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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範文(精選18篇)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範文(精選18篇)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1

1、主食、副食分庫房存放,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範文(精選18篇)

2、庫房每日清掃,保持庫房及貨櫃貨架清潔衞生,經常開窗或機械通風設備通風,保持乾燥。

3、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入庫登記,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易壞先用的原則。

4、食品按類別、品種分架,隔牆、離地均在10cm以上整齊擺放,散裝食品及原料儲存容器加蓋密封,同時經常檢查,防止黴變。

5、食品冷藏、冷凍貯藏的温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温度範圍要求。

6、食品冷藏、冷凍貯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一冰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櫃(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誌,宜設外顯式温度(指示)計,以便於對冷藏、冷凍櫃(庫)內部温度的監測。食品在冷藏、冷凍櫃(庫)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

7、冷凍(藏)設備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過1cm)、氣足。

8、經常檢查食品質量,及時發現和處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螂工作,安裝符合要求的擋鼠板;不得在倉庫內抽煙。

1、酒店倉庫的倉管人員應嚴格檢查進倉物料的規格質量和數量,發現實物與發票數量不符以及質量規格不符合使用部門的要求,應拒絕進倉,並立即向採購部遞交物品驗收質量報告。

2、驗收後的`物資,除直撥的外,一律要進倉保管,進倉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堆放要有條理,注意整齊美觀。不能擠壓的物品要平放在層架上。

3、庫存物品要逐項建立登記卡片,物品進倉時在卡片上按數加上,發出時按數減除,結出餘額。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4、對庫存物品要勤於檢查,防蟲蛀、鼠咬、防黴爛、變質或過期,將物資的損耗率降低到最低限度。

5、凡領用物品,根據規定須提前作計劃報庫管,庫管員將報來的計劃按順序編排好,做好目錄,準備好物品,以便取貨人領用。

6、領料人要填好領料單並簽名,經部門經理簽字,庫管員才能憑此單發貨。領料單一式三份,領料部門一份,負責人憑此單驗收;庫管員一份,憑單入帳;財務一份,憑單記明細帳。發貨時庫管員要採用先進後出法發貨。

7、倉庫物資要求每月月終小盤點,半年和年終徹底盤點,將盤點結果和明細表報財務部審核,盤點期間停止發貨。

8、倉庫建立檔案應有驗收單、領料單和實物帳薄。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2

1 目的

為了明確評審和修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時機和頻次,定期進行評審和修訂,確保其有效性和適用性,保證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2 適用範圍

本程序適用於加油站範圍內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評審和修訂。

3.1安全領導小組應負責組織相關單位組成評審組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行評審和修訂。

3.2相關單位負責本單位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由安全領導小組審批。

4 控制程序

4.1評審和修訂的時機

4.1.1當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佈時;

4.1.2當企業歸屬、體制、規模發生重大變化時;

4.1.3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4.1.4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更時;

4.1.5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4.1.6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4.1.7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複事故原因,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4.1.8其它相關事項。

4.2評審和修訂的頻次

應每兩年組織相關部門進行一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適用性評審工作。

4.3評審和修訂

4.3.1制度評審和修訂的原則;

a.制度評審的區別包括:目的、適用範圍、術語、責任、控制要點及方法、相關/支持文件、相關記錄。

b.注意把上級制度評審與部門制度評審相結合,將上級制度和部門制度評審結合起來,做到“審點帶面”,從而推動制度的健全有效和經營管理手段的科學完善。

c.注意制度評審意見的建設性,不僅要找出制度制定、執行中的漏洞,更關鍵的是要提出客觀、科學的建設性意見,要體現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

d.注意制度評審的科學性。評審組成員應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理論水平,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進行評審,完善制度。

4.3.2評審組的組成

評審組應由相關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和工會代表參加。

4.3.3評審組根據評審結果對本單位相關制度出具修訂草案,提交領導審批。

4.3.4領導審批後,評審組將相關制度制定成冊,註明生效日期,並下發各部門。

4.3.5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修訂後,應及時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培訓學習。

5 相關文件

無。

6 相關記錄

6.1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評審修訂記錄》 AQBZH-JL/4-1

6.2關於《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發佈文件AQBZH-WJ/4-1

6.3關於《操作規程》的發佈文件AQBZH-WJ/4-2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3

(1)安全是指生產系統中人員免遭不可承受( 危險 )的傷害。

(2)安全生產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3)高處作業是指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 2米 )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4)無視規章制度,明知故犯的行為,往往都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人為因素)。

(5)“機構帶病運轉”,“使用安全裝置失靈”,往往都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因素)。

(6)生產經營單位的廠規廠紀是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

(7)室內空氣中二氧化碳含量達到(10%)時,就能使人不省人事、呼吸停止甚至死亡。

(8)檢修設備時,應該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安全標誌牌,以提醒人們注意。

判斷題(每小題2分,共50分。在正確的括號內打“√”,在錯誤的括號內打“×”)

(對)1、安全生產是指在勞動生產過程中消除可能導致人員傷亡、職業危害或設備、財產損失的因素,保障人身安全、健康和資產安全。(對)2、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上的缺陷。

(對)3、“三不傷害”就是: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錯)4、車間內的電氣設備發生故障,應立即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來檢修。

(對)5、根據分析,造成事故的“人為因素”主要是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兩方面。

(錯)6、生產經營單位裏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物的因素”

(對)7、在生產過程中,穿拖鞋、涼鞋、高跟鞋、系圍巾以及留長髮辮而又不將其放入工作帽內的行為屬於違章行為。

(錯)8、在生產過程中,發現安全防護裝置對操作帶來不方便,可以不用或者拆除。

(對)9、為了保證安全生產,在生產現場和設備上要做到:“有軸必有套,有輪必有罩、有台必有欄、有洞必有蓋,有特危必有聯鎖”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4

為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安全方針、政策、法令、規定和落實省、市各項安全措施的指示、決議,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安全制度,並檢查執行情況。

一、單位要不定期舉行防火、防盜等日常性安全教育和法規性安全知識教育,真正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使單位各項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防患於未然。

二、全體工作人員應

有高度的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警惕,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以確保單位財產及單位全體工作人員的安全。

三、各辦公室門與辦公桌的鑰匙應隨身攜帶,不得轉交他人使用。嚴禁將鑰匙交給親友使用。

四、嚴禁在辦公室內使用電爐、酒精爐、熱得快等有隱患性的工具,確因工作需要使用的,應符合安全操作使用要求。

五、冬季取暖應注意安全、小心謹慎,積極消除一切安全隱患,防止煤氣中毒、火災、觸電等事故發生。

六、各辦公室應安排好節假日值班,注意及時關好門窗,檢查關閉各處電源、及時開關電燈、電扇、電腦、飲水機等。平時下班也要加強檢查。

七、辦公室人員離開辦公室時,應將保管的櫃子與辦公桌抽屜鎖上,每天下班最後離開者應關好門、窗、櫥、櫃,並關閉所有電器電源。

八、妥善保管好公、私現金及貴重物品,白天不得將貴重物品及存有現金的包、袋等隨意置放在無關鎖的地方,謹防失竊。

九、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相關物品到辦公場地。

為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安全方針、政策、法令、規定和落實省、市各項安全措施的指示、決議,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安全制度,並檢查執行情況。

一、單位要不定期舉行防火、防盜等日常性安全教育和法規性安全知識教育,真正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使單位各項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防患於未然。

二、全體工作人員應有高度的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警惕,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以確保單位財產及單位全體工作人員的安全。

三、各辦公室門與辦公桌的鑰匙應隨身攜帶,不得轉交他人使用。嚴禁將鑰匙交給親友使用。

四、嚴禁在辦公室內使用電爐、酒精爐、熱得快等有隱患性的工具,確因工作需要使用的,應符合安全操作使用要求。

五、冬季取暖應注意安全、小心謹慎,積極消除一切安全隱患,防止煤氣中毒、火災、觸電等事故發生。

六、各辦公室應安排好節假日值班,注意及時關好門窗,檢查關閉各處電源、及時開關電燈、電扇、電腦、飲水機等。平時下班也要加強檢查。

七、辦公室人員離開辦公室時,應將保管的櫃子與辦公桌抽屜鎖上,每天下班最後離開者應關好門、窗、櫥、櫃,並關閉所有電器電源。

八、妥善保管好公、私現金及貴重物品,白天不得將貴重物品及存有現金的包、袋等隨意置放在無關鎖的地方,謹防失竊。

九、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相關物品到辦公場地。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5

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有毒等性質,在生產、貯運使用中能引起人身傷亡、財產損毀的物品,均屬危險物品

二、危險品必須按其性質和貯運要求,嚴格執行危險品的配裝規定,對不能配裝的危險品,必須嚴格隔離

三、危險物品的裝卸和運輸,必須指派有專業運輸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承擔

四、裝運人員應按危險品性質,配帶相應的.防護用品。嚴禁隨便傾倒物料

五、液體危險品物料裝卸時,要嚴格執行防靜電的有關規定。往貯罐內輸送物料前,必須認真檢查輸料管路、輸送泵和電器是否處於正常狀態,按要求啟閉閥門,並隨時檢查液位,防止溢料,往桶內灌裝物料前,要認真檢查桶是否完好,灌裝時要認真負責,灌裝完畢桶蓋應擰緊,防止跑、冒、滴、漏,灑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時清理乾淨,不得留有殘液

六、必須嚴格執行出入庫發放制度,防止危險物品流失而引發事故

七、危險物品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等情景,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八、裝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機動車,應懸掛危險品標誌,罐車要掛接靜電導鏈

九、罐區、裝置區要堅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雜物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棉紗、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十、裝卸易燃、易爆物品,不準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並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十一、進入廠區的機動車輛必須帶防火罩

十二、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並佈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十三、裝卸危險物品嚴禁使用明火燈具照明

十四、可燃液體貯罐應設液麪計和帶有阻火器的通氣管

防止違章動火六大禁令

一、沒有批准的動火證,任何情景嚴格禁止動火

二、不與生產系統隔絕,嚴格禁止動火

三、未經清洗、置換合格,嚴格禁止動火

四、不把周圍易燃物消除,嚴格禁止動火

五、不按時作動火分析,嚴格禁止動火

六、沒有消防措施,無人監護,嚴格禁止動火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6

我公司現在所有的電腦都已接入到網絡之中,隨時隨地受到公司管理部門的監控,為了加強計算機網絡、軟件管理,保證網絡系統安全,保障系統、數據庫安全運行特制定以下制度和操作詳細步驟。

一、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各部室的電腦管理,遵循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管理。

2、各部室應經常檢查本部門的電腦使用情況,負責電腦的安全使用、密碼管理、電子郵件管理、防病毒管理等,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3、電腦的使用和保養

3.1電腦操作規程:電腦開機時,應遵循先開電源插座、顯示器、主機的順序。每次的關、開機操作至少相隔一分鐘。嚴禁連續進行多次的關機操作。電腦關機時,應遵循先關主機、顯示器、電源插座的順序。下班時,務必要將電源插座的開關全關上,節假日時,更應將插座拔下,徹底切斷電源,以防止火災隱患。

3.2長時間不用的電腦,應有防塵罩蓋着,並應每半個月通電運行半小時。

3.3應對電腦及其設備進行保養清潔,使之不能有灰塵,電腦不能放在潮濕的地方,應放在通風的位置。

3.4需保存的信息,除在硬盤保存外,還應進行軟盤備份,以免電腦壞時所有的資料丟失。

4、打印機及外圍設備的使用。打印機在使用時要注意電源線和打印線是否連接有效,當出現故障時注意檢查有無卡紙。激光打印機注意硒鼓有無碳粉,噴黑水是否乾涸,針打機看是否有斷針。當打印機工作時,不要人工強行阻止,否則,更容易損壞打印機。

5、電腦防病毒的管理。外來的磁盤,或對外報送的磁盤以及從外界錄入信息的磁盤,一律要進行電腦病毒檢測,在確保沒有病毒時方可進入本公司電腦讀取信息。外來的信息光盤,非經允許,不準在本公司的電腦讀取信息,以防止病毒的入侵。

6、每月各基層應維護OA服務器,及時組織清理郵箱,把不重要的文件刪除,保證服務器有充足空間,OA系統能夠正常運行。

7、用户要每季度至少一次修改自己的應用系統密碼。

8、用户如有中毒、操作系統緩慢、死機等問題時,向系統管理人員提出口頭請求,接到請求的系統管理人員應及時提供維護服務,並查明出現故障的原因,如因工作無關的東西所造成的,根據情節按下列規定進行處罰。

9、局域網IP地址由系統管理員負責管理,用户不得擅自改變或增加客户端的IP地址,未經許可私自修改電腦IP地址,導致局域網出現IP地址衝突,電腦掉線現象,嚴重影響了局域網的穩定和暢通。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10、用户不得將私人電腦帶入公司,不得使用未檢測的U盤、不能用電腦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11、禁止在公司電腦安裝有害系統運行的遊戲與無關軟件;禁止在各部室的`電腦上玩遊戲和進行與工作無關的各種活動。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12、未經許可私自移動公司在各點分佈的網絡設備及佈線,亂拉線等,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13、公司電腦系統以及應用平台等經系統管理員裝好後一個月內,由於中病毒、自己裝卸軟件等人為因素導致電腦辦公軟件、平台無法正常運行的對電腦負責人罰款50元。

14、公司所有電腦上不準使用3G網卡,不準外網與內網共用一台電腦,一經發現由國網公司考核。

15、我公司電腦都有註冊,不準使用未經市公司註冊的移動儲存介質。

16、共用電腦的,查不到責任人時,由部門責任人承擔。

17、對於系統和網絡出現的異常現象或設備出現故障,管理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內向分公司系統管理人員彙報,及時處理相應問題。

18、凡是記載祕密信息的紙介質、磁介質、光介質等祕密載體,均要存放在保險櫃內,與普通載體分開管理。

19、對涉密的會議文件、資料應進行編號登記,發放時履行簽收手續;及時清理收回。

20、嚴禁通過互聯網傳輸涉密信息。不得在沒有相應保密措施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中處理、存儲和傳輸國家祕密、企業祕密,具體按有關保密規定執行。

21、嚴禁在普通電話、無繩電話和手機中談論涉密事項,發現他人違反保密規定時應予以制止。

22、不得在普通傳真機上發送涉及企業祕密的文件。

23、涉密文件複製件視同原件管理,不得改變其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範圍。銷燬複製件,應按正式祕密載體的方式處理。複製絕密級祕密載體,需經公司領導批准。

24、處理廢舊報紙、雜誌及可對外公開的廢舊資料時,要認真清理,防止夾帶祕密載體。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7

一、公司每月由專職經理帶隊組織各科室有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包括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工作檢查。

二、安全系統平時組織二級安全員巡迴檢查活動,按季節氣候條件變化,節假日前後的事故多發性特點,及施工進度搭接情況,查制度執行情況,查思想、查基礎管理、查安全設施。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及時組織領導進行對話,一起商討解剖問題落實措施、實施日期,然後再進行復查,重點複查措施落實情況直到解決為止。

三、生產班組每天上下班前由班長進行安全檢查,在施工中發現問題隨時採取措施解決。

四、生產要有重點,講究實效,不流於形式,查出問題要認真記錄,做到“三定”(定人、定期、定措施)。

X集團有限公司

X項目部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燃氣的安全管理,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城市燃氣,是指供給城市中生活、生產等使用的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煤制氣、重油制氣)等氣體燃料。

第三條 城市燃氣的生產、儲存、輸配、經營、使用以及燃氣工程的設計、施工和燃氣用具的生產,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 根據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設部負責管理全國城市燃氣安全工作,勞動部負責全國城市燃氣的安全監察,公安部負責全國城市燃氣的消防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建、勞動(安全監察)、公安(消防監督)部門按照同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共同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城市燃氣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城市燃氣的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和使用,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高度重視燃氣安全工作。

第六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應當指定一名企業負責人主管燃氣安全工作,並設立相應的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車間班組應當設立羣眾性安全組織和安全員,形成三級安全管理網絡。

單位用户應當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專人負責。

第七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應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定及技術操作規程,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並嚴格執行。

第二章 城市燃氣工程的建設

第八條 城市燃氣廠(站)、輸配設施等的選址,必須符合城市規劃、消防安全等要求。在選址審查時,應當徵求城建、勞動、公安消防部門的意見。

第九條 城市燃氣工程的設計、施工,必須由持有相應資質證書的單位承擔。

第十條 城市燃氣工程的設計、施工,必須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的標準、規範、規定進行。審查燃氣工程設計時,應當有城建、公安消防、勞動部門參加,並對燃氣安全設施嚴格把關。

第十一條 城市燃氣工程的施工必須保證質量,確保安全可靠。竣工驗收時,應當組織城建、公安消防、勞動等有關部門及燃氣安全方面的專家參加。凡驗收不合格的,不準交付使用。

第十二條 城市燃氣工程的通氣作業,必須有嚴格的安全防範措施,並在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和公安消防部門的監督配合下進行。

第三章 城市燃氣的生產、儲存和輸配

第十三條 城市燃氣生產單位向城市供氣的壓力和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無臭燃氣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加臭處理。在使用發生爐、水煤氣爐、油制氣爐生產燃氣及電捕焦油器時,其含氧量必須符合《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的規定。

第十四條 對於制氣和淨化使用的原料,應當按批進行質量分析;原料品種作必要變更時,應當進行分析試驗。凡達不到規定指標的原料,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和輸配所採用的各類鍋爐、壓力容器和氣瓶設備,必須符合勞動部門頒佈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按要求辦理使用登記和建立檔案,並定期檢驗;其安全附件必須齊全、可靠,並定期校驗。

凡有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的城市,必須設置液化石油氣瓶定期檢驗站。氣瓶定期檢驗站和氣瓶充裝單位應當同時規劃、同時建設、同時驗收運行。氣瓶定期檢驗工作不落實的充裝單位,不得從事氣瓶充裝業務。氣瓶定期檢驗站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部門審查批准,並取得資格證書後,方可從事氣瓶檢驗工作。

第十六條 城市燃氣管道和容器在投入運行前,必須進行氣密試驗和置換。在置換過程中,應當定期巡迴檢查,加強監護和檢漏,確保安全無泄漏。對於各類防爆設施和各種安全裝置,應當進行定期檢查,並配備足夠的備用設備、備品備件以及搶修人員和工具,保證其靈敏可靠。

第十七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系統的動火作業應當建立分級審批制度,由動火作業單位填寫動火作業審批報告和動火作業方案,並按級向安全管理部門申報,取得動火證後方可實施。

在動火作業時,必須在作業點周圍採取保證安全的隔離措施和防範措施。

第十八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和輸配單位應當按照設備的負荷能力組織生產、儲存和輸配。

特殊情況確需強化生產時,必須進行科學分析和技術驗證,並經企業總工程師或技術主管負責人批准後,方能調整設備的工藝參數和生產能力。

第十九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和管理部門必須制定停氣、降壓作業的管理制度,包括停氣、降壓的審批權限、申報程序以及恢復供氣的措施等,並指定技術部門負責。

涉及用户的停氣、降壓工程,不宜在夜間恢復供氣。除緊急事故外,停氣及恢復供氣應當事先通知用户。

第二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在城市燃氣管道及設施上修築建築物、構築物和堆放物品。確需在城市燃氣管道及設施附近修築建築物、構築物和堆放物品時,必須符合城市燃氣設計規範及消防技術規範中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 凡在城市燃氣管道及設施附近進行施工,有可能影響管道及設施安全運營的,施工單位須事先通知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經雙方商定保護措施後方可施工。施工過程中,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應當根據需要進行現場監護。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標誌嚴禁明火,保護施工現場中的燃氣管道及設施。

第二十二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應當對燃氣管道及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管道和設施有破損、漏氣等情況時,必須及時修理或更換。

第四章 城市燃氣的使用

第二十三條 單位和個人使用城市燃氣必須向城市燃氣經營單位提出申請,經許可後方可使用。

城市燃氣經營單位應當建立用户檔案,與用户簽訂供氣、使用合同協議。

第二十四條 使用城市燃氣的單位和個人需要增加安裝供氣及使用設施時,必須經城市燃氣經營單位批准。

第二十五條 城市燃氣經營單位必須制定用户安全使用規定,對居民用户進行安全教育,定期對燃氣設施進行檢修,並提供諮詢等服務;居民用户應當嚴格遵守安全使用規定。

城市燃氣經營單位對單位用户要進行安全檢查和監督,並負責其操作和維修人員的技術培訓。

第二十六條 使用燃氣管道設施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改、遷、裝燃氣設施和用具,嚴禁在卧室安裝燃氣管道設施和使用燃氣,並不得擅自抽取或採用其他不正當手段使用燃氣。

第二十七條 用户不得用任何手段加熱和摔、砸、倒卧液化石油氣鋼瓶,不得自行倒罐、排殘和拆修瓶閥等附件,不得自行改換檢驗標記或瓶體漆色。

第五章 城市燃氣用具的生產和銷售

第二十八條 城市燃氣用具生產單位生產實行生產許可制度的產品時,必須取得歸口管理部門頒發的《生產許可證》,其產品受頒證機關的安全監督。

第二十九條 民用燃具的銷售,必須經銷售地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檢測中心(站)進行檢測,經檢測符合銷售地燃氣使用要求,並在銷售地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城市燃氣經營單位的安全監督下方可銷售。

第三十條 凡經批准銷售的燃氣用具,其銷售單位應當在銷售地設立維修站點,也可以委託當地城市燃氣經營單位代銷代修,並負責提供修理所需要的燃氣用具零部件。城市燃氣經營單位應當對專業維修人員進行考核。

第三十一條 燃氣用具產品必須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使用説明書,重點部位要有明顯的警告標誌。

第六章 城市燃氣事故的搶修和處理

第三十二條 城市燃氣事故是指由燃氣引起的中毒、火災、爆炸等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事故。

第三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燃氣事故後,必須立即切斷氣源,採取通風等防火措施,並向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報告。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組織搶修。對於重大事故,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消防、勞動部門和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並立即切斷氣源,迅速隔離和警戒事故現場,在不影響救護的情況下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控制事故發展。

第三十四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必須設置專職搶修隊伍,配齊搶修人員、防護用品、車輛、器材、通訊設備等,並預先制定各類突發事故的搶修方案,事故發生後,必須迅速組織搶修。

第三十五條 對於城市燃氣事故的處理,應當根據其性質,分別依照勞動、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對於重大和特別重大的城市燃氣事故,應當在城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儘快做好善後工作,由城建、公安、勞動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嚴肅處理,並向上報告。

第七章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六條 對於維護城市燃氣安全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門或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應當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七條 對於破壞、盜竊、哄搶燃氣設施,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 對於違反本規定第二十條的,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有權加以制止,並限期拆除違章設施和要求違章者賠償經濟損失。

第三十九條 對於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一條、二十四條、二十六條、二十七條的,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有權加以制止,責令恢復原狀,對於屢教不改或者危及燃氣使用安全的,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可以報經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採取暫停供氣的措施,以確保安全。

第四十條 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申請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複議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做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會同勞動、公安部門根據本規定製訂實施細則,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規定由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 本規定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以前發佈的有關規定,凡與本規定相牴觸的,均按本規定執行。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9

班組是企業的最基層組織、最基礎的細胞,同時也是企業安全管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作為企業安全管理的前沿陣地,班組安全管理工作應做到“十到位”。

一、認識到位。班組安全管理工作搞得好不好,直接影響到企業的整個安全管理大局,班組長要放開手腳,大膽管理,把安全工作做細做好做實。

二、責任到位。班組安全管理應落實責任人。班組長作為一班之長應是本班第一責任人,應義不容辭地挑起全班安全管理重擔。班組安全員應協助班長具體抓好班組安全工作,成為班組安全管理的骨幹,每個班員都應責無旁貸地承擔起崗位上的安全生產責任。

三、制度到位。班組應針對自身生產特點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用制度來約束、規範班員的.行為,確保班組生產安全。

四、教育到位。抓好安全教育,引導班員變“要我安全”為“我要安全”,不斷提高班組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使班員自覺、主動地參與班組安全管理。

五、活動到位。班組應該開展一些實實在在、寓教於樂的活動,以活動推進班組安全管理,提高班員的安全意識,增強班組的戰鬥力和凝聚力。

六、檢查到位。作為班組長和安全員,在生產中要認真履行職責,敢抓敢管,在班前要督促班員嚴格穿戴好勞保用品;在班中要進行仔細的安全巡檢,制止和糾正各種違章現象,及時發現隱患並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整改;在班後要細緻檢查設備、水、電、氣開關、閥門、門窗,確保設備的安全。

七、“公示”到位。班組應設置公示欄,對公司的重要決策、方針政策、績效考核、完成任務情況、獎金分配等敏感性話題進行公示。讓職工及時瞭解信息,上、下得到溝通。

八、整改到位。在班組安全管理上,最可怕的是對隱患視而不見,見而不改,麻木不仁。因此要堅決摒棄以上陋習,不論是上級檢查,還是班組自己檢查,都應及時整改。

九、激勵到位。激勵分為正激勵和負激勵,一般來講都以正激勵為主。形成鼓勵先進,鞭策後進,你追我趕,比、學、趕、幫、超的好局面。

十、考核到位。嚴格考核、獎罰分明是管理中有力的槓桿,運用得當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班組安全管理上必須運用有效手段,保障安全制度措施落到實處,在生產中對違章的班員要不留情面給予批評教育甚至重罰,對遵章守紀的班員給予獎勵,通過“德、能、勤、績”對班員進行嚴格考核,與年終評模評先掛鈎,並公開考核的結果,讓大家一起來監督。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10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後方可安排上崗。

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温、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衞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誌。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並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設備必須按下列檢驗週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四年進行第一次檢驗;出廠滿七年進行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三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職工安全衞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願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通過衞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採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集團公司。

安全生產工作標準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設施配置充足,完好齊全、擺放合理、定期保養;消防通道通暢,員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電管理:線路完好歸位;電器設施完好齊整、定期保養、負荷內使用;電工持證上崗。

3、用氣管理:管道完好歸位;氣瓶配備防震膠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氣庫設施齊全、值班記錄完整。

4、物料管理:歸類歸位擺放、標識清晰;危險品與易潮品有保護措施;現場無呆滯物料。

5、裝卸管理:不損傷產品或物料,不野蠻工作;機動叉車司機持證上崗、限制時速;裝卸設備專人保管。

6、危險工序操作管理:關鍵設備定期保養;衝壓人員佩帶耳塞、手套;焊接人員佩帶面具、眼鏡手套;噴粉人員佩帶防毒口罩、手套、絕緣鞋;打砂及清洗人員佩帶安全帽、眼鏡、手套、防塵口罩等;焊接衝壓人員定期培訓、持證上崗。

7、環境衞生管理:生產現場、辦公場所、走道樓梯乾淨整潔,無衞生死角、無不明物品;玻璃門窗、休息桌椅、陳列設施定期擦拭、無灰塵覆蓋;牆角無蜘蛛網、地面無積水;廁所無異味。

8、防護管理:各類門、窗、護欄無損壞;天花、牆壁、地面、管道無裂縫、損壞或滲漏;各類勞動防護定期更新。

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台。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電、氣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並經過考試合格後,方準獨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准後方可進行。

三、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採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四、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六、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七、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築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九、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並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牆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覆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十、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一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四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11

1.對本部門員工,正副班長要對三大院庫區有全面瞭解,做好轄區安全生產管理,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統一指揮。特別是每日值班,要從思想上認識肩負的責任,對環境熟悉,以高度責任制對庫區巡防,保證庫區的安全。

2.值班期間嚴格按部門制定規章制度實行,做好值班記錄,交接班時,自己所做的工作要簽名,正副班長要檢查值班記錄,簽好自己名字。部門安全管理員不定期檢查評估,把安全考核作為員工工作考評的一部分。

3.每位員工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按規定檢查施工單位所需領退材料的正確性,嚴防個別私拿,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區,加強庫房安全防範意識。

4.安全員應積極協助三大院門衞檢查,加強部門之間溝通,共同管理物資流出,辦理好出門相關手續。

5.協助各部門不定期派出人員上門收集各個施工單位工程廢料,統一集中,統一處理。

6.加強對公司統一上交的工程廢料處理,配合安保部對工程廢料監督,檢查,在處理工程廢料時,及時向安保部通知,請安保部上門檢查工程廢料處理去向,同時拿出收購單位相關證件,給安保部驗收合格後,方可處理。

7.正確合理的對工程廢料進行處理,全面瞭解工程廢料市場價格信息,嚴把重量關,辦好相關手續,現場按規定二人以上人員簽字方可。

8.每位員工應加強安全意識,做好庫房消防設備安全到位,進出隨手關燈,關好大門。

9.在行吊下發料時,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同時要求施工單位人員戴好安全帽,在吊車工作時,人員要遠離行吊下,操作人員按規定做好每一項工作,嚴防無關人員進行操作,如施工單位人員不戴安全帽,發料人員有權停止發料。

10.負責行車片區員工要熟悉設備性能,瞭解設備狀況,查明線路來龍去脈,及時掌握進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定期保養,使設備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11.員工搬運貨物時,嚴格檢查貨物包裝,搬好貨物,卸貨時注意貨物場地,避免貨物碰撞損壞,保證物資完好無損。

12.加強員工宿舍安全檢查,特別嚴禁使用電磁爐,進出關好電器設備,關好門窗,嚴防個人用品失竊的發生。

13.對新進員工,進行上崗培訓和安全教育,並做好相關培訓教育記錄。

14.安全管理員應加強上下之間的溝通,努力執行好相關政策落實,對違反公司安全生產規定,有權執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員工在安全管理符合要求成績突出的有權給予獎勵表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把安全生產工作躍上一層樓。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12

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有毒等性質,在生產、貯運使用中能引起人身傷亡、財產損毀的物品,均屬危險物品

二、危險品必須按其性質和貯運要求,嚴格執行危險品的配裝規定,對不能配裝的危險品,必須嚴格隔離

三、危險物品的裝卸和運輸,必須指派有專業運輸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承擔

四、裝運人員應按危險品性質,配帶相應的防護用品。嚴禁隨便傾倒物料

五、液體危險品物料裝卸時,要嚴格執行防靜電的有關規定。往貯罐內輸送物料前,必須認真檢查輸料管路、輸送泵和電器是否處於正常狀態,按要求啟閉閥門,並隨時檢查液位,防止溢料,往桶內灌裝物料前,要認真檢查桶是否完好,灌裝時要認真負責,灌裝完畢桶蓋應擰緊,防止跑、冒、滴、漏,灑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時清理乾淨,不得留有殘液

六、必須嚴格執行出入庫發放制度,防止危險物品流失而引發事故

七、危險物品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等情景,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八、裝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機動車,應懸掛危險品標誌,罐車要掛接靜電導鏈

九、罐區、裝置區要堅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雜物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棉紗、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十、裝卸易燃、易爆物品,不準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並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十一、進入廠區的機動車輛必須帶防火罩

十二、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並佈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十三、裝卸危險物品嚴禁使用明火燈具照明

十四、可燃液體貯罐應設液麪計和帶有阻火器的通氣管

防止違章動火六大禁令

一、沒有批准的動火證,任何情景嚴格禁止動火

二、不與生產系統隔絕,嚴格禁止動火

三、未經清洗、置換合格,嚴格禁止動火

四、不把周圍易燃物消除,嚴格禁止動火

五、不按時作動火分析,嚴格禁止動火

六、沒有消防,無人監護,嚴格禁止動火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13

游泳池是健身娛樂的重要公共場所。為了更充分、安全地使用游泳池,正常、順利地開展健身運動,滿足廣大業主健身的需求,遵守開放活動時間的秩序,防止人員事故的發生,保障游泳愛好者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

1、游泳池開放時間由專人管理,非開放時間禁止進入泳池。懸掛“入場須知”

2、加強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確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向每個游泳健身者宣傳游泳安全衞生常識。

3、對患有肝炎、心臟病、皮膚病、性病、嚴重沙眼、急性結膜炎、中耳炎、腸道傳染病、精神病等病患者,自覺禁止入內。如會所發現以上患者有權禁止其進行遊泳活動。

4、設置安全標誌和救生器材。

5、游泳池遵守規定:

聽從教練和救生員的指揮。

初學者在無管理人員的看護下禁止下水。

未成年人活動時,家長或保姆要保護孩子的安全,不得進入深水池,不得在池邊追逐、打鬧。無家長、成人陪同禁止未成年人入內。

嚴格控制場內人流量,絕不能超出核定人數,防止事故發生。

經營場內各類警示牌(救助人員標識統一、水深水淺、更衣室、救助區、兒童池、緊急電話、安全宣傳標語、禁止標識等等)明顯,

游泳課要做好準備活動,在更衣室衝淋全身後再入池。

飯前半小時或飯後急劇運動後都不適宜游泳,入水前應做準備活動,下水前用水擦面、胸背及大腿部,以免抽筋。

三、游泳場所設施器材的管理制度

泳樂設施保養維修作業指引提要:泵流體噪音大:檢查吸水管是否漏氣,回水有無汽泡,修理可能漏氣的部位、吸水管件、濾淨器等;清除堵塞物,加大吸水管,檢查濾淨器濾網是否乾淨

(一)、目的

對設備進行維修和養護,保證設備正常使用。

(二)、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各管理處泳池、噴泉設施保養維修作業。

(三)、工作程序

1 泳池泵、噴泉泵維護檢修

2 每日維護檢修:

A. 每二個小時檢查一次水泵的運轉情況,查看電機温度及各儀表數據是否正常。

B. 排除不正常漏水現象。

C. 檢查潤滑油是否足夠。

3.季度維護檢修:

A. 檢查聯軸器是否完好。

B. 檢查主要部件連接螺栓、固定螺栓的緊固情況。

4、每年度維護檢修:

A. 檢查密封環磨損情況。

B. 更換密封填料。

C. 檢查軸承的磨損情況,更換潤滑油。

D. 檢查泵葉、泵殼的腐蝕情況,做好除鏽油漆工作。

5、常見故障處理:

A. 吸不上水:吸水管是否漏氣;濾淨器是否有雜物堵塞,安裝位置是否準確;鎖緊濾淨器上蓋;鎖緊所有吸水管的聯接件;更換泵的密封墊圈;打開濾淨器,灌水;打開所有關的閥門,清洗濾淨器,拆開水泵,清除堵塞物。

B. 電動機不轉時處理:檢查電源開關;檢查保險絲和斷路器;檢查控制箱電動機線路;泵卡住時,應關掉電源,用手轉動泵的聯軸器,若轉動不自如,需檢修泵。

C. 流量降低處理:檢查過濾器是否堵塞,若過濾器壓力錶壓力很高,比正常動行壓力高07公斤左右,則需進行反洗;檢查濾淨器濾網是否堵塞,清洗濾網;檢查吸水管是否漏氣修理;檢查閥門開關、管路是否堵塞;檢查泵葉是否反轉,若是應掉換三相動力線中的任何二根線;檢查發動機是否過熱,檢查工作電壓是否正常。

D. 泵流體噪音大:檢查吸水管是否漏氣,回水有無汽泡,修理可能漏氣的部位、吸水管件、濾淨器等;清除堵塞物,加大吸水管,檢查濾淨器濾網是否乾淨,閥門是否都全開;拆開泵,排除泵葉輪上的外來物;適當關緊出水閥門增加出水管壓力,減少出口流量。

E. 電動機過負荷裝置跳閘時處理:檢查線路是否連接錯誤;用萬用表檢測電源是否缺相;電動機運行電流是否超過額定電流;熱繼電器的整定值是否合適;檢查泵軸是否有卡住葉輪不規格,若有拆除處理。

6、泳池維護工作

7、池面日常維護:每天在開放前應吸塵及清理池面雜物。

8、水下燈更換

泳池放水,拆密封罩,更換燈泡;噴水池水下燈,將燈拉出水面,打開密封壓蓋、玻璃罩,更換燈泡。

9、管理員每天對泳池的管理記錄在《泳池日常運行記錄表》。

10、保護游泳場所的各種設施,延長游泳池的使用壽命,並提高游泳池的使用率。

11、有關管理人員和救護人員必須經常檢查器材的使用及損耗情況,及時向管理部門彙報以便作相應處理。

12、日常記錄《泳池日常運行記錄表》

F、特種設施另制定制度

(四)、游泳池資料管理

游泳池開放後,要逐日填寫游泳池的管理日誌,記錄使用時間、氣温、水温、水質變化、游泳人數、突發事故、過濾機的運轉情況及其他維護管理等情況。

四、游泳池救護員管理制度

1、救護人員(救生員、急救人員)和有關工作人員按時到崗,認真履行職責。做到開放前認真檢查器材設備,放置各種救生器材,熟悉水域情況。深水區和淺水區之間要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誌。

2、提高責任感,防止突發事件。

3、要牢牢樹立安全意識,把保障業主的安全放在首位。營業時間內由救生員負責游泳者的安全工作,要嚴格執行遊泳救生常規。

4、救護人員需由專業人員經培訓後方能上崗,規定明確的職責,並配戴特定標誌——袖標和標誌帽。加強救生技術的學習,定期參加專項技術訓練,如拋圈、水中解脱、水中負荷拖帶、人工呼吸等,不斷提高救護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救生任務。工作中保持思想高度集中,全面觀察,注意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遇到“突發”事故,要行動迅速、機智果斷、勇於救生,敢於負責,把減輕溺水者的痛苦看成是自己應盡的職責。開放完畢要做好清池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妥善處理。

5、救護工作應以預防為主,確立有備無患,安全第一的思想,具高度的安全意識責任感,對業主的安全負責。

6、自覺遵守各項制度,不遲到、早退。加強救生技術的學習,定期參加專項技術訓練,如拋圈、水中解脱、水中負荷拖帶、人工呼吸等,不斷提高救護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救生任務。

7、做好游泳者的安全管理,嚴格按兒童池、成人池、深水區、淺水區的規定進行管理,對越界和不服從勸阻的進行警告,警告無效的可清除出場。

8、密切注意池內情況,特別是入池口,深淺分界區、成人池兒童池交界區等;發現有求救信號、遇溺等異常情況的,應果斷迅速採取有效救助措施。

9、上崗時配戴救護人員標誌、穿好救生服,配帶好口哨、救助用工具,並提前20分鐘到崗,將池內警示牌、桌椅、太陽傘、過腳池、循環系統、地面衞生等清潔乾淨、打開和擺放好。

10、應在規定的崗位責任區上崗或巡崗(制分佈圖),不得擅自離崗、並崗、在崗上看書報、閒談、打瞌睡、飲酒等,有事離崗要告知同池值班救生員(只限於身體不適和兩便),並要在十五分鐘內返回。

11、每天結束後必須清查負責的水區域。

12、要每天填寫游泳池管理日誌,記錄每天的天氣、使用時間、氣温、水温、水質變化、游泳人數、突發事故、過濾機的運轉情況及其他維護管理情況。

13、遇上雷、雨天氣或其它不利於泳者安全的特殊情況應及時清場,將游泳場關閉。

14、對違反游泳池其它管理規定的游泳者,應予勸阻,警告,對不服從管理的可清除出場。

15、做好水的淨化處理工作,熟悉循環過濾系統的使用。

人員責任:

主管:具有長期從事游泳救生工作經驗資質;擁有中級救生員資質;擔任過游泳池救生組長。兼任救生組長,游泳池日常救生工作的組織者、管理者、協調者。負責游泳池開放程序的施行。由主管直接領導,統計救生員出勤、上崗、待命、訓練情況;做好救生器材的維護管理。負責向主管正確反映游泳池開放工作情況。開放期間做好遊客安全宣傳服務。

救生員:具有救生工作上崗資格。執行中心和上海市游泳救生協會的各項規定,服從主管工作分配。對遊客安全負責,為遊客提供游泳服務。

水處理員:由具有室內游泳池水處理工作經驗及資格者擔任。在主管的直接領導下,負責游泳池水質符合國家檢驗標準,維護加熱、淨化設備的完好。

醫務:由具有醫師執業資格者;經過游泳場所一般性培訓擔任。由主管直接領導。做好開放值班工作,維護醫療器材,保證正常使用,員工健康統計、諮詢、員工病假確認。

廣播員:負責廣播宣傳和即時對中心其他部門的聯絡。

保潔管理員:負責游泳池、更衣室、休息室區域內的環境衞生工作。協助救生工作、宣傳游泳安全注意事項、向遊客提供使用説明服務。

驗票員:嚴格按照“進場人員須知”要求進行放人,觀察詢問不符該項目活動條件的人員,特別是老弱病殘的、未成年的(要在成年人的陪同下)、酗酒的等等。在開放前必須要在救助人員全部到位之後,方可開門放人入場。

五、游泳池溺水事件應急預案

五(一)、定義:游泳池溺水事件是指游泳池在營業時間,出現有人在水裏無法游泳,正在沉入水裏或已經沉入水裏的緊急情況。

五(二)、目的:確保游泳池出現溺水事件時,第一時間搶救溺水者。

五(三)、適用範圍:游泳池管理。

五(四)、職責:

1、救生員負責第一時間搶救溺水者,撥打120急救電話,直到120救護人員來到現場才停止,搶救移交給救護人員。同時,撥打110警務電話,得到公安部門的支持。

2、前台工作人員協助維持現場秩序,撥打急救電話協助救生員搶救溺水者。

3、主管負責通知管理處指揮中心呼叫巡邏隊員到大門崗位接應120急救車,維護現場秩序,協助救生員搶救溺水者。

4、泳池領班,客服主管負責協助事件的處理,直轄市家屬關係及安撫家屬。

5、管理處指揮中心負責人負責事件的處理,協調家屬關係,完撫家屬,將事件上報各級領導。

五(五)、程序

1、救生員一發現有人溺水,判斷溺水者情況,可充分利用救生器材(救生圈、杆、繩)營救溺水者,在離池岸較近距離發生溺水事幫時,救生員可用水將溺水者施救上岸。如溺水者無意識應實施水中營救,立刻躍入游泳池,一手拉住溺水者的頭髮或將另一隻手反抱住溺水者的兩個腋窩,將溺水者拖到游泳池邊上面,同時呼叫同事(另一名救生員和前台工作人員)協助。

2、如溺水者不醒人事(無聲音,手腳不動),前台工作人員、救生員分別負責

以下工作:

2.1救生員負責第一時間搶救溺水者,並呼叫同事撥打120急救電話。救生員:對溺水者進行搶救,將溺水者平放在地面上,身體平直無扭曲,將溺水者頭側向一邊,清理口腔異物,壓頭抬顎,保持頭向後爺,然後進行人工呼吸。吹兩口氣,再對溺水者的心臟按壓30次,直到溺水者恢復呼吸或醫院救護人員到來。另一名救生員維持現場秩序,控制圍觀人羣,並儘快有序地將泳客清場。

2.2泳池前台人員負責打120急救電話,説清楚出事地點,另一名前台工作人員通知管理處指揮中心安排巡邏隊員協助維持現場秩序,同時維持好泳池的秩序,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游泳池。

2.3管理處指揮中心接到游泳池的通知後,立刻呼叫巡邏崗去大門口接應救護人員儘快到泳池,馬上趕到現場協助維持秩序,控制現場圍觀人羣,協助救員儘快把滬客有序地清理現場。

3、瞭解溺水者家庭及聯繫電話情況,指揮中心或滬池及時負責通知家屬,安扶家屬。

4、指揮中心負責通知相關部門負責人及管理處負責人,相關負責人接到通知後馬上趕到現場。

4.1泳池領班、客户服務主管協助事件的處理,協調家屬關係及安撫家屬。

4.2管理處負責人負責事件的處理,協調家屬關係,並安撫家屬,讓游泳池保持正常秩序,在得到溺水者的搶救結果後將事情報告上級領導。

做好相關記錄,總結經驗教訓,落實整改措施。

六、游泳開放管理

1、人員配備

室內游泳池應該視開放和安全情況,合理配備工作人員。救生員配備必須符合《游泳池開放管理條例》的要求,淡季為了節約開支,保證佈崗所需救生員;旺季使用臨時救生員,以補充安全觀察人數。主管可在救生員中產生。水處理員一名(或與水質監管部門簽訂《義務協助書》)監測水質,保證水質安全,應視水處理週期性。醫務人員配備一名,堅持經營時間在崗,保證開放需要。

2、開放時間

在遊客市場需求的情況下,根據中心具體情況、開放成本制定。淡季應保證會員遊客的鍛鍊需要為主,比如開放早、晚場,工作人員實行兩頭班制;旺季應保證營業額能夠均衡整年收支,比如延長開放時間,充分挖掘市場潛力。

3、開放程序

A、開放前:主管向全體救生員作班前報告。當值主管檢查游泳池設施、水質、救生器材;詢問醫療器械備用情況;安排救生員上崗。待命主管帶領待命救生員進入醫務廣播室,待命主管在救生員上崗後,由醫生播放廣播,更衣室保潔管理員放人。

B、開放中:在規定救助人員數量前提下,主管按的規定;按時帶領救生員接崗、換崗工作。值班救生員認真觀察,熱情服務;待命救生員隨時做好補崗、頂崗和急救準備,認真休息保證上崗觀察質量。在節約成本的前提下,救生員可以實行輪流休休息制(最基本的方式3∶1,三個上崗;一個休息,休息時間半小時/次)。在開放高峯中救生員應發揚奉獻精神,放棄休息,參加觀察。醫務廣播員做好醫療、宣傳工作;保潔管理員保持環境衞生、整潔。

C、開放結束:主管帶領全體救生員做好清場工作。醫生向主管彙報工作;保潔管理員關更衣室進入游泳池的門(中心可能有洗澡的客人或員工滯留在浴室),完成保潔後向主管彙報情況,主管做好當日工作總結後,經主管同意工作人員下班。主管作好開放記錄,並向主管作工作彙報。

D、開放監督:主管為開放工作第一監督人。主管應隨時隨地巡視游泳池。向主管了解開放情況,作出合理的開放工作安排;主管定期對救生員進行考核,對於不能通過考核的救生員及時向經理彙報,作好替換準備。監督全體人員的工作質量。

E、輔助工作:開放前,為保證安全衞生,救生員負責沖刷游泳池邊。在定期的吸污工作由救生員配合水處理員。游泳池也將制定水處理週期計劃和閉館全面維護計劃。

4、開放須知

開放高峯時間,救生員應自覺停止休息,作池邊工作,幫助其他救生員安全開放工作。

七、游泳場所流程管理

1、售票處接待服務程序:

1)所有泳客須持票或持卡入場,嚴禁帶病、醉酒者入場。

2)售票員出售泳票或查驗泳客持卡為效期內使用的,即發放客匙,泳客方可入場,並提醒泳客保管好物品,指引泳客進入更衣室。

3)泳客購買泳衣或泳具時,售貨員須開做帳並做出好售出物品記錄,泳客儲值卡結賬的須請泳客在收銀單上簽名,經售貨員確認有效後方可掛帳。

4)泳池入口處檢票放行。

5)每班次服務員交接,須核對實物數、票根、現金、日報表,無誤後進行交接。

2、安全監護服務程序:

1)每班次設立兩名救生員,救生員須全面監控入水泳客的活動,重點注意老年人、小童及醉酒後入場者。

2)遇有溺水時,須及時入水搶救,並利用器械合力救出溺水者並同時進行急救及發出通知,請專業醫護人員入場急救。

3)對於在水中作出危險動作的泳客預以警告制止。不聽從者請保安預以協助。

4)每班安全責任人對營業發生的事故須負主要法律責任。

5)交接班時,安全責任人須在交接班本中交接並簽名。

6)每月對安全防範意識強的班組、個人提出表揚並獎勵。

3、休閒吧服務程序:

1)每班一名吧員,必須對各種飲料,酒水價格清楚。根據泳客喜好及時推銷。

2)根據泳客所點飲料,酒水,開單以做帳單,然後用托盤給泳客送飲料,酒水。

3)待泳客消費完畢後,吧員提前將帳單,送到泳客手中結帳,如儲值卡結賬通知售貨員打出帳單泳客簽名與收銀確認後方可入帳。

4)吧員及時清理枱面為下一桌泳客作準備。

4、更衣室服務程序:

1)服務員根據鑰匙號碼主動提示泳客更衣,提示泳客將貴重物品交吧枱保管好。

2)提示泳客鎖好衣櫃,讓泳客沖涼。

3)為泳客指引進入水池方位等。

5、檢票處服務程序:

1)為泳客檢票做好記錄。

2)對無票、醉酒、皮膚病者不準下水。

3)除了着泳裝其餘人員不準入場,若陪同必須要進場,需購票方可進入。

4)提醒泳客對腳部消毒,將拖鞋按規定擺放。

5)提示泳客不允許私自將飲料、食品帶入泳池。

6)每班次都要與售票處認真核對,無誤後清理衞生下班。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14

1、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區域內的交道路上進行施工及吊裝吊運物體等影響正常交通的作業。

2、職責

本制度的實施由安全、保衞部門負責。

3、斷路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3.1凡在廠區內進行斷路作業必須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證》,

3.2斷路申請單位負責管理現場,在斷路路口設置交通檔杆、斷路標識,併為來往的車輛提示繞行線路。

3.3施工作業人員接到《斷路安全作業證》檢查確認無誤後,即可開始作業。

3.4斷路後,施工單位負責在施工現場設置圍欄,交通警告牌,夜間應懸掛紅燈。

3.5斷路作業結束後,施工單位應負責清理現場,撤除現場和路口設置的欄杆、斷路標識、圍欄、警告牌、紅燈等。

3.6斷路作業應按《斷路安全作業證》得內容進行,嚴禁塗改、轉借《斷路安全作業證》,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範圍,轉移作業部位應重新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證》。

3.7對《斷路安全作業證》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3.8在《斷路安全作業證》規定的時間內未完成作業時,斷路申請應重新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證》。

4、《斷路安全作業證》的管理

4.1《斷路安全作業證》由申請斷路作業單位指定專人辦理。

4.2《斷路安全作業證》由保衞處審批。

4.3斷路申請單位從保衞部門領取《斷路安全作業證》後,認真填寫各項內容後交施工單位。

4.4施工單位接到《斷路安全作業證》後,填寫本單位應填寫內容後交回申請單位。由申請單位送保衞部門審批。

4.5《斷路安全作業證》一式三份,申請單位、施工單位、保衞部門各執一份。

5、檢查考核

本制度由保衞部門組織實施,安全管理部檢查。如發現違反上述管理制度情況時,安全管理部有權根據情節嚴肅處理。

2斷路作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章定義及範圍

第一條廠區斷路作業:廠區(生產區域和生活區域)內的交通道路上進行施工及吊裝、吊運物體等影響正常交通的作業。

第二條廠區斷路作業包括生產區域和生活區域由企業組織實施的。

第三條有資質的外單位在企業所屬區域進行斷路作業,若其作業對企業構成影響、危及安全,應及時制止。

第二章斷路作業安全要求。

第四條凡在廠區內進行斷路作業必須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證》,斷路申請單位負責管理施工現場。

第五條施工單位領導和施工作業人員接到《斷路安全作業證》,確認無誤後,方可進行斷路作業。

第六條開始斷路作業時,施工單位應負責在路口設置交通檔杆、斷路標識。

第七條斷路作業過程中,施工單位應負責在施工現場設置圍欄、交通警告牌,夜間應懸掛警示紅燈。

第八條在斷路施工作業時,施工單位應設置安全巡檢員,保證在應急情況下公路的隨時暢通。

第九條在斷路施工作業期間,施工單位不得隨意亂堆施工材料。

第十條斷路作業結束後,施工單位應負責清理現場,撤除現場和路口設置的擋杆、斷路標、圍欄、警告牌、警示紅燈,經申請斷路單位檢查核實後,恢復交通。

第十一條斷路作業應按《斷路安全作業證》的內容進行,嚴禁塗改、轉借《斷路安全作業證》,嚴禁擅自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範圍或轉移作業部位。第十二條對《斷路安全作業證》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第十四條在《斷路安全作業證》規定的時間內未完成斷路作業時,由斷路申請單位重新辦理。

第十三條斷路作業項目承包給有資質的單位後,企業應向承包單位提出遵守本制度的建議。

第三章《斷路安全作業證》管理

第十五條《斷路安全作業證》由申請斷路作業的單位指定專人辦理。

第十六條《斷路安全作業證》由安委會負責審批。由廠辦負責管理。

第十七條申請斷路作業的單位同施工單位一起逐項填寫後由施工單位填寫施工作業的安全措施。作業證一式兩份,由施工單位保存一份,廠辦留存一份。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解釋權屬廠辦。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3斷路安全作業管理規章制度

為規範在道路上進行的各種施工管理,確保作業區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全公司各區域內斷路作業及外來施工斷路作業的管理。

一、公司安保部是本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相關部門是本制度的協助部門,對自己所管轄區內的斷路作業安全負責;作業相關人員必須對整個斷路作業過程負責。

二、作業區域是指為了保障道路作業現場的交通安全而用路欄、錐形交通路標等圍起來的區域。

三、斷路作業:指在公司各區域內交通主幹道、交通次幹道、交通支道與庫、站間引道上進行工程施工、吊裝吊運等各種影響正常交通的作業。

四、《斷路作業許可證》的辦理

1、進行斷路作業應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並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許可證》以下簡稱《作業許可證》,方可作業。

2、《作業許可證》由斷路申請單位負責辦理。

3、斷路申請單位負責管理作業現場。

4、《作業許可證》申請斷路作業單位指定專人辦理。安保部負責審批《作業許可證》。

5、在《作業許可證》規定的時間內未完成斷路作業時,由斷路申請單位重新辦理《作業許可證》。

五、《斷路作業許可證》管理

1、《作業許可證》由斷路申請單位指定專人至少提前一天辦理。

2、斷路申請單位在安保部領取《作業許可證》後,逐項填寫其應填內容後交斷路作業單位。

3、斷路作業單位接到《作業許可證》後,填寫《作業許可證》中斷路作業單位應填寫的內容,填寫後將《作業許可證》交斷路申請單位。

4、斷路申請單位從斷路作業單位收到《作業許可證》後,交公司安保部審批。

5、辦理好的《作業許可證》第一聯交斷路作業單位,第二聯由斷路申請單位留存,第三聯留審批部門備案。

6、《作業許可證》應至少保留一年。

六、斷路作業的安全要求

1、作業組織

1.1斷路作業單位接到《作業許可證》並向斷路申請單位確認無誤後,即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按《作業許可證》的內容組織進行斷路作業。

1.2斷路申請單位應制定交通組織方案,設置相應的標誌與設施,以確保作業期間的交通安全。

1.3斷路作業應按《作業許可證》的內容進行。

1.4用於道路作業的工作、材料應放置在作業區域內或其他不影響正常交通的場所。

1.5嚴禁塗改、轉借《作業許可證》。

1.6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範圍,應重新辦理《作業許可證》。

2、作業交通警示

2.1斷路作業單位應根據需要在作業區域相關道路上設置作業標誌、限速標誌、距離輔助標誌等交通警示標誌,以確保作業期間的交通安全。

2.2斷路作業單位應在作業區附近設置路欄、錐形交通路標、道路作業警示燈、導向標等交通警示設施。

2.3在道路上進行定點作業,白天不超過2小時,夜間不超過1小時即可完工的,在有現場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交通的情況下,只要作業區設置了完善的安全設施,即白天設置了錐形交通標誌或路欄,夜間設置了錐形交通標誌或路欄及道路作業警示燈,可不設置標示牌。

2.4夜間作業應設置道路作業警示燈,道路作業警示燈設置在作業區周圍的錐形交通標處,應能反映作業區的輪廓。

2.5道路警示燈應為紅色。

2.6警示燈應防爆並採用安全電壓。

2.7道路作業警示燈設置高度應符合GA182《道路作業交通安全標誌》的規定,離地面1.5m,不低於1.0m。

2.8道路作業警示燈遇雨、雪、霧天時應開啟,在其他氣候條件下應自傍晚前開啟,並能發出至少150m以外清晰可見的連續、閃爍或旋轉的紅光。

3、應急救援

3.1斷路申請單位應根據作業內容會同組單位編制相應的事故應急措施,並配備有關器材。

3.2動土挖掘的路面宜做好臨時應急措施,保證消防車的通行。

4、恢復正常交通

斷路作業結束,應迅速清理現場,儘快恢復正常交通。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15

第一條為加強船舶明火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保障船舶、港口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在深圳港口水域內進行明火作業的一切中外籍民用船舶,包括從事商業運輸的軍事船舶,以及承接船舶明火作業的單位及人員。

第三條專業修船廠內,以及修船廠設置的浮船塢的船舶明火作業,應遵守交通部、公安部、中國船舶工業總公司頒佈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規定》。

第四條船舶明火作業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港務監督〈以下簡稱港務監督〉及其派駐各地的監督站實施統一審批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明火作業操作人員,必須持有船舶檢驗部門頒佈的《焊工合格證》,船員應持有《船舶消防》培訓證書。承接船舶明火作業的單位必須持有港務監督核發的《修船廠家船舶明火作業許可證》,明火作業的主管人員和帶(領)班人員,必須經港務監督培訓,並取得港務監督簽發的《船舶明火作業安全員》證書。

第六條船舶進行明火作業,作業單位和船方應在開始作業24小時前按規定的格式向港務監督站遞交《船舶明火作業申請書》(附件一),在消防重點部位和危險處所的明火作業,還應作業單位和船方主管負責人簽名。

第七條申請明火作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為責任人,對整個明火作業負完全責任。

第八條港務監督接到船舶明火作業的申請後,應到現場進行核查,確認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在符合明火作業安全技術要求後,發給《船舶明火作業批准書》(附件二)。船方或作業單位取得港務監督簽發的《船舶明火作業批准書》後,應向有關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報備。

第九條船舶進行明火作業,必須嚴格執行交通部發布的《運輸船舶消防管理規定》和國家標準GB/T13386的規定和要求,遵守有關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條燃油、潤滑油艙(櫃)、機艙,油船供油艙、泵艙、隔離艙、壓載艙等處所進行明火作業,必須封閉與其相連通無法拆卸的管系、閥門,按照船舶檢驗局《船舶浦除可燃氣體檢驗規則》的要求,清除艙內油、氣,並由船舶檢驗部門或者其認可的機構檢驗,取得《船舶可燃氣體清除證書》。

液化氣船、散裝液態化學品船和油輪的明火作業,除遵守本辦法外,還應遵守國家其他有關的特別規定。

測爆合格的艙室或處所,明火作業必須在4小時內開工,否則應重新測爆認可。作業前和作業後,應有專人對施工區域及受影響處所隨時複測可燃氣體農度。

第十二條船舶明火作業時,必須有安全員專門負責監督護,並在港務監督核定的範圍和時間內進行,不得擅自擴大明火作業範圍和超過作業時限。明火作業完畢,作業人員要徹底清理現場。在確認無殘留火種時,安全員方可撤離。

第十三條對危險性大的明火作業,港務監督可責成作業單位申請消防車、船舶實施現場監護,被監護船舶應支付有關費用。油輪、液化氣體船專用碼頭禁止船舶明火作業。

第十四條船舶在明火作業時發生火災,應立即採取一切措施組織自救,同時,迅速報告港務監督和公安消防部門,並接受港務監督和公安消防部門的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船舶在明火作業時,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或有不安全因素,港務監督可作出停止明火作業的決定,作業單位必須服從。

第十六條船舶申請明火作業,應交納辦理審批費、現場監視費,並提供交通便利。

第十七條對違反本辦法的,港務監督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處罰規定,給予處罰。

第十八條本辦法“明火作業”是指伴有裸露的火焰和熾熱工件的作業。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原蛇口港務監督頒佈的《船舶明火作業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16

1目的和範圍

1.1目的

通過對本公司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和管理,為預防重大事故的發生,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強化各類監控措施落實,確保重大危險源處於可控狀態,預防事故發生,保障公司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

1.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生產場所和儲存區的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和管理。

2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20xx)、《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40號令)、《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xx)、《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範》(AQ3013-20xx)、《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AQ/T9006-20xx),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3定義

3.1 危險物質

一種物質或若干種物質的混合物,由於它的化學、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導致火災、爆炸或中毒的危險。

3.2危險化學品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會對人員、設施、環境造成傷害或損害的化學品。

3.3單元

一個(套)生產裝臵、設計或場所,或同屬一個工廠的且邊緣距離小於500m的幾個(套)生產裝臵、設施或場所。

3.4臨界量

對於某種或某類危險物質規定的數量,若單元中的物質數量等於或超過該數量,則該單元為重大危險源。

3.5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使用或儲存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3.6重大事故

工業活動中發生的重大火災、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並給現場人員或公眾帶

來嚴重危害,或對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

3.7生產場所

指危險物質的生產、加工及使用等的場所,包括生產、加工及使用等過程中的中間儲罐存放區及半成品、成品的週轉庫房。

3.8儲存區

專門用於儲存危險物質的儲罐或倉庫組成的相對獨立的區域。

4 職責

4.1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並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4.2安全巡檢保衞部負責組織生產車間對生產場所及儲存區危險物質最大儲存量進行計算,根據計算結果,按臨界量值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

4.3安全巡檢保衞部負責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和建檔。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並出具安全評估報告。安全評估工作委託具備安全評價資格的評價機構進行。

4.4車間主任直接對所轄重大危險源實施管理並對管理結果負責;安全巡檢保衞部對公司的重大危險源負有監管責任。

4.5安全巡檢保衞部負責組織各相關單位、專業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並傳達至相關從業人員。

4.6重大危險源所在車間負責重大危險源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臵方案的演練。

4.7安全巡檢保衞部負責將重大危險源形成報告,報送當地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5 工作程序

5.1 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與評估

5.1.1根據GB 18218-20xx《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中危險物質的界定,本公司的汽油、溶劑油、原油、液化石油氣、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屬於重大危險源辨識的危險物質。

5.1.2安全巡檢保衞部組織相應的生產車間,對存在危險物質的'生產場所和儲存區進行計算單元的劃分,並對各單元進行最大儲存量計算。根據計算結果,按臨界量值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最大儲量超過臨界量的單元為重大危險源。

5.1.3應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並確定重大危險源等級。安全評估人員應具有相應能力,應安排本單位的註冊安全工程師、技術人員進行。

5.1.4安全巡檢保衞部每年進行一次重大危險源的辨識。

5.1.5重大危險源根據其危險程度,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一級為最高級別。

5.1.6重大危險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按照有關標準的規定採用定量風險評價方法進行安全評估,確定個人和社會風險值,並由相應機構出具符合規定的評估報告:

(一)構成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且毒性氣體實際存在(在線)量與其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中規定的臨界量比值之和大於或等於1的;

(二)構成一級重大危險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氣體實際存在(在線)量與其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中規定的臨界量比值之和大於或等於1的。

5.1.7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應當客觀公正、數據準確、內容完整、結論明確、措施可行,幷包括下列內容:

(一)評估的主要依據;

(二)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

(三)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個人風險和社會風險值(僅適用定量風險評價方法);

(五)可能受事故影響的周邊場所、人員情況;

(六)重大危險源辨識、分級的符合性分析;

(七)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術和監控措施;

(八)事故應急措施;

(九)評估結論與建議。

危險化學品單位以安全評價報告代替安全評估報告的,其安全評價報告中有關重大危險源的內容應當符合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要求。

5.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辨識、安全評估及分級:

(一)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已滿三年的;

(二)構成重大危險源的裝臵、設施或者場所進行新建、改建、擴建的;

(三)危險化學品種類、數量、生產、使用工藝或者儲存方式及重要設備、設施等發生變化,影響重大危險源級別或者風險程度的;

(四)外界生產安全環境因素髮生變化,影響重大危險源級別和風險程度的;

(五)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傷,或者影響到公共安全的;

(六)有關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安全評估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發生變化的。

5.2 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5.2.1建立完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其得到執行。

5.2.2根據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種類、數量、生產、使用工藝(方式)或者相關設備、設施等實際情況,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監測監控體系,完善控制措施:

(一)重大危險源配備温度、壓力、液位、流量、組份等信息的不間斷採集和監測系統以及可燃氣體和有毒有害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臵,並具備信息遠傳、連續記錄、事故預警、信息存儲等功能;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具備緊急停車功能。記錄的電子數據的保存時間不少於30天;

(二)重大危險源的化工生產裝臵裝備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的自動化控制系統;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裝備緊急停車系統;

(三)對重大危險源中的毒性氣體、劇毒液體和易燃氣體等重點設施,設臵緊急切斷裝臵;毒性氣體的設施,設臵泄漏物緊急處臵裝臵。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SIS);

(四)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5.2.3通過定量風險評價確定的重大危險源的個人和社會風險值,不得超過規定的個人和社會可容許風險限值標準。超過個人和社會可容許風險限值標準的,應當採取相應的降低風險措施。

5.2.4定期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進行檢測、檢驗,並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有效、可靠運行。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

5.2.5重大危險源中關鍵裝臵、重點部位分包的責任人,承包人定期並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定期檢查,及時採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難以立即排除的,應當及時制定治理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

5.2.6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和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訓,使其瞭解重大危險源的危險特性,熟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應急措施。

5.2.7在重大危險源所在場所設臵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寫明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臵辦法。

5.2.8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的事故後果和應急措施等信息,以培訓教育、公告欄等方式告知可能受影響的單位、區域及人員。

5.2.9制定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物資,並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所在地區涉及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對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氣體的重大危險源,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配備便攜

式濃度檢測設備、空氣呼吸器、化學防護服、堵漏器材等應急器材和設備;涉及易燃易爆氣體或者易燃液體蒸氣的重大危險源,配備一定數量的便攜式可燃氣體檢測設備。

5.2.10重大危險源所屬車間應制定相應的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並按照下列要求進行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一)重大危險源專項應急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二)重大危險源現場處臵方案,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並及時修訂完善。

5.2.11對辨識確認的重大危險源及時、逐項進行登記建檔。重大危險源檔案應當包括下列文件、資料:

(一)辨識、分級記錄;

(二)重大危險源基本特徵表;

(三)涉及的所有化學品安全技術説明書;

(四)區域位臵圖、平面布臵圖、工藝流程圖和主要設備一覽表;

(五)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六)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措施説明、檢測、檢驗結果;

(七)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意見、演練計劃和評估報告;

(八)安全評估報告或者安全評價報告;

(九)重大危險源關鍵裝臵、重點部位的責任人、責任機構名稱;

(十)重大危險源場所安全警示標誌的設臵情況;

(十一)其他文件、資料。

5.2.12在完成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或者安全評價報告後15日內,應當填寫重大危險源備案申請表,連同5.2.11規定的重大危險源檔案材料(第五項規定的文件資料只需提供清單),報送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重大危險源出現5.1.7規定所列情形之一時,要及時更新檔案,並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重新備案。

5.2.13新建、改建和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完成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安全評估和分級、登記建檔工作,並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6相關記錄

重大危險源辨識、分級與基本特徵表

重大危險源檔案

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17

1氧氣

1.1氧氣管網的設計、作業和檢修,應符合GB 50030、GB 16912的規定;從事氧氣管道檢修、維護和操作的人員,應通過有關安全技術培訓,並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1.2鍊鋼車間管道中氧氣最高流速:碳鋼管不大於15m/s;不鏽鋼管不大於25m/s。

1.3新敷設的氧氣管道,應脱脂、除鏽和鈍化;氧氣管道在檢修和長期停用之後再次使用,應預先用無油壓縮空氣或氮氣徹底吹掃。

1.4氧氣管道的閥門,應選用專用閥門;工作壓力大於0.1MPa時,不應選用閘閥。

1.5氧氣管道和氧氣瓶凍結時,可採用熱水或蒸汽解凍,不應採用火烤、錘擊解凍。

2乙炔

2.1乙炔站應符合GB50031的要求;其電氣設備的選用、安裝,應符合甲類生產車間廠房的要求。

2.2乙炔工作壓力為0.02~0.15MPa時,管中最大流速不得超過9m/s。

2.3乙炔管道的選用,應遵守下列規定:

——壓力為0.02~0.15MPa的中壓管道,應採用無縫鋼管,且管內徑不大於90mm;

——內徑大於50mm的中壓管道,不應使用盲板或死端頭,也不應採用閘閥。

2.4使用乙炔氧氣點火槍應遠離電氣櫃,點火槍附近不應有易燃、易爆物品。

2.5車間內乙炔管道進口,應設中央回火防止器;每個使用管頭應設崗位回火防止器。室內管道,應每隔25m接地一次。

乙炔、氧氣的使用

1.1進行乙炔、氧氣焊割工作的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特種作業”資格證書。

1.2使用中的氧氣瓶和乙炔瓶應垂直固定放置,放置在露天的氣瓶,應用帳棚或輕便的板棚遮護,以免受到陽光的爆曬。

1.3嚴禁將電源線搭放在氧氣瓶、乙炔瓶設備和管線上。

1.4乙炔和氧氣軟管在工作中應防止沾染油脂或觸及金屬熔渣。

1.5禁止把乙炔及氧氣軟管放在高温管道上。不得把重物、熱物壓在軟管上,也不得把軟管放在運輸道上,不得把軟管和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

1.6乙炔氣瓶禁止放在高温設備附近,應距離明火10米以上,使用中應與氧氣瓶保持8米以上距離。

1.7乙炔瓶上應裝阻火器,防止回火並經常檢查,以防阻火器失靈。

1.8乙炔管道應裝薄膜安全閥,安全閥應裝在安全可靠的地點,以免傷人及引起火災。

1.9在連接減壓器前,應將氧氣瓶的輸氣閥門開啟四分之一轉,吹洗1—2秒鐘,然後用專用的扳手安上減壓器。工作人員應站在閥門連接頭的側方。

1.10氣瓶上的閥門或減壓氣門,若發現有毛病時,應立即停止工作,進行修理。

1.11在接受氧氣瓶時,應檢查印在瓶上的試驗日期及試驗機構的.鑑定。過期或未經過水壓試驗或試驗不合格者不準使用。

1.12運到現場的氧氣瓶,必須驗收檢查。如有油脂痕跡,應立即擦拭乾淨;如缺少保險帽或氣門上缺少封口螺絲或有其它缺陷,應在瓶上註明“注意!瓶內裝滿氧氣”,退回發貨單位。

1.13氧氣瓶應塗天藍色,用黑顏色標明“氧氣”字樣;乙炔氣瓶應塗白色,並用紅色標明“乙炔”字樣。氣瓶在保管、使用中,嚴禁改變氣瓶的塗色和標誌,以防止層塗色脱落造成誤充氣。

1.14氧氣瓶內的壓力降到0.196千帕,不準再使用。用過的瓶上應寫明“空瓶”。

1.15氧氣閥門只准使用專用扳手開啟,不準使用鑿子、錘子開啟。乙炔閥門須用特殊的鍵開啟。

1.16在工作地點,最多隻許有兩個氧氣瓶;一個工作,一個備用。

1.17嚴禁使用沒有減壓器的氧氣瓶。

1.18在焊接中禁止將帶有油跡的衣服、手套或其它沾有油脂的工具、物品與氧氣瓶軟管及接頭相接觸。

2乙炔瓶、氧氣瓶儲存:

2.1儲存氣瓶的倉庫應具有耐火性能,門窗應向外開,裝配的玻璃應用毛玻璃或塗以白漆,地面應該平坦不滑,撞擊時不會發出火花。

2.2儲存氣瓶倉庫周圍10米以內不得堆置可燃物品,不得進行鍛造、焊接等明火工作,也不得吸煙。

2.3倉庫內應設架子,使氣瓶垂直立放,空的氣瓶可以平放堆疊,但每一層都應墊有木製或金屬製的型板,堆疊高度不得超過1.5米。

2.4氧氣瓶不準與乙炔氣瓶或其它可燃氣體的氣瓶儲存在同一倉庫內。

2.5儲存氣瓶的倉庫內不準有取暖設備。

2.6儲存氣瓶的倉庫內,必須備有消防用具,並應採取防爆的照明,室內通風良好。

3乙炔瓶、氧氣瓶的搬運:

3.1氣瓶搬運應使用專門的抬架或手推車。

3.2運輸氣瓶時應做好防止互相撞擊的措施。

3.3全部氣瓶的氣門都應朝向一面。

3.4用汽車運輸氣瓶時,氣瓶不準順車廂縱向放置,應橫向放置。氣瓶押運人員應坐在司機駕駛室內,不準坐在車廂內。

3.5為防止氣瓶在運輸途中滾動,應將其可靠地固定住。

3.6用汽車敞車運輸氣瓶時,應用帆布遮蓋,以防止烈日爆曬。

3.7不論是已充氣或空的氣瓶,應將瓶頸上的保險帽和氣門側面連接頭的螺帽蓋蓋好後才許運輸。

3.8運送氣瓶時,必須保證氣瓶不致沾染油脂、瀝青等。

3.9嚴禁把氧氣瓶及乙炔瓶放在一起運送,也不準與易燃物品或裝有可燃氣體的容器一起運送。

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18

一、安全穩定工作指導思想:

依據教育部《中國小安全管理辦法》,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關於安全穩定工作的方針和通知,維護學校安全秩序,預防違法犯罪和安全傷害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師生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使學校的教學秩序安全、穩定、順利地進行。

二、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與責任:

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李環(校長)

安全領導小組副組長:崔秀梅(副校長)

安全領導小組成員:焦巖(安全辦主任)、趙春剛(總務處主任 )

於潔梅(政教處主任 ) 曲娟(教務處主任 ) 周廣領(辦公室主任)

及全體級部主任

安全管理辦公室主任:焦巖

安全穩定管理員:劉國權(兼職)

學校行政領導人(校長)是我校安全穩定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安全辦公室焦巖主任具體分管此項工作,學校安全小組中層領導為各級部、各處室安全管理員,具體負責學校治保、防盜、飲食衞生、學校設施設備和師生安全防範工作。全體班主任主要負責本班學生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動組織。同時建立學校法人代表(校長)與崗位責任狀制度,每年簽訂一次平安責任狀。

三、安全教育宣傳:

1、建立安全教育月制度(每學期開學頭一個月、放假前一個月)。利用會議、廣播、視頻、板報大力宣傳安全教育和“校細則”規定。堅持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穩定工作會議;堅持每週班主任會、班會安全教育滲透;堅持每學期舉行一次安全教育為主題的演講比賽;堅持每學期至少一次教職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會,發放“明白紙”,做好培訓題,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安全辦主抓)

2、通過班會、體育活動課形象生動地上好法紀、交通、防火、飲食衞生、安全、自護自理、火災逃生演練等教育課。(班主任、體育教師負責)

3、建立學校法制副校長制度,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政教處負責)

4、對學習上有困難,尤其是品行上有偏差的學生,進行個別幫助教育,作好防範工作。各級部成立教師包幫學生小組,定期與學生交流溝通,並作有包幫記錄。(級部主任負責)

5、充分發揮社區教育、家庭教育的作用,加強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治理。(政教處負責)

四、建立安全、保衞制度

1.門衞制度:執行門衞規則,特別要做好:

(1)外客來訪要查問,要登記,嚴禁無關人員進校。學生進出校門佩戴校卡;家長探視學生要與班主任聯繫,批准後可入校。

(2)嚴格執行辦公樓、教學樓等地關門時間。

(3)實行24小時值班、校內巡邏制度。

2.值日、值班制度:

(1)每天由學校一位領導輪流值日,檢查、督促值周老師、管理員和值周班級工作。建立值班領導和值班教師晚上住宿制,加強住宿生晚上就寢管理,做好值班記錄。

(2)建立節假日(特別是寒暑假)領導、教師、保安護校隊,加強值班。

(3)大潮汛、颱風天以安全辦為主建立防汛抗台突擊隊,加強日夜值班。

3.住宿生管理:

按學校公寓及寄宿生有關管理常規和管理制度,管理好學生生活與安全,特別要做到:

(1)未經學校同意不得留家長和親友在學生宿舍過夜。

(2)非寄宿生(特別是校外人員)未經許可不準擅自到宿舍。

(3)寄宿生離校(特別是夜間離校),必須向班主任老師、管理員老師辦理請假、登記手讀,並通知家長。

(4)寄宿生名單每學期備案留底。

(5)學生宿舍樓由值班領導、值班教師、管理員進行24小時日夜值班。(政教處負責)

4.建立和健全學校計算機網絡,電教電器安全管理制度,特別要做好以下工作:

(1)做到定期與不定期的檢查,檢查要有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消除隱患。

(2)禁止汽油、煤氣等易燃、易爆進入機房。

(3)配製好足夠的消防器材,並有效有用。

(4)做好網絡的安全保密工作,杜絕不健康的網站,密切注意網絡病毒。(信息管理員負責)

5.建立師生教育教學活動安全制度:

(1)授課期間杜絕不讓學生上課。(教務處負責)

(2)建立體育安全行為守則,禁止體育課放“羊”式。(藝體組負責)

(3)嚴格執行大型集體活動審批制。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做到考察、計劃、安全措施的落實,成立臨時安全管理組織機構,確保活動的安全性和趣味性相統一。(政教處負責)

(4)建立健全學生一日在校安全守則。堅持教師每節、班主任每日點名制。(級部主任負責)

6.食堂(總務處負責)

食堂要嚴格執行食堂管理制度,特別要做好以下幾點:

(1)嚴把食品質量關,不採購、不銷售腐敗、變質、發黴過期食品,杜絕“三無”產品進入食堂。

(2)切實做好衞生工作,嚴格餐具消毒,炊事人員經過體檢合格才能上崗。

(3)設立兼職安全消防員,在下班前認真檢查火、水、電、煤氣,特別是油鍋爐,做到專人負責,安全使用。

(4)嚴把副食品質量關,不採購、不銷售腐敗、變質、發黴過期食品,杜絕“三無”產品進入食堂。

7.建立和健全醫務、衞生安全工作管理(辦公室、政教處負責)

(1)建立對食堂飲食衞生的安全監督和指導

(2)大力進行飲食衞生和健康衞生的宣傳

(3)杜絕學生在校外非法攤點購物、飲食

(4)聯合城管、公安清理校外非法飲食攤點及擾亂學校安全非法設施。

8、開展安全防範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護技能,應對不法侵害。

每學期至少請交通部門進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講座,使學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規則和行為規範。每學期與家長簽訂一次《交通安全協議書》;每學期至少請消防部門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進行一次火災逃生演練,使學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的能力;每學期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開展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戲水、游泳、溜冰的安全衞生教育。(安全辦負責)

9、制定火災、地震、食物中毒等學校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處置各種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安全辦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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