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工作方案 >策劃方案 >

輪崗交流調整方案(精選10篇)

輪崗交流調整方案(精選10篇)

輪崗交流調整方案 篇1

為了轉變幹部作風,提高機關效能,優化發展軟環境,促進全縣轉型跨越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國家公務員職位輪換(輪崗)暫行辦法》和《關於開展重點崗位股級幹部輪崗交流工作的實施意見》(東組發[20xx]2號)、《關於開展重點崗位股級幹部輪崗交流工作的實施方案》(東組發[20xx]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現就本單位股級幹部輪崗交流提出如下方案:

輪崗交流調整方案(精選10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着眼於優化幹部隊伍結構,提高幹部隊伍素質和活力,加強機關勤政廉政建設,促進幹部作風轉變,改善經濟發展環境,為推動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組織保證。

二、目標要求

通過輪崗交流,幹部作風明顯轉變,機關效能明顯提高,服務意識明顯增強,機關形象明顯改善,羣眾滿意度明顯提高。

三、輪崗交流的對象及範圍

輪崗交流的對象:主要是從事執紀執法、幹部人事、財物審計、項目審批和資金管理工作的股級幹部。

輪崗交流的範圍:

1、在同一崗位連續任職滿5年以上的或在同一股室連續任正副職滿8年以上的幹部,原則上應予以交流;

2、工作經歷單一,需要通過多崗位培養鍛鍊的優秀股級幹部,原則上應予以交流;

3、在某一固定崗位上從事執法執紀、人財物管理崗位,負責證、照、牌核發和資金、項目、經費、配額審批等關鍵崗位5年以上的股級幹部,必須交流;

4、因親屬關係需要回避的;

5、其他因工作原因需要交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參加交流或暫緩交流:

1、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或司法機關審查而尚未作出結論的;

2、因健康、涉密等原因不宜交流的;

3、接近退休年齡的一般不進行交流,確因工作需要,可適當進行調整;

4、其他特殊原因不適合交流的。

四、方法步驟

重點崗位股級幹部輪崗交流按照分階段、分步驟組織實施的辦法進行。

(一)宣傳發動(20xx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召開幹部大會,進行宣傳發動。營造良好社會輿論氛圍。

(二)調查摸底(20xx年5月1日至5月20日)

局機關各股室基層各單位要根據實施方案要求認真對所有股級幹部,尤其是重點崗位股級幹部進行調查摸底,並填寫《東鄉縣重點崗位股級幹部登記表》。

(三)組織實施及審批備案(20xx年5月至20xx年1月)

1、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的對象:本局幹部職工包括輪崗交流的股室負責人。

徵求意見的辦法:集體談話與個別談話相結合,自我推薦和推薦他人相結合。

重點崗位股級幹部輪崗交流辦公室負責將徵求到的意見彙總梳理並將結果報局黨政班子聯席會和重點崗位股級幹部輪崗交流領導小組。

2、集體研究

重點崗位股級幹部輪崗領導小組根據崗位設置的職責要求,依據徵求意見彙總的情況,結合本人的德、能、勤、績、廉有關事項,參考個人的.工作實際和崗位性質,初步議定所涉股室擬任人選。

局黨政班子聯席會根據重點崗位股級幹部輪崗交流領導小組提出初步議定所涉股室擬任人選集體研究,確定所涉股室擬任人選。

3、審批備案

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任人選後,按照《關於開展重點崗位股級幹部輪崗交流工作的實施方案》(東組發[20xx]6號)的規定按要求上報縣委組織部進行審定,並配合縣紀委、縣委組織部對輪崗交流人員進行考察。

(四)總結完善(20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對股級幹部輪崗交流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同時,要開展談心活動,做好輪崗交流股級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重點崗位股級幹部輪崗交流要作為加強股級幹部管理的一項常規性工作來抓,使之經常化、制度化,並實行集中輪崗交流與平時個別輪崗交流相結合。

五、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東鄉縣建設局重點崗位股級幹部輪崗交流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饒有良局長、黨委副書記

副組長:徐愛玉黨委書記

成員:周夢賢黨委副書記

王新強黨委委員、主任科員

李正平黨委委員、副主任科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人祕股,由周夢賢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要將輪崗交流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抓好落實,確保輪崗交流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二)嚴肅組織紀律

要嚴格按照核定的股級機構、職數進行配備,不準超職數配備股級幹部,原則上不準混崗配備股級幹部。凡經組織研究決定安排輪崗交流的幹部,應自覺服從組織決定,儘快辦理移交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到崗工作,對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組織決定的,要進行批評教育;超過規定期限仍未到崗者,予以免職。

(三)嚴格監督檢查

重點崗位股級幹部輪崗交流工作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組織實施,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組織人事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輪崗交流調整方案 篇2

為推進股級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進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激發幹部隊伍活力,根據中共分宜縣委辦公室關於印發《全縣科級領導班子成員分工調整和正股級(中層)幹部交流輪崗的意見》的通知(分辦字[20xx]27號)精神,結合衞生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加強幹部隊伍執政能力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為目的,提高幹部管理科學化水平,從嚴落實幹部管理各項制度,對關鍵崗位幹部實行重點管理,打造一支政治素質高、創新意識強、工作能力優、廉潔自律好的幹部團隊。

二、實施範圍及交流輪崗對象

實施範圍:全縣各級公立醫療衞生單位及局機關各股室。

交流輪崗對象:縣直醫療衞生單位職能科室主任;各鄉鎮衞生院院長;局機關各股室股長。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原則。根據各單位實際情況,結合被調整分工或交流人員的`專業、能力、經歷、特長等綜合因素,做到量才為用、人崗相適。

2、有序適度原則。從有利於幹部隊伍穩定,保證工作的銜接出發,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做到統籌規劃、突出重點、數量適當、有序實施。

3、服務大局原則。嚴格組織紀律,堅持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局部服從全局。

4、依法辦事原則。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黨內規章制度,確保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四、交流輪崗要求

1、正股級(中層)幹部在同一單位同一中層崗位任職時間連續滿4年的,原則上不在原崗位繼續任職,應當有計劃地逐步輪崗;滿6年的,必須交流輪崗。

2、正股級(中層)幹部在人事、財務、基建、項目審批、資金管理、執紀執法或其他直接管理人、財、物的中層崗位任職時間連續滿4年的,必須進行交流輪崗。

為保證工作的連續性,原則上不同時調整正股級(中層)幹部和分管該股室工作的班子成員。對個別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崗位,經批准可以適當延長交流輪崗年限。

正股級(中層)幹部交流輪崗要嚴格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在單位編制限額和職數範圍內進行。

五、實施程序:

1、由各單位提出本單位中層崗位工作人員的交流輪崗意見上報局黨委。

2、崗位調換可以直接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提出調換方案,按幹部管理權限報批後執行。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加強領導,周密安排,精心組織,穩妥實施,堅決杜絕交流輪崗工作中的不正之風,確保交流輪崗制度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六、有關要求

1、確定幹部交流輪崗,須在廣泛徵求羣眾意見,有利於工作開展的基礎上,經局黨委集體研究決定。

2、已談話明確即將交流輪崗的幹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礎上,儘快到崗。

3、凡經組織研究決定安排交流輪崗的幹部,應自覺服從組織決定,儘快到崗任職。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者,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批評教育不改者,應予以相應的處分。

輪崗交流調整方案 篇3

為深化學校課程改革,促進學生多元化發展,實現學生終身持續發展,學校決定本學期進一步深入實施拓展性課程“走班選課”教學,為保證拓展性課程“走班選課”的有序開展,特制訂本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實施程序

1、鼓勵教師結合自己的愛好特長,開發拓展性課程,編撰課程資料,儘可能的形成校本教材,報學校審核。

2、學校審核後確定課程,製作成海報在宣傳欄中宣傳,向全體學生公示。

3、依據學生的學科興趣、發展潛能、未來發展的要求、學生與家長的共識、以及教師指導意見等,引導學生通過自主選課平台自主選課。

4、學生選課報名結束後,組成新的班級,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開展拓展性課程教學。

5、制定和完善拓展性課程評價方案,每學期末對學生的拓展性課程學習情況進行總結與評價。

二、實施時間:

本方案從第6周開始實施,本學期七年級、八年級拓展性課程“走班選課”統一在雙週週三團隊課進行。

三、實施要求:

1、學生:

(1)及時到達指定教室候課,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課,不得在教室滯留,不得隨意調換上課班級;

(2)上課須帶筆記本,自覺遵守課堂紀律,認真聽講,不得在上課期間做作業;積極參加課堂活動和課外實踐活動。

2、指導教師:

(1)指導教師在第6週週一前去圖書室選擇一本教材,或去書店購買一本教材(憑發票報銷),作為拓展性課程“走班選課”教材;

(2)第一次上課前組織部分學生打掃好上課教室的衞生,桌椅擺放整齊;

(3)課前認真備課,充分準備,充分尊重學生的興趣、潛能和未來發展的要求;上課時儘可能地做到講練結合,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

(4)教案寫在“走班選課”活動記載本上,要求每節課寫兩課時的教案,一學期寫14節左右的教案;

(5)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開展課程教學,有事不能正常開課的,必須提前向學校教學處報告,作好調課安排並及時通知學生;

(6)上課期間指定一名學生做好點名工作,對無故不參加的學生及時與班主任聯繫,並納入期末評價;

(7)安排學生做好上課教室電燈、門窗的開關工作,課後組織學生打掃好教室衞生。

3、班主任:

(1)根據學生實際,加強對學生的選課指導;

輪崗交流調整方案 篇4

為貫徹落實縣黨代會精神,加強股級幹部隊伍建設,激發隊伍整體活力,根據《吉水縣縣直單位股級幹部輪崗交流管理暫行辦法》(吉水縣辦字〔20xx〕42號)、《中共吉水縣委組織部關於做好縣直單位股級幹部輪崗交流工作的通知》(吉水縣辦字〔20xx〕44號)有關規定,現就人社系統股級幹部輪崗交流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則

1.統一領導原則。股級幹部輪崗交流工作,在局黨組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開展。把推進輪崗交流與改進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和加強對幹部的培養、鍛鍊結合起來,通過輪崗交流,提高幹部素質,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為營造風清氣正的工作環境、加快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保障。

2.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輪崗交流工作遵循民主集中、統籌兼顧、逐步實施、公開公平、客觀公正、按章辦事的原則。

3.量才適用原則。根據幹部個人的思想狀況、業務專長、發展潛力和工作實績,要充分發揮幹部的個人專長,有效調動幹部的工作積極性,按照部門工作職能與個人專長、工作經歷相結合的原則進行。

4.迴避原則。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等工作。職務層次不同的,一般由職務層次較低的一方迴避;職務層次相當的,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決定其中一方迴避。

5.穩定原則。對個別專業性很強、工作連續性強的工作崗位、本單位、本系統一時無合適接替人選的崗位、正在進行重要工作任務,不適宜中途輪崗或交流崗位等,可暫緩交流或不交流。

二、輪崗交流對象及要求

此次的輪崗交流對象為符合《吉水縣縣直單位股級幹部輪崗交流管理暫行辦法》(吉水縣辦字〔20xx〕42號)中規定的需進行輪崗交流的股級幹部。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級幹部,必須輪崗或交流:

(一)在現股級崗位任職滿8年的;

(二)在現股級崗位懶政怠政、不作為、亂作為問題較突出,不適合繼續留任或不勝任現崗位的;

(三)其他必須輪崗或交流情形的。在現股級崗位任職不滿8年,但任職時間較長的,單位也將視情況予以及時輪崗交流。

股級幹部所任單位務沒有發生變化,但所負責工作或分工發生重大變化的,也可視作輪崗的一種特殊形式。

三、輪崗交流操作程序

股級幹部輪崗交流嚴格依照《吉水縣縣直單位股級幹部輪崗交流管理暫行辦法》進行,在實際操作中,輪崗交流工作按以下步驟進行:

(一)全面摸底

對照股級幹部職數設置情況,對本單位(包括獨立辦公、獨立經費的`下屬副科級單位)現有股級幹部配備和任職等情況認真統計梳理,填寫《吉水縣縣直單位股級幹部任職情況表》,掌握情況,摸清底細。

(二)任職考核

成立以彭木苟同志為組長,陳冬生同志為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小組成員的領導小組,對股級幹部任職情況進行考核。任職考核情況(見附件2)應作為股級幹部輪崗交流的重要參考,對在一崗位工作或任同一職務時間較長且表現優秀的股級幹部,優先輪崗交流到更重要單位或崗位;對錶現差的,可按程序直接作免職處理。任職考核程序主要有:

1.個人總結。股級幹部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對本人近三年來履職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形成3000字左右的個人述職報告。

2.個人述職。述職可採取書面或口頭等方式進行。(結合民主測評會開展)

3.民意測評。組織單位幹部職工,召開民意測評和民主評議會,對股級幹部進行民意測評與民主評議。

4.進行談話。由單位主要領導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成員,組成談話工作組,與符合輪崗交流條件的股級幹部進行談話,深入掌握股級幹部個人意願及近年來工作實績、現實表現與主要不足等情況。

5.綜合評價。綜合個人述職、民意測評與民主評議、個別談話情況,並結合平時的掌握瞭解,經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對股級幹部近年履職情況分別形成綜合評價意見,同時按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等四個層次分別給予等次評定。

(三)執行實施

綜合各方面情況,由局黨組研究擬定本單位股級幹部輪崗交流的意見(其中需跨系統、跨單位交流的,先報經組織人事部門協調同意),並按幹部調動和股級幹部任免等程序規定實施交流。

四、有關要求

股級幹部輪崗交流是貫徹落實縣黨代會精神,提升股級幹部隊伍活力,提高機關效能和服務水平,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重要抓手和舉措,人社系統全體幹部職工應自覺服從組織安排,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者,視情況給予免職或者降職使用。在輪崗交流工作中,領導班子成員要堅持客觀公正分析評價幹部,堅持公道正派、人崗相適選用幹部,不碰底線、不踩紅線,排除私心雜念,不搞打擊報復,堅決抵制説情打招呼,把握導向,按規操作,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輪崗交流調整方案 篇5

為推進股級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進一步提高全系統黨員幹部的素質和能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提高行政服務效能,根據《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規定》及南昌市國土資源局《關於切實加強全市國土資源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施意見》(洪國土資黨字〔20xx〕28號)有關精神,結合全縣國土系統幹部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幹部交流輪崗工作,要在局黨組的統一領導下,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規定》以及中央、省、市一系列政策規定,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開展。要把推進幹部交流輪崗與改進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加強對幹部的培養、鍛鍊結合起來;要通過交流輪崗,優化中層領導結構,提高幹部素質,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為營造風清氣正的工作環境、加快全縣國土資源管理事業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工作原則

1、遵循民主集中、統籌兼顧、逐步實施、公開公平、客觀公正、按章辦事的原則。

2、交流輪崗按先正股級後副股級的原則有序推進。

三、交流對象:

1、在同一職位擔任股級職務滿3年的原則可以交流;滿5年的`,應當交流;滿8年的,必須交流;

2、因工作需要、發揮幹部特長需要進行交流輪崗的;

3、缺少基層工作經驗或崗位單一的;

4、因其他原因,需要進行交流輪崗的。

四、實施程序:

1、由局人事股提出交流輪崗人選和崗位;

2、局黨組與交流輪崗幹部談話,做好思想工作,提出有關要求;

3、徵求幹部交流輪崗部門分管領導意見;

4、局黨組集體研究決定;

5、局人事股辦理有關手續。

五、工作紀律

1、確定幹部交流輪崗,須在廣泛徵求羣眾意見,有利於工作開展的基礎上,經局黨組集體研究決定。

2、已談話明確即將交流輪崗的幹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礎上,儘快到崗。

3、凡經組織研究決定安排交流輪崗的幹部,應自覺服從組織決定,儘快到崗任職。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者,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批評教育不改者,應予以相應的處分。

輪崗交流調整方案 篇6

為了加強公司職工的管理,提高新入職員工的綜合素質,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則

為了合理配置人力資源,促進新員工分配效率,依據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説的新入職員工是指新入職的23名新招聘技術崗位工人。本次輪崗採用循環輪崗制度,主要以電工、鉗工兩個崗位進行內部輪崗。

二、人員輪崗的目的

本次輪崗的目的.是為了讓新員工全面、充分地瞭解水電管理處各工區的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學習和掌握崗位操作技能,獨立完成崗位操作任務。

三、組織實施

(一)新員工輪崗分配方案

(1)在水電處新入職職工集中培訓結業考試結束後,將對新入職23名職工進行分組,共分三組,每組7~8人,每組選組長1名,負責全組日常工作。

(2)輪崗單位為供水工區、供電工區、淨水廠三個單位。

各單位制訂新入職職工車間培訓方案,建立新入職職工培訓台賬,指定專職技術員進行集中培訓,授課課時不得少於小時。新入職職工成建制進入後,各工區安排原有技術崗位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進入班組,簽訂“師帶徒”協議,帶領新入職職工學習掌握崗位操作技能,必須能夠獨立完成崗位操作任務。輪崗結束後處人力資源部、生產技術部、安全檢查部、工會組織考評,考評結果納入考核。

(3)新入職職工在供水、供電、淨水廠三大工區輪崗為期兩個月;兩個月期滿後成建制調換輪崗單位。

(4)供水、淨水廠兩大工區實行電工、鉗工崗位輪崗制度;供電工區實行運維崗、外線崗位輪崗制度。以月為單位交叉進行各工種的輪崗制度;

(5)為期六個月的輪崗結束後,綜合新入職職工輪崗期間的工作表現,各工區的評價,對新員工崗位進行定崗分配,同時新入職職工必須在輪崗培訓後考取相應的資格證和操作證。以便在新的崗位上充分的發揮自己的光和熱。

(二)對各工區輪崗期間的考核方案

為充分調動各工區高級技師、技師等對新入職職工的教育引導的積極性,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1)各單位制訂本單位車間培訓方案、建立個人培訓檔案,未制訂方案或未建立個人培訓檔案的,缺一項經營考核2分。

(2)各單位必須認真組織輪崗培訓,培訓結束後將培訓方案、教案、考勤表、培訓影音資料、個人培訓檔案、新入職職工培訓試卷裝訂後統一交處人力資源部存檔。未按要求完成的經營考核2分。

(3)未按要求籤訂“師帶徒”協議的經營考核1分。

(4)各工區技術員、高級技師、技師等對新入職職工的教育培訓未能按要求開展、不能認真履行職責的,視情節考核技術崗位津貼的20%~100%。

(5)對新入職職工在輪崗期間,不能按要求進行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及格的給予延期轉正。

(6)各工區不得在新入職職工在輪崗期間安排其他與培訓無關的工作,一經查實將對工區領導班子嚴肅問責及考核。

(7)人力資源部、工會、安全檢查部、紀委將對各工區職工輪崗培訓進行監督檢查。

四、人力資源部保留對本方案的解釋權。

五、本方案由處紀委監督實施。

輪崗交流調整方案 篇7

為全面提高員工隊伍整體素質和綜合業務水平,加強我社重要崗位人員的內控監督管理,加大防範操作風險的力度,適應信用社營業室業務經營的需要,根據上級要求和內控制度的有關規定,決定從20xx年xx月xx日起,對我社內部崗位人員實行全員輪崗,特制訂本方案。

一、輪崗目的

通過本次輪崗交流,進一步完善制度,規範崗位操作規程,提高員工創新激情,有效防控風險,使員工之間相互取長補短,提升全員業務技能水平。

二、輪崗範圍

櫃員崗、授權崗、信貸會計崗、核算中心、VIP崗、庫管崗、同城清算崗、聯行櫃員崗、大堂經理崗。

三、輪崗內容

(原則上是:崗位之間輪換以營業室指派為前提,不允許私下協商,各崗位工種應該本着類似工種優先考慮先調換,還要考慮其個人能力是否勝任,最好在公佈輪換崗位前先有針對性個別談話,工作要做在下面和前面,這樣在正式公佈此方案的時候就沒有人反對了)具體輪換崗位計劃:

四、崗位輪換實施程序

1、根據上年度考評結果,由部門研究上報輪崗計劃。

2、任期屆滿後,競聘擇崗。

3、不服從工作分配,經教育無效的,上報聯社決定。

五、輪崗量化考核內容。

為加強本次輪崗實際效果,杜絕走過場混日子,特對輪崗培訓進行量化考核,結合崗位職責量化考核表,對照崗位操作技能考核內容和標準,從培訓的質量、輪崗期間的履職情況、輪崗崗位的意見、客户的反饋等四個方面對輪崗培訓人員進行綜合評價,通過輪崗和交接崗位人員之間的`相互考評上級考評和顧客考評相結合,科學合理進行效果評價。對第一個月考核不過關的人員要求繼續輪崗並予以處罰,對連續兩個月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扣發一個月工資或者強制休假,直至熟悉崗位的各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後方可返回原崗位。

六、審計原則

對輪崗和強制休假期間,審計監察部門要及時按有關規定對其經辦的工作進行全面審計,審計時間控制在5天以內。審計結束後,對審計結果形成書面報告,作出審計結論,由被審計崗位人員簽字認可。經審計檢查確有問題的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查處。涉及違法行為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置。代班人員在頂崗期間如發現問題要及時向負責審計人員報告。

七、輪崗要求

1、凡是在同一崗位連續從事工作滿年的人員,都要進行輪崗。

2、輪崗範圍是全員性,不留死角,每個員工都要參與,每個員工每年至少輪崗兩次。

3、輪崗時間不少於三個月(六個月)。

4、輪崗不是一次性,每半年進行一次全員輪崗。

5、輪崗必須堅持先移交後離崗,先審計後上崗的原則。重要崗位人員輪崗,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全部移交手續。

6、輪崗和休假制度相結合,對於不願意輪換崗位和在輪換崗位上連續兩個月考核不及格的實行強制休假。

7、綜合部和各個專業部門共同制定培訓計劃,確定輪換的崗位和時間,並給予專門培訓指導,幫助新輪崗人員儘快融入新崗位。

8、為了適應日趨複雜的經營環境,應設法建立“靈活反應”式的彈性組織結構,職工應具有較寬的適應能力。

9、各專業部門應建立完整的各項崗位的職責和作業流程書,儘量使輪換新上崗人員進入角色。

10、重要崗位輪換必須詳細記錄,綜合部負責登記、保管,存檔備查。

輪崗交流調整方案 篇8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巡察整改反饋意見和全市組織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局機關幹部多崗位鍛鍊,提高幹部素質,增強幹部隊伍活力,經研究,決定在局機關及基層單位開展股級幹部輪崗交流工作。為確保輪崗交流工作順利進行,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輪崗交流的基本原則

1、促進幹部成長的原則。着眼於幹部能力建設,對工作經歷單一,履職經驗不足的幹部,進行多崗位鍛鍊和磨礪,着力提高幹部的政策理論水平、管理水平和工作經驗。

2、增進隊伍活力的原則。既本着幹部個人能力素質和職位要求匹配的原則,做到人崗相適,又體現對幹部的有效監督和愛護,進一步調動和發揮幹部積極性,激發幹部隊伍整體活力,努力形成良性的幹部流動機制。

3、實事求是的原則。符合交流條件的職位和人選,原則上要進行交流。對於工作特殊需要暫不宜交流的職位,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暫緩交流,不搞“一刀切”。

4、依法依規的原則。以《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規定》、《國家公務員職位輪換(輪崗)暫行辦法》等幹部人事法律法規為指導,在“三定方案”規定的編制和職數內進行。

二、輪崗交流的範圍、對象、職位和資格條件

(一)輪崗交流的範圍。

局機關的中層幹部、基層單位班子成員。

(二)輪崗交流的對象。

1、在現崗位工作滿10年以上的;

2、其他因工作需要輪崗交流的。

(三)輪崗交流的職位。

1、局機關各科長(主任);

2、基層同編制類型、開支渠道單位間進行;

(四)輪崗交流的資格條件。

1、任正、副科職幹部,且不在試用期內;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覺悟;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輪崗交流的程序

1、調查摸底。對中層幹部及重要崗位人員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對需要交流的崗位及相關人員情況進行初步分析。

2、制定方案。根據要求,結合實際,在充分溝通醖釀,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輪崗交流實施方案。

3、動員部署。組織召開全體幹部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宣佈局輪崗交流工作實施方案。

4、黨組決定。局黨組召開專題會議,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輪崗交流的.人員及職位。

5、上報審批。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程序,輪崗交流乾部的任職報市委組織部審批。

6、集體談話。輪崗任職決定公佈後,由局黨組同輪崗交流人員進行任前集體談話,就工作交接、履職盡責和嚴格執行制度、紀律等提出要求。

7、到崗履職。集體談話後,輪崗交流人員,應迅速將以前承擔的工作進行清理,並由分管領導主持,搞好工作交接。

四、加強組織領導和紀律監督

1、為保證這次股級幹部輪崗交流工作的順利進行,決定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局黨組成員為組員的局幹部輪崗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輪崗交流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機關黨委,具體負責輪崗交流日常工作。

2、要嚴肅組織人事紀律,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干預輪崗交流工作,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抵制輪崗交流工作的實施。堅持個人服從組織原則,需要進行輪崗交流的人員,一經組織決定,要堅決服從,並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工作交接。輪崗交流對象不服從組織決定,經批評教育仍不服從的,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

3、在交接時要確保工作的連續性,並做好相關檔案資料的移交。

輪崗交流調整方案 篇9

為了使我校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輪崗位聘任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中共州温市委組織部州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加強事業單位崗位聘期考核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温人社發〔〕186號)和《州温市教育局關於做好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的意見》(温教政〔〕95號)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崗位聘期考核工作

(一)基本原則

1.學校自主、分類考核。結合我校實際情況,自主開展考核。充分體現不同崗位的特點和要求,分類考核,提大學聯考核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2.注重公平、突出績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以崗位職責為依據,以工作績效為重點內容,以服務對象滿意度為重要指標,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

3.強化競爭、優勝劣汰。建立競爭、擇優用人機制,通過競聘上崗,強化崗位動態管理,注重人崗匹配,讓合適的人才到合適的崗位,做合適的工作,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推動事業科學發展。

(二)崗位聘期考核的內容和標準

根據我校實際,按照管理、專業技術和工勤技能等三類崗位的不同特點和各等級崗位的要求,結合平時教學考核、師德考核和學年度考核等制定量化考核標準,具體見附件《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學崗位聘期考核量表》。此份考核量表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否則不合格。

聘期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即直接確定聘期考核不合格:

1.單位學年度考核“不稱職”等級者或近三年考核有兩年“基本稱職”等級者。

2.中學高級教師履職考核不合格者或無故不參加高級教師履職考核者。

3.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行為,產生嚴重後果者。

(三)崗位聘期考核程序

1.成立聘期考核和新一輪聘任工作領導小組。

2.制定《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學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輪崗位聘任方案》(審議稿),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後報市教育局審核。

3.被考核人員個人填寫《州温市教育系統崗位聘期考核登記表》、《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學崗位聘期考核量表》和《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學崗位競聘量化考核表》,並將彙總表在校園公告欄公示。

4.考核聘任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核標準對《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學崗位聘期考核量表》進行審核,提出聘期考核的意見,並在校園公告欄公示。

5.公示期間,如有異議,經考核聘任工作領導小組核准,確定考核結果。

(四)崗位聘期考核結果的運用

按照強化競爭、優勝劣汰原則,將崗位聘期考核結果作為崗位聘任的重要依據。要運用考核結果,結合我校新一輪崗位聘任,大力推進競聘上崗。對聘期考核中工作業績特別優秀的專業技術人員優先晉級競聘;對能夠履行崗位職責,較好完成聘期目標任務的,應優先競聘原崗位;對能力水平與所聘崗位任職條件不匹配,不能勝任崗位職責,未完全達到考核要求的,予以低聘或轉聘到其他崗位;對不能履行崗位職責,未能完成聘期任務,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處理。低聘或轉聘崗位後,按照“以崗定薪、崗變薪變”的原則,重新確定崗位和績效工資。

二、新一輪的崗位聘任工作

(一)基本原則

專業崗位實行總量控制,嚴格執行可聘崗位職數,人員分類管理、專業對口聘任、人崗匹配,競聘上崗、公平競爭、能上能下,達不到崗位考核要求及不能勝任本專業崗位的予以低聘或轉聘崗位、崗變薪變,管理崗位及工勤崗位按本崗位規定聘任。

(二)崗位任職條件

1.管理崗位任職條件

根據幹部管理權限任命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任職條件的`各級職員。

2.各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

1)正高級四級崗位:按職務評審資格條件。

2)副高級七級崗位:按職務評審資格條件。

3)副高級六級崗位:受聘副高級七級崗位滿3年。

4)副高級五級崗位:受聘副高級六級崗位滿3年,中學高級履職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中級十級崗位:按職務評審條件。

6)中級九級崗位:受聘中級十級崗位滿3年。

7)中級八級崗位:受聘中級九級崗位滿3年。

8)初級十二級崗位:按職務初定或評審條件。

9)初級十一級崗位:受聘初級十二級崗位滿3年。

3.各工勤技能崗位任職條件

工勤技能崗位中技術工崗位分三個等級,即三級、四級、五級,分別對應高級工、中級工、初級工。普通工崗位不分等級。三級、四級技術工崗位,須分別通過高級工、中級工技術等級考核,並具有本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三、聘任方法

1.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輪崗位聘任工作領導小組(下面簡稱領導小組)根據聘期考核和資歷進行評分,其中聘期考核佔60%,資歷佔40%,領導小組結合全校情況,提出各崗位任職年限,並根據評分結果綜合各方面因素進行聘任。

2.競聘的順序為“崗位和人員雙優先”。設定的崗位由原崗位聘期合格者優先聘任,在同等任現職年資條件下,競聘量化考核得分高者優先。

3.距退休年齡(男60週歲、女申請55週歲退休)不足三年的教師,本次聘任時可按原專業技術崗位予以聘任;工作實績突出的可優先晉級聘任;患有特殊及重大疾病的教師經市教育局核准,本次聘任時因在患病期間可暫予以照顧聘任。

4.對於學歷不合格或已在非教學崗位上的中國小校(幼兒園)教師(除校長、分管後勤校長、總務主任外),及所在崗位工作與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不相一致的教師,首次聘任時聘在高級、中級、初級崗位中的最低等級崗位的,經聘期考核合格,同等待遇參加競聘上崗。

5.管理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聘任按有關文件規定要求並結合單位實際制定。

(四)可聘任崗位等級、數量

按人事局相關規定比例核算,此次可聘任崗位數具體如下:

1)管理崗位等級、數量

管理崗位共設20個,其中,七級崗位1個;八級崗位4個;九級崗位14個。

2)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數量

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其中五級崗位19個,六級崗位38個,七級崗位37個。

中級崗位:其中八級崗位29個,九級崗位38個,十級崗位28個。

初級崗位:其中十一級崗位16個,十二級崗位15個。

3)工勤技能崗位等級、數量

工勤技能崗位共設4個,其中技工三級1個,技工四級1個,技工五級2個。

(五)競聘上崗程序

1.在學校公告欄公佈競聘崗位、資格條件、聘期等信息。

2.審查競聘人員資格條件。

3.考評。

4.在本單位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5.辦理聘任手續。

四、組織領導

為確保聘期考核和新一輪聘任工作的順利進行,我校特成立“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學崗位聘期考核和新一輪崗位聘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輪崗交流調整方案 篇10

為進一步完善幹部隊伍管理的競爭、激勵機制,促進優秀人才脱穎而出,提升幹部職工隊伍整體素質,推動全縣水利事業又好又快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參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國家公務員職位輪換(輪崗)暫行辦法》、《國家公務員任職迴避暫行辦法》、《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暫行規定》和《關於開展縣直機關幹部交流輪崗工作的通知》(鹽黨辦發[20xx]2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幹部輪崗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本次幹部交流輪崗工作,在局黨委的統一領導下,以“加大多崗位鍛鍊,提升綜合素質;盤活資源,優化幹部隊伍結構;激發幹事創業激情,提高水利工作效能;打破崗位終身制,建立輪崗長效機制;促進勤政廉政,打造人民滿意水利服務隊伍”為宗旨,逐步實現輪崗常態化、制度化,激發廣大幹部職工愛崗敬業、奮發向上的工作熱情,不斷增強水利行業幹部職工隊伍的生機和活力,從而促進全縣水利事業科學發展。

二、交流輪崗目的

(一)合理配置,規避風險。通過完善幹部交流輪崗制度有效防止腐敗,採取崗位輪換的方式防範管理風險或道德、法律風險。

(二)多崗鍛鍊,培養人才。通過內部崗位輪換,有效地培養出能夠在水利工作中獨擋一面的複合型人才。

(三)拓寬視野,激發熱情。通過交流輪崗使幹部職工積累人脈資源、發現自己真正的興趣與能力所在、鍛造多方面的能力與經驗,力求人盡其才、人盡其用。

三、交流輪崗範圍

此次交流輪崗的範圍是局中層幹部及一般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重點是近年來沒有交流輪崗的中層幹部和一般工作人員。

四、交流輪崗條件

(一)內部交流輪崗(中層幹部及一般工作人員)

1、缺乏多崗位任職經歷的優秀中層幹部;

2、在同一崗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中層幹部原則上要進行交流輪崗(同一崗位計算時間截止20xx年12月31日);

3、按照相關規定,需要任職迴避的;

4、因工作需要進行交流輪崗的;

5、其他原因需要交流輪崗的。

符合上述有關條件的,同等條件下年紀較輕、任職時間較長、同一單位(崗位)工作時間較長的應優先考慮交流輪崗。

(二)跨部門交流輪崗

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符合條件的跨部門交流輪崗的人員和崗位,特別是從事人、財、物管理、項目審批等關鍵崗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原則上要進行交流輪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交流輪崗或者暫緩交流輪崗:

1、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機密,不宜交流輪崗的;

2、專業技術性較強,不宜交流輪崗的;

3、職位條件有特殊要求,不宜交流輪崗的;

4、距退休年齡不滿五年的;

5、因健康原因不宜交流輪崗的;

6、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7、其他原因不適合交流輪崗的。

五、組織機構

為了確保本次交流輪崗工作順利實施,成立水務局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張立澤

副組長:張建軍張德龍黃明森孫峯

成員:李薛鋒黃利蔣聽張本強馬志偉

樑曉波王興瑞王永智侯學存

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在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組織實施本單位的交流輪崗工作。

六、實施程序

內部交流輪崗

1、中層幹部內部交流輪崗由局黨委根據內部交流輪崗的條件提出需交流輪崗人選和崗位,或由符合內部交流輪崗條件的中層幹部個人提出交流輪崗的申請(包括書面申請和口頭申請),提交局黨委研究決定。

2、一般工作人員內部交流輪崗由局分管領導及中層幹部根據內部交流輪崗的條件,提出需交流輪崗人選,或由符合內部交流輪崗條件的一般工作人員個人提出交流輪崗申請(包括書面申請和口頭申請),提交局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跨部門交流輪崗

局黨委及局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符合條件需跨部門交流輪崗的'人員和崗位,或由符合跨部門交流輪崗條件個人提出申請,報縣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

本次交流輪崗人員身份要與崗位對等,即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事業單位人員等身份、編制、工資類型必須與崗位一致。內部交流輪崗確有困難或在一些重點、熱點崗位工作的人員,提交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通盤考慮,進行跨部門交流輪崗。

七、進度安排

(一)內部交流輪崗

1、中層幹部交流輪崗

(1)1月11日-2月6日調查摸底,制定實施方案,局分管領導對中層幹部任職基本情況及幹部隊伍結構等進行摸底調查,提出建議。

(2)2月14日-2月20日由局黨委提出交流輪崗的中層幹部人選和崗位。符合內部交流輪崗條件的中層幹部個人自願交流輪崗的,可直接向局黨委申請。

(3)2月21日-2月28日由局黨委召開會議研究確定交流輪崗的中層幹部人選和崗位,行文通知被交流輪崗的中層幹部做好手續交接,到崗工作。

2、一般工作人員交流輪崗

(1)1月18日-2月20日調查摸底,制定實施方案,局分管領導及中層幹部對本單位一般工作人員人數、本崗位工作年限、隊伍結構等進行摸底調查,提出建議。

(2)2月21日-2月28日局分管領導及中層幹部提出本單位擬交流輪崗一般工作人員的人選。符合內部交流輪崗條件的一般工作人員個人提出交流輪崗的,直接向局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請。由局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3)3月1日-3月8日局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研究確定交流輪崗的一般工作人員和崗位,行文通知被交流輪崗的一般工作人員做好手續交接,到崗工作。

(二)跨部門交流輪崗

1、4月1日-4月30日由局黨委及局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符合條件需跨部門交流輪崗的初步人選和崗位,或由符合跨部門交流輪崗條件的個人提出交流輪崗的申請,提交局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跨部門交流輪崗初步人選及崗位。

2、5月1日-5月31日對跨部門交流輪崗初步人選,經縣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向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上報交流輪崗人事方案。經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與需交流雙方黨組織充分溝通並徵求分管縣領導意見後,由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擬交流輪崗建議人選,經縣編委會研究通過後進行交流輪崗。

跨部門交流輪崗的人員必須於20xx年6月底前到崗工作,並做好離崗交接手續。

八、要求

1、營造一個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交流輪崗工作環境。要深入細緻地做好思想工作,保證幹部隊伍的穩定性和工作的連續性。

2、各單位必須執行關於幹部交流輪崗決定,認真實施輪崗工作。

3、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結合工作實際,充分調動幹部職工積極性,由局黨委和局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水務局實際研究確定交流對象。

4、中層幹部及一般工作人員接到調動通知或交流輪崗通知後,必須服從局黨委的決定,在限定的時間內,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到新崗位報到工作。

5、所有交流輪崗的人員,必須服從組織決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受交流輪崗決定。

九、本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fangan/cehua/8g6m7n.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