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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通用14篇)

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通用14篇)

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

甲方: (見習單位)

乙方: (見習人員)

為明確見習青年、見習基地的權利與義務,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見習期限及工作安排

1、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甲方指定崗位見習。

2、甲方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安排乙方見習活動。乙方學習務工技能,增強和提升就業創業能力。

二、見習崗位

3、甲方安排乙方到甲方 部門,從事 工作。見習期間,甲方可以根據需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對乙方見習崗位進行調整。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甲方在乙方到崗前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額為 元;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元的基本生活補助;有條件的單位為乙方見習期間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乙方休息權;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在見習崗位的安全;見習結束時對乙方進行考核鑑定,出具見習證明。

5、乙方須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個人材料,並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甲方安排的內容參加見習,按時完成見習期間甲方交付的任務和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守甲方商業祕密、技術祕密。

四、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即為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7、甲方未能及時足額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致使乙方受損的,應予賠償;

8、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教育或終止見習。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賠償。

9、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基本生活補助,乙方有權追償。

五、爭議解決途徑

10、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爭議,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相應的組織提出調解,調解不成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六、其他規定

11、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約定或協商解決。

12、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另一份交乙方組織單位存查,經甲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和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姓名):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畢業後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 年,工作地點為 ,工作崗位為

 。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月實際工資收入不低於

 元(該項收入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和本省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六、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在簽訂本協議前組織體檢,否則以學校畢業時體檢為準。

七、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錄用為公務員,或經選拔參加選調生、選聘生、西部計劃、欠發達計劃、三支一扶、服務社區計劃等國家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的;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變更或解除協議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十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到甲方報到。甲方應當在乙方報到後1個月內為乙方辦理錄用手續,或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乙方應當積極配合。本協議中關於工作期限、崗位、地點、薪酬等主要條款應寫入勞動(聘用)合同。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甲方為乙方辦理錄(聘)用手續後,本協議終止。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3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繫人及電話:_________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畢業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婚姻狀況: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畢業生工作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畢業生户口遷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__________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後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_____________。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2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意見:___________用人單位意見: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4

編號:_________

甲方:中國城鄉信息一體化發展中心

乙方:

籍貫: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工信部〔20__〕第256號文件精神和甲方在全國城鄉地區建立綜合信息服務站的實際需要,在平等、自願、公開的原則基礎上,甲乙雙方訂立定向就業協議如下:

1、自簽訂本協議起,乙方成為甲方全國綜合信息服務站體系內正式工作人員,享受甲方規定的系統內正式工作人員待遇及相關保障。

2、乙方必須參加為期一個月的崗前培訓(具體培訓方案見指定的集訓中心的公示),完成相關學業內容,而且通過NCBA職業培訓,將獲得甲方頒發的《城鄉綜合信息服務上崗資格證》,同時在網上進行公示。

3、本着“離土不離鄉,就近就業”的指導原則,根據本地區綜合信息服務站的建站進度,乙方自取得證書之日起的六個月內,由甲方負責安排乙方到本區域內的綜合信息服務站工作(或乙方自願確定的區域);也可指定到與城鄉信息一體化發展中心具有業務合作關係的當地重點大中型企業擔任專職信息員;對於工作表現突出,各項能力優秀的員工,可優先安排到甲方全國各級發展中心工作。

4、甲方對乙方的工作安排承諾:

(1)確保乙方可直接享受中心劃撥的工資補貼1000元/月;確保乙方在綜合信息服務站工作期間的基本工資與福利待遇,不低於本地區同行業的平均水平。

(2)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五險一金,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補貼、津貼、獎金,同時享受系統內職業培訓、免費旅遊、年度體檢、帶薪休假等福利待遇。

(3)自本協議簽定後,甲方為乙方辦理工作證,工資卡和工會證;甲方劃撥的專項工資補貼自乙方參加崗前培訓之日起開始計算,並以月為單位核發,享受全國系統內各種最優惠人員待遇,協議終止時,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各項工資福利待遇自動終止。

(4)代理乙方的人事檔案和黨團組織關係。

(5)為乙方指定終身事業發展規劃,提供加薪、晉職及晉級等廣闊發展機會,提供會議、交流、合作及輪職等全國人脈互動平台。

5、乙方可優先申請並取得當地“城鄉綜合信息服務站的建站資格和站長資格,同時按照規定享受該服務站站長的待遇及站點業務收益(詳見《中國城鄉綜合信息服務站經營協議》)。

6、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須繳納崗位風險保證金10000元,此保證金由甲方統一代為收取,並開具國家事業單位收據。(注:該保證金作為對“城鄉綜合信息服務站”的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及該崗位所包含的所有權益的一種保證。)

7、甲方未能按照以上承諾對乙方進行定向工作安排的,無條件退還崗位風險保證金。同時在下一年度繼續無償按照本協議約定為乙方安排就業崗位,並享受同等待遇。

8、本協議有效期為三年。如乙方在工作期內無重大工作過錯及違規違紀記錄,該協議自動延籤,每次延期均為三年。

9、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中國城鄉信息一體化發展中心人事中心各執一份。

10、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國城鄉信息一體化發展中心

乙方:__________

日期:

日期:

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5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繫人及電話: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畢業生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 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 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 婚姻狀況: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畢業生工作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畢業生户口遷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__________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後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_____________ 。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20xx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意見: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意見: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範本高校篇2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負責辦理錄(聘)用乙方所需的有關手續,乙方予以積極配合;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五、甲方對乙方體檢的特殊要求(如無,則填無):

六、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七、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八、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後,本協議解除: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2、乙方在畢業離校前升學、入伍、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參加國家及地方誌願服務項目;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4、乙方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或者被勞動教養;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況;

九、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協議,若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其賠償相關損失;

十、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

十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備案、登記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十三、乙方需在甲方單位工作不少於五年,否則乙方需繳交違約金叁仟人民幣給甲方。

十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地方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簽名):

負責人: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6

甲方(省級見習基地):

乙方(見習人員):

為幫助乙方提升職業技能和增強就業競爭力,根據《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在甲方就業見習有關事項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為見習人員,見習崗位為 ,見習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按照《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法》的要求,制定見習方案,確定指導老師,在就業見習期間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學習、工作、生活條件,通過就業見習培訓切實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二)加強對乙方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導其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就業觀;

(三)負責對乙方見習期間的考勤管理和考核工作,出具見習考核意見,協助發放《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合格證書》;

(四)見習期內甲方原則上不得變更乙方的見習崗位,如因特殊情況需變更的,應由甲、乙雙方協商後以書面形式確定;

(五)乙方見習合格後,甲方應協助安排、推薦就業;

(六)見習期間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公室審批同意後,甲方可與乙方中止見習協議:

1.無故曠工連續3天或累計曠工5天以上的;

2.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章制度,不遵守見習紀律且教育無效的;

3.有主觀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嚴格遵守《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法》和甲方有關規章制度;

(二)服從甲方的管理,主動接受指導老師的見習指導與培訓,努力提高自身的職業技能。

(三)經考核合格,可獲得《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合格證書》,作為用人單位優先聘(錄)用見習合格人員的依據。

(四)見習期間,乙方應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五)見習期間,乙方因病或已落實工作等原因不能在甲方繼續從事見習的,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相關證明,經與甲方協商,並報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公室審批同意後可以中止見習協議,不再享受見習人員待遇。

(六)見習期間,甲方違反有關法律和規章制度,對乙方造成嚴重傷害的,乙方有權報請所在地省轄市人才服務機構(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協調處理,情形嚴重的,可報請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公室批准,中止見習協議。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甲方所在地省轄市人才服務機構(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協調處理。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由甲方所在地省轄市人才服務機構(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負責鑑證,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才服務機構(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留存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省轄市人才服務機構(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簽章)

年 月 日

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7

用人單位(甲方):

畢業生(乙方):

學 校:

填 寫 説 明

一、本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就確立就業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是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和各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户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用人單位、畢業生應逐項準確填寫,學校應認真審核畢業生有關信息,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依據本協議書,辦理畢業生就業登記審核和報到證簽發等工作。

二、本協議書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託代理人)和畢業生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代簽無效。

三、本協議書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本協議書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書的附件,與本協議書一併履行。

四、本協議書內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五、填寫本協議書一律用藍、黑色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塗改處必須(簽名)或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六、畢業生離校後簽訂本協議書的,學校可不簽註意見。

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8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繫人及電話:_________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畢業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婚姻狀況: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畢業生工作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畢業生户口遷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__________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後成立

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學歷:

專業:

畢業時間:

為明確見習學生與見習單位的權利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見習期限及工作時間

___乙方___等___名學生(附學生簽名的名單,明確姓名、性別、學歷、學院及專業)到甲方見習,見習時間自__年__月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合理安排見習學生的見習工作時間。

二、見習崗位

__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__部門,從事__工作。見習期間,甲方應安排專門的技術與管理人員對見習學生進行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日常管理,見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見習。

三、乙方見習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見習學生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見習規章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國家法規和單位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見習。

2、因見習學生造成見習基地財物損失的,按甲方規定處理。

四、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見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見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見習學生患職業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規定執行。

五、協議解除:

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可以在説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見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見習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見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見習,在為見習學生履行見習津貼支付手續後,解除本協議。

六、尚需協商一致的其它問題:

未盡事宜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七、法律效力: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交當地人事部門備案,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簽約雙方已明確上述條款並接受其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0

畢業生 張三

用人單位 就業單位

學校名稱

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製表

浙 江 省 教 育 廳 編 印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

姓名

張三

性別

身份證 號碼

專業

學制

畢業時間

__年

學歷

高職

固定電話 和手機號

電子信箱號

或qq號

應聘意見:

願意到貴單位就業

畢業生簽名: 張三 __ 年 5 月 15 日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

組織機構代碼

——

單位名稱

單位隸屬

可諮詢本單位

聯繫人

李四

聯繫電話

單位性質

機關、科研設計單位、學校、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三資企業、其他企業、部隊

(打勾)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可向人事局或人才中心諮詢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用人單位蓋章

__年5 月 17 日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市、縣級教育、人事部門)意見:本單位所在的地區人事局地(市)、人才交流中心、縣調配部門意見

__市人事局

大中專就業專用章

簽章

__年 5 月 20 日

學校意見

學校聯繫人

由學校就業辦統一蓋章

聯繫電話

由學校就業辦統一蓋章

學校通訊地址

由學校就業辦統一蓋章

院(系、所)意見:分院蓋章

寧波職業技術學院

__系

簽章

__年 __ 月 __ 日

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

學校就業辦公室蓋章

簽章

__ 年 __ 月 __ 日

注:組織機構代碼,這欄必須填寫。如果有學生不知企業的代碼可向所在單位的財務處諮詢。

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1

甲方 (單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 (個人)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並按原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 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為甲方工作期限在 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蓋章)

鑑證時間: 年 月 日

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2

學校名稱:編號:

學生姓名:

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隸屬 聯繫人 聯繫電話 e-mail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單位性質 □國家機關[公務員]□國家、地方基層項目□部隊

□高等學校□其他教學單位□醫療衞生單位□其他事業單位

□國有企業□外資企業□民營企業□其他企業 檔案接收 1.單位接收2.單位不負責接收 檔案接收單位名稱 郵政編碼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_別提醒:請畢業生務必在畢業後3個月內通過學校就業網查詢檔案去向及接收單位是否收到。 户口遷移 1.單位接收2.單位不負責接收 户口遷入

地址 乙

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月 政治

面貌 學號 院系 學歷 專業名稱 學制 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 本人聯繫

電話 e-mail 學校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學校聯繫部門 學生工作處 聯繫人 聯繫電話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已如實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乙方工作崗位情況,並通過對乙方的瞭解、考核,同意接收乙方到本單位工作;乙方已如實向甲方介紹自己的情況,並通過對甲方的瞭解,願意到甲方就業並在規定或約定期限內報到。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第二條無用人自主權的甲方應負責辦理上級主管部門和相應人事部門備案、登記、簽章等手續。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不得以未能取得相應主管部門和人事部門同意為由拒絕接收乙方到單位就業,否則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三條乙方因升學(留學)、考取公務員,或參加(選調生、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農村特崗教師計劃、入伍等)國家及地方政府項目就業等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乙雙方達成以下處理辦法(在選擇欄內打“√”):

1.本協議自動解除;2.需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解除本協議。

第四條學校應在乙方畢業前安排常規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解除。如甲方對乙方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第五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協議,不承擔違約責任:

1.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2.經體檢未達到國家規定的行業從業人員健康標準的;3.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存在弄虛作假行為。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協議,不承擔違約責任:

1.經當地縣級以上勞動、衞生部門確認其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的;2.不履行本協議,侵犯乙方合法權益的;3.所介紹的本單位情況嚴重失實;

第六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簽訂就業協議書後,用人單位即可留存一份並報主管(或)人事部門。另兩份原則上應在15個工作日內返回乙方所在學生工作辦公室(學生科)簽章後,送學校就業主管部門登記簽章。

第七條甲乙雙方須全面履行協議。一方提出違約,須徵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並承擔相應違約責任。雙方約定違約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元)。

第八條乙方向甲方提出解除協議的申請後,甲方如果同意乙方的申請,則應向學校就業管理部門出具同意解除本協議的書面證明。

第九條乙方到甲方報到後,本協議自行終止。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訂立勞動合同(聘用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備案、登記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學校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需在編號處填寫乙方學號並加蓋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公章(鮮章)方可生效,複印件無效。

甲乙雙方補充條款(有無用人自主權説明及其它約定事項):

乙方(畢業生)意見:

畢業生簽名:年月日 甲方意見 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意見(由甲方負責辦理) 地、市、州或區縣主管就業的人事部門意見(由甲方負責辦理)

負責人:

(單位公章)

年月日

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所在學校、院系:

聯繫電話:

緊急聯繫人:

鑑於乙方已進入實習期但尚未畢業,乙方作為實習生在甲方處實習,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實習崗位

1、甲方為乙方提供實習崗位,並根據實習進程安排對乙方進行培訓。

2、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按照實習崗位要求進行培訓。實習生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內容:

在培訓部接受培訓和實習工作

目標:融入公司文化,掌握培訓部全面運營流程,從學校人轉變為職業人。提高產品專業技能,熟悉客户心理,熟知部門業務流程。

目標:具備獨立完成項目工作的能力,具備培訓部門所要求的工作技能。

3、乙方實習期間應遵守甲方規章制度。

二、實習期限、實習期間工資

1、甲乙雙方約定的實習期限為:自

日起至

日終止。

2、乙方在甲方實習期間,甲方將按照 工作報酬標準發放給乙方,報酬將按月發放。

3、在實習期間,如乙方通過甲方的實習考核,甲方將從__年7月1日(乙方正式畢業)起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4、乙方保證按上述實習期限完成實習任務。

三、實習終止及提前終止

1、本協議期滿即為終止。

2、本協議期間,如乙方不能通過甲方的階段性考核,本協議將自動解除,乙方不再作為甲方實習生在甲方實習。

3、如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無正當理由脱離實習崗位,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且不需要提前通知。

四、其他未盡事宜及補充條款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條款解決。

五、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4

甲方:

乙方:

為了全面貫徹教育部關於以社會需求為培養目標,以就業為導向的辦學方針,建立“需求、培養、實訓、就業”的教學模式,使畢業生能夠學以致用,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 甲方應履行的職責

1、根據乙方提供的入學材料,到省教育廳辦理正式錄取手續,負責學生畢業證及就業報到證的辦理工作。

2、按國家教育部規定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及用人單位的實際需求進行教學,保質保量地完成各學科的教學任務。

3、學生畢業後負責推薦就業,併為每位學生至少提供一個就業崗位。

4、負責畢業生崗前培訓工作。

5、負責推薦就業的專業包括我院20__年招生的各個高職專業。

二、乙方應履行的職責

1、學生必須修滿規定的學時。

2、在校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規章制度,刻苦學習,成績必須達到合格以上。

3、學生必須向學院提供真實、有效的入學錄取材料。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配合學院進行上崗培訓及推薦就業。

三、如果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負責安置工作。

1、在校期間不認真學習,所學課程成績有不合格的,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者。

2、不按時交納學費或經學院允許緩交,但在畢業前仍未交齊全部學費者。

3、在校期間受到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4、畢業後自行就業者。

5、無正當理由,出於個人好惡,不服從推薦就業者。

四、其它規定

1、如發生協議條款之外的事情,由雙方協商解決。

2、十八週歲以下的學生必須由監護人簽字。

3、本協議一式兩份,學院和學生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學生)

法定代表人(蓋章) 監護人: (家長)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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