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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管理協議(精選21篇)

房屋安全管理協議(精選21篇)

房屋安全管理協議 篇1

甲方:

房屋安全管理協議(精選21篇)

乙方:

為加強房屋安全管理,確保房屋在使用期間使用及經營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年月日簽訂的《商租租賃合同》,簽訂如下協議:

1、乙方同意甲方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並得到乙方同意後進入出租房產,巡視、檢查該房產內部各部分狀況或處理緊急事項。若有需要由乙方負責進行維修的情況,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資予以維修,否則,甲方有權代為維修,所需費用及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經改造後,在出租房屋內的電器線路和用電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和規定要求並向甲方提出書面備案。

3、乙方作為倉庫使用的房屋,電氣線路和電器設備必須符合《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4、乙方在不影響該房屋主體安全結構並符合設計及建築規範的前提下,可對房屋結構進行改造。對裝修拆改情況應向甲方留書面備案。

5、乙方需要對該房屋進行結構改變或裝修時,需具備施工資格的持證裝修人員施工,方可進行,相關裝修改造需要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還需取得相關部門(包括消防等部門)的審核批准, 出現任何安全、法律、經濟方面的後果,完全由乙方承擔。

6、合作期間,乙方對房產進行裝修、改造等施工行為的,應當對其施工人員進行安全警示,若在此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害的,或者對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的,均由承租人自行解決,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乙方在該房產內進行經營的,在開業前應取得相關合法合規的經營手續,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且不得從事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不得從事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業。如乙方違反本條款,出現任何安全、法律、經濟方面的後果,完全由乙方承擔。

8、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事宜,或存放可能引起爆炸、火災、腐蝕、污染等一切危害的物品,如乙方違反本條款,出現任何安全、法律、經濟方面的後果,完全由乙方承擔。

9、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修不當而致該房產受到損壞時,乙方在房產受損一週內通知甲方,並應負責修繕房產並賠償相應一切損失,承擔一切責任。

10、除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將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轉讓或轉租。

11、乙方不得於該房屋內安置、堆放、懸掛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該房屋的承重限度。

12、乙方如需懸掛廣告牌必須按照天津市市容管理委員會相關規定執行,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相關費用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13、乙方在室外懸掛、擱置、張貼任何物品,應保障該物品的安全性,若因該物品倒塌、脱落、墜落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應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14、因乙方對該房產(包括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維護不當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時,損害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並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損害賠償後果及承擔一切責任。

15、合作期滿,乙方需將自已的所有財產與自置的設備、物品搬出該房產,且將清潔整齊狀態完好的該房產交還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遷等原因而致該房產內、外遭受損壞或人身受到損害時,乙方需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相應的損失,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損害與甲方無關。

16、本協議是《商租租賃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商租租賃合同》如有不符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17、本協議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本協議自甲方、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年月日

乙方:(蓋章)

年月日

簽約地點:

房屋安全管理協議 篇2

甲乙雙方共同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相關安全要求的房室間或場地平米、。

第二條,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有權責令乙方整改。

第三條,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及時傳達、宣傳國家及地方政府部門對安全工作的各項指示及要求,並督促乙方落實。

第四條,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場地的界定範圍內進行生產經營,必須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規,必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及相應的資質,必須遵守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嚴禁生產、加工、儲存、經營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及有污染、有放射性的物品。

第五條,乙方應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及操作規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本單位的人員、設備進行教育和檢查。使用國家監管的設備工具必須經過國家監管部門檢驗合格後且在有效期內使用。特殊工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第六條,乙方從事特殊行業及人員密集的行業應制定本行業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有專人負責定期進行演練,做到緊急救援迅速有效。

第七條,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內,嚴禁吃、住、生產同時存在,對使用的用電設備、線路、取暖爐具等應按要求嚴格管理。嚴禁加大用電保險熔量和私改亂拉電氣線路。針對生產經營的情況配備相應的防火設施。

第八條,乙方發生傷亡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火災及經濟損失後果自負。因乙方原因及違反本協議造成甲方、周邊單位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乙方如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應在及時上報相關單位的同時通知甲方。

第九條,在履行本協議時,乙方如果變更承租人或改變經營性質,需重新簽定協議,本協議在承租期限內有效。

第十條,以上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商定。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安全管理協議 篇3

總承包:_______________

分承包: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安裝方:_______________

加強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合理使用。保障起重機械安全生產,為明確各方的安全責任,根據《建設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協議。

機械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升降機: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進出場時間:_________________

一、總承包方責任

1.根據施工設計與主體結構進度按時組織施工升降機進場,型號與性能必須滿足施工需要。

2.雙方協議確定後組織簽訂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議後方可讓升降機進場。

3.根據出租方提供的升降機基礎圖紙及技術要求組織基礎施工、出租方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安裝方驗收合格後填寫驗收表,方可進行整機安裝。

4.做好升降機進場前的場區道路暢通及電力電源設備供應與配置。

5.支搭升降機作業範圍內地面設施安全防護和樓層的臨邊安全防護設施。

6.對整個機組操作人員進行入場教育及安全生產注意事項並留有記錄。

7.機械安裝完畢後,經公司專業安檢人員監督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並將租賃合同、安全協議、驗收資料、檢測報告、機械設備編號、全市統一設備編號等資料存檔。

8.對升降機安裝質量監督與日常作業檢查,對操作人員不安全行為和設備的不安全狀態有權制止及採取強制處理措施。

9.為機組人員的住宿和就餐提供方便,保證機組人員的正常生活。

10.對租用設備自驗合格__日內,於市建委互聯網進行登記,取得掛在設備明顯處。

11.督促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環保相關規定。

二、出租方責任

1.嚴格執行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管理的若干規定,出具市建委註冊的租賃資質,統一編號並有市技術監督局頒發的檢測合格證,提供狀態良好的機械設備。

2.根據總包方提供的地質情況和主體結構型式確定安裝位置,簽訂租賃合同與安全管理協議,確定進場安裝與驗收日期。

3.組織設計拆裝方案,提供升降機基礎施工圖紙並技術指導項目部基礎施工與驗收,合格後方可設備安裝,如委託拆裝,必須由具有相應安裝資質的企業承擔並簽定拆裝合同,同一台設備拆裝接高附牆必須是同一拆裝企業來完成,保證按期交付使用,拆裝合同報總包方一份備案。

4.機械安裝完畢後,督促安裝方按時驗收,資料整理,保證按時交付使用。

5.配備足夠的操作司機,必須是持有效證件的人員操作並持證上崗,機械使用前必須根據機械性能、操作規程及防護等進行書面的安全交底,做好作業、維修記錄,並填寫履歷書。在運行中不得違章作業,在每層啟動前觀看樓層安全門是否關閉,未關閉時嚴禁啟動。

6.每月要對機械進行一次整機安全檢查並填寫檢查記錄並交總包方一份,司機做好日常檢查與保養,保證機械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7.配備、遵守操作規程並教育司機服從總包方的管理,作業中控制乘人違章行為,做到優質服務,不得刁難工地,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

8.設備故障必須及時組織檢修與故障排除,保證機械設備正常使用。

9.提供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並交總包方註冊與存檔。

10.施工現場在居民生活區等區域必須遵守環保有關規定,不得超時作業,無特殊情況不得采用鳴笛方式,保持整機清潔,不得將油污污染地面。

三、安裝方責任

1.承擔起重設備拆裝必須是有相應的拆裝資質企業並提供資質證件、拆裝人員證件與出租方簽定拆裝合同與拆裝管理協議書,並報總包方一份備案。

2.根據現場確定安裝位置並根據總包方提供基礎地質情況,編制安、拆方案,進行基礎製作質量鑑定驗收工作,質量合格方可安裝。

3.安裝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現場的管理規定,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做好安全交底,配備足夠的起重能力設備,劃定拆裝作業區域並設監護人員現場監督全過程,確保安裝過程安全。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配戴好防護用品。

4.機械安裝完畢後,安裝單位必須對整機質量及安全裝置進行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向施工企業進行書面的安全使用説明,辦理驗收手續並簽字。

5.安裝自檢驗收完畢後必須經總包方專業安檢人員監督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必須立即整改,以確保機械質量與使用安全。

6.設備安裝施工現場在居民生活區等區域必須遵守環保有關規定,不得超時作業,特殊情況辦理相關手續,作業時不得大聲喧譁,不得在地面上泄油。

四、分包方責任

1.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對所乘坐、使用升降機的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2.嚴禁在惡劣天氣以及_級以上大風時使用升降機,乘員和載物應均勻分佈與吊籠內,防止偏載、嚴禁超載,乘員不得在籠內打鬧、喧譁。

3.乘員在乘坐吊籠,在吊籠運行時不得搬、動機械任何部件,乘員離開弔籠進入樓層時必須關閉好聯鎖門與樓層安全門,乘人在等候吊籠時嚴禁打開樓層安全門或探頭。

4.施工升降機司機不在時施工人員嚴禁隨意開動施工升降機。

五、四方其他增項

在機械出現故障時維修人員能及時到達施工現場進行維修,不能出現機械帶病作業。

六、事故處理

因機械在拆裝、使用過程中發生機械事故或人身傷亡事故,認定事故原因和責任後處理。

本協議一式四份,四方各持一份。

總包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出租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安裝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分包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安全管理協議 篇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安全環境保衞方面的法律法規規定,為加強對承包風機維護檢修的安全環境管理,防止工作過程中的不安全、不文明、不負責的行為,防止造成人身、設備事故和環境污染等,確保現場工作過程的安全和文明,保護員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營造良好治安環境,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特制訂本協議,以資履行。

名稱:

地點:

範圍:

期限:風力發電機組質保期滿為止

一、安全目標

1.1 杜絕人身死亡事故;

1.2 控制輕傷,不發生人身重傷事故;

1.3 杜絕重大工作機械設備損壞事故;

1.4 杜絕重大火災事故;

1.5 杜絕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1.6 杜絕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1.7 杜絕重複發生相同性質的事故;

1.8杜絕羣體衞生健康事故。

二、安全文明工作執行法律、標準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2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2.3 《電力建設文明工作規定及考核辦法》

2.4 《火電機組達標投產考核標準(最新版)》

三、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每週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環境管理例會,對乙方安全環境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通報安全文明工作狀況,乙方必須準時參加並按要求積極落實會議安排的各項工作。

3.2 甲方要對乙方進行適當的職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知識宣貫,特別是有關危害辨識、危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內容的宣貫。應向乙方明確工作過程中所要建立的安全環境管理文件資料。

3.3 工作前,甲方應督促乙方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工作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要求,並對乙方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的情況進行抽查或抽考,不合格者不得進入現場工作。

3.4 甲方要依法秉公辦事,組織開展所屬區域內的安全環境工作,經常性地指導、監督乙方的安全環境工作,使乙方的安全環境管理與甲方接軌,並處於受控狀態。當乙方出現安全、文明工作嚴重失控情況下,甲方有權做出處罰、停工整頓、限期整改、直至清退出場的決定。

3.5 乙方發生突發安全事件或重大環境問題,甲方接到報告後,應迅速趕到現場協助處置,儘量縮小影響,減小損失。

3.6 甲方應貫徹承包工程先訂合同、職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協議後開工的原則,甲方不得任意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工作任務。

3.7 乙方發現工程現場存安全隱患,需要相關方整改的,甲方應及時協調督促相關方消除安全隱患,為乙方提供安全環境。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乙方在工作期間必須執行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政府頒佈實施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辦法等。接受政府各級勞動保護監察機構的監察。執行和遵守甲方一切有關安全環境的管理程序,並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指導和考核,並定期向甲方安監部門彙報工作。

4.2 乙方承包甲方的工程項目時,必須經甲方安監部門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才可承包,並訂立本協議。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轉包。乙方單位人員進場和中途補員時,須向甲方安監部門提供體檢和三級安全教育材料,供甲方審查,發現有不符合安全工作要求的人員甲方有權勒令辭退。

4.3 對本單位所有人員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受教育人員的名單和考試成績必須報甲方備案;凡增補或調換人員,更換工種,必須及時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考試成績報甲方備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現場工作。

4.4 貫徹誰工作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發生事故必須保護現場並立即報告甲方,不得隱瞞、拖延不報,應按事故“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4.5 乙方必須要建立安全管理組織體系,明確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4.6 當甲方認為確實有必要暫停工作並提出要求乙方暫停工作的書面意見後,乙方應當按甲方要求停止工作,乙方實施處理意見後,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復工要求。在甲方組織驗收並簽字同意後,乙方重新工作。

4.7 乙方工作人員應對所在的工作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安全設施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工作,並經落實整改後方準繼續工作。各類安全防護設施變更必須經工作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辦理手續,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更動現場安全防護設施。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更動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負責。

4.8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消防規定,正確使用動火工作票。

4.9 乙方必須為作業人員配備應有的勞動保護用品、用具。在甲方有統一要求時,必須按照甲方要求配備勞保服裝、安全帽、安全帶等防護用品。乙方所屬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必須能滿足所從事工作的要求。

4.10 乙方在工作期間,應按甲方安全文明工作的策劃要求,對所承擔工程區域的文明工作、環境及設備維護負責。按順序工作、物料堆放整齊有序,工完料盡場地清,現場垃圾按甲方指定堆放並及時清理。

五、事故處罰:

發生安全事故按照如下規定進行考核。

5.1 事故處罰:發生特大、重大事故及一類障礙的考核,執行甲方的有關規定。

5.2 人身傷害:發生人身傷害的考核,執行甲方的有關規定。

5.3 發生設備二類障礙及異常的處罰如下:

5.3.1 發生人為責任二類障礙,扣罰責任單位1000元。

5.3.2 發生非人為責任二類障礙,扣罰責任單位500元。

5.3.3 發生人為責任異常,扣罰責任單位400元。

5.4 安全管理

5.4.1 日常考核:

發生火險、火情的考核,執行本細則“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

發生交通事故及交通違章事件的考核,執行地方公安部門和本細則“車輛管理”的有關規定。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一年內首次發現,考核100元,重複發生加倍考核,發生其他違反相關規定的考核100-200元。

1) 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

2) 高空作業不扎安全帶;

3) 高空作業隨意拋擲工具和材料;

4) 酒後上班工作;

5) 無票作業、無票操作以及不嚴格執行操作監護制度;

6) 氧、乙炔瓶混放、混運;

7)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

8) 巡視檢查設備不到位,走捷徑

9) 架子搭設不合格,跳板沒固定、作業平台無護攔;

10) 停電作業沒按規定停電、驗電、掛接地線;

11) 操作中監護人員隨便離開現場

5.4.2 安全管理: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考核50-100元;

5.4.2 .1 各種安全工器具沒按時檢驗,每台次考核100元;

5.4.2 .2 工作人員危險點不清或安全措施沒全部執行,考核100元;

5.4.2 .3 本部門、本班組發生不安全事件沒有認真進行專題分析,考核100元;

5.4.2 .4 沒按時進行安全活動、沒按要求學習上級文件、安全通報,考核1005.4.2 .元;

5.4.2 .5 事故通報、班組安全活動記錄,單位領導沒簽署意見,考核50元;

5.4.2 .6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認真執行,考核100元;

5.4.2 .7 電纜防火一處不合格,考核50元;

5.4.2 .8 “兩票”一份不合格。考核100元;

5.4.2 .9 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考試不及格,每人次考核50元;

5.4.2 .10 各種報表、不安全事件分析報告不及時上報,每次考核50元;

5.4.3 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凡發生設備二類及以上障礙、人身傷害及以上事件的部門,由部門領導負責立即向公司領導及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不按規定報告者即為隱瞞事件。對責任單位和責任者,按同等事件給予加倍考核。

在對事故進行調查過程中,發生以下情況使事故調查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得出正確結論,對主要當事人和領導比照隱瞞事件處理:

1) 隱瞞事故重要情節的;

2) 向調查人員出示虛假證明或提供偽證的;

3) 躲避、阻礙事故調查的。

在公司承包工程的有關單位的工作人員、臨時用工人員,由於自身原因發生不安全事件,比照以上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發包方(蓋章):(甲方)

代 表(簽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蓋章):(乙方)

代 表(簽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房屋安全管理協議 篇5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護施工現場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一系列標準規程,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雙方應共同遵守《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建設部標準JGJ59—99《建築安全施工檢查標準》等一系列標準規程。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湖北省、武漢市地方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特鑑訂本安全管理協議。

第一條 分包基本情況

1.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2.分包內容(範圍):

3.工期:

工程項目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 —— 月 —— 日。

第二條 雙方共同遵守的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湖北省、武漢市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和規定。

2、甲方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乾部,應有安全操作規程。

3、根據工程項目內容和特點,甲乙雙方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並有交底的書面材料。施工期間,乙方指派史國保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及其它工作; 甲方指派 週五兵 同志負責聯繫、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及施工過程;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4、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錄、制度和法規。

第三條 甲方的負責和義務

1.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宣傳、貫徹企業和上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勞動保護等方面的制度與規定。

2.各級安全部門和人員對安全實行監督檢查。遇有重大危險隱患有權指令停工,限期整改。對違章者、事故責任者有處罰權。

3.公司各級工程管理部門,對不服從安全管理或連續發生事故的分包單位,有權終止勞務合同,其損失由分包單位負責。

4.負責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盲目施工和損失安全設施的進行教育或處罰,直至清退。

第四條 乙方的負責和義務

1.乙方在簽訂安全協議後,應自覺地向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機構辦理暫住登記手續,並向 江岸 區(縣)城建辦(建設局)安監站、勞動局勞動保護檢察部門辦理施工登記手續。

2.乙方應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税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登記證明和前三年因工傷亡事故記錄的安全資質證明資料。

3.乙方應明確本單位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同時配齊專職或兼職安全員(50人以上設專職安全員至少1人,50人以下設兼職安全員至少1人),認真履行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4.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嚴禁使用童工。

5.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6.乙方要組織施工班組積極開展班組周安全活動和班前安全活動,加強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勞動保護技能,保證所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7.乙方不得私自破壞甲方提供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施,必須經甲方項目部安全員同意後方可拆除,在下班前應將防護設施恢復。

8.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JGJ46—20__)要求正確用電。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指定的電源正確使用,且應嚴格按照三相五線制(TN—S)的規定用電,不得違反“三級配電、三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用電規定。

9.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工人冒險作業,也不能強迫工人連續作業太長時間,並且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

10.對甲方人員違章指揮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財產損失的指揮,乙方有權拒絕。

11.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2.進場人員須符合用工條件及總包方使用要求,所報人員名冊應與實際相符,不得擅自更換。人員需調換時,應提前通知總包方,經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嚴禁私招亂僱。

1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並依據作業環境進行有針對性的二次安全交底,教育施工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14.服從總包方管理,對違章和隱患問題接受經濟處罰,按時交納罰金,並根據問題的具體情況採取整改措施。

15.對總包方不安全、不文明的指令有權拒絕,在危及人生及設備安全時,有權採取停工措施,要求總包方提供符合安全生產的條件和安全措施。

第五條 安全管理交底

1、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託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甲方檢查、指導,雙方應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2、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分包方自理,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在施工過程中,乙方需要甲方派員協助施工,應向甲方提交申請報告,經甲方批准後派員協助,乙方對甲方派出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後,才能允其上崗,並對安全負責。

3、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均不得擅自拆除、變動。如確實需要拆除變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採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部門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並指派專人值班。

5、貫徹“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以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擅自方負責。

6、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施工作業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施工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由施工方負責。甲方應協助提供人道主義援助,積極協助處理突發事故和保護現場,做好善後工作,

第六條 安全事故處理

1.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按事故調查組的責任認定進行處理。屬分包責任或工人違章操作等非總包方原因所發生的事故,均由分包方承擔全部事故責任及對其傷者和家屬按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賠償;

2.分包方發生傷亡事故後,不分負責屬於哪一方,其傷者的具體善後工作均由分包方負責安排和處理。

3.發生死亡、重傷事故,無論其責任屬於哪一方,均由總包單位統一報告。

第七條 爭議

在本協議執行期內,若發生爭議或糾紛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無法達成一致時在工程所在地勞動管理部門申請仲裁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直至最高人民法院。

第八條 其它

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損失。

甲方代表: 簽字( 蓋章 ) 乙方代表: 簽字( 蓋章 )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安全管理協議 篇6

甲方:

乙方:

為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理學生人生傷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重視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甲方應制定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學生學習,使學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應利用廣播等宣傳工具,通過集會、班會和安全課等多種形式,教育培訓學生安全常識,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3、甲乙雙方都應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準學生吸煙、酗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吸煙、酗酒,甲方應及時制止,學生在校外期間因吸煙、酗酒而發生傷殘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4、甲方應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發現學生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教育。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並及時通知乙方。

5、學生放學後、節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學校學習期間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擔任何責任。

6、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請假並經甲方批准方可離校,甲方應將學生離校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學生請假或擅自離校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7、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不得騎車,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返校和離校。如果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到校,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8、甲方應掌握學生健康資料,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甲方,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甲方應根據學生實際情況,採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後,甲方又採取了必要措施,仍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9、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甲方應立即採取相應措施並及時通知乙方。如甲方已採取措施但仍發生不良後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10、學生在校期間自殺、自殘事件;在體育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甲方已採取防範措施和救助措施後,仍發生不良後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姓名 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房屋安全管理協議 篇7

承租單位:

出租單位: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依照《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管理規定》、以及〈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執行國家及北京市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管理規定及有關安全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嚴格審查乙方的企業資質,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

2、提供進場安、拆裝所需的現場條件,並向乙方提供擬安裝設備位置的基礎地質條件資料、砼強度報告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等基礎施工資料。

3、負責機械設備在安裝期間和停滯期間的保衞工作。

4、為乙方操作人員提供住宿條件。

5、負責協調施工現場各分包隊伍使用塔吊時間的安排工作。

6、有權對乙方違反現場勞動紀律的人員進行處罰,有權要求調換不合格的操作人員。

7、負責信號工人員配置工作,負責吊鈎以下繩索的安全和更換工作。

8、塔吊驗收合格後,負責向工程所在地的管理部門備案

9、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10、乙方發生安全事故時提供協助救援服務。

11、由於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乙方人員傷亡時,由甲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2、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3、由於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執行國家及北京市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管理規定及有關安全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保證出租設備符合規範要求。

2、安裝前向甲方提供與租賃資質相符的企業資質,(營業執照、資質等級、安全生產許可證、安、拆裝資質、安、拆裝技術方案等資料)

3、起重機械的安裝、頂升、附着必須由同一單位完成。委託其他單位安裝、頂升、附着的,必須出具委託書,並向甲方備案。

4、塔式起重機安裝完畢後驗收前,應當由具有相應檢測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

5、塔吊安裝完畢,出具詳細完整的八張驗收表格

6、按有關規定定期對設備進行全面進行檢查,並填寫相應的檢查記錄,相關責任人簽字蓋章,交甲方安全部門備案。

7、堅持“十不弔”的原則,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的指令。

8、在每班作業前,作業人員應當對起重機械使用狀況進行檢查,在檢查或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設備並及時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9、機械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並按有關要求對設備進行定期維修保養,確保起重機械的安全技術狀況完好。

10、保養維修須由甲方人員配合幫忙的,必須向甲方辦理有關手續,不得私自讓甲方人員幫忙維修保養。

11、甲方發生安全事故時乙方提供協助救援服務。乙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2、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人員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

13、由於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三、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經濟合同時效相同,簽定經濟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經濟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安全管理協議 篇8

為落實省指及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強化安全責任意識,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正確處理安全、質量、進度之間的關係,有效地將安全生產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實現安全、優質、高效的施工目標,安徽省路港工程公司黃塔(桃)高速公路01標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與張拉班組(以下簡稱乙方)特簽定“安全管理責任書”如下:

一、安全管理目標

安全生產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在項目部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堅決遏止重大事故的發生,杜絕特大惡性事故,重點區域、重點部位保證不發生重大惡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正確處理好與當地羣眾的關係,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二、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

1、 乙方必須由班長親自擔任兼職安全員,負責本班組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做到安全措施具體、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2、 乙方必須加強本班組工人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3、 乙方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組織開展班前安全活動(每週至少一次),且要有書面記錄。

三、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 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作業人員必須正確系掛安全帶,安全帶必須符合GB6096-85的要求,並做到高低用及繫牢固。

2、 經醫生檢查認為不適宜高空作業的人員,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3、 倒鏈葫蘆使用前應仔細檢查吊鈎、鏈條及輪軸是否有損傷,傳動部分是否靈活,鏈條自鎖裝置是否起作用,確認各部分情況良好後,方可繼續工作;用手拉動鏈條時,應均勻緩和,不得猛拉,不得在與鏈輪不同平面內進行拽動,以免造成跳鏈、卡環現象,如一人拉不動,應檢查原因,不宜幾人猛拉,以免發生事故,齒輪部分應經常加油潤滑,棘爪、棘輪和彈簧應經常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予更換,防止制動失靈使重物自墜。

4、張拉前應檢查錨具、夾片等是否牢靠,張拉時兩端應有防護裝置,防止鋼絞線彈出傷人,張拉結束後立即進行灌漿。

5、使用電動工具前應檢查電源電壓,必須經過二級漏電保護,電源線不得有破皮,電動工具移動時,不能硬拉電線,更不能在鋼筋和其他鋭利物體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斷電線而發生觸電事故。

四、防火、防盜及用電安全管理

1、 施工現場和宿舍的電器、電路均須由專職電工安裝,任何人不得私拉亂接電線、電路,嚴禁超負荷用電。

2、 工地與宿舍的用火均應由專人負責,做到人走火滅。

3、 本班組所用設備、材料等須安排專人看管,謹防盜竊。

五、安全生產考評辦法

1、 本責任書實行月度考核制,甲方將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生安全隱患立即下發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予以落實。

2、 乙方應繳納風險金20000元,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及時的將一票否決,甲方將沒收全部風險金並取消其它考核獎勵;考評基本合格不獎不罰;考評良好返還風險金,同時給予適當獎勵。

3、 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乙方若在本年度內出現安全生產重大責任事故或出現人員死亡事故,甲方將按所交風險金的200%予以罰款,並給予通報批評。

安徽省路港工程公司黃塔(桃)高速公路 張拉班組

01標項目部(甲方)  (乙方)

責任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安全管理協議 篇9

樣本一

甲方:乙方: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施工合同》,特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內容:承包範圍:

承包方式:採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二、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2.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工作。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5.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對乙方現場員工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設備、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後,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存查,並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6.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7.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合同終止工程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價書》。無安全評價書者不能結算。

9.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員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的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1.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定。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製定本單位的安全目標責任和管理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3.根據甲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範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費,報甲方審批執行。

4.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發生人員調整時,要迅速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童工。

5.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50名施工人員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6.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着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並進行監護。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不適於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7.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後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8.設置必要的員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員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衞生要求。

9.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准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後,才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單位員工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11.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否則出現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

五、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兩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樣本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加強 期間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項目施工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保證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實施。

2、甲方有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術、水文、地質等資料的義務

3、協助乙方瞭解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協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碰到的各種涉及安全的問題。從思想上和組織上應把乙方安全生產管理納入甲方統一的安全管理體系之中。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現場內不遵守、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操作規程、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

5、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後方可繼續施工。

6、對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定的行為,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7、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隨意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8、發生災害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範圍的人員撤離。

9、甲方應當為乙方工傷人員提供救護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山東省法律法規、條例、規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並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乙方是施工現場安全責任的主體,應當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並接受甲方的統一監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

3、乙方不得將所承包工程轉包、分包或者以任何變相的形式轉包、分包給第三方。

4、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

5、乙方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落實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施工安全情況。

6、乙方應當為工程施工配置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應當持證上崗,並按規定獨立行使職權。

7、乙方應當落實勞動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保證從業人員熟悉並嚴格執行有關的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備必要的安全防範知識。未經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組織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8、乙方可根據自身需要組織其從業人員參與建設單位或甲方組織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訓等活動。

9、乙方必須依法為其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或商業保險。10、乙方應當按照工程承包方式(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的不同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術規範要求的施工機具和勞動防護用品,並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乙方在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必須瞭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術人員應編制承建工程施工技術安全措施,報甲方有關部門審批。乙方應及時將審批後的安全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人員認真傳達貫徹,傳達人與被傳達人均應簽名備查。

12、乙方應當負責施工現場內的安全設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維護工作;並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誌。

13、乙方應當教育職工愛護工程安全生產設施。如損壞安全施工設施要及時修復,並由乙方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14、乙方應當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並及時向甲方通報排查情況;對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

15、由乙方違章違規作業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致使工程設備及其它受到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6、發生災害事故時,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通報,由甲方相關部門和人員統一指揮救災,乙方要認真執行甲方搶險、救災命令,所需搶險救災人員、材料、設備等均無條件服從甲方調度。

17、發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時,乙方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產或事故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乙方應當及時、如實報告,不得瞞報、謊報、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18、因乙方直接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和傷亡指標。

19、因甲方直接責任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處理善後,甲方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並協助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甲、乙雙方積極配合各級調查組的調查工作,由乙方上報傷亡指標。

20、因乙方直接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員的傷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處理善後,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及傷亡指標,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21、因甲乙雙方共同責任(含責任暫未查清)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應承擔的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責任,有人員傷亡的一方處理善後,所需處理事故與善後的費用按比率共同分擔,傷亡指標由乙方上報。

三、一般規定

1、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時生效。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房屋安全管理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 工程的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説明

甲乙雙方存在正式合同關係,甲方為總包,乙方為分包。

施工期間,甲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 ,乙方授權 同志為本工程己方項目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 。上述甲乙雙方項目負責人全權負責各自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員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並留下書面變更記錄。

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

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作為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甲乙雙方分別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體系。

甲乙雙方作為法人單位均應當分別履行的責任主要包括:

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建立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健全並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並確保實施;

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並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範、做好防護措施;

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其他要求。

甲方責任

甲方負責制定施工現場總的安全生產管理各項制度,規範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甲乙方之間、乙方同其他分包單位之間的關係。

甲方負責根據工程現場情況及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並負責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變更乙方的安全責任區。

甲方要儘可能以書面的形式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並由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別留存,無法書面明確的安全責任區按安全責任區的劃分原則確定。

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見乙方責任第7條

甲方負責編制工程總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項施工方案中適應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及時進行審批、下發給相應的乙方;

對於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0條。

甲方負責根據工程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以及用於腳手架、臨邊、洞口、交叉作業等處安全防護設施的物資(統稱為安全生產物質條件,具體範圍以雙方合同為準)。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質條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員傷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書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員,並由雙方管理人員簽字確認。

甲方進行的交底側重於解決“物的不安全狀態”隱患,具體交底範圍包括:工程採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設備的技術性能;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樓板、屋面、陽台等臨邊防護、通道口防護、預留洞口防護、電梯井口防護、樓梯邊防護、垂直方向交叉作業防護、消防器材佈置、機械防護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總包承擔相應責任。

對於“人的不安全行為”方面的隱患的解決,由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操作規程或標準規範對乙方人員的操作行為進行安全交底,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2條。

甲方負責根據相關規定,明確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誌的要求。

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主要包括: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樑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

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相關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各項驗收工作,驗收工作必須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需要進行安全生產驗收的工作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安全生產驗收工作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入場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的驗收工作等。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範圍執行國家相關規範要求,需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範圍由甲方確定,具體範圍見附表1。

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第三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應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

安全責任區需交接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項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護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項工程範圍執行國家相關規範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護措施範圍同第7條內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責任區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進一步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各類隱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頭形式要求乙方及時整改,並可依據本協議對乙方給予處罰。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檢查並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和範圍內隱患未及時得到消除導致的事故不承擔主要責任。

當乙方根據本協議乙方責任第16 條、第18條要求,書面提出某作業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無法施工時,甲方負責和乙方共同協商,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工人的安全,隱患消除完畢,需留存相應的資料,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為督促和協助乙方開展安全教育,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後,與乙方共同對其施工工人進行一次入場安全教育(教育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還應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現場負責人應對甲方每次進行的教育記錄進行籤認。

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工人進行的安全教育並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事故人員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擔主要責任。

甲方有權對於乙方施工人員在生產工作中的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甲方有權對不滿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員提出更換。

甲方對乙方落實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落實合同及本協求情況,有權進行監督,對乙方違法行為有權進行舉報,對違反合同及協議的行為,有權及時制止,同時,因乙方違法或違反合同、協議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有權進行索賠。

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總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乙方責任及違約處罰

乙方現場負責人必須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授權委託書,同時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乙方使用不滿足上述條件的人員對現場進行管理,本單位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人員有變更時,必需書面告知甲方安全主管,並經甲方安全主管同意後,方可更換人員,未經允許變更人員或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置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當設置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設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並不少於3人。

乙方上述人員配置不到位或無證上崗,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1、2、3條款,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

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同時,乙方進入本工程現場,必須向甲方提供準確的現場施工工人名冊交甲方管理人員,施工過程中臨時調整人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傷亡事故,若事故者未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冊不符合,不論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應保證本單位工人身體條件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員,由於乙方工人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員,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4、5條款,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

乙方不得將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轉包,乙方違反本規定,發生在非法轉包單位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首先向甲方提出關於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申請,確定責任區後,要和甲方履行簽字手續。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經甲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即開始施工,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為:施工區以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乙方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辦公區和生活區以乙方人員辦公、生活的區間為責任區域。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服從甲方關於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乙方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場前,做好本單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級、項目級、班組級 “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並及時組織受教育人員的考核,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乙方還必須對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開展一次),並留下教育資料存檔。

乙方需將對工人開展的“三級安全教育”、考核記錄在完成考核後三日內,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備案,並留書面記錄,甲乙雙方分別留存。

乙方違反上述第9條款,未按照規定對施工工人開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對於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須制定符合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按程序進行審批,同時乙方負責組織實施方案。由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實方案導致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責任區內,合理組織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張、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根據標準、規程、操作規程、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對下屬每一位施工工人進行側重於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隱患的安全交底,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違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應急措施等,務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護的知識,並負責督促工人執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須採用書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須在交底上簽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單位分別留存一份,同時,乙方還必須在交底簽字完畢後一日內,報甲方一份進行備案。

乙方違反上述第12條款,施工人員未接收安全技術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2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按照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甲方簽發的技術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時做好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施工、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等安全生產工作。

對於相關標準、規範及甲方要求進行驗收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乙方按標準做到位後,在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進入工作面之前,必須填寫報驗表,書面報甲方進行驗收,待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並履行驗收簽字手續後,方可進行後續工序的施工。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分別留存報驗資料和驗收資料。

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範圍,同甲方責任第7條內容。

乙方違反上述第13條款,未按要求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或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未經驗收私自施工(以甲乙雙方籤認的驗收單為準),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3千元,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標準規範及甲方要求,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同甲方責任第6條內容)設置安全警示標誌。

當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移交乙方後,乙方負責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日常維護,確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前,對因己方負責範圍內的分項工程或安全防護措施存在缺陷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除按第15條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還必須經常性的檢查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各類隱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對發現的各類隱患要及時處理,並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

乙方需將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檢查情況或檢查記錄,每日及時向甲方進行書面彙報,以使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其安全責任區的隱患,保證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檢查職責或未發現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發現安全隱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時彙報或隱瞞不報,甲方即認為乙方能夠獨立解決該隱患,此類隱患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當甲方按照甲方責任第9條要求,對乙方安全責任區的隱患提出整改要求後,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文字或口頭的整改要求,及時糾正本單位的安全隱患,並要以整改反饋單的形式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

乙方違反上述第17條款,未按甲方要求及時糾正隱患,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在安排本單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務前,派專人檢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安全防護措施、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有無安全隱患,若存在安全隱患,能夠內部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將隱患解決後方能安排工人作業,若需和甲方協調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反饋,待雙方共同將隱患排除後方準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業前未檢查有無安全隱患,或發現隱患不進行整改也沒有書面反饋給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組織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質條件(範圍同甲方責任第4條),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質條件前,要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認真檢查物質條件能否滿足安全規定並保證己方安全生產需要,對於滿足己方需要的要與甲方履行交接手續,對於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須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後,履行交接手續後方準使用。

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不正確使用安全物質條件導致傷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物質條件發生缺陷等導致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9本條闡述事項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電器設備,未報請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進行檢測是否合格後即行使用,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9.2乙方人員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動用、亂開甲方機械設備造成傷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機械時,信號工或掛鈎工人違反操作規程操作造成傷亡事故。

19.4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產需要拆卸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協商一致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拆除後,乙方安全負責人員必須對該施工區域進行重點監控。

安全防護措施的拆除必須留存雙方籤認的書面記錄。

乙方違反上述第20條款,本單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為本單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護目鏡、手套等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不能以貨幣等非實物的方式代替,同時乙方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督促施工工人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乙方為工人配備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發放後,必須將發放清單及物品合格證明材料,交甲方備案。

乙方違反上述第21條款, 未向工人提供防護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護用品,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5千元,乙方工人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每發生一人次,處罰50~2百元,因上述原因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不得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和設備,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各類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範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乙方對自帶的上述設備、設施必須建立管理制度,並進行有效管理,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和報廢必須符合相關標準。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自帶的設備設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進行爆破、吊裝、土方開挖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派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乙方違反上述第23條款,進行上述作業時,現場無專人進行安全管理,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3千元,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氧氣、乙炔、油漆、塗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並設專人管理和發放,同時要書面報甲方同意後,在樓外設專庫存放。

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乙方使用上述物品時,必需按照相關規範和要求進行,嚴謹違章作業。

乙方違反上述第24條款,私自使用上述物品,或有違章行為,每違約一次,處罰2千~1萬元,管理不善導致的爆炸、火災等事故造成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採購合格、衞生的食品及配料,並保證食品加工過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發生。乙方對本單位工人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負責督促本單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乾淨整潔及良好的住宿習慣,對於發生在工人住所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管理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或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第25、26、27條款,存在採購食用不合格食品、生活區髒亂差、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時,每發生一次,處罰2千~1萬元。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以下無法採取有效防護措施進行杜絕的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1非工作時間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處作業發生摔倒導致傷亡、挪動大件材料發生意外傷亡等;

28.2高處作業不繫掛安全帶,或系掛安全帶,但在摘帶移動作業位置時發生傷亡事故的;

28.3在現場或生活區吸煙,違章動用電氣焊、明火而發生的火災事故導致傷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並從防護拆除處摔落造成的傷亡事故。

乙方在非允許施工時間內施工,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外,生活區外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規定、違法行為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必須服從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分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乙方負責每月25-28號書面向甲方彙報本單位工人(含管理人員)傷亡事故情況,並不得瞞報事故。

事故處罰

乙方必須依據本協議要求,加強本單位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杜絕傷亡事故、火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乙方作業場所或生活區發生火情、食物中毒或人員傷亡事故,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罰,發生火情,扣除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5千~5萬元,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扣除5千~5萬元,受傷一人,扣除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5千~10萬元,死亡一人,扣除工程款履約保證金50~100萬元。

其他事宜

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工程合同的補充,與工程合同具備同樣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甲乙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後生效,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項目經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單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單位: 乙方法人單位:

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安全管理協議 篇11

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定的書面材料,下面是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是校車安全管理協議書範本,歡迎閲讀。

為了我校學生乘坐校車的絕對安全,保證校車的順利運營,確保學校安全工作的順利開展,讓家長同志們滿意放心,經校車公司、學生家長、學校三方研究同意,特簽訂《學生乘坐校車安全管理協議書》,具體規定如下:

一、校車公司職責:

1、組織性能安全、穩定,手續齊全、車況良好的校車用於接送學生。

2、保障校車的車輛運行狀況良好,駕駛員責任心強、素質良好。

3、校車必須保證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如遇特殊情況,要及時通知學校。

4、校車公司必須保證學生乘車期間的人身安全。

二、學校職責:

1、學校負責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引導學生遵守相關規則。

2、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校車管理檔案,包括校車安全監管的領導組織、制度、學生乘車登記表、校車登記表等有關的資料。

3、學校負責管理乘車學生出校上車前和下車入校後的安全。

三、學生及其家長職責:

1、學生乘坐校車,必須服從校車公司的管理;上學、放學沒有特殊情況,必須乘坐校車,有特殊情況者,必須預先報告班主任老師,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2、家長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引導學生遵守相關規則。

3、上學時,家長按照排定的接送點和接送時間,提前送學生到接送點候車,學生上校車後家長方可離開;放學時,家長按照校車到點時間,提前在接送點等候,如因天氣、路況等原因遲到的,請家長耐心等待。

四、如遇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門按國家相關條例進行處理。

相關責任方認定簽字校車運營單位:_____心校車公司

負責人簽字:

學校名稱:_____中學

校長簽字:

學生簽字:

家長(監護人)簽字:

_____中學

________年____月

房屋安全管理協議 篇12

協議單位: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協議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各自施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雙方合同關係説明

1、協議雙方之間不存在直接的工程合同關係。

2、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 施工許可證上的工程名稱 工程的建設單位( 中鐵房地產集團廣州有限公司 )簽訂的合同中約定,中鐵建設集團收取建設單位工程管理費 元,代替建設單位履行部分安全管理職責。

(二)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本協議特別指出,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收取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名稱)安全管理費用,對應應當履行的安全管理職責是指:

(1)對協議單位法人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入場驗收;

(2)對協議單位法人授權委託人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進行入場驗收;

(3)對協議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進行入場驗收;

(4)中鐵建設集團在履行上述安全管理責任時,發現協議單位在入場時不能提交的上述資格證明文件,或提交資格證明文件無法證明有效時,書面向建設單位反映,即認為中鐵建設單位安全管理責任履行完畢。

2、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協議雙方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等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健全各自單位在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體系,切實加強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協議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

1、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建立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健全並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並確保實施;

6、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並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範、做好防護措施;

9、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其他要求。

(四)協議雙方的安全責任劃分約定

1、協議雙方責任區劃分約定

經協議雙方友好協商,確定如下的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域劃分原則:

施工區:以與各自建設單位簽訂合同中確定的施工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施工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各自的安全責任區域;

辦公區和生活區以各自管理人員及操作工人所必須的辦公、生活區間為責任區域。

2、協議雙方安全責任界定的其他約定

1)協議雙方應本着對參建各方負責的態度,妥善進行內部安全管理,做到三不傷害(既不傷害自己、又不傷害別人,又不被別人傷害)。

2)協議雙方中的一方,違反法律法規要求及雙方協議約定,對另一方文明安全施工秩序造成潛在不利影響時,另一方有權對該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並有權對由於該方原因造成的己方的損失,進行索賠。

3)協議雙方應加強各自單位分包人員的管理,重點做好如下幾點:

a.本單位的操作工人非工作原因嚴禁進入對方施工現場,施工人員非工作原因進入對方施工區域,發生任何傷亡事故(自己被傷害或傷害別人),均由事故者所在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b.協議雙方因施工原因需進入對方施工區域時,協議雙方應協商協調,切實做好保護工人的防護措施,避免工人收到傷害。

c.協議雙方應該各自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管理,堅決杜絕損壞對方安全防護設施或破壞對方安全管理的行為,因本單位人員在對方施工區域內違章造成的事故,由違章人員所在的單位承擔主要責任,同時承擔對對方單位造成的誤工等各類損失。

d.協議雙方應重點關注雙方工序交叉時可能會產生的對對方的不利影響,避免違章施工或違章指揮對對方產生傷害。

4)協議雙方施工人員,由於自身原因(如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勞動紀律、違反現場管理規定或發生無法預料的意外),在對方安全責任區內發生的傷亡事故,由事故者所在單位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5)協議雙方施工人員,未違反操作規程、勞動紀律或現場管理規定,而在對方安全責任區內由於對方原因發生的傷亡事故,由事故原因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五)事故報告約定

1、施工現場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時,應首先由事故者隸屬的單位向政府有關部門和本單位法人單位按程序進行彙報。

2、事故發生後,協議雙方均應分別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和事故者的救護工作。

3、事故發生後,協議雙方應積極配合政府事故處理小組的事故調查工作。

4、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六)其他事宜

1、本協議作為協議雙方區分安全管理責任的主要依據,具備應有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執行。

2、本協議一經簽訂,協議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協議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後生效,協議雙方任何一家單位退出本現場則本協議自動結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協議雙方項目經理部、法人單位分別存放一份。

法人單位: 法人單位:

法人授權委託人(簽字): 法人授權委託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安全管理協議 篇1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379號《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實行專業化、企業化的物業安全管理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總面積約——平方米;物業類型 性物業 。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由裝飾公司裝修完畢並已通過聚富房地產地產公司驗收的樓蓋、屋頂、外牆面、樓梯間、走廊和逃生通道、門廳、電梯、強弱電井、管道井、天花板等)的成品安全管理,由乙方看管。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電梯及電扶梯、消防設施的外表面等)的成品保護管理服務,由乙方看管。

3、地庫已安裝完成的電纜、上下水管道、排風管道、消防管道設備房的各種設備由乙方看管。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 年。自 ——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月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重慶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及質量進行監督,若發現問題及時告知乙方,並有權要求乙方改善,直到達到甲乙標準。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員工的工作。甲方不認可的乙方員工,可以要求乙方隨時更換。由此產生的責任甲方可要求進行賠償。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要求所需的非管理和建築機密的有關資料,支持乙方工作。

6、甲方依據實際情況向乙方無償提供安全有效的取水、用電資源。

7、甲方有義務教育甲方員工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要求,服從有關管理,共同安全環境。

10、甲方允許乙方使用乙方公司的工作證件在甲方施工現場配戴使用。

11、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安全管理活動,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制訂安全管理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等制度條文嚴格實施。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2、負責編制重慶國際貿易中心範圍內的季度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約議定項目直接或者間接方式轉包或者分包給第三方及其他個人。

4、 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5、甲方管理代表對乙方工作提出異議而乙方認為不合理時,乙方有權向甲方公司的上級管理提出書面申訴。

6、乙方有義務按照本協議書約定的工作範圍和執行標準,遵照甲方規定時限,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7、乙方保證有——人編制的安全管理隊伍負責承攬的安全管理工作項目(包含管理人員、輪換休假人員),在必須保證甲方提出的安全管理任務前提下,乙方可以適當增減崗位人員數量。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有關《人員編制表》、《主管通訊錄》、《崗位責任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

10、乙方有責任按照本協議書約定工作內容提供必要的人力和安全管理需要的裝備。

11、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工作監督和檢查。乙方所有員工禁止在甲方公司範圍內吸煙、打牌及賭博。

12、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若因乙方管理的過失造成的甲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乙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13、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若因甲方管理的過失造成的甲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乙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14、乙方員工在做好安全管理服務的同時,必須遵守甲方有關的施工現場管理制度,配合維護好重慶勾結貿易中心的整體形象。

15、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6、乙方需按照國家和重慶市地方的有關勞動法規,為員工辦理有關勞動僱傭手續和勞動保障手續及相關勞動保險。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目標管理分項考核標準”(各項勞動安全事故防護和清潔衞生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

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X日內達到的管理標準。

乙方按照目標管理要求,每週向甲方呈報書面工作彙報;每月、每季度呈報書面工作總結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物業安全管理費用按月計取,每月甲方應付費用為RMB:—— 元(大寫人民幣: ——圓整 ),另在本協議書生效的第一個月將安全管理人員的服裝及裝備費一次性付款 ——元(大寫人民幣:-圓整)劃撥到——物業管理公司賬户上。

2、物業的清潔服務費由甲方按統一在每月——日前支付費用。第一筆費用於簽訂本合同X日內將RMB: —— 元(大寫人民幣:-圓整)劃撥在乙方公司賬户上,方式: —— 。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

宣佈或者被地方法院判定破產,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不承擔對方任何經濟糾紛,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仍需清算。

5、若因甲方自身原因拖欠乙方合同金額費用且超過15日,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向甲方追索及訴訟的權利。

第九條 工作聯繫和保密制度

1、甲、乙雙方應建立工作聯繫制度,相互通報管理組織架構。每月定期召開工作聯繫會議,洽商和協調處理有關安全管理工作。

2、甲、乙雙方派駐管理人員變更應在——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並確認相關派駐管理人員緊急聯絡方式。

3、甲、乙雙方工作銜接均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由雙方全權派駐代表簽署意見。

3、甲方行政管理負責人,乙方行政管理負責人,雙方涉及費用往來文書、文件由總經理以上負責人簽署方為有效,不涉及費用文書、文件由上述雙方代表簽署方為有效。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三十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重慶市仲裁委員會或者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5、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肆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房屋安全管理協議 篇14

機械作業安全管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鉻渣污染治理環境保護技術規範》、《危險廢物安全填埋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要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為了保證機械設備安全施工,使施工現場有一個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和工作秩序,明確雙方安全職責。遵循公平、守法、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項工程安全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期

工程項目施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施工安全負有監督、指導和檢查的責任。

2.甲方對乙方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有權勒令退場。在施工過程中發現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時有權採取下發整改通知單、經濟處罰等措施。

3.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作業,對重大違章行為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對於乙方的違章行為,甲方有進行經濟處罰的權利。

4.甲方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施工人員採取經濟處罰或限期退場的權利。

5.甲方有權要求安全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四級安全事故以上的乙方限期退場,直至中止承包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要嚴格服從甲方關於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及相關協調工作、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檢查和教育。

2.乙方負責機械設備進退場運輸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設備安全運到甲方施工現場。

3.乙方所提供的機械設備,各種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完整、機械性能良好,在設備使用前,乙方應指派專人對設備、操作、安全系統實施進行驗收、如不合格影響施工安全的機械設備,嚴禁操作使用。

4.乙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應配定機人員並持證上崗,不得隨意調動,如有調動需告知甲方管理人員。

5.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嚴禁使用童工。

6.乙方不得私自破壞甲方提供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施,必須經甲方項目部安全員同意後方可拆除,在工程結束前應將防護設施恢復。

7.乙方在設備的使用過程中,如有發現危及安全施工的機械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搶修,確保機械設備在性能良好的情況下使用。由於違章操作而造成機械設備及人身傷亡事故或影響工程進度的,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8.司機在施工作業前對施工開挖區域進行確認以免損壞地下管線、電纜等物,如有損壞由司機負責。

9.下班後,司機應將機械應停放在平穩的地方,並將機械設備處於安全狀態。妥善保管機械,如發現丟失損壞甲方不負責任。

10.乙方施工人員不得超越自己的施工區域,不得到處走動,偷盜施工區的任何物品,一經發現罰款______元並清除施工現場,所發生的一切後果自負。

11.乙方人員應遵守湖南省治安處罰條例,禁止賭博、酗酒、偷盜、打架鬥毆和影響生產、生活秩序的行為,一經發現罰款______元並清除施工現場。

1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加蓋雙方公司印章;與項目主體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安全、環保、質量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與相關法律責任。

13.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時,雙方同意在協議簽訂地通過訴訟途徑予以解決。

甲方單位(章):_________ 乙方單位(章):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安全管理協議 篇15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協議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各自施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雙方合同關係説明

1、協議雙方之間不存在直接的工程合同關係。

2、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 施工許可證上的工程名稱 工程的建設單位( 中鐵房地產集團廣州有限公司 )簽訂的合同中約定,中鐵建設集團收取建設單位工程管理費 元,代替建設單位履行部分安全管理職責。

(二)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本協議特別指出,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收取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名稱)安全管理費用,對應應當履行的安全管理職責是指:(1)對協議單位法人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入場驗收;(2)對協議單位法人授權委託人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進行入場驗收;(3)對協議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進行入場驗收;(4)中鐵建設集團在履行上述安全管理責任時,發現協議單位在入場時不能提交的上述資格證明文件,或提交資格證明文件無法證明有效時,書面向建設單位反映,即認為中鐵建設單位安全管理責任履行完畢。

2、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協議雙方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等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健全各自單位在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體系,切實加強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協議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

1、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建立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健全並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並確保實施;

6、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並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範、做好防護措施;

9、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其他要求。

(四)協議雙方的安全責任劃分約定

1、協議雙方責任區劃分約定

經協議雙方友好協商,確定如下的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域劃分原則:

施工區:以與各自建設單位簽訂合同中確定的施工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施工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各自的安全責任區域;

辦公區和生活區以各自管理人員及操作工人所必須的辦公、生活區間為責任區域。

2、協議雙方安全責任界定的其他約定

1)協議雙方應本着對參建各方負責的態度,妥善進行內部安全管理,做到三不傷害(既不傷害自己、又不傷害別人,又不被別人傷害)。

2)協議雙方中的一方,違反法律法規要求及雙方協議約定,對另一方文明安全施工秩序造成潛在不利影響時,另一方有權對該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並有權對由於該方原因造成的己方的損失,進行索賠。

3)協議雙方應加強各自單位分包人員的管理,重點做好如下幾點:

a.本單位的操作工人非工作原因嚴禁進入對方施工現場,施工人員非工作原因進入對方施工區域,發生任何傷亡事故(自己被傷害或傷害別人),均由事故者所在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b.協議雙方因施工原因需進入對方施工區域時,協議雙方應協商協調,切實做好保護工人的防護措施,避免工人收到傷害。

c.協議雙方應該各自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管理,堅決杜絕損壞對方安全防護設施或破壞對方安全管理的行為,因本單位人員在對方施工區域內違章造成的事故,由違章人員所在的單位承擔主要責任,同時承擔對對方單位造成的誤工等各類損失。

d.協議雙方應重點關注雙方工序交叉時可能會產生的對對方的不利影響,避免違章施工或違章指揮對對方產生傷害。

4)協議雙方施工人員,由於自身原因(如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勞動紀律、違反現場管理規定或發生無法預料的意外),在對方安全責任區內發生的傷亡事故,由事故者所在單位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5)協議雙方施工人員,未違反操作規程、勞動紀律或現場管理規定,而在對方安全責任區內由於對方原因發生的傷亡事故,由事故原因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五)事故報告約定

1、施工現場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時,應首先由事故者隸屬的單位向政府有關部門和本單位法人單位按程序進行彙報。

2、事故發生後,協議雙方均應分別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和事故者的救護工作。

3、事故發生後,協議雙方應積極配合政府事故處理小組的事故調查工作。

4、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六)其他事宜

1、本協議作為協議雙方區分安全管理責任的主要依據,具備應有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執行。

2、本協議一經簽訂,協議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協議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後生效,協議雙方任何一家單位退出本現場則本協議自動結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協議雙方項目經理部、法人單位分別存放一份。

法人單位:法人單位:

法人授權委託人(簽字): 法人授權委託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安全管理協議 篇16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氣瓶運輸、使用的相關規定,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等文件要求及精神,經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協議:

一、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是指甲方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氬氣瓶、二氧化碳氣瓶等。

二、乙方所提供氣瓶的顏色要求:

序號氣瓶名稱化學式外表面顏色字樣字樣顏色色環

1氧O2天藍氧黑P150不加色環,P200白色環一道,P300白色環二道

2乙炔C2H2白乙炔紅正面寫“不可近火”

3二氧化碳CO2鋁白液化二氧化碳黑P150不加色環,P200黑色環一道

4氬Ar灰氬綠P150不加色環

注:表中P系氣瓶設計壓力,單位kgf/cm2

三、乙方所提供氣瓶在甲方管轄區運輸的安全要求

序號名稱安全要求

1裝車固定橫向放置,頭朝一方,旋緊瓶帽。備齊防震圈,瓶下方用三角形木塊等卡牢,裝車不超高,高壓氣瓶堆放不應超過五層。

2分類裝運氧氣、強氧化劑氣瓶不得與易燃品、油脂和帶油污的物品同車混裝;所裝介質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不得混裝

3輕裝輕卸不拋、不滑、不碰、不撞、不得用電磁起重機搬運

4禁止煙火禁止吸煙,不得接觸明火

5遮陽防曬夏季要有遮陽和防雨設施,防止日光曝曬,防止雨淋

6滅火防毒車上應備有滅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7安全標誌車前應懸掛黃底黑字“危險品”字樣的三角形標誌

四、乙方所提供氣瓶的其他相關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必須是經國家指定檢驗機構檢測,並在使用有效期內的合格氣瓶。

2、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必須貼有充裝單位的合格證。

3、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必須配有防震圈、瓶帽、瓶閥等安全裝置,並確保其完整、安全、有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日期: 日期

房屋安全管理協議 篇17

受託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 船務有限公司

委託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着平等自願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託給甲方管理

船 名: 曾用名: 主機功率:

船舶種類:貨輪 建造日期:

總長: 型深: 型寬: 總噸: 淨噸: 載重噸:

二、船舶安全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責任

1、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2、負責航海交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並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及執行情況,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

3、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4、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5、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台賬、聯繫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四、乙方責任

1、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薦船員,並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4、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管理費和有關費用,並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安全管理費的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5、負責承擔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6、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並爭取保費優惠;

7、其他責任:負責船舶的設備更新及船舶修理。

五、雙方關於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委託管理期間,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 萬/年的委託經營管理費,在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付清,次年管理費待一年期滿之日一次性支付,若委託人15天內未支付管理費,受託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對委託人作違約處理。委託人應將船舶保險費、税費、航政規費及委託人認定應付的有頭費用按受託人規定的期限及時交至指定銀行賬户,由受託人按期支付,並在支付後及時結算。

六、雙方關於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該委託經營管理的船舶,在甲方經營管理期間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由乙方對該船的實際價值及經營管理過程中產生的利潤和保險賠償款等應得的所有合法利益先予承擔,對上述利益不足補償部分的損失由甲方依法承擔。

七、雙方關於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該船實行公司內部單船核算,經營費用由乙方支付,營業利潤歸乙方所有。

八、雙方關於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合同約定條款,若有違約,除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外,還應處以人民幣壹萬元的違約金。

九、其他約定

1、未經委託人同意,不得轉讓該合同。

2、委託期間,委託人有權轉讓該船舶,但須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受託人,雙方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由此造成的經營損失由委託人承擔。

3、遇有政策變動和本合同未盡事宜,待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並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主管部門申請仲裁或訴諸人民法院。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

《水路運輸許可證》編號: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房屋安全管理協議 篇18

協議單位: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協議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各自施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雙方合同關係説明

1.協議雙方之間不存在直接的工程合同關係。

2._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中約定,________集團收取建設單位工程管理費________元,代替建設單位履行部分安全管理職責。

(二)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本協議特別指出,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收取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名稱)安全管理費用,對應應當履行的安全管理職責是指:(1)對協議單位法人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入場驗收;(2)對協議單位法人授權委託人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進行入場驗收;(3)對協議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進行入場驗收;(4)________集團在履行上述安全管理責任時,發現協議單位在入場時不能提交的上述資格證明文件,或提交資格證明文件無法證明有效時,書面向建設單位反映,即認為________單位安全管理責任履行完畢。

2.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協議雙方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等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健全各自單位在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體系,切實加強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協議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

1.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建立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健全並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並確保實施;

6.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並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範、做好防護措施;

9.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其他要求。

(四)協議雙方的安全責任劃分約定

1.協議雙方責任區劃分約定

經協議雙方友好協商,確定如下的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域劃分原則:

施工區:以與各自建設單位簽訂合同中確定的施工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施工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各自的安全責任區域;

辦公區和生活區以各自管理人員及操作工人所必須的辦公、生活區間為責任區域。

2.協議雙方安全責任界定的其他約定

1)協議雙方應本着對參建各方負責的態度,妥善進行內部安全管理,做到三不傷害(既不傷害自己、又不傷害別人,又不被別人傷害)。

2)協議雙方中的一方,違反法律法規要求及雙方協議約定,對另一方文明安全施工秩序造成潛在不利影響時,另一方有權對該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並有權對由於該方原因造成的己方的損失,進行索賠。

3)協議雙方應加強各自單位分包人員的管理,重點做好如下幾點:

a.本單位的操作工人非工作原因嚴禁進入對方施工現場,施工人員非工作原因進入對方施工區域,發生任何傷亡事故(自己被傷害或傷害別人),均由事故者所在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b.協議雙方因施工原因需進入對方施工區域時,協議雙方應協商協調,切實做好保護工人的防護措施,避免工人收到傷害。

c.協議雙方應該各自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管理,堅決杜絕損壞對方安全防護設施或破壞對方安全管理的行為,因本單位人員在對方施工區域內違章造成的事故,由違章人員所在的單位承擔主要責任,同時承擔對對方單位造成的誤工等各類損失。

d.協議雙方應重點關注雙方工序交叉時可能會產生的對對方的不利影響,避免違章施工或違章指揮對對方產生傷害。

4)協議雙方施工人員,由於自身原因(如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勞動紀律、違反現場管理規定或發生無法預料的意外),在對方安全責任區內發生的傷亡事故,由事故者所在單位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5)協議雙方施工人員,未違反操作規程、勞動紀律或現場管理規定,而在對方安全責任區內由於對方原因發生的傷亡事故,由事故原因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五)事故報告約定

1.施工現場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時,應首先由事故者隸屬的單位向政府有關部門和本單位法人單位按程序進行彙報。

2.事故發生後,協議雙方均應分別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和事故者的救護工作。

3.事故發生後,協議雙方應積極配合政府事故處理小組的事故調查工作。

4.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六)其他事宜

1.本協議作為協議雙方區分安全管理責任的主要依據,具備應有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執行。

2.本協議一經簽訂,協議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協議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後生效,協議雙方任何一家單位退出本現場則本協議自動結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協議雙方項目經理部、法人單位分別存放一份。

法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法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法人授權委託人(簽字______ 法人授權委託人(簽字):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安全管理協議 篇19

發包單位: (甲方)

承包單位: (乙方)

為確保國家財產和施工人員進入現場施工作業的安全,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根據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簽訂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工程名稱:

工程項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開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第一條 本協議作為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具有與合同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與合同正本同時生效同時廢止。

第二條 協議雙方應履行的職責

(一) 甲方的職責

(1)負責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的法制教育和消防保衞、交通安全教育。

(2)負責督促乙方對參戰員工進行消防保衞、交通安全事項的交底。

(3)負責乙方進入施工現場人數的核定。

(4)根據有關規定,督促乙方落實專人負責其內部消防保衞、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5)負責對乙方制訂的消防保衞、交通安全措施的審核和確認。

(6)按有關規定負責動火作業的審批和管理。

(7)負責乙方在施工期間的消防保衞、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及時指出並督促整改各類事故隱患;對事故隱患嚴重且又未採取防範措施的,有權責令停止施工作業。

(8)配合有關部門對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而引起的各類事故、案件的查處。

(9)按照有關規定,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在施工期間的消防保衞、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考核。

(二) 乙方的職責

(1)組織本本單位施工人員接受甲方的入場法制教育和消防保衞、交通安全教育。

(2)及時對參戰員工進行消防保衞、交通安全的交底工作,使每一位員工懂得相關知識,掌握相關技能。

(3)編制入場人員的名冊,經甲方審核同意後,辦理相關證件。

(4)制訂各種安全防範措施,確定本單位 同志為消防保衞、交通安全管理人,負責施工期間的消防保衞和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5)督促所屬人員進入現場時,嚴格執行業主及甲方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檢查、管理;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內從事與本工種、本崗位有關的作業,禁止觸摸、拆卸、關閉、開通與作業無關的設備、裝置。

(6)嚴格執行甲方有關人員車輛入場、證件管理的規定,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更換或增加入場人員。

(7)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動火作業人必須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並按規定配備監火人及配置消防器材,經甲方有關部門審批後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作業結束經確認無火災隱患後,方可離開動火作業區域。

(8)及時清理施工現場留下的可燃、易燃物品,妥善保管貴重物資;做到看好自己的物,管好自己的人。

(9)發生火災、爆炸或物資被盜等事故後,應迅速組織人員搶救和保護事故現場,並及時報警,同時,向甲方有關部門報告。

(10)承擔因違反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而引起的火災事故、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全部損失。

(11)承擔因違反規定而導致甲方被業主罰款及一切處罰的損失。

(12)乙方進入現場的機械、機具、施工週轉材料要有明細清單,建立台帳,報甲方項目部有關部門備案,作為竣工後物資出場依據。

第三條 消防保衞、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考核,對違反規定的進行處罰,罰款從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同意按此考核辦法執行;施工過程中,甲方項目部若根據現場情況進一步制定管理細則,乙方將無條件服從執行。

第四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予生效。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均需按規定履約,由於違反本協議規定而造成的後果,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二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人) (或委託人)

日期: 日期:

房屋安全管理協議 篇20

場地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展覽主辦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展覽項目

1、展覽項目名稱:

2、展覽地點:

3、展覽面積:

4、展覽其他合作方:

第二條 展覽項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進館,至 年 月 日撤館結束。

第三條 乙方安全管理責任

根據舉辦大型活動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本協議明確乙方作為上述展覽的主辦方,必須對展覽項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保持展覽的基本安全條件和狀態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

一、做好安全預防工作:

1、制訂安全防範措施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並落實安全責任制度,確定安全責任人,明確各級崗位職責;

3、配備與展覽活動安全工作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4、為展覽活動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資保障,在各個入口處設置安檢系統,出入口處必須安排保安,由此產生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5、組織實施現場安全管理,開展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對參加展覽活動的所有人員進行安全宣傳和教育,及時有效制止影響活動秩序的行為,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7、接受相關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8、展覽活動如有承辦方或主場搭建商、主場運輸商等供應商,且其與乙方無隸屬關係的,乙方與承辦方或供應商應簽訂安全協議,明確各自安全職責。承辦方或供應商應按安全協議規定的職責,與主辦方共同落實安全措施。

二、承擔相關安全責任

1、防恐安全責任:負責展位區域內的消防、治安、防恐安全工作;保證租賃區域內所有展品必須符合國家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下述物品禁止展示或進入甲方展館:武器、槍支、刀劍、彈藥、炸藥、易燃品、放射性物質和其他危險物品;未經海關批准的進口物品;可能有礙甲方順利經營的物品和任何被有關部門禁止的物品;

2、消防安全責任:乙方在展會期間嚴禁對通道、安全門、應急燈、消火栓、滅火器、消防噴淋裝置、火警報警器等消防安全設施進行改造、改裝或移動; 乙方嚴禁影響和阻塞緊急通道,嚴禁阻擋滅火器、消防栓等安全設施,甲方有權要求租賃方將各種對安全構成威脅的物品移開;

嚴禁在消防捲簾門下襬放物品,消防捲簾門滑道兩邊不準懸掛任何裝飾物;嚴禁在展館內燒煮、燒烤、明火操作、切割金屬,嚴禁在展館內使用各類加熱器和電熱器;

保證現場施工人員不在展館內調漆、噴漆或用汽油、酒精等易燃物進行清洗作業;展館內嚴禁吸煙。

3、治安管理責任:保證展館內無尋釁滋事,打架鬥毆;展會期間,保證展位搭建的質量,如違反安全規定,甲方有權要求其限時整改、查封展位直至清除出館,由此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制訂安全工作計劃,並落實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應當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搭建和開展期間的安全管理制度;

應當落實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並明確其安全管理責任;對從事電工、起重機械設備操作、高空作業等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持證上崗。

4、其他安全責任:乙方應制定應急預案,如遇緊急情況,及時疏散人員;

必須負責設置施工安全防護設施,並設立醒目的警示標誌;搭建和撤館時施工時必須派專人進行現場監護;

必須配置必要的合格的施工安全勞動保護器具和用品,搭建和撤館期間須佩帶安全帽方可入館;

必須經常對展覽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整改不安全因素,杜絕事故苗子和隱患,預防和避免人身傷害事故;

必須採取措施重點做好防止高處墜落和墜物傷人事故的工作;必須做好防觸電和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三、

乙方在展覽項目開始前,應將本安全管理協議及現場應急預案等展會資料上報廣饒縣會展節慶辦公室;並指定 (身份證號碼: )為租用期間安全管理負責人。

四、

本協議明確在展覽項目實施過程中,若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而發生任何人身傷亡生產安全事故,包括第三者責任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 展覽項目實施過程中意外人身傷亡事故的報告和處理

1、在實施上述展覽項目過程中若發生施工意外人身傷亡事故的,乙方必須在國家規定的時限內,主動及時地向有關管理單位報告。

2、若發生意外人身傷亡事故,乙方必須負責妥善處理事故的善後相關事宜,並配合有關管理部門做好事故情況調查工作。

3、若發生意外人身傷亡事故,乙方應根據政府相關部門的判定,負責承擔所有責任。

六、 乙方應遵守的其他規定

1.不得超過有關部門核定的人員容量印製、發放、出售票證;

2.公開售票的,採取票證防偽、現場驗票等措施;

3.根據安全需要,在展覽入口設置安全、有效的驗票設施、設備;

4.保證臨時搭建、安裝、懸掛設施、設備的安全。

第四條 甲方安全責任

1. 保證對外租賃時展覽活動場所、設施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消防安全技術規範;

2. 在安全出入口和安全疏散通道設置明顯的疏散指示標誌,並保證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暢通;

3. 向乙方提供該場所的核定人員容量、安全出入口、安全疏散通道及供電系統等數據;

4. 甲方在本展會過程中,委派 負責聯繫和協調乙方相關工作,負責對乙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 一旦發生施工意外人身傷亡事故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協助乙方採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事故損失的義務。

第五條 協議的簽署

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署後即行生效,協議雙方均必須認真執行。

本協議作為場地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房屋安全管理協議 篇21

甲方(主管單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建設單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丙方(施工單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為加強對乙方開發丙方建設但處於停工狀態的_________(以下簡稱停建工地)的安全管理,明確責任,防止停建工地因管理不嚴而發生完全事故,根據安全管理實行國家監察、行業管理、羣眾監督、企業負責的原則,乙、丙方特向甲方簽訂停建工地安全管理合同書。現將乙、丙責任明確如下:

一、甲方(主管單位)責任

1.甲方切實做好監督職責,每月巡查停建工地一次。

2.甲方發現停建工地安全隱患時,有權責令乙方和丙方改正。

二、乙方(建設單位)責任

1.監督丙方按責任履行職責;

2.負責安全防護和值班所需費用。如丙方墊付,待工程結算時一併結算;

3.施工單位(丙方)已解除合同離場的,其丙方責任由乙方履行。

三、丙方(施工單位)責任

1.切實做好停建工地的安全防護。未建圍牆的停工工地待_________市政府批准後,按規定砌築_________米高、美觀大方的封閉式圍牆(樣式由甲方提供),設一處封閉式大門並上鎖。平時加強對圍牆的監測,防止因基礎不牢或颱風暴雨發生圍牆倒塌造成傷人事故;  2.建立值班制度,定人、定職責並安排24小時值班,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停建工地範圍;

3.停建工地四周懸掛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4.加強對現在腳手架的檢查,對搭設時間長,已出現變形和快要倒塌的腳手架,應採取措施加固或拆除。不能留有任何安全隱患,要防止颱風吹倒腳手架而傷人傷物。

5.帶地下室的停建工地,要加強對地下室的管理,儘可能長期抽乾地下室的積水,將地下室的所有入口暫時封閉,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地下室,要加強臨邊洞庭洞口的防護。

6.做好工地內的臨時用電管理,對已停止使用的線路、電箱、開關等全部切斷電源,防止雷擊、颱風帶來的觸電傷亡事故和人為的誤觸傷亡;

7.徹底清理三無人員在停建工地生活居住,要堅持未完工驗收絕不能使用的原則;

8.不準將停建樓房出租經營方式或居住,已出生經營的單位要採取措施結束經營,封閉經營場所。停建工地和空地不能用作廢品收購站,堆放廢品雜物和有害物品,已作廢品收購站和倉庫的要儘快清理。

9.加強對停建樓房的自身質量監測工作,對已砌好的磚牆要加強檢查,防止颱風吹倒磚牆、吹壞門窗玻璃傷人;

10.按市政府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做好其它方面安全管理工作;  11.因丙方管理不嚴,工作失職造成本單位或外單位人員在停建工地內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全部責任由丙方負責。_________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理。  四、乙、丙方管理的停建工地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與_________路交界處。

本責任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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