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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管理制度(通用8篇)

儀表管理制度(通用8篇)

儀表管理制度 篇1

一、各種安全儀器、儀表必須存放在通風良好、乾燥的地點,並由專人管理,統一編號,登記造冊。

儀表管理制度(通用8篇)

二、使用、管理儀器、儀表的人員,必須熟知儀器、儀表的使用方法、性能、構造、適用條件、注意事項和校驗方法。

三、使用、管理儀器、儀表的人員對儀器、儀表內應更換的藥品、電池等要經常檢查,及時更換或定期充電,增長儀器、儀表的使用時間。

四、各種儀器、儀表要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配置,保證定期校查校正,建立、健全管理台帳,儀器、儀表的使用必須靈敏、準確、可靠,保證完好,如發現有損壞、數字不準確或不靈敏現象,應及時將儀器、儀表送往指定部門修理,修完後要先校正後使用。

五、凡入井的儀器、儀表,要嚴防磕碰、拆卸,井下固定使用的儀器如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儀等,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設置、使用,並由專人定期檢查、維護、調試、校正。

儀表管理制度 篇2

(1)計量設備、儀器按國家規定定期送檢;受檢率達到100%;並建立相應的管理台帳,避免漏檢或過期使用。

(2)配置計量器具及儀表等應選用國家計量公司或法定計量單位的產品,並經校驗合格後方可使用,凡無計量合格證的產品不準購置和使用。

(3)計量器具鉛封應保持完好,在使用或保存時,應注意防塵、防潮、反腐蝕、防止日曬雨淋。

(4)定期核查計量器具、儀器儀表在使用過程中誤差超過規定應及時複檢,除法定檢驗機構,任何人無權拆毀計量設備鉛封。

(5)壓力錶每六個月至少校驗一次。

(6)公司應對計量器具和儀器儀表等實行定人保管、保養和使用。

(7)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計量設備。

(8)計量設備屬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得使用。

①未按規定進行週期檢定的。

②經過週期檢定不合格的。

③已超過檢定週期的。

④無檢定合格證或合格印的。

(9)計量設備的備品和附件等必須保持完整性,禁止成套的設備分散或解體使用。

(10)屬於不合理使用或非正常損壞的計量設備,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制定防範措施。

儀表管理制度 篇3

為了加強儀器、儀表的管理,保障電器試驗及生產需要特制訂本制度:

1、借用儀器、儀表必須經主管幹部簽字批准,方可借用,不經主管隊長批准,任何人不得借出。

2、在特殊情況下,如生產急需,主管幹部不在,可經監區或分監區領導批准方可借出。

3、使用者必須按儀器、儀表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去使用,嚴禁違章使用。

4、儀器、儀表用完後,必須立即歸還,不得以任何藉口拖延歸還時間。

5、管理人員要做到認真負責,切實執行有關規定,認真填寫儀器、儀表使用登記簿。

6、對各種儀器、儀表要勤檢查、勤維護,發現問題及時向主管幹部彙報,及時處理。

7、本組人員,使用儀器、儀表管理員也要填入儀器、儀表使用登記簿,非工作需要不得隨意亂動。

以上各條希望有關人員認真執行,對不負責任或有意損壞儀器、儀表者追究其責任。

儀表管理制度 篇4

一、在通風區長的領導下負責通防儀器、儀表的保管與管理工作。

二、掌握各種儀器、儀表性能構造、工作原理及技術知識。

三、通防儀器儀表要統一編號,掛牌管理,分類擺放,整齊有序,對精度儀器儀表要專人專用,保持儀器儀表清潔乾淨。

四、對儀器儀表損壞、報廢、丟失鑑定核實,以及新儀器儀表進入,及時在台帳中填清註明,並上報有關領導。

五、嚴禁儀器儀表亂丟亂放,擺放整齊。

儀表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規定特殊工種安全管理要求。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特殊工種管理。

3.責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人力資源部、特種作業人員。

4.程序

4.1特殊工種的範圍

4.1.1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

4.1.2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

4.1.3壓力容器操作;

4.1.4高、低壓電工;

4.1.5電焊、氣割。

4.2特種作業人員基本條件

4.2.1年齡滿18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2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併成績合格。

4.2.3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4.3特殊工種人員的監督與管理

4.3.1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3.2人力資源部必須建立特殊工種人員檔案。

4.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收繳其特種作業操作證。

未按規定接受複審或複審不合格的;

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後果或違章操作記錄達兩次以上的;

經區級醫院確認健康狀況不適宜繼續從事所規定的特種作業;

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4.4特種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安全操作,對於違章作業的,公司將對其部門、本人進行嚴格處罰。

儀表管理制度 篇6

為加強儀器儀表的管理工作,降低能耗,保證儀器儀表的準確性及可靠性,根據《計量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制訂本管理制度:

1、各部門及有關使用人員要求配備的儀器儀表,應報公司審查批准後,方可購置和領用。

2、屬於計量器具的儀器儀表,應嚴格遵守計量管理制度,儀器儀表的使用,管理人員要履行職責,妥善保管、維護,經常檢查,保持儀器儀表的準確和清潔。

3、屬於強檢類的儀器儀表要制訂週期檢定計劃,及時送當地檢驗所檢驗。

4、貯罐等壓力容器的壓力錶,每半年校驗一次,以保證其示值的準確,達到安全可靠的目的。

5、儀器儀表的參數變更,應經公司驗證同意後,報政府授權的計量檢定部門修正。

6、儀器儀表的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公司鑑定、確認後,方予以辦理報廢與更新手續。

儀表管理制度 篇7

一、總則

為了加強我礦安全儀器、儀表、器材的檢查、維修管理工作,根據《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安全評估標準及評分辦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請認真對照執行。

二、管理體制

礦建立安全儀器、儀表、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礦機電副礦長任組長、機電運輸部、通滅部、生產技術部、物資供應部等負責人,機運、通滅系統各隊隊長、技術員任成員,具體負責全礦安全儀器、儀表、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工作,辦公室設在礦機運部。

三、領導小組的職責

1、由組長定期組織小組成員,全面的對全礦安全儀器、儀表、器材進行一次檢查,發現有指示不準,不動作或動作不靈敏,安全設施損壞的,下發整改通知單,由使用單位派專人更換,確保安全儀器、儀表、器材指示準確,動作靈敏,很好地發揮其在設備運轉中的監控保護作用。

2、領導小組將嚴格執行安全儀器、儀表、器材的週期檢定、校驗工作,確保安全儀器、儀表、器材的精度,耐壓等要求。

3、負責對不執行儀器、儀表、器材各項管理制度和造成後果的單位和隊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

四、日常檢查維修

1、安全儀器、儀表、器材的日常檢查維護,由使用單位的使用人員進行,按設備《操作規程》嚴格進行操作、檢查,發現有儀表指示不準確,外觀破損,安全設施不動作或動作不靈敏時,應及時彙報上級有關人員待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後再使用。

2、新儀器、儀表、器材入庫、使用前必須經礦計量部門檢定驗收,合格後方可辦理入庫手續。

3、對煤礦井下使用的儀器、儀表、器材按《煤礦安全標誌》要求,必須有煤安標誌。

4、對報廢的不能修復使用的儀器、儀表、器材要及時交回物資供應部,不能和新儀器、儀表、器材放在一起。

5、採掘設備的各種儀器、儀表、器材由維修單位負責檢驗,維修車間負責維修更換。

6、對《規程》、《標準》要求定期檢驗的儀器、儀表、器材使用單位必須按期送交具有鑑定資格的上級部門進行鑑定、更換。

7、負責指示類儀器、儀表的檢查、校驗工作,對指示不準確的堅持立即更換原則。

8、落實各種設備的安全防護設施的完善,保護裝置的實驗整定工作,實驗週期必須執行《規程》、《標準》要求,並記錄清楚。

注:儀器:瓦斯檢查儀、瓦斯自動報警儀、經緯儀、礦壓檢測儀器。

儀表:壓力錶、負壓表、温度表、高壓驗電儀、電流表、電壓表(萬用表)

器材:安全閥、釋壓閥、滅火器、高壓絕緣手套、膠靴、消防器材

儀表管理制度 篇8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以人為本”安全管理,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整治,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人身傷害,保證運輸生產安全。有效防止鍋爐傷害,特制定安全措施。

一、發生問題主要原因

1、蒸汽管路多宜發生漏氣漏水,容易發生燙傷事故。

2、鍋爐缺水、超壓會發生設備損壞、鍋爐壓力容器爆炸,造成事故。

3、在鍋爐、容器內檢查檢修作業時,人身不安全因素多。

二、安全控制措施

1、工長堅持每天對當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強調安全注意事項。作業嚴格執行《人標》的規定。規章制度健全,台帳記錄規範.

2、鍋爐操作人員持有效操作證。作業時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鍋爐平台扶梯符合安全要求,鍋爐房內物品堆放整齊、道路暢通、清潔衞生。

3、當班人員必須按規定進行巡視、掛牌、進行水錶機能試驗,並認真做好記錄。排污閥、給水截止閥無跑冒滴漏。

4、進入容器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並揭掛安全標誌,冬季在容器內嚴禁用木炭等燃料取暖。

5、定期對鍋爐給水、爐水進行分析,數據分析準確,達到規定指標。水位報警器、氣壓表要按規定進行校驗。

6、按期校驗安全閥、壓力錶等安全附件,並有校驗記錄。安全閥每週進行一次手動試驗,並做好記錄。超壓聯鎖保護裝置動作靈敏可靠。

7、操作人員熟悉掌握操作規程、自檢自修等有關的法規和規定。鍋爐附件滿足安全運行要求。是否符合要求,受壓元件聯接處、鋼架、受壓元件可見部件、爐牆無損壞。壓力錶、水位表紅線標註清晰,無滲漏,每班按規定沖洗壓力錶和水位表,沖洗記錄齊全。安全閥啟、回座動作靈敏可靠,定期對安全閥進行試驗,方法正確,記錄齊全。水位報警系統和自動給水、自動斷水功能符合要求,動作準確可靠,高低水位聯鎖保護裝置動作靈敏可靠。運行中的鍋爐發生異常危及安全時,必須按規定緊急停爐,禁止用向火室澆水的方式實行熄火。

8、夜間值班幹部,值班期間抽查不少於一次。

9、車間分管幹部每月抽查不少於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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