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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聘上崗方案(精選17篇)

競聘上崗方案(精選17篇)

競聘上崗方案 篇1

一、 競聘目的

競聘上崗方案(精選17篇)

為推進公司人事制度改革,不斷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建立以“全員聘用、分層聘任”為主要內容的員工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以“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為主要方式的員工能上能下的管理機制。通過改革,規範用人制度,全面提高公司幹部隊伍的素質。以競爭促激勵,從而激發管理者(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公司的全面發展。現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實施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任用的原則;

(二)堅持既注重學歷,更注重工作經驗和工作業績的原則;

三、成立競聘評審組(以下簡稱“評審組”),負責對參加競聘人員任職能力的推薦和綜合評審。人員由:

四、競聘崗位

(一)競聘部門行政中心:5人;

(二)主任1人、人事專員2 人、行政專2人;

(三)工作職責和崗位要求見(附件一)。

五、競聘流程

(一)公佈競聘方案

通過公司內部發文公佈擬競聘崗位、聘任條件、競聘程序等信息,鼓勵公司內部優秀人才踴躍參加競聘。

(二)競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有較強的組織觀念和大局意識,事業心和責任心強,工作勤奮積極,實績比較明顯,在羣眾中有較高的公認度;

有 一 定的組織領導和協調管理能力,具備擔任本職崗位和中層職務所需的相關知識和工作經驗;工作作風紮實,公道正派,廉潔自律,善於團結同志。身體健康,精力充沛;嚴以律己,清正廉潔;具有管好員工、充分發揮員工工作積極性的能力;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能妥善協調與相關部門的工作關係,工作具有開拓創新能力,對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具有較好的決策能力;

2、參加競聘者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突出。 (三)公開報名

1、所有自願和推薦報名的員工須填寫《天佑、信息監理公司崗位競聘報名表》(見附件二),並附個人自薦材料,不少於1000字(自薦材料內容:包括個人業務技能、管理知識、能力自述、對競聘崗位的認識、工作設想、工作目標等),附學歷證書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複印件;《報名表》可向公司行政中心索取。

2、《報名表》須於 年 月 日前直接交公司行政中心。

(四)資格審查

1、公司行政中心按照競聘崗位的要求,對報名參加競聘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初步確定參加競聘人選,並公佈。

2、資格審查應在 月 日前結束。

(五)競聘面試:

1、競聘演講時間:年 月 日;

2、競聘演講內容:個人基本情況、競爭優勢,對競聘崗位認識與工作思路、具體目標與落實措施等。

3、要求: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競聘會議上做限時7分鐘的崗位應聘陳述。 然後由競聘領導小組成員對其進行隨機問答;着重考察申報人對崗位的認識、工作設想、工作目標以及邏輯思維能力等。

4、綜合考核:競聘評審組依據競聘者報名材料、競聘演講情況、綜合考慮的基礎確定聘任者,具體考核辦法:

①員工綜合素質考核佔50%;

②平時工作情況30%

③競聘面試成績佔20%

(六)確定聘任人選

1、評審結束過後,行政中心向評審組通報評審情況,並提出擬聘任人選名單人在全公司範圍內進行公示,其他員工可於公佈之日起2日內提出異議;

2、異議期屆滿,行政中心將擬聘任名單報送董事長最終審核確定。

3、名單最終確定後,由行政中心行文發佈正式任命書及期限,對未竟聘上上崗的員工,由公司對其崗位重新進行崗位調整,員工不服從安排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附:崗位職責

行政中心主任

崗位職責:

(一) 人力資源管理工作

1、負責編制公司人力資源規劃。

2、企業組織結構設計、員工定崗定編和建立人才留用激勵機制。

3、負責制定員工招聘管理、培訓管理、薪酬激勵制度人事異動管理工作。

4、負責編制年度員工培訓計劃,培訓組織實施與效果評估工作。

5、負責公司考勤管理、員工勞動關係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

(二)辦公室行政工作

1、負責定期召集公司辦公會議,編制會議紀要。

2、負責公司資質年審和對外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

3、負責公司管理制度、管理標準的發佈和執行監督。

4、負責企業文化建設工作實施;

5、負責對外接待管理、辦公用品、衞生、安全、 政府關係協調。

(三)完成領導賦予的其它任務。

崗位要求:

1、大專及以上學歷,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品行良好,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具有親和力;

3、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基本應用文書寫作;

4、熟練使用辦公軟件,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溝通能力和團隊管理能力。

薪酬福利:

1、月薪資體系+年終獎薪資體系(月均工資: 元,);

2、繳納五險+意外險+體檢補助+節假日福利。

人事專員

崗位職責:

1、負責公司員工招聘、入職、培訓、轉正、調任、升職、離職等手續和考勤管理等相關工作;

2、負責公司資質管理、維護、升級等有關工作,及時發現解決與薪資、資質管理中出現的問題,並向直接領導提供合理有效的建議;

3、負責公司公章的管理,嚴格執行公司公章、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4、負責公司社保、公積金及其他福利事宜;

5、完成領導賦予的其它任務。

崗位要求:

1、大專及以上學歷,一年以上工作經驗,人力資源管理或相關管理專業;

2、瞭解勞動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

3、良好的溝通能力,耐心細緻,富有責任心,團隊協作意識較強;

4、能夠熟練的使用各類軟件及日常公文的處理能力;

5、具備強烈的責任感,事業心,優秀的溝通能力,耐心、細心,以及嚴謹的邏輯思維能力。

薪酬福利:

1、月薪資體系+年終獎薪資體系(月均工資: 元,);

2、繳納五險+意外險+體檢補助+節假日福利。

行政專員

崗位職責:

1、負責檔案及有關資料管理工作,及時收整歸類各部門資料並存檔及公司各種公文的起草、下發、存檔工作;

2、負責辦公用品的申購、採購、存檔和分發工作;

3、負責日常辦公環境的監督管理工作(上班秩序、辦公用品、安全)和車輛的管理等工作;

4、負責公司日常事務性工作(食堂、接待、預定票)。

5、完成領導賦予的其它任務。

崗位要求:

1、大專及以上學歷,一年以上工作經驗,管理類相關專業;

2、接受過文書寫作、檔案管理、公關禮儀等方面的培訓,具備文祕、公共關係、行政管理等相關知識;

3、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表達能力、應變能力、時間管理能力,條理性強;

4、為人誠實,工作認真負責、耐心細緻,工作熱情、積極主動;

5、熟練使用操作辦公自動化設備。

薪酬福利:

1、月薪資體系+年終獎薪資體系(月均工資: 元);

2、繳納五險+意外險+體檢補助+節假日福利。

競聘上崗方案 篇2

為貫徹落實《濰坊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上崗實施意見》等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推行我校崗位設置管理,根據上級批覆的設崗方案,現就我校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上崗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基本原則

1.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2.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

3.注重工作實績、資歷和能力的原則;

4.堅持按崗聘用、合約管理的原則;以上級部門批覆的崗位設置方案為依據,按照準用崗位設置總量、類別、等級和數量組織崗位聘任。

二、聘任競聘範圍和要求

1.參加競聘人員必須是學校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編制計 劃內在職在崗人員;按上級規定離崗人員可參加競聘;

2.具備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根據崗位任職條件與要求,實行按崗聘用、競聘上崗;

3.原取得資格未聘任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空崗的情況下競聘相應專業技術職務最低等級崗位;

4.專業技術職務主系列和輔助系列按照省、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以及崗位設置結構比例指導標準聘任,執行同樣的競聘條件;

5.在核準限額內積極推行“全員競聘”制度,建立“優勝劣汰、能上能下”的競爭激勵機制,促進學校的生機和活力。

6.上級文件另有要求的按文件要求執行。

三、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愛崗敬業,忠於職守,勤奮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備《山東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魯人發[20xx]28號)規定的基本任職條件,並符合崗位的具體任職條件;

3.現聘任期內各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

4.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競聘條件

1.專業課教師應具備相關實踐操作技能和實踐教學能力;

2.高級職稱五級、六級崗位分別按照上級人社審核的準用數額空缺情況及聘任高級職稱時間的先後順序,選取1.5倍的人員進入競聘範圍;空缺的高級職稱七級崗位由具備高級職稱資格者競聘;

3.中級職稱八級、九級崗位分別按照上級人社部門審核的準用數額空缺情況及聘任中級職稱時間的先後順序,選取1.5倍的人員進入競聘範圍;空缺的中級職稱十級崗位由具備中級職稱資格者競聘;

4.已聘任助級職稱者可競聘11-12級崗位;

5.員級教師:具備學校事業崗位基本條件有關條款,由學校直接聘用。

四、方法程序

1.公佈競聘崗位。依據經上級核准的崗位設置方案,公佈競聘崗位的崗位名稱、數量、職責任務和任職條件。

2.個人申請及資格審查。競聘人員向評聘專家委員會(初評委)提出個人書面申請,並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相關材料。每人只能申請競聘一個崗位。評聘專家委員會(初評委)對提出申請的競聘人逐人按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對確定的競聘人選予以公示。

3.按照專業技術人員(5-12級)的先後順序,分別組織競聘。競聘採取綜合考核計分、評聘專家委員會(初評委)審核的方法進行。評聘專家委員會(初評委)根據計分順序研究確定崗位擬聘人選。

4.公示。學校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情況、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等級、數量、職稱聘任方案、申報人員基本情況、聘任結果等向全校教職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評聘專家委員會(初評委)和評聘監督委員會接受各種舉報並認真調查核實,對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取消聘任資格,空缺崗位依次遞補。

5.審核備案。公示期結束後,學校將按照上級要求上報有關材料,經市教育局審核後,報市人社局審核認定

6.簽訂合同,頒發聘書。擬聘任人員由人事部門確認並備案後,校長依據《山東省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暫行辦法》等規定,向受聘人員頒發聘書,簽訂合同,並行文公佈。受聘人員按市人事局要求執行新的崗位工資待遇。

五、組織領導

1. 濰坊商校職稱評聘專家委員會(初評委)

主 任:於建平

副主任:陳兆坊 孫中升

成 員:王戈弋 劉韶麗 馮樂堯 趙忠泰 葛玉珍 宋雲 毛豔麗 譚寶軍 範守才 王智 裴雅青 王翠玲 何谷 林勇 高連升

2. 濰坊商校職稱評聘監督委員會

主任:任雲傑

成員:李乃強 汪源紅 楊麗豔 於永康 馬高梅

六、聘期管理

1.事業崗位競聘上崗實行聘期管理。聘期根據每個崗位的工作需要、專業特點和要求合理確定。學校崗位聘用一般為3年。聘用時間一般應滿一個聘期。聘期內崗位等級發生變動的,其聘期按新的聘用合同執行。高層次緊缺人才的聘期可適當延長或無固定期限。

2.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崗位聘用專家委員會確認並研究同意,經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可簽訂至退休的合同:

(1)在同一專業技術職務層次上被連續聘用滿20xx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本人申明不再晉升高一級職務和不再競聘高一等級崗位的,可簽訂至退休的合同。

(2)合同期滿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3年,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本人申明不再晉升高一級職務和不再競聘高一等級崗位的,可簽訂至退休的合同。

3.加強聘期和聘後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事業單位應根據人員聘用制度的有關規定對聘任的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情況進行年度考核,必要時還可以增加聘期考核。專業技術人員一個聘期結束後,學校應結合考核結果並依據有關規定及時組織重新競聘、續聘、解聘或者調整崗位。

七、崗位設置及數量

學校現有在職教職工210人,首次聘任設管理崗、專業技術崗及工勤技能崗共計228個崗位。

(一)管理崗位

設管理崗位12個,已聘任9人,其中管理5級 3人,管理8級1人,管理9級 5人。

(二)專業技術崗位

學校共設專業技術職務崗212個,根據省人事廳規定,高級、中級、初級比例為3:5:2。高級專業技術職務64個崗位,5級、6級、7級崗比例為2:4:4,其中5級崗13個,6級崗25個,7級崗26個;中級專業技術職務106個崗,8級、9級、10級崗比例3:4:3,其中8級崗32個,9級崗42個,10級崗32個;初級專業技術職務42個崗,11級崗21個,12級崗21個;員級崗根據實有人數聘用。上述崗位中本次聘任:高級崗位7個,中級崗19個。高級5-7級崗、中級8-10級崗、初級11-12級崗按空崗情況逐級聘任,每級崗位聘任前向教職工公示空崗情況。

(三)工勤技能崗位

工勤技能崗共設4個崗位,其中技術工三級 1個,技術工四級 1個,技術工五級 1個,普通工 1個。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已聘任16人,其中技術工三級5人,技術工四級4人,技術工五級 4人,普通工 3人。

八、加強監管

1.學校崗位聘用上崗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學校高度重視,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及時發現和解決在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問題,保證崗位聘用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2.切實做好宣傳引導和思想政治工作,增強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開、程序公開、方法公開、結果公開,保證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

3.加強監督檢查,嚴肅崗位聘用工作紀律,對違反崗位設置管理和崗位聘用政策規定,以及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直接責任人員及其有關部門(單位)相關責任人員,按照《關於處理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中違反政策紀律問題的暫行規定》(魯人職﹝1994)9號)等組織人事紀律嚴肅處理。

九、本辦法由學校評聘專家委員會(初評委)負責解釋。

十、方案經市教育局審核,通過全體教師85%表決同意後執行。

競聘上崗方案 篇3

根據實施崗位設置管理制度和推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有關規定,按照東人社字[20xx]48號文件要求,制定我院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競爭上崗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醫療衞生方針和人才政策,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醫療衞生的改革與發展,全面提高醫療質量。

二、競聘原則

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上崗,貫徹以人為本和人人皆可成才的科學人才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注重工作實績與能力,一線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優先聘用。由競聘上崗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競聘、考核、管理,接受社會監督。

三、組織領導

在縣人力資源和保障局領導小組和衞生局的指導下,根據上級的有關要求,特成立*人民醫院競聘上崗學術委員會,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實行迴避制度,本人、直系親屬或旁系

親屬迴避)。

四、競聘條件

1、競聘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應具備《山東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魯人發[20xx]28號)規定的基本任職條件,並符合崗位的具體任職條件。

2、繼續教育必須符合《泰安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規定》(市政府令第119號)文件要求,聘用任期間每年應完成不少於10學分的繼續教育。

3、競聘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必須是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的人員。

4、競聘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的人員。

5、20xx年以來,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而未被聘任的專業技術人員,採取競聘上崗。

五、競聘要求

1、能夠堅定地貫徹執行黨的路線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

2、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業務能力強,遵紀守法,團結同志,作風正派,醫德高尚,維護醫院集體利益。

3、任期內無醫療事故和重大醫療差錯發生。

六、競聘辦法

1、首先由競爭上崗人員進行述職,學術委員會當場打分。

2、這次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上崗,堅持把品德、知識、能力和業績作為衡量人才的主要標準,列為相關評分標準欄內。

七、嚴格競聘程序,規範運作

1、公佈方案;

2、公佈競聘的崗位名稱;

3、個人報名,澄清20xx年至20xx年未聘人員名單並上報個人材料;

4、單位聘用工作組織進行任職資格審查,對符合崗位條件、參加競爭人員進行公示;

5、採取評議及考核等方式進行競爭;

6、具體方案召開全體職工大會通過。

八、評分標準

綜合上述兩類所得分數即為最終分數,進行公示,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競聘。

1、學術委員會評議(滿分10分):由本人向全體應聘人員述職,對任期內德、能、績、勤情況做出簡明總結(時間不超過三分鐘),學術委員會根據述職,同時結合其平時工作表現、工作業績進行評議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其平均分數為學術委員會評議最終得分)

2、其它:

①、年度考核(最高分10分):以近五年來的年度考核結果累計計算,優秀為2分,合格為1分。

②、職務:院級10分、副院級8分、科主任(護士長)6分、副科主任(副護士長)4分、一般人員2分。

③、獲獎情況

a、綜合榮譽:省級10分,市級8分,縣級6分,單位先進工作者4分。(同一年度按最高榮譽為基數計算,其它榮譽按基數的一半進行核算,進行累加)備註:以政府行政部門頒發的榮譽為準。

b、發表論文:國級8分,省級6分,市級4分,縣級2分;第二作者分別為4分、3分、2分、1分。備註:所發表論文與自己本專業必須相符,有異議者以學術委員會評議決議為準.

c、科研成果、專利:國家級專利權人10分、第二人8分、第三人6分、第四人4分;省級專利權人8分、第二人6分、第三人4分、第四人2分。

獎勵時間界定:原職稱任職年限至20xx年12月底。

榮譽、科研成果和發表論文須提供原始證書及公佈文件,否則不予認可。

④、工齡:每年4分(20xx年減參工時間)

⑤、原職稱任職年限:每年2.5分。

⑥、學歷:本科5分、專科4分、中專2分。

⑦、評審時間

20xx年取得擬聘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者,計10分。向前累計增加,每年增加10分。

九、有關規定及要求

1、全院職工對職稱評聘工作要從講正氣、講學習、講團結的高度出發,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參與,要以對組織、對工作、對同志、對自己高度負責的態度,客觀公正地評價參加競聘的每一個專業技術人員。

2、在評聘期間,必須嚴守紀律,嚴禁一切非正當活動,違者取消其聘任資格。

3、對不服從評聘結果、無理取鬧的人員按待崗處理,兩年內取消評聘資格。

競聘上崗方案 篇4

為更好地加強局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建設,經局黨委研究,決定進行幹部競爭上崗工作。為進一步規範幹部選拔考察工作程序、加強民主監督,選準用好乾部,特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XX屆X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圍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參照《幹部任用條例》和《寧波市市直單位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實施細則》等文件精神,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羣眾公認,注重實績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強化激勵機制,努力形成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不斷加強幹部隊伍建設,為加強局屬事業單位全面建設,更加出色地完成國土資源各項工作任務提供更好的組織保證。

二、競爭崗位、任職條件及報名範圍

(一)競爭崗位

1、市國土資源監察支隊副支隊長1職;

2、市徵地拆遷辦公室副主任2職;

3、市國土資源交易登記中心副主任2職;

4、市城市土地儲備中心中層正職(副處)2職。

(二)任職條件

1、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能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立場堅定。

(2)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具備任職所需的領導能力、工作經驗和業務知識水平。

(3)大局意識強,堅持依法辦事,作風正派。

(4)工作積極勤奮,實績明顯。

(5)廉潔自律,在羣眾中有較高的認可度。

2、資格條件

(1)具有5年以上工齡;

(2)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從事所報名競爭崗位的專業知識和相應的工作經歷;

(3)任正科級職務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被聘任滿3年;

(4)年齡:50週歲以下(事業單位人員報名競爭監察支隊副支隊長崗位的,年齡45週歲以下;工齡、年齡、任現職時間計算截止20xx年3月31日);

(5)身體健康,符合任職迴避規定。

(三)報名範圍

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和市轄區、開發園區國土分局符合任職條件的幹部。

三、方法程序

(一)制定並公佈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經黨委討論確定後,通過一定的形式將主要內容予以公佈。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報名參加競爭上崗的人員自願填報競爭職位,原則上只能報一個志願,同時應填寫是否服從組織安排。

2、資格審查。由局組織人事處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並公佈結果。

(三)組織面試

1、面試形式。採取以命題演講、在規定的時間內自由發揮的形式進行面試。

2、面試小組。成員由局有關領導、組織人事處和駐局監察室及相關部門單位負責人等7-9人組成。

3、面試實施。由面試小組具體實施面試工作,面試結束後將面試成績通知本人。

(四)民主測評

1、民主測評的範圍:市局機關報名人員在市局機關全體人員中進行測評;市局局屬事業單位報名人員在市局機關和所在事業單位全體人員中進行測評;分局報名人員的民主測評範圍原則上參照市局,但人數較少(30人以下)的分局在分局機關和事業單位全體人員中進行測評。

2、民主測評表分機關人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分別填寫的A、B表兩種,根據報名人員身份設置權重比例(如報名人員是事業單位的,則所在事業單位人員的民主測評權重佔60%,機關人員的民主測評權重為40%;如報名人員是分局機關的,則分局機關人員的民主測評權重佔60%,分局所屬事業單位人員的民主測評權重佔40%。)。

3、民主測評分為優秀、稱職(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和不稱職(不合格),並實行量化計分。

4、將民主測評結果通知本人。

面試和民主測評的分值分別佔總分的60%和40%。

(五)民主推薦

民主推薦採用填寫推薦票的方式、與民主測評同步進行,民主推薦範圍與民主測評範圍相同。民主推薦時由局組織人事處負責將符合資格條件並報名的人員的基本情況提供給參加測評和推薦的人員。

(六)確定考察對象

由局黨委根據面試、民主測評和民主推薦結果等情況,通過綜合遴選的方式,按1:3擇優確定考察對象,並公佈考察對象名單。

(七)組織考察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競爭崗位的適應程度等進行全面考察,並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八)決定擬任人選

由局黨委根據競爭者面試、民主測評、民主推薦的結果和考察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任人選。

(九)、直接選拔

因報名人數不足等原因形不成有效競爭又有合適人選的,經局黨委研究決定,可以按照《幹部任用條例》規定,通過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黨委集體討論決定等幹部選拔任用基本程序產生擬任(聘)用人選。

(十)公示和任職

黨委討論決定的擬任人選在一定範圍公示7天,無異議後按規定的程序辦理任職手續。機關行政人員到事業單位任職的,同時辦理公務員轉事業編制人員手續;事業編制人員到參公事業單位任職的,辦理調任公務員手續。

五、時間安排

寧波市國土資源局局屬事業單位幹部競爭上崗工作從本實施方案公佈之日開始,4月底前完成。

六、組織領導

寧波市國土資源局局屬事業單位幹部競爭上崗工作在局黨委領導下進行。為加強領導,成立考察組工作領導小組,由柴利能同志任領導小組組長,李承戍同志任領導小組副組長,局黨委其他成員為領導小組成員;同時成立考察組,由李承戍同志兼任考察組組長,考察組成員由局組織人事處、駐局監察室、有關縣(市)國土局政工或紀檢負責人及其他有關人員組成,具體實施考察工作。

七、紀律要求

為確保本次幹部競爭上崗工作的圓滿完成,按照有關規定提出以下紀律要求: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搞事先內定人選,不得在實施過程中隨意更改實施方案;

(二)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得事先泄露面試題、不得泄露考察和黨委討論情況;

(三)面試要客觀公正、不準打人情分,考察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不準隱瞞或歪曲事實真象;

(四)競爭人員應當端正態度、正確對待,不得有弄虛作假、搞拉票等違紀行為。

對競爭上崗中的違紀行為,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組織或者紀律處分,並酌情確定本次競爭上崗的結果是否有效。

競聘上崗方案 篇5

為了充分調動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年輕幹部儘快成長,使高素質、有能力的幹部走上重要工作崗位,按照《機關事業單位任用股級幹部實行競爭上崗的實施意見》的精神,經局黨組研究決定,對任用股級職務實行競爭上崗。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原則

以理論、“”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落實科學的發展觀、人才觀和正確的羣眾觀,全面貫徹幹部“四化”方針,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堅持個人意願與組織安排相結合,進一步優化幹伍結構,合理配置人才資源,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湛、清正廉潔、作風優良的幹伍。

二、競爭上崗的範圍

此次競爭上崗僅限於提拔副股級職務或由副股級職務升任正股級職務的人員。原已任命的副股級幹部不報名參與競爭或參與競爭而未成功的,保持原職務不變。

三、競爭方式及數量

此次競爭上崗採取職務資格競爭的方式,設5個正股級職務、4個副股級職務。參與競爭的人員通過面試、民主測評、考察等環節競爭取得股長或副股長的任職資格,由局黨組研究確定上崗人員的具體職位。

若報名人數等於或少於競爭職務數,則不實行競爭上崗,不進行面試,直接進入民主測評環節,最後由局黨組研究確定擬任人選。

四、競爭人員資格條件

(一)具有履行職務職責所需要的主義、思想、理論水平,認真實踐“”重要思想;

(二)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協調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三)具有中專以上學歷,身體健康;

(四)參加工作滿兩年;

(五)近兩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六)機關人員參加公務員培訓合格;專業技術人員完成繼續教育任務;

(七)報名競爭正股級職務的必須是現任副股級職務人員。

五、競爭上崗實施策劃書--策劃方案策劃書 策劃方案五、方法步驟

1、成立領導機構

為加強對競爭上崗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陳樹華局長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成員的競爭上崗領導小組,負責競爭上崗的組織實施工作。

2、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參加競爭上崗的人員填寫《競爭上崗報名登記表》,明確填寫擬競爭職務資格以及是否服從組織安排等,並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材料。局競爭上崗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局黨組研究確定後,公佈准予參加競爭上崗的人員名單。(面試網 )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競爭者履行競爭職務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方法,滿分為100分,時限為15分鐘。面試結束後,當場宣佈面試成績,並將面試成績張榜公佈。

4、民主測評

民主測評主要是對競爭者的德才表現及其對競爭職務資格的適應程度進行評價。局競爭上崗領導小組組織由全局幹部職工參加的民主測評會,對競爭者進行測評。民主測評的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組織領導能力、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廉潔自律共五項,細分為18個要素,每個要素劃分為“勝任”、“基本勝任”、“不勝任”三個檔次並確定不同的分值,各檔次折算分數分別是:“勝任”為佔該要素分值的100%、“基本勝任”為佔該要素分值的50%、“不勝任”為0分。民主測評主體分為局副科級以上幹部和其他人員兩類,測評票分別統計,各佔分數的50%。參加測評人員無記名填票,然後由工作人員彙總計算出每位競爭者的分數。民主測評按百分制計分。民主測評結果張榜公佈。

5、組織考察

考察對象通過綜合遴選的方式擇優確定,即競爭者參加面試、民主測評兩個環節的競爭,按照面試佔40%、民主測評佔60%的比例計算出分數,加上考察得分,計算出總分,由局黨組根據總分擇優確定考察對象,並公佈名單及最低入闈分數。

考察分數的確定主要考慮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和表彰情況兩個方面。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的,一次加2分,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等次的,不加分。表彰情況包括綜合評比表彰和業務部門與人事部門聯合表彰的單項獎勵。受局表彰的先進工作者,一次加1分,受縣委(含縣直機關黨工委)、縣政府或市級部門表彰一次,加2分,受市委、市政府或省級部門表彰一次,加3分,受省級以上表彰一次,加4分。

總分相同人員以學歷、資歷作為參考條件。

對民主測評分數低於70分,經考察確屬不勝任的,不作為任職人選。

考察對象確定後,局黨組組織人員成立考察組,採取填寫徵求意見表及召開個別徵求意見會等形式,全面考察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考察完畢,考察組寫出署名的考察材料,向局黨組彙報。

6、任職

局黨組根據競爭者面試、民主測評和考察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任人選。確定後,按照任前公示的有關規定對擬任人選進行五天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要求將有關材料報縣人事局審核。

經縣人事局審核後確定的任免人員,屬人事部門任免的,由人事部門行文公佈;屬本單位任免的,由本單位行文公佈,並將公佈文一週內送人事部門備案。事業單位新提拔的股級幹部實行聘任制,聘期為兩年。

六、紀律要求

競爭上崗工作在局黨組的領導下進行。有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準泄露面試試題、考察情況、黨組討論情況等;面試小組成員要客觀公正,不打人情分;參加考察的人員要公道正派,不準隱瞞或者歪曲事實真相;參加競爭的人員要正確對待競爭,不準弄虛作假,搞拉票等非組織行為。對競爭上崗中的違紀行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組織處理或者給予紀律處分。

競聘上崗方案 篇6

為適應工作需要,培養德才兼備的中層幹部隊伍,進一步優化中層幹部結構,根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行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對我行部分部室實行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制度。現結合我行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 “公開競聘、平等競爭、擇優聘任、嚴格考核”的原則,把政治堅定、業績突出、羣眾公認的幹部選拔到中層幹部領導崗位上來,加強我行的中層幹部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我行綜合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羣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原則。

三、競聘領導小組

為保證競聘工作科學有序進行,經研究,成立競聘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四、競聘崗位職數

(一)中層正職共2名:

1、綜合辦公室: 主任1名

2、綜合業務部: 主任1名

(二)中層副職共3名 :

1、綜合辦公室: 副主任1名

2、金融管理部: 副主任1名

3、綜合業務部: 副主任1名

五、競聘崗位任職條件

1、基本條件

思想政治素質好,有較強的組織觀念和大局意識,事業心和責任心強,工作勤奮積極,實績比較明顯,在羣眾中有較高的公認度;有一定的組織領導和協調管理能力,具備擔任中層職務所需的相關知識和工作經驗;工作作風紮實,公道正派,廉潔自律,團結同志。

2、資格條件

(1)參加綜合辦公室主任競聘者應具備:

①年齡在45週歲以下,且擔任副股級職位2年以上;

②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級職稱;

③熟悉組織人事和勞資工作,具備較強溝通協調能力,具有較好文祕寫作能力;

(2)參加綜合業務部主任競聘者應具備:

①年齡在45週歲以下,5年工齡,且擔任副股級職位2年以上;

②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③熟悉國庫會計業務和貨幣金銀工作,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六、競聘選拔範圍

本次選拔面向全行幹部職工。

七、競聘程序與步驟

1、組織動員

(1)通過召開全體職工大會,組織職工討論等形式,統一職工思想認識,明確實行競聘上崗的目的、意義、程序和方法,競聘領導小組將擬競聘崗位職位、職數、任職條件、競聘程序、報名表等信息在全行範圍公開發布。

(2)所屬單位須將局機關擬競聘崗位職數、任職條件、競聘程序等信息張榜公佈。

2、報名:20xx年10月16日起至10月17日止接受競聘報名,報名人員須填寫《中層幹部競聘上崗報名表》。

3、資格審查:按照競聘職位的聘任條件,由競聘領導小組對競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初步確定參加競聘人選後予以公佈並通知本人。

4、競聘演講(權重為50%):組織競聘演講由報名者根據擬聘崗位職責發表競聘演講。演講評比實行現場開票。

具體步驟:

(1)評委會:組成由競聘領導小組參加的評委會,對演講進行打分。設2名記分員,2名監督員。

(2)抽籤:由競聘者抽籤確定演講、答辯順序。

(3)演講:按抽籤順序,競聘者首先就過去工作的總結、對競聘崗位的認識和工作思路進行演講,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0分鐘。

(4)評分方法:每一位競聘者演講答辯完畢,由各評委對其演講答辯現場打分,填寫《演講答辯評分表》,統一交記分員統計出每位競聘者總得分值,監督員進行監督。評價總分值為100分,累計後計算的平均得分值為競聘者演講答辯綜合評價成績。由記分員填寫《演講答辯評分彙總表》交評委會主任、監督員、記分員簽字後現場公佈結果。

A、工作總結評價(60分):

主要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評價:以往工作業績表現(40分);職業態度及操守(20分)。

B、競聘崗位認識和工作思路評價(40分):

主要從以下六個方面進行評價:崗位的認識(5分);工作思路和設想(15分);資源整合能力(5分);專業性(10分);創新性(5分);方案可行性(10分)。

演講得分*權重即是該演講者最後得分。

5、民主測評(權重為50%):召開民主測評會,由與會人員對競聘對象進行民主測評。

(1)民主測評會由全體人員參加,以無記名方式進行。

(2)民主測評內容主要包括競聘者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

(3)測評方法:首先由會議主持人介紹竟聘人的基本情況,然後由工作人員發放測評表,參加民主測評的人員按要求將民主測評表投入測評箱。

(4) 民主測評分值設定:行長10分,副行級領導每人6分(行級合計40分),部室主任每人4分(20分),其他人員每人2分(40分)。

民主測評得分*權重即是該競聘人民主測評最後得分

6、組織考察:根據競聘人員的演講推薦和民主測評情況,經競聘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聘任對象。通過個別談話、座談等形式全面瞭解競聘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並在綜合分析的基礎上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7、確定人選和公示:競聘領導小組將考核情況進行通報公示,對初定的聘任人選將在全行範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自公示之日起為期3天。

8、辦理任職手續: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根據幹部管理任用規定,辦理相關幹部聘任手續 。

八、本方案由競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競聘上崗方案 篇7

為更好地加強局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建設,經局黨委研究,決定進行幹部競爭上崗工作。為進一步規範幹部選拔考察工作程序、加強民主監督,選準用好乾部,特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XX屆X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圍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參照《幹部任用條例》和《寧波市市直單位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實施細則》等文件精神,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羣眾公認,注重實績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強化激勵機制,努力形成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不斷加強幹部隊伍建設,為加強局屬事業單位全面建設,更加出色地完成國土資源各項工作任務提供更好的組織保證。

二、競爭崗位、任職條件及報名範圍

(一)競爭崗位

1、市國土資源監察支隊副支隊長1職;

2、市徵地拆遷辦公室副主任2職;

3、市國土資源交易登記中心副主任2職;

4、市城市土地儲備中心中層正職(副處)2職。

(二)任職條件

1、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能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立場堅定。

(2)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具備任職所需的領導能力、工作經驗和業務知識水平。

(3)大局意識強,堅持依法辦事,作風正派。

(4)工作積極勤奮,實績明顯。

(5)廉潔自律,在羣眾中有較高的認可度。

2、資格條件

(1)具有5年以上工齡;

(2)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從事所報名競爭崗位的專業知識和相應的工作經歷;

(3)任正科級職務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被聘任滿3年;

(4)年齡:50週歲以下(事業單位人員報名競爭監察支隊副支隊長崗位的,年齡45週歲以下;工齡、年齡、任現職時間計算截止20xx年3月31日);

(5)身體健康,符合任職迴避規定。

(三)報名範圍

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和市轄區、開發園區國土分局符合任職條件的幹部。

三、方法程序

(一)制定並公佈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經黨委討論確定後,通過一定的形式將主要內容予以公佈。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報名參加競爭上崗的人員自願填報競爭職位,原則上只能報一個志願,同時應填寫是否服從組織安排。

2、資格審查。由局組織人事處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並公佈結果。

(三)組織面試

1、面試形式。採取以命題演講、在規定的時間內自由發揮的形式進行面試。

2、面試小組。成員由局有關領導、組織人事處和駐局監察室及相關部門單位負責人等7-9人組成。

3、面試實施。由面試小組具體實施面試工作,面試結束後將面試成績通知本人。

(四)民主測評

1、民主測評的範圍:市局機關報名人員在市局機關全體人員中進行測評;市局局屬事業單位報名人員在市局機關和所在事業單位全體人員中進行測評;分局報名人員的民主測評範圍原則上參照市局,但人數較少(30人以下)的分局在分局機關和事業單位全體人員中進行測評。

2、民主測評表分機關人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分別填寫的A、B表兩種,根據報名人員身份設置權重比例(如報名人員是事業單位的,則所在事業單位人員的民主測評權重佔60%,機關人員的民主測評權重為40%;如報名人員是分局機關的,則分局機關人員的民主測評權重佔60%,分局所屬事業單位人員的民主測評權重佔40%。)。

3、民主測評分為優秀、稱職(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和不稱職(不合格),並實行量化計分。

4、將民主測評結果通知本人。

面試和民主測評的分值分別佔總分的60%和40%。

(五)民主推薦

民主推薦採用填寫推薦票的方式、與民主測評同步進行,民主推薦範圍與民主測評範圍相同。民主推薦時由局組織人事處負責將符合資格條件並報名的人員的基本情況提供給參加測評和推薦的人員。

(六)確定考察對象

由局黨委根據面試、民主測評和民主推薦結果等情況,通過綜合遴選的方式,按1:3擇優確定考察對象,並公佈考察對象名單。

(七)組織考察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競爭崗位的適應程度等進行全面考察,並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八)決定擬任人選

由局黨委根據競爭者面試、民主測評、民主推薦的結果和考察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任人選。

(九)、直接選拔

因報名人數不足等原因形不成有效競爭又有合適人選的,經局黨委研究決定,可以按照《幹部任用條例》規定,通過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黨委集體討論決定等幹部選拔任用基本程序產生擬任(聘)用人選。

(十)公示和任職

黨委討論決定的擬任人選在一定範圍公示7天,無異議後按規定的程序辦理任職手續。機關行政人員到事業單位任職的,同時辦理公務員轉事業編制人員手續;事業編制人員到參公事業單位任職的,辦理調任公務員手續。

五、時間安排

寧波市國土資源局局屬事業單位幹部競爭上崗工作從本實施方案公佈之日開始,4月底前完成。

六、組織領導

寧波市國土資源局局屬事業單位幹部競爭上崗工作在局黨委領導下進行。為加強領導,成立考察組工作領導小組,由柴利能同志任領導小組組長,李承戍同志任領導小組副組長,局黨委其他成員為領導小組成員;同時成立考察組,由李承戍同志兼任考察組組長,考察組成員由局組織人事處、駐局監察室、有關縣(市)國土局政工或紀檢負責人及其他有關人員組成,具體實施考察工作。

七、紀律要求

為確保本次幹部競爭上崗工作的圓滿完成,按照有關規定提出以下紀律要求: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搞事先內定人選,不得在實施過程中隨意更改實施方案;

(二)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得事先泄露面試題、不得泄露考察和黨委討論情況;

(三)面試要客觀公正、不準打人情分,考察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不準隱瞞或歪曲事實真象;

(四)競爭人員應當端正態度、正確對待,不得有弄虛作假、搞拉票等違紀行為。

對競爭上崗中的違紀行為,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組織或者紀律處分,並酌情確定本次競爭上崗的結果是否有效。

競聘上崗方案 篇8

為適應工作需要,培養德才兼備的中層幹部隊伍,進一步優化中層幹部結構,根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行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對我行部分部室實行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制度。現結合我行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 “公開競聘、平等競爭、擇優聘任、嚴格考核”的原則,把政治堅定、業績突出、羣眾公認的幹部選拔到中層幹部領導崗位上來,加強我行的中層幹部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我行綜合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羣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原則。

三、競聘領導小組

為保證競聘工作科學有序進行,經研究,成立競聘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四、競聘崗位職數

(一)中層正職共2名:

1、綜合辦公室: 主任1名

2、綜合業務部: 主任1名

(二)中層副職共3名 :

1、綜合辦公室: 副主任1名

2、金融管理部: 副主任1名

3、綜合業務部: 副主任1名

五、競聘崗位任職條件

1、基本條件

思想政治素質好,有較強的組織觀念和大局意識,事業心和責任心強,工作勤奮積極,實績比較明顯,在羣眾中有較高的公認度;有一定的組織領導和協調管理能力,具備擔任中層職務所需的相關知識和工作經驗;工作作風紮實,公道正派,廉潔自律,團結同志。

2、資格條件

(1)參加綜合辦公室主任競聘者應具備:

①年齡在45週歲以下,且擔任副股級職位2年以上;

②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級職稱;

③熟悉組織人事和勞資工作,具備較強溝通協調能力,具有較好文祕寫作能力;

(2)參加綜合業務部主任競聘者應具備:

①年齡在45週歲以下,5年工齡,且擔任副股級職位2年以上;

②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③熟悉國庫會計業務和貨幣金銀工作,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六、競聘選拔範圍

本次選拔面向全行幹部職工。

七、競聘程序與步驟

1、組織動員

(1)通過召開全體職工大會,組織職工討論等形式,統一職工思想認識,明確實行競聘上崗的目的、意義、程序和方法,競聘領導小組將擬競聘崗位職位、職數、任職條件、競聘程序、報名表等信息在全行範圍公開發布。

(2)所屬單位須將局機關擬競聘崗位職數、任職條件、競聘程序等信息張榜公佈。

2、報名:20xx年10月16日起至10月17日止接受競聘報名,報名人員須填寫《中層幹部競聘上崗報名表》。

3、資格審查:按照競聘職位的聘任條件,由競聘領導小組對競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初步確定參加競聘人選後予以公佈並通知本人。

4、競聘演講(權重為50%):組織競聘演講由報名者根據擬聘崗位職責發表競聘演講。演講評比實行現場開票。

具體步驟:

(1)評委會:組成由競聘領導小組參加的評委會,對演講進行打分。設2名記分員,2名監督員。

(2)抽籤:由競聘者抽籤確定演講、答辯順序。

(3)演講:按抽籤順序,競聘者首先就過去工作的總結、對競聘崗位的認識和工作思路進行演講,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0分鐘。

(4)評分方法:每一位競聘者演講答辯完畢,由各評委對其演講答辯現場打分,填寫《演講答辯評分表》,統一交記分員統計出每位競聘者總得分值,監督員進行監督。評價總分值為100分,累計後計算的平均得分值為競聘者演講答辯綜合評價成績。由記分員填寫《演講答辯評分彙總表》交評委會主任、監督員、記分員簽字後現場公佈結果。

A、工作總結評價(60分):

主要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評價:以往工作業績表現(40分);職業態度及操守(20分)。

B、競聘崗位認識和工作思路評價(40分):

主要從以下六個方面進行評價:崗位的認識(5分);工作思路和設想(15分);資源整合能力(5分);專業性(10分);創新性(5分);方案可行性(10分)。

演講得分*權重即是該演講者最後得分。

5、民主測評(權重為50%):召開民主測評會,由與會人員對競聘對象進行民主測評。

(1)民主測評會由全體人員參加,以無記名方式進行。

(2)民主測評內容主要包括競聘者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

(3)測評方法:首先由會議主持人介紹竟聘人的基本情況,然後由工作人員發放測評表,參加民主測評的人員按要求將民主測評表投入測評箱。

(4) 民主測評分值設定:行長10分,副行級領導每人6分(行級合計40分),部室主任每人4分(20分),其他人員每人2分(40分)。

民主測評得分*權重即是該競聘人民主測評最後得分

6、組織考察:根據競聘人員的演講推薦和民主測評情況,經競聘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聘任對象。通過個別談話、座談等形式全面瞭解競聘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並在綜合分析的基礎上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7、確定人選和公示:競聘領導小組將考核情況進行通報公示,對初定的聘任人選將在全行範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自公示之日起為期3天。

8、辦理任職手續: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根據幹部管理任用規定,辦理相關幹部聘任手續 。

八、本方案由競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競聘上崗方案 篇9

為推進學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促進學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穩定發展,進一步完善教職工聘任制度,根據六教人[] 15號文件精神及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經學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特制定如下教師競聘上崗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先導,以激活教師隊伍管理、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師隊伍整體水平為目標,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為核心,實事求是,解放思想,積極穩妥地推進學校內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充分體現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努力調動全體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不斷提高學校管理水平和辦學效益。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全員聘任、嚴格聘期的原則。

原則上年級段主任聘期為三年,其餘教學、教輔、工勤崗位聘期為一年。

2、堅持按編核崗、按崗聘任的原則。

根據XX省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標準,結合學校現有教職工數量,科學合理設置管理、教學、教輔、工勤崗位。按崗聘任,按崗定責,按責考核。

3、堅持公開擇優、平等競爭的原則。

在崗位競聘前,張榜公佈擬聘任崗位及職責、條件和聘任的程序、要求、待遇等。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設置的要求,結合教職工履行職責的條件,在嚴格考核的基礎上,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

4、堅持積極穩妥、尊重現實的原則。

要尊重學校、教師之間的雙向選擇,把教師意願與崗位競聘有機結合,切實保障教職員工的合法權益。全體教職員工要正確對待並積極支持學校開展聘任工作。

5、堅持客觀公正、擇優聘任的原則。

客觀公正、公平地評價每位教職工,全面評估每位教職員工的思想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工作能力、敬業精神和健康狀況,擇優聘用。

6、堅持滿負荷、高效率的原則。

定崗定量,實行滿負荷工作量,並確保相對均衡,禁止出勤不出力,人浮於事等現象,達到激活內力,增強活力,提高效率之目的,促成效益的最大化。

三、實施範圍:

本校所有在編教職員工。

四、崗位設置及聘任條件:

(一)崗位設置

校級幹部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實施聘任管理,中層幹部由中心學校、校長室聘任管理,年級段主任由校長室聘任管理,班主任、學科教師經雙向選擇由年段主任實施聘任管理,教輔後勤經雙向選擇由總務處實施聘任管理

1、年級段主任

崗位設置:2人,由校長室聘任管理,任期三年,其中一到三年級段1人,四到六年級段1人。

2、班主任

崗位設置:16人,雙向選擇,由年級段主任聘任管理,任期一年。

3、學科教師

崗位設置:41人,雙向選擇,由年級段主任、教導處聘任管理,任期一年。其中語文14人、數學13人、英語6人、科學2人、品社1人、音樂1人、美術1人、體育2人、信息1人。

4、後勤人員

崗位設置:2人,雙向選擇,由總務處聘任管理,任期一年。其中勤雜工人1名,校車駕駛員1名。

(二)聘任條件(見附件1)

(三)滿負荷工作量

競聘學科教師崗位的人員均要達到滿負荷工作量,實行坐班制。任教語文、數學、英語學科的教師周課時達到15節,任教其它學科的教師周課時達到18節。(高於或低於標準數2課時以內的視為滿負荷工作量),超過或低於標準工作量2課時以上的獎懲標準另行制定,語文、數學任教2個班和英語任教3個班另制定獎勵辦法。

各類職務課時折算率(以周課時計算)為:校長10課時、副校長8課時、中層6課時、電教中心(電腦)維護、信息技術教室(含管理)6課時、圖書室(含閲覽室)管理員4課時、科學室(含勞技室)管理員4課時、衞生室管理教師3課時、音樂(舞蹈)室、美術室、體育室、心理諮詢室管理員2課時、其它專用教室1課時、午寫每週折算2課時、大課間活動每天折算為0. 5課時、六年級語、數、外各加1課時、一年級語、數各加1課時。

男53週歲以上、女50週歲以上(截止每年x月31日起)的教師或教齡滿30年的教師,學校將根據編制數與崗位實際情況給予適當照顧。

其他崗位的工作量由學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集體商議後確定。

五、聘任辦法:

1、由龍袍鎮中心國小教職工大會民主選舉投票產生學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2、採取分層、公開競聘的方法進行。分“一、二、三”步走,一管理、二教學(教輔)、三工勤。設兩個年級段主任管理崗位,先進行競爭上崗,按競聘方案及條件予以聘用,而後由年級段主任本着“雙向選擇、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組織班主任與各教學(教輔)崗位人員競爭上崗,最後由學校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工勤崗位的競爭上崗。

3、競聘辦法:

(1)公佈管理崗位設置情況及其職責,聘任條件等事項。

(2)符合競爭上崗條件的人員,採取個人自薦方法報名,填寫《龍袍鎮中心國小教職工競聘上崗意向表》。

(3)年級段主任競聘。由競聘者向聘任領導小組和全體教師介紹自己的基本情況、任職優勢和任職後的工作設想等。

(4)雙向選擇,競爭上崗。年段組長根據教師的意向,按“s”型分學科輪選。若第一次競聘後沒有被聘任的教師,同時有剩餘崗的,則在第二次剩餘崗位中進行第二次競聘,以此類推,直到所有崗位競聘完。

4、公佈競聘結果,簽訂聘任合同。

(1)張榜公佈聘任結果,並進行三天工作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由學校聘任領導小組確定正式聘任名單。

(2)簽訂聘任合同。競爭上崗的人員與學校法人(或其委託人)簽訂聘用崗位合同,實行契約管理。自聘用之日起,被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

六、聘任方式:

1、正常聘任:

符合學校的聘任條件,並通過競聘上崗後正式聘任。

2、落聘:

對教學落聘人員學校提供教輔和後勤崗位給予競聘。

3、待崗:

沒有競聘上學校任何崗位的,實行校內待崗,待崗期限及其待遇按照六教人[] 15號文件精神件執行。

4、退養、病養: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由個人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報教育局批准後,准予提前退養。退養期間享受基本工資及部分績效工資(具體數額由學校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長期生病符合病退條件的教職工按有關規定辦理病退手續。不符合病退條件,又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經本人申請,鑑定屬實,給於離崗修養,執行病假工資。

5、解聘:

(1)聘任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任單位可單方解除聘任合同,對聘任者作自動辭職或除名等相應的處理:

①在試用期間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任)條件的;

②嚴重違反工作紀律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③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

④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給學校利益造成重大傷害的;

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⑥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⑦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6、對特殊人員的處理:

(1)一貫在德、能、勤、績方面表現好,但因身體情況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滿負荷工作的教職工,須在競聘上崗前提出書面申請,並經學校批准後,可不參加競聘上崗。由學校協調解決工作崗位,在此期間,不參加各類評獎,綜合考核不能評為“優秀”等第,待遇執行績效工資有關規定。

(2)特殊病(癌症)人、女職工生養期間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後,待遇按規定執行,其它病假按有關文件執行。

七、崗位職責、待遇和權利(見附件2)

八、保障和監督:

1、聘任工作中,學校聘任領導小組單位負責人應該嚴格按照聘任原則、條件和程序聘任教職工,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學校黨組織和工會代表的民主監督。

2、學校成立由黨組織、工會代表等人組成的人事爭議調解小組,在實施聘任工作中發生爭議,學校與受聘者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按規定向區教育局人事爭議調解小組申請調解。

3、在實施聘任工作中,對因管理不善、不能履行工作職責,給學校工作造成損失,或借聘任之機濫用職權,打擊報復教職工的聘任領導小組成員,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4、在實施聘任工作過程中,對威脅單位其他人員及其親屬,妨礙其人身自由、侵害其合法權益的教職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情況嚴重的,交司法部門處理。

九、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x月10日~x月30日,學習宣傳動員。學習相關文件,正確引導廣大教職員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提高認識,正確對待,充分認識到教師競聘上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積極的態度投身教育,擁護改革開放,確保教師聘任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二階段:x月1日~x月15日,選舉產生學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在學校行政、工會及工作領導小組充分醖釀和集體討論的基礎上,制定切合實際的教師競聘上崗工作實施方案,交教職工大會討論並表決通過,報請區教育局批示。

第三階段:x月16日~x月30日,公開競聘方案,公佈競爭崗位及其職責、聘用條件與待遇等事項。

第四階段:x月1日~x月5日,組織實施。嚴格按照批准的實施方案組織實施,切實加強思想教育和組織領導,確保萬無一失。

第五階段:x月6日~x月9日,公佈第一輪競聘結果,接受教職工監督。

第六階段:x月10日~x月15日,進行第二輪競聘,並公佈競聘結果。

第七階段:8 月16日~x月20日,總結完善階段,進一步總結、完善競崗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及時歸納總結最佳方案,形成制度和規範。

十、其他

1、本方案經學校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並報區教育局審查批准後實施。

2、本方案未盡事宜按六教人字()15號文《關於進一步深化學校內部人事管理改革的意見》及上級部門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3、本方案由學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競聘上崗方案 篇10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競爭激勵機制,建立健全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築黨發〔20xx〕21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市編辦《關於印發〈貴陽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築人通[20xx])18號精神,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進一步提高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確保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順利實施。

二、競聘上崗原則

1、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

2、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的原則;

3、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實施競聘上崗的崗位範圍和條件

(一)範圍:

1、局屬各事業單位出缺的九級職員(科員)及其以下管理崗位;

2、局屬各事業單位聘用期已滿或出現空缺、新設的十級(中級)及其以上專業技術崗位;

3、局屬各事業單位中層正副職崗位(因市房改辦中層幹部為科級職務,不列為此次競聘上崗範圍)。

(二)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競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競聘崗位職責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

4、身體健康,能在所競聘崗位上堅持正常工作;

5、競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基本任職條件

1、九級職員(科員)及其以下管理崗位一般應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2、專業技術崗位的七、十級等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按我省現行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有關規定執行。各級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按照省人事廳制定的專業技術等級崗位基本任職條件指導意見執行。局屬各事業單位可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根據不同等級崗位的職責任務、專業技術水平要求等因素制定具體辦法。

3、局屬事業單位中層正副職崗位任職條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社會主義;具備大學專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

(四)下列人員不能參加競聘上崗:

1、正在被司法機關立案偵察、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的;

2、黨紀處分所規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滿的;

3、受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三、組織領導與監督

市人事局是全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競聘上崗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事業單位競聘上崗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監督。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是本系統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競聘上崗的責任部門,負責下屬事業單位競聘上崗方案的審核把關。局屬各事業單位單位應成立競聘上崗考評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及職責如下:

競聘上崗考評工作領導小組由事業單位黨政領導、紀律檢查部門和工會、職工代表組成,人數一般為5人或7人,領導小組負責集體研究提名推薦聘用人員,領導小組成員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

四、程序及時間安排

事業單位競聘上崗的基本程序包括:制定《競聘上崗工作方案》,學習動員,公佈崗位及競聘條件,個人申報,資格審查,考試考核,羣眾測評,成績公佈,組織決定,公示,簽訂聘任合同,兑現工資。

(一)準備階段:9月14日——9月25日

1、9月14日-17日成立事業單位競聘上崗考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單位《競聘上崗工作方案》;

2、方案經職工大會通過,於9月18日前送局人事處審核,報市人事局批准後,再組織實施。

3、9月23-25日召開本單位職工大會,公佈競聘崗位、崗位職責、任職條件、崗位待遇以及競聘上崗的程序、辦法、日期等事項。

(二)實施階段:9月26日——10月31日

1、9月26日符合競聘上崗條件的人員申報應聘崗位;

2、9月27日競聘上崗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競聘人選。

3、9月28日,公示資格審查結果;

4、10月9日-10月14日對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考試;

(1)方式:考試分筆試和麪試。考試內容主要是履行競聘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其中,筆試成績佔40%,面試成績佔60%。面試分為A、B兩類,其中A類為專業技術職務競聘上崗面試,B類為事業單位中層幹部競聘上崗面試。既要競聘十級(中級)及其以上專業技術的人員又要參加競聘單位中層正副職位的,則需參加A、B兩類面試。競聘九級職員(科員)及其以下管理崗位的,只參加筆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2)考試結束後,在本單位公佈考試成績。面試考官由5人或7人組成,其中主考官由單位主要領導擔任。面試考官的確定要嚴格執行有關回避制度。

(3)面試計分方法:面試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時間為15分,每名考生的面試得分按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然後將分數相加後除以考官人數(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小數點後第3位 “四捨五入”)。

5、10月16日組織民主測評,參加測評的人數不得少於本單位或應參加測評總人數的80%,同等條件下民主測評得票數多者優先聘用;

6、10月19-21日領導小組根據競聘人員考試成績以及民主測評結果,確定擬聘崗位的考察對象。通過考察,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作出書面評價,提名推薦人選;

7、10月22日-23日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聘用人員;

8、10月23日-29日公示競聘結果;

9、10月30日-31日簽訂崗位聘用合同,並送人事部門進行鑑證。

(三)總結階段:11月2日-11月16日

1、11月2日—4日,報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總結;

2、11月5日—16日,由市人事局和局人事處,對事業單位完成崗位設置、崗位聘用、簽訂聘用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後兑現工資。

五、聘任和待遇

1、競聘上崗的崗位實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一般為5年。

2、競聘上崗的人員,按照新任職務享受相應的待遇。實行按崗定酬,崗變薪變。

3、 單位對競聘上崗的專業技術人員的履職情況定期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及時記入考核檔案,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務升降、續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據。考核不合格的,根據不同情況,予以解聘、低聘或調整工作。被低聘或調整工作的人員按照新聘任的職務享受相應的工資待遇。

4、 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競聘上崗落聘後,可以參加低一級專業技術職務競聘,可以以原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參加有關技術、學術活動。

5、對實施競聘上崗後未能繼續擔任原職務的人員,應視情況另行安排適當工作。對因競聘上崗而產生的內部待崗人員,應積極提供上崗機會,妥善安置。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精心組織

局屬各事業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的重要意義,把實施競聘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班子成員要認真領會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本單位推行競聘上崗的領導工作。

(二)嚴格政策、嚴肅紀律

開展競聘上崗工作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事業單位幹部職工要自覺遵守人事工作紀律, 如有違反規定、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應聘人員的資格,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考官、命題組的人員以及其他工作人員要嚴格做好相關試題的保密工作,防止試題內容外泄,如有違反規定者,將嚴肅查處。

(三)紮實工作,切實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

實行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涉及單位幹部職工的切身利益和單位自身的穩定與發展,各事業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在引導職工支持並積極參與崗位設置工作的同時,要保證單位工作正常運轉,符合報名條件的同志要積極參加競聘上崗,在搞好競聘上崗的同時認真做好各項工作,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係,確保各項工作目標全面完成。

競聘上崗方案 篇11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調動中層幹部的工作積極性,根據《區中國小中層幹部幹部競聘上崗實施方案》,結合我校實際,經研究,決定對全校中層幹部實行競聘上崗,並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幹部隊伍“四化”方針(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人才觀,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真正把工作能力強、有實幹精神、業績突出、人品正、羣眾公認的幹部選拔到領導幹部崗位上來,激發學校幹部隊伍活力,構建高素質幹部隊伍,全面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促進我校教育實現健康和諧快速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注重實績、擇優聘用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競聘採取民主推薦和麪試演講以及考察相結合、個人意願和組織安排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職位設置

四、報名範圍及條件

(一)報名範圍

學校符合條件的在編在崗教職工。

(二)條件

1.敬業守法,甘於奉獻,羣眾公認度高;

2.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較強的組織、管理、決策、協調能力;

3.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具有五年以上教齡的優秀教師、骨幹教師及年級組長、教研組長;

5.凡現職45週歲以下(1968年12月31日後出生)中層幹部,年齡40週歲以下(1973年12月31日後出生)教師,均有資格參加競爭。

6.競聘團委書記崗位,可以不受教齡限制,年齡在30週歲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

7.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身心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五、組織形式與內容

(一)組織形式

學校中層幹部競聘工作在局競聘領導小組的指導和監督下,由學校自行組織。

(二)內容

競聘內容由民主評議、面試兩部分組成。

(1)民主評議。民主評議包括學校校級領導評議(佔評議分的30%)、教職工評議(佔評議分的70%),按3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

(2)面試。採取競聘演講及專家提問、現場答辯方式,由評委現場打分並公佈分數,按7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

六、方法步驟

1.制定方案,宣傳發動(3月4日)

成立中層競聘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競聘上崗實施方案,報區教育局研究同意後,召開競聘動員大會。

2.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3月5日——3月17日)

組織競聘報名並報校競聘領導小組進行審查。

3. 面試(3月18日)。

4.民主評議與成績彙總(3月19日)。

6.考察(3月20日)。

校競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競聘總成績,經綜合平衡,全面考察後確定各崗位擬聘任人員名單,並進行公示。

7.聘任。

公示期滿,報教育局黨委審核後,由區教育局聘任,聘任期為三年。

七、有關説明

1.符合競聘範圍的現任中層幹部凡未參與競聘或未競聘上崗的,原職務自行免除,不再享受相應待遇。

2.競聘職位出現報名空缺或其他情況的,由學校黨支部根據實際情況調配符合任職條件的人員擔任該崗位負責人。

3.競聘上崗工作結束後,工作崗位有變動的人員在兩天內辦理交接及相關手續。

八、組織領導

為確保競聘上崗工作順利進行,經研究,成立學校中層幹部競聘上崗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 長:(校長)

成 員:(副書記)

(副校長)

(副校長)

(工會主席)

以上辦法解釋權歸學校中層各位競聘領導小組。

競聘上崗方案 篇12

為進一步加強局中層幹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充分調動幹部職工的工作用心性,根據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新一輪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的通知》(縣委辦〔20xx〕122號)精神,結合我局實際,現就做好新一輪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原則

以“”重要思想、xx大以及xx屆x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幹伍“四化”方針,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透過競爭上崗、擇優任用、雙向選取、優化組合等手段,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激勵機關幹部愛崗敬業,奮發向上,促使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羣眾擁護的優秀人才脱穎而出,把我局機關效能建設推向新水平。

二、競爭上崗的職位職數

本次中層幹部競爭上崗的職數共5個。其中中層正職2名,分別是綜合科科長1名、管理科科長1名;中層副職3名,分別是培訓中心主任1名、綜合科副科長1名、管理科副科長1名。

三、競爭上崗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對象

競爭上崗的對象為局機關事業人員

(二)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有較強的工作職責心和組織紀律觀念,有競爭崗位所必備的政策理論知識和專業知識,有必須的組織協調潛力和實際工作潛力。

2、大專以上學歷。

3、中層幹部最高任職年齡為男53週歲、女51週歲,在競爭上崗時不能再任滿1年的,不再參加競爭上崗。提拔擔任中層職務的,應能任滿一個任期。年齡計算時光截止20xx年12月31日。

4、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原則上應當逐級晉升,一般需在競爭職位的下一級職位任滿2年,且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

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比較突出,在下一級職位任滿一年,且貼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報縣委組織部同意,可破格晉升:(1)近三年內獲得兩次以上縣級以上綜合性榮譽;(2)由組織選派到縣外條件艱苦地區工作一年以上;(3)因單位中層幹伍結構需要配備的非中共黨員幹部;(4)專業性較強崗位緊缺的人才;(5)在處理重大危機、重大事件中表現個性突出、做出重要貢獻的。

5、身體健康。

四、競爭上崗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只競爭中層正職或中層副職,不競爭具體職位。

(一)、準備發動階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0日)

1、制定方案。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按縣編委辦核定的中層職數,班子羣眾研究制定《縣建管局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2、宣傳發動。《實施方案》報縣委組織部同意後在單位內公佈;召開動員大會,統一思想,廣泛宣傳發動。

(二)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12月11日—12月20日)

1、報名(12月12日)。根據核定的中層職數,貼合競爭上崗條件的人員,每人可報名競爭中層正職或中層副職,其中現任貼合條件的中層副職可同時報名競爭中層正職和中層副職。

2、資格審查(12月14日)。局中層幹部競聘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並公佈結果。

3、競爭上崗演講及民主推薦、測評(12月20日)。召開全體幹部會議,進行競爭上崗演講。演講時光一般不超過5分鐘,主要介紹自我的工作經歷、德才狀況、競爭的優勢及做好工作的打算等。演講結束後,全體幹部根據競爭職位進行民主推薦,並對競爭上崗對象進行民主測評。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的結果作為競爭上崗重要參考依據。

(三)考察任免階段:(20xx年12月21日—12月29日)。

1、組織考察(12月21日)。根據測試、民主推薦測評等結果,按照多於職位數1-3名的原則確定考察對象,實行差額考察。

2、討論決定(12月22日)。根據測試、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和考察狀況,結合幹伍結構需要,在充分醖釀討論的基礎上,由局領導班子成員採用票決制確定中層正職和中層副職擬任人選。並將有關材料報縣委組織部審批備案。

3、公示(12月23-25日)。將擬任人選在單位內公示,公示期限為3天。

4、任職(12月29日)。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局領導班子羣眾確定具體任職崗位,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辦理任職手續。

五、中層幹部的任期、待遇、任免

(一)中層幹部實行任期制,本輪任期為三年,至20xx年12月底止。

(二)中層幹部的任免和待遇按縣委辦〔20xx〕122號文件執行。

(三)有下列狀況之一的,要予以免職或不予任職:

1、政治素質差,工作精力不到位,連續兩年未完成年度主要工作目標及崗位職責目標的。

2、在幹部考察、評議或年度考核等測評中,“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票佔30%以上的,或競爭上崗民主測評中得贊成票數少於參加人數半數的。

3、受到黨紀、行政處分,按規定不能任職的。

4、因身體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原因需要調整的。

六、組織領導和紀律要求

成立局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任組長,任副組長,、為成員。

實行中層幹部競爭上崗,是激活幹部管理機制,提高幹部管理水平的有效舉措。要嚴格執行組織人事工作有關紀律規定,確保競爭上崗公開、公平、公正。對違反規定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職責。

競聘上崗方案 篇13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競爭激勵機制,建立健全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築黨發〔20xx〕21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市編辦《關於印發〈貴陽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築人通[20xx])18號精神,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進一步提高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確保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順利實施。

二、競聘上崗原則

1、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

2、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的原則;

3、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實施競聘上崗的崗位範圍和條件

(一)範圍:

1、局屬各事業單位出缺的九級職員(科員)及其以下管理崗位;

2、局屬各事業單位聘用期已滿或出現空缺、新設的十級(中級)及其以上專業技術崗位;

3、局屬各事業單位中層正副職崗位(因市房改辦中層幹部為科級職務,不列為此次競聘上崗範圍)。

(二)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競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競聘崗位職責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

4、身體健康,能在所競聘崗位上堅持正常工作;

5、競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基本任職條件

1、九級職員(科員)及其以下管理崗位一般應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2、專業技術崗位的七、十級等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按我省現行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有關規定執行。各級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按照省人事廳制定的專業技術等級崗位基本任職條件指導意見執行。局屬各事業單位可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根據不同等級崗位的職責任務、專業技術水平要求等因素制定具體辦法。

3、局屬事業單位中層正副職崗位任職條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社會主義;具備大學專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

(四)下列人員不能參加競聘上崗:

1、正在被司法機關立案偵察、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的;

2、黨紀處分所規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滿的;

3、受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三、組織領導與監督

市人事局是全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競聘上崗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事業單位競聘上崗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監督。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是本系統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競聘上崗的責任部門,負責下屬事業單位競聘上崗方案的審核把關。局屬各事業單位單位應成立競聘上崗考評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及職責如下:

競聘上崗考評工作領導小組由事業單位黨政領導、紀律檢查部門和工會、職工代表組成,人數一般為5人或7人,領導小組負責集體研究提名推薦聘用人員,領導小組成員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

四、程序及時間安排

事業單位競聘上崗的基本程序包括:制定《競聘上崗工作方案》,學習動員,公佈崗位及競聘條件,個人申報,資格審查,考試考核,羣眾測評,成績公佈,組織決定,公示,簽訂聘任合同,兑現工資。

(一)準備階段:9月14日——9月25日

1、9月14日-17日成立事業單位競聘上崗考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單位《競聘上崗工作方案》;

2、方案經職工大會通過,於9月18日前送局人事處審核,報市人事局批准後,再組織實施。

3、9月23-25日召開本單位職工大會,公佈競聘崗位、崗位職責、任職條件、崗位待遇以及競聘上崗的程序、辦法、日期等事項。

(二)實施階段:9月26日——10月31日

1、9月26日符合競聘上崗條件的人員申報應聘崗位;

2、9月27日競聘上崗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競聘人選。

3、9月28日,公示資格審查結果;

4、10月9日-10月14日對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考試;

(1)方式:考試分筆試和麪試。考試內容主要是履行競聘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其中,筆試成績佔40%,面試成績佔60%。面試分為A、B兩類,其中A類為專業技術職務競聘上崗面試,B類為事業單位中層幹部競聘上崗面試。既要競聘十級(中級)及其以上專業技術的人員又要參加競聘單位中層正副職位的,則需參加A、B兩類面試。競聘九級職員(科員)及其以下管理崗位的,只參加筆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2)考試結束後,在本單位公佈考試成績。面試考官由5人或7人組成,其中主考官由單位主要領導擔任。面試考官的確定要嚴格執行有關回避制度。

(3)面試計分方法:面試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時間為15分,每名考生的面試得分按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然後將分數相加後除以考官人數(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小數點後第3位 “四捨五入”)。

5、10月16日組織民主測評,參加測評的人數不得少於本單位或應參加測評總人數的80%,同等條件下民主測評得票數多者優先聘用;

6、10月19-21日領導小組根據競聘人員考試成績以及民主測評結果,確定擬聘崗位的考察對象。通過考察,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作出書面評價,提名推薦人選;

7、10月22日-23日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聘用人員;

8、10月23日-29日公示競聘結果;

9、10月30日-31日簽訂崗位聘用合同,並送人事部門進行鑑證。

(三)總結階段:11月2日-11月16日

1、11月2日—4日,報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總結;

2、11月5日—16日,由市人事局和局人事處,對事業單位完成崗位設置、崗位聘用、簽訂聘用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後兑現工資。

五、聘任和待遇

1、競聘上崗的崗位實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一般為5年。

2、競聘上崗的人員,按照新任職務享受相應的待遇。實行按崗定酬,崗變薪變。

3、 單位對競聘上崗的專業技術人員的履職情況定期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及時記入考核檔案,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務升降、續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據。考核不合格的,根據不同情況,予以解聘、低聘或調整工作。被低聘或調整工作的人員按照新聘任的職務享受相應的工資待遇。

4、 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競聘上崗落聘後,可以參加低一級專業技術職務競聘,可以以原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參加有關技術、學術活動。

5、對實施競聘上崗後未能繼續擔任原職務的人員,應視情況另行安排適當工作。對因競聘上崗而產生的內部待崗人員,應積極提供上崗機會,妥善安置。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精心組織

局屬各事業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的重要意義,把實施競聘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班子成員要認真領會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本單位推行競聘上崗的領導工作。

(二)嚴格政策、嚴肅紀律

開展競聘上崗工作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事業單位幹部職工要自覺遵守人事工作紀律, 如有違反規定、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應聘人員的資格,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考官、命題組的人員以及其他工作人員要嚴格做好相關試題的保密工作,防止試題內容外泄,如有違反規定者,將嚴肅查處。

(三)紮實工作,切實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

實行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涉及單位幹部職工的切身利益和單位自身的穩定與發展,各事業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在引導職工支持並積極參與崗位設置工作的同時,要保證單位工作正常運轉,符合報名條件的同志要積極參加競聘上崗,在搞好競聘上崗的同時認真做好各項工作,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係,確保各項工作目標全面完成。

競聘上崗方案 篇14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xx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精神和新都區委、區政府《關於事業單位人事改革的實施意見》(新都委發[]14號)文件要求。經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在我局事業單位實行人員競聘上崗,其實施方案如下:

一、事業單位人員競聘上崗的指導思想

事業單位實行人員競聘上崗,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注重實績和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激勵事業職工愛崗敬業,盡職盡責,勇於開拓,努力建設一支精幹高效、勤政廉潔的高素質事業職工隊伍,以適應國家改革開放和社會發展的需要。

二、事業單位人員競聘上崗的領導機構

成立新都區民政局“事業單位人員競聘上崗”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胡宗倏同志擔任,副局長許正鬆、馮龍秀、紀檢組長代先菊任副組長,李喬甫、陳德忠、張萬奎、寧瑤為成員。

三、事業單位人員競聘的範圍

在區民政局及下屬事業單位工作的事業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軍幹所、社區服務中心、殯管所、救助站等四個事業單位的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人崗位的競聘。

四、事業單位人員競聘上崗的基本條件

根據《新都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競聘人員應具有以下條件:

1、能自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身體健康,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鑽研業務。

3、競聘管理人員應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能夠勝任所任崗位職務,競聘專業技術崗位和工人崗位應具有與該崗位相適應資格及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應聘技術工種崗位的工人,須獲得技術崗位等級證書。

五、事業單位人員競聘上崗的方法和程序

1、崗位和職數

根據區編辦的有關要求,經局黨組研究決定,這次事業單位公開競爭的崗位和職數設置分別為:軍幹所職數7人,其中專業技術崗位5人,管理和工人崗位分別為1人;救助站職數6人,其中專業技術崗位4人,管理和工人崗位分別為1人;殯管所職數10人,其中專業技術崗位8人,管理和工人崗位分別為1人;社區服務中心職數13人,其中專業技術崗位11人,管理和工人崗位分別為1人。

2、程序和辦法

(1)公佈崗位和職數

召開事業單位職工大會,公佈競聘崗位、職數、任職條件及競聘上崗的程序、辦法等事項。

(2)公開報名

參加競聘事業人員可採取個人自薦,羣眾推薦,組織推薦等方式報名。填寫自薦表,原則上每人限報1—2個崗位,報名地點設在局辦公室。

(3)組織考察

局競聘領導小組按照競聘上崗的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考試或考核,考試或考核的主要內容是履行競聘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針對個人的報名情況,結合部門的工作需要和人員編制配備名額,確定其所聘用的崗位。

(4)公佈聘用

根據競聘資格審查、考試或考核結果,局競聘領導小組決定並公佈聘用人選,同時簽定聘用合用。

(5)本實施方案未盡事宜由新都區民政局“事業單位競聘上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競聘上崗方案 篇15

各事業單位:

根據xx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xx市xx區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經鎮黨委會議研究,決定在我鎮事業單位實行人員競聘上崗,其實施方案如下:

一、事業單位人員競聘上崗的指導思想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應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適應崗位、專業對口,注重實績、羣眾公認和黨委批准的原則。

二、事業單位人員競聘上崗的領導機構

成立xx鎮“事業單位人員競聘上崗”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黨委書記黎劍同志擔任,鎮長陳泊如、黨委副書記陽貴清任副組長,王敬、張綺維、袁慧、張世全、吳傳彬、申國勇為成員。

三、事業單位人員競聘的範圍

(一)事業單位需要在內部產生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人選的,應當實行競聘上崗。法律、法規規定不宜競聘的崗位,不列入競聘的範圍。

(二)競聘上崗必須在崗位有空缺的情況下進行。競聘上崗原則上在本單位內部進行。對本單位有編制但無合適人選的崗位,經組織人事部門批准,可面向本部門所屬的其他事業單位選聘。

(三)事業單位有下列情況的,應根據本單位實際,實行競聘上崗:

1、事業單位推行崗位設置管理後首次聘用人員; 2、機構調整、重組或現有人員超過崗位總量; 3、出現崗位空缺或新設崗位的; 4、其他情況需要實行競聘上崗的。

四、事業單位人員崗位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技能和資格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競聘管理人員應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能夠勝任所任崗位職務,競聘專業技術崗位應具有與該崗位相適應資格及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須獲得技術崗位等級證書。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根據本人專業技術職務情況,直接聘用到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內部所設的同級最高等級崗位:

1、“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 2、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3、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 4、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 5、四川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6、四川省基礎專業技術人才; 7、獲得全國、全市(市委、市政府授予)和國家部委(與人事部門聯合授予)表彰者; 8、獲得國家、省(部)級獎項的主要完成者。

(三)具備基本任職條件,在崗位有空缺情況下,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優先聘用到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內部所設同級高等級崗位:

1、四川省專業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2、四川省優秀專業技術人;3、xx市學術和技術帶頭人;4、xx區科技進步一等獎;5、xx區委、區政府記三等功人。

(四)有下列情況的,暫不參加競聘上崗:

1、在黨紀、政紀處分期內或正在接受立案審查或停職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年度考核結果為不確定等次及以上的人員。 3、當年因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的人員。 4、其他不符合競聘上崗有關規定的人員。

五、事業單位人員競聘上崗的方法和程序

1、崗位設置數

根據區人事局的有關要求,經鎮黨委研究決定,這次事業單位公開競爭的崗位和職數設置分別為:專業技術崗位副高級七級一個,暫設於農業服務中心,所有事業單位人員都可以參與競聘。農業服務中心崗位12個,專業技術崗位11個,其中八、九、十級崗位各1個、十一級崗位3個、十二級崗位4個,管理崗位九級1個;社會事業服務中心專業技術崗位4個,其中八級崗位1個,十一級崗位2個,十二級崗位1個;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站專業技術崗位3個,其中十、十一、十二級崗位各1個;村建環衞中心專業技術崗位3個,其中九、十一、十二級崗位各1個。已聘任為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未聘任為八、九級崗位的在十級崗位任職。

2、程序和辦法

(1)公佈競聘方案。公佈競聘方案,明確競聘的崗位名稱、崗位職責、任職條件以及競聘上崗的程序、方法等。

(2)資格審查。競聘上崗領導小組應對各類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等級、職業資格、任職年限及相關獎項等情況進行核查,審查通過後進行公示。

(3)按照競聘上崗辦法和競聘上崗的程序開展競聘。

(4)確定擬聘人員。根據競聘情況和民主測評結果,結合工作需要,由競聘上崗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 (5)公示結果。擬聘人員名單及擬聘崗位張榜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羣眾監督。對於舉報擬聘人員的問題,經核查屬實的,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取消其擬聘資格。 (6)按規定程序報送xx區人事局登記備案。 (7)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3、競聘辦法

(1)首次競聘專業技術人員對照現在執行的工資類別和現聘職務,對應明確相應等級的崗位。

(2)符合直接聘用條件者,直接聘用到本人現任統計專業技術職務中的最高層次崗位;具備基本任職條件,在崗位有空缺的情況下,符合優先聘用條件者,優先聘用到本人現任同級專業技術職務中的最高等級高位;具備基本任職條件,在崗位有空缺的情況下,符合優先聘用條件者,優先聘用到本人現任同級專業技術職務中的相應等級崗位。

(3)若沒有符合優先聘用條件者,同等條件下民主測評得票數多者優先聘用。參加民主測評的人數不得少於本單位應參加測評總人數的80%,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測評內容包括現實表現、廉潔奉公、吃苦耐勞、責任感、業績等。

(4)若所有條件都相同,在指標有限的情況下,按照工齡長短排列。

(5)若工齡相同的情況下,按業績排列。

六、幾點要求

1、全體幹部職工要充分認識農村綜合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統一思想,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積極配合,服從安排,確保競聘工作順利開展。

2、競聘工作在鄉鎮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實施。

3、全體幹部職工要做到不搞小團體,不做小動作,力求競聘工作公平、公正。同時,競聘期間要堅守原工作崗位,正常開展工作,確保各項工作連續不斷。

競聘上崗方案 篇16

為深化我校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加強中層幹部隊伍建設,經學校研究決定,開展中層幹部競聘上崗工作。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xx屆四中、五中全會為指導,以“三嚴三實”為標準,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選拔德才兼備、工作務實、年富力強的中層幹部,建立和完善競爭擇優、充滿活力的中層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建設一支精幹、高效的管理幹部隊伍,全面提升管理和服務水平,促進學校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組織領導

此次競聘,在校黨委的領導下,成立競聘工作領導組,負責組織實施競聘工作。領導組組成如下:

組長:王x生

成員:許x平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許曉江兼任辦公室主任,成員有翟禮文、黃新平,負責具體實施競聘工作。

三、競聘原則

1.黨管幹部、民主與集中相結合的原則。

2.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

3.羣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

4.公開公平、擇優選拔的原則。

四、崗位設置

根據學校實際,本次競聘的中層崗位及職數為:政教處主任1名,總務處主任1名。

五、競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思想進步,責任心強;品德端正,廉潔奉公。

2.堅持原則,務實肯幹;顧全大局,善於合作。

3.依法辦事,公道正派;具備一定的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

4.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勝任繁重的工作任務。

5.近三年內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近兩年內沒有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二)資格條件

1.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年齡不超過45週歲(x年7月1日以後出生)。

2.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5年以上工作經歷。

3.具備以下經歷之一:中層幹部(含具有外校中層以上幹部經歷及我校主任助理)任職經歷;我校3年以上年級主任或副主任任職經歷。(任職年限計算至x年7月)

六、競聘程序及方法

1.確定方案。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結合學校中層管理崗位的現狀,學校研究提出競聘上崗的工作方案。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報縣教體局審核同意後組織實施。

2.宣傳發動。學校通過公告欄、會議等多種方式於9月21日前向全體教職工宣傳發動,引導符合條件者積極參與競聘。

3.公開報名。報名時間9月23日—26日。

4.資格審查。9月28日前公佈審查結果,確定競聘候選人。(報名人數不足2人的崗位不實施競聘)

5.競聘候選人演講。競聘候選人對自身基本情況、任職優勢和今後的工作設想進行演講,時間不超過8分鐘。學校組織評委進行打分並現場提問(滿分100分)。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6.民主測評。學校組織競聘工作領導組成員、中層以上幹部代表、教職工代表等人員對競聘候選人圍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開展民主測評(滿分100分)。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7.組織考察。根據競聘候選人演講、民主測評的綜合得分(綜合得分=演講得分*50﹪+民主測評得分*50﹪),每個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兩名考察對象,由學校競聘工作領導組進行綜合考察,並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8.確定對象。根據考察結果,黨委討論確定擬聘對象,並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由學校競聘工作領導組調查核實,確有問題的取消資格,按序確定遞補人選。

9.聘任管理。競聘上崗對象報縣教體局批覆備案,由校長頒發聘任證書,簽訂崗位任期目標責任書;實行任期制,任期三個學年(試用期為一年),屆滿重新競聘;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學校可以在適當時候予以調整並重新任免;原則上一年考核一次,考核不稱職者,予以解聘,考核為基本稱職者,予以警告或誡勉。

七、實施要求

1.精心組織。成立競聘工作領導組,研究制定競聘工作方案。領導組嚴格按照程序開展各項工作,加強領導,及時處理競聘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保證競聘工作順利實施。

2.嚴肅紀律。競聘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客觀公正,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如發現違法違紀問題,將嚴肅處理;參加競聘人員必須按規定憑真才實學競聘,不得拉人情,託關係,否則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競聘資格;競聘工作領導組成員及測評打分人員有直系親屬參加職位競聘的必須迴避。

3.規範管理。在競聘工作期間,所有參與競聘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正常履行職責,確保學校各項工作正常開展;競聘上崗的新任幹部和換崗的原幹部,自宣佈任命和聘任通知後一週之內,辦理完交接手續。

八、其它

1.監督電話:校黨委紀檢委員、副校長佘:;學校辦公室:

2.本實施方案未盡事宜,由學校競聘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

競聘上崗方案 篇17

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東營市事業單位崗位競聘上崗指導意見的通知》(東人社發〔20xx〕5號)和省、市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文件規定,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制定如下辦法:

一、指導思想

按照事業單位社會職能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的要求,建立與完善以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主、符合事業單位特點、適應不同類型人才成長規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轉變,形成人員能進能出,職務能上能下,優秀人才能脱穎而出的用人機制。

二、聘用原則

(一)按崗聘用、總量控制的原則。以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為基礎,按照核准的崗位設置數量、類別、等級總量控制。

(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

(三)先入軌、後規範的原則。實現事業單位崗位的全面聘用,專業技術崗位暫按各層級的最低等級聘用。

(四)以人為本、積極穩妥的原則。事業單位要以人為本,深入細緻地做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積極推進崗位聘用工作,確保好事辦好。

三、聘用範圍和條件

(一)聘用範圍

1、納入崗位設置管理範圍的事業單位。

2、事業單位有下列情況的,應根據本單位實際,實行競聘上崗:

(1)事業單位推行崗位設置管理後首次聘任的 ;

(2)工作人員調出或退休等自然減員出現崗位空缺的;

(3)聘任期滿,需要重新確定擬聘人員的;

(4)根據幹部管理工作需要,定期進行輪崗交流的;

(5)經批准調整了崗位設置方案的;

(6)其他需要競聘上崗的。

3、事業單位以下幾類崗位可暫不列入競聘上崗的範圍:

(1)涉及黨和國家機密的崗位;

(2)因崗位任職條件特殊不宜公開競爭的崗位;

(3)其他任免機關認定不宜進行公開競爭的崗位。

4、在黨紀、政紀處分期內或正在接受立案審查或停職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暫不參加競聘上崗。

(二)聘用基本條件

1、事業單位崗位聘任基本條件:

(1)崗位設置方案已按幹部管理權限經黨委組織部門或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准;

(2)事業單位人員的崗位明確;

(3)制定科學的崗位競聘實施方案。

2、事業單位崗位基本任職條件

(1)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的基本條件,主要根據崗位的職責任務和任職條件確定。三類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是:

①遵守憲法和法律;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

④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專業技術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按照現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有關規定執行。其中高、中、初各級內部不同等級崗位的條件,由單位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和本行業、本單位崗位需要、職責任務和專業技術水平要求等因素綜合確定。實行職業資格准入控制的專業技術崗位,還應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四、競聘程序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成立聘用小組。聘用小組成員由單位主要(或分管)領導、人事(政工)負責人及相關部門人員等5至7人組成,研究制定本單位的競聘上崗實施方案,組織實施本單位的競聘上崗工作。

2、研究確定競聘方式。根據單位集體領導研究意見,經全體職工共同確定競聘方式。

3、制定競聘上崗實施方案。實施方案經主管部門審核,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

4、公佈競聘崗位。崗位名稱、任職條件、聘期和工資待遇等事項。

5、個人報名。

6、資格審查。對報名人員進行任職資格審查,對符合崗位任職條件的競聘人員進行公示。

7、組織競聘。採取答辯、測試或考核等方式進行競爭。

8、確定擬聘人員。根據競聘成績、推薦意見等,研究確定崗位擬聘人員。

9、公示擬聘人員,公示期一般不少於5天。

10、審核認定。公示期滿無異議,將崗位擬聘結果經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認定。管理崗位擬聘結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審核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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