期: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4

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在跨線立交橋工程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定安全生產合同:

一. 此合同所稱施工安全範圍包括:施工機械.汽運車輛.機械操作人員. 機械操作協助人員等安全。

二. 施工機械. 汽運車輛

1. 項基本原則乙方應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076-95)相關規定,向甲方提供書面彙報材料,並保證提供的施工車輛及現場安全標誌符合有關技術指標.保證提供材料真實有效,機械設備各項手續齊全.如有不符,甲方有權拒絕機械上路作業。

2. 乙方機械和汽運車輛應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不得違章行駛。

3. 乙方機械和汽運車輛在作業時應注意觀察並避讓其他車輛和行人,不充許隨意停靠,影響其他車輛通行。.

4. 乙方機械和汽運車輛應服從甲方人員的管理和指揮,不得私接與本項目無關的其他業務.起土場地遇到外地人員妨礙施工,甲方負責協調.但不負責乙方機械和汽運車輛的誤工損失。

5. 乙方機械在作業時和汽運車輛在運土過程中,或因操作及其他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6. 乙方機械和汽運車輛在本工程內必須做好防盜.防自燃等工作,如發生遺失.火災等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三. 機械操作人員及協助人員

1. 乙方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機械和汽運車輛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所有證照必須齊全。

2. 乙方應注意安全文明操作,遵守安全規程,不得與地方及其他人員.過往車輛發生矛盾,如有特殊情況應立即與項目部聯繫,不得將事態擴大。

3. 乙方應注意自身安全,不得疲勞操作.帶病操作.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4. 在施工期間該機械和汽運車輛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及經濟賠償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四. 項目單價.及付款方式

1. 土方裝車及運輸,每方為參元整,乙方負責運到自定廢土場。

2. 土方工程完工之前,甲方必須付給乙方工程款50﹪,完工驗收後,二個月時間內付清乘餘50﹪。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岳陽市通衢興路公司G107與 乙方(簽字):

S308跨線互通立交工程項目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船舶租用期間的安全管理,避免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和其它潛在安全隱患,使其更好的為海上作業服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特簽訂租用船舶安全協議。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的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有關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和海事部門的各項安全規定,不斷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建立健全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程。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放生。

3.雙方均應對船員進行安全教育,遵守港監和航管部門的航行規定,按操作規程操作,保證安全、杜絕事故。

4.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定期和不定期對水上施工的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用具等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人員落實整改,合格後方可繼續施工。

5.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

二、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船舶除持有真實有效的船舶國籍證書及船舶登記證書外,還應符合海事主管機關的其他要求。

2.施工船舶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規則》配備足以保證船舶安全的適任船員。

3.乙方必須按規定配備足夠的救生筏、救生圈、救生衣等安全設備,和必要的消防器材。在臨水作業或在甲板上行走時,必須穿戴好救生衣。

4.乙方必須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被租用船舶設備、人員的安全負責,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5.乙方人員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備設施、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一經作業,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備設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作業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而導致的事故後果由乙方自負。

6.乙方對船舶載重必須每次檢查,不能超載、每次載重必須按有關安全規定執行。

7.租用期間,船舶及船員的自身安全由乙方自己負責。在作業過程中,因乙方原因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上報、調查、處理、賠償、結案,並上報乙方上級主管部門,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及甲方要求制定合理的環境保護措施並有效地執行。

9.參加甲方召集的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生產活動。提出改進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隱患的建議。

10.嚴格按照海事管理部門審核同意的航路航行,嚴格在海事部門指定的位置穿越航道,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穿越航道管理規定。

11.所有船舶嚴禁在禁錨區錨泊,嚴禁在禁航區航行。

12.嚴格遵守海事部門及甲方制定的船舶避讓管理規定,進行主動避讓。

13.制定並落實防風、防颱、防霧等各項安全措施,嚴格按照海事部門的要求,採取相關措施,以策安全。

14.認真收聽每天氣象預報,做好船舶避風工作。當風力達到抗風等級以上,要安排船舶撤離施工現場,到指定的避風水域避風,並落實人員值班,落實防禦措施。

15.在冬季施工作業中,要落實好船舶防凍、防滑、防火和用電的安全措施,保障人員和作業的安全。

16.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水上施工安全管理方案、管理制度、規定措施,嚴格服從甲方安全管理。

17.乙方海上作業必須保證船舶航行安全,如甲方有違反安全之處,乙方有權拒絕航行作業。

18.保險

(1)乙方租用的船舶必須參加保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並提供保險單複印件。

(2)乙方租用的船舶所屬船員必須有人身保險並提供保險單複印件。

三、甲方安全責任

1.每天工作前把當天工作的任務內容、範圍及要求告知船上代班人。

2.工作前把甲方項目負責人等主要人員聯繫方式知訴船上代班人。

3.工作前召集船上人員開安全會議。

4.有權利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及備案。

8.對乙方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本責任書經簽字後立即生效,直至本船退場後失效

本安全協議一式貳分,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未經簽訂船舶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6

為了加強運輸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防止發生生產事故,保護運輸作業人員的安全和運輸單位免受財產損失,特簽定以下安全管理協議。

一、公司作為甲方,運輸承包單位作為乙方。甲乙雙方必須按協議各項規定履行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加強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增強職工安全生產觀念和勞動自我防護意識。不斷加大安全生產經濟投入,解決安全生產隱患,消除作業危險,積極改善作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預防職業危害,對職工勞動安全與健康負責。

三、乙方必須做好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和作業措施落實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明確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各工段、班組要明確專、兼職安全員直接主抓安全生產管理。

(二)、健全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各工種崗位責任制、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經常組織職工學習,增強職工遵守規章制度的自覺性,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勞動安全防護能力。

(三)、嚴格執行對職工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職工上崗前必須先到公司安全科進行一級培訓,再由乙方進行二級、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作業。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不得安排上崗作業,因此發生後果,乙方要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檔案。安全生產派班指令、安全教育記錄、安全培訓記錄、安全檢查記錄必須健全,並認真及時填寫。建立職工基本情況登記薄、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和特種設備登記檔案。

(五)、乙方的廠內機動車輛、運礦車輛駕駛員必須持駕駛證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未有駕駛證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一律不準安排上崗作業,因此發生事故後果,乙方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乙方錄用的電工、焊工、壓風工、起重工、捲揚工、鍋爐工、挖掘機工、裝載機工、爆破工必須持操作證經“三級”教育培訓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無操作證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不準安排上崗作業,因此發生事故後果,乙方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七)、乙方必須為職工按國家規定辦理工傷保險。

(八)、乙方必須按法律規定讓職工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權利,乙方不得強迫職工疲勞作業。

(九)、不準錄用未成年工從事礦山工作和危險作業。

(十)、職工上崗前乙方應到醫療部門為其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後方可錄用,體檢由乙方自行組織。

(十一)、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結合作業實際為職工配發勞動防護用品、用具,並告知正確的使用方法。

(十二)、乙方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庫房必須達到國家規定要求,有可靠的防雷、防盜、防爆、防火等安全防護設施和裝置,並保證良好。守護員和保管員要設專人,並嚴格執行儲存、領用、發放制度。庫區要有明顯的“禁止煙火”的警示標誌。

(十三)、乙方不準使用國家法律規定禁用的特種設備和淘汰報廢的特種設備,使用特種設備必須經上級安全技術監督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未經檢測而使用而發生災害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後果責任。

(十四)、乙方要與職工簽定勞動安全協議或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

(十五)、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制度、班前班後教育制度、安全培訓制度、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落實安全生產“三同時”和“五同時”,加強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

(十六)、乙方必須加強內部環境衞生和文明生產管理,保護環境和防止環境污染和破壞。

(十七)、乙方必須加強內部防火安全管理,有效使用和控制火源,各部位都要配備消防滅火器材,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十八)、乙方必須結合內部實際,制定出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十九)、禁止違章指揮和強迫職工違章冒險作業,職工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有重大威脅的有權停止作業,撤離作業現場,並向領導報告。

(二十)、乙方人員或車輛在非生產區域發生一切事故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乙方必須落實好下列安全作業措施:

1、抓好班前行車安全檢查,保證車輛維修和保養時間,保持車輛狀況安全良好。

2、制止酒後駕車和違章操作,嚴禁司機疲勞駕車、駕駛室乘人、超速、超載、溜車等違章行為的發生。

3、加強運輸道路維修,保持道路平整暢通,做好道路防滑。

4、乙方人員進入採礦區或礦井必須經車間或井口負責人同意,未經批准不得進入。並要遵守車間和井口各項規章制度,熟悉爆破信號和爆破時間,爆破時要主動撤出危險區,到300米外安全地點避炮。凡進入採區、礦井、生產崗位人員必須配帶安全帽。

5、在爆破警戒區內乙方人員和設備財產發生傷害和損壞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境戒區為300米,下坡為500米)。

6、停止作業時,運礦車輛及設備不準在採區邊幫下方停放。否則,發生損壞後果自負。

7、起重作業須有專職起重指揮人員負責指揮,不準多人指揮。起重物下和危險範圍內不準有人停留。使用起重工具必須檢查合格,挖掘設備作業半徑內不準有人停留。

8、兩米以上高空作業必須搭設牢固可靠的安全操作平台或腳手架,操作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帶,使用梯子作業必須有人把扶和監護,高空作業的下方禁止人員停留。

9、爆破作業必須到公司保衞、安全科辦理相關手續並落實作業措施後方可進行,不準擅自進行爆破作業。否則,發生後果自負。

10、設備安裝和檢修必須遵守公司《設備安裝和檢修作業規程》的規定。

11、房屋上或樓層上危險作業必須有防止人員墜落的安全保護措施。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情況繫好安全帶。作業現場的下方禁止人員停留。

12、禁止夜間和雨雪天、大風天進行室外高空作業。

13、在油庫、炸藥庫、配電室、化驗室等重要崗位施工必須到安全科、保衞科辦理審批手續後方可施工。

14、在設備倉內、礦倉內、漏斗內、地溝、槽內、水池內、硐內和井內等危險部位作業時,外面必須有專人監護。

15、電器設備和設施安裝、維修必須由專職電工技術人員操作,非電工不準操作。一切配電線路和裝置不準漏電或裸露,必須有可靠絕緣保護裝置,並達到技術規範要求。

16、在金屬容器及井下和潮濕部位作業工作行燈照明電壓必須在36伏以下。

17、使用運轉、轉動的設備必須指定專人操作,裸露的轉動部位必須安裝防止絞傷的防護罩或安全防護欄。

18、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準接近火源,嚴禁將易燃易爆物等危險品在工棚或有人的室內存放。

19、使用壓力容器要遵守操作規程,輕拿輕放,不準混放,不準在陽光下爆曬。十米內不準有火源,必須在專用庫房存放。

20、啟動設備前必須搞好安全檢查,車輛倒車時要有人指揮。排毛場、落地礦堆卸料邊緣要有擋堵措施,倒車時必須有專人指揮。

21、在易發生觸電、墜落、摔傷或禁止人員進入的危險區域及部位必須設定危險警示標誌。

22、乙方與他方形成運礦或生產業務關係的雙方要簽定安全協議。乙方或他方在同一現場或作業現場相鄰互相作業發生危險影響的,雙方作業前必須簽定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安全措施和雙方安全生產責任關係。造成事故後果的,簽定安全生產協議的按協議規定執行,未簽定協議的,由造成事故的一方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責任與處罰

(一)、作業人員要在指定的作業地點作業,不準到公司各生產崗位和作業現場及其它施工作業現場亂走亂竄,因此發生本人或對他人造成傷害的,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乙方在運礦作業過程中發生的傷害或對他人造成傷害、財產損失事故、設備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甲方人員在配合乙方作業時,甲方或乙方人員發生的傷害人身事故、設備損壞事故、財產損失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民事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一切民事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五)、乙方在甲方的作業現場作業將甲方人員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六)、乙方在運礦、裝礦或其它作業中,發生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財產損失事故或其它災害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五、乙方變更協議時,必須提前十日向甲方提出變更申請,未提出變更仍執行此協議。

六、甲方可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指導,有關文書和文字材料。

七、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管理進行監督和工作檢查,督促乙方抓好安全生產管理,乙方要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監督、檢查和批評教育。

八、甲方可依據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相關規定,對乙方或乙方人員違反規定的行為可給予當場制止、限期整改、罰款等處理,罰款為100元以上20__元以下。對存有重大隱患的,有權做停產整頓處理,整頓期間可停止供電或採取其它強制措施。

九、乙方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立即向甲方報告並及時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乙方要主動配合事故調查,不得隱瞞不報。

十、乙方發生重傷以上事故,甲方給予乙方處2萬元以下罰款。因上崗人員未安排“三級”培訓發生事故的可加倍處罰。

十一、發生的安全罰款,乙方要現金交納,不能現金交納的,甲方通過公司財務處強制從施工費中扣除。

十二、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一定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十三、此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7

工程名稱:

甲方:(建設單位)

己方:(施工單位)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障工程實施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依據國家和江蘇省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工程項目建設的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計取

根據江蘇省建設廳文件(蘇建價( ) 號)《關於印發<江蘇省建設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計價管理辦法>的通知》和蘇州市建設局文件(蘇建價[ ] 號)《關於轉發<江蘇省建設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計價管理辦法>的通知》的規定,施工合同中明確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以及費用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確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落實到位和專款專用。市政工程的現場安全文明措施費分為基本費(1.0%)、現場考評費(0.6%)和獎勵費(0.2/0.4%),另外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險性較大的工程,需增加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方案論證、審查等費用,由施工單位在措施費中單獨計取。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2、工程開工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施工用地、合格的施工設施和真實、準確、齊全的地下管線資料,組織勘察,設計文件的技術交底。

3、甲方有權隨時進行監督、監督,並有權責令乙方清除不安全隱患的權利。

4、甲方可以委託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實行全過程監控。

5、甲方有對乙方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中取得的突出成績給予獎勵的權利。

6、甲方有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消防、交通、治安管理政策、法規,違反甲方安全管理規章,不服從甲方管理等行為進行處罰直至單方解除合同和權利。

7、甲方安全責任人員應檢查乙方自帶或外租機械設備、小型電動工具、臨時用電設施以及個人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並進行驗收。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施工單位承接工程業務應當具備相應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責任制度,根據工程項目規模和 特性配備足夠專職安全員。

2、施工單位對現場和作業面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安全技術防護措施費用於安全防 護,符合建設工程安全標準。

3、在乙方施工過程中,甲方工作人員有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行為,乙方有權制止違章行為,並提出批評、拒絕執行以及檢舉、控告的權利;乙方明知甲方人員違章指揮而不制止並造成損失,乙方承擔責任。

4、因甲方過錯,造成己方人員或財產的損害,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索賠。乙方負責人必須履行對其招收的全體務工人員進行入場前的安全生產教育的義務。

5、乙方必須為其招收的外地務工人員辦理所需的一切必要手續和證件,在項目開工前,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並支付保險費。

6、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自覺遵守法紀,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措施、規定。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違反本條款所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乙方承擔。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7、在為甲方工作期間,乙方自帶或外租的設備、設施,確保性能完好,進入施工現場, 大型機械設備應當具備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產品使用説明和設備履歷書。經甲方安全管理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場。凡未經驗收批准,擅自投入使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依法持證上崗。

9、乙方在施工期內,對施工機械設備進行經常維護保養。嚴禁偷盜、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誌、材料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10、在施工期內,乙方得生活區要符合甲方文明工地的要求,搞好並保持宿舍、食堂等處的環境衞生。

11、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中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嚴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崗,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冬季,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子等電器設備。

12、夜間施工服從甲方統一管理,做到不擾民。

13、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文物古蹟時,要立即保護現場,並及時報告。嚴禁破壞、私自收藏、倒賣或隱瞞不報。

1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交通、施工、機電、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搶救傷者,採取措施減少財產損失,保護現場,積極主動的配合甲方處理事故。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五、獎勵與處罰:按照工程項目所在項目部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協議為勞務合同的從合同,隨勞務合同生效而生效,勞務合同解除之日起,本協議自然失效,但因乙方違背協議,造成主合同終止,不影響本協議責任條款的效力。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8

(以下簡稱甲方) 組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工地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確保爭創文明工地和標準化管理,保障施工的切身利益,明確甲乙雙方的職責和義務,特制定安全協議如下:

一、 甲方職責:

1、向乙方認真傳達國家有關部門、公司所制定的方針、政策、制度,落實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一切安全用具,檢查和驗收工地上的臨時電線、電器、機械、塔吊、外架、井架等一切安全設施必須符合要求才能投入使用。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如外架、井架、臨時用電、防火等,並請有關部門審批。

4、項目部每半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定期召開安全領導小組會議,總結經驗,對存在問題落實措施,及時整改,整改有專人負責。

5、對新工人進場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辦理有關證件和崗前培訓工作。不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和宣傳,和安全技術交底。

6、對違反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和各項安全技術措施、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的進行處罰和教育。

二、班組職責;

1、班組必須認真執行和落實上級有關部門、項目部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自覺遵守各工種的安全,配合甲方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

2、各特殊工種必須持有效地證件上崗。

3、班組長必須監督落實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教育和項目部開展的各種安全活動,協助項目部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4、乙方不準帶家屬進入工地(除項目部批准外),宿舍嚴禁男女混居,如被發現每次罰50元,由項目部跑批准的家屬和子女不準在工地裏到處亂跑,不準玩弄各種機械設備,如家屬子女由於自身原因在工地裏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全部由乙方負責。

5、發生事故,立即報告項目部,保護好現場,配合甲方查明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責任,各自共負責任及費用。

6、班組要對項目部提出的整改意見加以落實,並做到自檢、互檢,然後由項目部複查。

7、項目部以班組長為主進行技術、質量、安全、消防等方面的交底(班組的職工由班組長負責交底),工地內發生的一切事故,全部由班組長負主要責任。

8、項目部針對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和目標制定一系列關於文明施工、落手清的獎罰條例,條例另附。

以上各條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項目部:班組:

代表:代表:

年月日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9

責任縣區(部門):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責任狀。

一、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羣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制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計劃內容應具體詳實,目標明確,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防範重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研究防範事故措施。設立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經費,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三、突出重點行業、重點地區和重點企業,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加強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採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做好對重點危險源的排查、登記、建檔工作,按時上報本縣區、本部門事故隱患。加強對燃氣、煙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危險化學品、公眾聚集場所、非煤礦山、建築施工企業、道路交通、特種設備、校園等安全生產重點部位的專項整治。制定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全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大檢查。

四、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和全民安全意識。建立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每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學習班。每月向市安委辦報送信息不少於三篇。

五、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的素質,努力改善安全監管機構的工作條件。安全生產工作應樹立為基層服務、為行政執法工作服務、為企業安全生產服務、為全市經濟發展服務的思想,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新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基層創造的新經驗;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強化廉潔自律意識,健全內外部監督約束機制,樹立文明執法、公正執法、執法為民的良好形象。

市政府領導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縣區(部門)領導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

企業類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浙江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浙江省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及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2、對經培訓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備所在崗位要求或認定身體條件不適應所在崗位要求的乙方,有權停止工作或調換其工作崗位。

3、對乙方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履行安全職責情況,有權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4、對乙方在生產作業活動中的違法、違規、違章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和糾正,並按相應規定進行處理。

5、組織或參與調查本單位發生的事故,並有權按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

(二)甲方的義務:

1、依法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事故應急預案,並告知乙方和檢查落實。

2、提供符合有關規定、標準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條件和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按有關規定組織健康檢查。

3、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能培訓,對崗位可能存在的危險、危害告知乙方。

4、對女性乙方按照國家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5、對本單位發生的事故應立即組織搶險、搶救,並按有關規定進行事故統計、報告。對乙方的工傷確認,按照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6、甲方應依法按照有關規定為乙方進行工傷保險。

7、對乙方在安全生產中做出的特殊貢獻者,按本單位考核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8、接受工會、羣眾和新聞媒體的監督,對提出的建議和意見,及時答覆和處理。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參與安全生產管理,有權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或改進意見。

2、有權拒絕執行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進入勞動保護條件不完備、事故隱患未排除、不具備生產作業條件而危及生命安全的作業場所。

3、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監督,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有權要求本單位組織整改;對危及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單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其工資等待遇或解除勞動合同。

4、有權瞭解本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和應急救援措施。

5、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撤離危險場所避險,並立即向管理人員報告。

6、有權享受國家、集團公司和本單位規定的勞動保護。

7、根據有關規定有權享受工傷保險。

(二)乙方的義務:

1、熟悉並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標準及操作規程。

2、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具備識別、控制與本崗位工作有關危險點源的能力,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掌握本職工作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對於國家規定需要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方能上崗的,應事先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

3、服從甲方管理,認真履行安全職責,互相關心、幫助和監督,制止違章冒險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所在崗位職責要求的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重大險情,應及時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

4、熟悉與本崗位有關的安全、衞生和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部位,掌握其使用方法,並按規定進行維護。

5、當發生事故時,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報告,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記錄等資料。

6、從事生產經營管理崗位的乙方,除應履行本合同乙方義務條款外,還應按照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有關管理崗位的職責要求,承擔相應的義務和責任。

四、違約責任及處理

(一)安全生產中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調查應按照國家和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違約但沒有造成事故的,按國家和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三)甲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按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乙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包括:行政處罰、賠償經濟損失、解除勞動合同等)。

(四)甲、乙方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根據雙方各自違約責任的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由甲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如由於乙方原因導致事故損失的,乙方就損失擴大部分承擔相應責任。

(六)乙方的違規、違章行為,進行批評教育,並按照本單位專項考核辦法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七)乙方具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自身傷亡的,甲方將不予認定乙方工傷和承擔賠償及其他相關責任:

1、蓄意違章;2、酗酒、吸毒;3、自殺或自殘;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合同爭議解決辦法

因履行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糾紛,當事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向xx區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不予受理決定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員工安全生產合同應終止:

(一)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的;

(二)依法解除安全生產合同的;

(三)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解除安全生產合同的。

七、其它

(一)本合同是勞動合同的補充,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相悖的,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執行。

(三)本合同用鋼筆或碳素筆填寫,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11

潛孔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範文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提高作業人員崗位安全操作意識,減少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E&OHS)事件,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實現“安全管理標準化、安全技術標準化、安全設施標準化、作業現場標準化、操作過程標準化”要求,特簽訂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權利、義務和職責

1、享有參加各類安全技術、專業技術培訓和參與安全生產活動、會議的權利。

2、有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強令冒險作業和違反勞動安全衞生規定及操作規程的指令。

3、有權對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意見,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監督,做到“四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受傷害。

5、新進場員工必須參加“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特種設備及特種作業人員在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合格的同時必須取得相關證件方可上崗。

6、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及其他相關防護用品並熟知正確使用方式方法;作業前檢查設備設施、作業環境安全以及作業現場有無違章、冒險作業。

7、參加本班組安全活動,如:座談、培訓、危險預知活動、“5S”活動、演練、考試、班前安全例會、“三工”等安全活動;認真填寫設備設施運行日誌、維護保養記錄、交接班記錄、安全檢(巡)查表等工作日誌及安全記錄。

8、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按照安全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規則,確保各類安全設施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9、各種機械、電氣設備無證人員不得使用;非電工不得隨意拉接電線。

10、及時處理和報告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積極參加事故搶險工作,並向事故調查人員如實反映情況。

11、按時參加本單位組織的各類安全學習培訓和安全應急演練,提高安全技術水平和防範事故的能力,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緊急逃生和自救、互救常識,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

12、自覺履行公司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E&OHSMS)、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相關職責要求。

二、本崗位安全職責相關要求

1、遵守潛孔鑽工安全操作規程,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上大架子進行高空作業時,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並有人監護,大架子下面不準站人。

3、運轉中嚴禁清掃、修理、注油,不準用身體或其它工具觸及危險部位。

4、設備檢修時,司機要與檢修人員密切配合,並呼喚應答。

5、潛孔鑽移鑽、更換鑽桿時,要密切注意周圍的高壓線,以防觸及。

6、遠距離或坡道上調鑽時必須一人操作一人指揮。

三、獎懲辦法

1、對發現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及時採取措施,避免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為改善員工工作條件和施工環境,提出合理化建議、意見被採納的,對安全生產管理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根據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

2、因個人工作不力、消極怠工、玩忽職守等原因導致本職崗位在安全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整改或造成安全事故的,將按相關規定和程序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隊廠、班組和作業人員各執一份。

四、安全目標保證措施:

1、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使廣大員工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操作水平,發揮自控自防的自我保護作用,有效地防止事故的發生。

2、動態化的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生產過程中安全狀況的各種變化和可能引起的事故隱患,及時採取治理和防範措施,以避免事故的發生。

3、嚴格生產現場安全管理,加強對作業過程和人的行為管理,控制違章違紀行為;加強對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管理,控制物的不安全狀態。

4、重視職業安全與健康。積極推行職業危害監控,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安全衞生條件。

5、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對於事故和未遂事故都應重視,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加以處理,並從中吸收教訓,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班組: 崗位:

負責人(班組長): 作業人員:

年 月 日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12

承包方: 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部(分公司)

分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建築安全生產法規及標準,就 工程施工生產中的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包方的責任

1、承包方負責建立個分包方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制定明確可行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定期佈置、檢查、評價、總結工程的安全生產狀況。

2、承包方負責編制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措施,分包方進入現場施工前必須對其進行安全總交底。

3、承包方有權監督分包方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各種安全教育,並對教育效果進行評價。

4、承包方負責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並按分包作業區域劃分分包文明施工責任區,保證現場文明施工。

5、承包方管理人員嚴禁違章指揮,發現分包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工人違章作業有權制止。

6、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門有權對分包方的生產、生活區域進行檢查,對於隱患及違章有罰款權。

7、由承包方負責聯繫社會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管理工作事宜,同一協調對外關係。

8、由承包方協調各項公用安全設施及施工區域管理,減少交叉施工干擾。

第二條:分包方的責任

1、分包方在承擔工程項目、組織施工前必須向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門楚劇相應登記的資質證書和有效的《施工企業(隊)安全資格認可證》,交納安全保證金,否則不得承包工程。

2、分包方必須尊重並服從承包方的管理,按要求建立、完善自身隊伍的安全管理機構,自覺遵守承包方及承包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部門的各項管理,並認真執行以下制度:

(1)安全培訓教育認可制度

A、分包方單位經理、主管生產的副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負

責人必須按規定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及年審考核,並持有效的《安全生產資格證》上崗;

B、分包方必須設立現場安全員,新工人入場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辦《安全生產上崗證》,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分包單位人員需變化時,必須提出計劃報告承包方,工人變換工種,必須進行變化工種安全教育。

C、分包方應經常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配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2)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A、承包方負責編制工程項目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

案,分包方在承包方的總體部署下,負責編制分包項目(或單項作業)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經承包審批後方可實施,變更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B、依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分包方必須執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組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

C、分包方若使用承包或其分包方的安全設備,分包方必須按規定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需經承包方驗收後,辦理書面驗收手續,方可施工,驗收手續建檔存查。

(3)安全檢查制度

A、分包方負責施工區的安全防護,接受承包方及上級主管部門

組織的各種安全檢查和獎罰。

B、分包方必須自行建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並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檢,班組自檢,實行隱患整改消項制度。

a、分包方要認真落實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認真執行,確保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時制止違章冒險作業。

b、分包方必須按承包方的要求為其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配戴,使用。

c、分包方按承包方提出的隱患,對照整改通知單及時按要求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時間、按時整改。如不能按要求整改完畢,分包方必須停工整改。否則一切後果由分包方負責。

d、分包方的施工人員有權制止各種違章指揮,有權停止冒險作業,並有權向上級安全部門彙報。

e、分包方負責其施工區域的文明施工,對辦公室、宿舍、食堂加強衞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種傳染的發生。

f、分包方負責其人員的生活管理。要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法規,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嚴禁聚眾賭博、傳黃播淫、酗酒鬧事,要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杜絕社會治安、交通、消防、觸電、溺水等事故發生。

第三條:分包方在施工期間使用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均由分包方自備,如發生單位間相互使用時,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物符合安全需要,借入方要進行必要的檢驗,借入方一經驗收使用,則負責借入物的安全使用、損壞遺失賠償等責任,在使用過程眾造成傷亡事故,均由借入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非分包方設立的安全防護設施、消防器材設備以及安全標誌不得擅自拆毀、毀壞,改作別用或變更位置,因施工需要作相應變動的必須由承包協調和處理。

第五條:若分包方在施工眾與其它施工單位相遇或發生立體交叉作業,危及安全時,亦可委託承包協調處理,分包方應自覺服從和配合承包方統一調度和安排。

第六條:分包單位自備大型吊裝設備,必須在市建委註冊,經專業部門檢驗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分包方在僅此危險性較大的起重吊裝等作業時,需在作業點的四周拉設警戒線、警戒牌和派專人落實監護,必要時可通知承包方協助和配合。

第七條: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它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必須使用明火、加熱防凍措施時,應指定專人值班。

第八條:分包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設施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不得隨意向上(下)拋扔物料,不得隨意挖掘打樁。如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地下設施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損失,責任由分包方承擔,並負責全部損失費用。如遇到情況應及時向承包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第九條:工程項目在工作時間和從事生產過程中一旦發生人員傷亡,要立即逐級上報。發生事故後,分包單位要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承包報告,並積極組織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要作出記錄或拍照。

第十條:分包方要嚴格履行協議的內容,因疏於管理或制度措施不落實,導致的各種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傷亡指標由分包方承擔。死亡、重傷事故的家屬安撫及後事處理工作由死者、重傷所在單位負責。

第十一條:由於分包方達不到協議要求的,承包方一經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或補充完善。對安全事故隱患、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等,有權簽發“違章通知書”和“違章罰款單”;對嚴重違章冒險作業、嚴重違章指揮、確有隨時危及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情況不聽勸阻時,有權簽發“立即停工通知書”和“違章罰款單”,分包方應按承包方要求進行整改或補充完善,直至符合約定的條件。對於不服管理或管理不善而導致的違法、違章,承包方可依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問題性質的認定及處罰規定》處以300-3000元的罰款;對出現的輕傷事故每起處5000元罰款,重傷事故處20000元罰款,死亡事故處50000元罰款。隱瞞事故不報或緩報的,追加罰款10000元。

第十二條:承包方要對安全管理紕漏的、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的分包單位進行嚴肅處理,對問題嚴重,屢教不改,甚至不服從管理的分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分包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

第十三條:分包方不按上級有關規定和本協議分別分別職責規定施工,受到上級主管部門處罰的,承包方有權加倍處罰。

第十四條:本協議規定內容與上級規定相牴觸之處,以上級規定為準。

第十五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雙方負責人(或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分包合同終止後即告終止。

第十七條:本協議與分包合同一樣具有同等效力。

承包方: 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部/分公司(蓋章)

責任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分包方: (蓋章)

責任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13

為了維護首都社會治安和企業內部的治安秩序(工作、生產、生活),加強企業內部治安管理,根據市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和精神,北京住總第二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朝陽新城工程第一項目經理部(甲方)與北京軍交保得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乙方)簽訂本協議書,望共同遵守。

1、遵守國家施工及驗收規範以及有關季節施工的規定。各種施工機械操作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酒後作業及疲勞作業。

2、進場前須檢查各施工機械的運轉情況。各類電器設備必須帶保護裝置,防止漏電、觸電事故。配電線路按規定架設,配電箱要安裝合理,符合規定。機械設備要專人管理,定期檢修,不得帶故障運行。電、氣焊操作人員要持證上崗。非機電人員或司機嚴禁擅自動用機電設備。

3、施工中如發現有文物或古墓等,應妥善保護,並應立即報請當地有關部門處理後,方可繼續施工。如發現有測量用的永久性標樁或地質、地震部門設置的長期觀測點等,應加以保護。在敷設地上或地下管道、電纜的地段進行土方施工時,應事先取得甲方及有關管理部門的書面同意,施工中應採取措施,以防損壞管線。

4、儘量選擇噪聲低、振動小、公害小的施工方法,減小對現場周圍居民的干擾。

5、作業人員要經過培訓,掌握施工技術要點和基本技能,重要工序由熟練作業人員承擔。

6、熟悉基坑周圍環境,其中包括:影響範圍內建(構)築物的狀況;基坑周邊各類地下設施(管線、管道)的分佈狀況;場地周圍和鄰近地區地表水匯流、排瀉情況及地下水管滲漏情況。

7、明確質量標準、工藝流程和安全要求。

8、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

9、現場文明施工要求

(1) 材料堆放整齊,不同規格的材料分開堆放,界限清楚。

(2) 施工機械放置合理、有序。

(3) 施工區同生活區須隔離。劃分責任區,分片包乾到人。

(4) 及時清理現場內的雜物,不得亂堆亂放,不得隨地便溺。

10、施工前對施工人員要做好安全培訓,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杜絕事故發生。

11、進入施工現場要配戴安全帽,作業時嚴禁打鬧嬉戲。基槽在挖土、噴錨等工序同時作業時,要合理安排好各自作業面,施工人員要在挖掘機回轉半徑之外作業。全體施工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消防、保衞、用電等有關規定。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12、(1) 防止噪聲污染。選用噪音低的機械設備,減少噪音擾民。

(2) 大風天氣時,對起塵材料作必要的覆蓋,防止粉塵污染。

(3) 施工區域派人定時灑水,防止揚塵起灰。

(4) 生活區域的垃圾要及時清理,運至指定位置放置。

13、遵守北京市有關環保、安全對施工的管理規定。

如乙方單位和個人違反上述內容,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對其處罰直至追究責任。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章) 簽字(章)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14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錄用乙方在工地做建築勞動,為確保工程順利進行,杜絕各類事故,甲乙雙方必須做到如下規定,否則出現問題造成的一切後果;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自負。

甲方應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安全防護、安全保衞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教育和監督、檢查。強調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及時向各工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做到不違章指揮。

乙方應做到:

一、 遵守黨紀國法、社會公德、交通秩序和施工工地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 講文明、講禮貌,不打架罵人,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影視書刊,按時休息,有事請假,不無故曠工。

三、 工作認真負責,遵守規章制度,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愛護公物,做到優質不劣用,節約原材料,節約用水用電,使用的設備、料具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損壞。

四、 施工現場禁止打鬧,特別是在高空作業更不準跑跳,不準穿拖鞋或光腳。

五、 施工現場禁止吸煙。現場的安全防火器材和宣傳標牌不得挪做它用。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動用施工現場的機械、電力設備。不準私自點火做飯,拉線接燈,使用電熱器具。

六、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上下要走馬道,禁止乘坐吊車或從架子管上下,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七、 施工現場來客要登記,不得私自留宿,施工現場禁止隨地大小便,要經常保持環境,宿舍和各人衞生,預防疾病,一旦發現傳染病要立即報告,隔離治療。

八、 離開工地時要事先彙報,攜帶的行李物品要經有關領導和保衞人員檢查,禁止私下偷拿公司財務。

此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15

總包單位(甲方):

分包單位(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建築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

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內容(範圍):

分包方式:

二、工期

開工日期:

計劃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產

1.分包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託書範圍內工程的經濟組織。

2.分包方必須熟悉並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_______)》、《汕頭市建築工地文明施工標準》及其他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3.分包方必須學習、掌握,並執行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5.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制度。

7.分包方必須接受總包方或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8.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1.分包方必須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總包方彙報,不準隱瞞不報,並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分包方須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總包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12.分包方必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3.分包方有權拒絕總包方的違章指揮。

14.分包方發生人員傷亡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須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當總包方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時,總包方應積極協助分包方做好善後工作。

15.總包方應為分包方單位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完全因總包方的設施、設備不良造成的事故,應有總包方負責。

16.總包方有權監督、糾正分包方人員的違章、違規、違紀行為,對不服管理的有權進行處罰或令其停止作業。

17.總包方有權審查分包方的安全資質和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18.補充條款: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增強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杜絕傷亡事故的發生,分包方要遵守如下規定:

(1)、分包方在施工期間委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工作,相關施工人員、特殊工種身份證、上崗操作證、勞務註冊等手續必須要齊全。如果隱瞞項目部,造成手續不全和與事實不符的,發生了問題責任由分包方負責。

(2)、分包方的特殊工種必須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036—85)》經安全技術培訓,經相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後,取得上崗操作證,持證上崗,否則不能進場操作。嚴禁持偽造假證上崗。如果違反本規定發生任何問題,責任全部由分包方承擔。

(3)、分包方必須遵守施工現場的所有安全管理制度,同時必須執行安全交底中的全部內容。如分包方因不遵守各項制度和不執行交底中所列條款,發生任何問題及事故,責任全部由分包方承擔。

(4)、分包方的隊長、技術員、專(兼)職安全員、要認真宣傳並執行國家、市政府等行政部門發佈的有關安全生產法規,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5)、根據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規定,分包方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設專職安全員一人,50人以上必須設兩名以上專職安全員,配合安保部安全員共同管理施工現場各項安全、保衞、消防工作。

(6)、分包方負責的施工區、宿舍、伙房、廁所、庫房等,必須保持清潔衞生,有專人負責。

(7)、分包方的工人和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帽帶,施工現場杜絕吸煙。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特殊工種必須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如果出現違反規定的情況,發生任何問題及事故責任由分包方承擔。

(8)、分包方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交通法規、安全管理制度及國家規定的其他各項法律法規,並做好班前安全教育、交底和記錄。

(9)、施工現場的所有臨建設施、防護設施、消防設施、臨電設施、機電設備等,不經項目部允許,不得隨意拆除或搬運。如違反規定,發生任何事故由分包方承擔。

(10)、分包方不得使用年齡未滿18週歲的童工和建築業規定的超齡職工及患有特種疾病人員,不準給女工安排重體力的勞動,否則發生任何問題全部由分包方承擔。

(11)、樓梯口、通道口及預留洞口,分包方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及其它各項安全規定做好各洞口的防護工作,否則發生安全事故,責任由分包方承擔。

(12)、施工時必須搭好腳手架,作業面滿鋪腳手架、設護身欄、安全網及爬梯,並且符合安全要求,如不按上述規定執行,發生事故責任由分包方承擔。

(13)、分包方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照規定做到“定人定機”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人員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和機械設備。

(14)、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的施工人員,分包方嚴禁安排其施工生產,否則造成後果全部由分包方承擔。

(15)、分包方必須按期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

(16)、工程完工後分包方必須及時清理存留在施工現場一切建築材料,配合總承包單位完成工程驗收。

(17)、分包方在生產過程中必須重視安全工作,若由於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不執行項目部所列的各種條款和上述規定,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及經濟損失全部由分包方負責承擔,並處以1000元—10000元的違約款,情節嚴重者直至無條件退場。

四、違約

1.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總包方一經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分包方應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整,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2.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3.因總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總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五、爭議

當總、分包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總、分包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

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六、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總包方: 分包方:

(蓋章) (蓋章)

總包代表: 分包代表:

日期: 日期: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16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監理單位(丙方):

為加強項目建設現場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參建各方安全生產責任、保護參建人員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項目建設施工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_______省安全生產條例》、_______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_______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三方就本工程施工階段安全生產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1、建設單位安全責任

1.1、建設單位應當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含安全生產資質)的施工、設計、地勘、監理等單位,簽訂經濟合同和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各方在項目建設中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1.2、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1.3、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工期。

1.4、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1.5、項目建設施工所需安全生產資金進入項目施工合同總價,並隨工程進度款同時支付。

1.6、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含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1.7、建設單位應確保建設項目開工前各項報建手續完備合法。

1.8、建設單位將安全生產管理納入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並定期組織監理、施工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活動,督促施工單位安全作業,依照合同和本協議對不符合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2、項目監理單位安全責任

2.1、派駐項目的監理人員應取得相應上崗資格,並配備專職安全管理的監理工程師。

2.2、項目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2.3、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是否滿足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要求。施工過程中,定期檢查施工單位的作業活動、行為是否符合已審批的方案要求。

2.4、對安全風險較大的施工工序、關鍵環節和大型施工機械(塔吊、施工電梯)進行重點監控和專項驗收。

2.5、應定期組織施工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活動,督促施工單位安全作業和隱患整改。

2.6、項目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工程存在安全隱患時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或危機的,應當立即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絕整改或不暫停施工的,項目監理單位可及時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2.7、項目監理單位開展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監理工作的同時,應詳細留存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類記錄、指令、紀要等文件,同時整理成冊,在項目竣工後三個月內向建設單位移交。

3、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

3.1、應成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足夠數量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派駐項目的工程管理人員應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其工作經歷、個人能力應滿足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相關要求。管理人員數量應滿足項目施工管理需要。

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3、建立項目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編制詳細的安全生產管理文件,明確項目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3.4、與在同一場區內開展施工作業的友鄰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範圍和職責。

3.5、應與分包單位、勞務協作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範圍和職責。總包單位必須對分包單位、勞務協作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指導、監督管理。對分包單位、勞務協作單位不安全作業導致的後果承擔連帶責任。

3.6、應為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操作工人購買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3.7、項目施工所涉及到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揚塵治理等費用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3.8、特種設備應取得國家相關部門檢測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設備的管理必須做到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及時維修,嚴禁帶病作業。

3.9、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包含或專項編制項目施工安全生產技術方案、施工臨時用電方案、施工期間消防防火方案、外腳手架搭設方案、模板支撐體系搭設方案、施工現場排水防洪方案、應急救援方案等。各類方案應有詳細的計算核驗結果,經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單位公司總工、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後實施。涉及爆破、深基坑、高邊坡、地下暗挖、高大模板、超高腳手架支撐、高大幕牆、爬升式外架等工程的安全專項方案還需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3.10、在工地危險部位設置明顯且符合規範要求的安全警示標識,具體部位至少包含:工地出入口、施工機械防護棚、臨時用電設備、安全通道口、樓梯電梯口、臨邊洞口、基坑邊緣、易燃易爆或有害物品存放點、消防器材等。

3.11、對項目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等,應採取專項保護措施。對施工“三廢”排放、揚塵、噪音、光污染等應有專項治理方案,避免對周邊人員、環境造成傷害或污染。

3.12、必須對在建項目實行封閉管理,工地圍牆高度滿足相關要求;工地大門必須配備沖洗降塵設備,實行專人管理;工地大門連接市政道路處應設置交通警示標牌;對工地大門、進場道路或大門兩側各100m的市政道路衞生進行管理,確保清潔完好、排水通暢。

3.13、若設置工人生活區,生活區實行封閉管理,委派專人負責安全警衞、環境衞生、防火消防等。定期對生活區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整改。

3.14、嚴格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管理宗旨,堅決執行管生產必須抓安全的“一崗雙責”制度。對不重視安全、不重視環境保護的項目管理人員或勞務班組實行一票否決制。

3.15、編制項目施工階段的安全應急救援方案和演練計劃,認真開展安全應急救援活動。

3.16、對進場作業工人的安全教育必須做到“全員全覆蓋”,所有工人未經安全培訓嚴禁上崗作業。定期開展安全培訓、條件具備的每天實行班前交底。

3.17、關心項目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的身體、心理健康,定期組織身體、心理健康狀態篩查。嚴禁患有心臟病、癲癇、高血壓、恐高、肢體殘疾、心理扭曲、思想極端、狂躁易怒或其它疾病的工人從事高空、臨邊、操作施工機械等高危工作,對不適應工地工作環境的帶病人員給予勸退。

3.18、施工項目部必須每天對臨時用電漏保系統、起重設備(塔吊、施工電梯)限位系統和制動系統進行測試檢查,每週組織一次覆蓋全工地的安全隱患排查活動。施工單位每月對項目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隱患進行檢查。

3.19、施工項目部應組建安全維穩工作專班,編制安全維穩方案和具體防治措施。關心工人、加強溝通交流,保障工人的基本生活條件。時刻保持維穩工作的敏感性,發現不穩定因素密切跟蹤,出現不穩定苗頭及時制止,防止矛盾激化或不穩的因素擴大。

4、安全生產管理處罰

合同各方違反相關規定給項目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帶來麻煩或造成不良後果,將依據本條款進行經濟處罰。

4.1、建設單位相關管理人員違反本條款規定造成項目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失控或不良後果,建設單位將依據內部管理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者做辭退處理或移交國家司法機關。因建設單位原因給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造成損失,將依據簽訂的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賠償。

4.2、項目監理單位不履行施工安全生產監理職責和本協議規定,造成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失控或不良後果,除承擔法律規定的監理責任以外,建設單位按20__元/次的標準對項目監理單位進行經濟處罰。

4.3、施工單位不履行施工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本協議規定,導致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失控、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有效的消除或控制、項目建設處於高風險施工狀態、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等,責任施工單位除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經濟賠償和合同違約責任以外,建設單位將另外按以下標準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經濟處罰:

4.3.1、對於安全風險較高的工序,施工單位未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或方案未有效審批(含專家論證),經建設(監理)方提出且拒絕整改完善,按20__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2、不按要求參加建設(監理)單位組織的項目安全隱患檢查活動,按20__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3、採用各種理由拒絕接受建設(監理)單位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整改指令,按5000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4、不按建設(監理)單位要求(含整改期限、整改效果)完成安全隱患整改,按20__元/條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5、對安全生產風險較大的工序,不執行報驗審批監理管理程序,按20__元/條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因不執行報驗審批監理管理程序,導致安全風險加劇或無法消除,按5000元/條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6、因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失控導致發生安全責任事故,責任施工單位除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經濟賠償以外,建設單位依據安全責任事故大小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經濟處罰:

、發生較小火災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2萬元/次進行處罰;發生一般火災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5萬元/次進行處罰;發生較大火災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8萬-12萬元/次進行處罰。

、發生邊坡垮塌事故,經濟損失超過10萬元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2萬元/次進行處罰;

、發生塔吊(或施工電梯)、模板支撐體系、外腳手架體系傾斜、倒塌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5萬元/次進行處罰;

、安全責任事故導致人員輕傷,按5000元/人進行處罰;安全責任事故導致人員重傷,按1萬元/人進行處罰。

、安全責任事故導致死亡1人,按5萬元/人進行處罰;死亡2人,按10萬元/人進行處罰;死亡3人及以上,按15萬元/人進行處罰。

、安全責任事故和人員傷亡同時發生,按上述處罰標準累加處罰。

4.3.7、施工單位不作為或處置不當,導致工地發生羣體事件、工人維權事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按1萬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8、施工單位故意拖欠或挪用工人工資,慫恿、唆使工人羣體集會、封堵道路大門等,以討薪為由向建設單位施壓,謀求不按工程款合同支付條件申報工程款。一經核實,按10萬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9、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經濟處罰後,並不能減少或轉移被處罰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被處罰施工單位還應繼續履行相關整改、恢復責任。

5、其它

5.1、本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是參建三方就加強建設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達成的約定,是對各方之間簽訂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補充和完善,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協議約定內容高於主合同條款,按本協議執行;本協議條款低於主合同條款,按主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5.3、本協議僅對建設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中的關鍵內容進行重點約定,並不表示只完成本協議內容。本協議未提及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防火、環境保護、揚塵治理、文明衞生、城市管理、治安維穩等內容,協議各方應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地方行政管理要求執行。

5.4、本協議蓋章簽字後立即生效,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施工單位退場後自動終止。

5.5、本協議一式五份,監理、施工單位各一份,建設單位二份。

5.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籤 章 欄

建設單位(章)

法人代表(簽章)

項目經理: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章)

法人代表(簽章)

項目經理: 年 月 日 監理單位(章)

法人代表(簽章)

總監理工程師: 年 月 日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17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將座落在____市____區____村內廠房一座,租給乙方作為倉庫及辦公使用,並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廠房租賃合同書》。為了加強出租廠房的安全管理,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生產權利、義務和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____市安全生產條例》和公安消防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二)審查乙方工商營業執照和與安全生產有關的相關證照資質。

(三)定期、不定期對乙方的安全、消防工作進行督查,及時糾正、制止乙方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章行為。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和問題,督促乙方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徹底消除事故隱患。乙方如拒不整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業整頓,並向有關部門報告,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督促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帳,抓好安全基礎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全面負責承租場所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配合甲方對其安全生產工作的督查。

(三)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四)不得擅自改變建(構)築物結構,不得擅自改變承租廠房(場地)的用途,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五)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必須瞭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六)嚴禁在承租區域內使用和儲存高危污染的化學物品。對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防火、防爆等防範措施,易燃易爆物品附近,顯眼位置放置足夠數量的滅火器。

(七)按照消防安全標準,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及應對滅火設備使用方法進行培訓。

(八)安全生產值班員每天對倉庫狀況進行巡視,並填寫“倉庫巡檢表”;下班前應有專人檢查倉庫安全,做到斷水、斷電(不能拉閘斷電的要有安全措施)、關窗、鎖門。

(九)所有從事倉庫保管工作的員工要熟知“三知”(知防火知識、知滅火知識、知火警電話)和“四會”(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自救)。

(十)其他部門在庫區範圍施工,必須提前通知倉庫出租方。沒有得到事先通知,保管員必須拒絕其進入庫區;施工有用火需求的,必須在保安監控下進行。

(十一)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嚴禁私拉、修改電力線路。

(十二)若將房屋轉租,須告知甲方同意,將租户租屋情況登記造冊。並做好租户的用電、用火及消防安全常識培訓。

(十三)倉庫場所的通道必須保持暢通,並按規定設置滅火器材及標誌,設置照明、疏散標誌,不得堵塞、封閉、佔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十四)負責在物品存放區域配置相應規定數量的消防器材,並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保養和更換,確保承租區域內所有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的完好,嚴禁私自動用、挪用消防設施,不得私自改變消防設施設備的用途。

(十五)嚴禁在承租區域內動用明火(包括焚燒廢紙等可燃物)。節假日期間不準燃放煙花爆竹。

(十六)廢料等固廢物應分類存放,不得隨意堆放。生活垃圾、白色垃圾應及時清運,儘量保持環境整潔。

(十七)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並按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同時,積極配合甲方和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工作。

(十八)在廠房租用期間,若發生安全、消防事故,責任和損失皆由乙方承擔責任。

(十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參照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三、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報________村委會登記備案一份。本協議與雙方於____年____月簽訂了《廠房租賃合同書》時效相同。前述《廠房租賃合同書》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18

甲方:

乙方:

為積極貫徹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建設方針,保證南水北調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有效控制各類生產事故,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免遭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就漳滏河灌區20__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安全責任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責任書。

本責任書為承包合同的附件,在簽訂承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責任書,兩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建設工程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第二條 工程開工前,甲方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訓,乙方應根據安全技術交底內容編制安全保證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在開工前上報甲方。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編制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生產措施等進行審查。

第四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在安全方面的指導與管理,並將有關安全技術要求向作業人員做出詳細説明。乙方安全管理人員須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留安全教育記錄(施工人員簽字)每月底報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五條 乙方應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若發現不安全因素,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不得隱瞞不報。

第六條 乙方作業人員中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乙方特種車輛必須取得場內機動車輛定期檢驗報告,方可上崗作業。

第七條 乙方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條例的規定對進場作業人員按照崗位和工種進行勞動保護用品和工具的配置,嚴禁沒有勞動保護用品的作業人員進行作業。

第八條 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範和本企業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如因違反操作規程等原因而造成的安全和人員傷亡事故,責任和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進行作業時應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作業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誌,嚴禁一切明火作業。

第十條 乙方應當根據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暫停作業時,乙方應當做好現場保護。

第十一條 乙方應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並保持安全距離。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在作業現場、場內交通道叉口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作業現場採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與現場作業人員簽定安全協議書,併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對作業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作業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要求每一位作業人員應知應會。

第十六條 甲方管理人員檢查工地時有權制止任何違章操作,並勒令其停工整改,直至滿足安全操作規程的條件後才能復工,同時對違章人員和違章次數進行記錄,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第十七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上述規定,若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事故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本安全生產責任書的簽訂,並不免除雙方的其他合同責任與義務。本安全生產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 補充內容:

甲方:河北省水利工程局漳滏河灌區20__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項目部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注:在簽訂本安全生產責任書時,甲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對本責任書的內容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19

為在 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需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 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械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衞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侯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按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珠工程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失。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盟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日 期:

電動吊藍租賃使用安全生產協議 篇20

為了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以人為本,安全生產”的落實,保證公司整體運轉的順利進行,同時保障一線全體員工人身健康與生命安全,實現全年運輸無事故目標,特此公司(甲方)與公司總經理(安全主要負責人,乙方)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乙方應在任期內遵守並履行企業有關安全生產條例,如不能落實有關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條例,造成重大事故,將受到公司董事會的處罰,嚴重者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一、企業安全生產目標定為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和《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加強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安全生產的層級領導責任及安全生產目標的落實。

二、企業安全生產指標,杜絕重大人員傷亡事故,輕傷率控制在百分之二以下,死亡率控制在零死亡。

三、總經理(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

(1)總經理是本單位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經營工作負全面組織領導責任;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對法人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改善勞動條件,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3)認真組織實施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逐級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4)組織制定和審定本企業安全生產計劃、勞動保護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5)組織企業開展職工安全知識、業務技能、操作規程的培訓和教育,實施安全培訓制度,考核勞動保護工作;

(6)組織制定完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種應急預案,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生產檔案、記錄;

(7)組織落實開展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進行整改,消除事故隱患,改善勞動條件,完善防火防爆設施和設備;

(8)發生事故時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損失,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事故情況,對事故進行認真調查、處理、分析,對事故責任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查處;

(9)加大安全生產資金投入,落實安全“三金”(安全事故互助金、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獎賠預提金),並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

(10)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四、本安全生產責任書有效期至雙方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甲方(蓋章):乙方:

企業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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