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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低保整改措施

農村低保整改措施

農村低保即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對象是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本文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村低保整改措施,歡迎參考!

農村低保整改措施
農村低保整改措施篇一

縣政協:

為認真落實縣政協視察組對我鄉柳南行政村、隨莊行政村呂莊村低保工作視察情況的反饋意見及建議精神,我鄉及時召開班子會,認真研究分析我鄉低保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對全鄉低保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行認真整改,現將有關整改方案彙報如下:

1、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鄉黨委政府先後兩次召開召開鄉村幹部動員大會,對全鄉低保工作實行再動員再部署、各村也利用多種形式加大低保政策宣傳力度,真正達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

2、細化分工、強化責任。鄉黨委政府召開班子會專題研究佈署全鄉低保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成立領導組、設立辦公室、印製專項檢查表,每個行政村安排檢查人員2人,分別為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利用一個星期的時間對全鄉低保户進行逐個見面,並對每位低保對象的基本情況(是否脱貧、死亡、是否幹部近親屬等)進行詳細記錄。並由檢查鄉幹部和村支書籤字予以確認。

3、加大整改力度、完善動態管理。通過對專項檢查表的統一彙總、全鄉共發現並整改不合格低保對象116人。解決合户保、拆户保現象35起,將全鄉低保對象實行微機化管理,切實建立低保對象動態管理長效機制。

4、完善檔案資料、提高公示質量。鄉黨委政府要求各村將低保對象資料完善和公示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每個村定製一個1.5米高、3米寬的小黑板,將全村低保對象的基本情況進行詳細共公示、不得隱瞞並將公示工作制度化、長期化。

5、加大對違規違紀人員的處理力度。鄉紀委專門設立專人受理羣眾有關低保問題的信訪案件工作,自低保檢查工作開展以來,鄉紀委共處理有關低保違規違紀問題的村幹部6人。

齊老鄉人民政府

二0XX年十二月十六日

農村低保整改措施篇二

今年6、7月份,縣紀委牽頭,縣民政、救災部門組織開展了全縣農村低保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回頭看”活動,活動中發現縣、鄉、村在執行農村低保政策過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審批程序不規範、動態調整不及時等問題,針對農村低保審核、審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及xx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迴應羣眾關切、維護羣眾利益、改進工作作風、提升工作服務水平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通過農村低保問題整改,推動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政策規範實踐,推動基層社會救助服務水平全面提升,促進縣、鄉、村幹部思想認識提高和工作作風轉變。

二、存在問題

(一)農村低保政策宣傳不到位;

(二)農村低保審核審批不規範;

(三)農村低保申請受理渠道不暢通,未能做到應保盡保;

(四)農村低保長期公示制度沒有得到很好落實。

三、整改措施

(一)加大農村低保政策宣傳力度。縣救災辦採取印發農村低保政策宣傳單,電視、網絡宣傳等形式加大農村低保政策宣傳力度。各鄉鎮(區、辦事處)和各行政村要在鄉鎮(區、辦事處)所在地及行政村村部顯要位置公開農村低保政策。

時間要求:一個月內將宣傳措施落實到位,並做到農村低保宣傳經常化、長期化。

責任單位:縣救災辦、各鄉鎮(區、辦事處)

(二)進一步規範農村低保審核、審批程序。農村低保工作要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採取“申請—審核—公示”的辦法認定保障對象,提高核查的有效性,杜絕虛報、冒領,把有限的惠民資金用到確需資助的困難家庭。

1.申請。符合條件的居民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鄉鎮(區、辦事處)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請,村民委員會不再受理個人申請。受最低生活保障申請人委託,村民委員會可以代為提交申請。申請最低生活保障要以家庭為單位,提交相關材料,書面聲明家庭收入和財產情況,出具誠信承諾書和授權委託書,並由申請人簽字確認。對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撫養(扶養)、參與社會生活和自理困難的重度殘疾人,可以個人名義單獨提出申請。

2.審核。各鄉鎮(區、辦事處)是審核申請的責任主體,要自受理低保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組織調查人員逐一入户對申請人家庭收入、財產和實際生活狀況進行調查核實,詳細核查申請材料和各項聲明事項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調查人員由各鄉鎮(區、辦事處)政府工作人員、申請人所在村的村民委員會成員、駐村幹部等組成,每組不少於2人,入户調查人員和申請低保對象都要在入户調查表上簽字確認。

3.評議。入户調查結束後,各鄉鎮(區、辦事處)要組織民主評議小組對申請人聲明的家庭收入、財產狀況以及入户調查結果的真實性進行評議。民主評議小組由各鄉鎮(區、辦事處)政府工作人員、村黨支部和村委會成員、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黨員代表、村民代表等人員組成,其中村民代表人數不少於總人數的三分之二。所有參加評議人員要簽字確認評議結果,民主評議要有詳細的評議記錄。各鄉鎮(區、辦事處)要在民主評議後及時公示入户調查、民主評議和審核結果,公示期不少於7天。公示期滿,各鄉鎮(區、辦事處)要以政府文件將審核意見連同申請材料、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情況、民主評議結果、公示情況等相關材料報縣民政、救災部門審批。

4.審批。縣級民政、救災部門是審批最低生活保障申請的責任主體,要自接到各鄉鎮(區、辦事處)審核意見和相關材料2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在作出審批決定前,要全面審查各鄉鎮(區、辦事處)上報的審核意見和相關材料,並按不低於30%的比例入户抽查,抽查人員要在入户調查表上簽字確認。對擬批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以文件形式報縣政府分管縣長審批,經批准後在其居住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天,接受羣眾監督。公示期滿後羣眾無異議的,方可辦理相關手續,對不符合條件的,各鄉鎮(區、辦事處)要以書面告知申請人,説明理由。

5.公示。村民委員會要在顯要位置集中設置統一的固定公示欄,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保障人數、保障金額以及監督電話等在其居住地長期公示。

時間要求:一個月內要完善制度,規範工作流程,並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縣救災辦、各鄉鎮(區、辦事處)

(三)進一步暢通農村低保申請受理渠道,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建立完善“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的社會救助工作機制,各鄉鎮(區、辦事處)要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窗口服務功能,依託鄉鎮政務大廳、便民服務大廳等設立統一的救助申請受理窗口,規範服務內容、服務流程。全面提升基層為民服務水平,真正做到讓困難羣眾“救助有門、受助及時”,社會救助利民便民。要充分發揮村委會、駐村幹部等貼近羣眾、熟悉民情的特點,協助開展困難排查、信息報送、公示監督等工作,對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難羣眾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救助。通過“一門受理”和“主動發現”,力求做到救助無盲區。

時間要求:一個月內要完善社會救助“窗口”建設,完善各項制度,規範工作流程,並長期堅持。

責任單位:縣救災辦、各鄉鎮(區、辦事處)

(四)認真落實農村低保長期公示制度。要通過不同方式對農村低保政策及享受農村低保對象進行公示。縣救災辦要在信息公開網站上公佈農村低保政策及享受低保對象名單;各鄉鎮(區、辦事處)辦事服務窗口要通過電子顯示屏等形式公佈農村低保政策、工作流程等;各行政村都要在村部所在地顯要位置設置農村低保長期公示欄,接受羣眾監督。

時間要求:一個月內要完成各項公示工作,做到長期堅持,定期更新。

責任單位:縣救災辦、各鄉鎮(區、辦事處)

四、工作要求

(一)縣政府成立農村低保專項治理髮現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楊斌同志任組長,楊世田、劉劍兩位同志為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救災辦,劉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縣民政、救災部門和各鄉鎮(區、辦事處)要高度重視,精心安排,明確專門人員,細化工作責任落實。

(三)縣、鄉、村要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社會救助服務窗口,提升服務困難羣眾的功能和水平,保證困難羣眾話有地方説,事有地方辦,困難有人幫,確保“陽光低保”全面推行。

農村低保整改措施篇三

最近,區低保辦在我區部分鄉鎮抽查時發現,一些鄉鎮農村低保工作存在着一些突出問題,集中表現在:

一是低保中報不規範;二是“一户給一人”現象嚴重;三是有些村存在“撒胡椒麪”,資金平均分配現象。為確保以上問題得到及時有效的整改,進一步規範農村低保管理和操作,根據區民政局《關於印發臨川區20XX年農村低保整改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訂如下整改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以人為本,扶貧濟困”原則,切實關注民生,着力解決好農村貧困羣眾實際問題,保障農村貧困羣眾基本的生活需要,增進社會福趾,促進社會和諧。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嵩湖鄉農村低保整改領導小組,組長:堯貴瑞,副組長:付福星,成員:各駐村班子成員,下設辦公室,由劉泉保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成立嵩湖鄉低保工作評審委員會,組長:堯貴瑞,副組長:付福星、王勤貴、李建華、吳雲輝、劉泉保,成員:各駐村班子。

三、整改目標

(一)保障水平。農村低保人數必須控制在本地上年度上報農業人口數的3%。

(二)補差水平。農村低保人均月補差水平必須達到30元的標準。

(三)業務水平。組建好專業與兼業相結合的低保業務工作隊伍,確保低保業務管理規範,審批手續齊全,檔案資料完整。

四、整改重點

(一)堅決糾正層層分解低保金計劃、平均發放低保金的錯誤做法。

(二)杜絕低保辦理搞暗箱操作,杜絕“人情保”、“關係保”的發生,堅決按低保有關政策審批確定低保對象。

(三)堅決糾正部分村存在的“合户”、“一户保一人”的錯誤做法,對低保對象實行分類施保、分類管理。

五、整改步驟

(一)清理自查階段(8月10日前完成)各村要集中時間、集中精力,組織人員對深入組、户摸底核查。對現有低保對象明顯不符合條件的,要及時予以清退;對初步認定符合低保條件的,暫時予以保留,並與對初步認定符合低保條件但未納入低保範圍,歸總進行分類排隊,擬定列入低保評議名單。

(二)評議審批階段(8月30日前完成)。具體審批程序實行“三審三公”:

1.村委會審議。各村委會要成立以村主任為組長,吸納本地有威望的老幹部、老黨員、羣眾代表為成員的評議小組,負責對本村擬上報的低保對象進行評議。評議認為符合低保條件的進行第一榜初步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報鄉鎮政府審核。

2.鄉鎮政府審核。由評審委員會評審符合條件的,返回到各村委會進行第二榜評審公示,公示無異的,經鄉鎮行政主要負責人簽字後,報區低保辦審批。

3.區低保辦審批。由區低保辦組織人員對鄉鎮上報的低保對象進行審批,審批確認符合條件的,返回所在鄉鎮,並由鄉鎮在當地民政窗口和各村委會進行第三榜確認公示,公示無異的,落實低保待遇。

以上實行的“三審三公”程序,如經評議、評審不合條件的或公示有異議的,返回下一級重新審查或取消低保資格。

六、政策措施

(一)分類施保。與城鎮低保相同,農村低保劃分“常補對象”和“非常補對象”兩在類。常補對象的條件是:家庭沒有主要勞力;家庭的主要勞力喪失或基本喪失勞動能力;家庭有成員患納入醫療救助的12種大病之一,且發生鉅額醫療費用致使家庭經濟異常困難的(包括患者去世不滿一年的)。符合農村低保條件中除常補對象以外的,全部劃分為非常補對象。

(二)保證補差。合理確定低保對象家庭應納入保障的人口數,整改後確保人均月補差水平達到30元。

(三)應急救助。對不符合農村低保條件,暫沒有納入保障範圍,但家庭生活比較困難的低保邊緣户,特別是對那些因病因殘原來“一户保一人”按户計算不符合低保條件取消低保待遇的困難户,可採取臨時性的實物救助、資金救助和醫療救助等形式,解決低保邊緣困難户的實際問題。

七、整改要求

(一)加強領導,高度重視。農村低保是省、市提出的“四個全面覆蓋”的民生工程之一。各村要高度重視這次你保整改工作,充分認識搞好這次低保整改工作,充分認識搞好這次低保整改工作的緊迫性和必要性,切實加強農村低保整改工作的領導,做到村支書記親自抓,鄉村兩聯合抓,確保農村低保整改落到實處。

(二)邊查邊改,完善機制。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農村低保政策的做法,應堅決糾正。對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應深入分析調查,對照低保政策要求,建立健全規範管理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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