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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財務整改措施總結範文

村級財務整改措施總結範文

為進一步強化村級財務管理,壯大集體經濟實力,制定好工作整改措施。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村級財務整改措施總結範文的範文,歡迎閲讀!

村級財務整改措施總結範文
村級財務整改措施總結範文篇一

半年來,縣、鄉兩級農經管理部門在農村財務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別是在全縣各鄉(鎮)開展以村級財務由鄉鎮委託代理為主要內容的村級財務管理規範化工作的基礎上,繼續加大了農村財務審計力度,建立健全了各項財務管理制度,為徹底解決農村財務混亂問題打下了堅實基礎。

一、農村財務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1、積極開展農村財務審計及培訓工作。

上半年,我們根據部分鄉鎮及村社委託,依法對金崖、連搭、和平、夏官營、馬坡、甘草等鄉鎮25個村社財務進行全面、就地審計,審計資金達9377萬元,對存在的問題及時作了糾正,有效遏制了農村財務混亂現象。並結合審計,對60名鄉鎮代理會計和村社出納進行了《XX省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辦法》、《XX縣農村財務和集體資產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全面提高農村財務人員業務水平。

2、加強宣傳,切實搞好農村債權債務摸底調查工作。

按照省市業務主管部門要求,我們結合開展農村財務審計,加強宣傳農村債務債務摸底調查工作,督促各鄉鎮認認真真搞好摸底、切切實實上報數據,確保了農村債權債務的真實性和延續性。目前,正在對農村債權債務進行全面彙總。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審計結果難以執行,查處不到位的問題大量存在,主要是現行審計法規制度不夠健全所致。

二是農村審計機構缺乏行政執法職權,沒有行政處罰權。很多審計出的違紀現象無法得到應有的懲處,嚴重影響了審計機構的權威性。

三是鄉鎮一級審計職能的空白,造成審計力量嚴重不足,很多日常審計監督工作無法開展。由於農村審計工作面寬量大,我縣現有行政村268個,村民小組1400多個,90%的村社都有賬目,單靠縣農經站人員無法進行日常的審計監督。

四是農村財務中很多揮霍浪費,利用税務部門開具發票套取集體資金,非法私設小金庫,非生產性開支無度,重大資產購置、處置及工程投資項目建設、集體借貸行為沒有依法程序等等行為造成相當嚴重的資金流失和後果。但相關法律、法規沒有具體規定,查處時相當困難,有些就是村社幹部的個人行為,審計中也查出了問題,但由於沒有法律上的明文規定,在如何處罰上就很被動,無法定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議

一是繼續堅持和不斷完善農村財務規範化管理體制。要在實事求是地總結以前工作的基礎上,推廣好的工作經驗,分析和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制定切實可行、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確保農村財務規範化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二是搞好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確保農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要繼續完善實施清產核資、產權界定登記、資產台帳管理等規章制度,切實加強對農村集體土地、山林、“四荒”等資源性資產的監督管理。同時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三是強化監督機制,推進農村基層民主化管理。

首先,要深化實行財務公開。根據中央和農業部、監察部等有關文件要求,在擴大公開面的基礎上,繼續把財務公開引向深入,做到真公開、常公開。

其次,要進一步完善民主理財制度。村集體的重要財務事項,如集體土地承包、租賃、舉債、資產處置、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等,都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進行民主決策。

第三,要繼續強化農村審計監督。在日常審計的基礎上,重點抓好對建設佔地、搬遷村集體資產、村幹部離任經濟責任、徵佔地補償費管理使用及一事一籌資籌勞等專項審計工作,維護農村集體資產的安全完整。

四是加強對村集體債務的管理監督。要制定出台相關的政策規定,對原有債務進行清理,分類化解,同時建立村集體舉債制度,對舉債審批程序、範圍做出嚴格規定,規範舉債行為,對於不按規定程序決策、脱離實際盲目大量舉債給集體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五是鄉鎮農村財務代理中心實行專户管理制度。對村級專項資金,要納入農經專户管理,規範使用。

六是加大《XX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辦法》等農村財務管理法規、制度的再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搞好宣傳工作,提高廣大基層幹部和社員羣眾對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和農村集體資產、資金、資源管理重要性的認識。

七是切實加強鄉鎮一級審計工作的力度。

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僅靠縣農經部門審計力量有限,因此,建議縣上進一步加強和充實鄉鎮一級農經隊伍,建立健全鄉鎮一級開展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制度。

村級財務整改措施總結範文篇二

20XX年沙湖鎮經管站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經管局的指導下,為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在財務管理工作上強化管理,狠抓落實,取得了一定成效,現總結如下。

一、強化責任

年初鎮委主要領導與各村支部書記簽定責任狀,分管領導與各村會計簽定財務目標管理責任制,將農村財務管理工作與村幹部工資掛鈎,並納入貫穿全年工作的大事來抓,年終由經管站認真考核結賬,實施獎懲。

二、狠抓基礎

第一落實結賬做賬制度,督促各村按月結賬,按季做賬;第二落實會簽制度,每月報銷條據必須有經辦人、支部書記、理財代表三支筆會籤;第三落實票據管理制度,杜絕自制條據、白條入賬,統一使用經管局印製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收款收據,實行一費一票;第四落實庫存條據結零制度,經管會計對所包村定期盤庫,督促結零,村幹部簽字具結。

三、認真公開

第一督促各村民主理財小組履行工作職責,參與村級預、決算,參與村級收支會籤,參與村級重大事項決策、村級財務審計,督促村級財務公開。第二落實財務公開制度,制定統一公開項目,按季進行公開,重大事項隨時公開,定期開展檢查督辦,並通報全鎮。

四、嚴格審計

認真開展村幹部離任審計,重點對糧食補貼款、水利工程款、專項資金、村級資產資源等方面進行審計。20XX年已審計磨盤、三溝、陳河,磨盤村原支部書記因貪污挪用達10萬元已移交司法機關。

五、堅持原則

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對超過20XX元的重大事項開支嚴格履行民主程序,支出條據必須是合法的原始憑證,嚴禁白條入賬,必須有合同、協議、驗收報告等作附件,並要鎮分管領導簽字方可報銷;嚴格控制集體經濟組織借款,嚴禁租賃耕地,嚴格控制單位、部門到村收取任何費用。

雖然我們在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對照上級要求羣眾期望還有一定差距。下段我們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強指導監督,不斷規範完善,努力做到鎮財務管理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村級財務整改措施總結範文篇三

為進一步強化村級財務管理,壯大集體經濟實力,創新財務管理模式,服務縣域經濟發展,農村局按照縣委、縣政府、財政局黨組要求和部署,在先行試點的基礎上,以推進社會中介機構代理村級財務為目標,進行兩大調整,建立三大制度,實現八大統一,以期最終實現兩大目的,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穩步推進,順利運行,已進入規範提高階段,現將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進行兩大變革

1、變革管理體制。村級財務“雙代管”運行機制造成財政所工作人員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村級財務代理記賬與村級財務審計的雙重職能使財政所處於相當尷尬的境地,人力資源與時間時效的侷限也使村級財務管理人員無法深入有效核查入賬單據的真實性,缺乏有效和必要的監督。為更好地解決這一矛盾,我縣村級財務管理推行中介服務機構進行代理記賬,實行村級財務監管與代理記賬職能分離,把財政所從繁重的村級財務記賬工作中解脱出來,充分發揮財政所資金監管和審計監督職能。

2、變革運行機制。實行“一本預算、雙層管理、三個不變”的運行機制。“一本預算”制度:村級財務收支嚴格按年初預算執行,未有預算村級不得支出村集體資金。“兩級管理”機制:村級資金統一存入村級資金户,由財政所監管,村級財務核算由鄉鎮村級財務服務中心中介服務機構承擔,依法簽訂委託代理協議,負責村級賬務代理記賬。並制定了《XX縣進一步加強村級財務管理辦法》、《XX縣村級財務委託代理辦法》、《XX縣村級財務管理責任追究辦法》,明確財政所、鄉鎮財務服務中心及村民委員會各自職責,確保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監督。“三個不變”原則:一是村四權不變,村級資金的所有權、使用權、處置權、審批權不變;二是村級資金開支審批程序不變;三是會計檔案仍在鄉鎮實行集中管理不變,鄉鎮村級財務服務中心負責保管至次年審計完畢後,交由鄉鎮財政所村級財務檔案室統一建檔管理。

(二)實行三大制度

1、實行預決算制度。年初實行財務預算,把村級資金統一納入預算管理,按照“量入為出、以收定支、留有餘地、持續發展”的原則編制年初預算,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批,並報縣農村局與鄉鎮財政所備案後執行。村級支出管理由“定期報賬制”統一調整為“預算管理制”,即年初有預算的,財政所直接撥付資金。年初無預算、超預算或無資金來源、審批程序不到位的,財政所不予支付,村級財務服務中心不予入賬。代理會計按月向財政所報送各村預算收支情況表,對預算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管理。10月份根據村級財務收入狀況,村級可進行一次預算調整。不能完成收入預算的,在確保重點支出項目前提下,必須削減村級支出預算,盡力保證預算與實際收支一致。年終進行財務決算,並將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結果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向羣眾公開,報縣農村局備案。

2、進行年中檢查制度。為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工作實效,進一步規範村級財務代理記賬,縣農村局每年年中對村級財務運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制定了《鄉鎮村級財務監管工作績效考評辦法》、《鄉鎮村級財務委託代理工作績效考評辦法》和《鄉鎮村級財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量化考核辦法》下發到鄉鎮,並進行績效考評,對代理會計從考勤管理、記賬工作管理、會計報表編制及報送管理、會計賬薄管理、會計檔案等五個方面進行量化考核評分,強化責任意識,細化工作職責,確保預決算制度執行到位,保障村級資金運行安全,提高資金運行質量與使用效益。

3、推行年終審計制度。次年3月底前,由縣農村局組織鄉鎮財政所對村級財務運行情況進行年度審計。村級財務委託代理記賬工作實行一年一審計,達標驗收合格後,村級財務檔案移交鄉鎮財政所村級財務檔案室歸檔管理。驗收不合格的,必須在15天內整改規範後申請複審驗收。對村幹部離任、土地補償費和財政轉移資金收支等專項重點工作隨時進行專項審計。

(三)實現八大統一

1、統一財務制度。建立健全各項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對缺失的部分予以補充完善,對不合理的部分予以調整和細化,從制度上進一步規範管理監督機制,夯實農財管理的根基。主要包括財務收入管理制度;財務開支審批制度;資金會計崗位責任制度;財務預決算制度;財務公開制度;財務審計制度;村級財務人員管理制度;票據管理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制度;責任追究制度;資金監管工作規範;代理記賬工作規範等。

2、統一科目設置。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統一設置一級科目30個,其中:設置損益類科目8個、資產類科目11個、負債類科目7個、所有者權益類科目4個。並在8個損益類科目下統一設置了40個二級科目,把以前在“公積公益金”中核算的收支,全部清理出來,明細到具體的收支科目中,使村級財務脈絡更加清晰,核算更加真實、完整。

3、統一核算內容。對統一設置的會計科目,都明確了具體的核算內容。對各項收支進行了歸類,讓每一筆經濟業務都能對號入座,使村級財務會計核算更加規範。

4、統一審批程序。制定了《村級財務賬務處理流程圖》,從年初村級財務預算、村級財務資金收支、村級財務收支報賬、年中預算調整、年終決算、審計驗收等6個方面對村級資金的各個流程規定了審批主體,設置了審批程序。

5、統一票據管理。在收入票據管理上,村級在收取各種款項時,必須使用省財政廳監製的《湖北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收款收據》。嚴禁外借及超範圍使用。在支出票據管理上,除要求有正規税務發票外,還統一制定了自制憑證,主要包括:現金進賬單、領款單、借款單、現金支取申請單、轉賬支款申請單、收賬通知單、現金小額支款單、村組幹部工資發放表、村組幹部補助發放表、村級報賬單、撥付審批表等10種單據。

6、統一會計報表。按照統一設置的會計科目和核算內容,制定了統一的會計報表。主要有:預決算報表、預算執行表、收支明細表、收益分配表、科目餘額表、資產負債表、債權債務表等。

7、統一報賬時間。代理會計每月15日前督促各村完成報賬,並審核報賬單及收支明細表交村報賬員完成村務公開,20前將完成各村會計報表編制和報送。

8、統一財務軟件。為了減少財務記賬工作量,便於和“三資”管理工作銜接,更加有利於財務工作的系統化、現代化,我縣積極推行“同步遠方”農村財務網絡軟件,購置專用服務器,藉助現有財政內網運行,打造全縣農村財務統一監管平台。

二、取得效果

(一)業務操作規範運行

1、村級資金監管得到強化。在資金監管上,鄉鎮財政所規範了“村級資金户”,村級資金實現了專户管理,避免了和鄉鎮財政所賬户混用所存在的資金挪用情況。鄉鎮財政所設立村級財務管理崗位,專人負責村級財務資金的監管工作,一把尺子衡量,一個漏斗向下,村級財務管理得到規範和加強。

2、村級財務代理記賬得到規範。組織村級財務代理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培訓,以及針對在村級財務管理中所擔負的職責和任務,培訓了鄉鎮財政所農村財務主管會計、資金會計、村報賬會計,使其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分工協作,相互配合。

3、村級財務軟件得到完善。購置安裝新的服務器,運行穩定。完善了村級財務管理軟件,打造了統一的村級財務管理電算化網絡監管及服務平台。並對鄉鎮村級財務服務中心人員進行電算化軟件操作實地培訓,提高了代理會計的軟件操作能力。

(二)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1、財務票據規範整齊。全縣統一印製財務管理業務單據,分發到鄉鎮使用,規範了村級財務會計業務單據,做到了整齊規範。

2、預算制度全面執行。村級財務預算制度已在全縣所有鄉鎮全面執行,執行情況較好。

3、監管力度持續加強。制定了村級財務監管工作規範及代理記賬工作規範,下發到鄉鎮執行,實行規範操作,有規可依。

4、管理機制運行順暢。對村級財務代理工作實行了量化考核,建立考核評估機制,科學考核評估村級財務運行狀況。

5、管理經費得到保障。加強了鄉鎮村級財務服務中心的制度建設及資金保障。制定了中心各項管理制度,印發到鄉鎮村級財務服務中心執行,對中心的工作經費及時下撥,保障中心各項工作的開展。

二、存在問題

(一)村級建設項目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

(二)村級資產購置程序有待進一步規範;

(三)村級資金審批程序有待進一步優化;

(四)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有待進一步強化。

三、改進措施

(一)強化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偏差

定期和不定期進行巡查,實地檢查和指導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利用網絡監管平台,實時監管財務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修正偏差。

(二)嚴格考核評估,加強責任追究

按照村級財務監管工作規範及村級委託代理記賬財務規範,檢查鄉鎮財政所及鄉鎮村級財務服務中心的工作情況,依照村級財務監管工作績效考評辦法、村級財務委託代理工作績效考評辦法,對村級財務監管、代理記賬工作人員量化考核評估。並對工作敷衍塞責、推諉拖延等行為進行懲戒,對監管不力、不負責任等造成村級財務受損的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三)注重結果應用,實行末位淘汰

考核評估結果與鄉鎮財政所年度考核掛鈎,作為鄉鎮財政所年度考核重要內容之一。考核成績較差的人員,不得評先表模,不得評定優秀等次。量化考核結果與村級財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工資待遇掛鈎。綜合考評村級財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對不能勝任工作崗位的末位人員終止代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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