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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考工作方案(精選5篇)

會考工作方案(精選5篇)

會考工作方案 篇1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深化基礎教育綜合改革,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加快推進國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會考工作方案(精選5篇)

一、考試報名

報名時間一般為4月上旬,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考試報名工作,可以國中學校為單位集體組織報名,也可由學生本人持身份證或户口本單獨報名。局直屬國中學校納入蘭山考區組織、臨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納入羅莊考區組織、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納入河東考區組織。八年級學生參加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試,九年級學生20xx年未能參加地理、生物考試的,隨八年級一起報考,九年級已經參加過地理和生物考試的學生不能重複報考。報名考試人數作為監測縣區和學校控制輟學工作的重要依據。學生可在學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與當地學生享受同等的高中錄取政策;具有中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中學校在校生不準報名參加考試。學業考試報名前學校需要完成考生的信息核查工作,考生報考信息須同學籍信息一致。考生報名數據使用臨沂市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管理系統採集和上報。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基礎教育科要將九年級學生20xx年參考的地理、生物成績及20xx年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體育與健康考試和考查科目的原始成績存檔備查,同時按要求折算成實際計分成績和等級,導入文化課考試編場庫,20xx年5月20日前刻錄光盤上報市教育考試中心,八年級地理、生物考試編場庫同時單獨上報。

凡符合規定條件的特殊考生(包括聽力殘疾學生),報名時須將證件原件和複印件交學校,由學校在考試管理系統中標註特殊考生標誌,並打印出特殊考生名單,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後退回原件,複印件存檔。凡報名時沒有申報的,一律不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若同時具備幾項加分條件,選其最高項,不累計加分。特殊考生加分計入考生錄取總分。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文件規定,下列各類國中應屆在籍在讀考生報考普通高中可給予鼓勵性或照顧性加分錄取。具體標準如下:

(一)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的軍人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可憑軍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經當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准,按照當年錄取分值10%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特殊考生代碼為1)

(二)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可憑軍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經當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准,按照當年錄取分值5%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特殊考生代碼為2)

(三)駐一般地區部隊的軍人子女,可憑軍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出具的證明,經當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准,按照當年錄取分值 3%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特殊考生代碼為3)

(四)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提供因公犧牲證明書或殘疾證, 經當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准,報考普通高中加10分。(特殊考生代碼為4)

(五)獨生子女和農村合法生育兩女絕育家庭的子女,持獨生子女證或縣級以上計生部門證明報考普通高中加 10分。(城市和農村獨生子女的特殊考生代碼為5,農村雙女絕育家庭子女的特殊考生代碼為6)

(六)華僑歸僑和港澳台胞子女、少數民族子女,持僑辦、台辦或公安部門證明報考普通高中加5分。(華僑歸僑和港澳台胞子女的特殊考生代碼為7,少數民族子女的特殊考生代碼為8)

(七)對於 500Hz、1000Hz、20__Hz、4000Hz 的純音聽力檢測結果為每側耳的平均聽力損失都等於或大於 40 分貝(HL)的考生,憑我市市級或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聽力檢測證明(報告),可以申請免英語聽力測試。免英語聽力測試的考生,其英語聽力測試的成績按下列公式換算:聽力測試成績=英語筆試成績×20/80。(聽力殘疾學生的特殊考生代碼為9)

*注:第 1—3條加分對象包括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

二、考試科目設置及組織實施

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分考試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和體育與健康 12 科,考查科目包括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和地方課程與學校課程4科。

(一)語文、數學滿分為 120 分,英語(含聽力)滿分100分,計入高中錄取總分;其他各科目滿分為 100 分。計入高中錄取總分的比例:物理為 70%,化學、生物、歷史、地理各為 50%,信息技術和理化生實驗操作各為 20%,體育與健康為 60%。滿分總分為 710 分。

思想品德考試採用開卷考試方式,成績以等級呈現,不計入總分。其他考試科目均採用閉卷考試方式,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命題、考試、閲卷和發佈成績。考試前下發考試説明,明確各科命題原則、內容範圍、考題形式、樣題範例等。

(二)信息技術考試採用上機考試方式,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各考區具體組織實施。

(三)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命題,各考區具體組織實施。

(四)體育與健康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安排,各考區具體組織實施。根據最新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__ 年修訂)》具體測試內容如下:

(五)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程與學校課程等考查科目的測試工作由各縣區教育局負責,其成績分 A、B、C、D 四個等級,其中 A 等不得超過考生總數的 30%,體現在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總評中,作為高中招生錄取的依據。考查科目等級要以適當的方式告知考生本人。

三、考試時間

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體育與健康和考查科目一般安排在 4 月中旬至 5 月中旬,具體實施時間由各考區在市教育局的指導下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思想品德、化學、歷史、地理、生物考試時間為 20xx年6月14日至16日,具體安排如下:

考點設置由各考區本着安全、儘量方便考生赴考的原則,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同一考場內的兩名監考教師必須來自兩所不同的學校或單位,且不能監考本人所在學校的學生。

四、成績公佈與管理

(一)科目分值及成績呈現形式。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以等級和實際分數兩種方式呈現。成績達到科目總分的 90%(語文達到 85%)及以上記為等級 A;達到 75%至 89%(語文達到 75%-84%)記為等級B;達到60%至 74%記為等級 C;59%及其以下記為等級 D。

(二)考試成績查詢。全市統一考試閲卷結束後,於 6 月30 日前公佈考生成績。成績公佈後,考生可根據准考證上提供的成績查詢方式進行查詢,或到原畢業學校領取考試成績單。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

(三)考試成績屬考生個人隱私,除按市教育局要求提供的個人成績通知單和查詢方式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考生成績,更不得將本次考試成績作為評價縣區、學校的依據,不得根據考試成績給縣區、學校和學生排隊或公佈名次。

五、工作要求

(一)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事關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千家萬户,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學校務必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艱鉅性,把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抓緊抓好。全市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由市、縣分級管理,分工協作,共同組織實施。為確保該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市裏成立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協調,各縣區也要根據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各縣區和有關學校要嚴格按照市裏的統一部署和要求,認真做好各項工作。為方便廣大考生和考生家長了解考試政策,增強考試工作的透明度,各縣區要充分利用報刊、電視、網絡、板報等媒體進行宣傳,並開設專門諮詢電話,熱情為學生和家長服務。

(二)要嚴格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嚴密組織閲卷、分數統計等工作,確保公平、公正;要切實加強對試題、試卷的管理,在運送、保管、交接等各個環節,都要嚴格按國家保密要求進行操作,確保試題、試卷安全。要進一步規範考試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對在考試工作中造成試題泄密,報名、考試和閲卷等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單位和個人,將依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三)各級教育紀檢、督導等部門要對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進行全程監控,積極接受社會監督,及時處理羣眾投訴以及不公平、不公正的現象和行為。切實做好羣眾來信來訪工作。市教育局將把各縣區考試組織情況作為對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工作督導的重要內容納入督導評估。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也要綜合運用紀檢、監察、教育督導等手段,督促各有關學校和人員高度重視,嚴密組織,確保今年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會考工作方案 篇2

一、考試領導小組

1、組長:z

2、副組長:z

3、組員:z、九年級班主任、校醫

二、職責分工

1、總負責:z

2、教師管理:z

3、考務工作、考試秩序:z

4、後勤交通安全:z

5、考試指導:z

6、學生安全紀律:班主任

7、學生健康狀況監測:校醫

三、送考工作流程

1、5月4日12:00行政會議室送考人員會議

2、5月7日,12:00籃球場試排隊

3、5月7日,16:00階梯教室召開體育會考動員會。

4、5月8日,13:30左右學生做考試準備,換服裝檢查裝備。

5、5月8日,13:40整隊,檢查學生,13:50準時發車。

四、學生在休息區侯考,學生按組別集中,避免走散,各組負責老師負責好各自學生。

1、第一批准備活動(401、404、405、419)開始時間14:10,檢錄時間14:45(張龍)

2、第二批准備活動(407、408、409、411、413、414、422)(402、403、406、410、412)、417、(418、427)

開始時間14:25檢錄時間15:00(z)

3、第三批准備活動(421、423、424)、(415、420、426)、416、425開始時間14:40

檢錄時間15:15(z)

4、準備活動結束後帶領學生到檢錄處進行檢錄。

5、清點考試結束後的學生數,觀察學生的反應,避免出現運動性損傷等狀況。

6、集中回校。

乘車順序及各人負責組次

第一批車:

帶隊老師z(401、404、405、419)

帶隊老師z(407、408、409、411、413、414、422)(402、403、406、410、412)、

第二批車

帶隊老師z417、(418、427)

帶隊老師z(421、423、424)、(415、420、426)、

帶隊老師z416、425

會考工作方案 篇3

為加強高、會考期間的食品衞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有效預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保障高、會考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餐飲業食品衞生管理辦法》、《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衞生規範》、《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法規,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高、會考是當前學生家長及全社會關注的熱點,也是職能部門當前的工作重點。要站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結合當前開展的創先爭優活動,充分認識高、中期間衞生監督工作對於保障考生身體健康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增強做好食品衞生安全保障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依法履行監督職責,密切配合、協調行動,及時通報情況、交流信息,切實完成中大學聯考期間的食品衞生保障工作。

二、工作內容

(一)衞生監督所在高、中期間,對高、會考考點(學校)及其周邊飲食攤點及公共場所單位依法進行食品衞生、飲用水衞生及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工作,並將高、會考食品衞生監督工作方案及工作開展情況及時上報衞生局。

要結合全縣食品衞生專項整治和學校衞生專項檢查等工作要求,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衞生規範》、《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監督辦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辦法》等規定,依法履行食品衞生監督職責,加強食品衞生監督檢查,細化食品衞生監督措施,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一旦在高、會考期間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及食源性疾患按規定及時處理、上報。

(二)衞生監督所嚴格加強對接待單位衞生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1、餐飲單位的餐飲服務許可證的效期,衞生管理組織、管理人員、衞生管理制度設立情況;

2、食品從業人員身體健康檢查證明及健康狀況;

3、直接入口食品及食品工具、用具、容器衞生監測情況;

4、餐飲單位生產加工製作過程衞生監督檢查情況;

5、提供給考生的飲水是否符合《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

6、接待單位存在的衞生隱患問題及衞生監督意見;

衞生監督所對監督中發現的問題應下發《衞生監督意見書》,限期整改。對在監督中發現的違法問題應及時立案查處。

三、職責分工

衞生監督所負責高、中期間考點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在高、會考開始前對校園周邊的攤點、食堂進行檢查督導,對存在安全隱患的下發衞生監督意見書,限期整改。參加高、中期間食品衞生保障工作的衞生監督員必須保證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應對突發事件,方便部門之間協作溝通。

四、監督保障要求

(一)保障時間要求

在大學聯考(6月7日~8日)和會考(6月15日~17日)前期及期間組織督查。大學聯考開始前,6月2日開始對學校周邊進行食品安全檢查,到大學聯考結束;會考前6月13日開始對學校周邊進行食品安全檢查,到會考結束;

(二)重點保障地點

1、大學聯考考點:一中;

2、會考考點:一中、二中、實驗中學;

五、保障措施

(一)衞生監督所由所長親自抓,切實明確職責,分工到人、到崗。

(二)衞生監督所根據高、會考相關信息及資料,做好衞生監督執法人員、車輛、通訊等後勤保障工作。

(三)建立健全突發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嚴格按照衞生部《重大活動食品衞生監督規範》、認真落實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報告制度。高、會考期間,一旦發生食物中毒等突發衞生事件,除按規定及時報告,妥善處理外,還應當在最短的時間內報告上一級的衞生、教育行政部門,確保信息暢通、口徑統一。

(四)加強宣傳,提大學聯考生自我保護意識。與新聞媒體配合,充分發揮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採取多種形式,加大食品衞生宣傳教育力度,普及食品衞生法律法規和衞生知識,增強廣大考生食品衞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五)嚴格執法,部門配合,及時做好投訴舉報的查處。衞生監督所對在監督過程發現的違法問題,應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立案查處。加強與各教育行政部門的聯繫,鼓勵廣大考生和人民羣眾積極舉報雙考期間的衞生違法問題。

會考工作方案 篇4

為了保證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期間師生的人身安全,確保我鎮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順利進行,能夠預防各種事故的發生,及時有效地處理會考期間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置安全事故,確保會考安全有序圓滿完成,確保學生優秀成績。根據xx市教育局關於20xx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有關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訂此安全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上級安全管理有關規定,本着對學生高度負責的精神,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及時有效地預防、處理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期間發生的師生安全事故,確保我鎮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二、工作原則:

1、教育為先,預防為主。學校領導、班主任和帶考教師要加強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暴力、防火、防電、防暑、防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自防、自救、自護能力,教育學生遵紀守法,強化學生的集體主義觀念,發揚互愛互助精神,提高安全意識和能力。

2、以人為本,分清主次。安全事件發生後,以人身安全為第一要務,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要充分發揮一線指揮員的臨場指導作用,視其安全事故的不同類別,分類處置,解決主要問題,力爭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3、團結協作,及時處理。安全事件發生後,現場人員密切配合,獻計獻策,果斷採取有效措施處理安全事故,主要責任人及時向上級責任人彙報事故情況,並及時聯繫相關的部門,確保事故損失降到最低。

4、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20xx年xx鎮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安全突發應急小組全面處理考試期間發生安全突發事件,各相關工作人員要服從領導,明確職責,密切配合,及時有效地處理安全事故,若出現失責、推諉等現象,造成師生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三、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構及職責。

xx鎮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組長是本次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總指揮,全面負責突發事件的處理。

副組長是各校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總指揮,全面負責各校突發事件的處理。

各成員協助組長、副組長搞好事件處理工作,協調處理事件的有關事宜。

四、安全事故防範措施:

1、安全教育。學校和班級在考試前舉行專題安全教育會議,教育學生要誠信參考,珍愛生命、遠離危險,不製造危險,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和規則;教育考生防範各種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方法,特別是防侵害的教育。考試結束返校後,要及時與家長聯繫,確保每一名考生安全回家。在認真抓好考生安全教育的同時,要對每一名考生所帶的危險物品進行收繳。

2、進行各種資質審查,強化管理。

(1)、交通安全。嚴格審查車輛資質。選擇檢驗合格、證件齊全、車況性能良好的車輛和有運營證、駕駛經驗豐富、身體健康、技術過硬、熟悉道路情況的司機,並簽定責任書;加強對司機的教育與管理,嚴禁超速、超載;要加強對考生上下車時的管理,要求學生待車停穩後再排隊上下車,嚴防因擁擠、翻窗造成傷害事故。加強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規則。

(2)、飲食飲水安全。對食堂進行嚴格的衞生資格審查,要加強對飲食、飲水的監管,認真做好食品銷售環節檢查,防止食堂餐具不清潔、採購過期食品,以及食品加工過程中出現生熟不分開、食物清洗不乾淨和未燒熟燒透等情況出現;若發現問題及時與定點衞生監督員溝通,向有關領導彙報,督促整改;教育考生識別符合衞生標準的飲用水和副食,同時也要教育考生不要隨便購買飲用水和副食。

(3)、住宿安全。選擇設施牢固、配備齊全的宿舍,保證學生睡覺質量;確保住宿期間的治安安全,對宿舍實行封閉管理,防止學生意外出走,安排專人負責大門保衞,禁止閒雜人員和不法分子進入宿舍,危害考生利益和安全。

(4)、考場安全。對考場內的消防設施和出入通道認真查看,提醒學生應該注意的問題。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火、防踩踏、緊急逃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3、簽訂安全責任書。

教管辦主任和學校校長,學校校長與包級帶考負責人、班主任、教師,班主任與家長、學生,學校與車輛司機,學校與食堂、宿舍管理人員,簽訂安全責任書,實行安全責任事故追究制,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五、安全突發事故種類:

突發安全事故包括:交通安全、飲食安全、住宿安全、防火、防電、防暑、防暴力侵害,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考生忘帶證件、誤時、生病等突發事件。

六、安全事故處理程序:

1、報告制度。各校會考負責人、帶考教師、校幹保證24小時手機開通,確保安全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後,現場負責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領導小組成員報告,由組長、副組長等及時向公安、交警、衞生、消防,教育局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

2、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本着“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師生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七、突發安全事故種類及各類事故應急預案

1、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如在組織學生到考場的途中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各教師及工作人員應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並迅速將事故信息報告教育局和交通部門。

(2)、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並及時報警110、119、120請求援助。

(3)、組織保護好事故現現場,看住肇事車輛及肇事人以備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4)、及時通知受傷者家長。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5)、積極配合交警做好事故處理。

2、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在考場或宿舍如果突發火災,班主任發出緊急集合信號,指揮會考學生按順序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並迅速將事故信息立即報告教育局和有關部門。

(2)、教師可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並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禁止組織學生救火。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3、暴雨、雷擊、洪水地質性災害等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要求學生攜帶好雨傘、雨衣等雨具,防止暴雨天氣和高温日曬天氣。

(2)、會考途中如發生暴雨、洪水等地質性災害,各班主任要認真清點學生人數,核查學生安全情況,並積極有效地組織學生從其它道路迂迴護送學生到考場。並向當地相關部門呼救。

(3)、對無法及時趕到考場的學生,各班主任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小組和教育局彙報。

(4)、對遇到房屋因雨水浸泡,出現漏雨,牆裂,地基下沉和山體滑坡等情況,應採取有效措施,正確、科學引導學生撤離疏散,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4、公共衞生應急預案

(1)、在會考期間,帶隊教師細心觀察學生的身體狀況,對有發熱、咳嗽、腹瀉等傳染病症狀的學生進行逐一報告、送醫,並迅速向教育局及衞生防疫部門報告。

(2)、注意傳染性疾病的發生。發生一定規模的傳染性疾病,立即立即向組長彙報,學校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疾病控制中心彙報,並配合有關部門對有疾病症狀的人員、所在場地做好消毒、隔離和觀察等工作。

(3)、及時通知家長並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4)、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5、外來暴力侵害事故應急預案

(1)、發現不良分子對我校會考學生進行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各教師及工作人員要採取積極措施組織人員進行制止或疏散。同時應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2)、受傷師生及時送醫院就診救治,並及時上報教育局。

(3)、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並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

(4)、通知受傷者的家長或家屬,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八、考試過程中易發生的事件

1、考生忘帶證件,帶隊教師護送考生入考場,帶隊教師幫辦其它手續;

2、學生生病,帶隊教師引領學生看醫生買藥,酌情處置;

3、帶隊教師負責學生應試安全,即時提醒學生;

4、學生飲食起居保證安全考試不遲到、不誤時;

5、考試結束後,隨時關注學生心理,防止特殊學生髮生意外事故。

九、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由組長立即向縣教育局、衞生防疫部門報告,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2、積極協助衞生機構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配合衞生防疫部門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6、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十、防中暑事故

1、帶隊教師要攜帶一定量的防暑藥物,學生要攜帶防曬傘,防止高温、日曬天氣發生。

2.若出現學生中暑事件,帶隊教師要做好應急處理,並及時聯繫考點醫務人員,嚴重時聯繫120或醫院。

3、學生出現嚴重的中暑事件,教師要及時聯繫家長

4、做好事故上報工作。

十、用電安全事故

1、教師要及時檢查學生宿舍的用電情況,及時修補破損開關、插座等,檢查宿舍的電燈、電扇等用電設施,保證設施齊全,完好無損。

2、教育學生不準隨便用自己攜帶的電燈、電扇、充電器等設施,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3、隨時關閉電燈、電扇等用電設施。

十一、學生心理疏導

1、學生外出考試,容易產生心理緊張、心情亢奮、考試壓力大、離家心裏焦躁不安、因考試不理想而造成學生心理煩躁等心理現象,表現在學生睡覺不好、吃飯不好、無心考試等現象。

2、教師要注意觀察學生的表現,發現問題要及時調查原因,做好心理輔導,確保學生心理舒暢,安心考試。

未盡事宜,根據實際情況,由領導小組及時作出決定。

會考工作方案 篇5

一、會考、會考領導組:

1、組長:。

2、副組長:。

3、成員:。

二、安全措施:

1.學校帶隊領導、教師實行分工負責制。確保了考生白天(除考試外)在二會考點及考點周邊的安全。

2.重視對學生進行自我保護的教育。加強安全教育,對可能發生的各種安全事故做好充分的思想準備,並制定了詳細的應急預案,使學生了解和掌握在緊急情況和意外災禍面前的自救常識,並能正確處理突發事故。

3.召開考前的教師會、學生會、家長會,抓好師生、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提高安全意識,還出台了會考會考安全工作預案,採取的應急措施等。

4.是建立會考安全聯繫手冊。以班級為單位,將學生的姓名、聯繫電話、住址和監護人統一印製成冊,建立暢通的通訊方式。

5.加強安全法規宣傳教育,加強學生日常行為規範教育,培養學生端正考風,嚴肅考紀的良好好習慣。

6.認真抓好疾病預防工作。組織師生認真學習流感疾病預防知識。

7.要求家長按時接送考生,考生回家後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向班主任報平安,班主任向學校彙報考生回家情況,確保學生平安在家。

三、工作分工:

1、校長總負責。

2、副校長和教導主任具體負責在二會考點內的學生安全。

3、教導副主任、保衞組長和年段長具體負責在二會考點大門和周邊的學生安全。

4、教導主任和年段長在考前召開教師會、學生會、家長會,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

四、應急保障:

(一)會考會考安全事故處理領導小組有關職責要求:

1、發生安全事故時,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工作。

2、領導小組上一級因公幹等特殊情況無法到達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 (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3、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在會考期間必須嚴格履行職責,按要求到崗到位,確保24小時通訊暢通,並且24小時內電話訊錄中有一個與組長或副組長的聯繫記錄。

4、全體參加會考的學生和領隊老師必須服從領導小組的指導、調度,積極投身到相關搶救工作中。無論發生何種事故,都必須將學生放在第一位,先保護、搶救學生。

(二)發生安全事故應急方案。

1、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領導小組成員及其他班主任按考點安排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並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2)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2、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領導小組成員或班主任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信息報校長。

(2)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3、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2)對受傷師生及時救治。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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