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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工作總結十三篇

調解工作總結十三篇

調解工作總結 篇1

近年來隨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各類社會矛盾日益增多,如何充分發揮鎮人民調解組織在化解各類矛盾糾紛中主力軍作用顯得尤為重要,鄉鎮人民調解工作方案。本年度為了將此項工作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本鎮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方案:

調解工作總結十三篇

一、明確六個目標

圍繞和-諧建設新農村,努力實現人民調解工作六方面具體目標:在構建和完善大調解工作網絡上見新成效;在建立健全和規範大調解工作制度上見成效;在建立和健全大調解聯動機制上見新成效;在創新調解的方式、方法和保障見新成效;在不斷拓展大調解工作領域上見成效;在提高調解隊伍素質上見新成效,規劃方案《鄉鎮人民調解工作方案》。 牢牢抓住綜治中心工作平台,把人民調解抓緊、抓實、抓好、抓出新成效,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

二、完善工作機制

完善基層網絡,年初開始全面摸底後,目前全鎮已建立各類調委會共19個,調解工作人員共290人。健全和完善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分級調處、重大事件預警、特別防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信息反愧考核考評以及監督等機制,在上報區司法局的同時,也及時通報區政法委、信訪局,真正把人民調解工作的功能作用發揮出來。

三、加強業務培訓

今年我鎮安排對所轄農村社區的調解人員和負責人進行為期三天的業務培訓,通過業務素質的提高極大地提升人民調解工作在基層的權威性,也使人民調解工作獲得基層幹部羣眾的認同。

四、總結推廣經驗建立情況分析反饋機制,分析民事糾紛出現的新情況、人民調解出現的新問題、排查調處遇到的新困難,及時研究措施,加強人民調解實際工作的指導,在工作中總結經驗,用經驗指導工作,用經驗促進人民調解工作發展。

調解工作總結 篇2

為了維護校園的安全和穩定,及時化解和消除不安全、不穩定、不文明的因素,推進平安校園建設,根據縣教育局有關全力推進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活動工作方案,結合學校實際,因地制宜的開展工作。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

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

【二】制定了目標任務

堅決防範發生危害社會穩定的重大政治事件有效調解校園內各類社會矛盾,防止各類校園矛盾糾紛演變為羣體性事件或刑事犯罪案件,維護學校的和諧穩定。

【三】制定了工作要求

堅持“穩定壓倒一切”的方針,堅持把“事要解決”作為矛盾糾紛排查活動的重中之重堅持力量下沉,有效疏通民意渠道,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的原那麼,強化不穩定因素排查,有效化解矛盾事件。堅持法要管用,有效解決纏訪事件。堅持活動結束後機構不散、人員不散、工作不停,有效確保有關人員滿意。堅持信息暢通和及時報送,努力創造和諧、穩定、安全的校園環境。

【四】確定了工作主題

“盡職盡責,熱情服務”,變上訪為下訪,主動熱情服務羣眾、家長,力爭把各類涉教矛盾糾紛化解在校內,確保“小事不出校、大事不出鎮、疑難事不出縣”

【五】確定了工作原那麼

堅持責任明確、統籌兼顧原那麼;堅持求同存異、妥善解決原那麼;堅持事要解決、法要管用、矛盾化解、羣眾滿意原那麼;堅持有話就説、有怨就訴有難就解、有事就辦的原那麼。

六、工作措施

一是將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與重建成果鞏固提升相結合。積極宣傳教育災害重建成果,引導全校師生對災後教育成果的正確認識,將因災後學校各類矛盾糾紛轉化到管理好、使用好、鞏固好教育災後重建成果的行動上來。

二是將社會矛盾與環境衞生大整治相結合。進一步加大校園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力度,將在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中出現主責任不清、推諉扯皮等矛盾糾紛理順、分清,着力解決,不斷完善。

三是將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與感恩相結合,繼續深化校園感恩教育系列活動,深化“小手牽大手”活動內涵,讓師生、家長在活動中受到教育,逐漸將各種怨氣、矛盾糾紛轉化到知恩於心,感恩於行上來。

四是將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與環境淨化相結合。全面摸排校園內可能仇視危害社會的重點人員、執意上訪人員、“法、輪功”、“門徒會”等__組織人員、“仇日情緒嚴重”人員,逐一落實管控措施,及時上報相關信息。

五是將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與掛包幫活動相結合。對學校內疏離出的問題矛盾,實行校領導包教師、教師包學生機制,形成做到每個問題〔矛盾〕有人管、有人蔘與、有人解決、層層負責的工作格局。

七、工作成效及經驗

本階段,通過漩口國小“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積極努力工作,學校沒有出現大的糾紛和矛盾,分析其中的工作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平時加強對廣大師生的思想教育,包括感恩教育、法制教育、社會主義價值觀教育。

2、強調理性愛國,正確對待“中日”關係。

3、加強對各類不和諧事件的防控工作,努力將其化解在萌芽狀態。

4、加強學校與社區、家長、派出所等的溝通協調,共同力保學校平安和諧。

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學校應將“小手牽大手”活動持久深入的開展下去,讓學校積極、正確的教育影響周邊地區,為創設“和諧漩口”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九、下階段工作打算

1、根據上級相關部門的要求,進一步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加強對各類矛盾事件的預防,力爭將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

2、加強對教師的思想教育,正確理性對待“涉日”問題。

3、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教育,充分發揮學校的宣傳作用,深化“小手牽大手”活動。

調解工作總結 篇3

今年以來,新都區人民調解工作根據市司法局突出一個主題(化解社會矛盾主題)、強化兩大功能(強化大力開展重大矛盾糾紛化解,為黨委政府排憂解難的功能;深入開展基層社會民間糾紛的預防和調解,發揮羣眾自治功能)、夯實三塊基礎(夯實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和工作機制建設三項基礎性工作)工作目標,全面推進基層化解社會矛盾、創新社會管理、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積極服務世界生態田園城市示範區建設、統籌城鄉發展、農村產權制度改革、鎮(街道)黨委政府換屆選舉等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為全區的社會政治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

一、領導重視,人民調解作用得到進一步加強

在改革不斷深入的今天,各種利益衝突不斷加劇,矛盾糾紛日益尖鋭和複雜,為社會和諧穩定埋下了諸多隱患。人民調解在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受到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司法局黨組年初就把人民調解工作列入今年工作重點,多方努力,多策並舉,強化人民調解工作。一是借“三定”方案之機,設立專門的人民調解工作科,指導、管理全區的人民調解工作。二是由區政府副區長馮靜任組長的區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和區人民調解工作指導中心作用進一步發揮。今年是鎮(街道)黨委政府換屆之年,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攻堅之年,城鄉統籌發展進一步深化,各種不穩定因素不斷增加,矛盾糾紛呈現羣體性、多元化態勢,人民調解工作任務繁重,責任重大,為有效排查、預防各種矛盾糾紛,妥善調處湧現出來的矛盾糾紛案件,區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區人民調解工作指導中心周密部署,精心指導,確保了人民調解各項工作的有效落實。三是領導督辦,局長親自參與調解。新繁、軍屯等鎮一些影響重大的案件在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的具體指導和關心下得到有效化解;局長張玉霖多次親自主持調解羅某與郭某房屋買賣糾紛一案,給全區廣大人民調解員樹立了榜樣。四是廣泛調研,全方位加強調解組織和網絡建設。7月,局長張玉霖親自率領局黨組一班人赴廣漢考察交通事故調解委員會建設情況,並多次協調召開區“大調解”辦、區公安分局和律師事務所負責人蔘加的協調會,籌建區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並多次深入木蘭、石板灘、大豐等鎮(街道)調研區域性人民調解組織、社區法律服務工作站建設工作,反覆與相關鎮(街道)黨委書記、鎮長溝通協調,確保區社會辦指定的一些涉及司法行政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重點項目得以順利落實。

二、廣泛開展《人民調解法》宣傳

《人民調解法》的頒佈實施,提升了人民調解工作法律地位,是人民調解發展的一件大事,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件大事。標誌着昔日的“東方經驗”上升為今天的法律規範,標誌着人民調解工作從此全面步入法制化、規範化的發展軌道,為更好地貫徹實施《人民調解法》,區司法局專門下發《關於組織開展〈人民調解法〉宣傳活動的通知》(新法建辦〔20__〕1號)。一年中,各司法所按照通知要求持續不斷地廣泛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1月14日,區法建辦、區司法局協調組織區大調解辦、區法院、區檢察院等20餘個相關部門以及律師事務所、企(事)業單位、專(行)業人民調解組織在新都城區黃桷樹廣場舉行了一次大型的《人民調解法》宣傳活動,參與羣眾萬餘人,製作展板50餘個,發放人民調解宣傳資料20000餘份。市局吳小兵副局長,新都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曾剛強,區政府副區長馮靜等領導親臨活動現場指導。全區13個鎮(街道)也同時在轄區內繁華地段開展了相應的宣傳活動。四川電視台新聞頻道對我區《人民調解法》宣傳活動進行了報道。5月12日,區人大常委會一行21人在主任歐陽誠帶領下對我區《人民調解法》的貫徹實施進行專題調研,視察了新繁司法所、三河街道二台子社區人民調解工作,對《人民調解法》的順利實施給予充分肯定。

三、人民調解組織、隊伍和制度建設特色鮮明,亮點突出

人民調解組織健全;調解員隊伍穩定,預防和調處矛盾糾紛能力強;調委會制度完善是開展好人民調解工作的前提。

(一)依照《人民調解法》重新對全區人民調解組織進行了統計,並積極探索和紮實推進調委會評定工作。共評出馬家鎮石壩社區、斑竹園鎮忠義社區等“三星”級人民調解委員會12個;大豐街道崇義社區、泰興鎮張庵社區等“二星”級人民調解委員會8個。全區13個鎮(街道),253個村(社區),26個企業、行業(專業)人民調解組織制度健全,運行規範。同時,根據區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及時下發了《關於開展人民調解“六進六入”專項活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的實施意見》(新都司發〔20__〕27號)和《關於分組指導人民調解組織“六進六入”專項活動的安排意見》(新都人調組〔20__〕1號),在全區廣泛掀起了“調解組織進園區入公司企業、進企業入車間班組、進小區入樓幢院落、進車站入客運專線、進景區入名勝景點、進市場入攤點櫃枱”的活動,進一步加強了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的有效銜接。至10月底,在區司法局人民調解指導中心的具體指導下,區工商局在消費者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基礎上建立了中國人壽新都支公司、蘇寧電器商場人民調解委員會;區商貿旅遊局在桂湖公園、寶光寺分別建立了旅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區交通局在新都汽車站、石板灘汽車站建立了客運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區房管局成立了區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並在新都鎮新城花園、東竣湖,大豐街道方營小區、泰興鎮普河小區、木蘭鎮農和片區等多個大型居民聚居區建立了小區調委會,實現了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的有效銜接。與此同時,我區司法調解與人民調解的良性互動也在不斷磨合和探索中前行,並取得了成效,截止目前,僅檢察院委託檢調對接調解案件就達17件,調解成功15件,調解成功率達88.2%。基本實現了“哪裏有人羣,哪裏就有調解組織,哪裏有矛盾糾紛,哪裏就有調解工作”的人民調解網絡體系。

為更好地服務羣眾,滿足羣眾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區司法局積極探索將司法行政各項業務工作向基層一線,向村(社區)延伸,在大豐街道北延新居建立了融人民調解、法律援助、法制宣傳、安置幫教等司法行政業務於一體的“法律服務工作站”,為社區羣眾提供方便、快捷,優質、高效的各類法律服務。

(二)在調解員隊伍建設上,我們注重提高調解員素質和隊伍的規範化管理,積極完善和探索調解員“等級”評定和資格認證、持證上崗制度。並按市局等級調解員評定標準評定出鍾瑜、韓博懷、黃貴長、邱文昌、劉迎鬆等一級、二級人民調解員17名;周小麗、黃成福等三級、四級人民調解員136名。並聯合區人民法院下發《關於開展人民調解員、法律援助聯絡員培訓的通知》(新司發〔20__〕38號),於7月19日至8月12日,採取各鎮(街道)分片集中,由調解科長和區法院立案庭、基層法庭庭長統一授課的方式,對全區13個鎮(街道)1530餘名調解員進行了一次全面、系統的人民調解法知識培訓;10月,利用村(社區)兩委幹部培訓之機對缺課調解員進行了補訓,使調解員全年參訓率達100%,幫助廣大人民調解員正確理解和準確把握人民調解法的立法精神和各項規定,更好地實施《人民調解法》,開展好人民調解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同時,還積極參與省、市組織的調解骨幹培訓,先後組織四批28名司法所長、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調解骨幹、調解能手參加省、市人民調解法律知識培訓,有效地提高了我區調解員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在調解員隊伍建設上,以政府購買服務形式面向全區公開招錄了26名專職法律服務社工充實到基層司法所協助開展人民調解工作,為調解員專業化建設探索出一條新路。

(三)按照“六統一”、“六落實”要求在每個鎮(街道)分別建設了2—5個高標準的村(社區)標準化人民調解委員會,計劃再用2—3年時間使全區有條件的村(社區)、企業、行業(專業)調解組織均達到標準化調委會建設要求,形成鎮鎮有特色、處處有亮點的人民調解新格局。同時,對調解文書按照司法部最新標準重新進行了規範,統一印製了《人民調解員調解案件登記單》1500本75000餘份,人民調解卷宗5000餘套,利用調解員培訓之機,發放到各調解組織和調解員手中。

四、廣泛開展化矛盾、促和諧專項活動,維護全區社會政治穩定

今年,區司法局先後下發《關於集中開展“兩會”期間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專項維穩活動的通知》(新都司發〔20__〕6號)、《關於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月活動的通知》(新都司發〔20__〕16號)、《關於開展20__年春耕大忙期間民間糾紛專項治理活動的通知》(新都司發〔20__〕21號)、《關於在全區深入開展“四無村(社區)”創建活動完善基層治理機制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通知》(新都司發〔20__〕24號)、《關於深入開展“人民調解化解矛盾糾紛攻堅克難活動”的通知》(新都司發〔20__〕26號)、《關於開展“十一”國慶期間矛盾糾紛專項調處活動的通知》(新都司發〔20__〕59號)以及爭當調解能手等活動,把人民調解與“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和“警民親”活動緊密結合,以活動為抓手,在全區廣泛掀起了化矛盾、保平安、促和諧的羣眾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熱潮。軍屯鎮、馬家鎮成功調處了社會影響大、持續時間長的患者家屬與區人民醫院、鎮衞生院的醫療事故糾紛;木蘭鎮、新都鎮、斑竹園鎮成功調處了多起工傷事故糾紛引發的羣體性事件;新繁鎮調處了危及多人的重大食品安全糾紛;石板灘鎮、新民鎮把“警民親”活動落實到矛盾糾紛調處工作中去,想羣眾所想,急羣眾所急,成功調解了多起贍養、勞動務工糾紛。通過活動的開展,一大批影響社會穩定的“積案、老案、難案”得到及時有效化解,切實為當地黨委政府分了憂、解了難。而且,各種活動有安排、有督查、的小結,確保了活動不走過場,取得實效。1—10月,全區各調解組織共調處各類複雜疑難矛盾糾紛1489件,調解成功1437件,調解率和調解成功率分別達100%和96.5%。一至三季度申報個案833件,個案補貼金額91000元。

同時,區司法局還充分發揮省、市調解能手的積極作用,多次在新繁、斑竹園等鎮召開省、市調解能手和部分村(社區)調解主任座談會,交流調解經驗和心得,對一些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展開會診,引入律師參與檢調對接,有效地提高了我區人民調解化解複雜疑難矛盾糾紛的能力。

五、塑造典型,加強宣傳,擴大我區人民調解社會影響力

今年以來,我區大力塑造人民調解先進典型,激勵全區各人民調解組織和廣大人民調解員投身人民調解工作,努力為全區社會和諧穩定服務,湧現出一大批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1月,新都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石板灘鎮人民調解委員會、三河街道二台子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獲成都市“大調解”工作先進集體稱號;斑竹園司法所司法助理員、“首席”人民調解員韓博懷,龍橋司法所所長鬍先明,木蘭司法所司法助理員、“首席”人民調解員羅長林,新民司法所司法助理員劉清泉,新繁鎮南街社區調解主任鄧小云獲成都市“大調解”工作先進個人稱號。同時韓博懷還獲得成都市委、市政府命名的成都市“十大調解能手”稱號。7—8月,借對全區人民調解員進行《人民調解法》培訓之機,對20__年表現突出的45個指導、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單位和集體,49名調解先進個人以區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的名義進行表彰(新都人調組〔20__〕2號《關於20__年度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通報》)。近期,軍屯司法所所長餘茂雲由於指導、開展人民調解工作成績突出,成功調解多起重大羣體性事件,轄區調解組織、標準化調委會建設成效顯著,經局黨組推薦到市司法局表彰。

今年,省市及其他傳媒也多次對我區人民調解工作進行廣泛報道。1月,四川電視新聞頻道對我區的《人民調解法》大型宣傳活動進行了專題報道;5月,四川電視2台“名星茶館”欄目對我區成功調處大豐華美社區兩個外來務工人員家庭因小孩早戀導致輟學離家出走的鄰里糾紛進行了專題點評報道。8月,《成都日報》、《四川法制報》分別對我區的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進行了報道。10月,“省十大調解能手”新繁司法所所長鍾瑜的“鍾式調解法”先後被《成都日報》、新浪網、易網轉載。1—10月,編印人民調解月報10期,撰寫簡報30餘篇,適時反映了我區人民調解工作動態,多篇被市司法局採用並向全市轉發,對宣傳我區人民調解工作,提升司法行政隊伍良好形象起到了積極作用。

六、存在的問題

(一)部分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對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表現在調解組織建設上,一些有條件的園區、企業不願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

(二)部分企業、村(社區)標準化調委會建設投入不足,無調解室,制度不健全,工作開展缺乏力度,有名無實,形同虛設。

(三)統計數據不及時、不全面。一些調解組織不善於統計,以致統計數據失真,不能準確反映全區矛盾糾紛現狀和調解工作開展情況。

(四)鎮(街道)、村(社區)調委會調解員流動性強,在調解員隊伍規範化管理,推行調解員資格認證和持證上崗上存在較大難度,還需進一步探索。

七、201_年工作思路

(一)按《人民調解法》要求進一步健全調解組織,尤其是行業性、專業性、區域性調解組織建設,使人民調解網絡更加完善,力爭覆蓋面達100%。

(二)加強標準調委會建設力度,使全區符合條件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人民調解委員會85%以上達到“六統一”、“六落實”建設標準。

(三)加強調解員隊伍和調解員素質建設。一是充分發揮專職法律服務社工隊伍的作用,使之成為基層一線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中間力量;二是加強對村(社區)、企(事)業單位調解員的專業技能培訓,提高調解員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和正確使用人民調解文書的能力,進一步規範人民調解工作。

(四)廣泛開展矛盾糾紛調處專項活動,以活動解民憂,以活動促穩定,進一步深化矛盾糾紛化解、創新社會管理、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

調解工作總結 篇4

一、調解委員會工作開展情況

為進一步規範、強化人民調解會的工作,充分發揮人民調解會工作人員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使基層人民調解會更好地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服務,一年來,我們制定了基層人民調解會工作考核方案。該方案對調解會的建設、調解的工作、法制宣傳教育、安置幫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內容進行了細化。具體表現如下:

1、人民調解工作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線,處理不及時,容易導致矛盾激化,造成社會不安定因素。因此,我們選擇有誠心、熱心、耐心的人作為調委會成員,能夠及時主動介入矛盾,及時依法調處,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2、健全學習記錄、例會記錄,季度工作統計以及建立檔案管理,同時人民調解員實行每月一次的業務學習,主要學習法律知識及人民調解條例,以及民事、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並結合本轄區的糾紛特點分析矛盾糾紛的情況。

3、完善調解組織功能,強化調解職能,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化解基層糾紛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並結合社區人民調解工作的實例,以及借鑑兄弟社區調委會的先進經驗,交流學習,分析疑難案例,提高調解水平。

4、深入開展基層法律服務,面向羣眾,提供各種法律諮詢,組織轄區居民開展一些法律服務和法律宣傳活動。開年至今,我們共調解各種矛盾糾紛3宗,全部在我們調節員的耐心説理勸解下,當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諒解,消除了分歧,達成了和解協議,有效地緩解了矛盾,增進了家庭和睦與鄰里團結。

二、做好“兩勞”釋放人員幫教工作。

根據我社區實際情況,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和過渡性安置工作,我們始終堅持把“教育、感化、挽救”這一工作方針作為安置幫教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積極探索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幫教小組,責任到人,做到出來一個教育一個,減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顯成效。

今後,我們將嚴格按照上級的要求一如既往的做好各項工作,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通過法制宣傳增強居民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依法決策、依法辦事、依法管理社區內各項事務。力求做到“一般矛盾不出社區”,讓廣大羣眾有一個安定舒適的生活環境。

調解工作總結 篇5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進一步鞏固和發展人民調解制度,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在解決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中的作用,我村人民調解工作在上級部門的領導和關心下,在我村全體人民共同努力下,認真完成了各項任務。結合我村的實際情況,就今年人民調解工作總結如下:

一、 健全組織機構,建立矛盾預防化解機制。

我村常住村民2431人,流動人口約3000人,管理起來比較困難,為此村調委會重視羣體性矛盾糾紛的預防和調處工作,不斷總結經驗,堅持人民調解工作的方針,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緊密依靠廣大人民羣眾,同時進一步加強羣防羣治的調解網絡,組織村兼職工作者及各組居民積極代表,建立一支過硬的人民調解隊伍。我們的工作重心是調解是基礎,預防是重點,小糾紛不過夜,大糾紛及時處理,對已經處理的糾紛建立回訪制度等防範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實責任,及時有效的消除村一切不安定隱患,使調解工作走上了規範化軌道。

二、 普及法律知識,嚴格依法來進行調解工作。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宣傳是做好調解工作的基礎。我村調解委員會一直把普法知識的宣傳當做一項長期的工作來抓,首先制定法制工作計劃,明確方向,其次利用開設市民學校,宣傳欄,發放宣傳單等各種形式,增長村的法律意識,使調委會真正做到了以法來進行調解工作,調委會的工作人員還經常和本村駐村民警深入到村民家中向他們講解防範知識,使老百姓樹立了為社區的安定奉獻自己的一份力量的願望。

三、以防激化為重點,積極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的作用。

我村經過認真研究民間糾紛的特點和規律,通過綜合運用排查調處、專項治理等手段,認真調處涉及羣眾普遍關注的社會熱點、難點糾紛。建立了“社區警務室”和健全了各項制度,加強對重點工作的排查,及時發現和化解糾紛隱患和苗頭,積極預防因拆遷、還遷、環境衞生、低保、就業等民間糾紛激化引起的各類案件和羣體性上訪等重大社會事件。同時,還根據形勢發展,在抓好傳統的婚姻、鄰里、家庭等常見性、多發性民間糾紛調解的同時,進一步擴大人民調解工作領域,實行分類指導,加強對人民調解員的業務素質培訓,不斷提高調解水平,增強調解效果。一年來調解率達100%,防止矛盾激化率達95%,達到了家庭和睦,鄰里團結,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處。

今年來,本村調委會作為基層的人民調解組織,堅持從維護大局出發,從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發,在村民糾紛的調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績。對於美好的未來我們有信心,有決心,有能力在今後的工作中不斷總結經驗,為創造一個治安良好,環境整潔優美,人際關係和諧的文明社區而努力奮鬥。

調解工作總結 篇6

9月15日上午,長塘鎮人民調解半年工作總結會議在鎮政府大會議室召開,鎮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全體人員、鎮直及駐鎮單位一名負責人及各村(社區)專職人民調解員共60多人蔘加了會議。

會上,各村(居)委會及各單位就半年來的工作及近期不穩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糾紛的排查及調處情況作了彙報交流。鎮司法所所長潘沾凱充分肯定了各村(社區)半年來調解工作所取得的成績,並對長塘鎮上半年人民調解、法制宣傳和安置幫教等工作進行了回顧總結,分析長塘鎮人民調解工作現狀與目前存的問題,要求各單位、村(社區)調委會在下半年的工作中要認真按照上級工作思路,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以村(社區)綜治信訪維穩工作站為平台,不斷完善和規範人民調解工作。二是繼續落實村、社區法制宣傳、安置幫教、法律援助等工作。三是自學和集中學習相結合,提高人民調解整體業務水平。

最後,鎮黨委副書記、人大主席黎承闖針對新時期矛盾糾紛發生的特點和確保中秋、國慶雙節期間的社會穩定提出三點要求:一是對轄區內的不穩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糾紛再徹底排查一次,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及時掌握信息。二是加強基層基礎工作,進一步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三是做到措施要落實,工作責任要到位,制定工作預案,確保雙節期間全鎮的社會穩定。

各單位、各村(社區)專職調解員表示在今後工作中,將按照上級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認真抓好各種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確保全鎮的穩定。

調解工作總結 篇7

近年來隨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各類社會矛盾日益增多,其中不乏重大疑難糾紛,如何充分發揮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化解重大疑難糾紛的主力軍作用,確保全社區的平安和諧成為亟待*的課題。

社區調委會在社區黨委的領導下,在上級領導的指導下,通過探索和實踐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隊伍工作能力為主要內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年來,社區調委會共調處各類重大矛盾糾紛14起,調解合格率98%,未發生因調處工作不力而導致事態進一步擴大和“民轉刑“案件的發生。

一、堅持重大矛盾主動介入調處制度。

發生重大矛盾糾紛時,社區調委會都能夠在獲悉情況後的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擴大,並主動介入糾紛的調處,直至糾紛妥善解決。

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

風起於青萍之末,重大疑難糾紛都有一個由小到大的發展過程,密切掌握矛盾的發展動向是調解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因而我們不斷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制度。每月開展常規排查,在“五一”、“國慶”、“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前開展定期排查,在重要會議等敏感時期進行專項排查,做到定期排查與專門排查相結合。

三、強化疑難案件聯合調處制度。

在社區調委會直接受理糾紛中,有一些糾紛經調委會多次調解,形成客觀上的疑難問題,如何以調解方式化解矛盾平息紛爭呢?我們主要通過“部門聯動、司法為主”的聯合調處方式來解決疑難問題。

四、有效落實調解回訪工作制度。

在一些撫養、贍養糾紛中,因為調解協議的履行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所以我們一直注重調解回訪工作,並使之制度化。通過回訪及時掌握糾紛調處的效果和協議履行情況,對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協議的,説服教育當事人,督促其履行協議。通過回訪還可以瞭解到其它一些隱藏在民間的矛盾糾紛。

鳳凰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實際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領導的要求、羣眾的期望相比還存在差距。今後我們將保持和發揚優勢,改進不足之處,為維護全社區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新的貢獻。

調解工作總結 篇8

今年以來,我市人民調解工作在廳基層工作處的大力支持和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會議精神,緊緊圍繞目標任務,堅持創新思路、夯實基層、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方針,推動人民調解工作向規範化法制化發展。現將全年工作總結匯報如下。

一、人民調解組織網絡不斷健全, “大調解”和訴前司法確認機制進一步完善

一是健全完善了村(居)人民調解組織,鞏固提高鄉鎮(街道)人民調解組織,不斷髮展專業性、行業性人民調解組織,進一步加強了調解組織制度建設,健全完善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崗位責任制度、糾紛登記制度、統計制度、文書檔案管理制度、回訪制度、糾紛排查制度和糾紛信息傳遞與反饋制度,形成一套適應形勢要求和工作實際的制度體系,切實保障人民調解委員會依法開展人民調解活動。截至目前,全市共建人民調解委員會1978個,其中村(居)調委會1131個、鄉鎮(街道)調委會115個、企事業單位調委會643個、區域性行業性調委會89個,全部備案登記,鄉鎮(街道)村(社區)人民調解組織建有率達到100%,人民調解員11240名,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委員會1個、模範人民調解員2名。調解組織已成為黨委政府瞭解社情、民意、民生的重要窗口。

二是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多種手段處理和化解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同時積極推進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相銜接的“三調聯動”新機制,實現了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工作制度、調解活動、協議書效力確認“四個銜接”,豐富和完善了“大調解”工作格局。在當事人自願的基礎上,積極鼓勵當事人對人民調解協議申請進行訴前司法確認。司法確認案件達到了280件,較去年增長了51%。

二、人民調解工作向行業專業領域方向延伸,人民調解工作

激勵機制進一步增強

一是制定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推動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的實施意見》,緊緊圍繞“平安蘭州、法治蘭州、和諧蘭州”建設,充分發揮人民調解職能優勢,不斷擴大人民調解工作覆蓋面,切實做好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和隊伍建設工作,有效排查化解專業行業領域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我市平安創建工作做出積極的貢獻,形成了適應重點區域、主要行業、突出矛盾調處、專業糾紛化解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將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行業調解、訴訟緊密結合起來,達到了便民利民的良好效果。在設立人民調解委的同時,積極協調相關行業專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和基層人民法院,實現了責任認定、糾紛調解、訴訟審判、賠償執行的“一站式”服務,方便了人民羣眾,節約了工作成本,深化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調解、司法調解聯調聯動工作機制。全市共建這各類專業性行業性調解委員會89個,專業人民調解員共計607人,全部為大專以上學歷。道路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12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20個,勞動爭議人民調解委員會5個,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14個,其它類人民調解委員會38個。共調解各類專業性行業性矛盾糾紛1303件,成功1196件,成功率在92%以上。

二是充分調動基層調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為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工作效率,限度發揮基層一線調解維穩功能,市委市政府以獎代補我局人民調解經費8萬元,各縣區司法局按現實需要制定了“個案補貼”和“以獎代補”激勵機制,補貼各類調解案件20000件,補貼費用90餘萬元。另一方面,市財政落實人民調解員誤工補貼100萬元,大力調動了人民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激勵和保障人民調解工作向前發展。

三、集中力量開展矛盾糾紛大調解活動

採取普遍排查和重點排查相結合,定期排查和專項排查相結合。堅持以塊為主、條塊結合。村(居)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排查本村(居)範圍內的矛盾糾紛和隱患,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排查本轄區內的矛盾糾紛和隱患,企事業單位人民調解委員會負責排查本單位的矛盾糾紛和隱患,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排查本行業或專業領域的矛盾糾紛和隱患,形成了全覆蓋、無盲區的網格化大排查工作格局。根據矛盾糾紛的不同類型、化解的難易程度、可能造成的社會影響和後果的嚴重程度,及時進行調解,切實防止羣體性事件、民轉刑案件和羣體性上訪事件發生,進一步提高矛盾糾紛調解率、調解成功率、協議履行率和人民羣眾滿意率。對在排查過程中發現的鄰里、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等常見性、多發性矛盾糾紛,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及時就地化解。化解疑難複雜糾紛。對於排查出來的疑難複雜矛盾糾紛,黨委、政府交辦的矛盾糾紛,相關部門委託移交的矛盾糾紛,制定調解預案,採取有效措施限度地就地及時化解。對於多年積壓、長期未得到有效解決的矛盾糾紛,要協調各有關部門集中攻堅化解。對涉及民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勞動爭議、山林土地、徵地拆遷、醫療糾紛、道路交通事故、治安案件民事損害賠償等特殊行業和專門領域的糾紛,組織專門專業力量做好化解工作。對熱點難點糾紛,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圍繞黨委、政府關注和人民羣眾關心的社會熱點、難點糾紛開展工作,切實提高對社會熱點、敏感問題的應對能力,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截止11月份,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共排查化解各類民間糾紛27060件、調解成功26548件、成功率98%、成功率大幅度提高,防止民間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27件1054人,防止羣體性上訪146件3236人,防止羣體性械鬥6件710人。

四、明年的工作打算

__年我市人民調解人工作以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方針,緊緊圍繞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目標,把人民調解作為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和諧穩定的重要舉措。

一是深入貫徹實施人民調解法。進一步完善人民調解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制度建設,規範人民調解工作流程,努力開拓人民調解委工作領域,大力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全面落實人民調解各項工作措施,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是進一步健全機構,充分發揮調解組織作用。完善調解組織網絡,在鞏固現有網路的基礎上,着力培育和發展行業性的專業調解組織,構建縱到底、橫到邊,依託基層、多方協同的調解網絡體系。強化人民調解社會聯動機制。積極推動司法調解、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的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有效推進人民調解協議訴前司法確認機制,從制度上支持和保障人民調解組織依法行使職權。進一步拓寬調解工作領域,加強專門性、專業性、行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

三是強化指導規範,着力推進調解工作規範化建設。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加強調解組織的建設,改善辦公條件,提高調處服務能力。加大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業務指導和司法支持力度,建立法官聯繫指導基層調解組織制度,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為實現人民調解制度與訴訟制度的有效銜接創造有利條件。鄉鎮(街道)、村(社區)建立的調委會達到組織、制度、工作、場所、經費、報酬“六落實”;標牌、印章、標識、程序、制度、文書的“六統一”達90%以上。

四是加強保障,全面提升人民調解工作。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員培訓和人民調解隊伍專職化建設,把好調解員選配關,不斷充實調解員隊伍,強化對調解員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調解技能。加強人民調解員的行為規範建設,嚴格工作紀律,通過開展紀律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強人民調解員的責任意識,提高整體素質。積極爭取落實人民調解工作培訓、宣傳、表彰經費、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指導經費和人民調解員的定期補貼經費。

調解工作總結 篇9

為加強對《人民調解法》學習宣傳貫徹的領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學習宣傳貫徹月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的實際,及時制定了我縣具體活動的實施方案,把《人民調解法》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到位,使《人民調解法》知識深入人心,家喻户曉,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現將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明確任務

我局高度重視加強對《人民調解法》學習宣傳工作的領導,並研究制定學習宣傳活動的具體實施方案,把學習宣傳貫徹《人民調解法》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擺上重要工作日程,全面加以落實。

二、因地制宜,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制定合浦縣司法局關於開展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的實施方案。按照實施方案逐步地推進活動的開展,為明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的順利施行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氛圍。

三、認真組織司法行政機關人員、人民調解員深入學習《人民調解法》。

(一)認真組織了我縣司法行政機關人員和人民調解員學習《人民調解法》。進一步提高全縣司法行政人員和廣大人民調解員的水平,做到依法調解、依法辦事。

(二)積極組織全縣基層人民調解員和農村法律助理員進行《人民調解法》學習和宣傳。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工作的社會認知度、知名度和影響力,積極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為推進平安社會建設發揮積極作用。

(三)利用“12.4”法制宣傳日等的宣傳平台,把《人民調解法》宣傳作為重要內容,組織律師、法律工作者到廣場、到鄉村進行宣傳,向羣眾發放《人民調解法》宣傳資料,向羣眾解答法律諮詢,當天發放

宣傳資料4000餘份,向羣眾解答法律諮詢8000餘人次。與此同時各鄉鎮在宣傳月內還結合“人民調解加強年”活動開展了二次較在規模的民間糾紛排查調解活動。使《人民調解法》努力營造知法、用法、依法調解的良好氛圍,增強宣傳效果。

四、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通過開展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這個活動,使我局司法行政工作人員、人民調解員和廣大人民羣眾深刻領會法律精神、瞭解掌握法律內容、熟練運用法律條文,不斷增強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不斷加強和改進我縣人民調解工作,努力提高人民調解預防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能力和水平,維護了社會大局穩定。

據初步統計,在“學習貫徹宣傳月”活動期間,出動宣傳車30車次,發放《人民調解法》等宣傳資料36800餘份,接受羣眾法律諮詢20xx0餘人,出版宣傳專欄32期,書寫宣傳橫幅100多幅,張貼宣傳標語20xx多張,上法制課80多場次,排查民間糾紛697件,調解成功685件,成功率98%。

調解工作總結 篇10

按照上級信訪維穩部門工作要求,我鎮不斷加強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各項工作,紮實開展信訪維穩各項措施,不斷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工作制度,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我鎮矛盾糾紛及時解決,信訪維穩工作落到實處,現將我鎮20xx年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各項工作總結如下:

一、高度重視,確保信訪維穩工作有效開展

信訪維穩工作關係到我鎮團結穩定的大局,關係到我鎮社會經濟快速恢復發展的喜人形勢,關係到全區的和諧氛圍,我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信訪維穩工作,20xx年我鎮共處理信訪事件148起,每次重大信訪事件發生,我鎮領導親自帶隊,調查情況,積極調解,採取措施,平息矛盾。同時,在平時工作中,我鎮各部門領導重視與人民羣眾的交流溝通,在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過程中充分體現民意,把問題糾紛產生的源頭化解於無形。對於重大節假日,特殊時期的社會維穩工作,我鎮從不懈怠,建立了羣眾集體性事件的應急預案和矛盾糾紛定期排查機制,明確領導責任和處理過程。尤其是今年__屆五中全會的召開期間,我鎮領導輪流值班,仔細排查了引起社會不穩的苗頭,確保我鎮社會穩定。

二、積極應對,確保信訪維穩工作取得實效

在信訪維穩問題中,政府往往扮演的是第三方的角色,如何協調好矛盾雙方,如何妥善解決,這些不僅僅考驗着綜治人員語言的技巧,更需要積極應對的態度。在處理信訪維穩問題時,從上訪人員的接待,到信訪情況的瞭解,到矛盾糾紛的調解,我鎮綜治工作人員都積極參與,主動化解,真正把人民羣眾的事情當成自己的事情來看待,把人民羣眾遇到的問題當成自己的問題,只有這樣,我鎮的信訪維穩工作才能入民心、得實效。“一杯清茶緩情緒,一句問候拉距離,全心全意解民憂”這是我鎮綜治信訪工作的要旨。

三、注重科學,確保信訪維穩工作深得民心

信訪問題產生的原因是錯綜複雜的,一定要有科學的方法來解決。今年我鎮總結開展“六字工作法”,得到上級的肯定,區政法委、紀委都在全區進行了推廣,市司法局還進行了轉發。在三案攻堅活動中,通過大調解體系,解決了王芝華多年的涉法糾紛,他分別為鎮政府、區政府、區信訪局、區政法委等部門贈送了錦旗,以表達自己的感激之情。此外,更多的是各級幹部為老百姓化解各種各樣的矛盾和糾紛,下訪到村社,到農户家中為老百姓處理問題,在解決矛盾糾紛的過程中,始終把握立場,不偏不倚,抓住重點,循序漸進,注重科學的方法,為民辦事。得到了羣眾的好評。

調解工作總結 篇11

20xx年,XX社區(XX鎮)調委會在市、區(縣)人民政府領導下,在司法部門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調防結合,以防為主"多種手段,協同作戰的人民調解工作方針,堅持及時有效地調解各類矛盾糾紛,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一年來共調解各類糾紛X起,其中婚姻X起,鄰里糾紛X起,調解率達100%,防止矛盾激化率達100%,達到了家庭和睦,鄰里團結,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處的目的。

一、現將一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堅持重大矛盾主動介入調處制度,建立矛盾預防化解機制。

XX社區轄區面積1355萬平方米,有住宅樓29棟,常住居民1746人,總户數702户,其中少數民族647户,轄區國有企業8個,改制企業3個,商業網點16個,管理起來比較困難,為此調委會重視羣體性矛盾糾紛的預防和調處工作,不斷總結經驗,堅持人民調解工作的方針,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緊密依靠廣大人民羣眾,同時進一步加強羣防羣治的調解網絡。組織社區專職工作者,建立一支過硬的人民調解隊伍。我們的工作重心是調節是基礎,預防是重點,小糾紛不過夜,大糾紛及時處理,對已經處理的糾紛建立回訪制度等防範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實責任,及時有效的消除社區一切不安定隱患,使調解工作走上了規範化軌道。堅持重大矛盾主動介入調處制度。發生重大矛盾糾紛時,社區調委會能夠在獲悉情況後的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擴大,並主動介入糾紛的調處,直至糾紛妥善解決。例如餐館擾民事件,從前期的居民不滿發展到聚集準備上訪,短短几天裏我社區調委會高度重視,收集民意,協調部門,召開座談會,溝通關係,最後協同環保局完善處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較滿意。

(二)普及法律知識,嚴格依法來進行調解工作,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宣傳是做好調解工作的基礎。調解委員會一直把普法知識的宣傳當做一項長期的工作來抓,首先社區黨支部制定黨建工作計劃,明確方向,其次利用開設學習班,宣傳欄,發放宣傳單等各種形式,增長居民的法律意識,使調委會真正做到了以法來進行調解工作,調委會的工作人員還經常和小區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們講解防範知識,使老百姓樹立了為社區的安定奉獻自己的一份力量的願望。

(三)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深入細緻的做好鄰里調解工作。XX年X月X日新村23棟20號居民來我社區反映自家孫子在18棟門前玩耍時破18棟24號家小

狗咬傷小腿,並不承認,找到居委會要求居委會出面解決,經過居委會了解情況屬實,並找18棟24號居民協商,同意賠償孩子的醫藥費事情圓滿解決。XX年8月11日晚11;左右18棟24號家家小狗再次把25棟23號家家11歲的男孩咬傷,經過居委會的多次調解,18棟23號同意再次賠償孩子的醫藥費,第二天父親來我社區感謝居委會工作人員,並表示非常滿意。X社區調委會作為基層的人民調解組織,幾年來堅持從維護大局出發,從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發,在社區居民糾紛的調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績對於美好的未來我們有信心,有決心,有能力在今後的工作中不斷總

結經驗,為創造一個治安良好,環境整潔優美,人際關係和諧的文明社區而努力奮鬥。風起於青萍之末,重大疑難糾紛都有一個由小到大的發展過程,密切掌握矛盾的發展動向是調解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因而我們不斷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制度。每月開展常規排查,在“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等重大節日前開展定期排查,在重要會議等敏感時期進行專項排查,做到定期排查與專門排查相結合。從居民樓到各商業店鋪,實現了排查範圍的全覆蓋。由於排查制度的不斷完善,使我們的調解工作掌握了主動,能夠在最佳時機介入矛盾糾紛的調處。做到排查一起、調處一起、化解一起,保證矛盾糾紛不出社區,為我社區的和諧建設提供了一個良好穩定的發展環境。

(四)有效落實調解回訪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鄰里、遺產糾紛中,因為調解協議的履行是一個不定期的過程,所以我們一直注重調解回訪工作,並使之制度化。通過回訪及時掌握糾紛調處的效果和協議履行情況,對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協議的,説服教育當事人,督促其履行協議。

(五)多措並舉,提高調解人員業務水平。一是積極參加各類培訓,通過學習法律、法規等形式豐富知識,提高業務能力;二是調解工作人員之間加強經驗交流,互相借鑑學習工作中的心得體會;三是總結調解心得,每當調解一起較為複雜的糾紛後,要求參加人員總結成功的經驗,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預測矛盾糾紛特點規律、發展趨勢,做到調解工作有的放矢。

(六)加強領導組織協調,提高調委會的工作能力。社區調委會是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我社區成立了以社區主要領導為骨幹的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對於各類矛盾糾紛和突出問題,主要領導都親自過問,定期分析研究,及時解決。充分調動老黨員的積極性,從居民利益出發,主動調處發現各類糾紛隱患,摸清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不和諧,不安定因素。認真進行分析研究,並爭取積極措施,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

解決在訴訟外。使矛盾解決在基層,有效促進了社區和諧建設,維護了社區安定團結。

(七)進一步加強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幫教工作,我們XX社區(XX鎮)調委會把“兩勞”迴歸人員的幫教工作,作為維護穩定的重要工作來抓。調委會成立了“兩勞”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調委會主任幫教領導小組組長全面負責落實對“兩勞”人員的幫教工作,社區(鎮)調委會還建立了幫教檔案,設立登記卡和跟蹤教育卡,並建立定期回訪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況明,並逐個落實了幫教責任人,轄區共有重點人員,社區片警和調解員經常去重點人員家與他們談話,共談話X次,同時關心他們的生活,學習情況,希望他們改過自新,通過就業和勞動在社會上有立足之地。

二、存在的問題

(一)部分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對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表現在調解組織建設上,一些有條件的園區、企業不願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

(二)部分企業、村(社區)標準化調委會建設投入不足,無調解室,制度不健全,工作開展缺乏力度,有名無實,形同虛設。

(三)統計數據不及時、不全面。一些調解組織不善於統計,以致統計數據失真,不能準確反映全區矛盾糾紛現狀和調解工作開展情況。

(四)鎮(街道)、村(社區)調委會調解員流動性強,在調解員隊伍規範化管理,推行調解員資格認證和持證上崗上存在較大難度,還需進一步探索。

三、工作思路

(一)按《人民調解法》要求進一步健全調解組織,尤其是行業性、專業性、區域性調解組織建設,使人民調解網絡更加完善,力爭覆蓋面達100%。

(二)加強標準調委會建設力度,使全區符合條件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人民調解委員會85%以上達到“六統一”、“六落實”建設標準。

(三)加強調解員隊伍和調解員素質建設。一是充分發揮專職法律服務社工隊伍的作用,使之成為基層一線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中間力量;二是加強對村(社區)、企(事)業單位調解員的專業技能培訓,提高調解員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和正確使用人民調解文書的能力,進一步規範人民調解工作。

(四)廣泛開展矛盾糾紛調處專項活動,以活動解民憂,以活動促穩定,進一步深化矛盾糾紛化解、創新社會管理、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

全年調解工作抓得緊,信息暢通,宣傳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糾紛都被清除在萌芽

之中,實現了調解無空白、隱患無死角,為給居民一個治安良好、環境整潔優美,人際關係和揩的新型文明城鎮(社區)而努力奮鬥。

XX鎮司法所/XX社區

20xx年X月X日

調解工作總結 篇12

20xx年司法所按照區司法局《關於開展人民調解化解矛盾糾紛專項活動實施方案》的具體要求,經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在全鄉範圍內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專項攻堅活動,通過全鄉上下共同努力,攻堅活動取得顯著成績,為構建和諧社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了積極貢獻。現將工作開展情況彙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

為確保矛盾糾紛專項攻堅活動取得實效,鄉成立了以紀檢政法書記為組長,鄉司法所全體成員和各村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為成員的攻堅活動領導小組,紮實開展了工作,一是對全鄉98名人民調解員進行了業務培訓,二是明確責任,進行合理分工,使每一位人民調解員都能有的放矢,認真履職盡責,為專項攻堅活動奠定了良好基礎。

二、發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措施到位。

在開展人民調解化解矛盾糾紛專項攻堅活動開展中,陳柵子鄉一是充分發揮鄉、村、組三級人民調解組織網絡的職能作用,堅持從抓預防入手,採取“四前”措施,即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預測工作做在預防前、預防工作做在調解前、調解工作做在激化前,力爭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二是在排查階段堅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上下貫通,左右協調,多方參與,做到鄉不漏村、村不漏組、組不漏户,户不漏人,並將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進行認真梳理,根據糾紛的性質、特點、難易程度,制定切實可行的調解方案,逐一化解。三是調處階段,做到人員落實,責任落實,措施落實,明確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實行上下聯動、左右協調、齊抓共管、層層抓調處的工作格局,將一大批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切實為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和促進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五是為避免因排查調處不力、相互推諉扯皮導致有調無果、有頭無尾的現象發生,釀成新的事端,造成矛盾糾紛激化和越級上訪,鄉紀檢政法書記和司法所所長深入到各人民調解委員會中,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指導督促檢查,並把檢查結果納入年終目標責任制考核,有力促進了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上下同心,成效顯著。

鄉司法所和人民調解委員會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方針,全鄉10個村都進行拉網式排查調處,把影響農村生產、生活和社會穩定的矛盾及時有效的化解在始發之初,切實維護了我鄉農村的社會穩定。自3月30日至12月15日止,全鄉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225件,調處225件,調處成功 224件,調處成功率99%。防止羣體性上訪16件,防止羣體性械鬥3件,防止民事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2件。

四、存在問題。

1、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對農村偏遠村組發生的`突發性矛盾糾紛或羣體性的事件,難以做到及時控制化解。

2、人民調解工作點多面廣,任務繁重,調解工作量和調解工作難度增大,有時排查調處工作不到位。

五、下步工作打算。

1、認真學習人民調解法,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委員會職能作用,鄉司法所要盡職盡責地做好人民調解指導工作,繼續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及時、準確掌握好本轄區內發生的和有可能發生的矛盾糾紛,根據不同矛盾糾紛發生的特點、性質,制定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爭做到一般糾紛不出組,重大糾紛不出村,疑難複雜糾紛不出鄉。

2、加強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工作,特別是對新建立的企事業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員,要採取多種形式進行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培訓,讓他們儘快熟悉掌握人民調解相關知識。

3、各級人民調解組織要加強學習,提高認識,不斷總結經驗,查找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把我鄉人民調解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台階。

調解工作總結 篇13

根據市、區司法局的關於紮實開展人民調解百日會戰的要求和部署,司法所積極組織開展了百日會戰活動,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效。在活動期間共排查了各類矛盾糾紛6起,成功化解6起,未發生一起因調處不及時導致的民轉刑和上訪事件,確保轄區內的社會穩定。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街道領導高度重視

自人民調解百日會

戰工作開展以來,街道黨工委和辦事處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街道主要領導在聽取司法所關於開展人民調解百日會戰工作情況彙報後,高度重視此項工作。一是要求政法、綜治、司法行政部門通力協作,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積極投入到“百日會戰”活動中。二是在信訪、政法專項工作會議上,要求街道信訪、綜治及有關部門迅速行動起來,與司法所、社區兩級調委會密切配合,把人民調解百日會戰作為構建和諧社會的政治任務來抓。三克服經費困難安排專項經費,用於人民調解百日會戰工作專項支出;四是要加大對《安徽省人民調解條例》宣傳力度,加強對調解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業務水平。五是把人民調解百日會戰工作開展情況作為對各單位年度綜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內容,對“百日會戰”工作開展較好的集體、個人將給予表彰獎勵。

二、司法所採取多種措施積極開展工作

(一)司法所嚴格執行請示彙報制度

百日會戰工作開展以來,司法所積極通過電話、專網、當面專題彙報等多種形式將工作動態向區司法局彙報。保證了基層所在思想與行動上與上級的一致,保證了基層所工作開展的針對性與有效性。

(二)司法所加強對社區調委會業務的督導

自3月份人民調解百日會戰工作開展以來,司法所加強了對轄區內各調委會的業務指導,要求各調委會每週到司法所彙報本週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並上報書面摸排表格,施行“零報告”制度。

(三)理順民間糾紛與信訪隱患的關係

司法所對於一些不屬於《安徽省人民調解條例》第三條所規定的矛盾糾紛類別,及時告知當事人責任部門或者糾紛解決途徑,並且及時通知有關責任部門及區信訪局、維穩辦,不屬於人民調解範圍的矛盾糾紛不推諉、不扯皮,主動向有關部門轉告,並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努力杜絕生硬的推脱導致當事人情緒激動矛盾激化。

(四)將人民調解工作與其他工作結合

司法所將百日會戰工作與街道近期中心工作相銜接,以百日會戰促進街道近期其他項工作,充分挖掘“人民調解百日會戰”工作的價值,更好的為街道黨政主要領導分憂。在會戰期間,司法所積極配合街道調處在實施排水工程中出現的各類糾紛,從而保證了工程的順利實施。

與民警下社區工作結合。司法所和轄區民警通過開展民警訪萬家活動,對轄區內開展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排查,對在摸排的中發現的矛盾糾紛雙方及時通報使轄區內的各類糾紛隱患得到及時化解。

(五)積極參加人民調解網上競賽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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