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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十篇

學校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十篇

學校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篇1

為紮實做好我校防汛和防地質災害工作,高度重視強降雨、洪水、泥石流、山體滑坡、雷電等自然災害對學校和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的不利影響,切實做好防大汛、抗大災的各項準備,提前預警,及早部署,切實把汛期安全生產工作擺到重要位置,抓實抓好。最大限度地減少洪澇災害和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學院和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有關防汛和防地質災害工作要求,按照“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工作方針,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工作預案。

學校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十篇

一、工作機構

學校成立防汛和防地質災害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黨委書記、常務副校長、紀委書記、校長助理

成員:各行政部門、二級學院負責人。

防汛和防地質災害工作日常管理由分管安全分管校領導牽頭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保衞處,主任保衞處負責人擔任,具體負責指導學校做好日常防汛和防地質災害工作。

(一)領導小組主要職責。組長負責防汛和防地質災害救助應急全面工作,召集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重大事項及應急預案的啟動、實施;副組長具體負責防洪救助應急工作的指揮、協調、工作部署、任務下達、檢查監督、考核、指導;各成員之間應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做好各項具體工作的落實和承擔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救災搶險組、安全防疫組、後勤保障組、穩定安撫組、宣傳工作組六個具體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

組長:黨政辦負責人

成員:黨政辦全體人員、人事處全體人員

工作職責

(1)負責指導、監督制定洪澇災害防範和應急處置預案。負責處理領導小組日常事務,監督檢查預案的貫徹落實情況,指導學院做好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改。

(2)負責洪澇災害救助的災情報告受理、處置、傳遞和綜合協調與聯絡工作。

(3)負責收集、傳遞綜合情報信息,收集各工作組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和上級有關部門彙報災情和救災工作進展情況,適時通報洪澇災害救助各方面工作進展等情況。

(4)負責落實災害救助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2.救災搶險組

組長:保衞處負責人

成員:保衞處所有成員

工作職責

(1)制定防汛和防地質災害工作預案,做好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改。

(2)在災害發生後第一時間趕到受災現場,統籌協調現場各項救災搶險工作。

(3)隨時掌握、傳遞最新災情動態,收集、彙總、反饋各種救災搶險信息。

3.安全防疫組

組長:醫務室負責人

成員:醫務室所有成員

工作職責

(1)負責指導災後防疫和環境衞生整治工作,聯繫疾控部門進行傳染病的預防,處理災後疫情突發情況和事件。

(2)負責指導受災各項安全管理措施,及時檢查、排除各種安全隱患,制定學校重點部位的安全防範工作規範和要求,監督檢查受災學校的食堂飲水、食品衞生等工作。

(3)負責安全教育和災害防範知識教育,檢查災後學校正常開學情況,提出救助措施。

4.後勤保障組

組長:後勤處負責人

成員:後勤工作人員

工作職責:

(1)準備好汛期搶險救災物資,保障出險時能及時提供物資支持。

(2)具體辦理救災資金撥付事宜,落實各項項目管理措施。

5.穩定安撫組

組長:工會負責人

副組長:各處室(二級學院)副主任、副處長

成員:全體輔導員

工作職責:

(1)負責災後學校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

(2)組織開展對受災人員的慰問,協助災後安置等事項。

6.宣傳工作組

組長:宣傳部負責人

成員:宣傳部全體人員

工作職責:

(1)負責救災政策的宣傳,及時準確報道受災情況和搶險救災工作。

(2)蒐集整理救災的影像圖片、先進事蹟、典型材料,聯繫新聞媒體向社會宣傳,集中報道一線救災工作,編輯救災工作簡報。

(三)防汛和防地質災害領導小組的職責:

1.根據防汛和防地質災害工作預案制訂本部門的防汛和防地質災害工作預案。

2.建立健全防汛和防地質災害工作責任制度,並將責任分解到各崗位、落實到人。

3.和當地政府及上級國土、氣象、防震減災等部門聯繫,掌握本縣地質災害隱患點情況,並通過教師會、家長會、家校聯繫羣、微信公眾號、告家長書等形式告知師生、家長,如遇地質災害發生,要及時科學避險。同時檢查督促各部門各崗位認真落實洪澇災害的防禦措施。

4.宣傳洪澇災害防禦知識,開展應急演練。

5.堅持24小時值班,開通值班電話,確保信息暢通。

6.發生洪澇災害事件後,學院院長和相關責任人應第一時間到現場應急處置,並以最快的通訊方式第一時間向教育局、所在縣(鎮)黨委、政府彙報學校有關洪澇災害情況;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搶救,確保學校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日常工作

1.各部門要及早制訂切合實際的防汛和防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要準備防汛和防地質災害必要的工具和物資,密切注意氣象、水利部門的汛情通告。

2.各部門要加強對師生防汛和防地質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教職工例會、主題班會、宣傳欄、黑板報等形式,把防汛和防地質災害的基本知識傳授到每位師生,提高教職工的防汛和防地質災害工作能力和學生的自救互救能力。

3.各部門要認真進行汛前檢查。部門負責人帶隊,對學校建築物、圍牆、排水系統、校內施工場地、校園周邊山體、危橋險路等進行一次拉網式檢查,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把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4.各部門要加強對學校圖書、電教、儀器設備、貴重物品的防護工作,對圖書室、電腦室、實驗室要嚴格管理,特別要注意危化藥品的安全存放,切實做好防水防潮等工作。

(二)救災應急工作

1.一旦發生險情,各部門立即啟動各自的防汛和防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同時及時向學校、教育局、所在鎮黨委政府報告。必須服從指揮,協同作戰,全力應對,確保師生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財產損失。

2.按照預案迅速轉移受災學生,安排他們的學習、生活,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食品、飲水、衣物等救災物資的調集和發放工作。

3.加強對校舍及附屬設施的監測監控工作,妥善安排災後教育教學工作。

三、工作紀律

(一)防汛和防地質災害搶險工作堅持集中領導,統一指揮。部門和個人必須無條件服從領導小組的應急指揮命令,不得以任何藉口抵制或推諉。

(二)災害發生後,各工作組要按領導小組的指令迅速進入工作狀態,不得延誤時機,確保搶險應急工作有序進行。如遇工作有交叉,學校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三)各部門必須結合部門實際,科學制定防汛和防地質災害工作預案,加強對師生的宣傳教育,積極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惡劣天氣,要安排教師做好校園周邊險情監控。

四、責任追究

為保障防汛和防地質災害工作得順利進行,對因指揮不當、貽誤救災和拒不執行防汛和防地質災害調度、命令造成重大防汛和防地質災害事故的,將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相應的行政、法律責任。

五、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學校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篇2

為了切實做好我校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工作。針對本校所處的地理位置,分析、排查可能發生的突發性地質災害隱患。堅持以人為本、羣測羣防、分工負責、因地制宜的原則。建立健全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學校、園防災抗災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學校及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西寧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適應範圍

攔隆口鎮四營學校因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或者可能引發的危及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適用本預案。

二、工作機構及職責

1、成立攔隆口鎮學校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劉建軍

副組長:張發明

成員:楊生瑜、薛辛浩、張虎、李友勝、陳順、張啟雲

代國祥李承德王雲陳延明

應急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地質災害應急事件工作的組織、指揮、協調和處置。組長劉建軍任總指揮,負責地質災害應急事件工作的總體部署。副組長張發明負責地質災害易發地段的監測和巡查工作,分析、排查可能發生的突發性地質災害隱患,及時掌握地質災害動態信息,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負責救護、疏散、搶險、排險等日常應急事務的現場指揮。其他組員負責向全體師生及家長公佈本預案並做好相關安全教育,組織中心校各應急工作小組開展救護、疏散、搶險、排險等日常應急事務。領導小組成員中的各學校校長(負責人)負責向本校師生及家長公佈本校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並做好相關安全教育,組織本校各應急工作小組開展巡查、救護、疏散、搶險、排險等日常應急事務。

2.成立中心校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小組。

1)巡查小組組長:張發明。

成員:楊生瑜、薛辛浩、張虎、李友勝、陳順邦、張啟雲、代國祥、李承德、王雲、陳延明。

負責做好學校及周邊地質災害危險地帶的巡查,發現險情立即啟動預案並及時上報。

2)救護組組長:楊生瑜。

成員:薛辛浩、張虎、李友勝、陳順邦、張啟雲、代國祥、李承德、王雲、陳延明。

負責對突發性地質災害事件中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理和包紮傷口,做好及時送醫院治療的準備工作。

3)疏散組組長:薛辛浩。成員:各班班主任及發生災害時各年級上課老師。

若發生地質災害突發事件,負責立即組織全校師生有序的疏散到安全區域,保護師生的人身安全。

4)通訊聯絡組長:楊生瑜。負責向學校指揮部及鎮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地質災害防治領導機構報告相關動態信息,若地質災害突發事件發生,負責立即電話報告鎮政府、縣教育局、縣國土局及上級有關部門,以最快速度得到上級的指示。在指揮部的統一部署下,協調各職能組做好應急搶險工作。

5)後勤保障組組長:薛辛浩

成員:各班班主任

若地質災害突發事件發生,負責應急物資準備與供給。

安全教育組組長:楊生瑜成員:各班班主任。做好日常地質災害專題安全教育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全體工作人員必須無條件服從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的指揮和工作安排,不得推諉延誤工作。

2.共產黨員應身先士卒,勇挑重擔,發揮先鋒模範作用,急師生之所急,憂師生之所憂,團結協作,同舟共濟,戰勝災情。

3.各職能小組應全力配合學校及相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和善後處理等各項工作,做到盡職盡責,同時應注意自身的安全防護工作,加強自我保護措施,確保人身安全。

4.監測、巡查要求:旱季每月監測、巡查一次。汛期4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測量、巡查一次,若發現監測地質災害點有異常變化和暴雨天氣前後,應加密觀測次數,每日觀測次數不少於3次;易發地質災害地段巡查不少於2次,並通知受影響師生及村民加強觀察、巡查,發現險情立即報告。監測、巡查必須做好數據記錄、歸檔。

5.災後處理。災情發生後,學校應急工作組將與上級部門一道做好全體師生的思想工作,安定師生情緒,並妥善安置受災師生,及時組織開展自救。

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學校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篇3

當前,我市普降大到暴雪,氣温驟降,結合《xx區教育局關於預防暴雪事故的緊急通知》、《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做好暴雪災害應對處置工作確保師生安全的通知》、《xx區住房保障局關於做好降雪期間危舊房屋安全大檢查的緊急通知》精神,為確保學校師生安全,防止事故的發生,決定啟動應急預案,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檢查校園內電線、大樹、匾牌、房屋等,及時清除積雪,防止發生大雪壓斷線路、樹枝和房屋倒塌等事故。

2、冬季雨雪天氣,路上濕滑,極易引發交通事故。教育廣大師生注意行路安全,加強對師生防範和應對暴雪等災害天氣的安全教育,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3、組織教職工及時清除學生過往通道、樓梯、校園和學校門前積雪和冰凍,確保道路安全暢通。上下學期間安排人員在易滑地段指揮、疏導學生。

4、教育學生不打雪仗,防止意外傷害;不到民心河、公園滑冰、玩耍,防止溺水事故。

5、科學安排學校作息時間。因暴雪天氣對中國小正常的教育教學造成一定影響,我校根據區雪情及學校實際情況,科學安排課程及師生作息時間,確保學校師生學習、生活安全有序開展。決定11月11—13日學生在家休息,同時要求班主任必需做到電話暢通。

6、學校施工現場堅持24小時和信息報送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學校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篇4

防地質災害工作是學校工作重要部分,它涉及到學校財產以及師生生命安全,以及學校的穩定、發展等。因此,我校根據上級的工作部署,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工作應急預案。

一、高度重視,明確防地質災害工作的意義

防地質災害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工作,它關係到一方的穩定,社會的進步,特別是學校工作能否正常開展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等重大問題。為此。每一位教職員工,特別是學校行政,應時時刻刻裝着防地質災害工作,具有強烈的防地質災害意識,將防地質災害工作納入學校的議事日程,併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防地質災害工作領導小組,做到長抓不懈,一抓到底。樹立起防地質災害責任重於泰山的防地質災害安全意識,防患於未然。

二、加強領導,成立各應急小組

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通力合作,將防地質災害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儘量避免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1、防地質災害指揮小組:

由組長,為成員。負責整個防地質災害災害的搶險工作,並迅速向當地政府或上級有關部門彙報情況。

2、搶險疏散小組:

由任組長,為成員。具體負責發生暴風雨等防地質災害時的'人員疏散,在保證人員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進行財產搶救等工作,儘量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疏散地為火車站前的空曠地帶。

3、後勤保障小組:

由組長,為成員。具體負責整個搶險工作的物資經費的準備工作,從物資和經濟上保證搶險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增強意思、採取措施、減少損失

學校發生防地質災害將會造成嚴重後果,影響到學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因此,全體教職工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必須樹立防地質災害工作責任重大的意識。

1、定期檢查:

學校應在每年的五至十月期間的每個月特別是暴風雨季節對學校內的房屋、校舍、圍牆、用點設備設施、排洪通道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整改,消除防地質災害可能帶來得隱患。

2、積極搶險:

一旦發生防地質災害時,各小組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迅速趕到學校,隱的時間上的主動在搶險中,首先搶險小組應及時迅速有效的疏散有危險的人員,特別是學生。同時,在保證搶險人員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進行財產搶救,禁令減少財產損失。

3、及時上報:

一旦發生防地質災害時,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和當地政府彙報,爭取得到他們的大力支持。

總之,在防地質災害,在防地質災害工作中,全體教職工不能有絲毫的麻痺,要具有高度的主人翁精神,牢固樹立責任重與泰山的意識,增強防地質災害意識,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附:xx年防地質災害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

副組長:

學校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篇5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394號令)、《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市自然災害救災應急預案》、《xx縣20xx年地質災害防禦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縣範圍內所有突發地質災害,尤其是場鎮、各中國小校、重要工程設施、主要交通幹線、居民集中地等重點區域和部位,處置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立健全羣測羣防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

2.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

3.分級管理,屬地為主的原則。建立健全按災害級別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地方為主的管理體制。

二、組織體系和職責任務

(一)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全縣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

(二)縣調整充實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負責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和搶險工作的指揮和部署。

縣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有關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指示精神,確定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方案,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全縣範圍內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搶險救災工作;部署和組織各部門緊急救援;協調武警、消防中隊參與地方搶險救災;處理其它有關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的重要工作。

縣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彙集、上報險情災情和應急處置與救災進展情況;提出具體的應急處置與救災方案和措施建議;貫徹縣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協調有關鄉鎮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縣指揮部成員單位之間的應急工作,並督促落實;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分析災害發展趨勢,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為縣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組織應急防治與救災的新聞發佈;起草縣指揮部文件、簡報;負責縣指揮部的日常事務以及各類文書資料的準備、整理歸檔;指導各鄉鎮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

各鄉鎮參照縣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三、預防預警

(一)已有地質災害危險點的治理

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土資源部、交通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加強公路沿線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規定,對公路建設形成的高陡邊坡、不穩定斜坡以及易發生石塊崩塌的路段,責成建設或項目法人單位及時治理,確保安全。

風景區管理部門按照國土資源部、國家旅遊局《關於加強旅遊區(點)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對風景區內的地質災害危險點進行工程治理。

相關鄉鎮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本轄區內的地質災害危險點進行治理。

(二)加強地質災害隱患點巡查、監測

縣國土資源局和相關鄉鎮要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羣測羣防和專業監測網絡的作用,加強對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巡查、監測,發現險情要及時向縣和上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及時劃定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誌,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組織羣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情況危急時,應強制性組織避災疏散。

(三)發放防災明白卡

為提高羣眾的防災意識和能力,縣國土資源局和鄉鎮根據當地已查出的地質災害危險點、隱患點,將羣測羣防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落實到鄉鎮長和村委會主任以及受災害隱患點威脅的村民,要將涉及地質災害防治內容的“明白卡”發到村民手中。

(四)建立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制度

縣國土資源局和氣象局要加強合作,聯合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並將預報預警結果及時報告縣,同時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當發出某個區域有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預警預報後,當地要依照羣測羣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羣眾,各單位和當地羣眾要做好防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五)地質災害速報制度

1.速報時限要求。縣國土資源局接到出現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報告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速報縣和市國土資源局。縣國土資源局接到出現中型、小型地質災害後,應在1小時內速報縣和市國土資源局。

2.速報內容。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地點和時間、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要包括傷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分級

地質災害按危險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災情四級:

(一)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ⅰ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0 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二)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ⅱ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三)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ⅲ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中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中型地質災害災情。

(四)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ⅳ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小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小型地質災害災情。

五、應急響應

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分級響應程序,根據地質災害的等級確定相應級別的應急機構。

(一)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

出現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中型地質災害災情的鄉鎮xx縣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

地質災害發生地鄉鎮依照羣測羣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羣眾,對是否轉移羣眾和採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誌,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羣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羣眾避災疏散。

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的應急工作,在縣領導下,由本縣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縣公安、武警、國土、建設、交通、水務、民政、氣象、救災等有關部門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採取應急措施,加強監測,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二)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

出現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的鄉鎮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依照羣測羣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羣眾,對是否轉移羣眾和採取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警示標誌,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羣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羣眾避災疏散。

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的應急工作,在縣領導下,由轄區鄉鎮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本地國土、建設、水務、民政、救災等有關部門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採取應急措施,加強監測,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三)應急響應結束

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後,經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批准,撤消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應急響應結束。

六、部門職責

(一)緊急搶險救災。縣公安局負責調動公安、武警、消防部隊幫助受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疏散、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危急時可強制組織避災疏散;對被壓埋人員進行搶救;對已經發生或可能引發的水災、火災、爆炸及劇毒和強腐蝕性物質泄漏等次生災害進行搶險,及時消除隱患。 縣規劃和建設局、水務局、安監局、縣供電有限公司、天然氣公司、消防等部門負責採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發生的災害隱患,保護供水、供氣、供電等設施免遭損毀;組織搶修受損毀的供水、供氣、供電、水利等設施,保障正常運行。縣旅遊局負責指導、督促相關部門做好旅遊服務設施的保護和排險,做好旅遊景點遊客的疏散工作。縣教育局負責指導、督促和幫助災區修復受損毀校舍或應急調配教學資源,妥善解決災區學生上學問題。

(二)應急調查、監測和治理。縣國土資源局負責提供地質災害發生實況、地質災害監測等相關資料信息,組織應急調查和應急監測工作,並對災害發展趨勢進行預測,提出應急防治與救災措施建議;組織專業技術和施工隊伍,實施必要的應急治理工程,減緩和排除險情災情進一步發展。縣水務局、防洪辦負責水情和汛情的監測以及地質災害引發的次生洪澇災害的處置。縣氣象局負責提供地質災害預警預報所需的氣象資料信息,對災區的氣象條件進行監測預報。如發生的地質災害可能造成次生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時(水、氣、渣),縣環保局負責配合進行水、氣、輻射環境應急監測,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減輕環境污染危害。

(三)醫療救護和衞生防疫。縣衞生局負責醫療救治工作,做好災區的疾病預防控制和衞生監督,預防和有效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發生,並根據需要對災區衞生部門提供技術支持。縣畜牧局負責組織災區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工作,加強動物疫情的監測,切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動物疫病的暴發流行。縣藥監局負責組織應急疫苗、藥品、醫療設備和器械、防護用品。經濟和商務局負責組織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儲備和調度,保證供應,維護市場秩序。

(四)治安、交通和通訊。縣公安局負責協助災區有關部門維護社會治安,打擊惡意擴大傳播地質災害險情的違法活動;迅速疏導交通,必要時對災區和通往災區的道路實行交通管制。縣交通局負責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修損毀的交通設施,保障交通幹線的安全,確保道路暢通。縣電信分公司、縣移動分公司、縣電力公司負責儘快恢復受破壞的通信和電力設施,保證應急指揮信息通信電力暢通。

(五)基本生活保障。縣民政局、救災辦負責協助災區做好受災羣眾的臨時安置,妥善安排避險和受災羣眾的生產、生活;加強對救災款和救災物質的分配、發放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六)信息報送和處理。縣國土資源局負責組織調查、核實險情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規模、潛在威脅、影響範圍以及誘發因素;組織應急監測,實時掌握險情災情動態,及時分析、預測發展趨勢;根據險情災情變化提出應急防範對策、措施並報告縣指揮部;縣廣電局根據縣指揮部的要求,發佈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進展情況,做好輿論引導和宣傳工作。

(七)應急資金保障。縣財政局負責應急防治與救災補助資金的籌集和落實;做好應急防治與救災補助資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等工作。

七、其它職責

縣武警中隊按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規定,參與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等工作。

八、應急保障

(一)應急隊伍、資金、物資、裝備保障。加強地質災害專業應急防治與救災隊伍建設,確保災害發生後應急防治與救災力量及時到位。專業應急防治與救災隊伍、武警部隊、鄉鎮(村、社)應急救援志願者組織,要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防治與救災演練,提高應急防治與救災能力。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按《財政應急保障預案》規定執行。各鄉鎮x縣級相關部門要儲備用於災民安置、醫療衞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搶險救災專用物資,保證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

(二)通信與信息傳遞。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系統建設,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衞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台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建立覆蓋全縣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信息網,並實現各部門間的信息共享。

(三)應急技術保障。由縣國土資源局和各鄉鎮國土所分別成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組,為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和應急工作提供技術諮詢服務。

學校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篇6

為建立和完善高效有序的防災和搶險救災體系,進一步提高全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反應能力,將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維護國家和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及社會穩定,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四川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本預案所稱突發性地質災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縫、泥石流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二)地質災害應急,是指一旦發生地質災害或者出現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時,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而採取的不同於正常工作程序的緊急防災和搶險救災行動。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是指出現地質災害前兆,短期內可能發生災害並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危急狀態。

(三)地質災害應急分為臨災應急和災害應急兩類。臨災應急,是指出現地質災害險情後,進入臨災應急期所採取的緊急防災避險行動。災害應急,是指發生地質災害後,進入災害應急期所採取的緊急搶險救災和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的行動。

(四)地質災害災情按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四個等級:

1、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以上(不含30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不含1000萬元)的;

2、大型: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含10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不含500萬元)的;

3、中型: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不含3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的;

4、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含3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的。

(五)地質災害險情按照受威脅的人數,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分為四個等級:

1、特大型:受威脅人數在1000人以上(不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不含1億元)的;

2、大型:受威脅人數在500人以上(不含500人)1000人以下(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不含5000萬元)1億元以下(含1億元)的;

3、中型:受威脅人數在100人以上(不含100人)500人以下(含5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不含500萬元)5000萬元以下(含5000萬元)的;

4、小型:受威脅人數在100人以下(含1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下(含500萬元)的。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指揮機構及職責。

發生大型以上地質災害或出現重大級以上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時,執行《四川省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在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下,開展搶險救災工作。發生中型地質災害或出現較大級臨災險情時,市人民政府應成立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自動轉為搶險救災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指揮長由負責國土資源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市政府副祕書長、市國土資源局局長任副指揮長,負責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於市國土資源局,由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兼辦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長為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發生小型地質災害或出現一般級臨災險情時,所在地縣(市區)級人民政府應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由政府領導負責、有關部門參加,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二)地質災害速報制度。

1、速報時限:要求縣(市、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質災害報告後,必須在2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國土資源局,同時可直接速報市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並可抄報市級相關部門。對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中型(含中型)以上地質災害的小型地質災害也要按上述要求速報。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小型地質災害後,應在12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國土資源局,同時可直接速報市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並可抄報市級相關部門。

2、速報內容: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地點和時間,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包括死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工作機構及職責。

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下設6個工作組,作為具體工作機構。

1、緊急搶險組:由市武警支隊牽頭,廣安軍分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民政局等部門參加,負責組織搶險隊伍搶救被壓埋人員;對已經發生或可能引發的水災、火災、爆炸及劇毒和強腐蝕性物質泄漏等“次生災害”進行搶險,消除隱患;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組織將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人員、財產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組織強行避災疏散。

2、調查監測組:由市國土資源局牽頭,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政府應急辦、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調查、核實險情或災情,組織險情或災情的監測和評估,預測災害發展趨勢和潛在威脅,提出應急防範對策、措施,開展監測工作。根據災情發展實際,調集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補充調查人員力量,確保應急工作需要。

3、醫療救護與生活保障組:由市衞生局、市民政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及保險公司參加,負責組織急救隊伍、搶救傷員和所需藥品及醫療器械的供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指導災區做好災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濟物資的供應、調配和管理,災民臨時安置和管理,以及死難者的善後、保險理賠等工作。

4、治安保衞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救災物資,災區人員和財產以及重要部門、單位的安全,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5、設施修復和生產自救組: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務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林業局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指導災區組織力量搶修受損的通信、電力、供水、供氣、水利、交通、校舍等設施;指導災區修復損毀的農田、林地及災民住房重建,恢復災區羣眾生產、生活和教學秩序。

6、應急資金保障組:由市財政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監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政府應急辦等有關部門參加,負責落實由市政府安排的搶險救災資金,負責指導、監督救災資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四)應急調查隊伍。

由地質災害防治和氣象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對已經發生地質災害或出現災害險情的地方進行調查、會商,儘快查明其形成條件、引發因素、影響範圍等情況,對災情進行評估,提出應急處理措施,減輕和控制災情。對出現險情的隱患點,依據前兆特徵判斷危險程度、激發條件,採取有針對性應急措施,阻止或延緩災害的發生。

三、應急準備

(一)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和部門職責,制定具體的搶險救災應急行動方案,報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二)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應急預案和行動方案要求,做好應急救災所需設備、交通工具、救災物品、醫療器械等物資的準備工作。

(三)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組織落實應急隊伍和人員,進行搶險救災知識和技能培訓,開展應急處置演練,學習掌握新技術、新方法,提高應對各類突發性地質災害的能力。

(四)市、縣(市區)、鄉(鎮)三級人民政府及國土資源、水務、交通、環保等有關部門和新聞單位,應當對公眾廣泛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及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對地質災害的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

四、應急響應

(一)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重、特大級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或大型、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報告後,應迅速向省人民政府、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和省國土資源廳報告。同時在省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下,迅速組織應急力量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二)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較大級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或中型地質災害災情報告後,應迅速組織應急調查組趕赴現場,調查、核實險情、災情,並密切跟蹤其變化情況,提出應急搶險方案,建議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啟動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啟動並組織實施本預案,成立指揮部,各工作機構趕赴現場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同時,市政府視災情和險情的情況,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報告,請求指導和支援。

(三)發生一般級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或出現小型地質災害時,災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立即做出應急響應,按程序啟動本級應急預案,迅速組織開展搶險救災工作。發生較大級以上地質災害臨災險情或出現中型以上地質災害時,災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立即做出應急反應,在上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組織下進行搶險救災工作;災區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應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報告災情的變化情況及搶險救災工作落實情況。

(四)臨災應急響應。

1、組織專家對險情調查、會商,確定搶險避災方案。

2、根據災害成因、類型、規模、影響範圍和發展趨勢,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誌;按照當地政府確定的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和重要財產撤離。情況危急時,強制組織避災疏散。

3、分析、預測險情發展趨勢,及時提出應急對策。

(五)災害應急響應。

1、組織搶險救災隊伍,及時搶救被壓埋人員。對已經發生或可能引發的各種“次生災害”進行搶險和防範。

2、迅速查明災害類型、影響範圍及誘發因素,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組織災情監測和評估,分析、預測災害發展趨勢,提出應急對策。

3、劃定受災羣眾安置區域,組織救濟物資供應,搭建臨時住所,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4、指導當地政府組織搶修通信、供電、供水、交通等設施,恢復災區羣眾生產、生活、教學秩序。

(六)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實行24小時值班,組織收集、整理信息,按規定將險情、災情、災害發展趨勢和搶險救災情況及時報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國土資源廳,爭取指導和支持。

(七)按照有關規定,經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批准,由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向社會發布災情。

(八)災情、險情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後,應當宣佈結束災害應急期,撤銷地質災害危險區,提出下一步防災、搬遷避讓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地方政府組織實施。

(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地質災害災情和地質災害防治需要,統籌規劃和安排受災地區的重建工作。

五、附則

(一)因地震引發的地質災害的應急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參照本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三)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校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篇7

一、防治方案

滑坡是斜坡上的土體或者巖體,受地下水活動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響,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軟弱帶整體或分散地順坡向下滑動而造成的,我鎮擬對該地質災害點進行重點防治。首先在滑坡位置豎立醒目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警示標誌牌,同時發放羣防羣測“明白卡”,加強農户特別是受威脅對象的防治意識;其次,做好對該災害點的監測工作,設定監測人,做好日常監測數據的紀錄,雨季尤其是強降雨期間加強監測,防患於未然;再次,要治理災害點的地表條件,要植樹種草,禁止亂砍濫伐,保證植被覆蓋率,同時適當削方減載,採取支檔、避讓等措施,消除地質災害隱患。

二、應急預案

(一)災前預警

一方面根據縣氣象局的異常暴雨天氣預報發現監測點出現異常變化時,由辦公室提前通知災害易發點的責任人,發出預警;另一方面根據監測人對災害點的監測情況進行統計,判斷出險情時發出預警。預警方式為鳴鑼,同時向受害點羣眾發出警告,要求儘快疏散,儘可能搬離災害點,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領導組,由鎮長任組長,明確責任,統一部署救災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成員,明確分工責任,服從組織領導,保障救災效率。

(三)防災措施

根據小河裏滑坡的地理位置及交通條件,確定險情發生後的撤離路線為向滑坡體的兩側疏散,最後在龍山村路集中,要有組織有紀律地在監測人汪四清的帶領下,儘快逃離災害點,嚴禁向災害體運動前方撤離,儘可能的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四)防災機構組成

1、災害調查組:由國土所牽頭,負責災情調查上報和監測點的建立,危險區、段、點的確立。

2、宣傳教育組:由中學及中心國小牽頭,負責防治知識宣傳、災情收集報道。

3、醫療救護組:由衞生院具體負責救護工作,首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秩序維護組:由司法所、派出所組成,負責秩序維護,組織疏散、保護財產等。

5、後勤保障組:由民政所及財政分局組成,負責對災後情況進行統計上報,並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請援助,儘量減少人民的財產損失。

學校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篇8

為了有效防治地質災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提高搶險救災工作應急反應能力,建立高效有序的搶險救災運行機制,切實做到有備無患,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第394號令)的規定,結合我村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

成立中屯村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工作領導小組,其職責,統一領導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工作,協調解決地質災害處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等。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建立應急分隊,處置突發災害

全村建立由村幹部為主的地質災害應急分隊,應急分隊職責是:

1、按照各級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安排,及時趕赴災害現場參與搶險救災;

2、及時向領導小組通報現場情況,妥善處理現場各種臨時情況,並負責組織現場應急調查;

3、負責應急調查報告的編寫和上報;

4、承擔同級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汛期地質災害防治。

學校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篇9

一、汛期災害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管理機構和職責

(一)成立紅旗社區衞生服務中心汛期災害事件應急處理領導組:畢曉南主任任組長,汪守文副主任、郭同春副主任任副組長;李為君、賈方軍、劉昌明、張景勇、宋秀濤、沈洪岐、隋海博、綦遠林、趙之章、宋繼龍為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在我中心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汛期災害事件應急處理領導組職責:

1、接到災情指令後,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度各工作組開展緊急救援和疫情防控工作。

2、督促各科室落實防範措施,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協調與有關部門的關係,在區政府和區衞生局的統一領導下,使汛期災害事件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4、向區政府和區衞生局及時彙報有關信息。

(二)疫情防控工作組:組長汪守文,副組長王世越、於國英,疾控科、檢驗科、辦公室負責人為成員。

疫情防控工作組工作職責:

1、制定汛期災害事件應急疫情防控預案,在接到應急指令後,迅速啟動預案,組織指揮調度各專業隊對災區的疫情防控工作。

2、組建消殺、衞生學調查和評價、衞生檢驗、後勤保障等相關專業隊伍,開展應急處理演練及消殺、衞生學調查和評價,並負責指揮、調度、協調、督促各專業小組完成疫情防控應急任務。

3、負責收集、分析並及時向區衞生局汛期災害事件應急處理領導組辦公室報告有關信息。

(三)醫療救治工作組:組長郭同春,副組長:蘭豔、劉冬月;成員:張景勇、沈春霞、李麗、趙國萍。

醫療救治工作組職責:

1、負責本單位汛期災害事件醫療救治應急預案的制定,組建醫療救治應急隊伍。

2、負責對單位救治隊伍進行演練培訓,各科室主任要負責本科室業務技能的指導和培訓。

3、接到應急救治指令後,迅速啟動救治預案,組織協調、調度各救治成員,迅速趕赴現場,實施現場救治指揮,開展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及時報告醫援信息。

(四)衞生監督組:組長李為君,副組長崔明,張鳳芝、寧靜、劉昌明為成員,中心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衞生監督組職責

主要負責制定汛期災害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預案,組建相關專業隊伍,開展應急處理演練培訓,開展本單位衞生監督執法工作,做好信息上報工作。

(五)宣傳教育組:組長許陽,宋繼龍、趙之章、陳晶為成員並宣傳教育組職責

主要負責救災防病宣傳健康教育工作。

二、現場醫療衞生救援及指揮

我中心救援應急隊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後要及時趕赴現場,並根據現場情況全力開展醫療衞生救援工作。在實施醫療衞生救援的過程中,既要積極開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護,確保安全。

1、現場搶救

到達現場的醫療衞生救援應急隊伍,要迅速將傷員轉送出危險區,本着“先救命後治傷、先救重後救輕”的原則開展工作,按照國際統一的標準對傷病員進行檢傷分類,分別用藍、黃、紅、黑四種顏色,對輕、重、危重傷病員和死亡人員作出標誌(分類標記用塑料材料製成腕帶),扣系在傷病員或死亡人員的手腕或腳踝部位,以便後續救治辨認或採取相應的措施。

2、轉送傷員

當現場環境處於危險或在傷病員情況允許時,要儘快將傷病員轉送並做好以下工作:

(1)對已經檢傷分類待送的傷病員進行復檢。對有活動性大出血或轉運途中有生命危險的急危重症者,應就地先予搶救、治療,做必要的處理後再進行監護下轉運。

(2)認真填寫轉運卡提交接納的醫療機構,並報現場醫療衞生救援指揮部彙總。

(3)在轉運中,醫護人員必須在醫療倉內密切觀察傷病員病情變化,並確保治療持續進行。

(4)在轉運過程中要科學搬運,避免造成二次損傷。

(5)合理分流傷病員或按現場醫療衞生救援指揮部指定的地點轉送。

3、疾病預防控制和衞生監督工作

衞生監督組負責轄區內汛期災害事件後的疾病控制和衞生監督工作,組織本單位相關工作人員,開展衞生學調查和評價、衞生監督執法及消殺滅工作。採取有效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災害後傳染病或疾病的發生或流行,確保大災之後無大疫。

4、信息報告

醫療救治組在迅速開展應急醫療衞生救援工作的同時,應立即將人員傷亡、搶救等情況報告醫療救治工作組總指揮和區衞生局應急辦公室。醫療救治工作組、承擔醫療衞生救援任務的醫療機構要每日向區衞生局應急辦報告傷病員情況、醫療救治進展等,重要情況要隨時報告。

5、醫療衞生救援應急響應的終止

汛期災害事件現場醫療衞生救援工作完成,傷病員在醫療機構得到救治,經區政府或區衞生局批准,醫療救治工作組可宣佈醫療衞生救援應急響應終止,並將醫療衞生救援應急響應終止的信息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三、醫療衞生救援的保障

我中心要堅持“平戰結合、常備不懈”的原則,加強汛期災害事件醫療衞生救援工作的組織和隊伍建設,組建醫療衞生救援應急隊伍,制訂各種醫療衞生救援應急技術方案,保證汛期災害醫療衞生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責任與獎懲

我中心的汛期災害事件醫療衞生救援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組對汛期災害事件醫療衞生救援工作作出貢獻的優秀科室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團結協作,確保防汛安全

我中心汛期應急各工作組成員要在區委、區政府、本單位汛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團結協作,緊密配合,一旦發生洪水險情,要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工作之中,共同搞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確保全區人民羣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六、進行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演練

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指揮下,進行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演練,通過演練來提高我中心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從而確保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將突發事件帶來的危害降到最低。

學校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篇10

1 總則

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xx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於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發地質災害發生或者臨災時的應急處置反應。

預案編制的基本原則是: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分級管理,屬地為主。

2 組織體系和職責任務

市國土資源行政部門負責全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

市人民政府成立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全市突發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其組成如下:

總指揮長:主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人民政府主管副祕書長

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成員:市政府各有關部門、軍分區司令部、武警支隊等部門負責同志。

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分析、判斷成災或多次成災的原因,確定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方案;部署和組織有關部門和有關縣區對受災地區進行緊急援救;協調安康軍分區司令部、武警安康支隊迅速組織指揮部隊參加搶險救災;指導縣、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做好地質災害的應急防治工作;處理其他有關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的重要工作。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國土資源局局長擔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長擔任。軍分區司令部、武警支隊和市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及有關部門聯絡員為成員。辦公室主要職責是:彙集、上報險情災情和應急處置與救災進展情況;提出具體的應急處置與救災方案和措施建議;貫徹市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協調有關縣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之間的應急工作,並督促落實;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分析災害發展趨勢,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為市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組織應急防治與救災的新聞發佈;起草市應急指揮部文件、簡報,負責市應急指揮部各類文書資料的準備和整理歸檔;承擔市應急指揮部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3 預防和預警機制

3.1 預防預報預警信息

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各級地方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預防為主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開展地質災害調查,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建立地質災害羣測羣防網絡和專業監測網絡,形成覆蓋全市的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市國土資源、水利、氣象、地震等部門要密切合作,及時傳送地質災害險情災情、汛情和氣象信息。

負責地質災害監測的單位,要廣泛收集整理與突發地質災害預防預警有關的數據資料和相關信息,進行地質災害中、短期趨勢預測,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等資料數據庫,實現各部門間的信息共享。

3.2 預防預警行動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會同本級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成員單位,依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每年年初擬訂本年度的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同時要將羣測羣防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將涉及地質災害防治內容的“明白卡”發到村民手中。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羣測羣防和專業監測網絡的作用,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範。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會同氣象主管部門聯合發佈地質災害預報,預報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可能發生的時間、地點、成災範圍和影響程度等,並將預報預警結果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同時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對出現的地質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當地縣區政府應當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予以公告,並設置明顯警示標誌。

3.3 地質災害速報制度

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接到當地出現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報告後,應在4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部門和國務院國土資源行政部門。市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報告後,立即如實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行政部門報告。

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接到當地出現中、小型地質災害報告後,應在12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國土資源行政部門。

4 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分級

地質災害按照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災情四級:

(1)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ⅰ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的或潛在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造成河流被阻斷,嚴重影響生命財產安全的地質災害。

(2)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ⅱ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造成鐵路幹線、公路主線、民航和航道中斷,或嚴重威脅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地質災害。

(3)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ⅲ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中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中型地質災害災情。

(4)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ⅳ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小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小型地質災害災情。

5 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分為險情應急和災情應急。應急工作遵循分級響應程序,根據地質災害的等級確定相應級別的應急機構。

5.1 險情應急

接到地質災害險情報告的當地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應按照地質災害速報制度的規定及時上報,同時應當立即派出專業人員(專家組)趕赴現場,進行現場調查,核實險情,提出應急搶險措施建議。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險情,省級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應當組織專家進行應急調查;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市級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應當組織專家進行應急調查。

地質災害險情確定為臨災狀態時,當地人民政府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進入工作狀態,立即成立現場險情應急搶險指揮部,劃定危險區,設立警示標誌,啟動“防、搶、撤”方案,組織羣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避災疏散。加強監測預報,有序組織搶險防災各項工作。必要時,啟動相應級別的市、縣(區)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地質災害險情得到有效控制後,縣級人民政府應解除險情應急狀態,確定撤銷或者繼續保留危險區管制措施,提出下一步防災、搬遷避讓或工程治理措施,並移交有關部門或單位組織實施。

5.2災情應急

5.2.1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應急響應(ⅰ級)

市和縣人民政府的應急行動

市和縣級人民政府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進入工作狀態,啟動本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搶險救災指揮部,緊急投入搶險救災工作。及時瞭解災情,並在第一時間報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國土資源行政部門。

根據救災工作需要,組織動員全市社會各界開展救災捐贈活動,請求省政府有關部門進行緊急支援。

5.2.2 大型地質災害災情應急響應(ⅱ級)

市和縣人民政府的應急行動

及時瞭解災情,並在第一時間報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國土資源行政部門。

市和縣級人民政府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進入工作狀態,啟動本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迅速組織當地人民政府和基層組織按照預案,成立現場搶險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搶險救災工作。

根據救災工作需要,在本行政區域內組織動員社會各界開展救災捐贈活動,並向上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救助申請。

5.2.3 中型地質災害災情應急響應(ⅲ級)

市和縣人民政府的應急行動

市和縣級人民政府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進入工作狀態,啟動本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及時瞭解災情,並在第一時間報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國土資源行政部門。

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在災害發生後迅速派出工作組開展應急調查,核查災情,查明災害類型、規模、成因,預測發展趨勢,提出應急防範措施,為搶險救災工作提供科學依據。並將應急調查報告及時上報省國土資源行政部門。

災害發生現場應成立現場搶險救災指揮部,並根據需要和部門分工,設立若干應急工作組。各應急工作組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監測預警,劃定危險區和搶險救災特別管制區,搶救受傷、被埋人員,轉移受威脅居民並安排好災民生活,做好食品、飲水、衣物等救災物資的調集和發放及死難者的善後事宜等工作。

5.2.4 小型地質災害災情應急響應(ⅳ級)

(1)縣級人民政府的應急行動

縣級人民政府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進入工作狀態,啟動本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及時瞭解災情,並在第一時間報告市人民政府及市國土資源行政部門。

迅速派出由國土資源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組成的應急調查組,立即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調查,核查災情,查明災害類型、規模、成因,預測發展趨勢,提出應急防範措施,為搶險救災工作提供科學依據。並將應急調查報告上報市國土資源行政部門。

災害發生現場應成立現場搶險救災指揮部,並根據需要和部門分工,設立若干應急工作組。各應急工作組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監測預警,劃定危險區和搶險救災特別管制區,搶救受傷、被埋人員,轉移受威脅居民並安排好災民生活,做好食品、飲水、衣物等救災物資的調集和發放及死難者的善後事宜等工作。

(2)市人民政府的應急行動

市人民政府可視情況派出工作組赴災害現場指導、協調搶險救災工作,慰問受災羣眾。市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接到災情報告後,應及時報告省國土資源廳並在事後上報應急調查報告。

5.2.5應急響應結束

災情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現場搶險救災指揮部的建議,及時解除災情應急期,撤銷原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和搶險救災特別管制區。

6 部門職責

6.1 緊急搶險救災

由安康軍分區司令部、武警安康支隊、市公安局、建設局、水利局、安監局、安康供電局、旅遊局、教育局、市扶貧辦按照各自的部門職責開展工作。

6.2 應急調查、監測預警和治理

市國土資源局、水利局、地震辦、氣象局、環保局按照各自的部門職責開展工作。

6.3 醫療救護和衞生防疫

市衞生局、農業局、經委、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各自的部門職責開展工作。

6.4 治安、交通和通訊

市公安局、交通局、西安鐵路局安康辦事處、安康民航站、無線電管理局、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按照各自的部門職責開展工作。

6.5 基本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商務局、糧食局、鹽務局按照各自的部門職責開展工作。

6.6 信息報送和處理

市廣播電視局、國土資源局按照各自的部門職責開展工作。

6.7 應急資金保障

由市發改委、財政局按照各自的部門職責開展工作。

7 應急保障

7.1 應急隊伍、資金、物資、裝備保障

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地方人民政府要組織建立搶險救災應急隊伍,並與當地同級武警部隊建立搶險救災的協調機制。搶險救災應急隊伍要針對性地開展應急搶險救災演練;要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儲備必要的搶險救災專用物資,加強救災裝備建設,配備專用越野車輛、無線通訊設備、信息傳輸工具、應急用品、搶險救災裝備等。

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費用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7.2 通信與信息傳遞

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系統建設,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衞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台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建立覆蓋全市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信息網,並實現各部門間的信息共享。

7.3 應急技術保障

市國土資源局成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組,為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和應急工作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同時加強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科學研究。

各級政府要加大對地質災害預報預警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的工作力度和投資,同時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防治與救災演習和培訓工作。

7.4 宣傳與培訓

加強公眾防災、減災、自救知識宣傳和培訓,對廣大幹部和羣眾進行多層次多方位的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教育,增強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7.5 監督檢查

市國土資源局會同有關部門對上述各項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保障工作進行有效的督導和檢查,及時總結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實踐的經驗和教訓。

各縣區人民政府應組織各部門、各單位負責落實相關責任。

8 預案管理與更新

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參照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各縣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市國土資源行政部門備案。

本預案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修訂更新,修訂更新後的預案,報市政府批准。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更新期限最長為5年。

9 責任與獎懲

對在地質災害應急工作中貢獻突出需表彰獎勵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對引發地質災害的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追究,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規定處理;對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中失職、瀆職的有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10 附則

本預案由市國土資源行政部門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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