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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工程實施方案

陽光工程實施方案

陽光工程是由政府公共財政支持,主要在糧食主產區、勞動力主要輸出地區、貧困地區和革命老區開展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到非農領域就業前的職業技能培訓示範項目。下面是有20xx年陽光工程實施方案,歡迎參閲。

陽光工程實施方案
20xx年陽光工程實施方案範文1

為貫徹黨的XX屆X中全會、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深入開展學雷鋒活動的意見》和省委十屆十一次全會精神,貫徹落實全國暨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會議部署,深入開展做一個有道德的人主題活動,進一步加強學校、家庭、社會教育網絡建設,全面落實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三年規劃,推動學雷鋒志願服務活動常態化,我省20XX年將在總結近年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實施美德陽光建設工程,推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再上新台階,為迎接黨的和省委十一屆黨代會勝利召開作貢獻。

一、美德陽光建設工程

美德陽光建設工程是我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舉措。《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頒佈以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在全省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的重中之重,納入全省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近年來,圍繞大力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被納入文化建設十大工程,形成全面推進的良好局面。學生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主體,教師和家長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主導,學校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主陣地。在各地普遍開展美德少年評選的基礎上,在全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體制和機制漸成規模的基礎上,在以志願服務為特色的社會實踐活動廣泛開展的基礎上,省文明辦、省教育廳、團省委、省婦聯等有關部門將整合優勢,在全省中國小校開展美德陽光學生、美德陽光教師、美德陽光家長、美德陽光學校評選活動,推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新進步。

二、美德陽光學生、教師、家長和學校的評價標準

(一)美德陽光學生的評價標準:

1、有理想,有道德,守紀律,誠實自信,熱愛集體。

2、具有良好的意志品質和積極進取的人生態度,有強烈的責任感和集體意識。

3、樂於助人,肯於幫助弱勢羣體,每學年參加志願服務活動不少於50小時。

4、具有良好心理素質和健全的人格,學習、生活有目標、有動力,至少承擔一項為同學服務的工作。

5、善於思考,主動創新,在班級起模範帶頭作用。

6、具有良好的人際溝通和交往能力,親子關係和諧,師生關係融洽,同學關係友善,能得到20xx年陽光工程實施方案以上同學認可。

7、能積極參加校內外的各種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併發揮宣傳帶動作用,每學期不少於2次。

8、愛護生命,具有環保意識和良好的生活習慣,好習慣不少於3項。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愛好一項或多項體育運動。

9、能夠快樂有效學習,無課外補習負擔。熱愛讀書,每學期讀一本好書。

10、心態陽光,充滿活力,能熟練掌握自我心態的調整方法。

(二)美德陽光教師的評價標準:

1、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具有強烈的責任感和創新意識。

2、閲讀2本以上有關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書籍,有不少於5千字的心得體會。

3、根據不同年級學生心理髮展特點,運用師生溝通的心理技巧,每週與個別學生進行心理輔導不少於2次,有記錄。

4、積極參加各級各類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研究活動,主動參與交流研討,每學期不少於2次。

5、擔任心理健康教育輔導課或開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題班會活動,每學期不少於5次。

6、具有良好的人際交往能力和親和力,關愛並能耐心輔導學生,受到同事、學生、家長的認可,滿意度達到20xx年陽光工程實施方案以上。

7、人格健全,具有良好的情緒調控能力,不遷怒學生或他人,無諷刺、挖苦、歧視學生或體罰、變相體罰學生現象。

8、至少參加一項心理健康教育課題研究,每學期撰寫1篇以上心理健康教育課題總結或經驗論文。

9、身體健康,充滿活力,能夠與學生一起參加身心拓展訓練或文體活動,工作精神面貌良好。

10、儀表端莊、淡薄名利、積極樂觀,支持學校的各項工作,並有較為突出的工作業績。

(三)美德陽光家長的評價標準:

1、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自覺履行撫養和教育子女的法律責任和道德義務。閲讀一本有關心理健康教育的書籍。

2、每週能與孩子共同學習、研討的時間不低於4小時。

3、有良好的生活習慣,具備一項或多項有利於身心健康的愛好,如讀書、打球、登山等。

4、能用文明的語言、平等的態度與孩子溝通,不遷怒於孩子。

5、瞭解孩子的身心發展特點、興趣愛好和個人需要,不包辦代替,尊重孩子的選擇。

6、每週與孩子共同活動或溝通交流,不少於2次。

7、積極支持孩子參加各種有意義的健康活動,每學期不少於2次。

8、不使用語言暴力、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孩子,夫妻和睦友愛。

9、積極與學校配合,能按時參加學生的家長會及其他各項活動,從不缺席。

10、心理健康,形象陽光,具有較好的情緒調控能力和公民素養。

(四)美德陽光學校的評價標準:

1、樹立“以人為本”的辦學理念,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把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放在首位。建立學雷鋒活動常態化、規範化機制,每學期組織志願服務活動不少於8次。

2、開展美德陽光活動,有效發揮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作用,先進典型事蹟突出,形成師生家長共成長的良好氛圍。

3、學校設立心理輔導室或心理活動室,並配有專兼職心理教師1—2名,每週定期開展心理個案諮詢工作。

4、定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講座,每學期不少於兩次。開設心理輔導課每學期每班不少於8課時。

5、學校開展心理拓展訓練活動每學期2次。

6、加強與家長溝通,通過舉辦家長學校等多種方式宣傳心理健康知識,爭取家長共同促進學生形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質。培訓宣傳活動每學期不少於2次。

7、學校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校本實踐課題研究,至少有1項市級以上立項課題。定期舉辦經驗交流、專題論壇等活動,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學化水平。

8、定期組織教師心靈探索工作坊活動,每學期至少2次,提高教師心理健康水平和職業幸福感。

9、學校管理具有人文特色,校園文化建設彰顯學生和教師的主體性、人際關係的和諧性,學生、教師、家長的滿意度不小於20xx年陽光工程實施方案。

10、建立積極的發展性評價機制,不以分數作為唯一的評價標準。重視心理健康教育,積極開展陽光心理服務活動,有活動計劃、開展記實及反饋表。

三、活動內容

(一)以“身邊變化、身邊楷模”為活教材,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組織彙總“身邊變化”的成果和事例,挖掘總結“身邊楷模”的道德品質和成長道路,通過經驗交流、事蹟展覽、文藝展演等形式,培養廣大未成年人、教職工和學生家長熱愛祖國、熱愛家鄉、熱愛人民的道德情感,營造有利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的輿論環境。

(二)以學雷鋒主題活動為載體,廣泛開展思想道德實踐活動。以雷鋒精神為旗幟,把學雷鋒活動作為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重要載體,作為未成年人道德實踐的重點內容。發揮青少年學雷鋒的骨幹作用,組織各級學校結合新的時代特點,廣泛開展學雷鋒主題班日、主題隊日、主題團日等活動,推動以學雷鋒為主題的志願服務活動深入開展。

(三)以“五個學會”為突破,加強學校、家庭、社會教育網絡建設。從倡導“學會快樂、學會欣賞、學會合作、學會感恩、學會承擔”入手,發揮學校主渠道、主陣地、主課堂,家庭第一課堂和社區重要橋樑和紐帶的作用,紮實推進美德陽光活動,培養廣大未成年人樹立道德自覺、堅定道德自信、崇尚道德自強的良好社會風尚。

(四)以典型示範為引領,築牢未成年人教育的組織基礎。充分發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先進城市、先進單位、先進工作者的典型示範作用,發揮各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聯繫點的示範引導作用,發揮各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陣地網絡作用,以項目推進的形式,深入開展各項主題宣傳教育活動。

(五)以“三關愛”為重點,積極開展暖心志願服務行動。把關愛他人、關愛社會、關愛自然作為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要內容,把關愛留守兒童、殘疾兒童、貧困兒童等特殊兒童羣體作為倡導“三關愛”,開展美德陽光活動的重點內容,從實際出發,重點幫助解決就學難、行路難、就醫難和文化生活單調、心理障礙等方面的實際問題。

(六)以校外活動場所為依託,推動公共文化服務普惠廣大未成年人。把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納入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和公共博物館、紀念館、圖書館等公益性文化設施向社會免費開放的措施,拓展“美德陽光活動”的文化服務渠道。在首批鄉村學校少年宮項目建設的基礎上,進一步落實美德陽光書屋、美德陽光科技展室、美德陽光校園網站建設,發揮基層未成年人思想道德陣地建設的示範作用。引導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學校文化科技活動場所建設和服務,及時配套資金、推進項目建設、完善後續管理,拓寬面向未成年人的文化服務陣地,讓城市特別是農村未成年人共享文化發展成果。

(七)以優秀文化產品為輔助,為廣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精神營養。紮實推進少兒文藝出版精品工程建設,加大對青少年題材優秀影視劇創作、書刊、音像製品出版的引導扶持工作,全力推動精品文化活動進校園、進社區活動,推動開展紅色旅遊主題活動,鼓勵志願者、科技人員、專業人才參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創新活動,以形式多樣、喜聞樂見的優秀文化產品,以豐富、健康、營養的精神食糧,促進廣大未成年人全面發展。

(八)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測評為導向,建立健全美德陽光活動考核體系。發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測評體系的目標引導、約束規範和考核評價作用,明確考核職責,細化分解過程,實現測評考核工作科學化、規範化、系統化。強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的責任機制,推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進學校、進社區、進家庭。落實大中國小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範,推進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導站建設,促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協調發展。

四、實施步驟及責任分工

1、做好動員組織工作。從20XX年4開始,由各級文明辦、教育局、共青團、婦聯牽頭,在全省中國小、社區部署美德陽光工程,深入開展思想動員和先進典型總結挖掘工作,營造爭創美德陽光學校,爭作美德陽光學生、美德陽光教師、美德陽光家長的輿論氛圍。將全省中國小校納入黑龍江省志願服務管理系統,發揮青少年在志願服務活動中的突擊作用。

2、紮實推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和心理健康建設。各地要結合當地的實際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實際,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以學雷鋒活動為載體,廣泛開展思想道德實踐活動;以關愛特殊兒童羣體為重點,積極開展暖心志願服務行動;以校外活動場所為依託,廣泛開展未成年人文化和道德實踐活動;以優秀文化產品為輔助,為廣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精神營養。各地要儘快普及中國小校心理健康專兼職教師的培訓和配備,建立心理健康諮詢室,列入教學計劃;各市地和有條件的城區和縣、市要抓緊完善省、市(地)、區(縣、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導站建設,建立以心理健康志願者為骨幹的心理健康諮詢隊伍,全國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先進城市要做出表率。

3、評選推薦宣傳美德陽光建設先進典型。從20XX年4月下旬開始,由城區(縣、縣級市)為單位,組織評選推薦美德陽光學生、美德陽光教師、美德陽光家長、美德陽光學校;5月下旬,全省地級以上城市組織評選推薦美德陽光學生、美德陽光教師、美德陽光家長、美德陽光學校,並在六一期間組織表彰宣傳。6月下旬,組織全省美德陽光學生、美德陽光教師、美德陽光家長、美德陽光學校評選活動,通過平面、廣播、影視、網絡等媒體,宣傳美德陽光學生、美德陽光教師、美德陽光家長、美德陽光學校的先進事蹟,評選全省美德陽光學生、美德陽光教師、美德陽光家長、美德陽光學校。7月份,組織全省美德陽光工程頒獎晚會,表彰全省美德陽光學生、美德陽光教師、美德陽光家長、美德陽光學校。舉辦美德陽光活動夏令營,組織全省美德陽光學生、美德陽光教師、美德陽光家長、美德陽光學校的代表參加學習交流活動。

4、建立救助幫扶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對各地評選表彰的美德陽光學生、美德陽光教師、美德陽光家長、美德陽光學校中,確有實際困難的個人,要給予適當救助和幫扶,要幫助解決學習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困難,樹立做好人、長好心、得好報的道德風範。

5、落實效績考核評價。要發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測評體系的導向作用,把開展美德陽光學生、美德陽光教師、美德陽光家長、美德陽光學校的評選和宣傳工作,作為全省20xx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測評考核的重要內容,要強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的責任追究機制,切實推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進學校、進社區、進家庭,成為落實中國小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範,推進各級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導站建設的有效抓手,促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協調發展。

五、保障措施

(一)明確職責,健全機制。強化制度保障。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統一領導,各有關部門要齊抓共管、各負其責,推動美德陽光建設工程的全面展開。強化組織保障。各地要結合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領導體制和有效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美德陽光建設工程的組織運行機制,切實把美德陽光建設工程的任務落到實處。強化經費保障。各地要按照省文明委的要求,將必要的美德陽光建設工程經費作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專項經費的重要內容落實到位。

(二)創新載體,擴大影響。着眼於發揮美德陽光工程的導向作用,着眼於滿足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需求,拓展工作思路,創新工作載體,實現項目化規劃、工程化推進和效能化考核,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的質量和水平。主動運用新媒體、新手段,充分發揮現有德育教育陣地的作用,為美德陽光建設工程的順利實施提供良好環境和有利條件。整合各方資源,建立宣傳協調組織和工作機制,把美德陽光建設工程作為20XX年考核評選的重要條件,推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健康發展。

(三)加強考評,強化責任。根據工程實施方案的要求,明確各單位各部門的責任,建立考核體制和工作推進機制,促進美德陽光建設工程的全面健康協調發展。

(四)落實項目,保障經費。根據建設需要,擬結合落實省委十屆十一次全會決議所確定的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專項經費,保證項目經費的到位和規範使用。

20xx年陽光工程實施方案範文2

為了深入貫徹XX屆中央紀委七次會議精神,落實縣委、縣政府深化作風建設的工作要求,根據縣紀委、監察局、作風辦《關於深入推進“陽光工程”建設的意見》,結合建設工作的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XX屆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的部署和要求,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以“振奮精神、狠抓落實,強化服務、助推發展”為主線,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着力在創新提升、整體推進上下功夫;以促進權力規範、透明運行為目標,以監督和制約權力為核心,緊緊圍繞羣眾關心、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加大公開力度,逐步形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權力“陽光”運行體系;以公開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潔,為加快構建和諧社會,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穩中求進、轉中求好營造良好環境。

二、基本原則

(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緊圍繞全縣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把“陽光工程”建設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之中,體現在建設工作的各個方面,以人民羣眾普遍關心、涉及羣眾切身利益的各類事項為着力點,發揮服務和保障作用,推動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逐步完善。

(二)突出重點、全面推進。緊扣羣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全面推進建設領域權力公開工作,切實制止和糾正損害羣眾利益的不正之風,為人民羣眾提供更加優質、方便、快捷的服務。

(三)改革創新、重在建設。以改革精神推進制度建設,以創新思路尋求治本辦法,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努力破解工作難題,逐步形成有利於推動“陽光工程”建設的思想觀念、文化氛圍、體制條件和法制保證。

(四)把握規律、力求實效。深入研究推進“陽光工程”建設的特點和規律,積極探索權責清晰、程序嚴密、運行公開、監督有力的權力陽光運行新途徑,努力實行權力規範、公開、透明工作目標,不斷增強懲防體系建設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重點內容

認真落實《衢州市建設系統全面推行“陽光建設”實施方案》(衢建設黨委[20XX]23號)、《龍遊縣建設局黨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龍建設黨委[20XX]30號)文件精神,全面深化黨務、政務公開。

(一)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公開。各承擔建設業主責任的單位,要將工程建設項目前期、招投標、現場管理、工程量變更、工程決算情況全程公開,接受單位內部幹部職工和社會監督,促進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廉政建設。

(二)保障性住房陽光監管。全面實行保障房建設、分配、管理信息公開,做到項目建設情況分開、申請條件公開、申請程序公開、保障房源公開、分配過程公開及分配結果公開。強化全程監管,建立健全准入、退出和後續管理機制,運用經濟、行政、法律手段,及時將不符合條件的對象退出住房保障。

(三)“三公”經費陽光公開。按照中央紀委和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嚴格“三公”經費預算管理、積極推進“三公”經費公開工作。

(四)徵地拆遷陽光補償。繼續深入治理徵地拆遷方面的突出問題,強化對徵地拆遷的監管,嚴格被徵拆遷羣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申訴權。公開徵地和拆遷的補償標準、實物指標、工作程序、補償結果、監督電話,接受羣眾監督。貫徹落實《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加快建立新的房屋徵收補償制度,切實推進決策民主、程序正當、補償公平、結果公開。

四、工作措施

(一)嚴格標準,切實做到程序公正。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按照職權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結合崗位廉政風險點排查,編制權力目錄,嚴格規範申請,審核、公示、審批等程序,堅決防止弄虛作假、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損害政府公信力和侵害羣眾切身利益的行為。

(二)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羣眾監督。堅持保障人民羣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把公開透明的要求貫穿於“陽光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以公開促進服務水平的提高;實行項目、內容、範圍、申報、形式等全方位公開,凡是不涉及黨和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的,都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全面地向社會公開,杜絕“暗箱”操作,自覺接受羣眾、社會和媒體的監督。

(三)科技支撐,提高政務服務水平。利用科技手段和現代信息技術改進管理,及時把本部門、本單位決策程序、服務程序、辦事方法、辦事結果等向社會公開,更好地接受人民羣眾的監督;積極推行網上辦理審批、查詢、監督以及聯網核查等事項,做到“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服務”;逐步構建政務事項陽光運行監督機制,促進權力運行的規範化、公開化、程序化。

(四)及時糾錯,嚴肅查處違規行為。對公開工作效果不明顯、社會羣眾不滿意的,要積極查找原因,採取有力措施加以解決;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行政不作為、失職瀆職的,要依紀依法嚴肅追究有關領導責任;對走形式、走過場的,搞“假公開”、“虛公開”的,要嚴肅查處。

五、具體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要把深入推進“陽光工程”建設作為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有力抓手,擺在突出位置,加強組織領導;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成立相應的工作班子,迅速開展工作;要結合實際,細化工作措施,規範公開內容、公開形式、公開範圍、公開時限、公開程序和監督保障。

(二)完善制度機制。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要針對工作中容易產生腐敗現象的漏洞和環節,堅持反腐倡廉方針,將懲治和預防腐敗的要求寓於各項措施之中;堅持從改革體制機制入手,把營造陽光公開的社會氛圍與建立長效機制結合起來,不斷滿足羣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切實規範權力運行,逐步剷除滋生消極腐敗現象的土壤和條件。

(三)強化監督檢查。要針對重點工作內容加強監督檢查,把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作為推行“陽光工程”的重要內容,作為落實黨風廉政教案設責任制的重要內容,作為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內容,確保工作取得實效;要把羣眾監督、媒體監督與專門機關的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對權力運行實施有效監督,堅決避免“陽光工程”建設流於形式,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20xx年陽光工程實施方案範文3

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工作,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的正確領導和大力支持下、在有關部門和各培訓基地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顯成效,對提高寧陽農民就業技能,加快農民轉移就業,促進勞務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發揮了積極作用。為進一步加大陽光工程實施力度,充分發揮示範帶動作用,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按照市農業局、財政局等八部門《關於做好20XX年泰安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20XX年陽光工程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與目標任務

20XX年,我縣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繼續堅持“政府推動、學校主辦、部門監管、農民受益”的原則,按照“提高標準、狠抓質量、創建品牌、強化考核、獎優罰劣”的思路,以勞動力市場需求為導向,以提高農民轉產轉崗就業技能為重點,以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增加農民收入為目標,大力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通過提高標準、公平競爭和有效激勵,調動廣大農民和各類教育培訓機構的積極性,不斷提升培訓質量和農民技能層次,推動城鄉統籌協調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全面完成省市安排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陽光工程1300人的示範性培訓任務,當年穩定轉移就業率要達到85%以上。

二、培訓時間補貼標準及人數比例

20XX年培訓補助經費由中央、省、市財政資金共同負擔,捆綁使用。中央、省、市補助資金按人均340元進行定額補助。

按照培訓工種和時間的不同,今年安排的補貼資金標準分為三檔:1、20天—1個月的短期培訓補貼240元;2、1個月—3個月中期培訓補貼340元;3、3個月—6個月長期培訓補貼440元。擬安排不同檔次的學員人數為:1、培訓20天—1個月的260人;2、培訓1個月—3個月的780人;3、培訓3個月—6個月的260人。按標準實行分檔補貼,確保用好用足財政補助資金 。根據各培訓基地的培訓能力和上年任務完成情況分配指導性培訓任務(見附表2)。

三、加強組織領導

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合作機制,縣農業局、財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建設局、婦聯等陽光工程成員單位間要加強工作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組織實施好陽光工程。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所轄學校和培訓機構實施工程情況的監管。縣陽光辦要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充實人員力量,嚴格履行項目監管職責,發現違規操作、弄虛作假等情況,及時糾正並嚴肅處理。

四、提高培訓質量

採取有力措施,不斷創新培訓模式,努力提高培訓質量。

(一)拓寬技能培訓內容。職業技能培訓要在抓好用工量大的機械製造、電子電器、服裝縫紉與加工、餐飲旅遊服務等行業技能培訓的同時,加強建築裝飾、農產品加工業、地方特色產業、農村服務業等相關技能培訓,引導陽光工程學員就地就近轉崗就業。從20XX年起,將受訓農民參加職業技能鑑定情況作為考核陽光工程的重要指標。鼓勵和督促培訓機構積極引導受訓農民參加職業技能鑑定。

(二)加強引導性培訓。採取多種方式,繼續加大引導性培訓力度,充實培訓內容,提高培訓效果。引導性培訓時間不少於8課時,重點對農民工基本權益保護、法律法規、城市生活常識、安全生產、農村土地流轉和艾滋病防治、未成年子女教育等知識進行培訓。積極組織農民收看山東電視台農科頻道播出的《進城務工陽光路》節目;將省陽光辦統一編印的宣傳畫張貼到每個鄉鎮村。在各基地陽光工程開班第一節課上播放“第一節課”光盤,發放《農民進城務工讀本》,提高農民對陽光工程的認知度。

(三)打造培訓轉移品牌。我縣“培訓+轉移+服務+回鄉創業”的培訓轉移模式已在全國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我們要藉助陽光工程的實施力度不斷加大,補助標準不斷提高的機遇,進一步提高寧陽勞動力培訓轉移的質量,樹立寧陽輸出勞動力的良好形象,打造“寧陽勞務”品牌,把打造培訓轉移品牌作為提高培訓質量、促進轉移就業的重要措施來抓,通過打造品牌,提升形象,吸引生源,擴大規模,佔領市場。

(四)加強培訓機構管理。5月24日縣陽光辦組織農業、財政、勞動保障、教育、科技、建設、婦聯、團委等有關部門負責人招開了招標會議,初步評審確定有寧陽縣農廣校、縣職教中心、縣委黨校、鶴山成教中心等8家培訓機構承擔今年的陽光工程培訓任務,縣陽光辦在組織認定基地時,嚴格規範認定程序,認定的培訓基地年培訓能力在500人以上,並有足夠的就業訂單,能確保學員培訓後順利就業。在培訓任務和資金安排上,重點向優質培訓基地傾斜。並通過培訓任務和資金投入的適度集中,培育規模培訓基地。以培訓質量和就業率為標準,對培訓基地實行動態管理,建立培訓基地進退機制。

(五)抓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進一步加強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調研,制定有利於培訓轉移、穩定就業、自主創業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行定向培訓,突出訂單培訓、校企聯合、校校聯合等行之有效的培訓模式,根據訂單情況對培訓任務實行動態管理;縣陽光辦積極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勞務洽談會、招聘會、對接會,促進培訓基地與用工企業對接;培育勞動中介服務組織和經紀人隊伍,在積極開展對外輸出勞務的同時,鼓勵學員就地就近轉移就業、自主創業,促進受訓學員實現多渠道就業。

五、強化項目監管

縣陽光辦要按照省市陽光辦的要求,進一步明確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四個管理辦法和“七項工作制度”,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資金投入。縣財政進一步落實中央、省、市有關規定要求,不斷加大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投入,保證將中央、省、市財政補助資金全部用於補助學員,並安排一定的工作經費,保證縣陽光辦對陽光工程管理工作的需要,切實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明確監管責任。縣陽光辦負責項目的監管,突出重點環節,嚴把招生關、培訓質量關和轉移就業關,把好開班申請、學員身份核實、結業確認、就業跟蹤、台帳建設、檢查驗收六個關口。在每個培訓班次第一節課、隨堂抽查、檢查驗收等重點環節,縣陽光辦、財政部門工作人員同時到場,並填寫《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監管登記表》。財政部門負責資金兑付及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資金報賬制度。培訓機構負責保證培訓質量,實現轉移就業。縣陽光辦確定社會公佈舉報電話0538—5619535,接受社會監督。

(三)上好“第一節課”。培訓班開班第一節課上,縣陽光辦主抓工作的同志必須到班,並認真講解國家實施陽光工程的重要意義和項目實施有關要求,播放陽光工程引導性培訓光盤;縣陽光辦、財政等部門要共同(至少2人以上)核實學員身份,檢查招生簡章,將培訓券直接發放到農民手上,告知學員培訓券金額、使用方法等。

(四)實行培訓任務動態管理。按照省市下達的任務和資金控制指標,根據制定的培訓計劃開展培訓,統籌確定不同培訓時間對應的培訓人數和補助標準。項目實施完成,補助資金必須使用完畢,培訓人數不得低於省市下達的任務數量。縣陽光辦對培訓基地實行任務動態管理,對培訓進展慢、難以按計劃完成任務的培訓機構,要及時調整其培訓任務。

(五)加大獎懲力度。對培訓質量好、穩定就業率高的優質培訓基地,相應增加其培訓任務和補助資金。對工作差的,相應減少其培訓任務和補助資金。對擅自改變資金用途,擠佔、挪用、套取財政補助資金的培訓機構,將追回補助資金,取消其陽光工程實施資格,3年內不得參與基地招標。對發現問題緩報、瞞報、不報,或由於監管不力造成重大違規違紀問題,以及與培訓機構聯合套取陽光工程資金的有關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六)規範實施開班申報備案和紙質台賬上報制度。各培訓基地要在每個班次開班前向縣陽光辦提出開班申請,報告開班專業、學員人數等基本信息。縣陽光辦及時向市陽光辦報告開班培訓基地名稱、開班專業、學員人數等基本信息備案。並在月報信息上報的同時,將紙質台賬由縣農業局主要負責人簽字報市陽光辦,以便於市裏抽查核實和掌握培訓轉移工作動態。

六、強化政策培訓和工作宣傳

切實加強對縣陽光辦工作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陽光工程管理人員的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促進各項工作制度的落實,確保陽光工程規範實施。要進一步加大陽光工程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通過張貼掛圖、發放宣傳資料、拍攝專題片等多種形式宣傳陽光工程實施過程中湧現出來的先進集體、個人和優秀務工人員,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引領和帶動作用。要做好陽光工程宣傳掛圖的張貼工作,在培訓機構、鄉鎮、村的主要公共場所廣泛張貼,調動農民參訓的積極性。為陽光工程實施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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