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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輪崗方案範文(精選9篇)

交流輪崗方案範文(精選9篇)

交流輪崗方案範文 篇1

一、交流輪崗的對象和條件

交流輪崗方案範文(精選9篇)

1、對工作年限的限制

例:

1)在同一職位滿5~8年的人員。

2、對工作崗位的限制

例:

1)在同一單位的執紀執法、幹部人事、財務審計、項目審批、資金管理、工程建設管理等崗位任職滿5年的。

2)在衞生執法部門的審批、主辦崗位工作滿6年。

3、對職級的限制

例:

1)在同一處室連續任正副職滿5~10年的人員。

2)在職能部門任正職或副職累計滿10年的人員。

4、其他

例:

1)副科級後備幹部缺乏兩個以上單位工作經驗的。/ 具有發展潛力,需多崗位鍛鍊的

2)在同一單位工作滿5年,本人自願交流,並經本單位黨委同意的。

二、交流輪崗的方式

1、跨部門交流

1)含義

即在同一單位不同部門或同類性質部門之間交流。

2)對象

在同一單位任職滿8年或在同一單位的執紀執法、幹部人事、財務審計等崗位任職滿5年的

直屬各單位人事、財務部門負責人主要在本單位不同崗位交流必要時可以在直屬單位同類性質部門之間交流。

2、跨區域交流

1)含義

即不同單位的中層幹部之間交流。

2)對象

處級以上幹部或直屬單位領導。

副科級後備幹部缺乏兩個以上單位工作經歷的人員。

3、內部交流

1)含義

即在本部門不同崗位間輪崗交流。

2)對象

在同一單位的同一崗位任職滿5年的人員。

三、交流輪崗的程序

1、排查任職情況

由人事部對各單位中層幹部的任職情況進行調查摸底,登記造冊。

2、產生預備交流人選

採取個人申請(獲組織批准)、單位推薦、人事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直接確定人選三種方式,產生預備交流人選。

3、確定預備交流崗位

在用人單位申報預備交流職位的基礎上,組織人事部門將申報單位空缺的職位、預備交流人選所對應的職位統一調劑,確定預備交流職位。

4、制定方案

根據要求,結合實際,在充分溝通醖釀、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輪崗交流工作方案,經黨委研究同意後,報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實施。

5、確定交流人選和崗位

雙方確定交流人選和崗位:

1)組織填報志願

根據確定的預備交流職位,書面徵求預備交流人選的擇崗志願。

2)雙向選擇確定交流人選的崗位

結合個人意願和用人單位意見,確定交流人選對應崗位。對雙方意願不一致的預備交流人選,組織人事部門個別徵求意見,調劑安排。

領導決定交流人選和崗位:

1)黨委召開專題會議,根據摸底情況、工作需要、崗位特點及人員專長等條件,討論決定交流人選及崗位,並予以公佈。

6、任職報批

輪崗交流人員任職崗位確定後按幹部任免程序和要求報有關部門審核批准並予以公佈任職。

7、到崗履職

任職決定公佈後,輪崗交流人員應迅速將以前承擔的工作進行清理,並由分管領導主持,搞好工作交接。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礎上,儘快到崗。

四、交流輪崗的其他相關事項

1、任期管理

1)輪崗交流後,對所有局管科級領導幹部重新發文任命,任期三年,距退出領導崗位年限不滿3年的中層幹部,其任期按實際任職年限計算。(樣例3)

2、保障措施

1)中層幹部交流輪崗工作一般每2年集中組織一次。(樣例1)

2)對交流的幹部,同等條件下優先提拔任用。(樣例1)

3)凡提任副科級領導職務的,原則上應具有兩個以上單位的中層崗位工作經歷。(樣例1)

交流輪崗方案範文 篇2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做好農村工作的大局出發,進一步加強農村法制宣傳教育,推進農村普法依法治理,完善村民自治,增強農村基層幹部的法制觀念和依法辦事的能力。

二、總體目標

(一)農村基層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更加完善,農村基層自治組織發揮作用,農村參與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的權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農村基層法制更加完備,農民的法律意識明顯增強,法律素質得到進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以及各項規章制度更加完善,農村幹部羣眾的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能力進一步增強。

(三)至20xx年底,全鎮創建“民主法治示範村”實現達標率100%。

三、基本標準

(一)村民自治組織健全,村民委員會及其下屬村民小組能有效發揮作用;

(二)民主選舉規範有序,村民委員會成員、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選舉或推選產生,選舉程序規範,選舉秩序良好,選舉結果羣眾滿意;

(三)民主決策切實落實,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健全,重大事項都能由村民討論決定,“四議兩公開”、“一事一議”等制度能較好地發揮作用;

(四)民主管理紮實細緻,村幹部依法實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健全,村委會公章、財務賬目、集體財產、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五)民主監督推進有力,村幹部依法接受村民監督,定期報告工作,接受羣眾評議,村務公開制度健全,羣眾滿意率達到20xx法治村創建活動工作實施方案以上,沒有發生因村級賬目不清、村務不公開而引發的羣眾上訪案件;

(六)法制宣傳教育深入人心,村民學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質不斷增強,村幹部遵紀守法,依法依章辦事,農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七)農民能夠熟悉尋求法律服務的渠道,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八)治保、人民調解組織充分發揮作用,農村不穩定因素能夠及時消除;

(九)農村經濟發展,社會公益事業不斷髮展,村民安居樂業,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協調發展。

圍繞上述九條標準切實抓好“民主法治示範村”的硬件和軟件建設,努力做到六有:

1、有一個創建“民主法治示範村”的村黨支部或村委會主要領導負責;

2、有一個法制課室(可與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集會場所同設);

3、有一個法制圖書閲覽室(或在農村文化圖書閲覽室設法制圖書專櫃);

4、有一個法制宣傳欄;

5、有一個村務公開欄;

6、有一支法制宣傳骨幹隊伍。

四、組織領導

“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在鎮黨委、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有步驟、有秩序地進行。鎮委、鎮政府成立創建民主法治示範村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鎮長段曉軍任組長,政法書記張榮玲同志任副組長,成員由陳建龍(黨委祕書)、張麗媛(行政祕書)、蘇志芳(婦女主任)張燕(團委書記)、劉永鋒(司法所所長)、劉嬋(綜治幹事)、申羣山(紀檢幹事)擔任。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全鎮 “民主法治示範村”的創建活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劉永鋒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學習宣傳“關於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論述及《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講話》內容。

(二)認真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進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組織。建立健全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等村民自治組織和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制度。

(三)完善村民選舉程序,進一步健全村級民主制度。認真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中辦發[20xx]14號)和《山西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真正做到民主選舉。

(四)完善民主議事程序,進一步健全村級民主決策制度。規範村級重大事務民主議事、決策的範圍、程序和方法,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

(五)完善村民自治章程,進一步健全村級民主管理制度。制訂符合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村民自治章程等公共事務管理制度,把村級各項事務逐步納入制度化、規範化管理的軌道。

(六)完善村務公開、健全民主監督制度。繼續貫切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農村普遍實行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辦發[1998]9號)文件精神,積極推進政務公開、財務公開制度,推行民主評議幹部制度。

(七)進一步加大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力度,不斷增強農村幹部羣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按照我鎮“五五”普法規劃的要求,緊緊圍繞鎮黨委、鎮政府的中心工作和農村改革、穩定、發展的大局廣泛宣傳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重點宣傳憲法、農業法、土地法、環境保護法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婚姻法、計劃生育條例等與農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切實加強廣大農村幹部羣眾依法辦事能力,加強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交流輪崗方案範文 篇3

根據學校20xx年工作要點和暑假黨委常委會的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近期內對部分中層正職幹部進行交流輪崗。現將此次中層幹部交流輪崗工作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交流輪崗的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人才強國戰略,全面貫徹我校第七次黨代會精神。着眼於鍛鍊和培養幹部,促進幹部合

理流動,優化幹部隊伍結構,提高幹部能力和素質,增強幹部隊伍活力。從關心和愛護幹部出發,防止腐敗,促進發展,保持穩定。充分調動廣大幹部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為學校跨越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交流輪崗的對象

根據中央《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暫行規定》(中辦發(1999)16號)的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此次幹部交流輪崗主要是在同一職位上任職滿八年及以上的學校中層正職幹部;以及合校以來,學校有關部門和後勤服務集團、出版社任職滿四年及以上的正職幹部,其中有的單位正職幹部任職將滿四年的,因幹部調整工作的整體需要,此次一併考慮交流輪崗。

三、交流輪崗的崗位

1.本次需要交流輪崗的崗位,共8個。具體如下:

1)中層正職在同一職位任職滿八年及以上的崗位(4個):社科部部長、國際交流部部長、測繪學院黨委書記、動力與機械學院黨委書記;

2)部分部門和單位正職同一職位任職滿四年及以上的崗位(4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部部長、後勤保障部部長、出版社社長、後勤服務集團總經理;

2.本次可供中層正職幹部交流任職的崗位,共16個。具體如下:

1)上述交流輪崗的崗位(8個);

2)截止20xx年9月底,男滿58週歲、女滿53週歲的專職幹部退居二線後的崗位(5個):出版社黨委書記、電氣工程學院黨委書記、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黨委書記、圖書館黨委書記、直屬單位黨委書記;

3)機構與幹部調整後空缺崗位(3個):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處長、招投標中心主任、深圳研究院院長。

四、交流輪崗的程序

1)對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進行部署和動員;

2)幹部本人填寫《中層幹部交流輪崗意向表》;

3)黨委常委會集體討論決定幹部交流任職的具體方案;

4)校領導分別與交流輪崗幹部談話;

5)學校發文,交流輪崗幹部到任。

五、交流輪崗的時間安排

9月初進行動員和部署;

9月3日(星期五)下午6:00以前此次交流輪崗的幹部將填寫好的《中層正職幹部交流輪崗意向表》送交黨委組織部;

9月6日至7日黨委組織部根據本人意向、工作需要提出交流輪崗幹部任職的建議方案;

9月8日至10日,黨委常委會集體討論決定交流輪崗幹部的任職;

9月11日至17日校領導分別找交流輪崗的幹部談話,學校發文後到任。

六、交流輪崗的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此次中層正職幹部交流輪崗是學校黨委努力建立科學規範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關心、愛護和培養幹部的重要舉措。各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站在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推進幹部隊伍“四化”建設,促進學校跨越式發展的高度,加強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導,把工作做深做細,使盡可能少的人在利益上受到負面的影響,使盡可能多的人感到能發揮更大的作用,保證幹部隊伍的高度穩定、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2.顧全大局、嚴肅紀律。此次中層正職幹部交流輪崗既是關係學校全局的一項重要工作,同時也是關係幹部個人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全體中層領導幹部必須處理好學校利益與個人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之間的關係,從學校的根本利益出發,無條件服從組織的安排,認真執行幹部交流輪崗的紀律規定,尤其是嚴格財經紀律,保證國有資產安全完整,保證交流輪崗工作的順利完成。

交流輪崗方案範文 篇4

為切實加強幹部隊伍自身建設,全面熟悉和掌握市場監管業務知識,建立公正、公平的用人機制,充分調動幹部職工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活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我局的實際,對條件艱苦、特殊崗位的幹部實行輪崗制度,特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交流輪崗的指導思想

堅持黨管幹部、民主集中、人盡其才、適人適用的原則。通過幹部交流輪崗,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幹部交流輪崗制度,激發全局幹部的潛能,充分調動幹部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為全局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二、交流輪崗的範圍和對象

交流輪崗的崗位範圍主要是指農村駐在監管所管理崗位和行政審批辦公室工作人員崗位交流輪崗。

交流輪崗的對象是全局內設機構、派出機及事業單位所有符合條件的幹部職工(不包括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交流崗位主要指男性幹部職工年滿55週歲以下的,在駐在農村崗位上循環輪崗。女性幹部職工50週歲以下的,在行政審批辦公室工作崗位上循環輪崗。本人志願可以適當放寬年齡。

有下列情形的,可不輪崗交流或者暫緩輪崗交流:

1.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機密工作人員;

2.中層正職以上的人員;

3.其他原因不適合輪崗交流的。

三、交流輪崗的形式和方法

幹部交流主要採取機關、市區駐在所、隊和中心與農村駐在監管所及行政審批辦公室之間輪崗的形式。輪崗人員的確定採取組織指派與隨機的方式安排。

幹部交流輪崗工作按照培養鍛鍊與選先任賢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全局交流輪崗制度,實行有計劃的交流。全局內設機構、派出機構及事業單位崗位和農村駐在監管所及行政審批辦公室之間的交流輪崗,符合條件的幹部職工每一年輪崗調換一次,在本人自願的情況下,可適當延長輪崗時間。

四、交流輪崗的相關政策

1.農村工作公務員享受鄉鎮工作補貼。

2.在輪崗崗位工作期滿且表現優秀的在幹部使用上予以優先考慮。

3.在輪崗崗位工作期滿且表現優秀的在同等條件下公務員職級、職稱晉升優先。

4.凡是沒有在輪崗崗位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經歷的原則上不予提拔使用(包括正股級、副股級及支部領導)。

五、交流輪崗的紀律和要求

1.交流輪崗幹部要堅決服從組織安排,對不服從分配,影響工作和造成影響的,黨組根據情況做出嚴肅處理。

2.交流輪崗過程中嚴守“三不準”紀律:不準有短期行為,對工作應付了事;不準鬧個人情緒,影響工作開展;不準無故請假曠工,輪期內,事假、病假累計超過20天或無故曠工超過3天,不算完成輪崗任務,要重新輪崗。

3.輪崗交流結束後,妥善安置工作單位。幹部接到交流輪崗通知後,要儘快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在限定的時間內到新的崗位工作。

4.交流輪崗幹部離職前,要留職兩週,做好對新上崗人員的傳、幫、帶工作。

5.各科(室)、所、隊、中心要高度重視幹部交流輪崗工作,充分認識幹部交流輪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過輪崗交流推動全局各項工作更好地開展。

交流輪崗方案範文 篇5

為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科學合理的交流輪崗制度,促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資源合理配置,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均衡發展,根據省委組織部、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工作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寒教規範[20xx]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省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總體部署,統籌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合理配置教師校長資源,全面提高所有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教師校長水平,建立城鄉一體化義務教育發展機制,切實縮小校際差距,實現城鄉均衡發展,維護教育公平公正,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則

1.科學合理。遵循義務教育規律和教師成長規律,動員社會各方支持,創新教師管理模式,在各鎮、辦轄區內部和城鄉之間教師校長支教的基礎上,有序推進城鄉教師校長雙向合理流動。

2.公開規範。規範教師校長交流輪崗的程序和辦法,各校交流輪崗方案經教職工討論、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後,公開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對在交流輪崗工作中徇私舞弊、優親厚友、打擊報復的校長給予嚴肅處理。

3.積極穩妥。堅持從實際出發,統籌規劃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係,把握工作重點和進度,循序漸進。

4.以人為本。尊重教師主體地位,加大政策宣傳和思想教育,妥善解決教師後顧之憂,引導教師、校長積極支持,主動參與交流輪崗。

5.促進發展。保持和發揚學校辦學特色和優勢,發揮骨幹教師引領作用,推進義務教育質量整體提升。

三、總體目標

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制度,不斷擴大教師、校長交流輪崗覆蓋面,改善師資隊伍結構,優化教師、校長資源的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推進全區優秀教師、校長資源共享,建立健全有利於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教師、校長管理制度和資源均衡配置機制。力爭用2-3年時間實現全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的制度化、常態化,實現全區教師、校長資源均衡配置,促進教育公平和擇校問題的解決,整體提升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推行“區管校用”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管理制度,使教師由“學校人”變為“系統人”。

四、交流輪崗對象和比例

全區義務教育學校所有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校長(含副校長和同職級人員,下同)和教師(含特級教師、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和名師等,下同)原則上均應進行交流輪崗,具體情況如下:

1.校長:校長在同一學校、同一崗位任職滿8年的,必須進行交流輪崗。同一學校班子成員每次交流人數一般不超過班子成員的30%。

2.教師:男性50週歲以下、女性45週歲以下,且在同一學校連續任教滿6年的專任教師均應交流。各學校要根據本校教師隊伍實際情況合理確定每學年交流輪崗的人員,一般不低於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優秀教師(特級教師、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和各級名師等)、高級教師和一級教師不低於交流總數的30%。

3.沒有達到交流輪崗條件的人員,個人有意願流動的校長和教師,根據個人申請,經學校和教體局批准後可納入統一流動。

五、交流輪崗方式

結合xx區學校實際,教師校長交流輪崗採取先易後難,逐步推進的方式進行。先分片區交流,在此基礎上,不斷完善教師校長校際交流工作機制,逐步實現城鄉雙向交流,最終達到教師校長交流輪崗的制度化、常態化。具體採取以下幾種方式方法:

1.調編性交流。首先實行超編學校向缺編學校交流,使全區義務教育學校的人員編制數與學校實際所需人數達到基本平衡。鎮、辦轄區內部和跨鎮、辦轄區同時進行,由教體局根據各相關學校的核定人員編制數和實際在編在崗數下達交流輪崗指標數,學校負責落實。此類交流輪崗人員由區教體局會同區編辦、區人社局等部門一併調整編制等人事關係。

2.鎮、辦轄區內部國小校際間交流。鎮、辦轄區內部有多所學校的,以中心國小和離鎮、辦集鎮較近的國小與偏遠學校和薄弱學校及教學點之間交流,中心國小負責組織實施。

3.農村國中學校校際間交流。以優質和薄弱學校之間交流為主。由教體局根據各校應交流人數和科目配套情況下達交流指標,學校負責落實。

4.城區國中與國中、國小與國小校際間交流。以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之間交流為主。由教體局根據各校應交流人數下達交流指標,學校負責落實。

5.城鄉學校之間交流。主要採取分片結對、建立聯盟學校等方式進行交流,分片結對和聯盟學校情況由教體局劃分,交流輪崗指標由教體局根據應交流輪崗人數和科目配套情況逐年下達指標,學校負責落實。

6.按照教師隊伍管理的有關規定,新招聘教師原則上先分配到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2年以後納入教師交流輪崗工作計劃。

以上2——5類交流輪崗人員的編制等人事關係原則上不調整,交流輪崗人員名單一式三份,分別報區教體局、區編辦、區人社局備案。

六、交流輪崗時間

從20xx年9月啟動,20xx年全面實施,每位教師校長交流輪崗時間應不少於3年。

七、實施步驟

(一)堅持試點先行,積極穩妥推進。20xx年秋季進行試點。區教育體育局根據各學校學生數、班級數,核准各學校實際需要的教職工數,按照學校類別、區域劃分進行交流,以片區交流為主,交流面達到10%;20xx年擴大推進,在全區範圍內交流,交流面達到30%;20xx年全面實施,實現全區教師、校長交流輪崗的制度化、常態化。

(二)交流輪崗工作的基本程序

1.制定交流輪崗方案。各學校要對交流輪崗對象進行排查摸底,統計掌握交流輪崗人員基本情況,根據該《實施方案》,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切實可行、操作方便的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工作方案和學年度計劃。

2.個人申報。凡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校長都必須申報,並填寫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登記表。

3.學校推薦。學校根據《交流輪崗工作實施方案》、個人申報情況和本校教師隊伍實際,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交流輪崗人員,及時告知本人,並做好思想工作,按時到交流學校報到上班。

4.組織調配。校長交流輪崗由區教體局根據工作需要統籌安排。

八、保障措施

1.校長選拔。選拔新任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應有交流輪崗工作經歷或農村學校工作經歷,以後逐步過渡到必須具有交流輪崗工作經歷。

2.職稱晉升。建立導向機制,每年在空崗範圍內預留一定的中、高級職稱崗位,專項用於評定交流輪崗教師校長的職稱。今後,中國小教師評定高一級職稱時,凡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應有交流輪崗工作經歷或農村學校工作經歷,以後逐步過渡到必須具有交流輪崗工作經歷。

3.崗位聘任。對主動到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工作的教師和校長,在職稱崗位聘用方面實行傾斜政策。參加交流輪崗的教師保留原聘教師職稱崗位級別;沒有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稱崗位的交流輪崗教師和校長,由區教體局會同區人社局在空崗範圍內、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任到相應專業技術職稱崗位等級。

4.評優評先。從20xx年起,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評選特級教師、區級及以上名師名校長時,參評人須具有交流輪崗工作經歷或農村學校的工作經歷。其他層次的評優評先也要在同等條件下,把交流輪崗工作經歷作為優先考慮的依據。

5.培養培訓。充分發揮骨幹教師、優秀教師的傳、幫、帶作用,以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交流的教師為重點,進一步加強音樂、體育、美術、英語、信息技術、科學等緊缺學科培訓,着力提高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交流教師的業務水平。在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名師名校長等推薦評選,以及骨幹教師培訓中,優先向城區學校交流到農村學校的優秀教師傾斜。

6.工作考核。交流輪崗教師的年度考核和績效考核由流入學 校負責,流出學校做好配合工作。

7.城區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到農村學校的享受農村教師生活交通補貼。 8.區教體局紀檢組對各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對拒不執行交流輪崗工作安排,或雖然參加交流輪崗,但年度或學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員,三年內不得評優評先、不得晉升職稱、不得晉升崗位等級、不得提拔擔任學校中層及以上領導。城區學校交流輪崗教師校長三個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者,可申請返回原校工作。否則,三年期滿將人事關係轉到農村學校。

九、部門職責

義務教育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工作實行“市級指導、區級統籌、以校為主”的工作機制,教育、組織、編制、財政、人社等部門按照率先實現全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要求,逐步統一全區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編制標準、崗位結構比例、公開招聘、崗位聘任、培養培訓、考核評價、工資待遇、退休教師管理和服務。用2-3年的時間在全區範圍內全面推行“區管校用”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管理制度,使教師由“學校人”變為“系統人”。

1.區教體局根據省市文件精神,並結合全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隊伍的實際情況,制定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實施方案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各相關學校貫徹執行。根據學校布點調整情況和學校學生數、班級數等變化情況,合理科學的分配各校實際所需教職工編制數。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學校依法與教師簽訂聘用合同,負責教師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做好與各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以確保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工作的順利進行。

2.區委組織部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積極支持區教體局全力推進校長交流輪崗工作。

3.區編辦在核定的教職工編制總量內,按照“總量控制、城鄉統籌、按需配備、結構優化、動態管理”的原則,進行教職工編制的動態管理。

4.區財政局進一步加大教育投入,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提供財力保障,按照財政管理體制,為城鄉交流輪崗教師和農村學校教師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持,以用於城區到農村交流輪崗教師和農村學校教師的生活和交通補助,按照同一鎮、辦轄區機關幹部標準執行。 5.區人社局負責對學校教職工人事管理工作進行宏觀指導。根據交流輪崗計劃,及時調整中國小校職稱崗位設置方案,以適應和滿足教師交流到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崗位聘用的需要,調動教師校長交流輪崗的積極性。

交流輪崗方案範文 篇6

為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幹部、職工隊伍建設,提高工作效能,促進勤政廉政,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開展。着眼於鍛鍊培養幹部,增強幹部、職工主人翁意識,促進人員流動,優化幹部隊伍結構,增強隊伍活力;着眼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為營造本單位旅遊事業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為創建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原則:必須堅持有利於本單位事業科學發展,有利於各項工作規範化,有利於優化幹部結構,有利於培養鍛鍊年輕幹部的原則;堅持量才適用、擇優上崗的原則;堅持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

二、交流輪崗的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單位管理處中層正、副職幹部,以及全體職工。

三、交流輪崗的方式

1、在處各部門不同崗位、同級別之間進行。

2、交流輪崗的形式主要是調任、轉任。

四、交流輪崗的範圍和條件

(一)在同一職位任職滿5年的中層正、副職幹部,必須進行輪崗交流。

(二)在同一科室由副職升任正職且連續任職滿5年的,有計劃的進行輪崗交流。

(三)在同一崗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職工,有計劃地進行輪崗交流。

五、交流輪崗的方法步驟

(一)調查摸底(11月1日至10日)。對中層幹部及職工情況進行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對需要交流的崗位及相關人員情況進行初步分析。

(二)制定方案(11月11日至20日)。根據要求,結合實際,在充分溝通醖釀,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輪崗交流實施方案。經處黨委研究確定後,報區人社局備案。

(三)組織實施(11月20日至12月30日)

1、動員部署。組織召開全體幹部職工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宣佈本單位輪崗交流工作實施方案。

2、推薦測評

(1)幹部:首先由符合輪崗條件人員本人以記名的方式就交流去向進行選擇性自薦,每人自薦2個崗位,然後根據自薦情況,由黨委會研究確定初步任職人選,最後對初步人選按任

職崗位是否適應、基本適應、不適應三個等次,由處中層以上幹部進行民主測評。

(2)職工:由各部門上報本部門職工崗位年限,以有自薦情況,在規定時間內上報至人力資源部(表格見附件)。

3、黨委決定

推薦測評結束後,黨委召開專題會議,在認真分析民主測評結果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作出幹部、職工輪崗交流決定,並予以公佈。

4、集體談話

輪崗任職決定公佈後,由黨委同已輪崗交流人員進行任前集體談話(幹部、職工分開進行)。就工作交接、履職盡責和嚴格執行制度、紀律等提出要求。

5、到崗履職

集體談話後,輪崗交流人員,應迅速將以前承擔的工作進行清理。

六、下屬公司可參照執行。

交流輪崗方案範文 篇7

根據《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20xx〕4號)、《關於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遼教發〔20xx〕159號)和《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大委發〔20xx〕21號)有關精神,為建立相對穩定、流動有序、公平合理、資源共享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推進義務教育區域優質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特制訂本方案。

一、交流輪崗工作目標

以骨幹校長、教師為交流重點,建立並完善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進一步擴大校長、教師交流覆蓋面,科學有序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促進區域內優秀校長、教師資源均衡配置,整體提升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水平,推進義務教育區域優質均衡發展。

二、交流輪崗工作原則

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指各區市縣(含先導區,下同)教育行政部門為了推進義務教育區域優質均衡發展而統一組織的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國小校校長、教師的異校流動。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1.科學合理。遵循義務教育規律以及校長、教師成長規律,創新管理模式,統籌規劃,有序推進校長、教師合理流動。

2.公開規範。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規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程序和辦法,嚴肅紀律,加強監督。

3.以人為本。尊重校長、教師主體地位,引導其積極支持、主動參與交流,保障其合法權益。

4.促進發展。保持和發揚學校辦學特色和優勢,發揮骨幹校長、教師引領作用,促進學校內涵發展。

三、交流輪崗範圍和比例

(一)交流輪崗範圍

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範圍為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校長、副校長及其他校級幹部和教師(以下簡稱校長、教師)。

1.在同一所學校任教滿9年及以上的教師(男55週歲及以下,女50週歲及以下)必須交流輪崗(個別偏遠農村地區、海島學校無交流輪崗條件的除外)。處於孕期、哺乳期或患病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輪崗的教師並在校公示後,可暫不交流輪崗;學校傳統項目、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經本人、學校申請,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可暫不交流輪崗,但延長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年。對於任教滿9年教師較多的學校,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可有計劃安排在3-5年內完成交流輪崗。

2.校長、副校長及其他校級幹部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滿三屆(每屆三年)應交流輪崗,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一屆的可不交流輪崗。

3.各區市縣可以根據本地區師資隊伍實際,通過放寬交流輪崗教師年齡等方式,擴大優質師資交流輪崗範圍,加大對超編學校和超編學科教師的交流輪崗力度。男55週歲、女50週歲以上教師,經本人申請,學校同意,也可參加教師交流輪崗。

4.根據《關於轉發教育部等部門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xx〕75號)要求,公費師範生服務期由10年改為6年,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至少1年。公費師範生工作滿兩年後原則上由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有計劃地組織安排其赴農村學校支教交流輪崗。

(二)交流輪崗的比例

區市縣每年交流輪崗校長、副校長及其他校級幹部總量應不少於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總量的15%。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每三年確定一次本地區義務教育優質學校、一般學校和薄弱學校,其中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數量原則上分別不超過本地區義務教育學校總數的`30%。城鎮學校或優質學校每學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於符合交流輪崗條件教師總數的15%,一般學校每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於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總數的10%。其中骨幹教師交流輪崗應不低於交流總數的20%。

四、交流輪崗期限和方式

城區學校之間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要調轉人事關係,形成真正意義的“人走關係動”;以城帶鄉交流到農村學校或農村學校之間交流輪崗的校長、教師,交流期間的人事關係可因地制宜,靈活管理,交流的時限原則上不少於2年(具體年限由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堅持組織選派與個人志願相結合,採取多種途徑和方式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

1.區域內校際交流。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將應交流教師指標落實到具體學校,根據學校層次、學科結構、教師隊伍實際等統籌安排,統一組織實施。

2.區域內劃片交流。對部分地域較大的地區,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可將地域內距離相對較近的學校劃定為一個“片區”。“片區”內未完成交流輪崗的,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調配其交流輪崗。

3.教育集團內交流。實施緊密型辦學模式的教育集團,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可在集團內學校之間交流輪崗,主校區交流至分校區視為薄弱學校交流輪崗經歷,分校區交流至主校區視為異校交流輪崗經歷,交流輪崗期限不少於3年。

五、交流輪崗實施步驟

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原則上在每學年開學前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按交流輪崗實施步驟統一組織完成。具體的交流輪崗實施步驟如下:

1.統籌規劃。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全面梳理轄區內學校師資需求和學校用人情況,統籌規劃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

2.制定方案。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本地區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明確交流輪崗的基本原則、條件、形式、程序、要求及獎懲措施等。

3.宣傳動員。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對交流輪崗政策的宣傳,進行廣泛動員部署。通過宣傳,讓校長、教師充分了解交流輪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強參與交流輪崗的自覺性。

4.個人申報。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向所在學校提交交流輪崗申請。

5.審批實施。各學校結合學校教師隊伍實際確定交流輪崗教師名單,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組織實施。

六、保障措施

1.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調整義務教育學校崗位設置方案,滿足教師交流到農村和薄弱學校崗位聘用的需要。探索逐步提高農村學校中級、高級教師崗位比例,推動區(市、縣)域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的總體平衡。

2.在職務(職稱)評聘工作中,將教師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經歷作為申報評審高級教師職務(職稱)和特級教師的必備條件。在鄉村學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鎮學校交流、支教)、經考核表現突出並符合具體評價標準條件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可安排本轄區國小、國中在本校崗位結構比例內,預留部分中、高級崗位,專項用於聘任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交流輪崗的教師。優先任(聘)用具有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管理崗位任職經歷的人員擔任校級幹部。

3.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參評特級教師、區市縣及以上名師名校長、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時,須有2所及以上學校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不得低於2年,或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有3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新任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應有在2所及以上學校工作經歷,且在農村學校或相對薄弱學校工作時間不少於3年。

4.要加強對交流輪崗校長、教師的針對性培訓,培訓工作納入各級校長教師培訓計劃和項目,並予以優先安排。對積極參加交流輪崗工作並在新崗位做出突出貢獻的校長教師,要在各級評優表彰工作中予以傾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強領導,確保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順利完成。市教育督導部門將義務教育階段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情況納入市政府教育督導考核,並作為認定全國義務教育發展優質均衡縣(市、區)的重要指標。

2.加強宣傳,積極引導。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廣泛宣傳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重大意義和優化師資配置的政策,引導學校、校長、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理解並支持交流輪崗工作,為推進交流輪崗工作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3.認真組織,穩步推進。在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施過程中,要妥善處理好校長、教師交流與學校辦學特色傳承的關係,優質學校交流輪崗到薄弱學校和一般學校的骨幹教師數量必須多於薄弱學校和一般學校骨幹教師交流出的數量,防止骨幹教師“逆交流”現象發生,保護和調動各層次學校校長、教師積極性,確保交流輪崗工作穩步推進。

4.建立機制,規範管理。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常態化機制。每學年實施一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各學校要強化人文關懷,認真開好教師歡送會和歡迎會。每年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在完成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後,要將本地區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人員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保證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本方案印發後,《大連市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施方案》(大教〔20xx〕29號)同時廢止。

交流輪崗方案範文 篇8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市組織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局機關幹部多崗位鍛鍊,提高幹部素質,增強幹部隊伍活力,經研究,決定在局機關開展科級幹部輪崗交流工作。為確保輪崗交流工作順利進行,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輪崗交流的基本原則

1、促進幹部成長的原則。着眼於幹部能力建設,對工作經歷單一,履職經驗不足的幹部,進行多崗位鍛鍊和磨礪,着力提高幹部的政策理論水平、管理水平和工作經驗。

2、增進隊伍活力的原則。既本着幹部個人能力素質和職位要求匹配的原則,做到人崗相適,又體現對幹部的有效監督和愛護,進一步調動和發揮幹部積極性,激發幹部隊伍整體活力,努力形成良性的幹部流動機制。

3、實事求是的原則。符合交流條件的職位和人選,原則上要進行交流。對於工作特殊需要暫不宜交流的職位,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暫緩交流,不搞“一刀切”。

4、依法依規的原則。以《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規定》、《國家公務員職位輪換(輪崗)暫行辦法》等幹部人事法律法規為指導,在“三定方案”規定的編制和職數內進行。

二、輪崗交流的範圍、對象、職位和資格條件

(一)輪崗交流的範圍。

局機關的中層幹部。

(二)輪崗交流的對象。

1、在現科室連續任科長(主任)滿5年以上的;

2、其他因工作需要輪崗交流的。

(三)輪崗交流的職位。

1、法律援助工作科;

2、基層工作科;

3、律師公證管理科;

4、法制宣傳科;

5、法制和司法考試科。

(四)輪崗交流的資格條件。

1、任正、副科職幹部,且不在試用期內;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覺悟;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輪崗交流的程序

1、調查摸底。對中層幹部及重要崗位人員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對需要交流的崗位及相關人員情況進行初步分析。

2、制定方案。根據要求,結合實際,在充分溝通醖釀,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輪崗交流實施方案。

3、動員部署。組織召開全體幹部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宣佈局輪崗交流工作實施方案。

4、黨委決定。局黨委召開專題會議,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輪崗交流的人員及職位。

5、上報審批。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程序,輪崗交流乾部的任職報市委政法委審批。

6、集體談話。輪崗任職決定公佈後,由局黨委同輪崗交流人員進行任前集體談話,就工作交接、履職盡責和嚴格執行制度、紀律等提出要求。

7、到崗履職。集體談話後,輪崗交流人員,應迅速將以前承擔的工作進行清理,並由分管領導主持,搞好工作交接。

四、加強組織領導和紀律監督

1、為保證這次科級幹部輪崗交流工作的順利進行,決定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局黨委委員為成員的局幹部輪崗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輪崗交流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政治部,具體負責輪崗交流日常工作。

2、要嚴肅組織人事紀律,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干預輪崗交流工作,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抵制輪崗交流工作的實施。堅持個人服從組織原則,需要進行輪崗交流的人員,一經組織決定,要堅決服從,並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工作交接。輪崗交流對象不服從組織決定,經批評教育仍不服從的,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

3、在交接時要確保工作的連續性,並做好相關檔案資料的移交。

交流輪崗方案範文 篇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規定》及市委、市政府《關組織實施全市公務員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等有關法律和文件規定,結合我辦的實際,現就辦公室公務員交流輪崗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遵照黨的__大提出的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根據市委、市政府的總體部署,規範公務員輪崗工作,強化公務員多崗位鍛鍊成才,促進機關公務員勤政廉政,激發公務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為推動我市又好又快發展提供組織保證。

二、公務員交流輪崗的對象、條件和形式

這次公務員跨部門交流的對象為,在本辦擔任正科職領導職務的公務員。跨部門交流的基本條件: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崗位適應性,且在工作崗位上成績顯著,羣眾公認,符合職位要求;男性年齡不超過50歲(19xx年1月1日以後出生),女性不超過45歲(19xx年1月1日以後出生)。重點對象是:一是列入縣處級後備幹部的;二是在執紀執法、組織人事、財務審計、辦公室、項目審批、資金管理、工程建設管理等崗位擔任正科職滿5年的;三是在我辦擔任正科職滿8年的;四是按公務員法有關規定需要任職迴避的正科職公務員。跨部門交流的具體形式是:與本辦以外的市政府行政機構及其參照管理的單位進行交流。

這次公務員內部輪崗的重點對象是:一是任現職滿5年的;二是在同一處室工作滿10年的;三是在跨部門交流中未能匹配的。內部輪崗的具體形式是:本辦公務員在不同處室之間進行崗位輪換。

三、公務員交流輪崗的主要任務

按照市委的統一要求,我辦需跨部門交流3名正科職公務員,內部需輪崗2名公務員。

四、公務員交流輪崗工作步驟

1.明確分工。成立辦公室交流輪崗工作班子,確定由辦公室黨組書記總負責、辦公室主任和紀檢組長具體落實,祕書三處負責交流輪崗具體業務工作。

2.宣傳發動。11月5日召開動員部署會,傳達學習市委關於公務員交流輪崗的主要精神,使全體機關幹部在提高思想認識的基礎上,將思想統一到市委決策部署上,為順利推進本辦的輪崗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11月9日至11月10日,對本辦符合條件的公務員開展談心交心活動,進一步做好思想摸底和政策解答工作,使可能交流輪崗的同志做好充分的思想準備。

3.具體落實。這次公務員交流輪崗工作,共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進行跨部門交流(20xx年12月底前完成):11月11日—14日,凡符合交流條件的公務員主動自薦,屬於交流重點對象的.必須報名;召開辦公室黨組會議,討論決定《關於市政府辦公室公務員交流輪崗工作的實施方案》;討論確定正式推薦的預備交流人選和職位。人選確定後,由辦公室黨組書記、辦公室主任對預備交流人選進行集體談話;上報《預備交流人選報名登記表》、預備交流職位説明書、辦公室黨組推薦報告和預備交流人選現實表現等材料。11月23日—28日,預備交流根據自身條件和個人意願,在已公佈的預備交流職位中選擇1—3個,填寫《預備交流人選志願表》;辦公室黨組根據職位需求,經集體研究,在已公佈的預備交流人選中選擇,填寫《預備交流職位人選需求意向表》。12月8日前,在市交流輪崗辦公室統一安排下,組成考察組進行考察,形成並上報考察結果,提出人選意向。12月19日前,將任免文件及行政關係報市交流輪崗工作辦公室。12月26日前,集中送交流人員到新的部門報到並組織培訓。

第二階段開展部門內部輪崗(20xx年1月底前完成):上報內部輪崗實施方案;待市交流輪崗工作辦公室同意後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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