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合同樣本 >

場地使用安全管理協議(精選3篇)

場地使用安全管理協議(精選3篇)

場地使用安全管理協議 篇1

甲方:

場地使用安全管理協議(精選3篇)

乙方: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生產經營的安全管理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及經濟損失由經營生產單位和個人承擔。

根據百環大廈實際情況,廣大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和個人配合我物業公司,積極參與,共同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具體安全管理協議內容如下:

一、 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和個人應對其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保證員工在發生緊急突發事故時有處置能力和自救能力,能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二、 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和個人應服從物業統一管理,根據物業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建議,在規定期限內予以整改。

三、 經營生產者在經營超市、酒樓、飲食、咖啡廳、酒吧及其他項目時,須辦理相關工商、消防安全、衞生等經營許可證,同時必須按許可規定進行營業。

四、 在經營罐裝燃氣時,必須按有關部門核准的存儲量進行營業。

五、 未經有關部門及物業公司同意,不能在房屋(場地)內經營或存放易燃易爆(含煙花炮竹)和有毒有害化學物品及動用明火。

六、 用於經營50平方米以下必須配備有效的4KG滅火器1-2具,50平方米以上的按消防部門的規定配備滅火器材。

七、 房屋內的各種電氣設備、排風扇等電源線路必須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八、 根據要求經營、生活不能超過8KW用電負荷使用電器。

九、 需安裝、改裝或增加使用電器及裝修電源線時,需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申請,並附佈線線路圖、使用電器的負荷量,同時電源線必須採取安全有效的絕緣措施。

十、 要進行電源線安裝、裝修或所使用的電源線、電源開關、插座等用電線路發生故障時須向物業公司報告備案,並由持有電工上崗證的電工處理。

十一、 房屋(場地)在停止營業、休息、人員離開時,應將爐火熄滅,並檢查燃氣、油爐開關是否關閉,用電電源電器是否正常。

十二、 在租賃的範圍內,距電源開關、照明燈具等周圍30米以內不準懸掛或堆放物品並留有通道。

十三、 所有使用的房屋(場地),不能居住人員,以防安全事故發生。

十四、 物業公司不定期地對經營生產進行安全知識宣傳與指導,可對經營使用的房屋(場地)進行安全檢查,並對存在的安全陷患和問題提出安全整改建議。

十五、 使用房屋(場地)個人不得在大廈區域內沖洗任何車輛。

十六、 使用房屋(場地)個人及其朋友車輛按停車收費系統繳納停車費,摩托車統一由西門通道進出,進出時不得大轟油門影響樓內客户,並按要求停放車場最東側位置。

十七、 使用房屋(場地)個人及其朋友車輛應按大廈車場管理要求不得逆向行駛,尤其是進入地下車庫時需按進出口進出。

十八、 使用房屋(場地)產生的垃圾及時清理並按大廈要求統一存放B2垃圾站。不得亂扔垃圾,保持周邊清潔。

十九、 大廈區域內嚴禁隨地大小便,按要求進入大廈衞生間。

二十、 使用房屋(場地)個人及其朋友在大廈區域內放生任何安全問題,物業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場地使用安全管理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生產經營的安全管理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及經濟損失由經營生產單位和個人承擔。

根據百環大廈實際情況,廣大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和個人配合我物業公司,積極參與,共同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具體安全管理協議內容如下:

一、 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和個人應對其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保證員工在發生緊急突發事故時有處置能力和自救能力,能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二、 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和個人應服從物業統一管理,根據物業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建議,在規定期限內予以整改。

三、 經營生產者在經營超市、酒樓、飲食、咖啡廳、酒吧及其他項目時,須辦理相關工商、消防安全、衞生等經營許可證,同時必須按許可規定進行營業。

四、 在經營罐裝燃氣時,必須按有關部門核准的存儲量進行營業。

五、 未經有關部門及物業公司同意,不能在房屋(場地)內經營或存放易燃易爆(含煙花炮竹)和有毒有害化學物品及動用明火。

六、 用於經營50平方米以下必須配備有效的4KG滅火器1-2具,50平方米以上的按消防部門的規定配備滅火器材。

七、 房屋內的各種電氣設備、排風扇等電源線路必須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八、 根據要求經營、生活不能超過8KW用電負荷使用電器。

九、 需安裝、改裝或增加使用電器及裝修電源線時,需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申請,並附佈線線路圖、使用電器的負荷量,同時電源線必須採取安全有效的絕緣措施。

十、 要進行電源線安裝、裝修或所使用的電源線、電源開關、插座等用電線路發生故障時須向物業公司報告備案,並由持有電工上崗證的電工處理。

十一、 房屋(場地)在停止營業、休息、人員離開時,應將爐火熄滅,並檢查燃氣、油爐開關是否關閉,用電電源電器是否正常。

十二、 在租賃的範圍內,距電源開關、照明燈具等周圍30米以內不準懸掛或堆放物品並留有通道。

十三、 所有使用的房屋(場地),不能居住人員,以防安全事故發生。

十四、 物業公司不定期地對經營生產進行安全知識宣傳與指導,可對經營使用的房屋(場地)進行安全檢查,並對存在的安全陷患和問題提出安全整改建議。

十五、 使用房屋(場地)個人不得在大廈區域內沖洗任何車輛。

十六、 使用房屋(場地)個人及其朋友車輛按停車收費系統繳納停車費,摩托車統一由西門通道進出,進出時不得大轟油門影響樓內客户,並按要求停放車場最東側位置。

十七、 使用房屋(場地)個人及其朋友車輛應按大廈車場管理要求不得逆向行駛,尤其是進入地下車庫時需按進出口進出。

十八、 使用房屋(場地)產生的垃圾及時清理並按大廈要求統一存放B2垃圾站。不得亂扔垃圾,保持周邊清潔。

十九、 大廈區域內嚴禁隨地大小便,按要求進入大廈衞生間。

二十、 使用房屋(場地)個人及其朋友在大廈區域內放生任何安全問題,物業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甲方: 乙方:

場地使用安全管理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雙方簽訂的《集裝箱碼頭作業協議》就乙方經甲方碼頭進出口的集裝箱碼頭之費用確認,達成如下協議:

1. 適用對象

本協議適用於乙方(客户代碼: )因自身業務需要或受收發貨人委託進入甲方碼頭辦理集裝箱疏運所產生的碼頭費用的確認及結算事宜。

2. 費用確認

i. 乙方憑在進口提貨單或作業申請書以及在出口裝貨單或設備交接單上加蓋乙方結算章作為碼頭費用確認的憑證,並承擔該箱的所有碼頭費用;乙方憑申請的車輛通行IC卡刷卡具有相同的確認功能;

ii. 甲方認可與乙方結算章配套使用之單證更改章,乙方承擔因使用該更改章而可能產生的一切後果;

iii. 乙方提供確認章樣本如下;

結算章樣本單證更改章樣本

3. 確認範圍

i. 乙方承擔經上述確認方式確認的集裝箱在甲方的碼頭費用,包括退載及驗貨費用;

ii. 以上之費用確認方式未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不得變更。

4. 費用計算

i. 碼頭費用按照《交通部港口費收規則》和廈門港口管理局和甲方的相關費收標準計算;

ii. 碼頭費用泛指在碼頭內產生的一切營運費收及政府規定之代收代付費用。

5. 費用結算

i. 所有結算之款項必須付往甲方指定銀行賬户。開户名:廈門海滄新海達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

開户行:中國銀行廈門嵩嶼支行 賬號:

ii. 乙方必須事先根據業務量提供足額的押金,押金金額人民幣 元,乙方繳納的押金應在雙方簽訂合同之前轉帳至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iii. 乙方結算時需提供一張印鑑完整、足額有效的、收款人為廈門海滄新海達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的支票,並提供其結算銀行名稱和賬號,便於甲方結算託收;如乙方提供無效支票或出現兩次支票空頭情況,甲方有權取消其月結資格而採用現金繳納方式。

iv. 甲乙雙方每月結算一次本合同約定的碼頭業務費用。當月結束後的5個工作日內,甲方出具發票並自行使用乙方提供的支票轉帳至甲方指定的結算賬户;乙方須在當月結束後的7個工作日內到甲方處領取發票並同時提交一張新的空白有效支票。

v. 乙方應將轉帳支付的開户行和帳户號碼在本協議簽字欄下方列明。

vi. 對溢收和短收的各項費用,應在結算後180天內提出退補要求,逾期互不退補。

vii. 乙方在收到甲方欠款通知超過5個工作日而未結清費用時,甲方可先行使用乙方的押金抵用結算款,同時通知乙方補足押金。在乙方補足押金前,甲方暫停對乙方的服務;甲方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押金時,應電話或書面通知乙方,甲乙雙方應在通知後三個工作日內相應退補。

6. 違約責任

i. 乙方拒不履行結算義務,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碼頭費用結算資格和進入甲方碼頭辦理業務的資格。

ii. 乙方若未能按上述約定的日期付清結算款項的,逾期自結算的次日起按日交付遲付款項額5‰的滯納金。

iii. 乙方虛抬碼頭費用或篡改碼頭費用清單和發票,由此給甲方和包括貨主在內的第三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相關責任,同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iv. 乙方需要提前打印碼頭費用清單,並需甲方商務部門在清單上蓋章的,若甲方認為可行,可以為乙方提供,由甲方打印,並蓋甲方業務章。但此清單僅供乙方參考之用,不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雙方結算的最終依據仍以甲方開具的發票以及所依據的清單為準;若甲方認為乙方的要求不合理的,有權予以拒絕。甲方原則不提供紙質碼頭費用清單,乙方可自行下載或採用電子郵件方式接收電子清單。如乙方有特殊情況需紙質清單,應事先書面説明,甲方視情況給予配合。

7. 爭議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及分歧,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應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裁決。

8.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後如雙方希望延續協議,雙方應以書面蓋章確認,否則本協議逾期無效。

9. 協議生效及其他

i. 本協議作為雙方簽署的《集裝箱碼頭拖車作業協議》的附件,其生效日期和有效期與主協議相同。

ii. 如乙方不按本協議條款履行本協議,乙方必須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及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協議。

iii.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履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由雙方協商後,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部份。

iv. 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授權代表簽署:                     乙方授權代表簽署: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蓋章:                                   公司蓋章:

—————————————     —————————————

乙方結算銀行賬户:

乙方結算銀行帳號: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yangben/yrm666.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