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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考核工作方案十篇

平時考核工作方案十篇

平時考核工作方案 篇1

為了加強我鎮安全生產管理,為我鎮經濟、社會的發展保持一個安全穩定的環境,推動安全生產工作躍上新台階,我鎮今年力爭創建全省“安全生產示範鄉鎮”,為此,制定本創建實施方案。

平時考核工作方案十篇

一、組織機構

鎮上成立創建“安全生產示範鄉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下設辦公室於安辦,由 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事務。

二、活動安排

(一) 宣傳發動(5月9日——6月30日)

1、 召開有關部門、全體幹部職工、村組幹部大會,宣佈實施方案,宣佈創建活動領導班子成員和職責,宣佈義務安全員,安排宣傳內容,提出創建活動的要求、目標和任務。

2、 利用廣播、電視、板報和宣傳資料大力宣傳創建活動的重大意義、目標任務、安全生產法規。

3、 明確創建安全生產文明學校、示範社區、村社、企業內容,引導他們開展安全生產自我教育、自我約束、自我管理。擬定祿市街道社區為安全文明社區創建單位,山門口村為安全生產文明示範村創建單位,永財採石場、攔馬石煤礦為安全生產示範企業創建單位,祿市國小為安全文明學校創建單位。

4、 制定安全生產文明示範村、安全文明學校、安全生產示範企業、安全生產示範社區的創建內容和標準。

(二) 組織實施(7月1日——11月30 日)

1、 各村(居)委員和各部門、單位建立安全生產製度,落實職責,實行安全生產分工負責制。

2、 落實道路交通義務員安全員、街道居委會義務安全員。各村村主任為該村道路交通義務安全員。學校和

企業各落實一名道路交通義務安全員和一名安全義務宣傳員。

3、 對鎮轄區內的農用車、拖拉機、摩托車、客運車實行登記註冊,建立違章和事故登記表,創建無安全事故駕駛員和安全遵章守紀車輛。

4、 設立煤礦和非煤礦山重點警示牌和標語。

5、 對安全生產責任人和義務安全員、車主和特種行業人員進行分批分期安全生產知識培訓。

6、 堅持每月、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開展安全生產檢查。

7、 排查隱患,落實責任,堅決整改。

8、 發現不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及時報告。

三、檢查總結(12月1日——31日)

1、 對安全生產文明示範村、安全文明學校、安全生產示範企業、安全生產示範社區進行檢查。

2、 按年初安全生產責任書對鎮所轄單位和村進行年終考評。

3、 召開此創建活動和安全生產年終總結會,交流經驗,表彰先進。

平時考核工作方案 篇2

根據縣委縣政府印發《20xx年度縣對各鄉鎮績效管理實施方案》(杭委[20xx]8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我鄉20xx年度績效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中央、省、市、縣關於推行政府績效管理制度的要求,圍繞推進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潔政府為主線,促進各村、各部門牢固樹立績效意識,改進管理方式,提升工作實效,不斷提高履職力、執行力和公信力,為我鄉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二、工作內容及步驟

工作的主要內容是:進一步健全績效管理制度,完善評估指標體系,強化績效運行監控,用好績效評估結果,圍繞績效目標、績效責任、績效運行、績效評估、績效提升等基本環節,建立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政府績效管理制度。具體步驟如下:

(一)制定方案。各村和鄉直辦各單位要根據鄉里的績效管理工作方案,結合實際制定本村、本部門、本單位績效管理實施方案。

方案的制定:一要明確領導機構。各村和鄉直辦單位要成立績效管理工作小組;二要明確工作目標。突出反映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鄉里的法定職責和當年的中心工作;三要明確績效責任。細化績效目標,落實到具體的責任股室和責任人;四要明確績效運行監控的措施和途徑。制定具體落實措施和考核辦法;五要明確績效考評結果的運用。制定績效獎懲措施,獎優罰劣。各村、單位的績效管理工作方案,於10月10日前報送一份到鄉效能辦備案。

(二)責任分解。組織力量對績效管理工作目標進行細化分解,提出明確的質量和進度要求,建立責任分解制度、責任公示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責任分解落實體系,促進工作目標的落實。各村和鄉直辦單位要結合實際將責任分解到相關責任人。

(三)運行監控。要進一步構建富有效率的行政運行機制,改善行政管理,優化行政服務,不斷搞行政效能。要嚴格落實定期分析制度,每半年進行一次績效運行情況分析,並形成材料備查。

(四)績效自評。每年年終,開展自評,並形成績效工作自評報告,供年度聯合評估時使用。

(五)評估(抽查)計分辦法

1、對績效管理實行千分制綜合評估,其中績效評估指標考核得分佔40%(400分)(見附件1),目標管理指標考核得分佔45%(450分)(見附件2),公眾評議得分佔15%,各項的得分須按所佔權重比例折算後計入千分制彙總。察訪核驗根據督查部門平時督查情況進行扣分,最多扣200分,其中效能明察暗訪及基礎性工作檢查評議可扣50分,縣委督查室評議最多可扣20分,縣政府督查室評議最多可扣20分,縣人大相關委室評議最多可扣20分,縣政協相關委室評議最多可扣20分,縣監效辦(重點項目督察組)評議最多可扣50分,縣行政服務中心評議最多可扣20分。

2、績效管理考評結果彙總的公式為:績效管理考評得分=績效評估指標考核得分×40%+目標管理指標考核得分×45%+公眾評議得分×15%-察訪核驗扣分(扣分不超過200分)。

(六)實施績效評估

1、指標聯合評估。對我鄉指標聯合評估由鄉經委和統計站負責,鄉責任部門配合。責任部門在翌年2月底前,將採集的績效指標數據報送有關責任單位和考評牽頭單位。

2、公眾評議。公眾評議於第四季度組織開展,鄉效能辦配合國家統計局上杭調查隊負責實施,公眾評議結果須報經鄉黨委(擴大)會議審定後報送至縣效能辦彙總公開。

3、察訪核驗。察訪核驗工作由各責任單位配合效能辦、監效辦(重點項目督察組)、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縣行政服務中心,縣人大相關委室、縣政協相關委室,察訪貫徹落實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重大決策部署情況,完成各套班子安排的各項任務工作情況,以及機關工作效率與作風紀律等方面情況。並將平時的檢查情況記入績效台帳,統一在年度績效彙總時進行獎分扣分。

(七)綜合彙總。根據縣委、縣政府的發文通告,落實責任部門、責任領導、責任人的獎懲情況。

三、組織領導

績效管理工作在鄉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由鄉機關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鄉政府鄉長任鄉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鄉紀委書記任副組長,日常工作由鄉效能辦牽頭,會同黨政辦、統計站等組成鄉績效管理工作小組及其辦公室具體實施。各責任部門、責任領導和責任人要明確責任,確保績效管理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

四、結果運用

1、對各責任部門、責任領導、責任人績效管理評估結果按得分高低的排名順序,設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進行獎勵。

2、績效獎金的分配。根據我鄉實際情況及各村各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考評情況,制定具體的分配方法。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推行績效管理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是促進我鄉“五大戰役”建設的重要保障,是推進政府管理創新的有益探索。各責任部門、責任領導、責任人要樹立正確的績效價值觀,指把績效管理作為行政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增強責任意識,認真抓好落實。

2、認真實施。要建立健全績效管理工作機構,按照績效管理的工作步驟和績效評估方案的安排,圍繞自身職能和年度工作任務,加強日常的管理與運作,精心組織,認真抓好制度的落實,確保各項績效目標的順利實現和指標數據的真實、準確、客觀。

3、積極探索。推行政府及其部門績效管理是一項創新性的工作,各責任部門、責任領導、責任人要以改革創新的精神積極探索,認真總結,積累經驗,不斷完善績效考評體系。

平時考核工作方案 篇3

為全面提高我鄉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水平,以創建市級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先進鄉為目標,加快實現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兩個轉變”,為確保創建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先進鄉鎮”目標的實現,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決定》、《市委實施意見》,統一思想、明確任務、細化措施、狠抓落實,以穩定低生育水平為中心,以科技服務為重點,以利益導身為切入點,進一步夯實基層基礎工作,強化村級管理服務,使全鄉的計劃生育逐步建立起依法管理,村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的新機制,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

以促進“四大工程”為目標,紮實有效地開展好“六化”服務,全面組織實施優生促進、知情選擇、隨訪服務、生殖健康四大工程;積極推進市級優質服務先進鄉創建,提升計生工作整體水平;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羣眾對“獎優免補”、計劃生育家庭獎扶、特扶政策的知曉率;提高認識,認真把關,着力推進人口計生信息化建設順利進行;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力求工作取得新突破;創新管理模式,加強藥具規範化管理,提升服務水平;強化培訓,提高計生幹部隊伍綜合素質。

二、創建工作標準

(一)穩定低生育水平,全鄉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0以內,連續三年計劃生育率達98%以上,無計劃外多孩生育,晚婚率達80%以上,晚育率達80%以上,避孕及時率達到85%以上,統計合格率達98%以上。

(二)“宣傳教育進村,婚育新風進家“活動全面開展,新型生育文化建設初見成效,羣眾的婚育觀念有明顯轉變,育齡羣眾知曉率達90%以上;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品進村入户率達到95%以上。

(三)生育證發放合格率,生殖健康服務率,隨訪率均達98%以上,連續三年無選擇性終止妊娠,當年有生育現象的夫婦接受優生優育教育比例達到90%以上,嬰兒出生缺陷干預率達60%以上。

(四)加強計劃生育家庭資格審查,全鄉20xx年新增二户獎扶家庭。

(五)根據計生統計台帳改革的要求,提高認識,計真把關,確保人口計生信息的採集、錄入工作進度和質量,堅決杜絕統計中漏報、瞞報、遲報現象。

(六)認真貫徹國家《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積極穩妥地全面推進知情選擇,知情選擇率達90%以上,避孕節育措施落實率、有效率達到98%以上。

(七)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確保流動人口信息交換平台運轉正常;完善藥具管理和服務的標準化工作,公文寫作格式明確藥具管理人員,做到制度健全,規範管理。

(八)依法行政、文明執法,連續五年全鄉無集體上訪,無惡性案件發生,信訪工作達到“三無”羣眾綜合滿意率達90%以上。

(九)全面推行村民自治,規範的村民自治村達90%以上,其中:村民自治模範達到60%以上。

(十)充分發揮計劃生育協會作用,經常開展計劃生育協會活動,合格村協會達到95%以上。

(十一)綜合治理人口與計劃生育的局面基本形成,按規定投入到位,利益導向,社會保障和工作機制逐步健全,獨生子女獎勵優待政策落實到位。

三、保障措施

鄉人民政府成立了以鄉黨委副書記、副鄉長為組長,相關單位人員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協調優質服務工作,各村委會要積極配合鄉屬各站所的工作,做到共認或互認抽查結果,加強信息溝通,實現資源共享,鄉屬各牽頭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發揮好組織協調作用,進一步抓認識促落實,抓重點促實效,抓好協調促發展,抓好總結促宣傳,最終形成統一、和諧、權威、互效的工作機制,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切實解決各種多政、多頭、重複工作問題。

四、鄉屬各站所、各村委會及中心校職責

(一)村民委員會職責

1.在鄉優質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和指導下,積極開展優質服務工作,完成本村的各項指標任務。

2.簽定計劃生育村民自治協議。

3.村委會與每對已婚育齡夫婦簽定自治合同

4.建立優質服務活動檔案,建立信息彙集、分析、反饋制度,做到活動有記錄,彙報及時並把痕跡管理貫穿於始終。

5.自覺接受上級的檢查、指導工作。

(二)鄉計生服務站職責

1.組織制定優質服務實施方案,工作流程和相關的工作制度。

2.及時向區人口計生主管部門及鄉黨委、政府彙報優質服務工作開展情況,調查研究優質服務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提出合理化的建議。

3.進一步加強鄉計生服務管理所的規範化建設。

4.做好優質服務的中期及終期評估工作,迎接上級的檢查。

5.計生服務站做好優質服務鄉(鎮)創建工作,力爭把我鄉建成為優質服務鄉。

責收集、整理、管理好優質服務工作的痕跡材料。

(三)鄉衞生院職責

1.對在優質服務工作實施中的困難和問題提出合理化建議。

2.協助鄉計生站和相關部門做好“創優“各項工作。

3.向計生部門提供人工流產率,住院分娩率和孕產婦死亡數據信息。

4.負責建立門診,開展性病、艾滋病的預防。

(四)中心校職責

平時考核工作方案 篇4

根據《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規劃》及《xx省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考核評價項目》、《基層黨建工作考核評價實施辦法》精神,現就做好全省基層黨建工作集會考評提出如下方案。

一、考評內容

以《xx省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考核評價項目》為依據,由市(州)、縣(市、區)委、省委省直機關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國資委黨委分別制定相應的《考評細則》。省委組織部在過程考評、專項督辦的基礎上,突出重點項目,制定《複查考評細則》和相關《登記表》(附後)。

二、責任分工

考評工作在省委領導下進行,由省委組織部牽頭組織、分級負責。考評工作責任分工如下:

(一)縣(市、區)委

依據《考評細則》,負責組織本縣(市、區)所有基層黨組織實施基層黨建工作情況的全面自查和考評。

(二)市(州)委

負責對本級和所屬縣(市、區)實施基層黨建工作的全面考評。依據《考評細則》,對縣(市、區)進行普查和重點抽查。每個縣(市、區)抽查3個鄉鎮(街道)及所屬村(社區);抽查縣(市、區)直屬的5家黨政機關、5家事業單位、5家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

重點抽查的單位名單在考評前由市(州)委組織部確定。

(三)省委省直機關工委

負責省直機關黨建工作的全面考評。在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依據《考評細則》,考評各單位黨組(黨委)自身建設情況、開展基層黨建工作情況。抽查2個機關直屬單位或處室,抽查名單在考評前由省委省直機關工委確定。

(四)省委高校工委

負責高等學校黨建工作的全面考評。在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依據《考評細則》,考評各學校黨委自身建設情況、開展基層黨建工作情況。抽查3個院系,抽查名單在考評前由省委高校工委確定。

注:黨組織關係在市(州)的省屬普通本科院校,納入省委統一考評,由市(州)考評組負責考評。

(五)省國資委黨委

負責國有企業黨建工作的全面考評。在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依據《考評細則》,考評各國有企業黨委自身建設情況、開展基層黨建工作情況。抽查3家二級單位,抽查名單在考評前由省國資委黨委確定。

三、考評方式

根據責任分工,由縣(市、區)委、市(州)委和省委省直機關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國資委黨委分別派出考評組對所屬基層黨組織進行考評,省委組織部負責組織複查考評。考評工作主要採取以下方式進行:

(一)查閲資料。考評組對照相應的`《考評細則》,查閲被考評單位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文件、制度、台賬、記錄、名冊、檔案等資料原件,並採取隨機詢問等方式,核實工作的真實性。

(二)查看現場。考評組對照相應的《考評細則》和項目要求,查看被考評單位基層黨建工作的現場。

(三)問卷調查。向被考評單位的黨員羣眾發放調查問卷,並按一定比例計入被考評單位“社會調查考評”分值。

(四)量化評分。考評組對照相應的《考評細則》,對所抽查的基層單位進行評分。縣(市、區)和市(州)的綜合計分和排序辦法由各實施單位研究確定(可參照全省計分辦法)。省委省直機關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國資委黨委對各考評單位按照《考評細則》直接評分、計分排序。

(五)建立台賬。集會考評結束後,各實施考評的單位分級、分類建立考評工作台賬,省委複查考評工作組在複查過程中對考評台賬進行抽查。

(六)彙總上報。考評結束後,以市(州)委、省委省直機關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國資委黨委為單位對考評情況進行彙總,形成考評工作報告和相關報表報送省委組織部。考評報告內容包括:考評簡要情況、主要成績、存在的問題、各單位綜合得分及排序。同時附各被考評單位需要整改的項目及建議等。

各縣(市、區)的自查考評報告(考評簡要情況、主要成績、存在的問題、自查得分及扣分原因、整改項目及建議等)由市(州)委組織部收集彙總後一併上報。

四、複查考評

省委組織部組派省委複查考評工作組,重點對基層黨建工作重點項目進行復查考評。

(一)複查單位

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全省所有的縣(市、區)。

(二)複查內容

依據《複查考評細則》進行。複查考評重點項目:

1、村、社區黨員羣眾服務中心“五務合一”建設情況;

2、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情況;

3、村“兩委”換屆工作情況;

4、開發區(園區)非公企業黨建情況;

5、基層黨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實情況。

(三)複查方式

省委複查考評工作組深入縣、鄉、村和開發區(園區),採取查閲資料(台賬)、查看現場、社會調查(問卷測評)等方式進行。其中:

1、關於村、社區黨員羣眾服務中心“五務合一”建設情況。調閲縣(市、區)、鄉鎮(街道)有關資料、台賬。由各縣(市、區)提供建制村、社區全名單登記表和達到“五務合一”要求的村、社區認定名單,依據縣(市、區)提供的所有達標村和社區名單,逐一實地查看(“五務合一”建設標準分別見村、社區《黨員羣眾服務中心“五務合一”建設複查考評登記表》,附後)。

2、關於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情況。調閲縣(市、區)、鄉鎮(街道)有關資料、台賬;由各縣(市、區)提供集體經濟年收入5萬元以上村的名單,結合“五務合一”驗收村安排抽查。

3、關於村“兩委”換屆工作情況。調閲縣(市、區)、鄉鎮(街道)有關文件資料、台賬;結合“五務合一”驗收村安排抽查。

4、關於開發區(園區)非公企業黨建情況。調閲縣(市、區)有關資料、台賬;深入開發區(園區)隨機抽查5家企業。

5、關於基層黨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實情況。調閲縣(市、區)、鄉鎮(街道)有關文件資料、賬目;結合“五務合一”驗收村、社區安排抽查。

(四)計分辦法

以縣(市、區)為單位、按照百分制計分、排序。

1、縣(市、區)黨員羣眾服務中心“五務合一”建設項目,單獨計分排序。同時作為綜合項目之一計分。

2、縣(市、區)基層黨建工作考評實行百分制計分,按照過程管理考評佔20%,專項督辦考評佔15%,社會調查考評佔15%,年度複查考評佔50%的比例,計算綜合得分。其中複查考評實行百分制計分,按照村、社區黨員羣眾服務中心“五務合一”建設項目佔30%、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項目佔25%、村“兩委”換屆工作項目佔20%,開發區(園區)非公企業黨建佔10%、基層黨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實項目佔15%的比例計分。

3、市(州)基層黨建工作考評實行百分制計分,按照複查縣(市、區)基層黨建綜合考評實際得分累加平均,計算市(州)得分和排序。對市(州)沒有組織實施集會考評工作的,將通報批評,年度基層黨建工作計零分。

五、時間安排

全省考評工作從11月下旬開始到3月底結束。具體安排如下:

(一)縣(市、區)和省直機關、高校、國有企業自查考評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並按要求分別向市(州)委組織部和所歸口管理單位報送自查考評情況報告和相關報表。縣(市、區)同時報建制村(社區)全名單登記表(A4紙張裝訂成冊)。

(二)市(州)對縣(市、區)的普查考評工作在縣(市、區)自查結束後進行,1月15前完成,並按照要求向省委組織部報送考評情況報告和相關報表。同時報送各縣(市、區)建制村(社區)全名單登記表(冊)。

(三)省直機關、高校、國有企業考評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並向省委組織部報送考評情況報告和相關報表。

(四)全省複查考評工作在2月15日至3月15日期間進行。3月底前完成考評工作綜合報告,分別向省委組織部部辦公會和省委常委會彙報。

六、結果運用

(一)以省委名義下發考評工作通報;對各地、各部門、各單位發出《基層黨建工作整改通知書》,部署開展集中整改工作;對縣(市、區)核定上報黨員羣眾服務中心“五務合一”建設達標村、社區和集體經濟年收入5萬元以上村名單,數量不實、經複查考評出入較大的,將通報批評。

(二)根據全省市、廳級領導班子年度考核辦法,將基層黨建工作考評得分按一定比例計入其年度考核總分。

(三)根據年度綜合考評情況,結合全省“七一”創先爭優活動總結會議,對基層黨建工作先進單位進行表彰。

平時考核工作方案 篇5

為評價教職工履職情況,落實師德師風第一標準,突出教育教學實績,引導教師潛心教書育人,發揮年度考核的導向和激勵作用,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對象

全校在職在崗人員

二、考核類別

考核分專任教師、教輔後勤二個類別進行。按國中、高一、高二、高三、體藝微心、教輔後勤等分別考核。

三、考核等級及考核原則

1、考核等級與比例:考核等級按職稱劃分,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其中優秀佔15%。

2、考核原則:德才兼備、全面考核

四、考核內容及考核細則

第一部分:專任教師系列

(一)師德師風(30分)

1、師德評價(10分)。堅持多主體多元評價,採取學生評價(40%)、同事評價(30%)和年級考核(30%)綜合計分。每學年中每學期組織一次評價,兩次評價的平均分作為師德評價得分。

2、處理處分(10分)。教師因違反職業道德行為受到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等處理的校級每次扣1分、縣級每次扣2分,受到警告、記過等以上處分的縣級每次扣3分。

3、到崗情況(10分)。上下課、開會、升旗、集會等遲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缺曠一次或一節扣2分。事假每天扣1分。

(二)專業發展(10分)

1、業務進修(3分)

以培訓時間為準,年內參加業務培訓累計高於72學分及以上記3分,低於72分按學分完成比例記分。

2、教研成果(2分)

在學校及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教學論文(含教學設計、反思、總結、案例等)評比中,獲縣校級一等獎記0.5分,二等獎0.3分,三等獎0.2分;市級相應級別加0.2分,省級相應級別在市級上加0.3分。在有正式刊號或書號的期刊、書報刊等發表論文或文章記1分。

年度內參與課題研究,省級規劃課題主持人記1分,參與者記0.6分;市級課題主持人記0.5分,其他參與人員記0.3分;校級課題記0.2分,其他參與人員記0.1分。省教育學會、教育科研工作者協會課題相當於市級課題。

3、課堂教學能力(3分)

每學年至少上一節校內公開課或示範課記1分。參加教學比武或教學技能競賽獲得縣校級一等獎記1分,二等獎加0.8分,三等獎記0.5分;市級相應級別加0.5分,省級相應級別在市級上加0.5分。

4、輔導學生競賽(2分)

輔導學生參加由學校及教育部門組織的各類競賽,學生獲得省級三等獎以上記2分,市級輔導一、二等分別記1.5、1分,各學科省競賽委員會頒發的獎項按照市級對待,縣校級輔導一、二等獎分別記0.5、0.3分。

參加高校自主招生認可的學科知識、能力、作文、演講等比賽,按比賽評委和閲卷機構所屬等級給予計分:縣級輔導獎記1分,市級輔導獎記1.5分,省級及以上輔導獎記2分。

(三)教育工作(10分)

1、工作量(4分)。工作量滿量記4分,每少1分扣0.1分。

2、班級管理(4分)。班級考核中優秀班級記4分,其他班級記2分。班主任以所擔任班級得分記分,科任老師以所教班級得分的平均分記分。

3、家訪工作(2分)。每學年家訪次數不得少於2次,每少1次扣1分。家訪需要有圖片資料。

(四)教學常規(20分)

落實市教育局教學工作常規要求,分計劃、備課、上課、教學反思、作業佈置與批改、課外輔導、測試與評價、教研與培訓、實驗教學等方面進行考核。

1、課堂教學中教師有遲到、早退、不帶教案、玩手機、吸煙、私自調課、不管理學生等違規現象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

2、教案、學生作業檢查發現一次問題(含無故不參加)扣1分。

3、每期聽課達不到規定節次,少一節扣0.5分。

4、按時上交各種教學計劃及總結、課外輔導計劃及總結、學分表、成績冊、質量分析表,逾期不交者每項扣0.5分。

5、實驗教學進實驗室動手實驗次數未達到規定次數的每少一次扣1分。

6、抓好學生輔導,認真開展1+4(2位較好學生和2位較差學生)的培優輔潛工作。有年級組明確的對象、有計劃、有活動、有總結,少一項扣1分。

(五)教學實績(30分)

1、文化課教師考核

為適應新形勢下高中學校評價制度的改革以及新大學聯考選課走班教學的需要,教學實績的考核按照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進行,所有年級教學實績以15分為基本分,且不超過30分權重分。

高一年級參考平均分和及格率兩項,各佔15分。以國中畢業考試成績為參考,計算所任教班級的平均分(及格率)與年級平均分(及格率)的比值,再根據學年末考試的班級平均分(及格率)與年級平均分(及格率)的比值進行比較,達到即可分別計13.5分,超過或者低於這個比值,按增減百分比以每一個百分點發動1分計算。如因出現及格率為零的情況,該項分值只計7.5分。

高二年級按照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市期末考試成績考核。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佔15分,按照單班的各學科合格率x15計分。期末全市統考成績佔15分,計分辦法同高一年級(以上一年度期末成績作參照,高三年級同)。

高三年級考核分上下兩學期分段進行,各佔15分,三年一期按照省市統一測試成績考核,計分辦法同高一年級,高三第二期的考核按照該班級大學聯考本科目標任務的`完成率x15計分。

國中年級按期末統考合格率和優秀率考核。合格率達到90%記10分,每增減一個百分點分別加減0.5分。優秀率達到城區國中最高成績記15分,每減一個百分點減0.5分。

任教多類多個班級的,按工作量取平均值;如當年無市級統考參照標準,由年級組召集代表討論制定具體方案,報校務會審批執行。

2、藝體微心教師考核

藝體微心教師教學質量基本分為20分,所有得分都在基本分上開始加分,不超過30分權重分。藝體微心教師教學實績按照活動競賽、大學聯考錄取兩項考核。

a、活動競賽

輔導學生參加教育部門組織的藝術類比賽,學生個人或團隊獲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1、0.5分,國家級、省級、市級獲獎在相應級別依次加2分。多人獲獎可累計記分。

輔導學生參加教育部門組織的體育類比寒,高中學生團體獲縣第一名記2分,國中學生團體獲縣前一、二、三名分別記3、2、1分;團體獲市前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別記6、5、4、3、2、1分。同一活動只記最高獎項,多人輔導的團體項目平均記分。

輔導學生參加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機器人、科技創新、心理劇等比賽,獲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2、1分,國家級、省級、市級獲獎在相應級別依次加2分。

定期在校內組織開展藝術、體育、心理、微機等競賽活動每次加2分。不組織不開展不記分。

b、大學聯考錄取。每錄取二本學生1人記1分,一本學生1人記2分,藝術體育名校1人記3分。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加分,但加分不超過10分。

獲得校級優秀、先進、模範、楷模等榮譽表彰的加1分;縣局級加1.5分,縣級加2分,市局級加2.5分,市級加3分,省級及以上加5分。不同內容、級別的表彰可累計記分。

第二部分:教輔後勤系列

(一)出勤和紀律(20分)

上下班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學校組織的會議、活動、升旗等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缺曠一次扣1分;事假每天扣1分;曠工一天扣5分。

(二)工作量(30分)

滿工作量記30分,不足的按比例據實折算。

(三)崗位履職(50分)

每學年末由校務成員對崗位履職情況進行評價打分,按所有評價分數的平均分記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加分,但加分不超過10分。

1、獲得校級優秀、先進、模範、楷模等榮譽表彰加1分;縣局級加1.5分,縣級加2分,市局級加2.5分,市級記加3分,省級及以上加5分。不同內容、級別的表彰可累計記分。

2、所在部門獲得榮譽表彰,部門主要負責人按縣級2分,市級3分,省級5分,國家級8分記分。部門其他成員相應減1分。

五、考核結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解聘、增資、晉級、獎懲、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工勤技能崗位考試等的重要依據。年度考核被評為優秀等次的,獎勵標準參照公務員獎勵標準執行。評為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發年終一次性獎金;確定為不定等次、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不發年終一次性獎金。

六、有關政策規定

1、新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內,對其進行年度考核,但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考核情況作為其轉正、任職、定級的依據。轉正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並確定等次。

2、本年度內因病(工傷或孕、產假休假除外)、事假累計超過半年或出國探親、非公派脱產學習時間超過半年以及當年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不參加年度考核。

3、凡被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人員,只進行年度考核,暫不寫評語,不確定等次,待問題查清後再行確定。受黨紀、行政處分的,參照《關於受黨紀處分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有關問題的意見》(組通字〔1998〕19號)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執行。受到警告處分的,在作出處分決定的當年,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受到記過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4、根據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要求和相關規定,由縣司法局相關部門出具證明,凡是沒有參加學法用法考試或考試不合格的,暫緩年度考核,待補考合格後再予以補定。

6、對優秀等次規定:師德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且考核年度工作量不低於80分。

7、考核結果等次規定: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上為合格等次,考核得分在50分以上為基本合格等次,考核得分在50分以下為不合格等次。

平時考核工作方案 篇6

為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引導和培養廣大教師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於印發的通知》(教師〔20xx〕18號)、《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印發的通知》(魯教改字〔20xx〕1號)、《青島市教育局關於加強新時代中國小幼兒園教師師德師風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青教通字〔20xx〕70號)和《青島市中國小幼兒園教師有償補課及收受禮品禮金等師德失範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青教規〔20xx〕3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目標,以規範教師從教行為為重點,建立健全教師師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師職業行為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進一步提高我校教師師德師風建設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教師隊伍。

二、考核原則

1.主體性原則。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依靠教師,為了教師,服務教師,引導教師自省、自重、自律、自強。

2.民主性原則。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廣泛聽取學生、教師、家長等方面的意見,規範考核程序,客觀公正地評價教師。

3.導向性原則。堅持發揮考核的導向作用,獎優罰劣,引導教師踐行師德規範,不斷提高師德修養和教育教學能力。

4.實效性原則。堅持典型引路、推動整體、講求實效,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發現、解決突出問題。

三、考核對象

本方案適用於青島市嶗山區西韓國小全體在職教職工。

四、考核類別和內容

(一)考核類別

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日考核實行動態管理,實時記錄教師的日常表現,為每一名教師建立師德檔案。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

(二)考核內容

以教育部印發的《新時代中國小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為依據,參照《青島市中國小幼兒園教師師德考核參考內容(正面清單)》和《青島市中國小幼兒園教師師德考核負面清單》,根據學校實際,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本校考核標準。(附件1、附件2)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成立考核小組

學校成立師德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教師師德考核的指導與審核;對本校師德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考核工作小組成員由學校領導及一線教師代表組成。考核小組成員共9人,其中,一線教師代表應民主推選產生,不低於考核小組人員的50%。

(二)制定考核細則及評分標準

學校師德考核小組對照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上述考核內容,結合各類崗位特點和本校師德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經學校全體教職工大會表決通過後公佈並實施。

(三)組織評議

學校考核小組組織教師、學生和家長開展師德評議。

(1)教師自評。學校組織教師進行自我評議。

(2)民主評議。學校組織教師對照師德考核內容要求進行互評。

(3)服務對象評。以班級為單位,組織學生、家長對班級任課教師及班主任進行無記名評議打分,學生參評人數不低於全班人數的'80%,對於國小低年級教師,應根據教育對象的特點採取適當的方式進行。家長參評人數不低於全班人數的50%。

(4)考核小組評。學校考核小組根據教師日常師德表現,對每個教師作出客觀評價,對被考核人師德表現考評打分。

教師自評、民主評議、服務對象評、考核小組評四項得分分別按20%、20%、30%、30%折算後得出被考核人師德年度考核基礎成績。另被考核人年度內獲得區市級以上師德榮譽稱號或者見義勇為、拾金不昧、孝老愛親、志願服務等行為被區市級以上媒體宣傳報道的,可視社會影響力予以加分,但加分不得超過基礎考核總分的5%。

六、確定等次

(一)考核結果分優秀(90分以上)、合格(80-89分)、基本合格(60-79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四個等次。

(二)對照《負面清單》,被考核人在年度內涉及任意一條情形,實行“一票否決”,直接認定師德考核等次為不合格。

(三)公示備案

考核結果在本校範圍內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在校內以適當方式公佈。學校考核工作小組應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師反饋考核評價意見,教師對師德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向學校考核小組申請複核或向學校主管部門申訴。

考核結果公示無異議後,記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並存入教師個人檔案。

七、考核結果的使用

(一)教師師德考核結果納入教師學年度考核,作為教師資格定期登記、職務評審、崗位聘任、績效工資發放、表彰獎勵等的重要依據,師德考核等次為優秀的,學年度考核方可評為優秀等次。

(二)師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師學年度考核應定為不合格,當年不得晉升職務、崗位等級、不得評先評優,按有關規定扣發績效工資,必要時可調整工作崗位。教師違反師德規範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應給予相應處分,按規定撤消教師資格,直至解聘。

八、考核時間

師德考核每年一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學年度考核同步進行。

本方案自通過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8月31日。

平時考核工作方案 篇7

教師年度考核分為:思想政治和教育教學業務兩部分。思想政治由學校根據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有關工作紀律要求,由學校黨總支制定考核細則進行量化;教育教學業務工作以“印江自治縣教師教育教學業務考核評估量化細則”為基礎,結合學校實際制定考核細則進行量化考核。教師年度考核總分105分,思想政治佔15%(以完成學校工作任務,上交各種資料等台賬記錄以及教研組、學校各行政辦公室測評分為量化依據),教育教學業務總分105分,佔85%。“優秀”按下發指標數,由學校按照考核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推薦。

一、知識水平及運用能力12.5分

1、(3分)教師達到專科及相應學歷記3分;每降一個學歷檔次減1分。

2、(4.5分)積極參加各級繼續教育學習,有學習情況記載,經考核獲合格等次記4.5分。缺席1次扣0.5分,遲到1次扣0.1分。事假1次扣0.2分,學校審批的公假及病假不扣分,扣完為止。

3、(5分)執行黨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律,面向全體學生、嚴格要求、循循善誘,記5分;違背教育方針及教育規律造成社會影響的扣2分。

二、教育能力及實績14

1、(5分)經常對學生進行《國小生守則》和《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教育,着力抓好學生文明習慣養成教育,將德育、法制教育滲透到學科教學活動之中,記5分。

2、(4分)關心學困生,做到對學困生不排斥,不諷刺、不體罰、不挖苦;課堂紀律好、所任班級學生無違規違紀或重大意外事故發生記4分。在課堂上發生重大意外事故,經學校出面協調、處理的,每一次扣課堂任課教師0.1分。

3、(2分)兩學期計劃和總結按時上交且合格的記2分,返回重寫的,一次扣0.5分。

4、(2分)積極承擔學校少年宮項目輔導任務的教師、聯繫指導項目的學校管理人員,在年度考評中被評為優秀的記2分,被評為合格的記1.5分,基本合格的記1分,不合格的不記分(以少年宮考核方案為依據)。

5、(1分)本年度在校園網、校園報、微信發表文章(題材、長短不限,不準網上下載),每篇記0.1分,在縣人民政府的網站、印江網、微印江上發表宣傳本校的通訊一篇加0.2分,在其他網站或報刊發表宣傳本校的通訊一篇加0.1分,加滿1分為止。

6、(2分)教師經學校推薦被國家、省、市、縣、校評為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教師、班主任、優秀輔導員、優秀黨員、優秀通訊員等稱號,或被聘為國家、省、市、縣婦委會、專任輔導員等稱號,或班級被國家、省、市、縣、校評為先進集體分別記1、2、1、0.8、0.6、0.5分,實行累計加分,加滿2分為止。教師在校內活動和各級培訓中獲得的優秀表彰或稱號的,每次加0.2分,加滿2分為止。

三、教學能力及實績45分

1、(3分)任教學科有紙質教案或電子教案,備課達到規定節數記3分,每缺一節扣0.2分,扣完為止。

2、(4分)課堂教學體現課改要求、教師角色轉變好、學生主體地位落實好(1分),重點突出、難點突破、教法適當(1分),注重學生能力培養、師生互動、生生互動、學生參與率高、教學效果好(1分),被評為省、市、縣名師(校長、班主任)、骨幹教師且當年在有效期範圍內,經過學校考核合格後分別記1分、0.8分、0.6分(獲多種稱號的名師、骨幹教師實行累計加分,加滿1分為止)。

3、(3分)書面作業適量、批改認真、及時,質量能達到語言文字示範校規定標準記2分,實踐性、研究性、作業有安排、有佈置、有督促、有檢查記1分。

4、教學效果:(滿分35分,基礎分33分)

①教學成績以上一學年績為依據,按全縣分類排名分為上中下三等,分別記35、34、33分,(分等次時用比較對象數來除以3,依照排名情況來定等次);當年鄉鎮選調、交流的教師以原校成績在全縣排名情況定等次;當年事業單位新招教師、外縣選調教師,如該學期全縣分類排名情況公佈,則以全縣排名計算,如全縣分類排名未公佈,則以學校排名分上中下三等,分別記35、34、33分(分等次時用比較對象數來除以3,依照排名情況來定等次);請假半年以上,無教學成績的教師,按上一學年教學成績計算;所任學科教學成績排在全縣後三名的記31分,且當年年度考核不得評優。

②同一學年內任教學科或班級發生變化的,在第一學期基礎上排名提高5—9名在第①項得分基礎上加1分,提高10名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不得超過35分。

③非統考學科的教師教學成績以學校組織的考核結果為準。優秀記35分,良好記34分,合格記33分。

四、輔導能力及實績9分

1、(2分)承擔省、市、縣、校級優質課、公開課、研討課、示範課、送教到校授課任務的,分別加1、0.8、0.6、0.4分,承擔主評任務的教師分別加0.5、0.4、0.3、0.2分(以上加分以證書為準,可累計加分,加滿2分為止);其他參與的教師(含授課與點評教師)每次記0.1分(加滿1分為止);承擔教學視導、試卷複查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開展的相關活動任務的每次加0.1分(以證書為準,累計加分,加滿1分為止)。

2、(2分)聽課記錄每期達到12節記2分,缺1次扣0.2分,扣完為止,聽課記錄造假的發現一次扣2分。

3、(2分)經學校安排參加上級部門舉辦的教學技能競賽、論文評比獲國家、省、市、縣、校等級獎或在教育主管部門主管刊物公開發表的'分別記1、0.8、0.6、0.4、0.2分,累計加分,加滿2分為止(文章在校級獲獎的加到一等獎)。

4、(1分)按時參加升旗儀式、課間操、大課間體育活動的記1分,未參加一次扣0.1分,扣完為止。

5、(2分)輔導學生參加競賽活動,學生在國家、省、市、縣、獲等級獎的分別記2、1、2、0.8、0.4分(縣級以上的輔導獎加到三等獎);校級輔導獎一等獎加0.2分,二等獎加0.15分,三等獎加0.1分,累計加分,加滿2分為止。如學校安排參加獲得上述等級獎的,上級沒有發輔導獎證的,由安排部門簽出證實説明方可加分。

五、工作量、出勤10分

1、(4分)工作量達到學校學科標準工作量記3分,積極接受工作,且完成效果較好的記1分。不積極接受或拒不完成減1分。

2、(6分)出滿勤記6分,曠工一節扣2分,病假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2分,遲到一次扣0.1分,早退一次扣0.1分,未簽到一次扣0.1分,各項均實行累計扣分扣完為止(上班半年的,按上班時間計算)。累計曠工3節,事假10天,病假20天,每學期不得評為先進個人和年度優秀個人。(病假指住院及住院過後的康復期視為病假,住院期間的病假扣完1分為止,康復假扣滿3分為止,當年允許10次未簽到、未簽退、遲到、早退不扣分。產假及住院的重大疾病按法定假計算,不扣分,必須在規定期限內,並提供有效證明,教師子女參加大學聯考陪考按2天特假計算,不扣考勤分,但不列入滿勤加分。)

六、獎勵加分12、5分

1、(4分)當年擔任學校校長、副校長、學校中層幹部(管理人員)記2分、每連續多任一年加0.5分,加滿3分為止;當年任班主任記1分,每連續多任一年加0.5分,加滿3分為止。正常產假,學校安排外出培訓不作間斷,視為連任,如果回校後不再擔任班主任(期中回校的除外),則擔任班主任年限從請假之日計算。當年任教研組長、副組長、辦公室室長、圖書室管理人員、實驗室管理人員、黨支部書記、微機室管理人員、年級學科組長(限語、數學科)、工會委員記1分,每連續多任一年加0.5分,加滿2分為止;非班主任、管理人員參與當年值班值週一次加0.2分,加滿2分為止(護校隊5天按1次計算)。以上職務任半年的記一半的分,任多個職務的可累計加分,總計加滿4分為止。

2、(1分)教學成績在全縣分類排名中名列前十名的,每學期加0.5分,加滿1分為止(以上一學年成績為準)。

3、(2分)教齡滿25年以上教師,當年加1分,以後每增加一年教齡加0.2分,加滿2分為止。

4、(0.5分)黨員教師在當年民主評議中合格以上的,加0.5分;不合格的不加分。

5、(2分)教師申報經學校備案參與小課題研究按國家、省、市、縣(校)分別加1、0.8、0.6、0.4分,課題負責人在此基礎上分別再加0.5、0.4、0.3、0.2分,在規定時間內結題的按參與的2倍加分,課題成果在校級或校級以上推廣的參與人員分別再加0.5分,加滿2分為止。

6、(1分)在現任學校任職期內主管、主抓、牽頭工作,學校或集體被國家、省、市、縣、校評為先進集體或示範校(學校教研組評比的只加到一等獎),按部門和工作責任人分別記1、0.8、0.6、0.5、0.4分,累計加分,加滿1分為止。

7、(1分)半年滿勤加0.5分,加滿1分為止。(上班半年的,按上班時間計算)

8、(1分)經學校統一安排,1年內有幫扶任務的教師按6至11個月的加0.5分,1年或1年以上的加1分。

七、結果運用

此考核結果同時運用於教師高、中級職稱評、聘、續聘、流動聘任以及年終獎金、績效分配。

平時考核工作方案 篇8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增強教育內部活力,調動廣大教師潛心教育的積極性、主動性,根據《平度市教育體育局關於下發教師業績考核實施方案》(平教體發〔20xx〕18號)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依據上級各部門對教師考核的相關制度,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考評範圍

學校在編在崗的所有正式工作人員及在我校定崗支教人員。

二、考核組織

教師的業績考核,根據本方案組織。每學年分兩次完成對本

校教職工的業績考核,結果報教育和體育局業績考核辦公室備案。

教師業績考核工作小組

組長:孫長召

副組長:

組員:王洪修、高濤濤、羅玉成、劉建敏、劉明森、王志強、陶夢照、陳林清、王蕾娟、王泉江

三、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尊重規律。遵循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二)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完善考核內容,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三)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面向全體學生、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促進教師專業發展。

(四)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範,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四、考核內容及分值

教師業績考核圍繞德、能、勤、績方面內容,重點考核教師的道德風尚、職業能力、工作態度、工作發展、專業發展等情況。四項內容總分100分,分別按照權重的18%、8%、34%、40%記入總分。

五、考核方式

(一)德(18分)

1.師德評議(5分)。主要考核教師遵守教育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和教學行為規範,教師對職業的認同感、敬業精神和事業心,教師的榮辱觀、職業操守和以身作則情況,教師對學生的態度、方式和責任心,教師的大局意識和團結協作等方面內容。

(1)學生評教(2分)

評議時,從所教各班學生中選90%及其以上的學生對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進行問卷。滿意率達80%以上計2分,70%—79%計1.8分,60%--69%計1.6分,60%以下不計分。

(2)領導幹部及教師評議(3分)

採取學校中層以上領導及全體在編教職工分別問卷。滿意率達80%以上計3分,70%—79%計2.5分,60%--69%計2分,60%以下不計分。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項不得分,並按有關文件執行。

(1)不服從工作安排(含臨時性工作);

(2)私自收費、推銷資料;

(3)參與有償家教;

(4)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5)工作中出現嚴重責任事故(如安全等)。

2.三月、九月師德教育活動月系列活動(3分)。三月份、九月份各1.5分。按照參與活動情況計分,查看小組、個人的學習筆記等材料,及時上交材料,材料齊全。材料不齊全每缺一項扣0.5分,不及時上交每有一次扣0.3分,不按要求字數格式撰寫扣0.2分,不參與活動的不予計分。

3.寒暑假行風集訓(1分)。按照參與活動情況計分,查看小組、個人的學習筆記等材料,及時上交材料,材料齊全。材料不齊全每缺一項扣0.5分,不及時上交每有一次扣0.3分,不按要求字數格式撰寫扣0.2分,不參與活動的不予計分。

4.萬名教師訪萬家活動(2分)。每年兩次的“萬名教師訪萬家”活動,每次1分。按照參與活動的實效性計分,及時上交材料,材料齊全。材料不齊全每缺一項扣0.5分,不及時上交每有一次扣0.3分,未走訪以及經抽查不實的不得分(以上交材料為準)。

5.全員育人導師制活動和法制教育(2分)。全員育人導師制1分;法制教育1分,根據參加具體活動情況、上交材料情況、學習筆記情況分別記1分,0.7分,未參與活動的本項不得分。

6.學生安全教育(5分)。教學崗位安全職責2分(崗位範圍內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一定影響,該項不得分),學生安全幫包3分(幫包不到位或幫包檔案材料缺失扣1分,未建幫包檔案扣2分)。

(二)能(8分)

1.家長、學生、教師、領導班子問卷評定(3分)。採取學生問卷、家長問卷、同學科組或同年級組教師問卷、領導班子問卷的形式,考核教師課堂教學水平、教學效果、教研科研能力、與家長、學生溝通解決問題能力等情況。學生、家長問卷人數,不少於教師所任教班級人數的85%;領導班子、教師問卷人數不少於95%。問卷每學期兩次,期中、期末各一次。

2.課堂教學水平(2分)。每學期組織一次全校性課堂教學水平(或視頻課)展示,組織評委對教師的課堂教學水平、能力進行全面評價,按優秀、良好、一般分別記2、1.5、1分,不出示公開課的不得分。

3.教育科研能力(3分)。承擔課題1分(國家級、省、區、市、校級分別得1、0.8、0.6、0.4、0.2分);參與教研1分(積極參與青島級及以上教研活動1分,平度0.8分,校級0.5分)。

(三)勤(35分)

1.日常考勤(10分)。(1)上班簽到不及時(忘籤補籤、遲到)一次扣0.1分。(2)學校集會、升旗、校內外執勤、節假日值班時等,請假一次扣0.2分,無故不參加扣0.5分。(3)學校設滿勤獎。按月計算,每月獎勵0.2分。每學期累計請假20節以內不扣分,20節以上每超一節扣0.05分。請假一天或者一天以上,按天數計算,事假每天扣0.5分,病假每天扣0.3分。(4)教研活動(含市級各類會議)、班主任會及教學活動無故不參加者每次扣0.5分。學校大型活動以及期中、期末檢測監考、閲卷期間請假,不服從領導安排工作等5倍扣分。(5)學校不定期組織檢查教師辦公、上課、會議紀律等(含教體局網上通報的)教學常規,每發現一次違規現象(如:上課玩遊戲、打紙牌、聽音樂、看與教學工作無關的視頻等)扣1分;空堂、曠課一節各扣2分,教職工簽到後不請假離校按曠課處理(實地查崗與調看錄像相結合)。(6)關於女教師懷孕、產假、哺乳的相關規定參照《山東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省政府令第322號)執行。(7)學校工作日導護值班和週末節假日及夜間值班,每空崗一次扣0.5分,遲到或者未簽到每次扣0.2分。由安全辦負責考核。(8)日常請假由教導處負責考核,每月上旬提報學校考核小組。教師請病事假要按照《平度市教育體育局辦公室關於明確教職工請假審批權限及審批程序的通知》和學校關於教職工請假的相關規定執行。學校實行動態管理,每週統計公示,每月結算一次。請病假、事假與上班遲到等分別計算。請病假一學期累計一個月以上,事假累計兩個周以上,不能評為優秀、良好檔。

2.教學常規情況(10分)。主要考評教師的教學準備和教學實施情況,包括教師備課、作業設計、批改、單元測試等。教學常規檢查依據《蟠桃國小教學工作常規考核細則》(見附件)評分,每學期期中期末各彙總一次。

3.工作量(15分)。根據教體局教職工工作量認定辦法的精神和教研室文件《中國小教師周任課時數暫行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學校儘量科學均衡安排各位教師的工作量,對本學科工作量不足的,學校將安排其他學科教學,對學科教學工作量不足的,學校將根據需要和個人的申報統籌安排其他兼職工作,力求人人要達基本工作量。對於不滿工作量不服從學校調節安排的,視情況扣5-8分。

超出基本工作量者,參照基本工作量賦分進行獎分,最高分不超3分,若超3分者,全體超基本工作量人員折算計分。

(四)績(40分)

1.教育教學質量檢測成績(30分)。

(1)期末檢測成績(20分)。

按平度市教育和體育局要求,我校採用一分三率形式計算質量檢測成績,具體實施方法如下:

平均分佔本項的30%,前30%率佔20%分,後30%率佔20%分,及格率佔20%分。

根據學校目前平行班級數少,教師任教學科跨度大,無法有效形成橫向評價的實際情況,重點關注教師任教學科期末檢測成績的及格率和優秀率,兩項指標若達到及格率100%、優秀率一二年級90%以上、三四年級75%以上,五六年級70%以上即為滿分,以此為準,兩項中每項降低3個百分點即從總分中扣掉0.1分,不滿3個百分點的不扣分。任教多個班級或多個學科的取其平均值。

(2)期中檢測成績(10分)。

按平度市教育和體育局要求,我校採用一分三率形式計算質量檢測成績,具體實施方法如下:

平均分佔本項的30%,前30%率佔20%分,後30%率佔20%分,及格率佔20%分。

新接班級優秀率、及格率與上學期成績相比每項提高3個百分點即獎勵0.1分(僅限於前一學期期末考試)。

開卷考試學科同一二年級評分標準計算。

(3)市級質量抽測、課堂教學督查、輔導學生(5分)。

①全市質量抽測。參考班級任課老師的學科成績在抽測區域內進入前二名的,直接在本項中獎勵2分;3—5名獎勵1分。

②承擔教體局專項檢查或隨機性課堂調研任務,較好完成講課任務,得到認可肯定或者表揚的,獎勵0.5分。

(4)非考試學科教師教育教學成績,由學校領導幹部和班主任組成考核組進行評議佔40%;非考試學科教師集中自評佔60%,彙總後根據得分排序,按優秀30%,良好40%,合格30%分三檔計分。(注:三檔各取考試學科教師優秀、良好、合格各檔的最低分)

2.個人所獲得的業務稱號、發表、獲獎文章(5分)。學校依據平度市教育體育局職稱評審工作中對於業務、榮譽稱號、發表、獲獎文章的有關要求制定本校積分辦法,每學期彙總一次。

(1)發表、獲獎論文(1分)。①在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主管(師範大學主辦的刊物、學報定為省級主管刊物)的綜合類刊物或與申報專業相關的專業刊物上發表的與申報專業相關的論文記分:教育部主辦的刊物每篇1分,教育部主管的刊物每篇0.8分;省教育廳主辦的刊物每篇0.8分,主管的刊物每篇0.5分;在《青島教育》發表的每篇0.5分。平度教育發表0.3分。②根據上級教研、科研部門文件精神正式下文組織的論文評選活動中獲獎的.方可納入教師業務考核,一、二、三等獎分別按以下分值計分,國家級(以市教科研部門公佈的為準):1分、0.8分、0.5分;省級(市教科研部門確認為準):0.8分、0.5分、0.3分;青島市級:0.5分、0.3分、0.1分;平度市級:0.3分、0.1分(三等獎不計分)。(發表及獲獎論文不累計積分,以最高分計分)③學校微信公眾號發佈信息,每發佈一條記0.05分,最多記0.5分。

(2)業務稱號(1.5分)。學科帶頭人:青島市級1.5分,平度市級1分;教學能手:青島市級1.2分,平度市級0.8分;(只記以上稱號中的最高項分數,不累計)。

(3)業務比賽(1分)。優質課評選(綜合基本功比武):青島市一等獎1分,平度市一等獎0.5分,二等獎按同級50%計分。一師一優課獲青島市一等獎、平度市一等獎分別記0.5分、0.25分,二等獎按同級50%計分,獲省級或國家級優課均記1分。

青島市、平度市單項業務比賽(硬筆書法比賽等)一等獎分別計0.2分、0.1分,二等獎按同級50%計分。(只記以上稱號中的最高項分數,不累計。)

(4)其他(1.5分)。在平度市、青島市舉行公開課,分別計0.2分和0.4分。平度市、青島市舉行經驗交流,分別計0.1分和0.2分。青島市城鄉交流課、名師開放課堂、青島市研究課0.5分,外出送課0.1分/次,最高0.2分(含學校指定出課)。

3.輔導學生團體獲獎(3分)。

(1)教研室組織的市級統考(含基礎知識達標測試)、學科素養大賽,城區前三名輔導教師或任課教師加3分(若多人輔導,主要輔導教師平分總分三分之二,其他參與者平分總分的三分之一),並在全校範圍內進行表彰、獎勵;第四、第五名輔導教師或任課教師加2分;第六名加1分;其他名次不加分。校級學科素養大賽(含校級質量抽測)按級部授課教師人數的50%設獎,根據成績分別得1分,0.8分,0.5分。(成績計算方法,根據我校的《全面提升教學質量方案》,最高1分)。

(2)參加平度市合唱、舞蹈、美術、書法等藝術類比賽活動以及計算機、科技等各類比賽獲團體一、二等獎,分別得2分、1.5分;青島市級比賽分別得3分、2分。

(3)參加平度市級體育聯賽。全市春季田徑運動會第一、二、三名3分,第四、五、六名2分,第七、八、九、十名1分;市級籃球、足球全市第一、二名3分,第三至五名2分,第六至八名1分,第九、十名0.5分;平度市級健身操、乒乓球比賽等聯賽項目獲團體一至三名,分別得2、1.5、1分,四至六名分別得0.8、0.5、0.3分,七、八名得0.2分,九、十名得0.1分;青島市級比賽按以上等次2倍計分。

(4)參加平度市級規範漢字聽寫大賽、經典誦讀等各類比賽等獲團體第一、二、三名分別得2、1.5、1分,四、五、六名分別得0.8、0.5、0.3分,七、八名得0.2分,九、十名得0.1分。

(5)獲得省、市、縣級優秀社團的,分別給予輔導老師1.5,1,0.5分的獎勵。

4.輔導學生參加個人比賽獎勵(2分)。

輔導學生獲得平度市一等獎,每人次記0.2分(最高1分);二等獎每人次記0.1分(最高分0.5);以下獎次的不計分。青島、省、國家級別的依次遞加0.1分。以上活動必須是教育主管部門組織,學校統一報名參加的,聯合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比賽獲獎降一級別執行。以上同一項不累計記分,各項之間均累計記分,最高5分。以上各項比賽指全程參與的輔導教師。

六、業績考核一票否決事項

學期內教師出現違犯計劃生育政策、越級上訪、有償家教、參加邪教組織活動、職責範圍內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嚴重違反教學工作紀律,影響惡劣以及違法犯罪,工作失誤造成不良影響等(如:不服從工作安排、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私自推銷資料、私自收費等),業績考核一票否決。

七、考核等次的確定

考核分學校領導幹部和教職工二大類實施。

1.學校領導幹部考核等次的確定。副校級單獨考核,中層幹部,按照個人實際考核得分排序,在此基礎上,劃定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次,其中優秀佔30%。若在職責範圍內,出現教育教學責任事故,在校內外造成不良影響,則將其考核結果直接定為較差等次。

2.教職工考核等次的確定。學校教職工根據考核分數,劃定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次,其中優秀佔30%,良好佔40%,一般佔30%。若出現教育教學責任事故、安全責任事故、搞有償家教、參加邪教等非法組織活動、構成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在校內外造成不良影響,則將其考核結果直接定為較差等次。

3.考核結果確定後,學校要及時將考核結果以人事代碼代替姓名的形式將各類人員所得分數,在全校進行不少於3天的結果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結果以真實姓名上報市教體局人事科備案。人事代碼由學校自行編定,並事先通知本人。

八、考核結果的使用

教師業績考核結果,是學校評優評先、年度考核、崗位競聘、內部獎懲、職稱評審的主要依據;同時也是學校推薦任用、上級部門考察重用教師的主要參考。

平時考核工作方案 篇9

一、考核目的:

為實現“強基固本,鑄南苑品牌”的目標,為進一步提升學校辦學品位,厚實學校辦學底藴。學校擬進一步建立健全教師考核評估體系,優化競爭和激勵機制,充分調動教學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二、考核對象:

在職一線教師

三、考核原則:

公平、公正、公開

四、各類學科考評:

學科分為文化考試學科、會考學科、考查學科

(一)文化考試學科:

1、以班級各學科在年級中的名次波動情況為依據進行動態考核,即以分班時該學科均分率、及格率、優秀率的綜合得分為N1,期中或期末該班學生的該學科均分率、及格率、優秀率的綜合得分為N2,按N2—N1的大小排序。各年級的各學科綜合得分算式為:

七年級:均分率×40%+及格率×30%+優秀率×30%

八年級:均分率×40%+及格率×30%+優秀率×30%

九年級:均分率×30%+及格率×30%+優秀率×40%

2、起始學科:文科以語文進班考核成績為依據,理科以數學進班考核成績為依據。

3、優分標準:以卷面分的90%(語文學科為80%)為標準,及格分以卷面分的60%為標準。

(二)考查學科:

1、上全、上足應上課時佔20分,一次缺課扣5分,3次以上缺課取消該年度考核獎。

2、備課按課時備課20分,期中、期末各檢查一次,若缺一課時扣5分,扣完為止,無備課則取消該年度考核獎。

3、課堂教學水平及能力,以學校或年級組檢查報告為依據(以聽課為主)佔30分,學生評教佔15分。

4、獎項設置:一等獎全年獎金為300元/人,二等獎為200元/人,三等獎為100元/人。

(三)會考學科:

八年級地理、生物、九年級體育按會考會考成績(設合格率為m),若m=100%,則按250元/班發放,若m≥98%(或全市同類學校第一),則按200元/班發放,若98%>m≥96%(或全市同類學校第二),則按150元/班發放,若96%>m>90%,則按100元/班發放,若90%>m>85%,則按50元/班發放,若合格率低於85%則不享受獎金。公辦參照民辦降一等次發獎,若公辦m值低於80%不享受獎金。八年級班主任享受該班學科考核獎。

九年級體育滿分率設為m,若m=100%,則按250元/班發放,若m≥98%(或全市同類學校第一),則按200元/班發放,若98%>m≥96%(或全市同類學校第二),則按150元/班發放,若96%>m>90%,則按100元/班發放,若滿分率低於90%則不享受獎金。

(四)九年級會考的獎勵政策另行制定。

説明:

(1)參加考核的學生以期初各年級組核定為準,中途轉進的學生按進班後第一次考試的成績計入,重新計算綜合得分後按相應學科的方案考核,轉出(因故未能參加考試)的學生,仍按期初分班的時該學生的位次所對應的分數計入考核;擅自流失的.學生,班主任所教學科的成績以0分計入,其他學科按缺考學生處理。

(2)一等獎佔該年級班級數的30%,二等獎佔該年級班級數的40%,三等獎佔該年級班級數的30%。

(3)語文、數學、英語的期中、期末獎勵金額各為200元/班;物理、化學各為100元/班;九年級政治、歷史各為50元/班。

(4)一等獎的獎金為該科平均獎的1、2倍,二等獎的獎金為該科平均獎的1.0倍,三等獎的獎金為該科平均獎的0.8倍。

(5)若某年級某學科在市組織的調研測試中其優秀率、及格率、平均分均名列全市第二(除勵才),則另行獎勵該年級該學科任課教師每人100元;若名列全市第一(除勵才),則另行獎勵該年級該學科任課教師每人200元。

(6)若教師有教學事故(如所教學科(理科)的均分低於年級均分10分以上或所教學科(文科)的均分低於年級均分6分以上)等,則不享受考核獎。

平時考核工作方案 篇10

為進一步完善公務員考核制度,加強公務員日常管理和監督,全面客觀準確評價公務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有效激勵公務員履職盡責,不斷提高公務員管理工作科學化水平,根據《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公務員平時考核辦法(試行)》、《湖南省公務員平時考核實施辦法(試行)》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鄉實際,制定如下考核實施方案。

  一、考核原則

公務員平時考核,堅持依法管理原則,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原則,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原則,分級分類考核原則,激勵與約束並重原則,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簡便易行原則。

二、考核對象

平時考核對象為機關單位全體公務員

三、考核內容

平時考核以公務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依據,及時記錄公務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現,突出工作實績的考核,以公務員履行崗位職責、完成階段目標任務、工作質量和工作表現等方面情況作為平時考核的重點內容,體現考核對象的工作作風和完成工作的難易程度、數量質量、效率效果等。

(一)考德。主要考核公務員思想政治素質及個人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等方面的表現;

(二)考能。主要考核公務員履行崗位職責的業務素質和能力,包括政治鑑別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務能力、調查研究能力、學習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創新能力、應對突發事件能力、調適能力等;

(三)考勤。主要考核公務員的工作責任心、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出勤情況等;

(四)考績。主要考核公務員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和所產生的效益,包括日常工作任務和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等;

(五)考廉。主要考核公務員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表現。

四、考核指標

平時考核指標由共性指標和特別指標構成。共性指標權重一般佔%,特別指標權重佔%。

共性指標包括政治品質、職業道德、工作作風、廉潔自律、出勤情況等方面。

特別指標包括完成工作數量、質量、效率以及所產生的效益和工作過程中表現出的業務能力等方面。

五、考核程序及方法

公務員平時考核按照管理權限和規定的程序進行,根據本機關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方案實施,工作方案包括平時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內容、指標、週期、方法、程序、結果使用及監督檢查等。

平時考核一般按照確定考核指標、設定考核週期、個人工作記實、領導審核評鑑、考核結果反饋、結果公示彙總的程序進行。

(一)確定考核指標。機關結合績效管理和年度工作安排,將目標任務逐級分解,根據公務員職位職責和工作目標,確定每名公務員的平時考核指標,包括工作任務、完成時限、完成標準和內容等。對於臨時增加的工作任務,要及時補充分解到有關職能部門和公務員。對於同時由多人負責的工作,要明確主辦責任和協辦責任及在工作中發揮作用情況。

(二)設定考核週期。平時考核按季度設定考核週期,年度最後季度的平時考核可結合年度考核一併開展。

(三)領導審核評鑑。主管領導在一定範圍內聽取羣眾意見,結合服務對象和社會反映情況,根據公務員個人工作實際、工作績效和日常表現等情況,按考核週期採用計分、等次、名次、評語等方式對公務員進行審核評鑑,並給出考核結果。考核結果可分為優秀、較好、一般和較差四個等次。優秀等次人數一般應控制在參加考核人數的%以內。

優秀的標準:

思想政治素質高,個人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好;

工作實績突出,圓滿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精通業務,工作能力強;

工作責任心強,勤勉盡責,積極進取;

清正廉潔,模範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較好的標準:

思想政治素質較高,個人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較好;

工作實績較明顯,質量較好,效率較高;

熟悉業務,工作能力較強;

工作責任心強,工作積極,工作作風較好;

清正廉潔,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一般的標準:

思想政治素質一般;

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但完成的數量不足,質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較大失誤;

履行職責的工作能力較弱;

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作風存在明顯不足,辦事推諉扯皮、服務態度不好、違反工作程序;

能基本做到廉潔自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方面存在不足。

較差的標準:

思想政治素質較差;

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社會影響;

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工作要求;

工作責任心和工作作風差;

存在不廉潔問題,且情形較為嚴重。

(四)考核結果反饋。主管領導可以採取會議點評、個別談話或以書面、等形式,及時向被考核人反饋考核結果,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明確努力方向。

(五)結果公示彙總。採取適當形式在一定範圍內公示平時考核情況,接受羣眾監督。鄉鎮辦公室負責將公務員平時考核情況彙總留存。

六、考核結果使用

公務員平時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客觀依據和重要基礎,平時考核結果在年度考核中所佔權重應不低於%。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員應在平時考核成績突出的公務員中產生,平時考核結果較差的公務員,年度考核應確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等次。

對平時考核成績突出的公務員,應及時予以表揚和獎勵。對於平時考核成績較差的公務員,主管領導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改進,經教育後仍不改進的',視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懲處。

重視平時考核結果在過程管理中的運用,通過對平時考核結果的綜合分析,獲取各種信息,及時優化工作部署和人員配置,改進工作方法,推進工作落實。

七、監督管理

結合本單位實際,積極探索、創新考核方式,科學設置考核指標和權重,不斷完善考核評價和獎懲激勵機制,落實考核結果使用,切實加強公務員隊伍管理。

以公務員平時考核為基礎加強與各類考核評價工作的統籌管理,綜合運用好績效管理、效能考核等評議成果,做到相互貫通、有機銜接。

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要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對在考核過程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違紀違法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八、相關事宜

(一)經批准享受國家規定假期按正常出勤對待。派出學習、培訓的工作人員,根據學習、培訓所在單位提供的相關情況進行考核,其中,學習培訓未完成規定學時學分或考核不合格的,當期平時考核不得確定為好等次。借用工作人員,納入平時考核。

(二)公務員有下列情形的,參加平時考核,不確定等次:

新錄用的公務員在試用期內的;

病、事假累計超過當期平時考核週期一半的;

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審查調查尚未結案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因工傷、產假超過當期平時考核週期一半的公務員,參加平時考核,一般可確定為較好等次。

(四)工作人員對平時考核結果不服,可在平時考核結果公佈後一週內提出相關複核。提出複核的,須提供經主管領導所確認的平時的考核材料。

(五)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實施方案從x年x月x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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