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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20篇)

校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20篇)

校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

1、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青少年犯有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搶劫、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校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20篇)

2、已滿16週歲的青少年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3、嚴禁攜帶管制刀槍具進入校園,切勿隨身攜帶管制刀槍具。

4、青少年嚴禁攜帶、出售、轉讓、購買、保管管制刀槍具、彈藥、易爆易燃、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

5、嚴禁瀏覽黃色反動網站,不購買、觀看、傳播、藏匿、保管黃色反動音像製品。

6、嚴禁在校內外聚眾賭博,未成年人不得參與賭博或變相賭博,未成年人不得參與購買各種性質的彩票。

7、不要因為好奇,試吸毒品,不得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

8、在校園不得拉幫結派,打擊報復他人,打架鬥毆,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9、未成年人要認清邪教反社會、反人類的本質,提高識別和防範邪教的能力,嚴禁加入邪教組織。

10、中學生應理性的看待早戀,將心底這份純真的感情轉化為學習的動力,共同促進。

11、嚴禁販賣、使用假幣。

12、贓物便宜買不得,明知是贓物而購買、窩藏、代為銷售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13、禁止毀壞、藏匿、丟棄或者私自拆看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者處以一年以下徒刑。

14、嚴禁偷竊、故意損毀或者藏匿他人財物。

校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2

一.加強領導,完善制度,落實責任。

1.建立領導機構。由副校長任組長,各班班主任及各科任老師為成員負責學生的安全。

2.學校與每位教師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各班主任和每位家長、學生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3.建立健全防範安全事故的規章制度,制定應急預案。

4.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值周教師與值日教師每天都要認真檢查學校的每個角落並做好記載,每學期學校都要進行幾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整改,做到防微杜漸。

5.專設門衞負責來往客人的登記,禁止車輛進入。

二.加強宣傳,着力硬件,完善設施。

1.加大安全教育的宣傳力度。在學校醒目的地方張貼安全標語及圖片,在樓梯、操場、食堂等重地設置警示標誌或標語,每學期對學生集中進行兩次安全知識講座及演習等。

2.進一步完善設施。在資金緊缺的情況下,我校仍然擠出資金增設監控攝像頭、滅火器、應急燈、橡膠棍、盾牌、等硬件設施,為安保人員配備服裝,為學校的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加強檢查,採取措施,常抓不懈。

1.加強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學校積極配合公安、衞生、工商等部門大力整頓學校周邊秩序。

2.加大安全工作的檢查力度。每天有值周教師、值日教師和安保人員巡視校園,實行晨檢、午檢制度。

3.採取教師護送和家長接送制度,以確保低齡學生的安全。

4.注意交通安全和接送學生的校車管理。

5.對住宿生的管理實行夜間巡查,發現問題由值班人員負責處理。

6.嚴格監管食堂,防止各種食物中毒事件。

校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3

一、大樓內:

1、教室活動時,要跟課桌椅保持一定距離,注意不要碰撞到桌椅角。

2、不要隨意碰觸任何電源開關和多媒體設備。發現教室內電線鬆落、電器開關或插座損壞、風扇和燈具鬆動等情況,要立即告訴老師,不要自己動手修理。

3、課間文明休息,不在走廊裏追跑打鬧,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在樓梯扶手處往下滑行,不推擠着上下樓梯。

4 、同學間不做危險遊戲。不在走廊及其他非運動場所踢球、打球。

5、排隊取飯菜,不插隊,不擁擠,不起鬨。

6、不準帶任何管制刀具、火源到校。

7、沒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同意,不得擅自離校。

二、體育活動中:

1、運動前要認真做好全身準備活動,女孩子摘下發卡、塑料或玻璃飾物,男孩子不要在衣褲內裝小刀等鋒利物品。

3、要在教師或同伴的保護下做器械運動;如單杆、雙杆運動時,嚴格按老師的要求去做,尤其是投擲標槍、鉛球時,不能擅自投出或撿回。

4、不脱離團隊單獨運動,不與同學推擠追逐,不搞惡作劇,不用運動器具互相丟擲。

5、運動後及時擦淨汗水穿好衣服,不要立即用涼水衝頭,以防感冒。

6、在運動中或運動前發現身體不適時應及時報告體育老師或班主任。

校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4

一、校長是單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單位安全工作政策的宣傳、教育、落實,牽頭制定單位的安全工作制度,張羅安全經費,確保單位安全。

二、分管校長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具體負責學校的安全工作,落實安全工作制度並檢查彙報落實情況,及時對學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議和不斷完善治理措施。

三、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直接負責人,負責本班學生的安全教育、治理,及時處理本班學生髮生的安全事故,推薦任命班級安全乾事,抓好班級安全制度的落實,重大題目及時報告,配合學校有關部分抓好安全工作。

四、行政值日職員均有安全責任,要按照學校對安全工作的分工,各負其責,處理好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維持好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五、任課教師要樹立“教書育人,安全第一”的思想,確保上課時間內的學生安全,課前盤點學生人數,發現題目及時與班主任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溝通,積極完成學校交給自己的安全工作任務。

校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5

為加強我校校園、校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損失、損害。使校園、校舍定期安全檢查規範化、高度化,充分發揮組織作用,使制度、責任、防範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以確保校園校舍有情況早發現、早解決。

一、校園校舍要求按時、按項檢查,不得漏檢。

二、每次檢查結果都必須由學校主要領導及參加安全檢查人員或相關人員簽字。

三、檢查項目:

1、校園各區域的使用功能必須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園不準有出賣、轉讓、出租、出借現象。

2、校舍的門、窗、屋面、屋頂有無異常情況,疏散口、廁所、圍牆大門、門垛是否有隱患。

3、校舍牆體、樑、柱子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4、校舍內外牆皮有無空鼓、脱落的危險,有無枯樹。

5、食堂、爐火的用火點要安全,設備、設施有無隱患。

6、學校電器設備、設施,供水設備、設施,採暖設備、設施要安全可靠。有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盜、體育器材、設施要安全可靠。

8、要對師生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發現是否還有其它隱患、險情等現象。

校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6

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體教師務必高度重視,以確保學校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

一、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必須嚴格履行《班主任職責》和《任課教師職責》,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二、教師要以《守則》、《規範》、《未成年人保護法》、《道路交通法》等為依據,做到經常宣傳講解,不厭其詳、不厭其煩,並作好督促、檢查工作;

三、教師應尊重學生人格尊嚴,不得體罰、欺侮學生,任何情況都不得把學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學生的課,若因教師的言行不當而導致學生髮生重傷甚至更嚴重的後果事件,當事教師除按上級有關法律規章處罰外,一切經濟責任由當事教師承擔;

四、教師要按時上班、準時上崗,上課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課教師負責處理,若教師不在崗造成的事故由該教師負責,教師在放學後不得把學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則一切後果由當事教師負責;

五、班級應嚴格按學校規定收費,教師不得自立項目,亂訂教輔資料,亂收費,更不得向學生罰款和向學生收紀律保證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六、全體學生應積極參加“學生意外傷害保險”,若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辦理有關保險賠付手續;

七、教師要和學生共同搞好大掃除,教室後窗由教師打掃,打掃衞生一定要留意安全,要按時放學,教育學生不在路上逗留,應按時回家,留意交通安全;

八、值班的教師、領導負責正常教學秩序的維護,嚴格遵守值班職責,上下午均提前30分鐘上班,加強上課前的巡視和課間巡視,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避免事故的發生;

九、若發生重大事件,教師應及時上報學校,再由學校報上級協同處理。

校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7

為規範全校師生的日常行為,強化安全意識,營造良好的校園氛圍,促進我校文明建設和發展,構建和諧校園,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規定,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行為規範,望全校師生共同學習和遵守。

(一)努力創造和維護文明整潔和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不隨便亂扔瓜果皮核、紙屑、煙蒂和其他雜物;不向窗外亂扔雜物、潑水;不隨地吐痰和亂放垃圾。

(二)愛護公共財物和基礎設施。不在桌椅、門窗、牆壁、路燈電線杆等處亂刻、亂畫、亂塗、亂貼;不攀折花草樹木,不踐踏草坪,不損壞公共設施;禁止在樓道內追逐打鬧、拍球。

(三)着裝整潔,儀表端莊。嚴禁穿奇裝異服、留怪髮型、染髮、燙髮、戴首飾、描眉;嚴禁赤背、赤腳或穿背心、拖鞋進出教室、辦公室和其他公共場所。

(四)文明待人,舉止言談文雅大方,不説髒話和粗話。不得在公共場所集體起鬨和大聲喧譁。

(五)嚴禁聚眾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禁止學生吸煙;教職工禁止在公共場合吸煙。

(六)嚴禁學生上網、夜不歸宿;嚴禁偷盜行為,拾到財物要主動上交;嚴禁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

(七)遵守校園內交通秩序,不騎飛車,禁止亂停亂放自行車、機動車等交通工具,禁止學生在教學區內騎車。自覺遵守門衞制度,學生出入要主動刷卡;外來人員和車輛,要嚴格遵守登記制度。嚴禁學生翻越圍牆、柵欄。

(八)做到勤儉節約,不浪費水電、糧食等,不亂扔饅頭,不隨意倒剩飯、剩菜。

(九)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做到不早出晚歸,不留校外人員住宿;不違章違規用電(包括私拉電線、給電源充電);不在牀上點蠟燭;嚴禁亂焚雜物,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進入校園。

(十)不準私帶刀、剪、針、錘、火柴、打火機等危險物到學校,發現要及時制止並報告。

(十一)預防食物中毒,不要購買過期變質食品,不飲用生水,發現病情,及時上報,進出校門要遵守秩序,不能無故離開校區。

(十二)男女生交往,舉止要得體,在公共場所嚴禁男女生勾肩搭背,擁抱、接吻等不文明行為。

(十三)門衞要統一着裝。做到對來訪人員特別是對學生家長要熱情接待,遇到問題耐心解決。

(十四)凡在校園內的外來務工人員(包括食堂及宿舍人員)一併遵守本行為規範。

説明:各部門、各年級對所轄人員以及公共區域的不文明行為,有直接管理的責任。在校園內,對出現嚴重不文明或其他有損學校形象的行為,學校將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管部門的責任。

校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8

我校校園網是集信息教學、校園管理、教育科研於一體的綜合性網絡,為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轉,保證我校教育科研的正常進行,保證合法使用互聯網資源,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校園網絡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絡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運行環境的安全。

校園網的所有工作人員及用户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及《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等法規,遵守校園網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計算機的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動,不得製作、查閲、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及有損學生健康的信息,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及信息系統的安全。

二、網絡系統管理

(一)在校園網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户,破壞網絡服務和破壞網絡設備的活動。

(二)安全管理員工職責:負責校園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對在校園網上網的用户進行有關的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

(三)尊重知識產權,不得在與外界交流過程中未經課件創作者同意擅自分發、傳播教師的課件和論文等內容。

(四)不得擅自將教師用機、辦公用機轉讓給學生使用,不得接納非本校工作人員使用校內計算機上網。

(五)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出於興趣使用任何黑客程序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

(六)為了保持網絡帶寬的合理利用,工作時間禁止BT下載和MP3等娛樂性軟件,禁止工作時間內網上聊天、下棋打遊戲以及其他與教育科研無關的娛樂活動。

三、處罰辦法

(一)違反本辦法規定,由學校給予警告或者停機整頓,並視情況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共享資格。

(二)違反本規定,給國家、集體或者他人財產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校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9

一、門衞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不得無故脱離工作崗位,如有要事離開必須向分管領導請假。

2、做好來客登記工作,拒絕身份不明人員進入校園,上課期間不得讓非學校工作人員進入教學樓。

3、兩到校前30分鐘開大門,疏導學生安全進入校園,制止學生攜帶食品進入校園,制止非學校人員進入校園。課前15分鐘門衞人員為校園安全第一責任人,課前後15分鐘當天值月教師為校園安全第一責任人。

4、如有幫助學生打掃衞生的家長進入校園,需持標誌牌方可放行。

5、上課後關閉大門,學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籤名單方可放行;放學後20分鐘關閉大門,不得讓學校以外人員進入校園。

6、放學期間與安全人員一同疏導學生有序走出校園,制止家長進入校園。

7、幼兒班放學時,與幼兒班最後一節課老師負責幼兒家長對接,讓家長接走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學時間隨其他年級離開校園。

8、放學後,注意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如發現安全隱患和意外發生的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繫。

9、節假日、寒暑假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人員進入校園。

二、放學安全制度

1、兩放學前的最後一節課,科任教師不得拖堂,保證及時放學。

2、放學後教師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學生在校園,謹防意外事故發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學生下樓的護導工作,清點人數,維持路隊秩序。

4、分管德育校長及值月(值日)領導要協助教師整理路隊,值月教師、保安、門衞做好門口疏導工作。

5、整理路隊教師不在時,需向德育校長請假,由德育校長負責整理路隊。

6、學校如果臨時變動放學時間或者調整作息時間,教導處需提前向家長通知。

7、所有學生不得騎自行車上下學,否則一切後果由家長承擔。

8、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做好學生來校、回家的教育和監護義務。

三、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上課教師要及時進入教室,不得隨意離開教室,不提前脱離工作崗位。

3、教師在課堂上要盤點學生人數,發現短缺問清學生或班主任。班主任如發現學生未來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4、科任教師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5、當天值日領導和教導主任應隨機進入教學樓檢查教學情況。

6、室外課上教師要提醒或者讓學生互查是否帶致傷性活動器具。其他教師不得截留學生留在教師裏。

7、實驗操作課上教師首先要向學生介紹實驗的相關要求,防止對學生造成傷害。

8、上課期間,如發生意外事故,教師要做好學生的安全防護工作。

9、上課教師要留心學生的身體狀況,對身體狀況不佳的學生要問清緣由。

10、微機課、圍棋課以及低年級室外課的科任教師要做好課前組織工作。

11、幼兒班實行課前課後安全護導制度,由當節課教師負責。

四、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分管領導在開學前要對學校的設備設施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及時安排整改。開學後定期進行安排排查,及時補救。

2、全體教職工要關注學校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3、學校工人在領導指定時間裏進行設施設備的維修。

4、出現較大的設施設備問題,學校將及時進行維修,對不能及時維修的需安排有關人員看護。

五、用水安全制度

1、要定時開關熱水電源,定時填補生活用水,避免供水設備損壞。

2、供水工人在工作之餘隨機關閉鍋爐房,不得讓非工作人員進入。

3、要注意調適好水温,防止師生燒傷。

4、供水工人要及時維修供水設施設備,保證順利供水。

5、教師不得在鍋爐房堆積擺放其他用品。

六、課間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搶行擁擠。

2、學生提前進入教室,避免鈴響後上教學樓擁擠出現意外情況。

3、學生文明有序活動,不準攀爬走廊護欄,不做危險性遊戲。

4、每天安排課間安全監護教師,發現學生有危險性遊戲,及時制止、教育。

5、學校每天安排一名教師負責課間安全監護,本人當日請假者,由本人安排其他教師進行課間護導。

七、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要制定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學校的批准同意。

3、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進行安全管理。

4、班主任要做好早操、升旗儀式、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學生上下樓梯及班級安全管理工作。

八、用電安全制度

1、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教育學生不準隨意觸摸電源線頭、線盒。

2、電工要做好線路維護,及時維修出現的用電故障,一般情況要當天完成。

3、師生髮現用電故障後及時向分管安全領導彙報,不得隨意改變用電線路。

4、全體師生要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關電;不使用大功率用電器,防止發生火災。

九、突發災害防護工作制度

1、課堂期間發生意外,上課教師為學生疏導的第一責任人。

2、如遇下雨冰雹等自然災害,實行分班整隊放學,德育校長、值月校長、值月教師要做好組織工作。

3、重大自然災害突發時,任何教師不得逃避責任和義務,做好學生的防護工作。

3、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校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一、學校應堅持“走動式治理”每週一小查,每月一大查,對學校的安全狀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二、檢查內容要按照學校及上級有關部分關於安全工作的要求,逐項對照,重點部位重點檢查。

三、檢查時要做好專用記錄,對檢查出的安全題目(原創)提出整改要求,學校拿出整改措施,重大題目(原創)要及時向上級報告,按照“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有關責任。

四、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依據各部分責任目標內容進行檢查考核,考核內容納進(原創)班級、班主任年終工作考核。因工作失職導致本部分、本班出現安全事故,將不得參加優秀班主任、先進工作者評選,還會影響到責任人的績效工資,同時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五、安全檢查工作列進(原創)崗位目標責任制,假如因安全檢查不到位而出現重大題目(原創),實行責任追究,一票否決。

校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1

1、按照“立足內部,內外聯動,全面設防,確保安全”的要求,有計劃地加快治安網絡建設,逐步建立起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動靜結合,點線面結合,各項防範措施相互配套銜接的校園治安防控網絡。

2、通過防範,努力形成違法犯罪分子不敢進校作案,進了校園作不了案,作了案逃不出校園的治安保衞局面,切實做到校園“不發案、少發案、發小案、不出事、少出事、出小事”。

3、要加強對重點部位的管。,做到“五雙”制度齊全,“三防”措施到位,會計室不超標準存放現金,嚴防盜竊事件發生。易燃、易爆和劇毒藥品全部放入地下。或專用。,嚴格手續,專項使用,專人管。

4、嚴格落實教職工值班和領導幹部帶班制度,值班人員應按時到崗,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擅離職守。值班人員要熟知報警裝置和報警方法:。方的。,做好值班記錄。後勤工作人員參加共同值班。

5、學校領導在重大節假日期間要保持通信工具暢通,保證緊急情況下領導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

6、學校辦公設備、器材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保管”的管。辦法,如果在使用期間造成辦公設備器材(特別是電腦顯示器、主機、打印機)被盜的,由保管人、當事人負責全額賠償。

校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2

為維護學校周邊治安秩序,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順利開展和全體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保障教育改革和發展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周邊道路保持平整,完好,整潔衞生,排水通暢,便於通行。

(2)學校周邊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輛,按指定停放點或劃定區域有序停放,不得影響學生進出。

(3)學校的開口處距道路人行道的邊線30米以內的視作沿街開口,根據不同情況設置相應的交通設施;

(4當學校的開口處距相鄰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設置的橫道線間距小的,應當完善該道路平面交叉路口或該路段橫道線的行人過街交通設施,在人行橫道線處必須設置人行信號燈和車行信號燈。而此開口處不再增設橫道線等其他交通設施;

(5)當學校的開口處距相鄰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設置的橫道,應當在開口處設置人行橫道線、(大、中學校的開口處設置注意行人標誌)和人行橫道預告標示,在人行橫道線的兩端設置人行橫道標誌;

(6)當學校的開口處距相鄰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設置的橫道線間距除了設置人行橫道線、人行橫道預告標示、注意行人標誌或注意兒童標誌外,還應當在人行橫道線的兩端設置人行信號燈和在道路上設置車行信號燈。

(7)上、放學時段,交通複雜路段的中國小校主要出入口有教師和交警或交通協管員護導,疏導人流,師生、家長進出秩序良好;

(8)有條件學校周邊設置上、放學時段臨時停車泊位,並有交警或交通協管員指揮家長接送車輛即停即走,學校安排人員配合疏導工作,學校門口沒有擁堵狀況

(9)對發生在學校周邊,侵害師生人生、財產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要及時處理,配合公安部門嚴懲違法犯罪團伙和首惡分子。

(10)在校園周邊複雜地區,要與公安部門協商:要求設立治安崗亭。

(11)將校園周邊地區與公安、社區、銜接納入治安管理範疇,開展治安巡邏。

(12)學校周邊500米內不得新建易燃易爆物品經營場所。

(13)學校周邊500米內不得新建公共停車場。

(14)嚴禁將學校場地租用停放社會車輛,或租用從事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活動。

(15)經有關部門批准在周邊設立的經營商店,要求合法、規範經營,並保持整潔衞生。

(16)校園周邊50米內無亂設攤點,亂堆雜物等影響市容環境現象。

(17)學校門口200米內不設立經營性網吧、歌舞廳、遊戲機房。

(18)學校周邊音像書報商店、攤點不出租非法出版物。

(19)經常組織力量對學校周邊地區和建築物等安全隱患進行排查,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20)每逢開學、放假前要有針對性的集中開展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特別是以各種形式加強學生應對泥石流、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訓練,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21)學校每學期要對校車安全保障、駕駛員資格等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嚴禁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要求凡接送學生車輛必須是審核合格的車輛。

(22)與公安、工商等部門配合,強化周邊出租房屋、流動人口、暫住人口的管理,保護學生安全。

校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3

1、安全檢查制度是加強對校園內所有部位、設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和加強安全防範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的安全檢查要實行定點、定員、定崗制度,確保日常安全檢查無空白、無死角;學校所有教職員工每週要對所負責的安全職責點(區域)進行認真檢查,並構成安全檢查記錄,填寫在統一制定的《學校安全工作記錄本》上,及時報分管領導。

3、學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檢查制度,做到安全檢查有計劃、有安排、有檢查和整改記錄;各職責點(區域)職責人務必每日開展認真、仔細的安全檢查,做到無盲點、無漏點、無空白、無死角;檢查狀況要認真填寫在《學校安全工作檢查記錄本人》,發現安全隱患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分管領導或校長,並果斷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詳細記錄在案。

4、學校每月組織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構成安全檢查記錄,確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隱患。

5、學校要認真分析本學校各職責區域內安全工作的各種狀況,對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區域決不遺漏,做到及時排查;對已發現的安全隱患務必在第一時間內立即整改。

6、學校安全檢查要堅持有章有循、違章必糾、有患必改,堅持“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

7、日常安全檢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把教室、圖書室、會議室、食堂、消防設備、供電設施、運動設施、學生宿舍、教職工宿舍以及人羣集中場所。

校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4

為更好貫徹落實關於學校"綜合治理"、"平安學校"建立活動實施意見精神,確保學校安全、穩定,保證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牢固樹立學校教育"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切實承擔教學管理和保護師生平安的職責,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有效的開展,制定學校安全工作巡查檢查制度。

一、學校成立安全工作巡查檢查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和切實可行的措施。

二、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傳媒體,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經常組織有關人員排查校園安全隱患,並及時進行整改。確保校園安全和校園周邊環境秩序良好。

四、學校總務處定期對食堂、商店進行檢查,嚴格進貨渠道,保證商品質量,確保師生的飲食安全,嚴格餐具消毒制度,預防各類傳染病的發生,阻截病從口入。

五、學校每學期全面進行安全隱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礎上,強化整改措施,提高師生安全防範意識。

六、各班級每學期進行一至二次班級安全隱患的排查,舉行一次安全主題班會,增強學生安全意識,提高防範潛力,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

七、學校設立安全督查隊,每一天加強校園內部的巡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維護校園正常教學秩序。

八、學校成立以各班級生活委員為主的安全員,重點加強班級內部安全督導工作,營造安全的小環境。

九、體育教師加強體育課的安全教育,認真檢查場地器材,加強保護工作,平安的上好每節課。

十、學校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對損壞和過期的滅火器進行維修和更換,確保關鍵時刻,拿得出,用得上。

十一、教務處加強實驗室的安全檢查工作,嚴格實驗操作規程,加強危險藥品管理,保證學生實驗課不出現意外傷害事故。

校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5

一、知道思想:

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指導方針,以“徹底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確保萬無一失”為目標,繼續開展中國小生安全教育日活動和開展創建“安全文明校園”活動,切實加強安全教育與管理,確保學生安全。

二、安全教育工作重點:

1、安全教育宣傳力度,強化安全工作法律意識,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學生管理工作,規範學生行為,防止學生做出可能引發安全事故的行為。

三、安全教育具體措施: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學校成立學生安全教育領導小組,由校長親自擔任組長,具體教育活動由政教團委組織落實。

2、明確任務,責任到人,實行責任制;又齊抓共管,全體教職工均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和義務。

3、進一步加強安全宣傳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持久地開展安全教育。

四、安全教育活動安排:

1、結合中國小生的`“安全教育日”活動,開展安全主題教育。

2、每學期2次利用週一升旗儀式開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動。

3、每學期每班開展一次以“安全教育”為主題的主題班會。

4、每學期每班出三期以宣傳“安全知識”為主要內容的黑板報。

5、每學年邀請法制校長舉行一場安全知識講座。

校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6

1、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車持有者必須按學校規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2、車輛進棚必須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用品。

3、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為偷竊行為。

5、發現自行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保衞處協同查處。

6、機動車進入校園一律不準鳴號,並減速慢行,載重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小路、草地,防止損壞環境、綠化。

7、機動車進校園應服從校門衞人員的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8、機動車的車門,駕駛員應及時將其關鎖好,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除重大活動外,平時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9、校園內人員較多,行車時駕駛員應特別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10、本校大小汽車每天應進庫停放,不要露天停放。

11、車庫應配齊消防器材,駕駛員應及時關鎖好門窗,嚴禁火種進入,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12、來校辦公務的外來車輛,經門衞人員與相關領導聯繫並獲得同意後,可以入校。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

13、非行使公務的車輛,應事先由有關人員與門衞聯繫,做好登記,方可入校。無特殊情況,非經允許,出租車嚴禁進入校園。

校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7

校園安全工作,是整個學校的最重要的工作。為了貫徹各級政府關於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防範重大職責事故的發生,確保國家財產和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建立“平安校園”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一、安全檢查的主要項目:

1、師生安全教育

2、校園秩序管理、大型羣眾活動和課餘活動安全

3、飲水衞生安全

4、防盜安全工作

5、學校周邊環境安全

6、交通安全

7、防火安全

8、疏散通道安全

9、學校附屬設施安全

10、校舍安全

11、學校財產安全。

二、建立安全檢查督促制度,加強校園秩序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督察組,由學校校長擔任組長,定期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和督促。

2、實行“安全周講周查週報制”,值周領導及成員負責檢查督促本週內學校安全工作,包括早讀、上課、課外活動等時間,協調處理安全事務,發現問題及時向上報學校。

3、定期對各學校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進行檢查、督促、評比,確保安全工作的深入性和持久性。

4、學校將安全工作列為各教學班的管理、評估的重要資料。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凡發生重大安全職責事故的個人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

三、安全檢查日常工作

1、師生飲水要有專人負責,嚴禁外人入內。保證學生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要有避免發生傳染病流行的措施。

2、加強防火和消防工作。認真排查各種火災隱患,經常檢查用火點和電源線路,及時維修和更換,添置和保管好滅火設備。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落實,如不能解決的要向有關部門上報狀況。

3、保管好貴重物品,如電腦、電視、錄音機等教學儀器。教導處、總務處每月檢查衞星接收室等現代教育裝備的使用狀況。

4、經常對學校圍牆,廁所,旗杆、樹木枝幹等附屬設施進行檢查,凡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要及時修繕,保證使用安全。

5、加強對校舍的維護和管理,嚴格執行校園校舍管理條例規定。注意經常查看校舍各部位的安全狀況,個性注意主、間牆是否斷裂傾斜,屋面是否平整,下弦與主牆節點支撐處是否穩定,內外牆罩面是否鬆動脱落。對有危險的部位要及時排除,消除不安全隱患。

6、學生在校期間嚴禁將疏散門上鎖封死,上課期間要有專人負責管理,確保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7、從嚴執行封閉管理,嚴格進出校門管理。門衞要從嚴執行來人來客登記制度。禁止閒雜人員進入校園、教室等,防止發生侵害學生人身安全事件。夜間值班人員要全方位的巡邏,重點部位要重點察看,防止盜竊事件發生。

8、對校舍、圍牆、體育設施等要堅持日看、周查、月檢制度。學校要嚴格執行安全工作檢查登記(日看、周查、月檢)制度,對每月內發現的問題要認真做好記錄,並認真研究,及時採取措施,逐項處理,堵塞漏洞。以保證學校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四、全員參與,重視安全。

1、學生進校後,教學時間學生憑教師出校證明方可讓其離校。放學後,凡滯留學生,教師務必在場。

2、學生集會、出操、大掃除、課外活動,班主任均應在場,維持秩序。

3、課間活動講禮貌,杜絕打架現象發生,不玩危險性遊戲。值日教師加強課間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阻止學生玩不正當遊戲、危險性活動。上學、放學時值日教師校門值勤,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學校組織的學生校外活動,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和組織性紀律性教育,並在班主任工作手冊中記載。

5、未經校長同意,任何教師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外出活動,不得提前放學。

6、教育學生遵守交通法規,禁止學生騎自行車。上學放學路上,要注意來往車輛,不隨便亂跑。

校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8

學校檢查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安全隱患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制度;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廣泛進行安全工作法律法規的教育,構成人人講安全,事事講安全的氛圍。

2、班級和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有職責和義務對所轄區的安全進行有組織地經常性地全面檢查,為全校師生的學習和生活帶給安全保障。

3、凡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組織進行整改,並做好安全記錄,該上報的要及時上報。

4、檢查中發現重大隱患的,負責檢查的人應詳實記錄在案,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並限期整改。

學生安全和傷害事故的應急處理程序和報告制度

一、事故應急處理的程序

為了保障學校有一個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和穩定有序的教學秩序,切實保障學校財產,學校周邊環境和全體師生的安全,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制定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1、學生在課間活動中,追逐打鬧、跌倒碰傷、撞傷、互相間撕打扭傷等所引起的傷害,首先把學生送到學校衞生室進行簡單的處理;如傷害較重,及時把學生送往醫院治療;同時通知監護人到醫院配合治療,做好受傷學生家長的穩定工作,並及時調查事因,分清職責,提來源理辦法。老師事後主動為學生補課,輸傷害事故的賠保事宜。

2、在體育課上擅自行動或運動不當等造成的傷害,除現場急救外,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受害者送到附近醫院治療,並通知監護人。待事故調查清楚,分清職責後,再提來源理辦法。

3、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發生傷害,學校在獲悉狀況後,要立即組織人員赴現場瞭解狀況,組織急救,通知監護人,並及時報警。

4、若有學生在校食用午餐後或飲用水後發生不適,應由學校教師立即護送到附近醫院診斷治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若大面積發生學生不適狀況,學校應立即組織搶救,並向衞生、防疫,、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同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保護現場及48小時留樣食品;及進上報,2小時內分別向所在地衞生監督所、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並用心配合衞生監督所調查取證;如為疑似人為投毒,務必及時報警,控制人員流動,配合公安部門調查取證。

5、因教學房屋給學生帶來的傷害時,立即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地帶,就地組織搶救,並撥打“120”,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將學生送醫院治療,同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及時報告教育主管部門。

6、因場地、設施等給學生帶來傷害時,立即就地組織急救,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將學生送醫院治療,同時通學生的監護人。

7、組織學生外出參觀和社會實踐活動等引起傷害時,就組織急救,並撥打“110”,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將學生送醫院治療,同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

8、校內任何發現火情的人應及時撥打“110”,在消防人員未到達之前,學校應及時疏散學生到安全地帶,儘量避免人身傷害;如為疑似人為縱火,務必及時報警,控制人員流動,配合公安部門調查取證。

二、事故報告制度

1、學校需要進行報告的事故範圍是情形嚴重的學生傷害事故;即可能導致殘疾;學生個體死亡;羣死羣傷;涉及面廣,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導致社會不穩定因素等傷害事故。

2、發生學生傷害事故時,學校應當首先向教育主管部門彙報有關狀況。

3、當學生傷害事故涉及到其他行政部門管轄範圍時,學樣還應同時報告其他有關部門。(主要有公安、消防、衞生防疫、疾控中心等部門)

4、學校對學生傷害事故的報告務必及時,不得拖延報告,更不得隱瞞不報。報告務必本着真實的原則,不得謊報。同時應有報告記錄。

5、情形嚴重的學生傷害事故發生後,學校應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先行口頭報告,同時儘快完成書面報告。

6、事故處理結束後,學校應當將事故處理結果書面報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

校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19

(一)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部領導門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主管部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主管部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屬地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周、教師值周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繫,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區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欄杆、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做好檢查記錄。

3、教室及功能室通持暢通,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木工房、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食堂人員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0、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衞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學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繫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不良分子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6、建立學校突發事件教師救護隊,高度警覺,隨時出動。

(四)集會,出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班主任跟班,學校值周老師、體育活動責任教師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進出教室不要擁擠,上下樓梯靠右行,做到快、靜、齊,要按學校規定線路行進,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踩踏等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4、學校領導及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對集會、做操活動實行全過程監控,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五)組織師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遊、秋遊、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實施。

2、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輛進行檢修。

5、每次活動都要有相應的安全應急預案。

6、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7、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視情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門衞安全管理制度

1、門衞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門衞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衞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衞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衞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餘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校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20

總則

一、為了保護校園網的安全、促進我院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户的使用權益,根據有關網絡安全的法律和規定,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系統,是指由學院出資購買、由網絡信息中心負責維護和管理的校園網絡主、輔節點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及網絡服務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絡應用及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三、校園網系統的.安全運行和系統設備管理維護工作由網絡信息中心負責,網絡信息中心可以委託相關單位指定人員代為管理子節點設備。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包括其它互聯網在內的)服務器、工作站。

網絡安全

一、校園網主要設備和系統由網絡信息中心負責維護管理,分散在各部門的網絡設備由各部門網絡管理員(兼職)協同網絡信息中心管理。

二、需增加接入或變更接入我校校園網的任何服務器或工作站需向網絡信息中心提出申請,領取網線並按網絡信息中心指定的網絡地址連接入網。

三、各用户局域網IP地址,未經網絡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變更。

四、校園網各類服務器開設的帳號和口令為個人用户所擁有,網絡信息中心對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

五、網絡用户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户帳號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

六、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確需移動線纜者,應先徵得網絡信息中心同意。施工後要及時恢復。

七、除網絡信息中心,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主、輔節點、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

八、校園網主、輔節點設備及服務器等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網絡信息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校保衞部門及公安機關報告。

九、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對於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十、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WWW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各單位領導審核,學院主頁上公共信息及新聞由學院黨辦及院辦負責收集、整理、審核和製作上傳。

十一、如發現有以下行為的,將保留有關原始記錄,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一)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三)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六)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八)損害國家機關信譽。

(九)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

(十)有損學院聲譽的信息。

十二、對所有聯網計算機及上網人員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多人共用計算機上網的各級行政單位、教學業務單位上網計算機的使用要嚴格管理,部門負責人為網絡安全負責人。學院公共機房不準對社會開放,上網人員必須出示學生證、教師證,機房工作人員記錄上網人員身份和上下網時間、機號。公共機房使用網絡的記錄要保留一年。

十三、網絡信息中心必須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範,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為了有效地防範網上非法活動,校園網要統一出口管理、統一用户管理,進出校園網訪問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須使用網絡信息中心設立的代理服務器、Email服務器等。未經網絡信息中心同意及校領導批准,各單位一律不得開設代理服務器、Email服務器。

十四、因擴展信息點而在有關部門安裝的網絡設備,如交換機、集線器、服務器光纖轉換器等,應由安裝點所在部門指定兼職管理人員,協助網絡信息中心對該設備進行監控和管理,發現問題及時通報網絡信息中心解決。

十五、所有用户有義務向學院有關部門報告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信息。

十六、本管理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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