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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管理方案(通用7篇)

資金管理方案(通用7篇)

資金管理方案 篇1

根據教發《關於做好20xx年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資金相關工作的通知》和財規 [20xx]1號《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文件精神,為切實解決我縣貧困家庭學生上學困難,保障貧困家庭學生受教育的基本權利,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特制定《xx縣20xx年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資金管理實施方案》。

資金管理方案(通用7篇)

一、基金金額

州財政每年給xx縣下撥24萬元,xx縣按1:1配套專項資金24萬元共計48萬元作為xx縣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資金。

二、基金管理及用途

由xx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該項基金的管理與執行,並指定專人負責相關資料的`收集和整理。該項資金主要用於資助籍品學兼優、瀕臨失學或難以維持學校學習生活的學生。

(一)資助範圍:

學生户籍在xx縣且已列入《貧困家庭學生信息庫》的下列特別困難家庭的學生,可以申請資助。

1、義務教育階段:非寄宿制學校的孤兒、殘疾、大病、重災及烈士子女。

2、高中階段:在籍新增突發性的孤兒、殘疾、大病、重災及烈士子女。

3、大學新生:孤兒、殘疾、大病、重災及烈士子女,縣文明辦評選的“十星級文明户”家庭子女且被高職高專以上院校正式錄取的學生。

4、特殊教育:教育局另行制定方案解決。

5、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的特別貧困或因突發遭遇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或罹患嚴重疾病的事件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不限定申報時間。

(二)資助標準:

1、義務教育階段和特殊教育學校貧困家庭學生按x元/生的標準一次性資助;

2、高中階段貧困家庭學生按x元/生的標準一次性資助;

3、應屆高中畢業生考入高職高專以上院校,並被正式錄取的貧困家庭大學新生,本科按x元/生、專科按x元/生的標準一次性資助。縣文明辦當年評選的“十星級文明户”家庭子女,一次性資助x元。

三、資金申請及評審程序

1、學生要向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資金申請表》(附件1);並提供身份證、户口本原件及複印件、學生本人開户的農業銀行卡複印件、家庭經濟困難的相關佐證材料,其中

(一)孤兒。申請學生應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證件或學生所在鄉鎮(辦事處)的證明。

(二)殘疾家庭學生。父母雙方或一方系殘疾人,並已喪失勞動能力的特別貧困家庭學生,分三類人羣,即:農民和城鎮居民屬1—4級殘疾者,城鎮職工工傷屬1—6級殘疾者,復退軍人屬1—6級殘疾者,其子女可納入資助範圍。申請資助學生應分別提供縣市殘聯、人社和民政部門發放的殘疾證,並經上述相關部門核查和學生所在村(居委會)調查確認。

(三)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的貧困家庭學生。申請學生應提供村/居委會及鄉鎮相關證明。

(四)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的學生。重大疾病包括:惡性腫瘤、尿毒症、慢性活動性肝炎、風濕性心臟病、肺心病合併心衰、肝硬化、精神分裂症、糖尿病合併感染並出現嚴重併發症、痴呆等。申請學生應提供患者縣級以上醫院住院的診斷證明、住院記錄、出院小結和住院交費收據等病情病史資料。

(五)農村或城鎮低保户。提供發放的相關證件。

(六)其他特殊情況導致的貧困家庭學生(如父母一方死亡的單親家庭,父母一方喪失勞動能力等)。

(七)大學新生還需提供錄取通知書原件及複印件;

2、xx縣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資金工作領導小組將組成評審小組,分管局長任組長,成員由各單位校長、資助中心主任組成。本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集中對申請學生資格、條件進行審查,按照家庭經濟困難程度進行嚴格評審。

3、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評審結果在教育信息網上按規定時間進行不少於一週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呈報資助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資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決議通過。

四、受理及公示時間

義務教育階段和高中階段每年10月8日至31日受理學生申請,11月1日至5日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大學新生每年8月12日至30日受理,公示一週無異議後,資助中心通過學生銀行卡發放受助資金。

五、資金髮放

該項資金將嚴格採取收支兩線專賬管理。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通過銀行集中打卡發放受助學生受助資金。

資金管理方案 篇2

為推進全市工業經濟發展,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型,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建立 市重點產業發展資金。為做好資金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關於資金來源

“十二五”期間,市財政每年安排不少於10億元資金,專項用於重點產業發展。

二、關於資助、補助和獎勵範圍

(一)資金申請單位必須為在 市〔含區、縣(市)〕國税局、地税局登記和納税的工業企業和生產性服務業企業,以及市級以上發文認定的省級經濟開發區、特色城鎮工業功能區、高新技術產業園、產業基地、產業集羣示範區、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試驗區、工業設計園區等,且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管理規範,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體系健全。

(二)申請項目必須是在 市範圍內組織實施,原則上應是上年度或本年度已完成的項目。投資大、建設期長的重大項目確需按進度分期資助的,可分段實施。同一內容的項目已獲得市級財政同類資助或獎勵的,不重複進行資助或獎勵。

三、關於產業界定

根據《 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確定本資金支持的重點產業為電子商務、信息軟件、先進裝備製造、物聯網、生物醫藥、節能環保、新能源產業。

(一)電子商務產業主要領域:電子商務服務體系,網絡化創新服務體系,電子商務支撐體系等。

(二)信息軟件產業主要領域:現代通信,集成電路,高端軟件及服務外包,雲計算,數字電視等。

(三)先進裝備製造產業主要領域:重大關鍵及成套裝備,智能製造裝備,軌道交通裝備,新能源汽車,汽車整車及關鍵零部件,海洋工程裝備及高附加值船艇,航天航空配套件,現代通信設備,電氣機械製造,工程總承包、總集成等。

(四)物聯網產業主要領域:先進傳感器及無線傳感器網絡,網絡傳輸,數據存儲與分析決策,物聯網系統集成,物聯網應用與服務等。

(五)生物醫藥產業主要領域:生物工程藥物,新型化學藥物,現代中藥,生物醫學工程(含醫療器械和檢測設備),生物製造,生物服務等。

(六)節能環保產業主要領域:高效節能技術設備及產品,環保設備及產品,資源循環利用關鍵技術設備、產品及產業化示範,LED新光源等綠色照明產品,新材料等;合同能源管理、清潔生產、電能平衡測試等節能環保服務。

(七)新能源產業主要領域:太陽能光伏、風電、核電、水能、潮汐能、生物質能、太陽能熱發電裝備、新型儲能電池等。

四、關於資金使用

資金用於支持上述重點產業的技術創新、產業化投資、公共平台、開拓市場等項目:

(一)技術創新。

1.技術創新項目。對企業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自主研究、掌握關鍵技術及相關知識產權,研發投入)投入]的12%給予資助;對總投資在投入)的14%給予資助。單個項目資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2.推廣應用示範項目。對經市政府確定、在 實施的處於市場拓展前期的推廣應用示範項目,按項目投資額的20%給予資助。單個項目資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3.上規模企業。對上規模企業,按《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市培育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大集團五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市委辦發〔20__〕61號)規定進行獎勵。

(三)公共平台。

1.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對服務重點產業發展的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按平台建設投入的20%-30%給予資助。其中,對服務產業集羣(開發區、園區、基地)的項目,單個項目資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服務全市產業發展並有重大帶動作用的項目,單個項目資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2.融資公共服務平台。對為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擔保機構,按對企業的日均擔保責任餘額給予一定比例的風險補償資金資助。

3.展覽會、產業研討會。對經市政府批准舉辦的重大展覽會、產業對接會、論壇、研討會,確需市政府資金支持的,按項目投入的50%-100%給予資助。

4.專業培訓。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由市政府批准、市相關職能部門舉辦的專業培訓的,給予一定的培訓費用補助。

(四)開拓市場。

1.產品展銷。對企業參加由市政府批准、市工業主管部門組織的重要國內外品牌展銷會的,按不超過展位費的50%給予資助,有重大影響的展會可按展位費的100%給予資助;對展會中用於宣傳 整體形象的投入給予全額資助。對經市政府批准開設的杭產品集中展示展銷中心,按項目投入的一定比例給予資助。

4.為世界500強企業配套。對首次為世界500強企業提供關鍵配套產品,且具備一定規模的企業,給予一定獎勵。單個項目資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5.合同能源管理。對採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的市級節能改造項目,根據項目節能量,市級按200元/噸標準煤的標準給予獎勵,所在區、縣(市)按100元/噸標準煤的標準給予配套獎勵。對符合國家、省級獎勵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在國家和省獎勵的基礎上,市級按60元/噸標準煤的標準給予配套獎勵。

(五)為國家、省級相關資助項目配套資金。

對要求配套的國家、省級項目,按要求給予足額配套資金。

(六)經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

五、關於資金分配

發展資金按突出重點、統籌兼顧的原則,每年根據項目需要,結合績效評價結果,在有關產業中予以分配。如確實需要,根據市政府要求,切塊安排資金充實產業基金。

六、關於資金的申報、審批及撥付

(一)資金申報。根據項目的類別,分別採取每季度申報1次,上、下半年各申報1次或全年申報1次的形式。

(二)資金審批。經各區、縣(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初審,報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核確定後,按有關程序下達資金。其中,資助、獎勵總金額在500萬元以上的重大項目,需報相應的產業領導小組決定。

(三)資金撥付。項目資助、獎勵資金的撥付,應根據市財政有關規定執行,原則上直接撥付給企業或最終用款單位。

七、關於資金的配套

重點產業發展資金支持的資助項目,市本級企業由市財政全額承擔,各區、縣(市)企業由市財政與區、縣(市)財政各承擔50%;資金支持的獎勵項目由市財政全額承擔。

八、關於資金的監管

申請資金支持的項目實施單位應按照有關要求,按時向相關部門報送項目進度情況。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要加強對項目和資金的監督管理,並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績效評價。對特別重大的項目,如資金使用中涉及提高資助(獎勵)比例或金額等內容的,經市政府批准,可實行“一事一議”。

對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要追回已撥付的資金;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責任,並取消該單位3年內申報財政專項資金的資格。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資金管理方案 篇3

隨着市場經濟競爭日益加劇,一批實力與規模足以和國際跨國集團相抗衡的集團企業在我國相繼誕生,但企業集團管理仍然存在很多問題。在多級法人單位的模式下,組織機構較為複雜,鉅額的存貸款並存與集團內部各級單位資金沉澱現象屢見不鮮。目前,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已經得到各級管理層的認可。

一、國內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現狀

(一)多樣化的資金管理模式。近幾年來,國內部分大型企業集團充分借鑑現代化的資金管理理念和成功的企業集團資金管理案例,充分利用集團各項優勢,形成了一批集團公司資金管理模式。其中,包括了收支兩條線的管理模式、內部資金管理中心模式、成立集團公司財務公司模式以及零餘額賬户管理模式等。這些管理模式都為企業集團風險管理、資金調度、成本降低等方面做出了貢獻。

(二)充分使用現代化技術和手段。很多具有遠見的大型企業集團,投入了大量的資金,開發並使用了現代化的技術,對集團內部資金進行了高效的管控,並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他們都使用了現代化的信息手段,其中包括ERP系統和銀行系統對接的技術支持,可以將集團內部各級單位的資金進行彙集和管控,大大提升了資金管理的效率。同時像用友軟件、國強軟件、金蝶軟件等一批國內知名的財務軟件公司、預算軟件等均已開發了資金管理模塊,可以對資金進行有目的的管控。這些軟件的開發與使用,為集團公司資金集中管理帶來了必要的技術支持。

(三)向海外發展已經成為部分大型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的必由之路。以中石油為代表的大型企業集團,在國內資金管理的過程中,吸取了經驗教訓,積累了資金管理經驗,開始積極向海外資金集中管理跨越。建立一整套海外資金管理體系,通過必要的技術支持,專業的人才,瞭解世界各國對外匯管控的法律法規,更好地為集團公司資金管理提供幫助。

二、我國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隨着企業集團在資金集中管理過程中不斷取得的成效,引起大型企業集團高層管理者的重視,進而也促進了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但與國外完善的管理制度與成熟的管理經驗相比,我國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仍然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資金管理模式落後。目前,傳統的內部銀行、統收統支、撥付備用金、報資金計劃等方式已經遠遠不能滿足企業集團對資金管理的需要。集團內部銀行不是法人機構,集團內部各級子公司與外部公司的結算很不方便,更是存在對外付款的法律風險以及税收風險。目前,大部分有實力的企業集團採用財務公司的模式對資金進行管理,儘管這一模式受到了學者以及現實使用者的高度認可,但仍有很多需要解決的問題:一是財務公司作為法人單位,受到集團公司控制較大,不能獨立的完成對集團內部單位借款的風險評估,存在很大的壞賬風險;二是資金有限,財務公司的資金來源主要是依靠集團內部單位的沉澱資金,因此其生存空間較小;三是對人員素質要求較高,財務公司作為非銀行類的金融機構,對從業人員的要求較高,很多集團公司僅僅是通過內部財務人員來完成這項工作,缺乏專業從事金融機構的人員來管理財務公司;四是成立財務公司的基本要求較高,成立財務公司對於集團公司規模、收入、利潤等方面均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很多省一級的集團公司尚未達到這一要求。

(二)風險管控能力弱。企業集團在進行資金集中管理的同時,也將集團各級法人單位的經營風險與資金風險集中在集團總部。資金需求壓力、資金週轉壓力與資金風險、經營風險等均高度集中於企業集團,使得集團公司風險管控需求增強。一方面資金進行集中管理後,內部資金得以高效利用,沉澱資金的使用,減少了集團公司的貸款總量,成本必然隨之下降,提高了企業的經濟效益。同時,集團公司擁有較強的融資能力,在與銀行進行談判時,必然有更多的話語權,顯然既可以減少集團成員單位的人力成本,也可以降低成員單位貸款利率;但另一方面由於集團公司成員單位較多,對於成員單位的資金需求、用途等很難做出正確評估,可能存在資金需求不匹配、使用效率不高甚至是挪用資金等行為,一旦發生成員單位資金無法償還的局面,只能由總部負責買單。

(三)資金集中管理後利用率仍需提高。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無疑是降低貸款、節約成本的有效途徑,也是企業集團進行資金集中管理的最高目標。但現實中,仍然存在資金使用效率不高的現象。一部分企業集團在對資金進行管理時,將主要精力放在了融資與調配資金方面,忽視了集團公司資金使用計劃、未來還款能力以及所面臨的經營環境等,結果是融資總額遠遠高出公司承受能力,還款壓力巨大,資金運作困難;另一方面由於集團公司管控能力的缺乏,使得部分成員單位隱瞞了財務情況,款項無法按期歸還,更存在資金使用計劃與實際情況嚴重不匹配的情況,貸款不能按其使用,造成資金浪費。

(四)資金集中管理人員素質有待提升。在企業集團進行資金集中管理的同時,不僅需要好的資金管理模式和配套的信息系統,更重要的是需要專業性強的複合型人才。目前,企業集團中從事資金管理的人員主要是企業本身的財務人員,這些人員對集團公司的環境比較瞭解,財務水平以及管理經驗較為豐富,但是對金融、投資、理財、法律知識等方面較為欠缺,而企業集團進行資金管理的重點恰恰是投資管理、法律管理和風險管控。因此,對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的人員素質應進行必要的培訓,提高綜合管理能力,必要時可通過招聘外部人員充實到資金管理崗位上。

三、加強我國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的方案

(一)構建我國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新模式。完善財務公司職能部室的設立,加強財務公司業務創新。首先,在部室設立方面應包括資金管理部門、資金支付部門、信貸融資部門、風險防控部門以及市場運作部門,將銀行的管理體系引入到財務公司內部;其次,在業務方面應摒棄傳統的內部融資模式,注重發展銀行委託貸款、代理諮詢、集團統一授信分散貸款以及融資諮詢等業務,在間接融資的基礎上,發展直接融資,在債權融資的基礎上發展股權融資等,多元化的業務發展,更能體現出財務公司的金融結構功能。

(二)建立風險控制體系。財務公司作為非銀行類金融機構,其經營風險必然較高,但又不可能像銀行一樣聘請大量的法律專業人才,因此財務公司建立風險評估機制,對業務進行事前、事中以及事後的風險評估顯得尤為重要。一方面對客户提供資料要進行定量分析,通過客户貸款新增率、獲利能力、發展潛力、資產負債率、資產規模等指標找出客户可能存在的風險;另一方面也要為客户建立信用評價體系,通過劃分不同的風險等級,對客户進行分類,進而提高財務公司的風險防範能力。

(三)完善資金預算管理制度。預算管理是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的有效途徑,有效的預算管理,應將資金管理融入到企業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通過對預算體系的建立、調整、考核,達到對資金需求計劃、償還計劃的正確預測,進而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節約融資成本。

(四)加快人力資源體系建設。財務公司涉及的業務比較複雜,需要綜合性的人才較多,因此加強財務公司人才體系建設,對於發揮企業集團資金管理優勢具有重要意義。一方面要加強對職業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包括財務人員、法律人員、銀行證券等金融機構人員、預算編制人員、風險管控人員等均應規劃好任職資格,提升財務公司綜合業務能力;另一方面也要加強對現有人員的培訓,細分員工的職位和業務水平,對高管要提升風險防控能力培訓,中層人員則應偏重於業務的創新,普通員工需要不斷提升業務水平和職業道德等。通過培訓幫助企業人員樹立正確的工作心態和工作原則,增強企業凝聚力。

綜上,我國企業集團在資金管理方面已經取得了顯着的成績,但仍需要進一步加強管理理念、提升管理經驗,進而推動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的發展。

資金管理方案 篇4

一、規範項目賬户審批手續。根據《人民幣行結算賬户管理辦法》(發〔〕71號)規定,各項目指揮部規範賬户開立、變更、撤銷的審批程序,對使用財政性資金未經財政部門審批的賬户進行清理,不符合規定且無審批文件的賬户予以撤銷。

二、整合重點項目指揮部賬户。為保證各項目建設工作順利開展,各項目指揮部賬户原則上設置:

①一個經費核算户,用以核算指揮部日常管理費用收入和支出;

②一個項目專用賬户(項目資金來源為貸款或國債等其他來源的,按資金來源方有關賬户規定另行開設),用以核算項目履約保證金、項目資金的收入和支出,按建設項目分賬核算;

③貸款監管户,項目資金主要來源為貸款資金的根據申貸審批件開設,可同時作為項目專用賬户,不再另設項目專用賬户,貸款歸還、項目結束後予以撤銷,賬户資金按規定結轉。同時為更好地推進融資工作,籌集更多資金用於我縣重點項目建設,按照貸款行提出開户與貸款結合的要求,擬規範全縣各縣級項目指揮部、各鄉鎮(含鄉鎮指揮部)新開設資金賬户管理,實行開户與貸款相結合的原則根據管理權限各縣級項目指揮部開户需報經縣財政部門審批,各鄉鎮(含鄉鎮指揮部)開户需商縣財政部門同意。

三、清理項目指揮部閒置賬户。根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各項目指揮部應做好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將結餘資金在財務決算批覆30日內上交財政部門,做好項目移交,撤銷相應的賬户。撤銷已竣工且資金來源主要貸款已歸還的項目貸款監管户,減少閒置賬户。

四、清理各項目指揮部賬户結餘資金。一是各重點項目指揮部對已審批並按進度需要下達的項目資金,應加快資金結算,避免資金滯留。二是各指揮部對按計劃已審批下達因規劃、設計變更等各種因素造成資金滯留的,應將資金在一個會計年度內的後續使用情況向縣政府報告。

五、細化項目資金年度預算編制,推行項目資金指標管理。根據預算管理辦法,按“預算控制指標,指標控制支出”的做法,強化項目預算編制及執行,對項目資金撥付環節加強管理,嚴格按審批的用款額度下達項目資金,減少資金佔用。各項目用款單位應認真編制年度預算,按審批的預算指標執行,因天氣、徵遷等原因變更用款計劃的應及時向縣財政局具文説明調整預算指標。

六、規範、完善重點項目財務管理(管理辦法另行規定),規範項目資金的使用,加強資金監管,避免資金滯留。

資金管理方案 篇5

一、總體思路

按照公共財政管理的要求,創新管理模式,探索建立財政資金引導和撬動銀行信貸資金的激勵機制,在不改變專户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和管理權的前提下,對財政專項資金存放商業銀行實行“指標管理,預算總控,資金集中,統一調度”,對商業銀行按考核量化打分所佔比重進行存款分配,引導商業銀行加大對地方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確保財政資金保值增值。

二、改革內容

(一)財政專項資金範圍

本方案所指的專項資金包括以下兩類:

第一類是由中央或本級財政預算安排,在年度預算執行中列支並核撥到專户管理的專項用於支持某項事業或產業發展的資金;

第二類是依據法律法規,按規定程序徵收或向社會募集,具有專門用途並在財政專户中管理的財政性資金,包括預算外資金以及社保基金等。

(二)賬户設置及資金管理

本方案通過設立專項資金集散賬户(以下簡稱“集散賬户”),對專項資金進行統一歸集、統一支付、統一調度、統一核算,實現財政專項資金的統一管理和規範運作。集散賬户的主要功能為:

1、統一歸集省級各項專項收入匯繳户收入。對省級各項專項收入匯繳户收入,包括預算外收入以及社保基金收入,採取按月劃繳的方式進行集中。即省級財政部門於每月頭5個工作日內將上月各收入匯繳專户內的資金劃繳至集散賬户,實現收入匯繳專户按月清零。

2、統一集中納入專户管理的各項預算內資金。將目前由中央或省級財政預算安排,並撥付到各個財政專户管理的專項資金,統一調入集散賬户。

3、統一調度各類專項資金。省級財政部門根據各專項資金的年度收支計劃及年度實際執行情況,對納入集散賬户的各項資金的收支活動實行指標管理,並按資金指標、收入和支出進度以及規定程序辦理資金支付。同時,進行資金調度,當集散賬户現金存量超出專項資金支付需求時,由省級財政部門按照考核確定的存款分配比例,以定期存單的形式存入各商業銀行;當集散賬户中的現金存量不足以滿足專項資金支付需求時,由省級財政部門按照事先確定的存款分配比例,從各商業銀行調回定期存款,以滿足專項資金支出需要。

4、統一核算各類專項資金。省級財政部門對納入集散賬户的各類財政專項資金,均按其資金性質、會計科目或預算單位,分別建賬,分賬核算,確保專款專用。

(三)考核評價激勵機制

本方案通過實施《陝西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存放商業銀行考核評價激勵辦法》,保證財政專項資金向銀行進行存款分配時的透明、公正,並確保存放商業銀行財政專項資金的安全,引導商業銀行加大對我省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

1、建立考核評價指標

考核評價指標劃分為以下兩大類:

(1)安全性指標,反映銀行的償債能力、盈利能力、運營情況及內部控制水平。包括流動性、管理和內部控制、總行支持度、盈利性、資產安全性五個分指標。

(2)貢獻度指標,反映銀行對我省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包括納税規模、貸款規模、在陝營業網點數量、創新性四個分指標。

2、核定各商業銀行總評分

採用評分辦法對各商業銀行進行評價。首先每項分指標確定一個權重並分為多個類別,每個類別確定一個分值。其次根據單個銀行在各項指標上的表現情況確定其對應的類別,以此得出其各項指標的評分。最後按照各項指標的權重將該銀行所有單項指標的評分進行加權求和,計算出該銀行的總評分。

對商業銀行的考核評分原則上一年一次。

3、核定財政存款在各商業銀行的分配比例

計算單個商業銀行的總評分在各商業銀行評分總和所佔的比例,以此作為財政存款在該商業銀行的分配比例,從而確定該商業銀行能獲得的財政存款分配數額。

(四)預警機制

為確保財政資金的安全,應建立風險預警機制。省級財政部門要與銀行業管理部門建立協同機制,當商業銀行流動性或管理以及內部控制出現問題時,隨時啟動風險預警機制,及時收回財政存款。

三、實施步驟

為確保改革平穩過渡,存放商業銀行的財政專項資金,應根據《陝西省省級財政專户資金存放商業銀行考核評價激勵辦法》確定的存款分配比例逐步調整到位。

(一)財政專户資金第一次存放商業銀行時,均按照各商業銀行的現有存量存放。具體做法為,先將各財政專户中的資金劃入集散賬户,然後按照各商業銀行財政存款的現有存量,以定期存單的形式存入各商業銀行,同時將那些不涉及收入匯繳的財政專户予以撤銷。

(二)財政專項資金以後存放商業銀行時,按照《陝西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存放商業銀行考核評價激勵辦法》對各商業銀行進行評價之後所確定的存款分配比例,採取不定期分配存款的方法,逐步調整到位。

(三)每當支出賬户出現頭寸不足時,省級財政部門將按照事先確定的存款分配比例,從各商業銀行調回定期存款,以滿足專項資金支出需要。

資金管理方案 篇6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加強城市住房保障的要求,進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進度,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95號)、(省中央補助公共租賃住房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財綜()115號)、(省中央補助城市棚户區改造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財綜()112號)等文件精神,為規範資金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指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城市舊住宅區(危舊房)改造、農村危房改造等。

第三條 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的來源。

1.一般預算安排的資金;

2.從土地出讓收入中計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

3.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計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

4.出租保障性住房及配套設施取得的租金收入;

5.上級財政部門下達的專項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補助資金;

6.其他渠道籌集的資金。

第四條 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的使用範圍。

1.用於購建、改建、租賃廉租住房支出及發放租賃補貼支出;

2.用於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方面的支出;

3.用於城市舊住宅區(危舊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4.用於農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5.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第五條 切實解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在確保完成當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務的前提下,可將現行從土地出讓收入中計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統籌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包括購買、新建、改建、租賃公共租賃住房,貸款貼息,各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發放租賃補貼。

第六條 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的規定,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扣除計提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準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後,作為建設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在完成當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務的前提下,可將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計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統籌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

第七條 充分調動市場主體和社會機構投資購買、新建、改建、租賃和運營公共租賃住房的積極性,降低社會資金投資公共租賃住房的融資成本,採取貼息方式,支持市場主體和社會機構從商業銀行融資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貸款貼息幅度、年限等按照省規定。

第八條 政府投資建設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政府投資建設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拆遷補償等收入,應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規定繳入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租金收入專項用於償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貸款,以及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維護、管理、投資補助等支出。

第九條 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按照“專項管理、分帳核算、專款專用、跟蹤問效”的要求,項目承擔單位應加強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安全、規範、有效使用,不得用於管理部門的經費開支。

第十條 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專項用於購買、新建、改建、租賃廉租住房和發放租賃補貼,在完成此任務前提下,可用於公共租賃住房的購買、新建、改建、租賃,貸款貼息和發放租賃補貼。

第十一條 公共租賃住房補助資金專項用於購買、新建、改建、租賃公共租賃住房,貸款貼息和發放租賃補貼。

第十二條 城市舊住宅區(危舊房)改造補助資金專項用於補助政府主導的城市舊住宅區(危舊房)改造項目,包括拆遷、安置、建設以及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等開支,不得用於城市舊住宅區(危舊房)改造中回遷安置以外的住房開發、配套建設的商業和服務業等經營性設施的建設支出。

第十三條 上級財政部門下達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應當嚴格按文件規定用途使用。

第十四條 對因工作不力、管理不善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以及出現截留、挪用、擠佔專項資金等行為的,將按照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並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資金管理方案 篇7

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區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意見》(吳委辦[20__]35號)、《開發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吳開管委[20__]129號)文件精神,經管委會審核,現明確20xx年度專項資金目錄和主管部門。20xx年開發區共設立各類專項資金21項,總體資金規模達到年度總預算的90%,主要涉及基本建設、產業扶持、集體經濟發展、城市管理、教育事業等(具體見附表)。參照區對專項資金管理的模式以及近年來審計中暴露出的問題,仍有部分專項資金的設立依據不充分、管理內容不齊全。為進一步加強開發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開發區管委會研究制定了加強專項資金管理的工作意見,請各有關單位按照工作意見的具體要求認真落實。

一、基本原則

1.明確部門職責。根據各專項資金的具體情況,明確涉及資金管理各部門的職責權限,原則上業務主管部門負責項目的日常管理,包括項目的設立申請和初審、資金分配、檢查驗收等,財政部門負責資金的日常管理,包括預算資金、資金撥付等。

2.出台具體管理辦法。各專項資金主管部門應針對各自專項資金出台具體的管理辦法,原則上對沒有具體管理辦法的專項資金不納入年度專項資金目錄。

3.加強專項資金預算編制。對納入目錄管理的專項資金,在財政分局編制年度財政預算前,專項資金主管部門應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編制下一年度的專項資金預算,具體內容包括專項資金實施內容、用款單位、資金額度等。財政分局對專項資金預算安排提出初步意見,並報管委會審批,由管委會以文件形式下達專項資金年度預算。對連續兩年未動用的專項資金,財政不再安排預算。

4.加強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探索建立專項資金項目績效目標管理機制和績效評價體系,各專項資金主管部門應對本部門管理的專項資金績效實施自我評價。在加強日常績效管理的基礎上,每年組織專項績效審計,並出具績效評價報告,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結果應當作為以後年度預算安排和完善預算管理的重要依據。

二、具體工作部署

1.專項資金主管部門根據《開發區財政專項資金分析表》,對本部門負責管理的專項資金進行清理,明確設立依據和設立期限。

2.辦理專項資金設立申報手續。各專項資金主管部門應及時與財政分局溝通,在20xx年6月底前,填制《開發區財政專項資金設立申報表》,由財政分局彙總後統一報管委會審批。

3. 對20xx年專項資金目錄中,尚未出台具體管理辦法的,由專項資金主管部門提出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的時間計劃,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各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起草和發文工作。原則上由各專項資金主管部門草擬資金管理辦法初稿,與財政分局會商後送管委會分管領導審核,最後報管委會審定後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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