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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管理制度(精選7篇)

支票管理制度(精選7篇)

支票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支票管理制度(精選7篇)

第二條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註銷。

第三條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後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後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四條對於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三條規定處理。凡一週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五條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賬户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六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支票管理注意事項

一、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出票人:單位和個人,在同一票據交換區域的各種款項結算,均可使用支票。

二、支票上印有“現金”字樣的為現金支票,現金支票只能用於支取現金。支票上印有“轉賬”字樣的為轉賬支票,轉賬支票只能用於轉賬。

三、工、建、中、交、農、光大、商行等均有自己的支票。

四、標識,各行支票紙質特製,有防偽。

五、出票日期要求大寫:貳零零貳零伍壹拾捌

六、收款人:天源塑膠製品(深圳)有限公司

七、出票人賬號:一般為印泥印上去的。

八、人民幣①應大寫,②$6598.70陸仟伍佰玖拾捌元柒角整;③頂格。

九、人民幣小寫要以“$”封口。

十、人民幣大小寫要一致,整張支票不允許塗改,尤其是人民幣處不一致或填錯、塗改都應視無效。

十一、用途要明確填清楚。

十二、出票人簽章:財務專用章、法人章(加蓋印章應與銀行預留印鑑一致)。

十三、存根:出票人用以記賬。

十四、齊縫章

十五、支票付款期限十天。

十六、需存入銀行,要填寫過賬單。

十七、持轉、現、過賬單不允許承諾立即付貨。

十八、可能出現空頭,與銀行預留印鑑不符。

支票管理制度 篇2

一、支票的使用

1.企業人員需用支票,領用時應事先將支票登記好,填寫收款單位、支票用途、支票號碼、預計用款金額等,由經手人在掛支單上簽字或蓋章。其他人員因工作需要購買物品或支付有關費用需借用支票時,要逐項登記日期、支票號碼、款項用途、用款限額,並由借用人簽字。財會人員在簽發支票時,必須填寫好日期、抬頭、用途,金領大、小寫,遇有特殊情況,也必須填寫日期、抬頭用途。

二、支票的管理

1.空白支票和支票印鑑,必須設專人負責保管。支票必須隨簽發、隨蓋章,不得事先蓋章備用,嚴防支票遺失和被盜。

2.財會部門要建立嚴格的支票管理制度。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支票的購買及使用,並建立支票登記本,按照支票號碼逐一進行登記。對已簽發出的支票,要及時催報註銷,並定期核對,做到心中有數,發現丟失短少,必須及時查找,同時向領導彙報。

5.支票管理人員或使用人員一旦發現支票丟失被盜,應立即查找,及時向領導彙報,並向財會、保衞部門反映,迅速到銀行辦理掛失手續,向公安部門報案。

6.簽發支票時,支票用途項內容要填寫真實、齊全,字跡要清晰,不得更改大小寫金額,為避免簽發空頭支票,財會人員應準確地控制銀行存款餘額,及時正確地記載賬務,定期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嚴格結算辦法,必須做到:

(1)不準簽發空頭支票;

(2)不準簽發遠期或空期支票;

(3)不準將支票出租、出借或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4)不準將支票做抵押;

(5)不準簽發印鑑不全、印鑑不符的支票。

8.支票使用要求

(l)支票金額起點為100元。

(2)支票有效期5天;背書轉讓地區的轉賬支票付款期為15天(自簽發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假日順延)。

(3)簽發支票應使用碳素墨水填寫,沒有按規定填寫,被塗改冒領的,由簽發人負責。

(4)不得更改支票大小寫金額和收款人姓名,其他內容如有更改,必須簽發人加蓋預留銀行印鑑。

(5)按銀行的有關規定,因簽發空頭支票和支票印章與預留銀行印鑑不符而造成的退票,銀行處以5%但不低於50元罰款。對屢次簽發的,銀行將給予警告,通報批評,直至停止簽發支票。

9.過期、作廢支票要按號訂在原始憑證序號中,妥善保管,不準將支票亂扔亂放。

支票管理制度 篇3

一、支票保存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賬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賬目,並每天結出餘額。

3、簽發支票必須在銀行賬户餘額內按規定向收款人簽發,不準出租支票或將支票轉讓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不準將支票交收款單位代簽。

二、支票的領用

1、建立支票領用備查簿,依序登記領用人,領用支票日期及註銷日期。

2、支票簽發一律記名,領用支票時,須憑“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3、原則上不準簽發空白抬頭或空白金額的支票、遠期支票,如確實需要,應由董事長批准,並在支票上填上最高限額,由領用人員負責收回相關的報銷憑證,由出納員核對是否準確。

4、凡前賬未清者,不準再領用支票。

5、因使用支票不當造成企業損失時,應由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

三、支票報銷

1、支票自領用起五日內報賬,報賬時應發票齊全,支票號填寫準確,如領用的支票五日內沒支付的,應及時退回財務部,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註銷。

2、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登記賬簿。

四、支票丟失與作廢

1、支票丟失應立即向開户銀行辦理掛失手續,同時向財務總監、董事長報告。

2、對已作廢支票應與支票存根放在一起,加蓋“作廢”印章後妥善保管。

支票管理制度 篇4

為了加強支票(現金、轉帳支票)的使用和管理,明確支票的購買、保管、使用(領用、支付)、收取、進賬等環節的崗位職責和業務流程,依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領購 出納員根據業務需要,報經會計,按照銀行規定到開户行購買,同時做好《支票購、用、存登記簿》登記工作,年終,做好作廢支票及登記簿同銀行賬的歸檔工作;

二、保管 出納員負責保管空白支票(做到“三防”,即防盜、防火、防潮)。嚴禁空白支票和印鑑同時存放一處,避免被盜用;禁止空白支票加蓋完整印鑑;

三、銀行預留印鑑保管使用 出納員保管、使用法人私章,會計保管、使用公司財務印鑑;嚴禁相互交接印鑑使用,代為蓋章。違規使用造成損失的雙方負責;出納、會計不在,印鑑交第三人保管使用,並做好使用記錄;

四、預領 業務人員填寫《支票預領單》,並按規定由主管審批,到財務辦理支票借款業務;

五、填開 出納員對公司規定權限內,並符合規定手續的《支票預領單》填寫支票。超出規定權限的,報總經理批准後填寫支票。開票前核對銀行存款可用餘額,禁止簽發空頭支票、遠期支票;填寫要素要齊全;金額事先難以確定時, 予以限額,並填寫日期、收款人(或單位)名稱、用途;

六、蓋章 會計對《支票預領單》及已開支票進行復核,對符合公司規定權限及手續、填寫無誤的加蓋財務印鑑。對超過權限的,非經常業務電話總經理確認後蓋章。嚴禁會計對不符合規定的支票蓋章;

七、領用 業務員負責保管已領支票的安全使用,保管至收款方簽收為止;

八、掛失 支票被盜或遺失,業務員、出納員在第一時間到銀行辦理掛失止付,同時上報公司。採取補救措施無效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責任人按損失金額100﹪賠償並進行相應處罰;

九、核銷 預領支票實行領取登記、用完核銷制度。以支票付款的,支票頭要求收款人簽名(蓋章),取得發票後業務員按報銷程序辦理核銷手續;

十、收款 屈臣氏付款,會計負責通知綜合崗安排收款,並負責跟蹤、填制《屈臣氏應收款回款進度表》;其他客户(非發票户)付款,出納員開具一式三聯收據,收款員憑單收款,未經公司批准原則上不收取遠期支票。收款員對客户支票進行初審(檢查收款單位、日期、金額大小寫是否一致、印鑑是否模糊等),收回當日交出納員;

十一、進賬 出納員對收到支票進行審核,無誤交會計蓋章背書,當日或次日交銀行辦理進賬,並跟蹤款項到賬;對公司同意收到的遠期支票,出納員負責保管,到期辦理進賬;

十二、本規定自公司批准之日起實施。

支票管理制度 篇5

1.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2.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註銷。

3.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後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後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4.對於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

5.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支票管理制度 篇6

一、 空白支票由出納員專人保管,支票印鑑由財務經理和總經理保管,防止遺失和被盜。

二、 必須建立支票登記薄,按支票的順序號登記,支票存根與發票一起裝訂入帳。支票作廢應註明“作廢”字樣,與支票存根一同裝訂保存,多張支票作廢應加蓋“作廢”戳記,剪去一角,裝訂保存。

三、 用現金支票提取現金時,先填制《支票領用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准後,及時取回現金,嚴禁簽發空白現金支票。

四、 轉帳支票的金額起點為100元。

五、 支票的有效期為十天。

六、 簽發轉帳支票時,各項內容必須填寫真實、完整,•並加蓋預留銀行印鑑。支票必須填寫日期、用途及收款單位,嚴禁簽發各項均為空白的支票。

七、 嚴禁簽發遠期支票,不準出租出借支票,不準將支票轉讓給外單位和個人使用。

八、 借用支票,需填寫《支票領用單》,註明日期、用途及金額,領用人、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後,方可領取。

九、 如果遇到領導外出情況,應由領用人設法聯繫,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十、 使用信匯方式時,針對小型企業必須做到貨到付款,正規企業必須見到確認函後方可付款。

十一、 支票領用後,要對所領支票妥善保管,未使用及時退回出納保管,如發現支票丟失,要認真查找並及時向財務部報告,由財務部迅速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如因支票丟失使企業財產受到損失,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二、 出納人必須將銀行的相關票據及作廢支票,必須根據財務的規定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支票管理制度 篇7

1

1.1 目的 因支票具有變現能力較差,容易偽造等特殊性,為規範分公司支票管理,系統性減少支票風險,保證我司支票安全,特對支票管理做如下規定:

2

2.1

2.1.1 收客户支票管理 收支票客户審查 收支票客户審查中業務部門職責如下:

業務部門應對收支票客户建立詳細客户檔案,至少應包含:公司或個人全稱、公司註冊證明、客户店址、法人代表合法證件復件、資產負債情況、資金概況,支票簽字人樣板,並將經審核後的《收支票客户名單》交分公司財務進行存檔備案。

客户如以第三方名義開具支票的,必須由業務部門審查後向財務部先做好備案登記,否則財務部有權拒收。

收客户支票時,業務部應對客户支票進行預審。

2.1.2 財務部門在收支票客户審查中,對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客户不得通過支票審查,退回業務部門進行書面(含郵件)審批:

零散客户

跟公司業務次數少於三次。

業務部門對客户詳細信息不清楚,未建立客户詳細檔案的,未在備案的《收支票客户名單》中的,客户以第三方名義開支票卻未在財務備案的。

有連續兩次彈票的,且自第二次彈票之日起未過3月的。

3月內累計彈票超過3次的。

2.2

2.2.1 收客户支票 分公司財務部指定專門崗位管理客户支票。收客户支票時必須對支票以下信息進行審查:

客户是否在審批備案名單之列。

客户彈票記錄是否符合第一點

受益人(抬頭)、日期、小寫金額、大寫金額是否正確。

支票簽字人是否與客户備案簽字人簽字樣板想吻合。

支票信息是否有改動,如果有改動是否有簽字人簽名確認。

客户以第三方名義開具支票的,是否按1.1.2條要求進行備案

2.3

2.3.1 支票存銀行 分公司財務部支票管理崗位應將到期支票及時存入銀行。

支票管理崗位上班第一件事應當清出本日到期所有支票,並於當天上午存入銀行,如遇週末或節假日,應當在恢復上班後第一天上午安排存入銀行,支票存入銀行必須向銀行索取蓋章的支票存單,存單應妥善保管。

存入支票時應當充分考慮資金到賬速度,銀行費率兩個因素,原則上要求儘量存入客户支票出票行同一銀行。

分公司財務部應當向業務部建議,引導客户在我們的開户行開立賬户,以便加快到賬速度。

支票登記應共享給業務,每日業務根據到期情況提前兩天告知客户備款,以免客户因資金不足而彈票。

財務部不得擅自接受客户要求,延遲將支票存入銀行,如客户提出要求,必須是客户跟業務部門協商並由業務部門按程序通過審批後方可執行。

支票存入銀行後必須當天將存單交財務經理或助理審核存入信息是否和存入要求一致,防止存入人與客户勾結故意壓後支票存入或不按規範存入以達到拖延賬期的目的。

2.4

2.4.1 支票到賬與彈票 分公司財務部應當每日查看銀行對賬單,認真核查每日到賬資金情況,同行支票應當當天資金到賬,如果沒有當天到賬應當向銀行跟進到賬情況。對於非同行支票的,各分公司財務部應當瞭解支票跨行支票結算工作日,根據實際情況跟進銀行到賬情況。

2.4.2 如有彈票,財務部必須將當天彈票情況以書面或郵件形式通知業務部門,要求業務部向客户發出書面催收通知書,同時財務部立即向銀行索要彈票支票。

2.4.3 彈票後,業務部門需相應調整彈票客户的信用額度,對連續彈票2次的,或者3個月內累計彈票3次的,業務部門應暫時凍結該客户額度3個月,3個月後業務部門視客户情況,重新評估客户信用後決定是否重啟該客户信用,如重啟後再發生經常性彈票,應當取消該客户額度。

2.4.4 彈票後,業務部門應立即向客户追收,彈票後該票的收款方式不應再收支票,應當改為現金、電匯或存現到銀行。

2.5

2.5.1 支票賬務處理 原則上以支票存入銀行日期為在系統中收款日期,以網銀對賬單上顯示彈票日期為系統彈票日期,存入銀行和彈票的系統處理必須當天完成。

2.5.2

2.6

2.6.1 賬務處理辦法在會計核算制度中另行規定。 支票登記管理 分公司財務部在收到支票時必須對所收支票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至少包含但不限於以下信息:

客户信息,包括客户名稱客户代碼。

支票出票行信息

支票信息,包括支票號碼,支票金額,支票到期日

支票支付的訂單號信息。

2.6.2 分公司財務部在支票到期存入銀行時必須對所存支票進行記錄,記錄內容應至少包含但不限於以下信息:

存入日期

存入銀行

存入人

存單號碼。

2.6.3 分公司財務部在支票彈票時必須對彈票支票信息進行記錄,記錄內容應至少包含但不限於以下信息:

第6.1條規定的全部信息

第6.2條規定的全部信息

彈票日期。

系統紅字收款處理單號。

2.6.4 分公司財務部將支票在系統中錄入收款單或做收款處理時,必須登記好系統收款單號信息,以便支票記錄和ERP系統記錄形成對應關係。

2.6.5 任何支票傳遞,包括但不限於財務部內部崗位之間的傳遞、退還給業務部門或其他部門、退回給客户等相關支票傳遞活動,都應做好相應交接傳遞記錄,以方便分清支票管理責任,跟蹤支票去向。

2.7

2.7.1 支票定期盤點 分公司各點財務負責人應當組織對支票管理人進行支票盤點,原則上每月進行一次定期盤點和不少於一次不定期抽查盤點。

2.7.2 盤點結果應當進行書面記錄並簽字確認,簽字方應包含支票管理人,盤點人,監盤人。

3

3.1

3.1.1 分公司空白支票管理 空白支票管理責任人 財務部負責對分公司空白支票本進行管理,分公司財務負責人為空白支票本保管第一責任人

3.2

3.2.1

3.2.2 支票簽字人 分公司應當向銀行備案三位支票簽字人,由兩位主要簽字人和一位備用簽字人構成。 主要簽字人由財務負責人和分公司總經理擔任。 備用簽字人由分公司財務負責人和分公司總經理共同提名,報財務中心審批同意後確定。

3.2.3

3.3

3.3.1 通常情況下支票由兩位主要簽字人雙籤。如果主要簽字人不在,由備用簽字人簽字。 支票開具 支票開具之前必須填寫OA付款申請單,根據分權手冊完成職能審批,然後進行財務審批後方可開具支票付款。

3.3.2

3.4

3.4.1 支票填寫好後必須經兩個簽字人雙籤後方可生效。 銀行支付確認 為確保資金安全,分公司財務部應去函開户行,持票人持集團開出的支票到銀行結算前,銀行必須電話跟支票簽字人確認無誤後方可支付。如無支票簽字人確認導致的詐騙風險由銀行承擔。

3.5

3.5.1 開出的支票存根 填寫支票時,必須認真在支票存根上填寫該支票詳細付款信息,支票開出後,支票管理人應當妥善保管好支票存根以備檢查。

3.6

3.6.1 支票入賬 支票開具的到期日為系統付款日期。財務部應對已開具但未結算的支票進行管理,做好未達賬項記錄,在到期日之前根據情況備好資金,防止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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