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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系統行風建設方案

交通系統行風建設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市機關效能建設暨民主評議動員會精神,進一步加強20*年全市交通系統行風建設,樹立行業新風,優化發展環境,特制定如下行風建設實施方案。

交通系統行風建設方案

指導思想

以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服務經濟建設、推進交通發展為中心,以解決和糾正損害羣眾利益的不正之風為重點,按照 “樹交通新風、建廉政行業”要求,堅持交通行風建設指導思想,繼續以實現“四個文明”為目標, 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優化發展環境有關規定,進一步轉變觀念、轉變職能、轉變作風,提高全系統的執法水平、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優化交通環境,樹立嶄新的行業形象,為實現我市交通事業全面協調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工作目標

20*年在全市民主評議活動中,市局及進入免評行列的縣(區)交通局做到“免評不免建、鞏固再提高”,繼續保持免評位次,未免評或未獲得優秀單位的力爭進入優秀行列前兩名。

參評範圍

局直參評單位包括:養路費徵稽處、運輸管理處、公路養護

管理處、出租汽車管理處、地方道路管理處、邯武公路養護管理處、城郊公路養護管理處、公路工程管理處、公路勘察設計院、質量監督處、監理公司、客運東站、青紅高速公路管理處、公路開發辦、磁峯公路管理處、邯臨公路管理處、馬峯公路管理處以及市局機關各處(室)。

各縣(市、區)交通局分別參加本級民主評議活動;各縣(市、區)局及局直參評單位要將參評範圍延伸到基層各站(所)。各公路收費站業主單位及管理部門對管轄的收費站行風建設工作負責,養路費徵稽處負行業管理責任。

主要內容

按照交通行風建設指導思想,以機關效能建設為重點,以“提速、提質,為人民、促發展”為主要內容,深入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促進交通發展,在“做文明職工,建文明機關,創文明行業,樹文明形象”上實現新的突破,樹立良好的交通形象。

1、按照“做文明職工”要求,結合“六大活動”的開展,深入推進 “八大目標”的落實。堅持以人為本,着力提高交通隊伍整體素質。深入開展“八榮八恥”教育活動,使交通廣大幹部職工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充分發揮模範帶頭作用,作實踐“八榮八恥”的表率。大力弘揚“團結、倡儉、崇實、創新”邯鄲交通精神,大興求真務實之風,引導各級領導幹部樹立起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同時認真開展好省廳提出的“實現更快更好發展”、“建人民滿意工程”、“執法為民、文明服務”、“創建文明示範窗口”、“提速工作過程、提高服務質量”、“建廉政行業”等“六大活動”,以實現省廳提出的“八大目標”:一是進一步營造“幹事、創業、為民”的濃厚氛圍;二是進一步形成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的精神;三是進一步形成求真務實、真抓實幹、狠抓落實的工作作風;四是進一步強化學習、進取的風氣;五是讓交通系統成為人民羣眾滿意的行業;六是把交通行業建設成為負責任的行業;七是建立健全具有交通特色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八是全系統形成奮發爭先、團結友愛、和諧發展的新局面。

2、深化 “建文明機關”目標,進一步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全力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認真落實“提速、提質,為人民、促發展”要求,大力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按照建設廉政、勤政、務實、高效機關的標準,規範機關行為,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行政效能,提速工作過程,提高工作質量,努力糾正不作為、亂作為、效率低等問題。同時,按照全市的部署要求,全力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積極推行“陽光交通”工程,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建立健全權力運作中的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制度,明確辦結時限和服務標準,提高辦事效率和質量。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工作,加大公開力度。年內不發生重大違紀案件,不出現造成社會影響嚴重問題,切實提高交通自身的社會公信力。

3、落實“創文明行業”舉措,開展“評差創優”活動,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一是圍繞優化發展環境,開展“評差創優”活動。創新工作方法,增強服務意識,營造良好交通發展環境。認真落實省廳、市局及本單位向社會公開的承諾和推出的各項便民利民服務措施,繼續推行“一站式”服務;認真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嚴格遵守各項規定,堅決杜絕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問題。二是加大公路“三亂”治理力度,鞏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落實責任制,層層抓好落實;加大明察暗訪和懲處工作力度,堅決糾正和嚴懲公路上的不正之風;規範上路執法行為,強化治超管理。三是認真執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加強對公路收費站的行業管理。收費站要做到“六公開”,切實提高服務質量,樹立交通“窗口”的良好形象。四是依法維護路產路權,加強公路養護和管理,完善公路服務設施,優化行車環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暢通。五是進一步整頓規範交通建設市場秩序。工程招投標、材料採購等依法依規公開、公平、公正,無拖欠徵地拆遷費行為,竣工公路項目全部達到優質工程。

4、鞏固“樹文明形象”成果,全面加快交通建設步伐,積極構建和諧交通。一是加快青蘭高速公路建設,冀魯界至邯鄲段(一期)完成投資12億元,力爭主體工程完工,邯鄲至涉縣段(二期)年內開工建設。年內解決200個村的通油路問題,完成建設里程500公里,使全市行政村通油路率達到96%。同時,大力實施“村村通客車”工程,實現路通車通,更好地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二是加強行業管理,提高宏觀調控水平。加強客貨運輸市場建設和管理,嚴厲打擊違規經營行為,促進運輸市場穩定有序發展。三是繼續加強交通規費徵管力度,挖潛增收,為交通建設集聚財源。四是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的羣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激發廣大幹部職工自覺維護交通形象、創建交通文明品牌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系統評議方法

各縣(市、區)交通局以參加當地評議為主,條塊結合。

局直參評單位行風評議採取問卷測評(50%)、工作考核(30%)、領導直評(20%)的方法進行。一是問卷共300份,發放對象是各縣(市、區)交通局及主要領導、局機關處室、局直非參評單位。二是工作考核依據制定的行風評議考核辦法進行,主要採取日常考核(70%)和集會考核(30%)兩種方式進行。三是領導直評主要是徵求市局領導班子成員意見,直接對參評單位作出評價。同時,各縣(市、區)交通局對基層站所進行考核,各縣站(所)的平均分佔局直參評單位50%的分。

行風建設工作辦法及步驟

按照上級要求,緊緊圍繞落實推行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機關效能建設、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的十項規定》、為“大產業、大基地、大園區、大項目”建設服務等四項重點工作,認真做好行風建設各階段工作任務。

(一)宣傳動員階段(4月底以前)

主要做好以下7項工作:

1、健全工作機構。4月30日前,各縣(市、區)交通局、局直有關單位參照市局調整領導小組情況分別調整本單位行風建設領導小組,抽調專職人員充實辦公室。

2、制定工作方案。4月30日前,市局制定行風建設工作實施方案及向社會公開的行風建設承諾內容,縣(市、區)局、局直有關單位將本單位工作方案和向社會公開承諾的內容上報市局行風辦。(市局行風建設承諾內容附後)

3、動員部署工作。各縣(市、區)交通局、局直有關單位要及時召開動員會安排部署行風建設工作,並將召開動員會情況上報市局行風辦。

4、公開承諾。市局主要領導根據市評議辦安排通過電視和報紙進行公開承諾。各縣(市、區)局和局直參評單位也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行風建設及服務承諾。同時,要暢通舉報渠道,繼續在“114”查號台登記和向新聞媒體公開行風建設熱線電話(市局熱線電話6268191、6268001)。

5、加強輿論宣傳。市局及參評有關部門要積極參與市評議辦和市電台聯合舉辦的“清晨行風熱線”節目,及時受理和解答羣眾提出的問題、意見和建議。同時,各單位要積極參與市評議辦在《邯鄲廣播電視報》開設的“千家萬户評行風”活動,注意收聽、收看省電台、電視台舉辦的“陽光熱線”、“聚焦行風”節目,對節目反映出來的問題,有關單位要儘快調查和落實,確保反映的問題落實到位、處理到位、及時反饋。注重與當地新聞媒體加強溝通,加大對交通系統行風建設宣傳報道力度。並積極向上級新聞媒體推薦,加大宣傳的廣度。

6、積極參與各級評議辦組織的集中宣傳活動,並自行組織一次“陽光服務”活動,散發宣傳製品,宣傳交通形象,現場受理羣眾投訴,服務社會。

7、積極與各級評議辦及評議團聯繫和溝通,調整和續聘交通系統行風監督員。

(二)自查自評階段(5、6月份)

1、各縣(市、區)交通局、局直有關單位及各基層站所要從以下方面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查機關效能建設是否紮實開展,工作作風是否轉變,為企業、為人民羣眾服務的意識是否增強,有無違反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六條禁令”行為;有無“冷、橫、硬、推、拖”等行為;有無在崗不盡責,行為不規範,素質不高,作風不實,效率低下等問題;有無官僚主義作風、不能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工作進展遲緩和矛盾激化引起的集體上訪。二查執法是否公正,有無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執法不廉和以權謀私現象,有無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權權交易、權錢交易和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吃拿卡要等問題。三查在優質服務中是否做到了熱情服務、微笑服務、主動服務,服務設施是否完善,服務是否到位。有無“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現象。四查政務公開是否到位,有無不公開、半公開或假公開等現象;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機制是否完善,公開渠道是否暢通,公開內容是否全面和真實,公開範圍是否與行政權力涉及的範圍一致。五查公路工程項目建設是否公開、公平、公正招投標。六查“收支兩條線”規定是否落實,有無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現象,有無下達罰款指標。七是農村公路建設資金管理是否到位,有無違規使用建設資金問題。

2、採取的方法是:(1)召開班子民主生活會,集中查找本部門及個人存在的問題。(2)召開幹部職工大會,發動幹部職工幫助共同查找本部門及工作人員存在的問題。(3)開展“下評上”和“互評”活動,各級領導主動深入下屬單位、基層、服務對象查找問題,組織各單位之間互評聯動查找問題。(4)主動與各縣(市、區)四套班子及市直相關部門聯繫徵求意見,深入查找問題。(5)向社會各界發徵求意見卡、調查問卷,在市區繁華街道設立行風投訴站,推行“陽光服務”,定期徵求羣眾意見。(6)開展“聽民聲、訪民意”活動,廣泛查找問題。(7)組織座談會、公路巡視、聽證會等,邀請人大、政協、評議代表、行風監督員、服務對象幫助查找問題。(8)積極參與市評議辦組織的“創建平安大道”為主題的户外主題評議活動,認真糾正和解決公路“三亂”問題。(9)加強與各級評議團聯繫主動查找問題。

有關單位於6月25日前將查找的問題及制定整改的措施上報市局行風辦。

(三)整改問題階段(7―10月份)

此階段重點抓好自查問題整改和各級評議辦組織聽證質詢會的會前問題整改工作:

1、對自查的問題、評議辦轉辦的問題及社會各界反映出來的問題進行認真研究歸納分析,制定整改措施,並將在行政權力公開運行、專項資金使用、機關效能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作為整改的重點,實實在在整改,完善和修訂規章制度,狠抓各種制度的落實。

2、內部通報存在的問題,並在新聞媒體和宣傳欄上公示,對前段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徹底整改。

3、加大問題的整改和查處力度,實行問題掛賬督辦制,針對存在的問題組織人員調查處理,對頂風違紀、屢查屢犯的要堅決從嚴處理。各級班子成員及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整改問題的暗訪,確保整改效果,嚴防反彈和新的問題出現。

4、各有關單位10月25日前報告整改情況,屆時市局要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政風行風建設情況、承諾落實情況及問題整改情況。

(四)參加評議階段(20*年11、12月)

主要做好以下4項工作:

1、利用新聞媒體進行踐諾。

2、展示行風建設成果。

3、積極配合市評議辦組織的工作考核、問卷測評活動,為民主測評創造寬鬆環境。

4、組織考核評比活動,評出優秀單位。各縣(市、區)局於20*年12月底以前將局屬基層站所考核結果報市局行風辦,市局直屬職能部門推薦一個優秀基層站所,同時上報縣局在當地評議的結果。

(五)總結表彰階段(20*年1、2月)

市局對評出的優秀單位給予表彰。對在當地獲得優秀單位第一名和免評或已進入免評行列未發生重大問題保持“民主評議優秀單位”榮譽稱號的縣(市、區)交通局進行表彰和獎勵,獲免評的獎2萬元,優秀單位第一名的獎1萬元(並列第一名的除外)。因工作不力,被市委、市政府、省交通廳及以上機關、有關部門通報批評或市級以上新聞媒體曝光或被紀檢、檢察機關查處、認定有違紀行為,影響到市局免評或發生重大問題被撤銷免評榮譽稱號的縣(市、區)交通局和局直有關單位給予3萬元的處罰,並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以上罰金從行政經費中扣除。對在當地獲得優秀第一名或免評的擴權縣(市)交通局給以表彰,獎金由本單位兑現,發生上述問題應給予3萬元處罰的,建議當地政府對其進行處罰。

七、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嚴格責任。各級交通部門要把行風評議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加強和充實組織力量。市局行風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如下:黨組書記、局長郝澤民任組長,黨組成員、副局長論光耀任常務副組長,黨組成員、副局長許清良、郭廷智、宋新華,紀檢組長劉峯泰、工會主席塗新,助理調研員袁紹成任副組長。徵稽處、運管處、養護處、出租汽車管理處、工程管理處、地方道路管理處、局辦公室、體改法規處、人事處、機關黨委、監察室、事務處等處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行風建設辦公室設在監察室,郭新成同志兼任行風辦主任,邢承瑞、王錄昌、劉福田、成國春同志任副主任。各縣(市、區)交通局、局直參評單位都要充實調整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按照管行業必須管行風原則,郝澤民同志對全市交通系統行風建設負總責,劉峯泰同志主抓全市交通系統行風建設工作。黨組成員根據各自分工,對分管單位和系統的行風建設負責。各縣(市、區)交通局、局直參評單位也要根據工作分工情況,明確班子成員對主管部門和單位的行風建設工作負責,確保行風建設工作落到實處。

2、條塊結合,上下聯動。落實行風建設責任制,層層簽訂責任狀,形成“橫到邊,縱到底”的責任網絡,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堅持把政風行風建設納入到整體工作中,與業務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有機結合起來,與機關效能建設和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結合起來,與優化發展環境和評差創優活動結合起來,做到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3、加大案件查辦力度。要注重處理日常羣眾舉報,嚴格實行掛賬督辦制,對羣眾反映的問題認真處理解決,做到事事有迴音,件件有結果,對上級轉(督)辦件,不能層層下轉,要組織力量限期辦結,及時反饋。繼續加大明察暗訪力度,年度上路檢查達到轄區內公路里程80%以上。

4、建立和完善長效機制。堅持糾、評、建相結合,使政風行風建設逐步走向制度化、法制化的軌道。

5、嚴格考核。行風評議結果要作為年終工作目標考核評分的重要依據,繼續實行評先創優“一票否決”。凡未進入優秀單位行列的或發生違規執法行為被市級以上新聞單位曝光和市級以上部門查處的縣(市、區)交通局,年底取消全市交通系統先進單位評選資格,不得評為市局行風建設優秀單位;局直參評單位中的行業管理部門在本系統內有兩個(含兩個)以上的縣站發生被市級以上新聞單位曝光和市級以上部門查處的違規違紀問題的,年底取消全市交通系統先進單位評選資格,不得評為市局行風建設優秀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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