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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5篇)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5篇)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

一、安全穩定工作指導思想: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5篇)

依據教育部《中國小安全管理辦法》,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關於安全穩定工作的方針和通知,維護學校安全秩序,預防違法犯罪和安全傷害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師生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使學校的教學秩序安全、穩定、順利地進行。

二、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與責任:

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李環(校長)

安全領導小組副組長:崔秀梅(副校長)

安全領導小組成員:焦巖(安全辦主任)、趙春剛(總務處主任 )

於潔梅(政教處主任 ) 曲娟(教務處主任 ) 周廣領(辦公室主任)

及全體級部主任

安全管理辦公室主任:焦巖

安全穩定管理員:劉國權(兼職)

學校行政領導人(校長)是我校安全穩定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安全辦公室焦巖主任具體分管此項工作,學校安全小組中層領導為各級部、各處室安全管理員,具體負責學校治保、防盜、飲食衞生、學校設施設備和師生安全防範工作。全體班主任主要負責本班學生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動組織。同時建立學校法人代表(校長)與崗位責任狀制度,每年簽訂一次平安責任狀。

三、安全教育宣傳:

1、建立安全教育月制度(每學期開學頭一個月、放假前一個月)。利用會議、廣播、視頻、板報大力宣傳安全教育和“校細則”規定。堅持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穩定工作會議;堅持每週班主任會、班會安全教育滲透;堅持每學期舉行一次安全教育為主題的演講比賽;堅持每學期至少一次教職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會,發放“明白紙”,做好培訓題,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安全辦主抓)

2、通過班會、體育活動課形象生動地上好法紀、交通、防火、飲食衞生、安全、自護自理、火災逃生演練等教育課。(班主任、體育教師負責)

3、建立學校法制副校長制度,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政教處負責)

4、對學習上有困難,尤其是品行上有偏差的學生,進行個別幫助教育,作好防範工作。各級部成立教師包幫學生小組,定期與學生交流溝通,並作有包幫記錄。(級部主任負責)

5、充分發揮社區教育、家庭教育的作用,加強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治理。(政教處負責)

四、建立安全、保衞制度

1.門衞制度:執行門衞規則,特別要做好:

(1)外客來訪要查問,要登記,嚴禁無關人員進校。學生進出校門佩戴校卡;家長探視學生要與班主任聯繫,批准後可入校。

(2)嚴格執行辦公樓、教學樓等地關門時間。

(3)實行24小時值班、校內巡邏制度。

2.值日、值班制度:

(1)每天由學校一位領導輪流值日,檢查、督促值周老師、管理員和值周班級工作。建立值班領導和值班教師晚上住宿制,加強住宿生晚上就寢管理,做好值班記錄。

(2)建立節假日(特別是寒暑假)領導、教師、保安護校隊,加強值班。

(3)大潮汛、颱風天以安全辦為主建立防汛抗台突擊隊,加強日夜值班。

3.住宿生管理:

按學校公寓及寄宿生有關管理常規和管理制度,管理好學生生活與安全,特別要做到:

(1)未經學校同意不得留家長和親友在學生宿舍過夜。

(2)非寄宿生(特別是校外人員)未經許可不準擅自到宿舍。

(3)寄宿生離校(特別是夜間離校),必須向班主任老師、管理員老師辦理請假、登記手讀,並通知家長。

(4)寄宿生名單每學期備案留底。

(5)學生宿舍樓由值班領導、值班教師、管理員進行24小時日夜值班。(政教處負責)

4.建立和健全學校計算機網絡,電教電器安全管理制度,特別要做好以下工作:

(1)做到定期與不定期的檢查,檢查要有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消除隱患。

(2)禁止汽油、煤氣等易燃、易爆進入機房。

(3)配製好足夠的消防器材,並有效有用。

(4)做好網絡的安全保密工作,杜絕不健康的網站,密切注意網絡病毒。(信息管理員負責)

5.建立師生教育教學活動安全制度:

(1)授課期間杜絕不讓學生上課。(教務處負責)

(2)建立體育安全行為守則,禁止體育課放“羊”式。(藝體組負責)

(3)嚴格執行大型集體活動審批制。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做到考察、計劃、安全措施的落實,成立臨時安全管理組織機構,確保活動的安全性和趣味性相統一。(政教處負責)

(4)建立健全學生一日在校安全守則。堅持教師每節、班主任每日點名制。(級部主任負責)

6.食堂(總務處負責)

食堂要嚴格執行食堂管理制度,特別要做好以下幾點:

(1)嚴把食品質量關,不採購、不銷售腐敗、變質、發黴過期食品,杜絕“三無”產品進入食堂。

(2)切實做好衞生工作,嚴格餐具消毒,炊事人員經過體檢合格才能上崗。

(3)設立兼職安全消防員,在下班前認真檢查火、水、電、煤氣,特別是油鍋爐,做到專人負責,安全使用。

(4)嚴把副食品質量關,不採購、不銷售腐敗、變質、發黴過期食品,杜絕“三無”產品進入食堂。

7.建立和健全醫務、衞生安全工作管理(辦公室、政教處負責)

(1)建立對食堂飲食衞生的安全監督和指導

(2)大力進行飲食衞生和健康衞生的宣傳

(3)杜絕學生在校外非法攤點購物、飲食

(4)聯合城管、公安清理校外非法飲食攤點及擾亂學校安全非法設施。

8、開展安全防範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護技能,應對不法侵害。

每學期至少請交通部門進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講座,使學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規則和行為規範。每學期與家長簽訂一次《交通安全協議書》;每學期至少請消防部門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進行一次火災逃生演練,使學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的能力;每學期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開展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戲水、游泳、溜冰的安全衞生教育。(安全辦負責)

9、制定火災、地震、食物中毒等學校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處置各種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安全辦負責)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2

1、嚴格執行國家使用鍋爐的相關法律法規,認真學習鍋爐使用的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水平,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2、生產部經理是鍋爐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管理培訓司爐人員掌握安全使用常識、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術,使其取得鍋爐操作相應資格,方能上崗。

3、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員按規定、班次和時間提前到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交班人員按規定應向接班人員交待當班設備運行情況,巡視檢查設備狀況,包括:水位表、壓力錶、温度計等,交接班時要認真掌握鍋爐運行情況。沒有交待清楚崗位設備運行情況或接班人員沒有到達現場,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保持鍋爐正常運行。

4、為確保鍋爐安全運行,延長其使用壽命,不得擅自改變鍋爐結構、閥門和管路系統。必須堅持每天對鍋爐、管道和附屬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和檢修。

5、鍋爐投入使用後,在不停爐的狀況下進行經常性的保養,跑、冒、滴、漏的閥門要及時檢修或更換。運行的鍋爐實行定期內外部檢驗,每月一次打開安全閥實驗,必要時及時調整和更換。

6、鍋爐所使用的煤炭、引火柴等易燃物品要與鍋爐保持適當距離,謹防發生火災。並注意檢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7、鍋爐運行時保持鍋爐本體清潔,無污垢、無滲漏,無鏽和腐蝕,認真詳細地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8、鍋爐房是使用鍋爐單位的要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有關領導及安全、保衞、生產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入內。

9、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時刻保持高度責任感,不失時機地關注氣壓、水位、温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0、鍋爐房要配有滅火器材,要做到認真管理,妥善置放,不要隨便移動或挪作他用。

11、出現事故及時上報,實事求是的寫出書面事故報告,待調查清楚,分清責任後,對玩忽職守造成事故損失,追究當事人相關責任,並按價賠償。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3

第一條為加強船舶明火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保障船舶、港口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在深圳港口水域內進行明火作業的一切中外籍民用船舶,包括從事商業運輸的軍事船舶,以及承接船舶明火作業的單位及人員。

第三條專業修船廠內,以及修船廠設置的浮船塢的船舶明火作業,應遵守交通部、公安部、中國船舶工業總公司頒佈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規定》。

第四條船舶明火作業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港務監督〈以下簡稱港務監督〉及其派駐各地的監督站實施統一審批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明火作業操作人員,必須持有船舶檢驗部門頒佈的《焊工合格證》,船員應持有《船舶消防》培訓證書。承接船舶明火作業的單位必須持有港務監督核發的《修船廠家船舶明火作業許可證》,明火作業的主管人員和帶(領)班人員,必須經港務監督培訓,並取得港務監督簽發的《船舶明火作業安全員》證書。

第六條船舶進行明火作業,作業單位和船方應在開始作業24小時前按規定的格式向港務監督站遞交《船舶明火作業申請書》(附件一),在消防重點部位和危險處所的明火作業,還應作業單位和船方主管負責人簽名。

第七條申請明火作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為責任人,對整個明火作業負完全責任。

第八條港務監督接到船舶明火作業的申請後,應到現場進行核查,確認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在符合明火作業安全技術要求後,發給《船舶明火作業批准書》(附件二)。船方或作業單位取得港務監督簽發的《船舶明火作業批准書》後,應向有關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報備。

第九條船舶進行明火作業,必須嚴格執行交通部發布的《運輸船舶消防管理規定》和國家標準GB/T13386的規定和要求,遵守有關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條燃油、潤滑油艙(櫃)、機艙,油船供油艙、泵艙、隔離艙、壓載艙等處所進行明火作業,必須封閉與其相連通無法拆卸的管系、閥門,按照船舶檢驗局《船舶浦除可燃氣體檢驗規則》的要求,清除艙內油、氣,並由船舶檢驗部門或者其認可的機構檢驗,取得《船舶可燃氣體清除證書》。

液化氣船、散裝液態化學品船和油輪的明火作業,除遵守本辦法外,還應遵守國家其他有關的特別規定。

測爆合格的艙室或處所,明火作業必須在4小時內開工,否則應重新測爆認可。作業前和作業後,應有專人對施工區域及受影響處所隨時複測可燃氣體農度。

第十二條船舶明火作業時,必須有安全員專門負責監督護,並在港務監督核定的範圍和時間內進行,不得擅自擴大明火作業範圍和超過作業時限。明火作業完畢,作業人員要徹底清理現場。在確認無殘留火種時,安全員方可撤離。

第十三條對危險性大的明火作業,港務監督可責成作業單位申請消防車、船舶實施現場監護,被監護船舶應支付有關費用。油輪、液化氣體船專用碼頭禁止船舶明火作業。

第十四條船舶在明火作業時發生火災,應立即採取一切措施組織自救,同時,迅速報告港務監督和公安消防部門,並接受港務監督和公安消防部門的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船舶在明火作業時,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或有不安全因素,港務監督可作出停止明火作業的決定,作業單位必須服從。

第十六條船舶申請明火作業,應交納辦理審批費、現場監視費,並提供交通便利。

第十七條對違反本辦法的,港務監督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處罰規定,給予處罰。

第十八條本辦法“明火作業”是指伴有裸露的火焰和熾熱工件的作業。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原蛇口港務監督頒佈的《船舶明火作業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4

第一條

起重機械系指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裝卸橋、纜索起重機、汽車起重機、輪胎起重機、履帶起重機、鐵路起重機、塔式起重機、門座起重機、桅杆起重機、升降機、電葫蘆及簡易起重設備和輔助用具(如吊籃)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機、礦山井下提升設備、載人起重設備。

第二條

新購置的起重機械,其生產廠家應豎家政府主管部門頒發具有資質的專業製造廠,具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使用、維護、保養説明書。

第三條

設計、製造、改制、維修、安裝、拆除起重機械(包括臨時、小型起重機械)時,需取得國家政府授權的部門頒發的許可證。

第四條

起重作業應按工件重量劃分為三個等級,型:100t以上;中型:40t至100t;小型:40t以下。

第五條安全管理

1、使用單位應按照國家標準規定對起重機械進行日檢、月檢和年檢。對在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起重設備,應進行檢修處理,並保存檢修檔案。

2、起重指揮人員、司索人員(起重工)和起重機械操作人員應持有國家政府規定的、有效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可從事指揮和操作。

3、在進行型起重作業前,直屬企業安全部門應對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

第六條起重作業前應進行以下項目的安全檢查:

1、安全監督部門應對從事指揮和操作的人員進行資格確認;

2、對起重機械和吊具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確保處於完好狀態;

3、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確認;

4、對吊裝區域內的安全進行檢查(包括吊裝區域的劃定、標識、障礙);

5、核實天氣情況。

第七條作業中安全措施

1、起重指揮應嚴格執行吊裝方案,發現問題應及時與方案編制人協商解決。

正式起吊前應進行試吊,試吊中檢查全部機具、地錨受力情況,發現問題應先將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後重新試吊,確認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裝;

吊裝過程中,出現故障,應立即向指揮者報告,沒有指揮令,任何人不應擅自離開崗位;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許解開弔裝索具。

2、起重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十不弔”原則,即:

超載或被吊物重量不清;

指揮信號不明確;

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動;

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

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

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

工作場地陰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

重物梭角處與捆綁鋼絲繩之間未加墊;

歪拉斜吊重物;

易燃易爆物品。

3、司索人員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並及時報告險情;

根據重物的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吊具與吊索;不準用吊鈎直接纏繞重物,不應將不同種類或不同規格的吊索、吊具混在一起使用;吊具承載不應超過額定起重量,吊索不應超過安全負荷;起升吊物,應檢查其連接點是否牢固、可靠;

吊物捆綁應牢靠,吊點和吊物的重心應在同一垂直線;

禁止隨吊物起吊或在吊鈎、吊物下停留;因特殊情況進入懸吊物下方時,應事先與指揮人員和起重機司機(起重操作人員)聯繫,並設置支撐裝置,不應停留在起重機運行軌道上;

吊掛重物時,起吊繩、鏈所經過的.稜角處應加襯墊;吊運零散的物件時,應使用專門的吊籃、吊斗等器具;

不應綁掛、起吊不明重量、與其它重物相連、埋在地下或與地面和其它物體凍結在一起的重物;

人員與吊物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放置吊物就位時,應用拉繩或撐竿、鈎子輔助就位。

第八條起重作業完畢,作業人員應做好以下工作:

1、將吊鈎和起重臂放到規定的穩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應放到零位,對使用電氣控制的起重機械,應將總電源開關切斷;

2、對在軌道上工作的起重機,應將起重機有效錨定;

3、將吊索、吊具收回放置於規定的地方,並對其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6、重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安全 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對重危險源的管理 ,預防重、特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辦法,

重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

第二條 本辦法引用標準《危險化學品重危險源辨識》和國家安監總局《關於開展重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 的指導意見》。

第三條 重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第四條 各工程公司 (項目 部)、承包 單位 、各職能部室要認真履行職責,分工合作 ,積極配合,加強重危險源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消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第二章 重危險源管理規定

第五條 必須根據國家標準定期對本單位的危險源進行危險(安全)評價 ,即工程公司(項目部)所有構築物、承建的施工 現場、鍋爐、壓力容器(管道)、庫區(庫)、貯罐區(貯罐)、危險化學品使用、儲運等危險性作業的工業設施和作業以及其他具有危險性、可能發生或曾經發生過重事故的生產場所予以危險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

第六條 重危險源的風險評價和安全評價由公司組織有關專業 技術人員或聘請安全評價中介機構進行。根據評價結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 與應急救援預案,降低危險性,保障重危險源安全運行。

第七條 公司對有重危險源的施工現場,必須開工前進行一次風險分析 評估;劇毒品作業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根據重危險源的危險特性、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嚴重性與後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評價,並將評價報告 按管理權限上報有關部門。

第八條 重危險源進行辨識和評價後,將根據安全評價結果和國家有關標準對危險源劃分等級,確定不同的管理權限和責任 ,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與控制措施。

第九條 重危險源實行分級監控。按照“集團公司-銅城建設公司-各分公司”三級分工,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監控管理。

第十條 建立危險源登記台帳制度,及時掌握重危險源數量與等級變化 以及運行控制、安全管理與維護、人員培訓 、安全責任落實等情況 ,有效控制引發事故的危險因素,消除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現象。

第十一條 重危險源所在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必須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與工具,並組織應急救援演練,檢驗應急響應的有效性和時效性,並根據演練效果及時修改補充,

第十二條 重危險源所在工程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必須制定書面的、科學清楚的崗位 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保證其適用有效。

第十三條 實行重危險源動態管理,生產工藝條件、設備、材料 、生產過程等因素髮生變化後必須重新進行風險分析與安全評價,重新進行危險源分級登記,修訂相關技術資料 、文件與控制措施。

第十四條 建立和實施 重危險源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建立安全培訓檔案,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第十五條 重危險源所在區域必須設置安全標識。

第十六條 各單位新建、擴建、改建有重危險的設施或工程項目時,必須嚴格執行 “三同時”制度,在投運前進行安全評價,對具有重危險的設施或設備應制定保障安全運行的控制措施和操作規程。

第三章 管理職責

第十七條 要重視重危險源的管理、監控和隱患治理工作,掌握公司重危險源分佈及其動態變化情況,公司及所屬各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和有關部門領導 對所轄區域內的重危險源負有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組織和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相應的治理計劃 和長遠規劃 。

第十八條 各公司(項目部)、承包單位和在安排與之有關的工作時,做好安全防範措施,嚴禁違章指揮、冒險作業。

第十九條 對重危險源負有實施監督管理的各有關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標準,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分管工作。

(一)安全管理部要把重危險源的管理、監控、治理工作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強監督檢查,根據國家有關標準、規定製定本單位重危險源監控實施方案 和應急救援預案,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對重點監控部位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不定期巡查,掌握動態變化情況,並嚴格記錄備查,對相關單位、部門的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協調;

(二)項目主管部門在新建、改建、擴建有重危險的設施和項目時,要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應優先考慮對重危險源的改進;

(三)計劃、質量部門負責重危險源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技術管理,為重危險源安全管理提供技術服務,制訂本單位重危險源技術操作規程;

(四)保衞部門負責重危險源部位的消防、保衞工作,參與安全評價工作;

第二十條 重危險源崗位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熟練掌握重危險源控制措施及應急救援預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發現隱患及時彙報 ,嚴禁違章作業。

第二十一條 當重危險源發現新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自行解決的要及時上報,確保安全運行。

第四章 罰 則

第二十二條 由於崗位人員不負責任、玩忽職守、忽視安全、違本辦法造成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 所在單位經濟 處罰;給予責任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由於單位領導或有關部門不認真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玩忽職守或者瀆職,造成管理混亂,發生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所在單位經濟處罰;給予有關責任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與上級有關規定相牴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7、重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重危險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證 其安全經濟運行,預防事故發生,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連市重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定義

重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單元指一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一個工廠的且邊緣距離小於500米的幾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

三、分級

本公司的重危險源按危險程度為區級重危險源,按可能發生事故的最嚴重後果和危害程度為四級重危險源:R<50m(R為傷亡半徑)。事故影響範圍超過本公司能對區內其它單位造成危害。

四、適用範圍(危險源種類)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生產裝置中的各類壓力容器和貯罐;各類壓力管道;各種氣瓶及產品庫區。

五、內容

1、各類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安裝、使用、檢驗修理等必須遵守《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

2、指定專人(王)管理使用《連開發區重危險源動態監控管理信息系統》充分發揮其在重危險源安全管理中的作用。並能按開發區安監部門的要求,正確、熟練使用管理信息系統。

3、使用管理信息系統對本公司的重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同時每年4月底前,將《重危險源申報登記表》報送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局備案。對公司的所有重危險源必須按開發區安監局的要求如實進行網上申報。

4、當重危險源在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髮生變化或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通過管理信息系統對重危險源的信息進行動態更新,同時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重新核定該重危險源的危險程度。

5、每兩年對本公司的重危險源進行一次安全評估,將安全評估報告報送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評估要由國家認可的有資質條件的中介機構進行,或由國家認可的專業技術人員主持評估。安全評估報告要數據準確,內容完整,對策措施具體可行,結論客觀公正。

6、每兩年對本公司的'生產、儲存裝置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將安全評價報告報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安全評價報告電子版要通過互聯網傳至管理信息系統。安全評價要由國家認可的有資質條件的中介機構進行。

7、公司的行政管理部必須保證重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8、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必須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9、根據重危險源生產工藝要求和技術性能,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維護和監控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和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並嚴格執行 。

10、每季度對全公司員工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

11、在重危險源的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並加強重危險源的監控和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12、重危險源運行時,操作人員應認真執行有關安全運行的規章制度 ,做好運行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做與本崗位無關的事。

13、操作人員必須每4小時對所有危險源進行一次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重危險源有嚴重缺陷,難以保證安全運行時,操作人員應及時向公司負責人報告,公司負責人應及時妥善處理,否則,操作人員或負責安全的技術人員有權越級上報。

14、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重危險源,必須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和整改責任人,立即整改,並採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15、各類壓力容器包含氣瓶及其安全附件嚴格按國家標準定期校驗檢查。(壓力容器由班uu負責,安全附件由葛uu;孫x負責,氣瓶及其安全附件由唐ii負責。)同時做好檢測、檢驗記錄工作。

16、按安監局要求定期為所有在用壓力管道進行在線檢驗及全面檢驗。由楊負責。

17、成立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組建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維護好應急救援裝備和器材。

18、制定詳盡的重危險源事故應急救援 預案,落實應急救援預案的各項措施。每兩年進行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評價、總結、完善預案。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5

1目的和範圍

1.1目的

通過對本公司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和管理,為預防重大事故的發生,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強化各類監控措施落實,確保重大危險源處於可控狀態,預防事故發生,保障公司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

1.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生產場所和儲存區的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和管理。

2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20xx)、《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40號令)、《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xx)、《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範》(AQ3013-20xx)、《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AQ/T9006-20xx),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3定義

3.1 危險物質

一種物質或若干種物質的混合物,由於它的化學、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導致火災、爆炸或中毒的危險。

3.2危險化學品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會對人員、設施、環境造成傷害或損害的化學品。

3.3單元

一個(套)生產裝臵、設計或場所,或同屬一個工廠的且邊緣距離小於500m的幾個(套)生產裝臵、設施或場所。

3.4臨界量

對於某種或某類危險物質規定的數量,若單元中的物質數量等於或超過該數量,則該單元為重大危險源。

3.5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使用或儲存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3.6重大事故

工業活動中發生的重大火災、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並給現場人員或公眾帶

來嚴重危害,或對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

3.7生產場所

指危險物質的生產、加工及使用等的場所,包括生產、加工及使用等過程中的中間儲罐存放區及半成品、成品的週轉庫房。

3.8儲存區

專門用於儲存危險物質的儲罐或倉庫組成的相對獨立的區域。

4 職責

4.1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並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4.2安全巡檢保衞部負責組織生產車間對生產場所及儲存區危險物質最大儲存量進行計算,根據計算結果,按臨界量值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

4.3安全巡檢保衞部負責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和建檔。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並出具安全評估報告。安全評估工作委託具備安全評價資格的評價機構進行。

4.4車間主任直接對所轄重大危險源實施管理並對管理結果負責;安全巡檢保衞部對公司的重大危險源負有監管責任。

4.5安全巡檢保衞部負責組織各相關單位、專業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並傳達至相關從業人員。

4.6重大危險源所在車間負責重大危險源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臵方案的演練。

4.7安全巡檢保衞部負責將重大危險源形成報告,報送當地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5 工作程序

5.1 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與評估

5.1.1根據GB 18218-20xx《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中危險物質的界定,本公司的汽油、溶劑油、原油、液化石油氣、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屬於重大危險源辨識的危險物質。

5.1.2安全巡檢保衞部組織相應的生產車間,對存在危險物質的'生產場所和儲存區進行計算單元的劃分,並對各單元進行最大儲存量計算。根據計算結果,按臨界量值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最大儲量超過臨界量的單元為重大危險源。

5.1.3應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並確定重大危險源等級。安全評估人員應具有相應能力,應安排本單位的註冊安全工程師、技術人員進行。

5.1.4安全巡檢保衞部每年進行一次重大危險源的辨識。

5.1.5重大危險源根據其危險程度,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一級為最高級別。

5.1.6重大危險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按照有關標準的規定採用定量風險評價方法進行安全評估,確定個人和社會風險值,並由相應機構出具符合規定的評估報告:

(一)構成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且毒性氣體實際存在(在線)量與其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中規定的臨界量比值之和大於或等於1的;

(二)構成一級重大危險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氣體實際存在(在線)量與其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中規定的臨界量比值之和大於或等於1的。

5.1.7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應當客觀公正、數據準確、內容完整、結論明確、措施可行,幷包括下列內容:

(一)評估的主要依據;

(二)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

(三)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個人風險和社會風險值(僅適用定量風險評價方法);

(五)可能受事故影響的周邊場所、人員情況;

(六)重大危險源辨識、分級的符合性分析;

(七)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術和監控措施;

(八)事故應急措施;

(九)評估結論與建議。

危險化學品單位以安全評價報告代替安全評估報告的,其安全評價報告中有關重大危險源的內容應當符合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要求。

5.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辨識、安全評估及分級:

(一)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已滿三年的;

(二)構成重大危險源的裝臵、設施或者場所進行新建、改建、擴建的;

(三)危險化學品種類、數量、生產、使用工藝或者儲存方式及重要設備、設施等發生變化,影響重大危險源級別或者風險程度的;

(四)外界生產安全環境因素髮生變化,影響重大危險源級別和風險程度的;

(五)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傷,或者影響到公共安全的;

(六)有關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安全評估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發生變化的。

5.2 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5.2.1建立完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其得到執行。

5.2.2根據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種類、數量、生產、使用工藝(方式)或者相關設備、設施等實際情況,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監測監控體系,完善控制措施:

(一)重大危險源配備温度、壓力、液位、流量、組份等信息的不間斷採集和監測系統以及可燃氣體和有毒有害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臵,並具備信息遠傳、連續記錄、事故預警、信息存儲等功能;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具備緊急停車功能。記錄的電子數據的保存時間不少於30天;

(二)重大危險源的化工生產裝臵裝備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的自動化控制系統;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裝備緊急停車系統;

(三)對重大危險源中的毒性氣體、劇毒液體和易燃氣體等重點設施,設臵緊急切斷裝臵;毒性氣體的設施,設臵泄漏物緊急處臵裝臵。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SIS);

(四)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5.2.3通過定量風險評價確定的重大危險源的個人和社會風險值,不得超過規定的個人和社會可容許風險限值標準。超過個人和社會可容許風險限值標準的,應當採取相應的降低風險措施。

5.2.4定期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進行檢測、檢驗,並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有效、可靠運行。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

5.2.5重大危險源中關鍵裝臵、重點部位分包的責任人,承包人定期並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定期檢查,及時採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難以立即排除的,應當及時制定治理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

5.2.6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和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訓,使其瞭解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特性,熟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應急措施。

5.2.7在重大危險源所在場所設臵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寫明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臵辦法。

5.2.8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的事故後果和應急措施等信息,以培訓教育、公告欄等方式告知可能受影響的單位、區域及人員。

5.2.9制定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物資,並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所在地區涉及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對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氣體的重大危險源,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配備便攜

式濃度檢測設備、空氣呼吸器、化學防護服、堵漏器材等應急器材和設備;涉及易燃易爆氣體或者易燃液體蒸氣的重大危險源,配備一定數量的便攜式可燃氣體檢測設備。

5.2.10重大危險源所屬車間應制定相應的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並按照下列要求進行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一)重大危險源專項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二)重大危險源現場處臵方案,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並及時修訂完善。

5.2.11對辨識確認的重大危險源及時、逐項進行登記建檔。重大危險源檔案應當包括下列文件、資料:

(一)辨識、分級記錄;

(二)重大危險源基本特徵表;

(三)涉及的所有化學品安全技術説明書;

(四)區域位臵圖、平面布臵圖、工藝流程圖和主要設備一覽表;

(五)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六)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措施説明、檢測、檢驗結果;

(七)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意見、演練計劃和評估報告;

(八)安全評估報告或者安全評價報告;

(九)重大危險源關鍵裝臵、重點部位的責任人、責任機構名稱;

(十)重大危險源場所安全警示標誌的設臵情況;

(十一)其他文件、資料。

5.2.12在完成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或者安全評價報告後15日內,應當填寫重大危險源備案申請表,連同5.2.11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檔案材料(第五項規定的文件資料只需提供清單),報送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重大危險源出現5.1.7規定所列情形之一時,要及時更新檔案,並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重新備案。

5.2.13新建、改建和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完成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安全評估和分級、登記建檔工作,並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6相關記錄

重大危險源辨識、分級與基本特徵表

重大危險源檔案

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6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後方可安排上崗。

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温、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衞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誌。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並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設備必須按下列檢驗週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四年進行第一次檢驗;出廠滿七年進行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三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職工安全衞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願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通過衞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採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集團公司。

安全生產工作標準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設施配置充足,完好齊全、擺放合理、定期保養;消防通道通暢,員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電管理:線路完好歸位;電器設施完好齊整、定期保養、負荷內使用;電工持證上崗。

3、用氣管理:管道完好歸位;氣瓶配備防震膠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氣庫設施齊全、值班記錄完整。

4、物料管理:歸類歸位擺放、標識清晰;危險品與易潮品有保護措施;現場無呆滯物料。

5、裝卸管理:不損傷產品或物料,不野蠻工作;機動叉車司機持證上崗、限制時速;裝卸設備專人保管。

6、危險工序操作管理:關鍵設備定期保養;衝壓人員佩帶耳塞、手套;焊接人員佩帶面具、眼鏡手套;噴粉人員佩帶防毒口罩、手套、絕緣鞋;打砂及清洗人員佩帶安全帽、眼鏡、手套、防塵口罩等;焊接衝壓人員定期培訓、持證上崗。

7、環境衞生管理:生產現場、辦公場所、走道樓梯乾淨整潔,無衞生死角、無不明物品;玻璃門窗、休息桌椅、陳列設施定期擦拭、無灰塵覆蓋;牆角無蜘蛛網、地面無積水;廁所無異味。

8、防護管理:各類門、窗、護欄無損壞;天花、牆壁、地面、管道無裂縫、損壞或滲漏;各類勞動防護定期更新。

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台。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電、氣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並經過考試合格後,方準獨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准後方可進行。

三、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採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四、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六、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七、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築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九、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並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牆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覆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十、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一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四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7

(1)安全是指生產系統中人員免遭不可承受( 危險 )的傷害。

(2)安全生產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3)高處作業是指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 2米 )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4)無視規章制度,明知故犯的行為,往往都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人為因素)。

(5)“機構帶病運轉”,“使用安全裝置失靈”,往往都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因素)。

(6)生產經營單位的廠規廠紀是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

(7)室內空氣中二氧化碳含量達到(10%)時,就能使人不省人事、呼吸停止甚至死亡。

(8)檢修設備時,應該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安全標誌牌,以提醒人們注意。

判斷題(每小題2分,共50分。在正確的括號內打“√”,在錯誤的括號內打“×”)

(對)1、安全生產是指在勞動生產過程中消除可能導致人員傷亡、職業危害或設備、財產損失的因素,保障人身安全、健康和資產安全。(對)2、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上的缺陷。

(對)3、“三不傷害”就是: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錯)4、車間內的電氣設備發生故障,應立即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來檢修。

(對)5、根據分析,造成事故的“人為因素”主要是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兩方面。

(錯)6、生產經營單位裏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物的因素”

(對)7、在生產過程中,穿拖鞋、涼鞋、高跟鞋、系圍巾以及留長髮辮而又不將其放入工作帽內的行為屬於違章行為。

(錯)8、在生產過程中,發現安全防護裝置對操作帶來不方便,可以不用或者拆除。

(對)9、為了保證安全生產,在生產現場和設備上要做到:“有軸必有套,有輪必有罩、有台必有欄、有洞必有蓋,有特危必有聯鎖”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8

第一章食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範公司食堂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使用廚房設備時要檢查是否運作正常,廚房設備要有專人操作,嚴格按設備操作流程進行,嚴禁非工作人員操作;

二.清潔設備時應斷掉電源,設備有安全罩的應保持在正確位置;

三.廚房的利器工具每位員工必須小心使用和保管,做到定點存放.專人負責,使用後放回原處,刀具要保持清潔鋭利以免打滑傷人,帶刀行走時,刀尖必須向下,用布擦拭時,刀口必須向外。

四.使用廚具時特別是玻璃餐具每位員工都必須小心使用,注意不要碰撞,或其他原因損壞;

五.正確使用電器,嚴禁違規操作,出現零件鬆動或設備故障應及時報修,未修好前做明顯標記提醒他人;

六.保持地面整潔及時清理油污和積水以免滑倒他人。

七.嚴禁單人搬動重物,地面不得隨意堆放雜物;

八.過熱液體嚴禁存放於高處;嚴禁在油温升高時濺入水分;嚴禁長時間在冷凍物品間以免知覺下降發生意外;

九.嚴禁身份不明人員進入廚房,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十.嚴禁使用包裝有破損的食品,以免用餐人員誤食;統一殺蟲時要注意食品的保護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十一.使用氣爐前必須先檢查氣門開關,然後再開始開氣點火以確保安全,使用爐灶時必須做到不離人。

十二.每天使用氣爐要做記錄,嚴禁使用沒有檢驗合格標籤的氣罐,做到誰先開氣誰簽名確認,誰最後關氣誰簽名確認,提高責任心。

十三.各種機電設備和電器要做到先熟悉使用方法後才能使用,既確保用具使用壽命,又確保人身安全。

十四.冷凍.雪櫃使用時每個相關人員都必須在下班前仔細檢查雪櫃的温度及其他情況是否正常.預防停電或故障造成食物變質。

第二章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範食堂安全消防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消防法》的有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按照消防部門檢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滅火器.滅火毯等消防器材的要配置消防器材。

二.廚房必須保持清潔,染有油污的抹布.紙屑等雜物,應及時消除,爐灶.排煙管道油垢定期清洗,以免火屑飛散引起火災,油垢清洗有記錄。

三.定期對線路檢查,外部絕緣體破裂或插座頭損壞應及時報工程部維修;發現電線走火時,迅速切斷電源,切勿用水潑覆其上,以防導電。

四.食堂灶台人員把油下鍋後,嚴禁擅離灶台,防止熱油燃燒引起火災。如意外燃燒失火,應迅速用滅火毯蓋於鍋上,並用滅火器滅火,嚴禁直接用水滅火,防止傷人。

五.每天下班後要檢查爐灶是否滅火,水.電.煤氣是否關閉,門窗是否關好。

六.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的對食堂.員工宿舍進行消防安檢工作,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七.在整改期限內,食堂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整改內容,不得有意阻礙或拖延,否則追究其本人經濟責任和行政責任。

八.食堂負責人必須認真學習《消防法》,制定消防安全知識學習計劃,食堂工作人員須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並知道滅火器所在位置,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檢查滅火器是否有效,並及時更新,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消防各項工作。

九.嚴禁工作人員在食堂特別在操作間吸煙,一旦發生火情應組織就近人員滅火,並迅速報警。

第三章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制度

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

一.嚴格執行衞生部.商業部關於食品加工.銷售.飲食業衞生《五.四制》規定。

二.個人衞生

(一)不留長髮.長指甲.長鬍子,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上班時穿戴乾淨整潔的工作衣帽.口罩。

(二)上崗不準吸煙.赤腳,不準穿拖鞋.背心,不準穿工作服上衞生間,食堂內不準隨地吐痰。

(三)上崗前洗手,便後洗手。

(四)從業人員應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證經培訓後方可上崗。

(五)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凡患有傳染病者或帶有傳染病菌者不準從事飲食工作。

(六)加工銷售直接入口食品必須洗手.消毒.戴口罩。

三.儲藏間衞生

(一)儲藏間要有防鼠.防蠅.防潮.防火.防盜等措施。

(二)儲藏間要及時整理清掃,做到地面無垃圾.貨架無積灰.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三)凡腐爛變質.生蟲.有毒有害食品不準入庫。

(四)庫存食品按類別上架存放,各種食品糧食存放應隔牆和高於地面15公分以上。各種調料容器加蓋,標識清晰。 (五)對存放原料和食品要定期檢查,確保質量,發現問題及時妥善處理。 (六)儲藏間內嚴禁存入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禁止存入其它雜物和私人物品。

四.操作間衞生

(一)地面保持清潔,瓷磚見本色.顯原型,門窗潔淨明亮.無灰塵油垢,電風扇.燈具見本色。

(二)各種炊具.用具.操作枱擺放整齊.生熟分開,成品存放實行“四隔離”,即:生與熟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品與雜物.藥物隔離;食品與天然冰隔離。並有明顯標記。餐具做到一洗.二刷.三衝.四消毒.五保潔,清洗消毒後的餐具必須符合飲食衞生要求。

(三)灶台清潔.調料盆放置有序。炊具經常洗刷.做到木見本色.鐵器發亮。

(四)所有機械用完後及時進行保養.擦試.並保持清潔。

(五)水池保持清潔,素池.葷池分開,上下水道暢通,排水溝無垃圾.無異味。

(六)門窗有防蠅.防塵.防鼠設施。室內通風,光線好。

(七)生菜上架.先洗後切。

五.冰櫃.冰箱衞生

(一)嚴格執行《食品衞生法》和食品衞生《五.四》規定,嚴格杜絕無檢疫證.食品衞生許可證的肉類及食品放入冰箱。

(二)冰櫃.冰箱內物資要按照食品衞生要求分類堆放,生熟食品分開存放。

(三)經常檢查冷庫存放的貨物,防止黴爛變質。

(四)冰櫃.冰箱每十天除霜清掃一次,做到庫內無腥臭味,地面無血水。

六.餐廳衞生

(一)地面.餐桌.坐凳.電器設備.窗.牆壁等保持整齊.清潔.無油污.無灰塵,餐桌做到隨時清掃。

(二)餐廳通風良好,光線好,就餐環境舒適。

(三)防蠅燈.防塵設備齊全,做到定期消毒滅蠅,防止傳染病。

(四)保持餐具.盛裝食品用具.餐具台清潔衞生,主食品有蓋布,並保持乾淨。

七.環境衞生

(一)食堂周圍環境衞生乾淨.無雜物.無死角。

(二)食堂周圍的牆壁乾淨.無污垢.無亂貼亂畫.亂搭亂掛,屋頂.牆角無蜘蛛網。

(三)洗碗池清潔,上.下暢通。

(四)食堂排水溝要保持清潔無雜物,以免堵塞排水管道。

(五)剩菜.剩飯倒入泔水桶,每天清除,泔水桶加蓋。

(六)垃圾及時清理,做到一日三清,垃圾倒到指定位置。

(七)環境衞生採取“四定”: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片分工.包乾負責。

(八)採取積極措施消滅“四害”。室內外要保持無鼠跡.蟑螂及蟲卵.蒼蠅,無“四害”糞便和其它殘留物。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9

1、主食、副食分庫房存放,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庫房每日清掃,保持庫房及貨櫃貨架清潔衞生,經常開窗或機械通風設備通風,保持乾燥。

3、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入庫登記,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易壞先用的原則。

4、食品按類別、品種分架,隔牆、離地均在10cm以上整齊擺放,散裝食品及原料儲存容器加蓋密封,同時經常檢查,防止黴變。

5、食品冷藏、冷凍貯藏的温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温度範圍要求。

6、食品冷藏、冷凍貯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一冰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櫃(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誌,宜設外顯式温度(指示)計,以便於對冷藏、冷凍櫃(庫)內部温度的監測。食品在冷藏、冷凍櫃(庫)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

7、冷凍(藏)設備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過1cm)、氣足。

8、經常檢查食品質量,及時發現和處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螂工作,安裝符合要求的擋鼠板;不得在倉庫內抽煙。

1、酒店倉庫的倉管人員應嚴格檢查進倉物料的規格質量和數量,發現實物與發票數量不符以及質量規格不符合使用部門的要求,應拒絕進倉,並立即向採購部遞交物品驗收質量報告。

2、驗收後的`物資,除直撥的外,一律要進倉保管,進倉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堆放要有條理,注意整齊美觀。不能擠壓的物品要平放在層架上。

3、庫存物品要逐項建立登記卡片,物品進倉時在卡片上按數加上,發出時按數減除,結出餘額。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4、對庫存物品要勤於檢查,防蟲蛀、鼠咬、防黴爛、變質或過期,將物資的損耗率降低到最低限度。

5、凡領用物品,根據規定須提前作計劃報庫管,庫管員將報來的計劃按順序編排好,做好目錄,準備好物品,以便取貨人領用。

6、領料人要填好領料單並簽名,經部門經理簽字,庫管員才能憑此單發貨。領料單一式三份,領料部門一份,負責人憑此單驗收;庫管員一份,憑單入帳;財務一份,憑單記明細帳。發貨時庫管員要採用先進後出法發貨。

7、倉庫物資要求每月月終小盤點,半年和年終徹底盤點,將盤點結果和明細表報財務部審核,盤點期間停止發貨。

8、倉庫建立檔案應有驗收單、領料單和實物帳薄。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一、領導機構

根據市綜治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蘭教發[20xx]147號文件關於“校園安全及綜合治理一套班子、一個機構”的精神,經20xx年12月22日行政會研究決定,專門成立學校綜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在學校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綜合治理由辦公室總協調,安全工作由總務處總協調,各處室及組員配合開展相應工作。學校綜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法制副校長

組員:各處室主任、副主任

辦公室主任:綜治辦主任由辦公室主任擔任,安全辦主任由總務處主任擔任

二、工作機構

1.學校安全保衞責任小組組長:總務副校長,組員:總務主任、政教主任、安全保衞人員

2.學生安全責任小組組長:德育副校長、法治副校長,組員:政教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心理輔導老師

3.教學安全責任小組組長:教學副校長,組員:教務主任、體育教研組組長、信息教研組組長、實驗室老師

各責任小組的具體人員名單由組長負責確定並報安全辦備案;人員變動時及時書面通知安全辦

三、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組長:

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根據具體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每學期與分管部門的負責人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把安全目標管理責任落到實處

2.領導小組副組長:

副校長、法治副校長具體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3.組員:

各處室主任、副主任及其他組員直接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4.辦公室主任:

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檔案;

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

統籌協調安排學校綜合治理及安全管理工作計劃、總結的制定;

負責檔案室安全

5.學校安全保衞責任小組:

設立保衞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保衞人員,負責學校安全保衞工作;

保障校園硬件設施安全、食品衞生及飲水安全、用電用氣安全、車輛使用安全;

具有防範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的措施;

建立建全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及時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負責財會室的安全和財務管理

6.學生安全責任小組:

負責對學生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瞭解學校周邊治安環境狀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保障師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

確保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社會實踐活動、勤工儉學活動、課外活動時的安全;

每學期(年)組織一次安全自救演練;

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和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特殊的問題學生建立檔案,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確保其健康成長。如遇特殊、異常情況,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7.教學安全責任小組:

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地方課程設置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

負責教學時間內的學生安全,尤其是體育、實驗、信息課的安全;

校園網必須安裝防範反動、色調、暴力等不良信息的監控裝置;

保障“綜合實踐活動”課的安全;

保證符合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要求的人員擔任教師

8.具體職責:

總務主任負責校園硬件設施安全,保障水、電、氣、消防安全,負責學校安全保衞、疾病防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教務主任負責教學安全事故的預防和處置;

政教主任負責學生活動安全保障、身心安全;

心理輔導老師(團委書記協助)負責學生心理健康安全;

校醫負責學生生理健康安全.;

信息技術老師負責機房安全和網絡安全;

體育老師負責體育課、課外活動安全;

實驗室老師負責實驗室安全和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

年級組長負責相應年級學生安全;

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四、獎勵與責任追究

1.對學校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視情況給予表彰、獎勵;一學年中,對無安全事故年級、班級的年級主任、班主任分別給予適當獎勵;

2.對制止校內重大事故發生的人員給予適當表彰、獎勵;

3.一學年中,班內學生在校園內發生重大人身事故的班級不得評為優秀班級,班主任不得評為優秀班主任;

4.將安全工作納入教職工年度考核,對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教職工實施一票否決,年終考核不得評為"優秀",年度目標管理獎扣除10%~50%;

5.對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採取措施的部門或個人,應責令其限期改正;

6.對於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學生和教職工傷亡以及發生事故未及時採取適當措施、造成嚴重後果等特大安全事故的,由上級相關部門處理。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1

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有毒等性質,在生產、貯運使用中能引起人身傷亡、財產損毀的物品,均屬危險物品

二、危險品必須按其性質和貯運要求,嚴格執行危險品的配裝規定,對不能配裝的危險品,必須嚴格隔離

三、危險物品的裝卸和運輸,必須指派有專業運輸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承擔

四、裝運人員應按危險品性質,配帶相應的防護用品。嚴禁隨便傾倒物料

五、液體危險品物料裝卸時,要嚴格執行防靜電的有關規定。往貯罐內輸送物料前,必須認真檢查輸料管路、輸送泵和電器是否處於正常狀態,按要求啟閉閥門,並隨時檢查液位,防止溢料,往桶內灌裝物料前,要認真檢查桶是否完好,灌裝時要認真負責,灌裝完畢桶蓋應擰緊,防止跑、冒、滴、漏,灑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時清理乾淨,不得留有殘液

六、必須嚴格執行出入庫發放制度,防止危險物品流失而引發事故

七、危險物品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等情景,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八、裝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機動車,應懸掛危險品標誌,罐車要掛接靜電導鏈

九、罐區、裝置區要堅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雜物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棉紗、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十、裝卸易燃、易爆物品,不準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並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十一、進入廠區的機動車輛必須帶防火罩

十二、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並佈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十三、裝卸危險物品嚴禁使用明火燈具照明

十四、可燃液體貯罐應設液麪計和帶有阻火器的通氣管

防止違章動火六大禁令

一、沒有批准的動火證,任何情景嚴格禁止動火

二、不與生產系統隔絕,嚴格禁止動火

三、未經清洗、置換合格,嚴格禁止動火

四、不把周圍易燃物消除,嚴格禁止動火

五、不按時作動火分析,嚴格禁止動火

六、沒有消防,無人監護,嚴格禁止動火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2

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有毒等性質,在生產、貯運使用中能引起人身傷亡、財產損毀的物品,均屬危險物品

二、危險品必須按其性質和貯運要求,嚴格執行危險品的配裝規定,對不能配裝的危險品,必須嚴格隔離

三、危險物品的裝卸和運輸,必須指派有專業運輸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承擔

四、裝運人員應按危險品性質,配帶相應的.防護用品。嚴禁隨便傾倒物料

五、液體危險品物料裝卸時,要嚴格執行防靜電的有關規定。往貯罐內輸送物料前,必須認真檢查輸料管路、輸送泵和電器是否處於正常狀態,按要求啟閉閥門,並隨時檢查液位,防止溢料,往桶內灌裝物料前,要認真檢查桶是否完好,灌裝時要認真負責,灌裝完畢桶蓋應擰緊,防止跑、冒、滴、漏,灑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時清理乾淨,不得留有殘液

六、必須嚴格執行出入庫發放制度,防止危險物品流失而引發事故

七、危險物品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等情景,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八、裝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機動車,應懸掛危險品標誌,罐車要掛接靜電導鏈

九、罐區、裝置區要堅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雜物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棉紗、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十、裝卸易燃、易爆物品,不準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並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十一、進入廠區的機動車輛必須帶防火罩

十二、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並佈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十三、裝卸危險物品嚴禁使用明火燈具照明

十四、可燃液體貯罐應設液麪計和帶有阻火器的通氣管

防止違章動火六大禁令

一、沒有批准的動火證,任何情景嚴格禁止動火

二、不與生產系統隔絕,嚴格禁止動火

三、未經清洗、置換合格,嚴格禁止動火

四、不把周圍易燃物消除,嚴格禁止動火

五、不按時作動火分析,嚴格禁止動火

六、沒有消防措施,無人監護,嚴格禁止動火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3

1、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區域內的交道路上進行施工及吊裝吊運物體等影響正常交通的作業。

2、職責

本制度的實施由安全、保衞部門負責。

3、斷路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3.1凡在廠區內進行斷路作業必須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證》,

3.2斷路申請單位負責管理現場,在斷路路口設置交通檔杆、斷路標識,併為來往的車輛提示繞行線路。

3.3施工作業人員接到《斷路安全作業證》檢查確認無誤後,即可開始作業。

3.4斷路後,施工單位負責在施工現場設置圍欄,交通警告牌,夜間應懸掛紅燈。

3.5斷路作業結束後,施工單位應負責清理現場,撤除現場和路口設置的欄杆、斷路標識、圍欄、警告牌、紅燈等。

3.6斷路作業應按《斷路安全作業證》得內容進行,嚴禁塗改、轉借《斷路安全作業證》,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範圍,轉移作業部位應重新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證》。

3.7對《斷路安全作業證》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3.8在《斷路安全作業證》規定的時間內未完成作業時,斷路申請應重新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證》。

4、《斷路安全作業證》的管理

4.1《斷路安全作業證》由申請斷路作業單位指定專人辦理。

4.2《斷路安全作業證》由保衞處審批。

4.3斷路申請單位從保衞部門領取《斷路安全作業證》後,認真填寫各項內容後交施工單位。

4.4施工單位接到《斷路安全作業證》後,填寫本單位應填寫內容後交回申請單位。由申請單位送保衞部門審批。

4.5《斷路安全作業證》一式三份,申請單位、施工單位、保衞部門各執一份。

5、檢查考核

本制度由保衞部門組織實施,安全管理部檢查。如發現違反上述管理制度情況時,安全管理部有權根據情節嚴肅處理。

2斷路作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章定義及範圍

第一條廠區斷路作業:廠區(生產區域和生活區域)內的交通道路上進行施工及吊裝、吊運物體等影響正常交通的作業。

第二條廠區斷路作業包括生產區域和生活區域由企業組織實施的。

第三條有資質的外單位在企業所屬區域進行斷路作業,若其作業對企業構成影響、危及安全,應及時制止。

第二章斷路作業安全要求。

第四條凡在廠區內進行斷路作業必須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證》,斷路申請單位負責管理施工現場。

第五條施工單位領導和施工作業人員接到《斷路安全作業證》,確認無誤後,方可進行斷路作業。

第六條開始斷路作業時,施工單位應負責在路口設置交通檔杆、斷路標識。

第七條斷路作業過程中,施工單位應負責在施工現場設置圍欄、交通警告牌,夜間應懸掛警示紅燈。

第八條在斷路施工作業時,施工單位應設置安全巡檢員,保證在應急情況下公路的隨時暢通。

第九條在斷路施工作業期間,施工單位不得隨意亂堆施工材料。

第十條斷路作業結束後,施工單位應負責清理現場,撤除現場和路口設置的擋杆、斷路標、圍欄、警告牌、警示紅燈,經申請斷路單位檢查核實後,恢復交通。

第十一條斷路作業應按《斷路安全作業證》的內容進行,嚴禁塗改、轉借《斷路安全作業證》,嚴禁擅自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範圍或轉移作業部位。第十二條對《斷路安全作業證》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第十四條在《斷路安全作業證》規定的時間內未完成斷路作業時,由斷路申請單位重新辦理。

第十三條斷路作業項目承包給有資質的單位後,企業應向承包單位提出遵守本制度的建議。

第三章《斷路安全作業證》管理

第十五條《斷路安全作業證》由申請斷路作業的單位指定專人辦理。

第十六條《斷路安全作業證》由安委會負責審批。由廠辦負責管理。

第十七條申請斷路作業的單位同施工單位一起逐項填寫後由施工單位填寫施工作業的安全措施。作業證一式兩份,由施工單位保存一份,廠辦留存一份。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解釋權屬廠辦。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3斷路安全作業管理規章制度

為規範在道路上進行的各種施工管理,確保作業區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全公司各區域內斷路作業及外來施工斷路作業的管理。

一、公司安保部是本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相關部門是本制度的協助部門,對自己所管轄區內的斷路作業安全負責;作業相關人員必須對整個斷路作業過程負責。

二、作業區域是指為了保障道路作業現場的交通安全而用路欄、錐形交通路標等圍起來的區域。

三、斷路作業:指在公司各區域內交通主幹道、交通次幹道、交通支道與庫、站間引道上進行工程施工、吊裝吊運等各種影響正常交通的作業。

四、《斷路作業許可證》的辦理

1、進行斷路作業應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並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許可證》以下簡稱《作業許可證》,方可作業。

2、《作業許可證》由斷路申請單位負責辦理。

3、斷路申請單位負責管理作業現場。

4、《作業許可證》申請斷路作業單位指定專人辦理。安保部負責審批《作業許可證》。

5、在《作業許可證》規定的時間內未完成斷路作業時,由斷路申請單位重新辦理《作業許可證》。

五、《斷路作業許可證》管理

1、《作業許可證》由斷路申請單位指定專人至少提前一天辦理。

2、斷路申請單位在安保部領取《作業許可證》後,逐項填寫其應填內容後交斷路作業單位。

3、斷路作業單位接到《作業許可證》後,填寫《作業許可證》中斷路作業單位應填寫的內容,填寫後將《作業許可證》交斷路申請單位。

4、斷路申請單位從斷路作業單位收到《作業許可證》後,交公司安保部審批。

5、辦理好的《作業許可證》第一聯交斷路作業單位,第二聯由斷路申請單位留存,第三聯留審批部門備案。

6、《作業許可證》應至少保留一年。

六、斷路作業的安全要求

1、作業組織

1.1斷路作業單位接到《作業許可證》並向斷路申請單位確認無誤後,即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按《作業許可證》的內容組織進行斷路作業。

1.2斷路申請單位應制定交通組織方案,設置相應的標誌與設施,以確保作業期間的交通安全。

1.3斷路作業應按《作業許可證》的內容進行。

1.4用於道路作業的工作、材料應放置在作業區域內或其他不影響正常交通的場所。

1.5嚴禁塗改、轉借《作業許可證》。

1.6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範圍,應重新辦理《作業許可證》。

2、作業交通警示

2.1斷路作業單位應根據需要在作業區域相關道路上設置作業標誌、限速標誌、距離輔助標誌等交通警示標誌,以確保作業期間的交通安全。

2.2斷路作業單位應在作業區附近設置路欄、錐形交通路標、道路作業警示燈、導向標等交通警示設施。

2.3在道路上進行定點作業,白天不超過2小時,夜間不超過1小時即可完工的,在有現場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交通的情況下,只要作業區設置了完善的安全設施,即白天設置了錐形交通標誌或路欄,夜間設置了錐形交通標誌或路欄及道路作業警示燈,可不設置標示牌。

2.4夜間作業應設置道路作業警示燈,道路作業警示燈設置在作業區周圍的錐形交通標處,應能反映作業區的輪廓。

2.5道路警示燈應為紅色。

2.6警示燈應防爆並採用安全電壓。

2.7道路作業警示燈設置高度應符合GA182《道路作業交通安全標誌》的規定,離地面1.5m,不低於1.0m。

2.8道路作業警示燈遇雨、雪、霧天時應開啟,在其他氣候條件下應自傍晚前開啟,並能發出至少150m以外清晰可見的連續、閃爍或旋轉的紅光。

3、應急救援

3.1斷路申請單位應根據作業內容會同組單位編制相應的事故應急措施,並配備有關器材。

3.2動土挖掘的路面宜做好臨時應急措施,保證消防車的通行。

4、恢復正常交通

斷路作業結束,應迅速清理現場,儘快恢復正常交通。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4

游泳池是健身娛樂的重要公共場所。為了更充分、安全地使用游泳池,正常、順利地開展健身運動,滿足廣大業主健身的需求,遵守開放活動時間的秩序,防止人員事故的發生,保障游泳愛好者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

1、游泳池開放時間由專人管理,非開放時間禁止進入泳池。懸掛“入場須知”

2、加強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確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向每個游泳健身者宣傳游泳安全衞生常識。

3、對患有肝炎、心臟病、皮膚病、性病、嚴重沙眼、急性結膜炎、中耳炎、腸道傳染病、精神病等病患者,自覺禁止入內。如會所發現以上患者有權禁止其進行遊泳活動。

4、設置安全標誌和救生器材。

5、游泳池遵守規定:

聽從教練和救生員的指揮。

初學者在無管理人員的看護下禁止下水。

未成年人活動時,家長或保姆要保護孩子的安全,不得進入深水池,不得在池邊追逐、打鬧。無家長、成人陪同禁止未成年人入內。

嚴格控制場內人流量,絕不能超出核定人數,防止事故發生。

經營場內各類警示牌(救助人員標識統一、水深水淺、更衣室、救助區、兒童池、緊急電話、安全宣傳標語、禁止標識等等)明顯,

游泳課要做好準備活動,在更衣室衝淋全身後再入池。

飯前半小時或飯後急劇運動後都不適宜游泳,入水前應做準備活動,下水前用水擦面、胸背及大腿部,以免抽筋。

三、游泳場所設施器材的管理制度

泳樂設施保養維修作業指引提要:泵流體噪音大:檢查吸水管是否漏氣,回水有無汽泡,修理可能漏氣的部位、吸水管件、濾淨器等;清除堵塞物,加大吸水管,檢查濾淨器濾網是否乾淨

(一)、目的

對設備進行維修和養護,保證設備正常使用。

(二)、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各管理處泳池、噴泉設施保養維修作業。

(三)、工作程序

1 泳池泵、噴泉泵維護檢修

2 每日維護檢修:

A. 每二個小時檢查一次水泵的運轉情況,查看電機温度及各儀表數據是否正常。

B. 排除不正常漏水現象。

C. 檢查潤滑油是否足夠。

3.季度維護檢修:

A. 檢查聯軸器是否完好。

B. 檢查主要部件連接螺栓、固定螺栓的緊固情況。

4、每年度維護檢修:

A. 檢查密封環磨損情況。

B. 更換密封填料。

C. 檢查軸承的磨損情況,更換潤滑油。

D. 檢查泵葉、泵殼的腐蝕情況,做好除鏽油漆工作。

5、常見故障處理:

A. 吸不上水:吸水管是否漏氣;濾淨器是否有雜物堵塞,安裝位置是否準確;鎖緊濾淨器上蓋;鎖緊所有吸水管的聯接件;更換泵的密封墊圈;打開濾淨器,灌水;打開所有關的閥門,清洗濾淨器,拆開水泵,清除堵塞物。

B. 電動機不轉時處理:檢查電源開關;檢查保險絲和斷路器;檢查控制箱電動機線路;泵卡住時,應關掉電源,用手轉動泵的聯軸器,若轉動不自如,需檢修泵。

C. 流量降低處理:檢查過濾器是否堵塞,若過濾器壓力錶壓力很高,比正常動行壓力高07公斤左右,則需進行反洗;檢查濾淨器濾網是否堵塞,清洗濾網;檢查吸水管是否漏氣修理;檢查閥門開關、管路是否堵塞;檢查泵葉是否反轉,若是應掉換三相動力線中的任何二根線;檢查發動機是否過熱,檢查工作電壓是否正常。

D. 泵流體噪音大:檢查吸水管是否漏氣,回水有無汽泡,修理可能漏氣的部位、吸水管件、濾淨器等;清除堵塞物,加大吸水管,檢查濾淨器濾網是否乾淨,閥門是否都全開;拆開泵,排除泵葉輪上的外來物;適當關緊出水閥門增加出水管壓力,減少出口流量。

E. 電動機過負荷裝置跳閘時處理:檢查線路是否連接錯誤;用萬用表檢測電源是否缺相;電動機運行電流是否超過額定電流;熱繼電器的整定值是否合適;檢查泵軸是否有卡住葉輪不規格,若有拆除處理。

6、泳池維護工作

7、池面日常維護:每天在開放前應吸塵及清理池面雜物。

8、水下燈更換

泳池放水,拆密封罩,更換燈泡;噴水池水下燈,將燈拉出水面,打開密封壓蓋、玻璃罩,更換燈泡。

9、管理員每天對泳池的管理記錄在《泳池日常運行記錄表》。

10、保護游泳場所的各種設施,延長游泳池的使用壽命,並提高游泳池的使用率。

11、有關管理人員和救護人員必須經常檢查器材的使用及損耗情況,及時向管理部門彙報以便作相應處理。

12、日常記錄《泳池日常運行記錄表》

F、特種設施另制定制度

(四)、游泳池資料管理

游泳池開放後,要逐日填寫游泳池的管理日誌,記錄使用時間、氣温、水温、水質變化、游泳人數、突發事故、過濾機的運轉情況及其他維護管理等情況。

四、游泳池救護員管理制度

1、救護人員(救生員、急救人員)和有關工作人員按時到崗,認真履行職責。做到開放前認真檢查器材設備,放置各種救生器材,熟悉水域情況。深水區和淺水區之間要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誌。

2、提高責任感,防止突發事件。

3、要牢牢樹立安全意識,把保障業主的安全放在首位。營業時間內由救生員負責游泳者的安全工作,要嚴格執行遊泳救生常規。

4、救護人員需由專業人員經培訓後方能上崗,規定明確的職責,並配戴特定標誌——袖標和標誌帽。加強救生技術的學習,定期參加專項技術訓練,如拋圈、水中解脱、水中負荷拖帶、人工呼吸等,不斷提高救護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救生任務。工作中保持思想高度集中,全面觀察,注意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遇到“突發”事故,要行動迅速、機智果斷、勇於救生,敢於負責,把減輕溺水者的痛苦看成是自己應盡的職責。開放完畢要做好清池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妥善處理。

5、救護工作應以預防為主,確立有備無患,安全第一的思想,具高度的安全意識責任感,對業主的安全負責。

6、自覺遵守各項制度,不遲到、早退。加強救生技術的學習,定期參加專項技術訓練,如拋圈、水中解脱、水中負荷拖帶、人工呼吸等,不斷提高救護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救生任務。

7、做好游泳者的安全管理,嚴格按兒童池、成人池、深水區、淺水區的規定進行管理,對越界和不服從勸阻的進行警告,警告無效的可清除出場。

8、密切注意池內情況,特別是入池口,深淺分界區、成人池兒童池交界區等;發現有求救信號、遇溺等異常情況的,應果斷迅速採取有效救助措施。

9、上崗時配戴救護人員標誌、穿好救生服,配帶好口哨、救助用工具,並提前20分鐘到崗,將池內警示牌、桌椅、太陽傘、過腳池、循環系統、地面衞生等清潔乾淨、打開和擺放好。

10、應在規定的崗位責任區上崗或巡崗(制分佈圖),不得擅自離崗、並崗、在崗上看書報、閒談、打瞌睡、飲酒等,有事離崗要告知同池值班救生員(只限於身體不適和兩便),並要在十五分鐘內返回。

11、每天結束後必須清查負責的水區域。

12、要每天填寫游泳池管理日誌,記錄每天的天氣、使用時間、氣温、水温、水質變化、游泳人數、突發事故、過濾機的運轉情況及其他維護管理情況。

13、遇上雷、雨天氣或其它不利於泳者安全的特殊情況應及時清場,將游泳場關閉。

14、對違反游泳池其它管理規定的游泳者,應予勸阻,警告,對不服從管理的可清除出場。

15、做好水的淨化處理工作,熟悉循環過濾系統的使用。

人員責任:

主管:具有長期從事游泳救生工作經驗資質;擁有中級救生員資質;擔任過游泳池救生組長。兼任救生組長,游泳池日常救生工作的組織者、管理者、協調者。負責游泳池開放程序的施行。由主管直接領導,統計救生員出勤、上崗、待命、訓練情況;做好救生器材的維護管理。負責向主管正確反映游泳池開放工作情況。開放期間做好遊客安全宣傳服務。

救生員:具有救生工作上崗資格。執行中心和上海市游泳救生協會的各項規定,服從主管工作分配。對遊客安全負責,為遊客提供游泳服務。

水處理員:由具有室內游泳池水處理工作經驗及資格者擔任。在主管的直接領導下,負責游泳池水質符合國家檢驗標準,維護加熱、淨化設備的完好。

醫務:由具有醫師執業資格者;經過游泳場所一般性培訓擔任。由主管直接領導。做好開放值班工作,維護醫療器材,保證正常使用,員工健康統計、諮詢、員工病假確認。

廣播員:負責廣播宣傳和即時對中心其他部門的聯絡。

保潔管理員:負責游泳池、更衣室、休息室區域內的環境衞生工作。協助救生工作、宣傳游泳安全注意事項、向遊客提供使用説明服務。

驗票員:嚴格按照“進場人員須知”要求進行放人,觀察詢問不符該項目活動條件的人員,特別是老弱病殘的、未成年的(要在成年人的陪同下)、酗酒的等等。在開放前必須要在救助人員全部到位之後,方可開門放人入場。

五、游泳池溺水事件應急預案

五(一)、定義:游泳池溺水事件是指游泳池在營業時間,出現有人在水裏無法游泳,正在沉入水裏或已經沉入水裏的緊急情況。

五(二)、目的:確保游泳池出現溺水事件時,第一時間搶救溺水者。

五(三)、適用範圍:游泳池管理。

五(四)、職責:

1、救生員負責第一時間搶救溺水者,撥打120急救電話,直到120救護人員來到現場才停止,搶救移交給救護人員。同時,撥打110警務電話,得到公安部門的支持。

2、前台工作人員協助維持現場秩序,撥打急救電話協助救生員搶救溺水者。

3、主管負責通知管理處指揮中心呼叫巡邏隊員到大門崗位接應120急救車,維護現場秩序,協助救生員搶救溺水者。

4、泳池領班,客服主管負責協助事件的處理,直轄市家屬關係及安撫家屬。

5、管理處指揮中心負責人負責事件的處理,協調家屬關係,完撫家屬,將事件上報各級領導。

五(五)、程序

1、救生員一發現有人溺水,判斷溺水者情況,可充分利用救生器材(救生圈、杆、繩)營救溺水者,在離池岸較近距離發生溺水事幫時,救生員可用水將溺水者施救上岸。如溺水者無意識應實施水中營救,立刻躍入游泳池,一手拉住溺水者的頭髮或將另一隻手反抱住溺水者的兩個腋窩,將溺水者拖到游泳池邊上面,同時呼叫同事(另一名救生員和前台工作人員)協助。

2、如溺水者不醒人事(無聲音,手腳不動),前台工作人員、救生員分別負責

以下工作:

2.1救生員負責第一時間搶救溺水者,並呼叫同事撥打120急救電話。救生員:對溺水者進行搶救,將溺水者平放在地面上,身體平直無扭曲,將溺水者頭側向一邊,清理口腔異物,壓頭抬顎,保持頭向後爺,然後進行人工呼吸。吹兩口氣,再對溺水者的心臟按壓30次,直到溺水者恢復呼吸或醫院救護人員到來。另一名救生員維持現場秩序,控制圍觀人羣,並儘快有序地將泳客清場。

2.2泳池前台人員負責打120急救電話,説清楚出事地點,另一名前台工作人員通知管理處指揮中心安排巡邏隊員協助維持現場秩序,同時維持好泳池的秩序,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游泳池。

2.3管理處指揮中心接到游泳池的通知後,立刻呼叫巡邏崗去大門口接應救護人員儘快到泳池,馬上趕到現場協助維持秩序,控制現場圍觀人羣,協助救員儘快把滬客有序地清理現場。

3、瞭解溺水者家庭及聯繫電話情況,指揮中心或滬池及時負責通知家屬,安扶家屬。

4、指揮中心負責通知相關部門負責人及管理處負責人,相關負責人接到通知後馬上趕到現場。

4.1泳池領班、客户服務主管協助事件的處理,協調家屬關係及安撫家屬。

4.2管理處負責人負責事件的處理,協調家屬關係,並安撫家屬,讓游泳池保持正常秩序,在得到溺水者的搶救結果後將事情報告上級領導。

做好相關記錄,總結經驗教訓,落實整改措施。

六、游泳開放管理

1、人員配備

室內游泳池應該視開放和安全情況,合理配備工作人員。救生員配備必須符合《游泳池開放管理條例》的要求,淡季為了節約開支,保證佈崗所需救生員;旺季使用臨時救生員,以補充安全觀察人數。主管可在救生員中產生。水處理員一名(或與水質監管部門簽訂《義務協助書》)監測水質,保證水質安全,應視水處理週期性。醫務人員配備一名,堅持經營時間在崗,保證開放需要。

2、開放時間

在遊客市場需求的情況下,根據中心具體情況、開放成本制定。淡季應保證會員遊客的鍛鍊需要為主,比如開放早、晚場,工作人員實行兩頭班制;旺季應保證營業額能夠均衡整年收支,比如延長開放時間,充分挖掘市場潛力。

3、開放程序

A、開放前:主管向全體救生員作班前報告。當值主管檢查游泳池設施、水質、救生器材;詢問醫療器械備用情況;安排救生員上崗。待命主管帶領待命救生員進入醫務廣播室,待命主管在救生員上崗後,由醫生播放廣播,更衣室保潔管理員放人。

B、開放中:在規定救助人員數量前提下,主管按的規定;按時帶領救生員接崗、換崗工作。值班救生員認真觀察,熱情服務;待命救生員隨時做好補崗、頂崗和急救準備,認真休息保證上崗觀察質量。在節約成本的前提下,救生員可以實行輪流休休息制(最基本的方式3∶1,三個上崗;一個休息,休息時間半小時/次)。在開放高峯中救生員應發揚奉獻精神,放棄休息,參加觀察。醫務廣播員做好醫療、宣傳工作;保潔管理員保持環境衞生、整潔。

C、開放結束:主管帶領全體救生員做好清場工作。醫生向主管彙報工作;保潔管理員關更衣室進入游泳池的門(中心可能有洗澡的客人或員工滯留在浴室),完成保潔後向主管彙報情況,主管做好當日工作總結後,經主管同意工作人員下班。主管作好開放記錄,並向主管作工作彙報。

D、開放監督:主管為開放工作第一監督人。主管應隨時隨地巡視游泳池。向主管了解開放情況,作出合理的開放工作安排;主管定期對救生員進行考核,對於不能通過考核的救生員及時向經理彙報,作好替換準備。監督全體人員的工作質量。

E、輔助工作:開放前,為保證安全衞生,救生員負責沖刷游泳池邊。在定期的吸污工作由救生員配合水處理員。游泳池也將制定水處理週期計劃和閉館全面維護計劃。

4、開放須知

開放高峯時間,救生員應自覺停止休息,作池邊工作,幫助其他救生員安全開放工作。

七、游泳場所流程管理

1、售票處接待服務程序:

1)所有泳客須持票或持卡入場,嚴禁帶病、醉酒者入場。

2)售票員出售泳票或查驗泳客持卡為效期內使用的,即發放客匙,泳客方可入場,並提醒泳客保管好物品,指引泳客進入更衣室。

3)泳客購買泳衣或泳具時,售貨員須開做帳並做出好售出物品記錄,泳客儲值卡結賬的須請泳客在收銀單上簽名,經售貨員確認有效後方可掛帳。

4)泳池入口處檢票放行。

5)每班次服務員交接,須核對實物數、票根、現金、日報表,無誤後進行交接。

2、安全監護服務程序:

1)每班次設立兩名救生員,救生員須全面監控入水泳客的活動,重點注意老年人、小童及醉酒後入場者。

2)遇有溺水時,須及時入水搶救,並利用器械合力救出溺水者並同時進行急救及發出通知,請專業醫護人員入場急救。

3)對於在水中作出危險動作的泳客預以警告制止。不聽從者請保安預以協助。

4)每班安全責任人對營業發生的事故須負主要法律責任。

5)交接班時,安全責任人須在交接班本中交接並簽名。

6)每月對安全防範意識強的班組、個人提出表揚並獎勵。

3、休閒吧服務程序:

1)每班一名吧員,必須對各種飲料,酒水價格清楚。根據泳客喜好及時推銷。

2)根據泳客所點飲料,酒水,開單以做帳單,然後用托盤給泳客送飲料,酒水。

3)待泳客消費完畢後,吧員提前將帳單,送到泳客手中結帳,如儲值卡結賬通知售貨員打出帳單泳客簽名與收銀確認後方可入帳。

4)吧員及時清理枱面為下一桌泳客作準備。

4、更衣室服務程序:

1)服務員根據鑰匙號碼主動提示泳客更衣,提示泳客將貴重物品交吧枱保管好。

2)提示泳客鎖好衣櫃,讓泳客沖涼。

3)為泳客指引進入水池方位等。

5、檢票處服務程序:

1)為泳客檢票做好記錄。

2)對無票、醉酒、皮膚病者不準下水。

3)除了着泳裝其餘人員不準入場,若陪同必須要進場,需購票方可進入。

4)提醒泳客對腳部消毒,將拖鞋按規定擺放。

5)提示泳客不允許私自將飲料、食品帶入泳池。

6)每班次都要與售票處認真核對,無誤後清理衞生下班。

202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5

第一章 一 般 規 定

第一條 高温作業係指工業企業和服務行業工作地點具有生產性熱源,其散熱量於23w/m3.h或84kj/m3.h的車間;或當室外實際出現本地區夏季室外通風計算温度時,工作場所的氣温高於室外2℃或2℃以上的作業(含夏季通風室外計算温度>30℃地區的露天作業,不含礦井下作業)。[在生產勞動過程中工作地點平均WBGT指數>25℃的作業。]

第二條 高温作業場所綜合温度應符合GBZ 2-20xx《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

第三條 建設項目的職業衞生設計應符合GBZ1-20xx《工業企業設計衞生標準》中有關防暑的要求。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安全、職業衞生和工會等部門應制定計劃,採取保障人身健康的措施,並對防暑降温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條 防暑降温設備應有專人管理,按時檢修維護,每年在暑季前檢維修一次,並進行效果評價,制定切實可行的使用辦法和管理制度。

第二章 技 術 措 施

第六條 應儘量實現機械化、自動化,改進工藝過程和操作過程,減少高温和熱輻射對員工的影響。

第七條 應對高温作業場所進行定時檢測,包括温度、濕度、風速和輻射強度,掌握氣象條件的變化,及時採取改進措施。

第八條 對封閉、半封閉的工作場所,熱源儘可能設在室外常風向的下風側,對室內熱源,在不影響生產工藝過程的情況下,可以應用噴霧降温。當熱源(爐子、蒸汽設備等)影響員工操作時,應採取隔熱措施。

第九條 高温作業場所的防暑降温,應首先採用自然通風,必要時使用送風風扇、噴霧風扇或空氣淋浴等局部送風裝置。

第十條 根據工藝特點,對產生有害氣體的高温工作場所,應採用隔熱、強制送風或排風裝置。

第十一條 對於高温環境中的狹小房室,應有良好的隔熱措施,使室內熱輻射強度小於700W/m2、氣温不超過28℃。

第三章 保 健 措 施

第十二條 對高温作業員工應進行上崗前和入暑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凡有心血管疾病、中樞神經系統疾病、消化系統疾病、嚴重的呼吸、內分泌、肝、腎疾病患者,均不宜從事高温作業。

第十三條 發現有中暑症狀患者,應立即到涼爽地方休息,除進行急救治療和必要的處理外,還應到職業病診斷機構診療。

第十四條 對高温作業者,應按有關制度供給含鹽清涼飲料,並符合衞生要求。

第十五條 對熱輻射強度較的高温作業員工,應提供符合要求的防護用品,如防護手套、鞋、護腿、圍裙、眼鏡、隔熱服裝、面罩等。

第四章 組 織 措 施

第十六條 從事高温作業的員工應有合理的勞動休息制度,根據氣温變化,適當調整作息時間,儘量避免加班加點。

第十七條 高温作業的分級應符合GB 4200《高温作業分級》的制度,對高温超標嚴重的崗位,應採取輪換作業等辦法,儘量縮短一次連續作業時間。

第十八條 高温作業場所應設有工間休息室。休息室應隔絕高温和輻射熱,室內有良好的通風,休息室內氣温應低於室外氣温,設有空調的休息室室內氣温應保持在25~27℃。

第五章 審 批 和 管 理

第十九條 《公司高温作業許可證》的審批

由施工作業基層單位生產技術和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審查合格報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經二級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合格簽字蓋章後,由二級單位主管安全生產領導簽字蓋章(蓋單位行政章)。

第二十條 《公司高温作業許可證》是高温作業的憑證和依據。不得隨意塗改、代簽,應妥善保管。

第二十一條 《公司高温作業許可證》一式二聯。其中,一聯由進行高温作業的基層單位保存;一聯留存二級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存檔。

第二十二條 《公司高温作業許可證》保存期限為1年。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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