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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精選18篇)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精選18篇)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

甲方(見習單位)名稱: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精選18篇)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見習生)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勞動法》、《就業促進法》及陝西有關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

第一條 協議期限及工作安排

1、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安排乙方見習活動包括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二條 見習崗位

甲方按乙方見習內容及要求,安排在崗位見習,乙方應按照見習崗位要求,努力完成見習任務。見習崗位職責與任務為,甲方可以根據需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對乙方見習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工作時間及休息

1、乙方在甲方見習期間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時間。

2、甲方保證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在見習期間甲方應根據國家及陝西省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安全衞生的見習條件,為乙方配備必須的勞動防護用品。

2、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見習學生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3、甲方不得安排18週歲以下的學生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和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工作。

4、甲方不得安排女見習生在經期從事高温、低温、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工作。

5、乙方在見習工作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拒絕執行、檢舉或控告。

6、甲方通過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為乙方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第五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

2、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六條 見習補貼

執行政府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者,甲方負責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政府補貼並及時發放至乙方,同時甲方應另外支付乙方生活補貼 元∕月。

第七條 本協議的解除、變更、終止

1、經甲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協議:

(1)乙方已落實工作單位或被見習單位選中正式招用的; (2)乙方由於患病等原因不宜繼續從事就業見習的; (3)乙方不遵守見習紀律且教育無效的;(4)乙方主觀過失給見習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單方解除協議: (1)甲方未按相關規定足額支付乙方補貼的; (2)甲方有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相關規定的。

4、本協議到期即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即為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2、甲方未能及時足額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致使乙方受損的,應予賠償。

3、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見習生活補貼,乙方有權追償。 第九條 爭議解決途徑

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先經見習學生所在學校或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進行調解,調解未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辦理。

第十條 其他規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約定或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三份,見習單位和見習畢業生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當地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籤):  法人代表籤: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2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和教育部的有關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方案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畢業生就業的方針、政策。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方案,報省教育廳批准,學校負責辦理就業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辦理就業手續,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七、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在備註欄註明。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複印無效。

簽訂協議書注意事項

一、到河南省轄市市管或區管單位就業的,需經省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非師範經市人事局、師範經市教育局)蓋章同意;到縣及縣以下單位就業的,只需經縣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

二、到河南省直、部屬單位就業的,需經其主管部門蓋章同意。部屬單位主管部門係指在豫的主管部門;在省工商局註冊的非國有單位接收畢業生,須到省就業辦辦理審核備案手續。

三、在省外落實接收單位的,按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原則上到河南省外各省區直或部屬單位就業的,經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到市(地)以下單位就業的,經市(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到省轄市單位就業的,需經直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同意。

四、到在京中央單位的,需經國家人事部門同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學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蓋章)

監護人:__________(家長)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學歷:

專業:

畢業時間:

為明確見習學生與見習單位的權利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見習期限及工作時間

___乙方___等___名學生(附學生簽名的名單,明確姓名、性別、學歷、學院及專業)到甲方見習,見習時間自__年__月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合理安排見習學生的見習工作時間。

二、見習崗位

__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__部門,從事__工作。見習期間,甲方應安排專門的技術與管理人員對見習學生進行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日常管理,見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見習。

三、乙方見習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見習學生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見習規章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國家法規和單位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見習。

2、因見習學生造成見習基地財物損失的,按甲方規定處理。

四、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見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見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見習學生患職業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規定執行。

五、協議解除:

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可以在説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見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見習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見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見習,在為見習學生履行見習津貼支付手續後,解除本協議。

六、尚需協商一致的其它問題:

未盡事宜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七、法律效力: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交當地人事部門備案,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簽約雙方已明確上述條款並接受其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4

甲方(省級見習基地):

乙方(見習人員):

為幫助乙方提升職業技能和增強就業競爭力,根據《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在甲方就業見習有關事項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為見習人員,見習崗位為 ,見習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按照《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法》的要求,制定見習方案,確定指導老師,在就業見習期間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學習、工作、生活條件,通過就業見習培訓切實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二)加強對乙方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導其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就業觀;

(三)負責對乙方見習期間的考勤管理和考核工作,出具見習考核意見,協助發放《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合格證書》;

(四)見習期內甲方原則上不得變更乙方的見習崗位,如因特殊情況需變更的,應由甲、乙雙方協商後以書面形式確定;

(五)乙方見習合格後,甲方應協助安排、推薦就業;

(六)見習期間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公室審批同意後,甲方可與乙方中止見習協議:

1.無故曠工連續3天或累計曠工5天以上的;

2.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章制度,不遵守見習紀律且教育無效的;

3.有主觀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嚴格遵守《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法》和甲方有關規章制度;

(二)服從甲方的管理,主動接受指導老師的見習指導與培訓,努力提高自身的職業技能。

(三)經考核合格,可獲得《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合格證書》,作為用人單位優先聘(錄)用見習合格人員的依據。

(四)見習期間,乙方應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五)見習期間,乙方因病或已落實工作等原因不能在甲方繼續從事見習的,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相關證明,經與甲方協商,並報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公室審批同意後可以中止見習協議,不再享受見習人員待遇。

(六)見習期間,甲方違反有關法律和規章制度,對乙方造成嚴重傷害的,乙方有權報請所在地省轄市人才服務機構(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協調處理,情形嚴重的,可報請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公室批准,中止見習協議。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甲方所在地省轄市人才服務機構(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協調處理。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由甲方所在地省轄市人才服務機構(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負責鑑證,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才服務機構(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留存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省轄市人才服務機構(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簽章)

年 月 日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甲方)的規章制度,為使學生在校期間順利完成學業,畢業後愉快走上工作崗位,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對學生的教學管理和教育,並提供相應的學習、生活條件。

2、負責教授學校規定的課程,併為考試成績、操行鑑定合格的學生髮給畢業證書。

3、負責組織學生參加全國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專業資格證書考試,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4、負責為取得專業資格考試合格的畢業生推薦工作。自學生畢業之日起一年之內沒被推薦上崗,按規定退還乙方的全部學費。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努力學習,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刻苦鑽研,熟練掌握大通關技能,達到國家和學校規定的標準;

3、按時交納學費、書費、住宿費等各種費用。

三、其他事項

學生在校期間有以下情節之一者,不享受第一條第4款約定:

1、 未取得學校畢業證書;

2、 在校期間考試作弊;

3、 違紀受處分畢業時仍未解除;

4、 拒絕到推薦對口單位就業。

四、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執行大連市教育主管部門和物價局規定:

1、開學前要求退學或轉學的學生,退還收取本學年學費的____%;

2、開學一個月內要求退學或轉學的學生,退還收取本學年學費的____%;

3、開學一個月以上,一個學期內(含寒暑假期)要求退學的學生,退還收取本學年學費的____%;

4、超過一個學期要求退學的學生,不予退費;

5、因違紀勒令退學或被學校開除的學生所交學費、住宿費不予退費。

五、此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不得違反,因政策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除外。

六、此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學生(簽字)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6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繫人及電話:_________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畢業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學生)

為響應國家關於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的政策,本着對學生認真負責,讓家長放心,使學生滿意的宗旨,做好學生入學後在校管理和畢業後就業安置工作。本着相互信任和自願的原則,現就學生在校外見習和頂崗實習及畢業後就業安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按照教學大綱和實訓大綱規定完成教學任務,培養學生實際操作技 能,並組織學生進行實地訓練。

2、乙方在甲方學習期間,甲方組織乙方參加勞動部門統一組織的職業 資格證書的考試,合格後頒發職業資格證書;乙方學習期滿達到畢業要求後,甲方為乙方頒發國家統一承認的中專畢業證書。

3、甲方根據用人單位需求結合學生所學專業知識,充分考慮學生的意 向,負責學生實習和就業;同時,對畢業生跟蹤服務3年。若因用人單位原因造成學生待業或乙方通過正常途徑離開就業單位,並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備案的,甲方負責其再次就業,直至其滿意為止。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對於符合各項條件的學生,甲方特實行“兩免一補”政策:

(1)、農村户口的學生或持有城鎮低保特困證明的學生在校期間均可享受國家助學補助金3000元/人,由教育局統一發放。

(2)、乙方被確認為農村特困家庭者,上報市教育局申請批准後可減免學費2300元/年,由教育局統一發放。

(3)、乙方被確認為農村特困家庭者,本款第(2)條未批准者,報名入學時可以申請減免第三學年一學期的學費(以學校審批結果為準)。

2、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標準和時間交費,否則取消學習或安置就業資格,所需費用新生報到時應及時交清,第三年只繳納學費。

3、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管理,無違規記錄,誠 信檔案記錄良好。

三、違約責任

1、乙方需服從甲方就業安置,才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就業服務,若甲方 未能將乙方安排實習就業,甲方可向乙方退還三年全部學費。

2、學習期間乙方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再為乙方多次安排見習、 實習和就業。

(1)、就業時提供虛假個人信息者;

(2)、未完成學業,且自簽訂本協議後,自願退學者;

(3)、學生申請自謀職業者;

(4)、學期末結束未交清費用者;

(5)、不服從學校管理,違反校規校紀,受到紀律處分情節嚴重或被 開除者;

(6)、乙方觸犯刑法受到司法部門懲治者;

(7)、身體有殘疾或因健康狀況不能適應工作崗位者。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自學生報名入學時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商定不成者交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甲方: 乙方(學生): 乙方家長:

(學校公章)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8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姓名):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畢業後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 年,工作地點為 ,工作崗位為       。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月實際工資收入不低於      元(該項收入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和本省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六、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在簽訂本協議前組織體檢,否則以學校畢業時體檢為準。

七、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錄用為公務員,或經選拔參加選調生、選聘生、西部計劃、欠發達計劃、三支一扶、服務社區計劃等國家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的;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變更或解除協議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十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到甲方報到。甲方應當在乙方報到後1個月內為乙方辦理錄用手續,或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乙方應當積極配合。本協議中關於工作期限、崗位、地點、薪酬等主要條款應寫入勞動(聘用)合同。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甲方為乙方辦理錄(聘)用手續後,本協議終止。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9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姓名:

法人代表:性別:

委託代理人:出生年月:

廠址:家庭住址: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負責辦理錄(聘)用乙方所需的有關手續,乙方予以積極配合;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五、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六、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七、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後,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

2、乙方在畢業離校前升學、入伍、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參加國家及地方誌願服務項目;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

4、乙方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或者被勞動教養;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況;

八、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協議,若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其賠償相關損失;

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備案、登記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十二、乙方需在甲方單位工作不少於兩年,否則乙方需繳交違約金叁仟人民幣給甲方。

十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簽名):

負責人: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0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繫人及電話:_________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畢業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婚姻狀況: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畢業生工作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畢業生户口遷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__________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後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_____________。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2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意見:___________用人單位意見: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姓名):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畢業後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 年,工作地點為 ,工作崗位為       。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月實際工資收入不低於      元(該項收入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和本省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六、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在簽訂本協議前組織體檢,否則以學校畢業時體檢為準。

七、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錄用為公務員,或經選拔參加選調生、選聘生、西部計劃、欠發達計劃、三支一扶、服務社區計劃等國家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的;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變更或解除協議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十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到甲方報到。甲方應當在乙方報到後1個月內為乙方辦理錄用手續,或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乙方應當積極配合。本協議中關於工作期限、崗位、地點、薪酬等主要條款應寫入勞動(聘用)合同。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甲方為乙方辦理錄(聘)用手續後,本協議終止。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2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 張三

用人單位 就業單位

學校名稱

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製表

浙 江 省 教 育 廳 編 印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

姓名

張三

性別

身份證 號碼

專業

學制

畢業時間

__年

學歷

高職

固定電話 和手機號

電子信箱號

或qq號

應聘意見:

願意到貴單位就業

畢業生簽名: 張三 __ 年 5 月 15 日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

組織機構代碼

——

單位名稱

單位隸屬

可諮詢本單位

聯繫人

李四

聯繫電話

單位性質

機關、科研設計單位、學校、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三資企業、其他企業、部隊

(打勾)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可向人事局或人才中心諮詢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用人單位蓋章

__年5 月 17 日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市、縣級教育、人事部門)意見:本單位所在的地區人事局地(市)、人才交流中心、縣調配部門意見

__市人事局

大中專就業專用章

簽章

__年 5 月 20 日

學校意見

學校聯繫人

由學校就業辦統一蓋章

聯繫電話

由學校就業辦統一蓋章

學校通訊地址

由學校就業辦統一蓋章

院(系、所)意見:分院蓋章

寧波職業技術學院

__系

簽章

__年 __ 月 __ 日

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

學校就業辦公室蓋章

簽章

__ 年 __ 月 __ 日

注:組織機構代碼,這欄必須填寫。如果有學生不知企業的代碼可向所在單位的財務處諮詢。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3

用人單位

培養單位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主管部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及電話 單位性質

檔案接收 單位名稱 郵政編碼

詳細地址

畢業生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學院 專業 政治面貌

學位類別 學歷 培養方式

生源地 婚姻狀況

聯繫方式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畢業生工作的地點:

第二條 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

第三條 畢業生户口遷入地地址: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 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後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XX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

畢業生意見: 用人單位意見: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4

甲方 (單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 (個人)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並按原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 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為甲方工作期限在 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蓋章)

鑑證時間: 年 月 日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5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繫人及電話: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畢業生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 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 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 婚姻狀況: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畢業生工作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畢業生户口遷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__________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後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_____________ 。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2019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意見: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意見: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6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繫人及電話:_________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畢業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婚姻狀況: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畢業生工作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畢業生户口遷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__________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後成立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7

編號:_________

甲方:中國城鄉信息一體化發展中心

乙方:

籍貫: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工信部〔20__〕第256號文件精神和甲方在全國城鄉地區建立綜合信息服務站的實際需要,在平等、自願、公開的原則基礎上,甲乙雙方訂立定向就業協議如下:

1、自簽訂本協議起,乙方成為甲方全國綜合信息服務站體系內正式工作人員,享受甲方規定的系統內正式工作人員待遇及相關保障。

2、乙方必須參加為期一個月的崗前培訓(具體培訓方案見指定的集訓中心的公示),完成相關學業內容,而且通過NCBA職業培訓,將獲得甲方頒發的《城鄉綜合信息服務上崗資格證》,同時在網上進行公示。

3、本着“離土不離鄉,就近就業”的指導原則,根據本地區綜合信息服務站的建站進度,乙方自取得證書之日起的六個月內,由甲方負責安排乙方到本區域內的綜合信息服務站工作(或乙方自願確定的區域);也可指定到與城鄉信息一體化發展中心具有業務合作關係的當地重點大中型企業擔任專職信息員;對於工作表現突出,各項能力優秀的員工,可優先安排到甲方全國各級發展中心工作。

4、甲方對乙方的工作安排承諾:

(1)確保乙方可直接享受中心劃撥的工資補貼1000元/月;確保乙方在綜合信息服務站工作期間的基本工資與福利待遇,不低於本地區同行業的平均水平。

(2)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五險一金,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補貼、津貼、獎金,同時享受系統內職業培訓、免費旅遊、年度體檢、帶薪休假等福利待遇。

(3)自本協議簽定後,甲方為乙方辦理工作證,工資卡和工會證;甲方劃撥的專項工資補貼自乙方參加崗前培訓之日起開始計算,並以月為單位核發,享受全國系統內各種最優惠人員待遇,協議終止時,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各項工資福利待遇自動終止。

(4)代理乙方的人事檔案和黨團組織關係。

(5)為乙方指定終身事業發展規劃,提供加薪、晉職及晉級等廣闊發展機會,提供會議、交流、合作及輪職等全國人脈互動平台。

5、乙方可優先申請並取得當地“城鄉綜合信息服務站的建站資格和站長資格,同時按照規定享受該服務站站長的待遇及站點業務收益(詳見《中國城鄉綜合信息服務站經營協議》)。

6、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須繳納崗位風險保證金10000元,此保證金由甲方統一代為收取,並開具國家事業單位收據。(注:該保證金作為對“城鄉綜合信息服務站”的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及該崗位所包含的所有權益的一種保證。)

7、甲方未能按照以上承諾對乙方進行定向工作安排的,無條件退還崗位風險保證金。同時在下一年度繼續無償按照本協議約定為乙方安排就業崗位,並享受同等待遇。

8、本協議有效期為三年。如乙方在工作期內無重大工作過錯及違規違紀記錄,該協議自動延籤,每次延期均為三年。

9、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中國城鄉信息一體化發展中心人事中心各執一份。

10、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國城鄉信息一體化發展中心

乙方:__________

日期:

日期: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8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畢業後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年,工作地點為,工作崗位為。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月實際工資收入不低於元(該項收入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和本省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六、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在簽訂本協議前組織體檢,否則以學校畢業時體檢為準。

七、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錄用為公務員,或經選拔參加選調生、選聘生、西部計劃、欠發達計劃、三支一扶、服務社區計劃等國家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的;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變更或解除協議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十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於年月日前到甲方報到。甲方應當在乙方報到後1個月內為乙方辦理錄用手續,或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乙方應當積極配合。本協議中關於工作期限、崗位、地點、薪酬等主要條、款應寫入勞動(聘用)合同。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甲方為乙方辦理錄(聘)用手續後,本協議終止。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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