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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績效管理方案(通用3篇)

教師績效管理方案(通用3篇)

教師績效管理方案 篇1

根據《績效工資實施辦法》文件精神,根據我園的實際情況,由“xx幼兒園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xx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方案》,提交教職工大會審議,並於xx年xx月xx日召開全體教工大會,一致通過該方案,通過後予以公示。具體方案如下:

教師績效管理方案(通用3篇)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幼兒園全體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規範幼兒園內部分配辦法,以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探索建立科學規範的教師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努力推進幼兒園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對象和時間

實施對象:我園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發放時間: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12月末每年集中發放一次。

三、績效工資的項目

管理崗位津貼、工作量津貼、業績獎勵津貼。

四、考核分配原則

考核工作原則上以月為單位進行,業績考核可以學期和學年為單位進行。績效工資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徵求廣大教師的意見,做到統籌兼顧,接受廣大教職工的監督。

五、績效工資具體實施辦法

(一)園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園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中心校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

(二)幼兒園獎勵性績效工資。

1.實施對象。

包括幼兒園教師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

2.主要構成。

幼兒園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管理崗位津貼、工作量津貼、業績獎勵津貼三部分構成。各項目標準由幼兒園根據本園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1)管理崗位津貼。

班主任津貼按班容量xx人以下每月xx元,至xx人每月xx元,xx人以上每月xx元,由每班按xx名班主任平分,利益共享,責任共擔。

其他管理崗位津貼由幼兒園根據實際自行決定。兼任多個管理崗位職務的人員的職務津貼由幼兒園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考核分配細則。

(2)工作量津貼。

工作量考核包括正常出勤工作量(每月xx元)、超工作量(超課時、超員)及所承擔的工作職責等。

a、教師必須完成幼兒園安排的工作量,實行超員津貼。

各班級人數在基數基礎上按超出的人數加分,每超xx人加xx元。(大班基數xx人、中班基數xx人、小班基數xx人)

b、幼兒園安排的加班(小時以上為半天),每半天加xx元。

c、代課每半天加xx元,可以累加。

d、寒暑假、節假日、雙休日加班每天xx元。(以幼兒園安排的加班計算)

注:加班每月封頂xx元。

(3)業績獎勵津貼(xx元)

a、工作考核:業績獎勵津貼每月xx元。(每增加事假半天,工作業績扣xx元。)

師德表現每月xx元。

安全責任每月xx元。(出現安全事故的費用,由本班班主任xx人承擔一半,園內承擔一半。)

b、各項獎勵(本園認可的)。

1、獲獎先進;

2、特定的組織活動等;

3、個人比賽、指導獲獎;(第1至第3按照幼兒園獎懲方案執行)

4、課題科研成果獎。(園級單項xx元、學區級xx元;市級單項xx元;省級單項xx元;國家級單項xx元。

説明:上級部門已發放相關獎金,幼兒園不再重複發放。

(三)其他具體事項。

A、關於受處分人員、請假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其他人員的有關規定。

1、受處分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辦法執行:

(1)受市級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按實際獎勵性績效工資減半發放。

(2)受學區內警告處分的,按實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75%發放。

2、請假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辦法執行:

(1)長期事病假的績效工資不發放。

(2)當月事病假累計達到5天(含節假日)的.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不發放;

事病假累計達到15天(含節假日)的不參與學年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3)當月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不發放。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不參與學年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4)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B、對遲到、早退、不參加集體活動或無故曠課、曠工的,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單位分配工作的,幼兒園根據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量化考核辦法,適當扣發當月獎勵性績效津貼。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違反師德規範,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C、以下獎懲納入年度考核及評先評優的依據,不做為績效工資獎勵。(論文教師學歷、撰寫教育教學論文、經驗總結、課例、案例、隨筆,獲獎或發表並收入彙編獎勵。)

(四)嚴重違紀違規:依據《教師法》第章法律責任第xx條精神,教職工有下列情形的扣除全年績效工資(不參與任何評先評優)或行政處分或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

2.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幼兒,影響惡劣的。

4.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

六、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一)成立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二)領導小組負責對教職工績效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負責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的具體實施。

(三)在執行考核分配試行方案過程中,具體分工如下:

由谷翠芳負責對教師進行師德、業績績效考核。由高田增負責對教師出勤考核。由樑建輝負責安全績效考核彙總。

(四)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後,要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於1天。有反映意見的要及時核實,確實考核分值有誤的,必須重新確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並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複核、申訴,各責任部門必須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複核、申訴的答覆工作。

七、本方案由負責解釋

教師績效管理方案 篇2

為了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師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一種客觀、公正、科學的評價考核機制,充分發揮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結合我中心學校實際,特別定本考核方案。

一、工作態度(10分)

1、工作量(5分)教師工作量標準按上級有關文件結合各校實際情況確定,一般每週為10標準課時加學校分配的兼職工作,滿工作量得滿分,每缺1標準課時扣0.5分,不服從分配而未滿工作量的該項不得分。

2、勞動紀律(3分)

①全勤的.滿分、無故曠工一天該項不得分。

②事假每天扣0.2分,病假每天扣0.1分,缺課一節扣1分(特殊情況酌情扣分)

③晚自己不下班輔導的一次扣1分,上課遲到或早退每節扣0.2分。

3、工作計劃(2分)

能按時上交各項計劃、總結、表冊等得滿分,缺一項扣1分,遲交扣0.2分。

二、業務能力(35分)

1、認真備課(5分)

能按教研室常規教學管理細則要求備課的,教案評為優的得滿分,良的得4分,中的得2分,差的得1分。

2、認真上課(5分)

課堂教學認真,能駕馭課堂,用普通話教學,參考學生評估滿意率達80%得滿分,70%得4分,60%得3分,50%得2分,50%以下的得1分。

3、作業批改(5分)

教師績效管理方案 篇3

推行教師季度目標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師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有利於促進學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學化,有利於激發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為進一步全面客觀評估每一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在學校內部營造一個“激勵先進、優勝劣汰”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方案。

一、師德表現(權數10分+獎勵分)(無限制名額數)

1、優秀(10分):遵守《師德規範》,表現積極,業績突出,能起模範帶頭作用。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不能定為優秀:

①有明顯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

②有有償家教、有償補習現象;

③有搞第二職業、影響本職工作的現象;

④工作態度消極應付,接受任務推三託四;

⑤同事關係、家校關係緊張,經調查屬實者。

⑥謊稱病情、小病大養,影響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師德規範》,表現一般,業績較好,能完成擔任的任務。

3、不合格,不得分:表現較差,業績低劣,不能承擔分配的任務。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定為不合格:

⑴嚴重違法亂紀,損壞師德形象被查處者;

⑵同期違反計生政策,被查處者;

⑶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性質嚴重的;

⑷嚴重失職,釀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⑸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⑹擅離職守,較長期不在崗的;

⑺搞第二職業,嚴重影響本職工作的;

4、獎勵分:對響應上級號召,積極參加無償獻血者當季度可獎勵1分,當季度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以上者獎勵1--3分。(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況(權數10分)

學校設置考勤登記表,由值日導師或值班行政負責考勤登記並及時彙總封存。教師請假1―2天須由校長批准,3天及其以上須由教育辦批准,1周以上須送市教育局批准,並按有關規定扣發獎金。

1、有下列情況者分別給予扣分。

①病假:當季度累計5天以上扣1分,長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國家規定的婚、喪、產假及單位公假):當季度累計請假3天以上扣1分,當季度累計一週以上不得分。

③曠課每節扣1分;

④無原因遲到、早退(包括護導)私自調課每節課扣0.5分;

⑤學校會議、學校升旗儀式、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各級會議,應參加的教師又沒有請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⑥沒有考勤登記的按60%計算,以下參照計算。

三、教學常規(權數10分)

每季度對教師的'教學計劃、教學總結、教案、作業佈置與批改、聽課記錄、考試(期中、期末)質量分析等,按照教學常規管理要求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1、以下各項要求,每次每缺一項扣1分:

①期初制定教學計劃、並按時送交學校;

②期末寫好總結並按時送交學校;

③認真編寫教案(如發現無教案上課者,每次加扣1分);

④按時認真批改學生作業;

⑤單元測驗按時考查、批改、講評;

⑥批改作業工作量以每班40人為基準,每增加10人可獎勵0.5分(班生數以四捨五入法計算;跨班語數老師獎勵分不受限制;專職技能科老師獎勵最多不超過3分);

2、嚴格執行“減負”規定,學生在校時間不擅自延長,節假日不組織集體補課。違反規定者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徵訂、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門確定的教材、輔導材料、試卷。違反規定者每發現一次扣1分。

4、專職技能科教師應有一定量的培優、課外興趣小組輔導活動,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勤登記、成績記載表、活動總結每缺一種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權數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項扣1分:

①按時完成班級;

②按時完成學籍卡、素質評估手冊;

③按時完成義教卡、健康卡;

④按時準確完成班級變動生花名冊、學生花名冊、文化户口冊的填寫及滾動工作;

⑤每季度開展1次班隊主題會(並附書面記錄,年段或校內開放,班隊各一次);

⑥每季度家訪或開家長會1次(並填寫家訪記錄簿,家長參與率達到90以上),本款包括中隊輔導員;

⑦班級黑板報、學習園地每月1次(交底稿);

⑧班級設有圖書角(生均2冊以上)衞生角、綠化角;

⑨每學期學校組織的“三評”(學生禮儀、衞生、紀律),(按原始記錄彙總評定優、良、合格三個等級,評為“優、良”的班級得1分,評為“合格”的班級該項不得分,優、良比例不多於85%)。

2、班集體獲省、泉州市、晉江市、鎮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隊輔導員得1分。

3、中隊輔導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長、副校長、教導、總務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補貼職務分10分。

2、總輔導員8分、報帳員補貼職務分7分,在搞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全學期總分不少於教師平均分。

3、年段長、統計員、技能科教研組長、語、數教研組長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獎勵2分、5分、3分、5分。

4、積極參加、協助完成中心工作和開展重大活動的負責人、協助組織人員由行政酬情按工作量情況加分(當季度不超過3分)。

5、學校在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素質教育評估、等級達標驗收、先進集體中選,當季度全體教師各得1、3、4、5分,獲獎單位正職領導另加2分,副職與中層幹部另加1分。(單項獲獎如少先隊、安全、課改、體育、信息、綠色、收費、廉潔等組織得獎,單位正職指該項的負責人;校長、教導在教師【相同項的教師】得分的基礎上可加1分,教師得分按教師數的30%計算)

6、專職技能科教師組織匯演、競賽等活動,每次獎勵1至2分,其他相關老師每次獎勵0.5分。)

7、教師參與信息工作,向市級及以上教育並錄用,每篇信息獎勵1分,最高獎勵5分。

六、教師獲獎(均為當季度為準,最高得分15分)

1、教師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技能(包括現場論文、案例評獎)素質競賽、課堂教學競賽,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3、2、1、0.5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5、4、3、1分;獲泉州市級及以上一、二、三等獎、優秀獎者分別得7、6、5、3分,錄像課評選折半計算,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指導教師按1/3計算。

2、開研究、示範課、講座,按相應級別二等獎計算得分。

3、公開課的指導教師,核實後按參賽者的80%得分。(多人指導的共同攤分)

4、評優評先按相應級別二等獎得分。(作為獎勵分,非教育部門降至晉江市級,晉江市級以下降至街道級。)

七、指導學生(最高分15分)

1、指導學生臨場競賽得獎分:

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3、2.5、2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4、3.5、3分;獲泉州市級及其以上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6、5、4分;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同校同次比賽只取最高獎一人計分,多人指導共同攤分。

2、送書面、實物作品參賽,按臨場競賽獎分1/2計算;指導學生髮表《週報》《隊報》《選》《經濟報》按1/4計算。

注:非教育部門組織降到晉江市級計算的按1/4計算。(適用於1、2點)

3、若競賽取名次不評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獎計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獎計算;其餘名次按三等獎計算。

4、團體獎按5人次獲獎計算。

5、組織課外興趣小組,有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席記錄、成績記載、活動總結,專職技能科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5分;班科任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2分。

6、組織並參加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有計劃、記錄、總結得2分。

7、獲得教育辦體育田徑運動會團體獎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沒獲獎的田徑各取2個單項目最高一名得分(教練)。道德風尚獎按三等獎獎給領隊和教練;市級獲獎加給教練,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獎。

8、校級比賽項目必須由各組的教研組上報行政處,經由討論,審批方可進行比賽。

比賽方案要在教研組內討論確定後,方可舉行。原則上:各類單項比賽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二名;三等獎: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則上比賽按低、中、高年級進行)(獎勵分分別是:1.5分、1分、0.5分)。

八、教研活動(權數15分)

1、確定課題組,有計劃、有過程、有總結,課題組長得3分,協助組長得2.5分,課題組其他教師得2分。(教育辦備案為依據)

2、在教研會議上積極參與發言校級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規定參加聽課、寫好記錄、參加評課發言,每季度不少於5次,得2分;該參加而不參加每次扣1分。

4、撰寫經驗總結、教育教學論文(必須是教育辦選送)收入彙編或發表於相應級別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攤分),學區級得1分、片級得2分,晉江市級得3分,泉州市級得4分,省級和CN級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論文或經驗總結出版在報紙按相應級別50%計,其他案例、論文獲獎歸論文,現場論文獲獎歸教師技能。

5、參加各種“論壇”發言者每次得2分,同時彙編者只取一項。

6、獎勵分:教育辦學科教研組成員在正常參加活動的基礎上,每人獎勵2分。

九、教學效果(權數20分)

1、學期有統一普查測試的學科,到考率達100%者,得3分;優秀率、合格率達到學區平均線或分別達到40%(《晉江市國小實施素質教育等級達標評估細則》指標)93%(“雙高普九”指標)的,各得3分;沒統一普查的學科,教師在完成過程性考核的基礎上,取學校教師平均分。

2、優秀學生評選:

每評得1名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以上優秀學生,班主任分別得1、2、3、4分,中隊輔導員得分是班主任的50%。(少先隊員、少先隊幹部得分相反)

十、附則

1、校長的績效工資也可取全校公辦教師平均值加10%計算。

2、因行政人員的工作量大、壓力大,在工作沒有重大過失的情況下,行政人員的績效工資評級每年應確保有一次優秀(考核辦法可採用先評行政再評教師)。

3、師德表現不合格,該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

4、本《暫行規定》實行按季度考評登記,兑現獎懲。

5、本《暫行規定》由曉聰中心國小行政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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