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專題 >熱點專題 >

宿舍內規章制度10條(通用20篇)

宿舍內規章制度10條(通用20篇)

宿舍內規章制度10條 篇1

第一章 總則

宿舍內規章制度10條(通用20篇)

第一條 為給公司員工提供一個安全、衞生的住宿環境,同時提高公司宿舍的使用效益,優化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的“宿舍”是指公司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提供給員工居住,並由公司統一管理的住宅。行政部負責公司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並指定人員作為宿舍管理員。

第二章 分配對象及申請流程

第三條 公司宿舍分配對象:

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 申請宿舍的流程:申請人填寫《員工宿舍分配申請表》部門主管審批總經理審批交由行政部分配宿舍。

第五條 申請人員接到宿舍分配通知後,到行政部領取鑰匙並於7天內入住,逾期未入住視為棄權。

第三章 宿舍管理

第六條 公司宿舍定位為單身宿舍,限一人一牀位,住宿人員未經行政部主管書面許可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不允許擅自帶入外來人員,若因外來人員過錯引發任何賠償事項,帶入外來人員的員工應負連帶責任,公司有權視情況向其追償。

第七條 如有住宿人員離職或其它原因搬出宿舍時,應到行政部辦理相關手續後隨即遷出宿舍。

第八條 住宿人員不得擅自調換房間、牀位或宿舍內的公司財產物品,調換房間必須到行政部申請。

第九條 宿舍的水電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費等由入住人員按單套入住人數平攤繳納。每套宿舍指定一名宿舍長組織收取費用及繳費工作。員工拒絕繳納應繳費用的,公司有權直接在該員工工資中予以扣除。

第十條 宿舍內提供的熱水器、空調、洗衣機、電視機等設備在交房時已確定都能正常使用。若員工故意損毀傢俱、設施的,由員工個人賠償,若不能查出是誰損壞的,由所住宿舍人員平攤維修費。

第十一條 房租費用由員工平攤,公司從工資中代扣代繳。公司按月給予員工住房補貼:試用期員工300元;轉正員工500-1000元具體按轉正級別補貼(不住不補貼)。

第十二條 為保證宿舍安全與衞生,住宿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則:

(一)保護建築物,愛惜附屬設施、水電及安全設備和各種傢俱。

(二)宿舍的清潔工作由宿舍長制訂計劃,每天安排值日人員輪流打掃,並在值日表上簽名確認,以保持房間的清潔與整齊,行政部將不定期檢查。

(三)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四)宿舍內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

(五)宿舍內不得出現任何違反國家及相關部門法律法規的行為。

(六)入住人員離開宿舍時,務必關窗鎖門,關閉所有用電設備。

第十三條 住宿人員倘若違反上述有關規定者,視其情節輕重,行政部將給予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等處罰。若涉及違法行為,公司將報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四條 當發生以下情形時,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①因入住員工或外來人員的過錯(如未及時報告更換門鎖或傢俱、電器、地板濕滑等人為因素),導致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

②因員工在宿舍發生違法行為,導致任何賠償責任的;

③因入室盜竊、員工財物遺失等,導致財產損失的;

④其他非因公司過錯導致賠償責任的情形。

第十五條 為有效執行本制度,每一套宿舍人員,須通過互相推選,指定一名宿舍長負責日常自治、安全、衞生、紀律等管理,宿舍長應到行政部進行登記,並保持與行政部的溝通。

第十六條 住宿人員的私有財物及貴重物品,應謹慎對待、妥善保管、自行負責,如有遺失,請及時報告行政部及公安機關。公司不承擔責任。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及相關部門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執行。本制度作為《勞動合同》及公司《員工守則》的附件,適用人員應遵照實行。

第十八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後,於發佈之日起實施。

第十九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

宿舍內規章制度10條 篇2

一、 目的

為加強宿舍日常管理,維護宿舍整潔與衞生,規範員工住宿條件及行為,保障住宿人員人身及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二、 適用對象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三、 職責

1、人事行政部負責本制度的制訂、執行、監督、完善。

2、人事行政部負責員工住宿的安排、分配、管理。

3、宿舍長全面負責本宿舍衞生、安全、紀律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四、 住宿標準

1、公司宿舍按員工職位級別劃分為普通員工、主管、經理、高管四類級別標準,具體標準見下表:

2、公司宿舍房租費、物業管理費、供熱費、有線電視費由公司承擔;公司不承擔宿舍的水電費(由宿舍成員均攤)、電話費、網絡費、宿舍設施非正常損壞產生的費用。

3、原則上要求所有非天津本地的員工都要入住公司宿舍,特殊情況如需外宿的,必須提前一個月填寫《員工外宿申請表》(見附件1)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請,經分管行政的副總經理批准後,可按級別標準享受公司住宿補貼。

4、公司聘用天津本地的員工不享受公司住宿補貼。

5、因個人違規被取消入住宿舍資格的,不能享受公司住宿補貼。

五、 住宿規定

1、每個宿舍設宿舍長一名,由該宿舍內部成員投票產生,公司補貼宿舍長每人每月100元。

2、宿舍長負責制定本宿舍的《宿舍衞生輪值表》,宿舍成員必須服從宿舍長的管理,按《宿舍衞生輪值表》安排,自覺打掃宿舍衞生。

3、注意個人衞生,不得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衣服、牀單、被套等私人用品要經常換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4、員工起牀後,自覺把牀上和宿舍內的私人物品整理好。

5、員工個人貴重物品如錢包、手機、電腦、銀行卡等要妥善保管好,不得隨意亂擺放。

6、愛護公物,不得有故意破壞行為,對丟失或非正常損壞公司財物的,要按價賠償。

7、不準在宿舍地面、牆壁、門窗、牀架上亂貼亂畫,不準高空拋物。

8、保持衞生間清潔,定期清洗便池,便後必須沖水。

9、節約用水用電,注意用電安全,不準私自亂接拉電線及違規用電。

10、宿舍內不準大聲喧譁、追逐取鬧,晚上22點過後不可使用音量過大的音響設備,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11、宿舍內不準賭博、打架、鬥毆,不準有傷風化等違法行為。

12、宿舍內嚴禁私藏刀具、槍、毒等違法物品,一旦發現,公司將按國家法律法規交由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13、如遇外出,晚上不回宿舍過夜的,必須在當晚22點之前通知宿舍長,並説明去向,由宿舍長進行登記。對未按規定通知宿舍長而又在外發生人身財產損失的,公司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4、最後離開宿舍的員工應檢查確認關好水電開關、窗户,鎖好門後方可離開,睡覺前必須對宿舍大門進行反鎖。

15、宿舍公共設施出現故障,由宿舍長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維修申請,如屬人為故意破壞的,一經查實,維修費用由損壞者承擔。

16、公司宿舍原則上不準留宿外來人員,如有特殊情況確需留宿的,必須得到公司領導批准方可。

17、遵守社會公德及宿舍小區管理規定,與鄰舍和睦相處。

18、違反上述規定的,人事行政部將視具體情況進行通報、警告、罰款、取消入住宿舍資格的處理。

六、 宿舍衞生安全檢查、評比

1、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組織本部門人員及所有宿舍長對宿舍進行檢查,並依據《宿舍安全衞生檢查表》(見附件2)項目對檢查進行評分。

2、人事行政部於檢查後第二天對檢查評比結果予以公佈,以示嘉勉和改善。對檢查評分不合格的,則取消該宿舍長當月補貼100元。

3、參加宿舍檢查的人員必須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檢查評分,不得弄虛作假、假公濟私。

七、 解釋權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制訂、修訂和解釋。

八、 實施時間

本制度自20某某年12月11日起實施。

宿舍內規章制度10條 篇3

宿舍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規範管理,搞好兩個文明建設,特製管理制度如下:

一、不準倒牀吸煙、亂丟煙頭。

二、不準亂拉搭設電線,燈泡限60W以下。

三、不準使用電炒鍋、電爐、電飯煲及用明火做飯取暖。

四、不準隨地吐痰或大小便。

五、不準亂倒髒水和各種雜物,室內生活用具擺放整齊,室外做好衞生環境,每週六集中室內外消毒一次,並由專人檢查衞生工作。

六、不準亂拆亂搭房子和鋪位,按指定位置住宿。

七、不準賭博、不準打架鬥毆、酒後鬧事。

八、不準男女混住及民工帶家屬小孩進入施工現場。

九、不準損壞公共設施,如有損壞必須賠償。

十、不準私自留宿外來人員,須住宿者在門衞處辦理登記手續。

宿舍內規章制度10條 篇4

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所有住宿人員須在此規章制度下簽字認同,認真遵循宿舍管理制度。簽字認同其實就是為了更加規範,突出一種契約精神

寢室長職責:

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衞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寢室長是個費力不討好的活,但是不可能店面的管理人員一直參與到宿舍管理,上班操心,下班操心,一線的管理人員心理上會漸漸崩潰,寢室長就不要讓管理人員來擔任,讓他們享受一下下班時光。讓宿舍員工擔任寢室長有一定的責任激勵作用,但,寢室長必須要有寢室長的相關獎勵和待遇,負責慢慢的誰也不喜歡做寢室長制定本宿舍的衞生值日表。按沈騰的一句台詞:“按表走”寢室長有義務向店長或公司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這自不必説,給了你相關的福利待遇,賦予你了職責權利,你應該做好本職工作

作息時間:

為確保員工人身安全,晚上外出24:00之前不能歸宿的須向寢室長報備去向。不要覺得多此一舉,上班期間、上班途中,住宿期間員工如果出現意外,店面公司是要擔責的22:00以後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宿舍本身人就多,餐飲下班晚,回宿舍就想放鬆一下身心,接待外來的朋友什麼的會對宿舍其他人員的休息造成影響

衞生制度:

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衞生環境。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衞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衞生,包括倒垃圾。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衞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雙倍處罰。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凡住宿員工不準將垃圾亂丟亂放(包括扔出窗外)。當值員工打掃結束後將每位員工的牀鋪拍照、地面等各檢查點發在店面羣上,作為檢查監督之用。不要覺得會不會侵犯隱私,這是形成結果導向,有效監督的辦法,也使得員工養成良好的習慣

水、電能源管理:

所有寢室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水電電費由宿舍人員自行攤銷,由公司代繳並在工資中扣除/水電由公司支付。每個公司有每個公司的管理辦法,水電由員工分攤,會造成分攤不合理等一系列問題,只要做好能源把控,公司應該給員工繳納水電費

物品擺放規定:

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牀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户的方向,枕頭置於被子上,牀單平整,其它牀上用品擺放有序。被套、牀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鞋子有序擺放於牀下,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面盆置於各自牀下。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衣物、毛巾掛放在衣架或儲物櫃,其他地方尤其是通電設施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垃圾置於桶(袋)內,並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

宿舍內規章制度10條 篇5

為保證良好的宿舍秩序,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衞生、舒適、寧靜的生活及休息環境,根據宿舍所處的環境,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及入住員工必須遵守。

一、員工入住相關規定

宿舍的調配由人力資源部宿舍管理員統一負責,員工入住需先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入住手續。入住具體規定如下:

1、宿舍內牀位位置不可隨意搬動。

2、每間房每月的水、電費由員工自付,房租、管理費由酒店承擔。

3、實行宿管員負責制,由宿管員安排房間內衞生的清理,房間設施的檢查,日常維修的申報,入職人員牀位安排,離職人員物品清點等。

4、宿管員有變動時,人力資源部要辦理交接及繼任宿管員的確認手續。

5、酒店配備的設施,由宿管員進行監管。入住後由宿管員進行清點後與人力資源部進行確認,並一式兩份,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宿舍管員保留一份,以便年底盤存時的需要。

6、酒店配備的設施設備,屬於酒店財產,未經人力資源部批准,不準私自搬離宿舍,否則以偷竊論處。

7、宿舍內的所有設施設備,故意破壞的按照設備設施原價賠償,非故意損壞的責任人照價半價賠償,自然損壞及時報工程部維修。

8、為了保障財產安全,請住宿員工不要將私人物品外放,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以防丟失或被盜,若物品丟失責任自負。

二、宿舍規定及要求

為樹立酒店形象,規範全體員工行為,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秩序及環境。對全體員工在宿舍內的行為作出以下規定,人力資源部將不定時對所有員工宿舍進行檢查,住宿員工發生下列行為之一,將對當事人處以20-100元的處罰,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住宿資格。

1、住宿員工應保持宿舍衞生乾淨,做到窗明鏡亮,被褥疊放整齊,各種用具擺放整齊;

2、宿舍內無亂貼亂劃亂釘現象;

3、宿舍內地面無紙屑、果皮、瓜殼等雜物;

4、住宿員工不準在窗户外倒水或扔東西;

5、住宿員工應保持公共衞生間和各公共區域的清潔,不準亂扔衞生紙、塑料袋、舊牙膏等雜物,以免堵塞下水管。

6、住宿員工應對號安排牀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對換住房和牀位,不得擅自拆離牀位;

8、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凡宿舍內查到電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

9、室內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10、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衞生間)等浪費現象。

如有以下行為人力資源部將直接取消其住宿資格:

1、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

2、在宿舍內使用明火;

3、不愛護宿舍公共財產,如有損壞和拆改,宿舍設施設備,情節較嚴重者;

4、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和從事一切違法行為;

5、有偷竊行為;

6、夜不歸宿者;

7、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尤其是異性)。

三、宿舍管理員值班制度

(一)宿舍管理員負責制

宿舍管理員由人力資源部安排專人擔任,負責安排宿舍衞生值日,監督值日員的日常工作,按規定分類擺放物品,自覺打掃宿舍衞生,做好室內保潔,並得以保持。宿舍管理員具體工作如下:

1、將每週值日的工作情況及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向人力資源部彙報。

2、將本宿舍成員的合理化建議及需報修的內容彙報人事部(宿舍內報修所需費用,由宿舍成員支付或確定當事人承擔)。

3、發現留宿人員和離職人員留宿的情況,及時上報人力資源部

4、負責宿舍安全隱患,防患於未然,做好預防工作。

5、負責各宿舍有關維修、協調處理事項的登記、上報;

6、負責監督各員工的日常行為規範,保障宿舍及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

7、不定時地對對各房間進行檢查,檢查有無異常氣味及聲響、門鎖是否有損。

8、如發現夜不歸宿、未辦留宿手續留宿、男女亂串宿舍等違規情況,宿管員未進行制止的人力資源部將對宿管員處以50-100元的罰款。

9、定期組織宿舍員進行衞生大掃除,負責提醒各部員工按要求整理個人牀鋪、物品,力求達到整齊劃一。

四、人員的管理

酒店內部員工須嚴格按照宿舍管理規定及要求執行,其他人員管理如下:

1、來訪人員

員工的親朋好友來訪,需注意場合,把握好時間,不要影響他人正常休息。

2、外來人員留宿

宿舍內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如員工直系親屬來訪或其他特殊情況下,需提前書面申請,呈報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源部,待批示後方可按要求時限留宿,此期間該宿舍的安全由該員工全權負責。未經酒店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源部許可強行入住者,將處罰當事人及宿舍管理員50元罰款。

3、離職人員的管理

辭職或解聘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後,一日之內必須離開宿舍,不得藉故拖延。

宿舍內規章制度10條 篇6

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衞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定本制度。

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可自行選擇是否入住;凡是住宿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行政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適用範圍

公司所有入住宿舍人員。

入住條件

一、 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申請住宿。

二、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入住

1. 患有傳染病者;

2. 有不良嗜好者。

三、 不得攜眷住宿

四、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總則

一、 員工離職(自動辭職、自離、辭退等),應於離職交接完當日搬離宿,不得藉故拖延。

二、 每間宿舍設立宿舍長,其工作任務如下:監督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護整潔,維護秩序,水、電及門户管理;

三、 住宿員工必須服從行政人事部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牀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反可處以5-20元罰款;

四、 員工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停止其居住權利,有違反可處以5-20元罰款。

五、 人事行政部匯同各宿舍長檢查宿舍環境衞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若有違反可處以5-20元罰款。

六、 宿舍所有器具設備,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其完好,若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擔負全部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給予10-30元罰款。

宿舍基本管理制度

一、住宿員工應當服從行政人事部及宿舍長的管理與監督;

二、宿舍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三、宿舍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四、宿舍不得留宿親友,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與員工關係及出入時間;

五、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

六、不得在牆壁、櫥櫃、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七、廢物、垃圾等集中傾倒於指定場所;

八、宿舍衞生,住宿員工輪流負責打掃;

九、節約用水、用電,人去燈滅;

以上條款,如有違反,人事行政部可視情節輕重給予5-30元罰款。

十、住宿員工發生下列行為之一,可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

1. 屢次不服從管理人員監督、指揮;

2. 蓄意毀壞公司物品或設施;

3. 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或留宿外人;

4. 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

5. 嚴重違反宿舍安全管理規定;

6. 有盜竊行為。

宿舍衞生管理制度

一、衞生責任範圍

1. 各宿舍衞生由入住員工輪流打掃,個人區域衞生有入住員工自己負責;

2. 個人使用的櫥櫃均由個人自行打掃;

3. 牀上用品按規定統一方向疊放;

二、衞生管理要求

1. 員工入住期間,應維護本宿舍環境清潔,輪流打掃衞生(輪值表由宿舍長制定並張貼於門後),行政人事部將會同各宿舍長不定期檢查,如有發現不符合規定者,將依照本制度予以處理;

2. 宿舍衞生做到“六淨”、“六無”:“六淨”即地面、牆壁、衣櫃、門窗、牀、 洗漱用品等每天擦洗乾淨。“六無”即無灰塵、無痰跡、無水跡、無紙屑、無果殼、 無異味;

3. 牀位做到“四齊”:即每天被褥統一方向疊放整齊,牀單拉平整齊,枕頭擺放整齊,牀下鞋子擺放整齊;

4. 保持牆壁清潔;

5. 使用和保管好電器,用電器出現異常或損壞應及時報修,並説明責任,做到人離寢室就關燈;

6. 室內所有物品擺放整齊;

7. 室內清理的垃圾必須袋裝,每天及時清理,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在走廊或其他公共區域;

8. 保持衞生間、浴室的衞生,便後放水沖洗;

9. 各宿舍實行門前三包,門外走廊由值日人員打掃,嚴禁將自己門前垃圾堆放在他人門前。

相關費用

一、宿舍及其配置

1. 公司為有需求的員工提供免費宿舍;

2. 宿舍永久性配置包括四個上下層鐵牀、人均一個衣櫃、一台1.5P空調、兩 個風扇、一台熱水器,以上物品員工免費使用;

3. 宿舍臨時配置包括掃帚、拖把、垃圾鏟各一個,一年可免費更換一次,一 年之內損壞或丟失由宿舍人員自行購買。

二、水費、電費

1. 用水

公司每月為員工提供免費用水1噸/人;

2. 用電

2.1公司每月(除7月、8月、9月)為員工提供免費用電5度/人;

2.2考慮到每年7-9月為高温季節,故在此3個月份內,公司每月為員工提供 免費用電20度/人;

2.3 宿舍住宿人員低於3個人,在此3個月份為每個宿舍免費提供60度電;

3. 煤氣

煤氣費用公司與員工各承擔一半,需要購買煤氣時,宿舍長填寫申購單,並全額收取費用,申購單由廠長簽字後與購買費用一併交與採購員,採購員安排煤氣,由公司承擔的一半費用在當月工資中補給。

4. 水電超出以上規定數量由每間宿舍員工平均分攤,財務人員負責從員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宿舍內規章制度10條 篇7

學生宿舍作為學生學習生活的重要場所與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其安全穩定是學生實現全面發展的基礎。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本着“以育人為根本、以管理為手段、以服務為宗旨”的工作理念,旨在為學生的成長與成才營造良好的氛圍與和諧的環境。為了發揮學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入宿

1. 學生宿舍由學校統一管理安排,學生必須按指定的宿舍入住。學生如需調換宿舍,須在規定時間內,經學院審核、由學院統一至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手續後方可調換。各類申請表格請至下載。

2. 學生臨時借用宿舍鑰匙必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到值班室辦理借用手續,丟失鑰匙要及時上報宿舍管理中心,並憑本人有效證件交款後補配。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換門鎖的,須報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備案。費用學生自理。

3. 學生住宿費標準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收取,住宿費每新學年初繳納一次。因退學、轉學、休學等學籍變動而退宿時,住宿不滿一學期的,按一學期收取住宿費,超過一學期不滿一學年的,按一學年收取住宿費。

4. 安裝空調的寢室,住宿學生應按照《空調租賃協議》相關內容執行。

二、作息制度

1. 學生宿舍的晚間熄燈時間:

週日-週四:23:00

考試期間:24:00

週五、週六、節假日:通宵供電

裝有空調的學生寢室,應按照熄燈時間自覺熄燈。

2. 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按時起牀,晚間熄燈之前必須回到宿舍。熄燈後,應保持安靜,以免影響其他同學的休息,不得無理要求延遲熄燈時間;在熄燈同時,由宿舍值班員關閉宿舍樓大門。

3. 學生熄燈後歸來的,應向宿舍值班員出示本人有效證件,説明原因並按規定登記。對於無特殊原因而經常熄燈後歸來的學生,宿舍值班員有責任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並及時向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關學院反映情況。

三、宿舍安全

學生入住前,統一簽訂《住宿協議書》與《學生宿舍安全承諾書》,明確權利義務,承擔安全責任,認真履行諾言。

1. 宿舍樓內嚴禁帶入和使用違章電器。主要包括①電熱類電器如電熱棒、電熱毯、電熱壺、電熱杯、電爐、取暖器等;②高功率電器如電吹風、電水壺、電夾板、捲髮棒等;③烹煮類電器如電飯煲、電熱鍋、電磁爐等。

2. 嚴禁損壞學生宿舍公共財物、公共設施,嚴禁挪用、損壞消防器材和設施。

3. 嚴禁使用明火如焚燒、蠟燭、酒精爐等,嚴禁拉閘,嚴禁私自改動電錶,嚴禁私拉電線、插座,嚴禁在牀上使用交流電電器,嚴禁使用超長接線板與充電應急燈等。

4. 嚴禁使用劣質接線板、充電器、插座等存在安全隱患的“三無”產品。

5. 嚴禁出租牀位、留宿非本寢室成員住宿。

6.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和有毒有染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物品進入學生宿舍。

7. 嚴禁吸煙、酗酒、賭博、搓麻將、打架鬥毆等違紀行為。

8. 嚴禁宿舍內停放自行車,樓內禁止飼養寵物。

9. 嚴禁宿舍內放置管制刀具。

10. 嚴禁高空拋物。

11. 提高安全意識,發現漏電和電器故障及時報修,做到人離燈滅、人走機停、人離寢室切斷電源。

12. 嚴格執行值班室會客制度。正常履行公務人員須佩帶有效證件出入宿舍,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宿舍。

四、行為規範

1. 學生應妥善使用和愛護宿舍內水電設施、門窗玻璃、傢俱、燈具、電話設施等公物。

2. 提倡節約用水用電,離開宿舍時,關閉水電。(面試網 )

3. 自覺保持宿舍環境的清潔衞生,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在宿舍內做到垃圾袋裝化,垃圾袋帶出宿舍樓並扔到指定垃圾箱內。宿舍內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不亂潑水,不將飯菜倒在水槽裏,不向窗外亂扔雜物,不在牆面亂塗、亂畫、亂張貼。

4. 學生應維護宿舍內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樓內打球、踢球、溜冰等。

5. 學生應積極參加宿舍樓內的“文明修身”和“民主管理”活動。

6. 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學生在宿舍內不得有吸毒、傳播、複製、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製品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不得參與非法傳銷和進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動;不得從事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7. 行為舉止要文明禮貌,學校老師、檢修或衞生檢查人員來到宿舍時,要主動開門,禮貌回答有關問題。同學之間要互幫互助,相互關心,形成團結友愛的良好氛圍。

8. 未經學校有關部門批准,任何學生、單位及團體不得在宿舍內從事經營性活動及收費性服務活動。

五、用電管理

1. 本、專科學生每人每月免費使用5度電(按月結算),超額部分由該宿舍住宿學生自行支付。學生可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至購電站購電,電費價格採用上海市居民用電價格。

2. 每學期開學初,各寢室可根據住宿人數至購電站一次性免費領取6個月的用電額度。

3. 電錶有購電提醒功能,當電錶剩餘電量低於20度時,電錶會自動斷電一次作為提醒。此時,學生可憑有效證件到購電站購電,以恢復供電。

六、退宿手續

1. 畢業生按照學校規定的日期離校,離校時憑離校手續單辦理退宿手續,並交還鑰匙等有關物品。

2. 畢業生因特殊原因需延長住宿的,應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審核後,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相關手續,統一安排入住。

3. 畢業生在辦理離校退宿過程中,須接受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對宿舍內的傢俱、門窗玻璃、門鎖、燈具、水電、電話等設施設備的驗收,如有丟失、損壞的,按照《住宿協議書》相關條款執行,照價賠償。

4. 提倡文明離校,畢業生在離開宿舍時,應保持宿舍內的乾淨整潔。

5. 因退學、轉學、休學等原因退宿時,憑學校學籍管理辦公室出具的證明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6. 學生辦理走讀需退宿的,應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校外住宿登記表與校外住宿承諾書,經家長簽字、學院審核後,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辦理走讀手續。

七、三級建家1. 學生宿舍開展“三級建家”評比活動,每學年評選出“合格之家”、“優秀之家”與“模範之家”。

2. 每學年初進行“三級建家”的申報工作,並對申報的寢室進行檢查評審,第一學期末進行初評,第二學期末進行總評。

3. 凡被評上的寢室將在網上進行公示,該寢室內學生在綜合素質測評時給予加分。

4. 校優秀團員、優秀團幹部、各類獎學金獲得者所在寢室必須為“合格之家”。

5. 學生黨員、市級各類評優所在寢室必須為“優秀之家”。

6. 每學年衞生成績平均16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合格之家”的申報評選,17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優秀之家”的申報評選,19分以上的寢室可參加“模範之家”的申報評選。

7.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派專人檢查寢室內務,對寢室每週的衞生平均成績建立數據庫管理,並在宿舍樓內公佈。

8. 寢室衞生檢查中,每學年中有兩次評分不及格的寢室,發黃牌警告,通報學院。第三次評分不及格的寢室,其學生綜合素質測評中寢室衞生項目為零分。

9.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派專人定期抽查申報三級建家寢室情況,並彙總反饋相應學院,學期末與學年末在網上進行公示。

10. 凡本年度被評為“優秀之家”、“模範之家”的寢室,均可獲得年度“文明寢室”的稱號。

八、違章處理

1. 學生在宿舍樓內的違章處理實行扣分制度,處理種類包括書面警告、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取消住宿資格、校級行政處分等。每位住宿學生每年起始總分為10分,凡違反以下規定的,按相應分值扣除,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2. 內務衞生成績低於13分、在公共部位堆放垃圾或其他不文明行為的,扣除1分/次。

3. 在宿舍內出租牀位、私自調換宿舍、留宿非本寢室人員,從事邪教、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動,其他破壞或阻礙學校或宿管中心正常工作的,扣除2分/次。

4. 在宿舍內酗酒、賭博、鬥毆,破壞公物、高空拋物的,扣除3分/次。

5. 凡學生在宿舍樓內帶入和使用違章電器的,一經查實予以沒收,扣除5分/次。

6. 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竊電、私自改動電錶、私拉電線插座的,扣除5分/次。

7. 因學生自身原因造成宿舍樓發生火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扣除10分/次。

8. 其他違反《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1—5分扣分處理。

9. 凡認識態度惡劣的,視情節輕重給予1—3分追加扣分處理。

10. 初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開具白色警告單。再次扣分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出具黃色警告單,並抄送學院。

11. 凡累計扣分高於(含等於)5分的,在宿舍樓內通報批評,取消“三級建家”評選資格,並抄送學院,由輔導員將相應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凡累計扣分高於(含等於)10分的,取消住宿資格,在樓道內張榜公示,並抄送學院,由輔導員告知學生家長。扣分情況每月在宿舍樓內公佈一次,以學年為單位累計。

12. 凡取消住宿資格的,學生必須於兩天內搬離寢室。需要申請再次住宿的,一個月後,由學生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同意,向宿舍管理中心提出,酌情處理。

13. 凡給予校級行政處分的,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查實,經核准後報學工部(處)。留校察看以下的違紀處分報學工部(處)部(處)務會議批准;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處分由學工部(處)報校長辦公會議批准。各類處分結果必須由違紀學生本人簽字並向全校公佈。

本規定適用於所有住讀學生,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宿舍內規章制度10條 篇8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宿舍安全和提高環境品質,特制訂本辦法。

二、範圍:

公司所有住宿員工。

三、內容:

(一)、住宿管理

1、住宿員工使用宿舍內的公司財物,須羅列清單,經員工個人與行政人事部清點確認後簽字。入住人員只限員工及其親屬(具體細則參考《員工借宿管理辦法))。

2、住宿員工不得將宿舍轉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員。

3、住宿員工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員工離開宿舍須鎖好房門,貴重物品應注意保管,遺失自行負責。

4、住宿員工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內設施,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須折算賠償。

5、宿舍所耗費的水、電費用,超出公司配額由員工承擔。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6、住宿員工退房時須辦理移接手續,清點財物。凡居住期間,財物有損壞的,須折算賠償。

7、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電視、桌椅、玻璃、衞浴設備、管道、門窗、牀鋪等)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住宿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處罰。

8、公司領導或行政人事部如在合適時間檢查宿舍,員工不得拒絕,並聽從相關整改建議。

(二)、紀律管理

1、住宿員工必須按時就寢,晚上22:00後不得大聲喧鬧或發出大的噪聲或在異性宿舍逗留。

2、宿舍區不能成為犯罪窩點,嚴禁酗酒、打架、偷盜、賭博、吸毒、等不良活動。

3、電視、音響的使用,聲音不得過大,以不妨礙他人安寧為原則。?

4、住宿員工晚上外出最遲應於24時前返廠,24時後返廠須在保安室登記,並不得在宿舍發出擾人聲響。

5、住宿員工不得於宿舍區室外或室內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6、住宿員工不得破壞宿舍區任何公共設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公司物品。

7、未在廠內住宿員工在宿舍區活動時亦須遵守所有規定。

(三)、安全管理

1、宿舍內不得擅自加裝使用1500W以上的電器,禁止使用電爐或明火器具,不私拉亂接電線,不使用漏電電器。

2、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3、住宿員工不得於牀上抽煙,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應妥善放置。

(四)、衞生管理

1、住宿員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動物,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門口、窗外潑水、亂扔雜物。

2、住宿員工個人牀上用品起牀後須擺放整齊,其它私人物品、衣物須擺放整齊或收入箱櫃。?

3、住宿員工洗曬衣物須在五樓天台指定區域或宿舍陽台晾曬,不得隨意在走廊、過道、衞生間及其它公共區域晾掛(雨天除外)。

4、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宿舍樓梯轉角處均已配置垃圾桶)傾倒。?

5、住宿員工房間內衞生自行清潔整理。

6、住宿員工房間門口個人物品應擺在架子(自行購置)上,不得直接擺在地上。 盆花(栽)、鞋子及其它私人物品只有上架才允許擺放在外。

(五)、探訪管理

1、外人探訪時應在保安室登記探訪人姓名、與被探訪人關係及進出時間。

2、外人探訪需借宿須出示行政主管或以上領導籤準的借宿單。不需借宿的須在23:00前離廠。

3、外人探訪時由保安發給探訪證並在進入廠區時佩戴胸前,離廠時交還保安,遺失扣款5元(由被探訪人承擔)。

4、外人探訪時須由被探訪人到保安室簽字確認,否則不準探訪。

5、探訪人活動區域僅限宿舍區,不得在其它區域擅自逗留。

6、探訪人須遵守公司所有相關規定,如有違紀行為由被探訪人承擔相應責任。

(六)、遷出管理

1、住宿員工遷出時須將使用的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須先經保安人員檢查。?

2、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於離職當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四、對違反以上任何規定的住宿員工,行政人事部可酌情予以處罰,乃至取消住宿資格

宿舍內規章制度10條 篇9

學生宿舍公共秩序管理

一、學生宿舍區設立小區管理辦公室,負責該區的日常管理、保安工作。

二、進入學生宿舍區的學生,都應主動出示“住宿證”核驗,“住宿證”視證明學生在本區住宿的憑證。沒有該區住宿證的,不得隨便進出該宿舍區。

三、學生應共同維護宿舍區的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不打鬧、不起鬨、不玩牌等,以免影響他人的學習和休息。

四、禁止學生在宿舍區經商、進行有償服務或商業廣告活動。違者,沒收其經營物品或活動器具,並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五、學生不得在宿舍區內賭博、酗酒、鬥毆滋事及進行其它違紀活動。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所造成的後果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六、禁止學生在宿舍區內進行任何球類活動,帶球進出宿舍區球不準落地、不準玩耍。否則,扣沒滾球,並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七、未經批准,各類機動車不得進人宿舍區。宿舍區的自行車應按宿舍中心指定地點擺放整齊,不準亂停亂放。否則,管理人員將車輛扣留。

八、住宿學生應自覺維護宿舍區的公共衞生,不準往走廊外、室外、陽台外倒水、丟垃圾、吐痰等。否則,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九、學生宿舍區內嚴禁張貼各類廣告、啟事、海報等,如果舉辦第二課堂活動或在周圍懸掛標語、廣告的,須經宿管中心批准。否則,除責成其清理乾淨外,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十、學生宿舍實行定時開、關門制度。早上6:00開門,晚上23:30關門,確因特殊情況在關門期間進出宿舍區的,應持住宿證在門崗處登記,證明身份後方可進出。否則,保安有權視為外來人員,不給放行。嚴禁爬牆爬門進入宿舍區,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十一、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宿舍區的作息時間制度,23:30應準時關燈就寢,禁止學生在學習時間或作息時間從事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如用電腦、看電視、聊天、放音響、打牌等。

十二、禁止學生在宿舍區餵養畜禽、寵物等。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宿舍內規章制度10條 篇10

一、注意清潔衞生,保持宿舍內整潔,不準亂倒垃圾。

二、提高防火意識,將火災防患於未然。

三、注意用電安全,嚴禁亂接亂拉電線。

四、節約用電,嚴禁使用功率大於100瓦的電器,以及不能開長夜燈,如發現,罰款50~100元。

五、注意文明,不能隨意大小便及吐痰,不能只穿短褲到處逛。

六、嚴禁酗酒、打架、賭博、賣淫、偷盜現象,否則,視情節輕重,罰款100~500元,情節特別嚴重者,除罰款外,並開除出工地。

七、用語文明,不準説粗言濫語。

八、廚房前的剩飯剩菜不準亂倒,要及時清理門前排水溝,保證環境整潔。

九、廚房內要經常清洗及消毒,保證飲食衞生。

十、行為及作風要文明,不準耍流氓行為,否則不發工錢並開除出工地。

十一、不準偷盜工地上及宿舍內的鐵釘並相互轉賣,違者罰款200~500元。

宿舍內規章制度10條 篇11

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場所,也是學校精神禮貌建立的窗口。我校學生宿舍實行全封閉管理。為規範和完善學生宿舍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宿舍是學生生活、休息的主要場所。宿舍內的同學要熱愛宿舍,維護羣眾榮譽,同學之間要互敬互幫,真誠相待,爭創禮貌宿舍。

二、週五、週六晚,學生因返家不在校住宿,務必經班主任同意,然後將統一發放的請假條交給管理員。沒交假條的班級,出了問題,班主任要負責。各宿舍區要憑請假條到各宿舍進行嚴格查鋪。一旦查出未請假返家,但人又不在寢室住宿的,要立即報告班主任;如果未查出而學生又有在外留宿,宿舍管理員要負責。

三、愛護宿舍內的公物,嚴禁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不用腳踢門;不得砸玻璃、撬門、撬鎖;不準拆卸和損壞公共設施。如有違反者,除理解校紀處理外,還需按原價賠付,並加上修理費。

四、學生務必按指定的房間和牀位住宿,不準擅自換房、私自占房和私自搬動,調換宿舍內牀鋪以及公用設施。

五、要愛護公物,自覺節約水電、如有損壞或丟失要按價賠償或罰款,宿舍門鎖不準擅自調換、拆裝,不準私自配製鑰匙。

六、所有住宿生憑胸卡進出宿舍區,嚴禁無證出入,更不得進入異性宿舍。

七、學生個人錢物要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現金不得超過50元。各人的飯卡、銀行卡不得轉借他人。

八、宿舍內嚴禁賭博、酗酒、喧譁、打球、打架、鬥毆,嚴禁做一切危害身心健康的活動,違者予以紀律處分。

九、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居,準時熄燈,持續宿舍區安靜,不準大聲喧譁和起鬨,不準高聲開啟收錄機,以免影響周圍同學休息。

十、注意宿舍安全,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準擅自接電線,不準燒電熱杯、電爐、煤爐、酒精燈等爐具,一經發現除沒收其違章物品外還要據情節給予罰款及紀律處分。

十一、建立樓層宿舍管理輪流值班制,室長負責制,宿舍衞生值日記錄制度。經常持續室內外環境衞生,做到每一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不亂拋果皮紙屑,亂倒垃圾,不準向窗外倒水,向洗漱間水池和小便池倒雜物,以免堵塞下水道。

十二、學生宿舍發生違紀事件,本室人員知情不報,因而查不到職責人則由本宿舍全體人員共同負責。

十三、建立“星級宿舍”評比制度,對長期髒亂差的寢室,取消其全室成員當學期一切榮譽稱號的評比資格,對到達星級標準的宿舍和人員給予掛牌和物質獎勵。

宿舍內規章制度10條 篇12

為了加強本餐廳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餐廳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衞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住宿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牀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2、任何人不得帶非本餐廳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經宿舍負責人批准後,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3、入住員工應節約用水、用電,凡洗手、洗臉、洗澡、洗衣等用完水後,應關好水龍頭,離開房間應及時關燈,嚴禁長明燈、長流水。

4、入住員工應維護宿舍及過道衞生,按時清掃,不得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廢物,亂倒髒水、飯菜、垃圾,違者扣罰20元。

5、下午13:30-15:30和晚上23:00以後為休息時間,嚴禁在宿舍內及走廊,樓道大聲喧譁,嚴禁大聲播放音樂、電視等,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發現一次扣罰20元。

6、未經餐廳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檢查宿舍除外)

7、宿舍內嚴禁打架鬥毆、酗酒鬧事。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100元/人,屢教不改情節嚴重者,屬嚴重違反餐廳規章制度,將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8、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並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9、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30 元。

10、餐廳責任人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凡因當值責任人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宿舍者,給予當值責任人從重處理。

11、住宿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宿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宿舍。(工作原因除外)

12、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後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3、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14、此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正施實施。

宿舍內規章制度10條 篇13

學生宿舍水電管理

一、住宿學生要樹立節約用水、安全用電的思想。學生宿舍按學校用水用電規定(水3立方/人,電3度/人)定量供應,定量範圍內免費使用。超額部分的費用由學生自行支付,節約部分按50%獎勵。自行支付的費用由住宿人員共同承擔,宿管中心每月初公佈上月水、電使用情況,宿舍舍長在接到用水、用電繳費通知後主動到宿管中心交納費用,超用水、電的收費標準按學校現行標準計收。

二、逾期不交納超用水電費的宿舍,宿舍中心實行停電處理,直至該宿舍交費辦理手續為止。凡被中心實行停電處理的宿舍,取消該宿舍當月水電定量免費使用的權利,按實用數量計收費用。對無理取鬧或擅自接通水、電源者予以通報批評以上處分。

三、為了確保學生宿舍用電安全,嚴禁使用350瓦以上的電器,如電飯鍋、電水壺、電爐、電熱杯、電熱棒等。違者,除沒收電器外,並處以罰款及通報批評。

四、由於使用不安全電器或高瓦數電器造成用電設施損壞的,恢復設施費、維修費由學生宿舍成員支付;造成人員傷亡的由公安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學生因學習(如電腦、錄音機、枱燈等)需增加宿舍內線路的,應報宿舍中心批准後,由專業電工協助安裝;學生負責所需材料等各種費用。禁止在宿舍區亂拉亂接電線、電話線、上網線。

六、嚴禁擅自啟用消防水龍頭。違者,賠償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並給予警告以上的處分。

七、嚴禁搭線偷電,或在水錶、電錶作弊,破壞水電設施等行為。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八、為了增加水電費繳交的透明度,如果學生對繳交費用有疑問時,可查看水、電錶記錄。

九、宿舍內實行自覺關燈制度,晚上11:30後不按時關燈累計達三次的宿舍,作停電一週處罰.

宿舍內規章制度10條 篇14

1、目的

為了保障員工以旺盛精力投入工作的基礎,使員工宿舍管理更趨合理有序、安全規範。

2、適用範圍

_______有限公司宿舍管理。

3、職責

3、1行政人事部負責制度的制定;

3、2各部門負責按照制度執行。

4、資料

4、1宿舍管理規則

4、1、1員工因工作需要且在市區內無住所可申請住宿;住宿員工均應帶給體檢健康證明。

4、1、2宿舍長負責宿舍衞生清掃工作安排,維持就寢秩序,維護各項公共設施的合理使用。

4、1、3出現住宿員工違反本宿舍管理制度狀況,宿舍長應立即制止,情節嚴重者,宿舍長應上報行政人事部。

4、1、4住宿員工有職責維護所有公共設施(如電視機、洗衣機、衞浴設備、門窗、牀鋪等)完好;發現損壞應及時告知宿舍長,情節嚴重時宿舍長應上報行政人事部。因員工個人原因造成損壞,由員工承擔賠償職責,同時公司將酌情進行處罰。

4、1、5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被辭退、開除等),應於離職之日起_______天內,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住宿者遷出時應將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

4、2宿舍員工行為細則

4、2、1住宿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制度,服從宿舍長管理。

4、2、2起牀後棉被疊放整齊;換洗衣物應在指定位置晾曬及擺放;暫不用的衣物應收入櫃內,鞋子應整齊擺放在牀鋪下方。

4、2、3房間清潔由宿舍長安排輪流打掃;廢棄物、垃圾等應放置在指定場所;室內外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違禁物品。

4、2、4節約用水用電,用完隨手關掉水源電源開關;使用電視機、收音機應將音量控制在適當範圍,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4、2、5員工外出應將宿舍水電、門窗關好,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避免攜入宿舍,違反規定放入宿舍丟失者,職責自負。

4、2、6住宿員工不得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4、2、7公司宿舍原則上不得留宿親友,特殊狀況需要留宿親友須經宿舍長批准。住宿員工夜間晚上不在宿舍就寢應提前告知宿舍長。

4、2、8住宿員工發生下列行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不服從宿舍長管理;在宿舍賭博、酗酒、鬥毆;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經常破壞宿舍安寧、屢教不改等。

4、2、9中午到宿舍就餐的員工應按秩序就餐,維持就餐客廳的衞生清潔,就餐完畢清洗好個人碗筷並放在指定位置。

宿舍內規章制度10條 篇15

九、所有員工必須在23:00之前歸寢(正常上班和加班除外),未經休、請假回家,又未及時歸寢者,發現一次扣10元處理,重犯者作待崗直至開除處理。特殊情況需及時向總經理工作部請假,未經批准而未及時歸寢者每次扣5元。

十、宿舍禁止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違者每次扣10元並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給予辭退、開除處理或移送公安機關。

十一、會客管理制度:

1、23:00以後男女宿舍不得互訪,違者每次扣5元。

2、宿舍管理員應做好會客登記,員工親屬或客人進入宿舍須進行登記,由所訪員工迎領方可進入,如所訪員工不在可在值班室等候。

3、未經允許不得留宿外來人員,父母、兄妹等直系親屬來探望,確需留宿者應提前向總經理工作部報告,經批准後方可留宿。留宿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二天。

十二、愛護公共財物,節約用水用電。

1、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及使用電爐,未經批准不得使用300W以上的電器設施,違者每次扣10元,並沒收設備。

2、故意損壞公共門鎖、桌椅等設施照價賠償並扣10元處理,性質惡劣或屢教不改者作除名處理。

3、寢室應做到人走燈熄、熄燈就寢,隨手關燈。

4、隨手關好水籠頭和電器開關。

5、23:30時後員工娛樂室停止一切活動,違者每次10元處理。

十三、嚴禁亂拿亂翻同事的物品,不準私拿他人物品,更不得亂翻他人箱包,偷看他人書信、日記,違者每次扣30元,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四、自己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及時報由總經理工作部配合公安機關處理。

十五、室內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十六、積極主動配合消防安全員搞好宿舍防火工作,宿舍內禁使用明火,發現火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迅速報告處理,以免引起火災事故,造成損失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十七、團結友愛,和睦相處。

1、做到不利於團結的話不説,不利於團結的事不做。

2、講文明風格、不準罵人、吵架,違者進行嚴肅處理。

3、宿舍嚴禁打架、鬥毆及酗酒,違者每次扣30元直至辭退,造成傷害的,一切費用由肇事者自理並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八、宿舍鑰匙由總經理工作部統籌管理、分配、複製,其他人員非經同意不得複製,違者每次扣10元。

十九、宿舍設管理員兩名,負責宿舍管理事務。

1、宿舍值班分兩班倒,時間為每日8:30(之前)

2、按規定對宿舍來訪客人進行登記,有權拒絕未登記客人進入宿舍區;

3、對不遵守本制度的員工進行登記,並及時報總經理工作部;

4、負責打掃宿舍公共區域的衞生。

5、由於員工宿舍管理員管理不嚴導致員工違反本制度,則與員工一併處理。

宿舍內規章制度10條 篇16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學生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和活動的重要場所,為了持續學生宿舍安全、整潔、舒適的育人環境,培養社會所需的合格人才,務必有嚴格的紀律和統一的管理。為了適應後勤服務社會化的需要,學生宿舍由學校後勤服務中心統一管理。為此,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的學生務必遵守和執行。?

一、組織管理?

1、學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負責學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學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加強宿舍全面管理,培養廣大學生講禮貌、懂禮貌,守紀律的良好習慣,確保宿舍安全。給學生帶給一個清潔、安靜、舒適、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使同學們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把學生宿舍的管理建設納入學校精神禮貌建設範疇。?2、成立學生宿舍管理領導小組,設組長一人(主要職責人),副組長、組員若干,寢室設室長一人。主要職責是協助學校和學生宿舍執行宿舍管理規章制度,維護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協助搞好寢室清潔衞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組織學生開展禮貌寢室建立活動,評比宿舍管理優質服務人員的活動及其他校園文化建設活動。?

二、學生住宿管理?

1、學生入校後應根據學校統一安排和分配的寢室住宿,不得隨意調換轉讓。如有特殊狀況確要調換寢室,經學校同意後,統一安排調整。?

2、學生按規定進出宿舍,並自覺理解門衞值班員的檢查。非本宿舍人員,未經值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

3、男生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不準進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會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師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辦理登記手續)。

4、攜物(貴重物品)外出,須持室長簽字證明,並經值班人員檢查確認無疑後方能外出。學生應當用心配合值班人員工作,不準無理取鬧。?

5、學生一律不準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學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員,如遇特殊狀況確需留宿者,應報學校保衞處批准,並在學生宿舍進行留宿登記。否則,一經查實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6、不準在宿舍內起鬨、打架鬥毆,停放自開車,。違者,將視情節和態度予以批評教育,直至行政處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盜。不準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準使用任何違章電器,違者將進行批評教育,造成重大損害的還將交與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8、愛護室內公物。室內的一切設施均由該室的全體同學使用、管理,不得隨意搬動、損壞、丟失。牀、桌、凳、櫃、鎖、門窗、玻璃、燈具等公物應當愛護,如有人為損壞、丟失務必按價賠償,故意損壞的加倍賠償。

9、愛清潔、講衞生,堅持每日輪流值班制度。起牀後按室內同一方向疊好被子,整理好牀鋪和其它用具,清掃出垃圾,不準往廁所、盥洗間、樓道、樓下亂潑污水,亂丟鞋襪、紙屑等一切雜物。?

10、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午休和晚上熄燈後,禁止高聲喧譁、打鬧、歌唱、放音樂、彈樂器、洗衣物、打電話等,不得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晚上熄燈後在寢室點蠟燭。?

11、寒暑假期間學生原則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閉維修),個別留校者的住宿務必服從統一安排,不得隨意搬動。?

12、宿舍大門夜間實行關門制度。晚上熄燈後10分鐘關掉宿舍大門。遇到特殊狀況,應事先向值班人員説明狀況。熄燈後進出宿舍者應作嚴格登記,宿管人員定期將名單報送宿舍管理領導小組。

三、衞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區域由學生宿舍服務員負責打掃;寢室由學生負責打掃。?

2、宿管人員堅持環境區域、過道、樓梯、盥洗間、廁所每一天打掃兩次,沖洗一次的制度。並隨時持續陰溝暢通,做到地面無垃圾、無堆積物,牆面無蜘蛛網。每月用除垢劑定時清潔盥洗間、廁所,持續盥洗間、廁所的清潔狀態。

3、學生寢室堅持每日輪流值日清掃衞生的制度。做到室內地面乾淨,牆壁、屋頂無蜘蛛網,桌面整潔、東西擺放整齊。?

4、宿舍領導小組每週五定期檢查一次,學生宿舍每月檢查兩次。每月評比一次,檢查、評比結果納入“禮貌寢室”的評比活動中,並專欄公佈。

全體同學都務必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律和校規校紀,尊敬師長,尊重他人勞動,團結同學服從管理與教育,用心支持和維護宿舍的紀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潔衞生。維護自身利益,做好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宿舍內規章制度10條 篇17

1、嚴格執行市勞動部門、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僱請民工,受僱民工務必持有本人身份證,嚴格遵守和執行項目部制度的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安排;

2、受僱民工在上崗前務必由僱請單位對民工進行一次上崗前的法制、安全保衞教育,未經教育者一律不準上崗,嚴禁在宿舍內聚眾賭博,打架鬥毆和其他違法亂紀活動;

3、僱請民工的單位務必將每個民工的姓名、姓別、年齡、籍貫、身份證號碼等登記造冊,受僱民工務必按登記房號、牀號就位,未經同意,不得更改,要愛護公共財物,如有意損壞者,除照價賠償損失,並視情節給予罰款;

4、嚴格執行民工出入驗證制度,每個民工務必由工作單位發放出入證(出入證上要有單位、相片、姓名、性別等),以備進出時門衞驗證;

5、民工務必在羣眾飯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飯、剩菜,務必扔到指定地點。不準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內開小灶,民工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炒鍋等電熱器具和煤氣爐具;

6、民工宿舍內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路、照明燈具、插座等,不準使用≥60w的照明燈泡;

7、民工宿舍內務必持續清潔衞生,不準躺在牀上吸煙,嚴禁亂丟煙頭;

8、民工要聽從僱請單位管理人員的指揮,統一集中住宿,不準私自帶親友到宿舍內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須經領導或管理人員批准辦理手續方能住宿;

9、建築施工現場內不準攜帶家屬和小孩居住,合法夫妻(有結婚證)在同一個現場工作的,要有專門宿舍居住,不準在羣眾民工宿舍男女混住;

10、民工宿舍務必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適當,要培訓每個民工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11、民工宿舍的搭建要貼合防火規定。每幢宿舍居住人數不宜超過25人,為了便於疏散,要有一個可直接出入的門,門寬不小於1、2m。民工宿舍的門應向外開,宿舍內頂高度不低於2、5m;

12、民工宿舍通道必須要暢通,不能堆放雜物或其他物品;

13、民工宿舍建立完善衞生值班制度,個人用品疊放整齊,地下無雜物煙頭並設置吸煙灰桶收集煙頭。

宿舍內規章制度10條 篇18

學生宿舍區的衞生內務管理

一、學生不準在宿舍區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垃圾放在垃圾桶內。不準在陽台、走廊、過道、門口、消防設施旁堆應雜物。否則,當垃圾處理。

二、學生要保持室內的整潔衞生。學生起牀後,應疊好被褥、蚊帳;毛巾、衣物、鞋襪、水桶、餐具、口盅等生活用品要擺放整齊有序;桌面書本要保持整齊。宿舍內務檢查不合格達三次的宿舍,給予停電七天處理。

三、不得把硬性、難溶化的東西(如報紙、衣物、塑料袋、瓶類等)丟入便盆及下水管道內。如屬以上東西堵塞管道的,原則上自行疏通,需要宿舍中心派人疏通的,所需費用由該宿舍負責:分不清責任的,其疏通費則由堵塞層以上(含堵塞層)同管道的宿舍分攤負責。

四、學生不得在宿舍牆壁上亂塗亂畫亂張貼:除指定的宣傳欄外,宿舍任何地方不準張貼、釘釘子。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五、學生要自覺愛護宿舍內門、窗、鎖以及消防設備等公用設施。發現自然損壞的,應及時報告宿管中心,以便安排專人免費維修;因使用不當或保護不當造成的損壞,維修所需費用由該宿舍或當事人負責;如屬人為損壞的,雙倍賠償井給予記過以上處分。禁止私自拆換,不能維修復原的由宿舍成員照價賠償。

六、宿舍區內公共衞生由專職人員清掃,宿舍內衞生由舍長安排值日生輪流打掃,上午7:30分前,各值日生應清掃室內衞生,並把垃圾掃到門外兩側,然後由專職管理人員清除。超過上午7:30,把垃圾掃出門外的,按亂扔垃圾處理。

其 它

一、學生處有關部門及宿舍管理員將根據本規定,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住宿生的情況,井將檢查結果及時通報各院系。每學期組織開展“文明宿舍”評比活動,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並在綜合測評中適當加分。對於內務衞生、紀律、文明方面表現差或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二、宿舍成員違章違紀而本舍其它人員不配合揭發肇事者的,則按集體違章處罰。

三、凡是不按期交納罰金的,超期十天以上的,從第十一天起對該宿舍停電處理。

四、不遵守我中心有關規定的學生,給子取消住宿資格處理。

五、本規定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負責執行並解釋,從公佈之日起開始實施。

宿舍內規章制度10條 篇19

員工宿舍是公司根據工作需要為員工配備的,公司視需要安排員工統一入住,為保證良好的宿舍秩序,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詳和、舒適、寧靜的生活、休息環境,根據我處的實際狀況及宿舍所處的特殊周邊環境,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及入住員工務必遵守。

一、員工入住相關規定

宿舍的調配由管理處統一負責,員工入住需先到辦公室辦理物品領用及入住手續。入住具體規定如下:

1.宿舍內牀位位置不可隨意搬動。

2.每間房每月的水、電費、煤氣費由員工自付,房租、管理費由管理處負責。

3.實行宿舍長負責制,由宿舍長安排房間內衞生的清理,房間設施的檢查,日常維修的申報,入職人員牀位安排,離職人員物品清點等。原則上,宿舍長由安保領班兼任。

4.宿舍長有變動時,部門需與管理處辦理交接及繼任宿舍長的確認手續。

5.公司配備的設施,由宿舍長進行監管。入住後由管理處進行清點後與宿舍長進行確認,並一式兩份,管理處存檔一份,宿舍張貼一份。

6.公司配備的設施設備,屬於公司財產,未經管理處主任批准,不準私自搬離宿舍,否則以偷竊論處。

7.宿舍內的所有設施設備,故意破壞的按照《獎懲規定》處理,非故意損壞的職責人照價賠償,自然損壞及時報工程部維修。

二、宿舍規定及要求

為樹立公司形象,規範全體員工之行為,全體員工須互相尊重、互相愛護、遵守社會公德,嚴禁檢點自己的行為,樹立主人翁精神,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秩序及環境。對全體員工在宿舍內的行為作出以下規定:

1.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練習樂器、播放大功率音響,影響他人休息。

2.嚴禁在宿舍公共場合坦胸露懷、穿短褲衩等有損公司形象之不雅行為。

3.嚴禁在宿舍內聚眾賭博和從事一切違法行為。

4.嚴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鬧事和其他影響團結的行為。

5.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更換牀位、房間。

6.嚴禁未經請示,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尤其是異性)。

三、宿舍值班制度

一、宿舍長負責制

管理處指定宿舍長,負責安排宿舍衞生值日,監督值日員的日常工作,按規定分類擺放物品,自覺打掃宿舍衞生,做好室內保潔,並得以持續。各班領班具體實施本班宿舍管理事宜。宿舍長具體工作如下:

1.將每週值日的工作狀況及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向主管彙報。

2.將本宿舍成員的合理化推薦及需報修的資料彙報主管(宿舍內報修所需費用,由宿舍成員支付或確定當事人承擔)。

3.及時將留宿人員和離職人員上報。

4.檢查安全隱患,防患於未然,做好預防工作。

5.負責各宿舍有關維修、協調處理事項的登記、上報;

6.負責監督各員工的日常行為規範,保障宿舍的清潔衞生。

7.負責公司宿舍的安全,不定時地對宿舍進行檢查,及時發現不假外出、超時不歸等狀況,採取及時有效的措施。

8.定期組織舍員進行衞生大掃除,做好宿舍除“四害”(蚊子、蒼蠅、老鼠、蟑螂)工作。

二、宿舍值班員制度

宿舍值班員由管理處、部門安排當日休息人員擔任,一般由各班領班、副領班輪流擔任,各班在休息日明確宿舍值班員,值班員當日值班時間為清晨6:30-次日06:30,值班員不能夠請假外出,如確需外出需安排好接替人,交接好相關工作。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1.負責確認宿舍外出人員是否履行請假手續,憑經批准的《請假條》放行,宿舍值班員須在請假條上簽名,無請假條不予放行,外出人員銷假確認;

2.負責監督各員工的日常行為規範,保障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

3.負責公司宿舍的安全,不定時地對各房間進行檢查,檢查有無異常氣味及聲響、門鎖是否有損,有無未經批准之留宿人員,及時發現狀況,及時向上級彙報,根據上級指示,採取有效的措施。

4.如須緊急集合,由安保主管以上人員發出指令,宿舍值班員負責實施。

5.如發現宿舍內的不假外出、衞生較差、未辦理留宿手續留宿等違機違規狀況將追究當日宿舍值班員職責。

三、衞生值日員

全體隊員輪流值日,當日休息的領班負責安排,衞生值日員負責當天的宿舍衞生打掃和保潔,按宿舍內統一標準擺放物品,及時清理,打掃室內衞生,提醒各員工按要求整理個人牀鋪、物品,力求到達整齊劃一。

四、宿舍物品的管理

一、公司配發物品的管理

公司配發的物品由宿舍長負責保管,員工不得私自拆換、佔用、損壞,如有丟失、損壞,須照價賠償,故意損壞物品的,根據情節的輕重,視其認識態度,給予相應處理。

二、個人物品的管理

個人物品須按規定擺設,不許亂掛、亂放,貴重物品和證件等(如現金、貴重飾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職責自負。

關於物品的管理,關鍵要做到定人、定位、定物、分類管理體制,確保公私財物無損壞、無丟失。

三、離職人員物品管理

離職人員搬出宿舍時,全體人員務必在場,確認均繫個人物品,給予放行,彙報主管,將狀況反饋辦公室,予以結算工資。

五、人員的管理

公司內部員工須嚴格按照宿舍管理規定及要求執行,其他人員管理如下:

一、來訪人員

員工的親朋好友來訪,需注意場合,把握好時間,不要影響他人正常休息。

二、外來人員留宿

宿舍內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如員工直系親屬來訪或其他特殊狀況下,需提前書面申請,呈報主管,待批示後方可按要求時限留宿,此期間該宿舍的安全由該員工全權負責。

三、請銷假規定

員工外出務必請假,不假外出、超時不歸將視狀況按照制度做相關處理,請假人數每班控制在40%以內,病假需出具正規醫院病歷及收費發票、醫生推薦休息單等憑證。

四、離職人員的管理

辭職或解聘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後,一日之內務必離開宿舍(辭職或解聘人員宣佈後,應張貼於告示欄,知會全體員工)。

宿舍內規章制度10條 篇20

學生宿舍區治安管理

一、學生宿舍區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違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二、嚴禁學生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打鬧、傳閲黃色書刊或音像製品等。

三、對在宿舍區內活動的不明身份的可疑人員,學生要及時向值班人員報告,並協同值班員一起處理,防止壞人混入宿舍作案,確保宿舍區的安全。

四、做好治安防範工作,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離開宿舍要關好門窗、上好鎖,隨身攜帶宿舍鑰匙。如需帶外來人員進入宿舍,必須在門崗處登記,經保安批准後,方可進入。發現可疑人員或失竊要及時向管理員報告。

五、攜帶大件物品進出宿舍區的,應自覺接受門崗檢查。憑身份證、住宿證進行登記後方可放行。

六、未經宿管中心批准,不準往宿舍區外搬遷傢俱等公有物品。否則,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七、禁止在宿舍區存放液化氣瓶等危險品:禁止學生在宿舍內煮食,確有需要者(如煮藥),可在宿舍中心指定的服務地點處理。

八、嚴禁學生在宿舍區內生火、焚燒廢紙及點蠟燭等容易引起火災的行為。

九、嚴禁學生在樓頂或露台活動;禁止在走廊、陽台欄基上站立、行走、坐卧等。

十、嚴禁在宿舍陽台、走廊護欄用重物壓曬衣物,不得在無防盜網的陽台、走廊擺放花盆或容易下墜傷人的重物。

十一、凡拒絕、阻礙管理人員和保安人員按章執行公務不聽勸告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zhuanti/redian/4j6mjk.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