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專題 >熱點專題 >

醫院規章制度大全(精選18篇)

醫院規章制度大全(精選18篇)

醫院規章制度大全 篇1

一、第一次接診的醫師或科室為首診醫師和首診科室,首診醫師對患者的檢查、診斷、治療、搶救、轉院和轉科等工作負責。

醫院規章制度大全(精選18篇)

二、首診醫師必須詳細詢問病史,進行體格檢查、必要的輔助檢查和處理,並認真記錄病歷。對診斷明確的患者應積極治療或提出處理意見;對診斷尚未明確的患者應在對症治療的同時,應及時請上級醫師或有關科室醫師會診;

三、首診醫師下班前,應將患者移交接班醫師,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項交待清楚,並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

四、對急、危、重患者,首診醫師應採取積極措施負責實施搶救。如為非所屬專業疾病或多科疾病,應組織相關科室會診或報告醫院主管部門組織會診。危重症患者如需檢查、住院或轉院者,首診醫師應陪同或安排醫務人員陪同護送;如接診醫院條件所限,需轉院者,首診醫師應與所轉醫院聯繫安排後再予轉院。

五、首診醫師在處理患者,特別是急、危、重患者時,有組織相關人員會診、決定患者收住科室等醫療行為的決定權,任何科室、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拒絕。

三級醫師查房制度

一、醫療機構應建立三級醫師治療體系,實行主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主治醫師和住院醫師三級醫師查房制度。

二、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或主治醫師查房,應有住院醫師和相關人員參加。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查房每週2次;主治醫師查房每日1次。住院醫師對所管患者實行24小時負責制,實行早晚查房。

三、對急危重患者,住院醫師應隨時觀察病情變化並及時處理,必要時可請主治醫師、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 臨時檢查患者。

四、對新入院患者,住院醫師應在入院8小時內查看患者,主治醫師應在48小時內查看患者並提出處理意見,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應在72小時內查看患者並對患者的診斷、治療、處理提出指導意見。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如病歷、x光片、各項有關檢查報告及所需要的檢查器材等。查房時,住院醫師要報告病歷摘要、目前病情、檢查化驗結果及提出需要解決的問題。上級醫師可根據情況做必要的檢查,提出診治意見,並做出明確的指示。

六、查房內容:

1、住院醫師查房,要求重點巡視急危重、疑難、待診斷、新入院、手術後的患者,同時巡視一般患者;檢查化驗報告單,分析檢查結果,提出進一步檢查或治療意見;核查當天醫囑執行情況;給予必要的臨時醫囑、次晨特殊檢查的醫囑;詢問、檢查患者飲食情況;主動徵求患者對醫療、飲食等方面的意見。

2、主治醫師查房,要求對所管患者進行系統查房。尤其對新入院、急危重、診斷未明及治療效果不佳的患者進行重點檢查與討論;聽取住院醫師和護士的意見;傾聽患者的陳述;檢查病歷;瞭解患者病情變化並徵求對醫療、護理、飲食等的意見;核查醫囑執行情況及治療效果。

3、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查房。要解決疑難病例及問題;審查對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診斷、診療計劃;決定重大手術及特殊檢查治療;抽查醫囑、病歷、醫療、護理質量;聽取醫師、護士對診療護理的意見;進行必要的教學工作;決定患者出院、轉院等。

醫院規章制度大全 篇2

一、凡遇疑難病例、入院三天內未明確診斷、治療效果不佳、病情嚴重等均應組織會診討論。

二、會診由科主任或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主持,召集有關人員參加,認真進行討論,儘早明確診斷,提出治療方案。

三、主管醫師須事先做好準備,將有關材料整理完善,寫出病歷摘要,做好發言準備。

四、主管醫師應作好書面記錄,並將討論結果記錄於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本。記錄內容包括:討論日期、主持人及參加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病情報告及討論目的、參加人員發言、討論意見等,確定性或結論性意見記錄於病程記錄中。

會診制度

一、醫療會診包括:急診會診、科內會診、科間會診、全院會診、院外會診等。

二、急診會診可以電話或書面形式通知相關科室,相關科室在接到會診通知後,應在15分鐘內到位。會診醫師在簽署會診意見時應註明時間(具體到分鐘)。

三、科內會診原則上應每週舉行一次,全科人員參加。主要對本科的疑難病例、危重病例、手術病例、出現嚴重併發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學價值的病例等進行全科會診。會診由科主任或總住院醫師負責組織和召集。會診時由主管醫師報告病歷、診治情況以及要求會診的目的。通過廣泛討論,明確診斷治療意見,提高科室人員的業務水平。

四、科間會診:患者病情超出本科專業範圍,需要其他專科協助診療者,需行科間會診。科間會診由主管醫師提出,填寫會診單,寫明會診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請科室。應邀科室應在24小時內派主治醫師以上人員進行會診。會診時主管醫師應在場陪同,介紹病情,聽取會診意見。會診後要填寫會診記錄。

五、全院會診:病情疑難複雜且需要多科共同協作者、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重大醫療糾紛或某些特殊患者等應進行全院會診。全院會診由科室主任提出,報醫政(務)科同意或由醫政(務)科指定並決定會診日期。會診科室應提前將會診病例的病情摘要、會診目的和擬邀請人員報醫政(務)科,由其通知有關科室人員參加。會診時由醫政(務)科或申請會診科室主任主持召開,業務副院長和醫政(務)科長原則上應該參加並作總結歸納,應力求統一明確診治意見。主管醫師認真做好會診記錄,並將會診意見摘要記入病程記錄。

醫療機構應有選擇性地對全院死亡病例、糾紛病例等進行學術性、回顧性、借鑑性的總結分析和討論,原則一年舉行≥2次, 由醫政(務)科主持,參加人員為醫院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委員會成員和相關科室人員。

六、院外會診。邀請外院醫師會診或派本院醫師到外院會診,須按照衞生部《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衞生部42號令)有關規定執行。

醫院規章制度大全 篇3

一、醫院要對每年新分到崗的職工實行崗前培訓。崗前集中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一週。

二、崗前職業教育主要內容:

1.政治思想教育;2.醫療衞生事業的方針政策教育;3.醫德規範教育;4.醫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規、醫療安全措施及各類人員崗位職責;5.當地醫療衞生工作概況及本院情況;6.現代醫院管理和發展的有關內容。

三、崗前培訓要由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四、未參加集中教育的新上崗職工,要依照本制度進行自學和考核。

五、崗前培訓集中培訓應與試用期教育結合起來。新上崗的醫務人員在試用期內,除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外,仍須堅持崗位教育培訓,並在轉正前作出評價。

醫院規章制度大全 篇4

1 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各類從事醫療活動的環境空氣、物體表面、醫護人員手、醫療用品。消毒劑、污水、污物處理衞生標準。本標準適用於各級各類醫療、保健、衞生防疫機構。

2 引用標準

GB 4789.4 食品衞生微生物學檢驗 沙門氏菌檢驗

GB 4789.11 食品衞生微生物學檢驗 溶血性鏈球菌檢驗

GB 4789.28 食品衞生微生物學檢驗 染色法、培養基和試劑

GB 7918.2 化粧品微生物標準檢驗方法、細菌總數測定

GB 7918.4 化粧品微生物標準檢驗方法 綠膿桿菌

GB 7918. 5 化粧品微生物標準檢驗方法和試劑 金黃色葡萄球菌

GB J 48 醫院污水排放標準(試行)

3 術語

3.1 消毒衞生標準

不同對象經消毒與滅菌處理後,允許殘留微生物的最高數量。

3.2 層流潔淨手術室及層流潔淨病房

採用層流空氣淨化方式的手術室及病房。即空氣通過高效過濾器,呈流線狀流入室內,以等速流過房間後流出。室內產生的塵粒或微生物不會向四周擴散,隨氣流方向被排出房間。

3.3 重症監護病房

採用現代化儀器、設備,對各種危重病人進行持續監護與治療的病房。

3.4 保護性隔離房間

為避免醫院內高度易感病人受到來自其他病人、醫護人員、探視者以及病區環境中各種致病性微生物和條件致病微生物的感染而進行隔離的房間。

3.5 供應室清潔區

滅菌前,供應室人員對清潔物品進行檢查、包裝及存放等處理的區域。

3.6 供應室無菌區

滅菌後,供應室內無菌物品存放的區域。

3.7 消毒劑

能殺滅細菌繁殖體、部分真菌和病毒;不能殺滅細菌芽抱的藥物。

4 衞生標準

4.1各類環境空氣、物體表面、醫護人員手衞生標準

4.1.1細菌菌落總數

允許檢出值見表l.

表1各類環境空氣、物體表面、醫護人員手細菌菌落總數衞生標準

4.1.2 致病性微生物

不得檢出乙型溶血性鏈球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性微生物。在可疑污染情況下進行相應指標的檢測。

母嬰同室、早產兒室、嬰兒室、新生兒及兒科病房的物體表面和醫護人員手上,不得檢出沙門氏菌。

4.2 醫療用品衞生標準

4.2.1 進入人體無菌組織、器官或接觸破損皮膚、粘膜的醫療用品必須無菌。

4.2.2 接觸粘膜的醫療用品

細菌菌落總數應≤20cfu/g或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檢出。

4、2.3 接觸皮膚的醫療用品

細菌菌落總數應≤200cfu/g或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檢出。

4.3 使用中消毒劑與無曲器械保存液衞生標準

4.3.1 使用中消毒劑

細菌菌落總數應≤100cfu/ML;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檢出。

4.3.2 無菌器械保存液

必須無菌。

4.4 污物處理衞牛標準

污染物品無論是回收再使用的物品,或是廢棄的物品;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不得檢出致病性微生物。在可疑污染情況下,進行相應指標的檢測。

4.5 污水排放標準

按GHJ48(試行)執行。

5 檢查方法

5.1 採樣及檢查方法

按附錄A執行。

6 有關規定

6.l 各級、各類醫療、保健、衞生防疫機構必須執行本標準。並應指定專門科室(部門)負責民體貫徹實

6.2 各級衞生監督、衞生防疫部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和《消毒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負責監督、監測工作。

附錄A

採樣及檢查方法

(補充件)

A1 採樣及檢查原則

採樣後必須儘快對別樣品進行相應指標的檢測;送檢時間不得超過6h,若樣品保存於0-4Co條件時。送搶時間不得超過24h。

A2 空氣採樣及檢查方法

A2.1 採樣高度時間

選擇消毒處理後與進行醫療活動之前期間採樣。

A2. 2 採祥高度

與地面垂直高度80-150cm。

A2.3 布點方法

室內面積≤30M2,設一條對角線上取3點,即中心一點、兩端各距牆1m處各取一點;室內面積>30m2,設東、西、南、北、中 5點,其中東、西、南、北點均距牆1m。

A2. 4 採樣方法

用9cm直徑普通營養瓊脂平板在採樣點暴露5min後送檢培養。

A2.5 細菌菌落總數檢查

A2.5.l 普通營養瓊脂培養基

按GB4789.28中3.7條配製。

A2 5.2 檢查方法

參照 GB7918. 2規定執行。

A2.5.3結果計算

5000N

空氣細菌菌落總數(cfu/m3)= AT ...............(A1)

式中: A—一平板面積。 cm2;

T—一平板暴露時間,min;

N—一平均菌落數,cfu/平皿。

A3 物體表面採樣及檢查方法

A3.1 採樣時間

選擇消毒處理後4h內進行採樣。

A3.2 採樣面積

被採表面<100cm2,取全部表而;被採表面≥100cm2,取100cm2。

A3.3採樣方法

用5×5cm2的標準滅菌規格板;放在被檢物體表面,用浸有無菌生理鹽水平樣液的棉拭子1支,在規格權內橫豎往返各塗抹5次;並隨之轉動棉拭於。連續採樣1-4個規格板面積;剪去手接觸部分,將棉拭於放入裝10ml採樣液的試管中送檢。門把手等小型物體則採用棉拭子直接塗抹物體的方法採樣。

A3、4 細菌菌落總數檢查

按A2.5規定執行。

A3. 4.1 結果計算

物體表面細菌菌落總數(cfu/cm2)=平皿上菌落的平均數×採樣液稀釋倍數......(A2)

採樣面積(cm2)

A4 醫護人員手採樣及檢查方法

A4.1 採樣時間

在接觸病人、從事醫療活動前進行採樣。

A4. 2 採樣面積及方法

被檢人五指併攏,將浸有無菌生理鹽水採樣液的棉試子一支在雙手指曲面從指根到指端來回塗擦各兩次(一隻手塗擦面積30cm2〕,並隨之轉動採樣棉試子,剪去手接觸部位;將棉試子放入裝有10ml採樣液的試管內這位。採樣面積按平方釐米(cm2)計算。

A4. 3 細菌菌落總數檢查

按A2. 5規定執行。

A4.3.1 結果計算

手細菌菌落總數(cfu/cm2)=平皿上菌落的平均數×採樣液稀釋倍數......(A3)

30X2

A5 醫療用品採樣及檢查方法

A5、1 採樣時間

在消毒或滅菌處理後,存放有效期內採樣。

A5.2 採樣量及採樣方法

可用破壞性方法取樣的醫療用品,如輸液(血)器、注射器和注射計等均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1990年版一部附錄中《無菌檢查法》規定執行。對不能用破壞性方法取樣的特殊醫療用品,可用浸有無菌生理鹽水採樣液的棉試子在被檢物體表面塗抹採樣,被採表面<100cm2,取全部表面;被採表面≥100cm2,取100cm2。。

A5.3 無菌檢查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1990年版一部附錄中《無菌檢查法》規定執行。

A5.4 細菌菌落總數檢查

按A2.5規定執行。

A6 使用中消毒劑與無菌器械保存液

A6.1 採樣時間

採取更換前使用中的消毒劑與無菌器械保存液。

A6. 2 採樣量及方法

在無菌條件下,用無菌吸管吸取1ml被檢樣液,加入9ml稀釋液中混均,對於醇類與酚類消毒劑,稀釋液用普通營養肉湯即可;對於含氯消毒劑、含碘消毒劑、過氧化物消毒

劑,需在肉湯中加入0.1%硫代硫酸鈉;對於洗必泰、季銨鹽類消毒劑,需在肉湯中加入

3%(W/V)吐温80和0.3%卵磷脂;對於醛類消毒劑,需在肉湯中加入0.3%甘氨酸;對於含有表面活性劑的各種複方消毒劑,需在肉湯中加入3%( W/V)吐温80,以中和被檢藥液的殘效作用。

A6.3 細菌菌落總數檢查

按 A2. 5規定執行。

A6、3.1 結果分析

平板上有菌生長,證明被檢樣液有殘存活菌,若每個平板的落數在10個以下,仍可用於消毒處理(但個能用於滅菌),若每個平板菌落數超過10個,説明每毫升被檢樣液含菌量己超過100個,即不宜再用。

A7 溶血性鏈球菌檢查

參照GB4789. 11執行。

A8 沙門氏菌檢查

參照 GB4789. 4執行。

A9 綠膿桿菌檢查

參照GB7918.4執行

A10 金黃色葡萄球菌檢查

參照GB7918 .5執計。

A11 污物採樣及檢查方法

A11.1 採樣時問

在消毒或滅菌處理後進行採樣。

A11.2 採樣量及採樣方法

按A5.2執行。

A11.3 檢查方法

可參照A7-A10章進行相應指標的檢測。

A12 污水、污泥採樣及檢查方法

按GBJ48(試行)規定執行。

A13 結果判斷

檢查結果符合相應的本標準值者,判定為該項檢查合格;反之,不符合相應本標準接值者,則判定為檢查個不合格。

醫院規章制度大全 篇5

醫院患者隨訪系統

是充分利用現代計算機、通訊、互聯網技術,在醫院與患者之間搭起溝通的橋樑。

醫院通過此平台也可以為患者提供整體的,分門別類的, 或個性化的服務;

而患者也可以通過這些溝通手段輕鬆實現醫療服務預約、各種醫療信息的查詢等服務,也可在系統上開展諸如隨訪呵護、健康教育、諮詢預約、 科研跟蹤、糾察醫風等工作。

回訪的方式:

1:病人服務中心服務回訪和滿意度問卷調查。

2:臨牀科室出院及科研隨訪。

3:臨牀科室與社會工作科聯動二級回訪。

開展隨訪工作的意義;

1、是開展衞生部“三好一滿意”活動要求的有效補充手段。

2、通過醫院工作人員的電話隨訪,使服務由院內延伸到院外便於及時進行康復指導,從而減輕患者負擔提升醫院形象和服務質量。

3、電話隨訪,搭建醫患溝通平台,讓患者感受關懷,促進醫務人員服務能力的提高,加強以患者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增強醫院競爭力。

4、醫生電話隨訪,對醫療質量跟蹤,提高醫生的服務技能。為科研提供數據支持。

5、建立和諧的醫患關係,降低醫療風險。

6、改變以往人工隨訪的弊端,提升隨訪工作效率與質量。

醫院隨訪系統的特點:

1、延伸服務,提高患者滿意度、提升醫院競爭力並增加收入

2、推動醫院實現“以患者為中心”模式的轉變,提高患者滿意度,減少患者流失率.

3、及時瞭解患者最新需求,為醫院提升服務水平提供更真實的參考依據

4、患者就診信息一目瞭然,隨訪關懷針對性更強

5、自備知識庫,為患者提供更專業的知識解答

6、無需手動撥號,提高隨訪效率和質量

7、隨訪過程可錄音,提高隨訪質量. 電話直撥及接聽,方便工作人員的使用.

8、可跟蹤、可追溯

9、可量化、可管理

10、可與滿意度評價系統相融合,形成院內、院外綜合、客觀滿意度評價體系

————————————————

醫院規章制度大全 篇6

一、醫務人員洗手的方法

××採用流動水洗手,使雙手充分浸濕;

××取適量肥皂或者皂液,均勻塗抹至整個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縫;

××認真揉搓雙手至少15秒鐘,應注意清洗雙手所有皮膚,清洗指背、指尖和指縫,具體揉搓步驟為:

(1)掌心相對,手指併攏,相互揉搓;

(2)手心對手背沿指縫相互揉搓,交換進行;

(3)掌心相對,雙手交叉指縫相互揉搓;

(4)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轉揉搓,交換進行;

(5)彎曲手指使關節在另一手掌心旋轉揉搓,交換進行;

(6)將五個手指尖併攏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轉揉搓,交換進行;

(7)7.必要時增加對手腕的清洗。

××掌心對掌心搓揉××手指交叉,掌心對手背搓揉××手指交叉,掌心對掌心搓揉

××雙手互握搓揉手指××拇指在掌中搓揉××指尖在掌心中搓揉

××在流動水下徹底衝淨雙手,擦乾,取適量護手液護膚。

二、醫務人員在下列情況下應當洗手

××直接接觸病人前後,接觸不同病人之間,從同一病人身體的污染部位移動到清潔部位時,接觸特殊易感病人前後;

××接觸病人黏膜、破損皮膚或傷口前後,接觸病人的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傷口敷料之後;

××穿脱隔離衣前後,摘手套後;

××進行無菌操作前後,處理清潔、無菌物品之前,處理污染物品之後;

××手有可見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體液污染後。

【注意事項】

1.洗手時應當徹底清洗容易污染微生物的部位,如指甲、指尖、指甲縫、指關節及配戴飾物的部位等。

2.洗手使用皂液、在更換皂液時,應當在清潔取液器後,重新更換皂液或者最好使用一次性包裝的皂液。禁止將皂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取液器中。如使用固體肥皂,應保持肥皂乾燥,盛裝肥皂的容器保持清潔。

3.手洗淨後應用一次性紙巾、乾淨的小毛巾擦乾雙手,或用幹手器乾燥雙手,小毛巾應一用一消毒。

4.手無可見污染物時,可以使用速幹手消毒劑消毒雙手代替洗手。

三、醫務人員在下列情況下應當進行手消毒

××檢查、治療、護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

××出入隔離病房、重症監護病房、燒傷病房、新生兒重症病房和傳染病病房等醫院感染重點部門前後;

××接觸具有傳染性的血液、體液和分泌物以及被傳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後;

××雙手直接為傳染病病人進行檢查、治療、護理或處理傳染病人污物之後;

××需雙手保持較長時間抗菌活性時。

四、醫務人員手消毒的方法

××取適量的速幹手消毒劑於掌心;

××嚴格按照洗手的揉搓步驟進行揉搓;

××揉搓時保證手消毒劑完全覆蓋手部皮膚,直至手部乾燥,使雙手達到消毒目的。

【注意事項】

1.手被感染性物質污染以及直接為傳染病病人進行檢查、治療、護理或處理傳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後,應當先用流動水衝淨,然後使用手消毒劑消毒雙手。

2、進行侵入性操作時應當戴無菌手套,戴手套前後應當洗手。一次性無菌手套不得重複使用。

五、醫務人員手衞生標準

不同環境下工作的醫務人員,手衞生應達到如下要求:

1、ⅰ類和ⅱ類區域醫務人員的手衞生要求應≤。ⅰ類和ⅱ類區域包括層流潔淨手術室、層流潔淨病房、普通手術室、產房、普通保護性隔離室、供應室潔淨區、燒傷病房、重症監護病房等。

2、ⅲ類區域醫務人員的手衞生要求應≤。ⅲ類區域包括兒科病房、婦產科檢查室、注射室、換藥室、治療室、供應室清潔區、急診室、化驗室及各類普通病房和房間等。

3、ⅳ類區域醫務人員的手衞生要求應≤。ⅳ類區域包括感染性疾病科、傳染病科及病房。

4、各區域工作的醫務人員的手,均不得檢出致病微生物。

六、手衞生設施和用品的配備

1、處置室、換藥室、病房等應設有流動洗手設施,手術室、產房、重症監護室等重點部門應當採用非手觸式水龍頭開關。

2、用於洗手的肥皂或者皂液應當置於潔淨的容器內,容器應當定期清潔和消毒,使用的固體肥皂應保持乾燥。提倡使用皂液。如使用固體肥皂,應保持肥皂乾燥,盛裝肥皂的容器保持清潔。

3、洗手後的幹手物品或者設施應當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可使用一次性紙巾、乾淨的小毛巾擦乾雙手,或用幹手器乾燥雙手。小毛巾應一用一消毒。

相關文章:

1.

醫院規章制度大全 篇7

導管室消毒隔離制度

在執行手術室消毒隔離制度的基礎上,做好以下工作:

1.如果導管為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用品,不得重複使用。

2.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批的產品,説明書未界定一次性使用的導管,應按去污染、清洗、滅菌的程序進行處理

3.傳染病人用過的導管不得重複使用。

門、急診消毒隔離制度

門、急診治療室、換藥室、觀察室、ICU、手術室應執行相關部分的消毒隔離制度外,做好以下幾方面:

1.建立預檢分診制度,發現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應到指定隔離診室疹治,並及時消毒。

2.建立健全日常清潔、消毒制度,病人嘔吐物、排泄物要及時消毒處理。

3.醫務人員的手要隨時流水清洗和消毒。

4.急症搶救室及平車、輪椅、診察牀等 應每日定時消毒,被血液、體液污染時應及時消毒處理。

5.急診搶救器材應在消毒、滅菌的有效期內使用,一用一消毒或滅菌。

輸血科消毒隔離制度

1、佈局合理,區域劃分明確,應有清潔區、半污染區和污染區。血液儲存、發放處、成份室、採血室和輸血治療室設在清潔區,血液檢驗和處置室應設在污染區,辦公室設在半污染區。

2、管理要求:

1)進入輸血科的血液及試劑必須有國家衞生行政部門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許可證。

2)必須嚴格按衞生部頒發的《醫療機構臨牀用血管理辦法(試行)》和《臨牀輸血技術規範》規定的程序進行管理和操作。

3)儲血冰箱應每週進行清潔和消毒,防止污染。每月對冰箱的內壁進行生物學監測,不得檢出致病性微生物和黴菌。

5)工作人員上崗前應注射乙肝疫苗,定期檢查乙肝病毒抗體水平。接觸血液必須戴手套,脱手套後洗手。一旦發生體表污染或鋭器刺傷,應及時處理。

6)廢棄的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廢血和血液污染物必須分類收集後集中處理。

醫院規章制度大全 篇8

一、 醫院應對醫務人員進行消毒隔離與預防知識培訓,為其提供必要的防護用品,醫務人員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二、 醫務人員上班應衣帽整潔、操作時戴口罩;進入手術室、產房應換專用鞋;不得穿工作衣隨意出醫院;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標準預防,嚴格執行《醫務人員手衞生規範》。

三、 感染病人與非感染病人應分室安置,同類感染病人可安置一室,特殊感染病人應單間隔離。日常工作中應在標準預防的基礎上,根據疾病的傳播途徑,採取相應的隔離與預防措施。

四、 醫務人員在工作中應嚴格執行衞生部《醫務人員手衞生規範》。

五、 治療室應分清潔區、污染區,標識清楚,醫務人員進入時應戴口罩、帽子;操作時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規程;治療時應鋪無菌盤,抽出的藥液不得超過2h,各種溶酶不得超過24h,並註明開啟時間。碘酒、酒精應密閉保存。容器每週滅菌2次(也可使用一次性小包裝消毒液,使用時間為7天)。開放式的儲槽不應用於滅菌物品的包裝,置於儲槽中的滅菌物品必須使用小包裝。

六、 醫務人員應遵守消毒滅菌原則:進入人體組織、無菌器官、腔隙,或接觸人體破損的皮膚、粘膜、組織的醫療用品必須達到滅菌;接觸皮膚、黏膜的器具和物品必須達到消毒水平。

七、 根據物品性能選用消毒滅菌方法。耐高温、耐濕物品首選壓力蒸汽滅菌;不耐熱、不耐濕的物品可選用低温滅菌;用過的醫療器材和物品,應先去污染,徹底清洗乾淨,再消毒或滅菌;其中特殊感染病人用過的醫療器材和物品,應先消毒,徹底清洗乾淨,再消毒或滅菌。

八、 使用化學消毒劑時必須瞭解消毒劑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響滅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置時注意有效濃度,並按要求進行監測做好記錄。更換滅菌劑時,必須對用於浸泡物品的容器進行滅菌處理。

九、 病人使用的霧化吸入器、氧氣濕化瓶、呼吸機面罩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畢終末消毒並乾燥保存。濕化瓶裏應加滅菌水,每日更換。呼吸機的螺紋管、濕化器、接頭等可拆卸部分應每週更換2次。

十、 體温表、止血帶應一人一用一消毒。血壓計袖帶應保持清潔,如有血液、體液污染應及時清洗,並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劑浸泡消毒。

十一、 普通病區的物品表面、地面無污染時,需採用濕式清潔。當受到污染時先去除可見污染物,再清潔和消毒。擦拭布巾、拖布按要求清洗、消毒,乾燥備用。特殊科室如手術室、產房、口腔科、檢驗科等部門的地面與物體表面應保持清潔、乾燥,每天進行消毒,用含有效氯500-1000mg/L消毒劑濕拖或濕擦,遇明顯污染隨時去污、清潔與消毒。各室抹布要分別使用,不得混用。

十二、 病人出院、轉科或死亡後,牀單元必須進行清潔、消毒處理。各科室需監督檢查保潔員的清潔消毒工作,有特殊要求時應向保潔員交待清楚。換下的被服放入污物袋內,不得在病房或走廊清點被服。

十三、 病房、治療室、廁所應有專用拖把,標記明確,分開使用,懸掛晾乾,並定期消毒。

十四、 手部皮膚的清潔與消毒執行《醫務人員手衞生規範》。

十五、 按照衞生部《醫療衞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合理處理醫療廢物。

醫院規章制度大全 篇9

鄉鎮衞生院會診制度

一、目的

為了使患者得到及時、準確的診斷和治療,特制定會診制度。

二、定義

會診的流程標準。會診包括:科內會診、科間會診、急診會診、院內會診、院外會診、赴外院會診。

三、職責

1、醫務部主任負責制定和修訂會診制度。

2、醫療科室醫師負責執行會診制度。

3、醫療科室主任負責監督和檢查本科室會診制度的執行。

4、醫務部主任負責監督和檢查全院會診制度的執行。

5、院長負責監督和檢查醫務部主任會診制度的執行。

四。程序

1、會診對象

急診、門診、住院的疑難病例、危重病例、特殊病例和三日未確診病例。

2、會診人員資格

原則上會診人員由主治醫師以上資格人員擔任,緊急狀況下除外。

3、會診申請

(1)科內會診申請

由主管醫師向科主任提出口頭會診申請,科主任批准後執行。

(2)科間會診申請

由主管醫師提出,填寫書面會診單,主治醫師以上資格醫生審核簽字,送達被邀請的科室執行。

(3)急診會診申請

由主管醫師提出,填寫書面會診單,並在申請單上註明“急”字,立即送達被邀請科室執行。病情個性緊急可在會診單上註明“特急”,立即送達被邀請科室執行,或用電話邀請先執行,後補寫書面會診單。

(4)院內會診申請

由科主任提出,填寫書面會診單,科主任簽字後,上報醫務部或總值班批准。由臨牀部或總值班通知受邀請科室後執行。

(5)院外會診申請

由科主任提出,填寫書面會診單,科主任簽字後,上報醫務部批准。

醫務部負責與有關醫院聯繫,發出邀請函;緊急狀況時,可由醫務部派人派車前往;必要時也可由申請會診科主任攜帶病歷,陪同患者到外院會診;也可將電子病歷資料,網上轉發有關醫院,進行遠程會診。

(6)赴院外會診或手術申請

由院外醫院邀請,填寫院外會診邀請函,醫務部審核後,上報院長審批。

4、會診人員

(1)科內會診人員

由本科室主任主持和召集,科室內有關醫務人員參加。

(2)科間會診人員

由本科室主任主持,被邀請科室應由主治醫師以上資格人員擔任,特殊狀況除外。

(3)急診會診人員

被邀請科室應由主治醫師以上資格人員擔任,特殊狀況除外。

(4)院內會診人員

由醫務部主任主持,應由被邀請科室主任或專家擔任,醫務部確定會診時間及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5)院外會診人員

由醫療院長主持,應由市級以上三級甲等醫院科主任或專家擔任。

(6)赴院外會診或手術人員

由我院科主任或專家擔任,在不影響本院工作的前提下前往。

5、會診時間

(1)科內會診時間

由本科主任根據狀況自行按排。

(2)科間會診

在接到會診單2小時內完成,如需專科會診的病情較輕的患者,可由醫護人員帶領到專科會診。

(3)急診會診

務必在接到書面申請單後10分鐘到達會診科室,病情個性緊急會診務必在接到書面申請單或電話後10分鐘到達會診科室,不得延誤。

(4)院內會診

在接到書面申請單後12個小時內完成。

(5)院外會診

應有臨牀部與院外受邀請單位協商後確定時間。

(6)赴院外會診或手術時間

應由臨牀部確定。

6、會診記錄

所有會診均由主管醫生填寫會診申請單,彙報病情。受邀會診醫生會診完畢後,要在會診患者病歷中詳實記錄會診記錄,會診記錄上要有會診醫生的手寫簽名,並歸檔到病案中。

醫院規章制度大全 篇10

為了切實搞好優質醫療服務,提高醫療質量,加強醫患之間的溝通,提高患者對我科服務滿意度,要求各主管醫師對出院患者實行隨訪。為進一步加強對隨訪患者規範管理,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隨訪責任

主管醫師作為實施隨訪工作第一責任人,從思想上要高度重視,積極安排好對出院患者隨訪工作,確保患者對醫院服務質量滿意。科主任根據病種確定隨訪時間並監督執行。

二、隨訪方式

電話隨訪、入户調查、信訪、門診複查相結合的方式。首先進行電話隨訪,無結果者入户隨訪,並與所在街道居委會、派出所取得聯繫,仍無結果者向患者住所、單位發信,均無應答者列為失訪,即停止隨訪工作。若已死亡則向其親屬瞭解死亡的時間及死亡的原因,結束隨訪。

三、隨訪間隔時間

所有患者出院即建立隨訪檔案,根據病情實施_______年至_______年隨訪。出院_______個月後憑隨訪資料卡開始隨訪,第_______次為出院後_______個月,第_______次為出院後_______月,第_______次為出院後_______月;第_______次為出院後_______年;以後改為每年_______次。

四、隨訪的要求

1.辦理入院手續時有關工作人員應要求病人詳細填寫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職業、聯繫電話等項目。

2.科室必須做好隨訪病人登記記錄,不斷積累豐富臨牀經驗,從而確保疾病診治效果,提高治癒率。

3.各科室隨訪出診率必須達到本科室本月出院總病人數的30%。

4.主管醫師應認真填寫隨訪患者登記表,詳細詢問病人出院後的身體狀況,並做好記錄。同時指導患者出院後的健康教育,並讓患者本人填寫隨訪記錄。

5.隨訪醫師出診時必須衣帽整齊、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醫院規章制度大全 篇11

1。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準確識別患者身份。護士在進行標本採集、給藥、輸血(或血製品)及其它護理操作等活動時,應至少同時使用兩種患者身份識別方式,如:姓名、年齡、出生年月、性別、牀號等。禁止僅以房間或牀號作為識別的唯一依據。

2。對能有效溝通的患者,實行雙向核對法即要求患者或近親屬陳述患者姓名,確認無誤後方可執行。

3。對無法有效溝通的患者,如手術(或幹細胞採集術、深靜脈置管術、血漿置換、單採術、血細胞分離術)患者、搶救、昏迷、神志不清、無自主潛力的重症患者,務必使用腕帶。在各診療操作前除了核對牀頭卡、醫囑執行單以外,務必核對腕帶,以識別患者身份。

4。填入腕帶的識別信息務必經兩名醫務人員核對後方可使用,若損壞需更新時,需要經兩人重新核對。腕帶填寫的信息字跡清晰規範,準確無誤。項目包括:科室、牀號、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等信息。“腕帶”原則上佩戴病人左手,佩戴時,墊1~2指按緊搭扣,鬆緊適宜,防止扭曲、勒傷。觀察佩戴部位皮膚無擦傷,血運良好。護士長對患者腕帶使用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5.在實施任何有創診療活動前,實施者應親自與患者(或家屬)溝通,作為最後確定的手段,以確保對正確的患者實施正確的操作。

6.需進行手術(或幹細胞採集術、深靜脈置管術、血漿置換、單採術、血細胞分離術)的患者,護士應嚴格執行患者身份識別的流程,對患者姓名、年齡、科室、住院號等信息進行確認。手術室與科室交接中重點環節進行準確的有效核對,做好交接登記。

7。患者轉科交接時,至少同時使用兩種患者身份識別方式,做好轉科交接登記。

醫院規章制度大全 篇12

消毒隔離制度

1. 醫務人員上班時間要衣帽整齊,下班就餐,開會時應脱去工作服,進行前戴口罩。工作服及口罩要定期清洗、更換,保持清潔。

2. 診療,護理操作診療、換藥、處置工作前後均應洗手,必要時手消毒,無菌操作時,嚴格遵守無菌操作規程。

3.進入人體組織或無菌器官的醫療用品必須滅菌;接觸皮膚,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須消毒。用過的醫療器材和物品,應先去污染,徹底清洗乾淨,再消毒或滅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過的醫療器械和物品,應先消毒,徹底清洗乾淨,再消毒或滅菌。

4.各種醫療用具,使用後均須消毒後備用。連續使用的氧氣濕化瓶、霧化器、呼吸機的管道、早產兒暖箱的濕化器等器材,必須每日消毒,用畢終末消毒,乾燥保存。濕化液應用滅菌水,藥杯、餐具必須消毒後再用。

5.患者的安置原則為:感染病人與非感染病人分開,同類感染病人相對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單獨安置。

6.病室內應定時通風換氣,必要時進行空氣消毒,地面應濕式清掃,遇污染時即可消毒。

7.病人衣服、牀單、被套、枕套每週更換1—2次,枕芯、棉褥、牀墊定期消毒,被血液、體液污染時及時更換;禁止在病房、走廊清點更換下來的衣物。

8.病牀應濕式清掃,一牀一套,牀頭櫃應一桌一抹布,用後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轉科或死亡後,牀單位必須進行終末消毒處理。

9.治療室、換藥室、配餐室、病室、廁所等應分別設置專用拖布,標記明確,分開涼幹,定期消毒。

10.對感染性疾病患者及其用物按感染性疾病管理的有關規定採取相應的消毒隔離和處理措施。

11.傳染病人應在指定的範圍內活動,不準互串病房和隨意外出,到他科診療時,應做好消毒隔離工作。門診病人應在指定地點就診。

12.護理部、院感科、各科院感控制小組成員,定期或不定期對消毒隔離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重大問題提交院感委員會研究解決。

治療室、換藥室、處置室消毒隔離制度

1.室內佈局合理,清潔區、污染區分區明確,標誌清楚,有流動水洗手設施。

2.進入室內時應衣帽整潔,帶口罩,操作前洗手,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原則。

3.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無菌物品按滅菌日期依次防入專櫃,過期重新滅菌。

4.無菌物品必須一人一用一滅菌。

5.各種藥品分類放置,標籤明顯,字跡清楚,抽出的藥液,開啟的靜脈輸入用無菌液體須註名時間,超過2小時後不得使用。

6.碘酊、碘伏、酒精應密閉保存,每週更換2次,容器每週滅菌2次。無菌敷料罐應每天更換並滅菌;置與無菌儲槽中的滅菌物品一經打開,使用時間最長不得超過24小時。

7.治療車上物品應排放有序,上層為清潔區,下層為污染區,進入病室的治療車、換藥車應配有快速手消毒劑。

8.堅持每日清潔、消毒制度。室內每天空氣消毒兩次,有記錄。每做完一項處置,要隨時清理,地面濕式清掃,清潔用具要專用,除工作人員及治療病人外,其他人員不許在室內逗留。

醫院規章制度大全 篇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衞生部預算管理醫院(以下簡稱醫院)醫學裝備管理工作,促進醫學裝備合理配置、安全與有效利用,充分發揮使用效益,保障醫院健康發展,根據《醫療衞生機構醫學裝備管理辦法》(衞規財發〔x1〕24號)規定,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醫學裝備,是指醫院中用於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保健等工作,具有衞生專業技術特徵的儀器設備、器械、耗材和醫學信息系統等的總稱。

第三條 醫院利用各種來源資金購置、接受捐贈和調撥的醫學裝備,均應當按照本辦法實施管理。

第四條 醫學裝備管理應當遵循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權責一致的原則。

第五條 醫學裝備是醫院各項工作的物質基礎和重要保障。醫院應當建立健全醫學裝備管理制度,加強人力配備,提高醫學裝備管理能力和應用技術水平。

第二章 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 醫院醫學裝備管理實行院領導、醫學裝備管理處室和使用科室三級負責管理體制。

第七條 醫院應當設置專門的醫學裝備管理處室,由院領導直接負責,並依據醫院規模、管理任務配備數量適宜的專業技術人員,承擔計劃、採購、保管、維修、質控等職能。

第八條 醫學裝備工作主管院領導主要職責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醫學裝備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政策。

(二)按照分工權限,領導本院醫學裝備管理工作,加強隊伍建設和工作考評,協調院內相關部門工作。

(三)對應當集體決策的重大事項,提交院領導班子集體決策。

第九條 醫學裝備管理處室主要職責包括: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完善本院醫學裝備管理工作制度並監督執行;

(二)負責本院醫學裝備配置規劃和年度計劃的制訂、實施等工作;

(三)負責本院醫學裝備購置、驗收、質控、維護、修理、應用分析和處置等全程管理;

(四)保障醫學裝備正常使用;

(五)收集相關政策法規和醫學裝備信息,提供決策參考依據;

(六)組織本院醫學裝備管理相關人員專業培訓;

(七)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條 醫學裝備使用科室主要職責包括:

(一)設有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在醫學裝備管理處室的指導下,具體負責本科室醫學裝備日常管理工作。

(二)制訂本科室醫學裝備購置需求計劃。

(三)配合做好醫學裝備安裝、調試、驗收、維護和建檔等工作。

(四)做好醫學裝備使用、保管等工作,保證醫學裝備安全運行。

(五)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條 醫院應當設立醫學裝備管理委員會。委員會由院領導、醫學裝備管理處室及有關科室人員和專家組成,負責對本院醫學裝備發展規劃、年度裝備計劃、採購活動等重大事項進行評估、論證和諮詢。

第三章 計劃與採購管理

第十二條 醫院要注重常規醫學裝備配備,以滿足基本醫療服務需求為導向,優先配置功能適用、技術適宜、節能環保的裝備,推行資源共享,杜絕盲目配置。

第十三條 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根據本院功能、規模和事業總體發展規劃,科學制訂醫學裝備發展規劃,有計劃分重點逐步實施。

第十四條 使用科室提出醫學裝備年度購置需求計劃,按照工作急需程度排序,提交醫學裝備管理處室。

第十五條 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根據本院醫學裝備發展規劃和年度預算,對各使用科室醫學裝備購置需求計劃進行審核,編制全院年度裝備計劃和採購實施計劃。

第十六條 單價在1萬元及以上或一次批量價格在5萬元及以上的醫學裝備均應當納入年度裝備計劃管理。

第十七條 單價在50萬元及以上的醫學裝備購置計劃,應當進行可行性論證。論證內容應當包括配置必要性、可行性、社會和經濟效益、預期使用情況、人員資質等。

第十八條 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將醫學裝備發展規劃、年度裝備計劃和採購實施計劃提交醫學裝備管理委員會研究討論後,報主管院長審核並提交院務會審定。

第十九條 醫學裝備發展規劃、年度裝備計劃和採購實施計劃應當經院務會研究批准後,方可執行,不得隨意更改。

第二十條 醫院要按照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客觀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醫學裝備採購管理,建立醫學裝備採購論證、技術評估制度。

第二十一條 醫院應當加強預算管理,嚴格執行年度裝備計劃和採購實施計劃。未列入計劃的項目,原則上不得安排採購。因特殊情況確需計劃外採購的,應當嚴格論證審批。

第二十二條 醫院應當建立採購流程內部控制制度。紀檢、監察、審計等處室要加強對採購過程的監督。

第二十三條 醫院購置醫學裝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規定的程序進行採購。

第二十四條 國家規定須實行集中採購的醫學裝備,必須實行集中採購。

第二十五條 未實行集中採購的醫學裝備,應當首選公開招標方式採購。不具備公開招標條件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選擇其他方式進行採購。

第二十六條 因突發公共事件等應急情況需要緊急採購的,醫院應當按照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採購預案執行。

第二十七條 採購進口醫學裝備的,應當按照《政府採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獲得採購進口產品核准。進口醫學裝備屬於國家規定的機電產品範圍的,應當按照《進口機電產品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採購醫學裝備屬於輻射源產品管理目錄的,應當取得輻射安全許可證;屬於計量產品管理目錄的,應當取得計量合格證明;屬於大型醫用設備管理品目的,應當取得配置許可。

第二十九條 醫院應當加強一次性使用無菌器械採購記錄管理。採購記錄內容應當包括企業名稱、產品名稱、原產地、規格型號、產品數量、生產批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採購日期等,確保可追溯每批產品的進貨來源。

第三十條 醫院應當加強醫學裝備採購合同規範管理,保證採購裝備的質量,嚴格防範各類風險,確保資金安全。

第三十一條 醫院應當加強供貨商資質管理,建立供貨商評價和淘汰機制,形成合格供貨商名單

第四章 驗收管理

第三十二條 醫學裝備驗收是醫學裝備投入使用之前的

關鍵環節,醫院應當嚴格執行驗收程序,確保驗收質量。

第三十三條 醫學裝備驗收工作一般由醫學裝備管理處室組織使用科室和供應商共同完成。技術複雜的醫學裝備驗收,可請具備相應技術能力的第三方機構共同參加。

第三十四條 醫學裝備驗收前,驗收工作人員應當詳細閲讀醫學裝備採購合同和相關技術資料,熟悉瞭解醫學裝備各項技術參數、性能和安裝條件。

第三十五條 對安裝機房有特殊要求的醫學裝備,應當按照安裝圖紙要求做好機房佈局改造、室內裝修、水、電、氣和防護等準備。

第三十六條 醫學裝備驗收包括到貨驗收和性能驗收。

(一)到貨驗收主要內容包括:

1.查驗外包裝、合同號、箱件數、收貨單位名稱、品名、貨號、批次及相關資料;

2.開箱查驗醫學裝備品名、規格、數量、外觀、技術資料、出廠日期、出廠編號等。

(二)性能驗收主要內容包括:

1.驗證醫學裝備功能;

2.驗證醫學裝備技術參數和性能指標。

第三十七條 醫學裝備驗收過程應當做好現場記錄,留存必要影像資料。

第三十八條 屬於國家規定商檢範圍的進口醫學裝備,到貨後應當及時向所在地商檢部門申請檢驗。檢驗結果作為驗收工作內容和依據。

第三十九條 對醫學裝備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按照採購合同規定屬於供應商責任的,醫院應當及時辦理換貨、退貨、索賠等事宜。

第四十條 醫學裝備驗收結束,應當填寫詳細驗收報告,由各方驗收人員簽字確認,並按照規定及時辦理貨款支付和固定資產入賬手續。

第四十一條 醫學裝備到貨後,應當及時完成安裝和驗收。進口醫學裝備驗收應當在索賠期限前15天完成。

第五章 質量保障管理

第四十二條 醫院應當加強醫學裝備質量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增強安全意識,保證必要的人力和物力,確保在用醫學裝備狀態正常,滿足臨牀使用安全有效的要求。

第四十三條 醫院應當建立醫學裝備使用人員操作培訓與考核制度,加強醫學裝備使用人員操作培訓工作,為醫學裝備臨牀使用提供技術支持與諮詢服務。

第四十四條 醫學裝備質量保障工作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分級管理、預防為主、科學規範的原則。

第四十五條 醫院應當建立醫學裝備風險管理和風險評估制度,依據醫學裝備風險級別和風險評估結果制訂醫學裝備質量保障實施方案,實行分級管理。

第四十六條 醫學裝備根據以下特徵劃分風險等級:

(一)功能影響:反映醫學裝備用於臨牀診療活動時對患者和使用人員健康、生命安全的影響程度;

(二)物理風險:反映醫學裝備發生故障時對患者和使用人員健康、生命安全的影響程度;

(三)設計屬性:反映醫學裝備自身風險屬性或生產商對維護保養的要求;

(四)故障頻率:反映既往醫學裝備發生故障或安全事件的情況。

第四十七條 醫學裝備風險分為三級:

(一)I級為低風險級別,是指通過常規管理可以保障安全性、有效性,發生故障不會或不易對患者和使用人員造成損害的醫學裝備。

(二)II級為中等風險級別,是指需要採取特定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醫學裝備。

(三)III級為高風險級別,是指直接與患者和使用人員生命安全相關,具有較高潛在危險,必須嚴格管理和控制風險的醫學裝備。主要包括生命支持類、植入類、滅菌類、輻射類和大型醫用設備。

第四十八條 醫院應當逐步建立和完善醫學裝備質量控制技術規範。

第四十九條 醫院應當定期開展在用醫學裝備預防性維護,確保醫學裝備處於最佳工作狀態,保障使用壽命,降低維修成本。

第五十條 預防性維護週期根據醫學裝備屬性、使用頻率和風險等級確定。一般III級風險醫學裝備每半年至少進行1次,II級風險醫學裝備每年至少進行1次,I級風險醫學裝備每2年至少進行1次。國家規定或醫學裝備使用説明有明確要求的,從其規定。

第五十一條 預防性維護工作內容一般包括外觀檢查、清潔保養、功能檢查、性能測試校準、電氣安全檢查和醫學裝備使用説明要求的其他內容。

第五十二條 預防性維護應當由具備技術能力的醫學工程技術人員、供應商或委託具備相應技術能力的第三方機構定期執行。

第五十三條 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定期對在用醫學裝備進行巡檢,及時發現問題並及時處理,防止醫學裝備故障和減少安全事件發生率。

第五十四條 醫院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醫學裝備維修方式。對不同醫學裝備,可以選擇自主維修、供應商維修或第三方維修。醫院應當提高自主維修能力。

第五十五條 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加強維修工作管理。使用科室報修後,由醫學裝備管理處室進行檢測、分析,確定維修方案並及時修復。

第五十六條 醫學裝備修復後,應當進行相應的技術指標校驗或計量檢定,確保醫學裝備性能可靠,使用安全。

第五十七條 醫院應當優化維修工作流程,提高響應速度,縮短醫學裝備怠機時間。

第五十八條 醫院應當制訂生命支持類、急救類醫學裝備應急預案,保障臨牀工作需要。

第五十九條 醫院不得使用無合格證明、過期、失效、淘汰、報廢的醫學裝備。

第六十條 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如實記錄醫學裝備質量保障工作,及時整理納入醫學裝備技術檔案。主要包括:

(一)醫學裝備質量檢測原始記錄;

(二)醫學裝備計量記錄;

(三)醫學裝備預防性維護記錄;

(四)醫學裝備巡檢記錄;

(五)醫學裝備故障記錄;

(六)醫學裝備維修記錄;

(七)醫學裝備安全事件報告記錄。

第六十一條 醫學裝備使用科室應當加強在用醫學裝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日常維護保養不得替代必要的預防性維護和巡檢工作。

第六十二條 醫院應當按照客觀真實、定量為主、綜合分析和適用可行的原則建立醫學裝備使用評價制度,促進醫學裝備合理應用,提高設備購置選型的科學性,減少資源浪費。

對長期閒置不用、低效運轉或超標準配置的醫學裝備,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在本院內調劑使用。

第六十三條 醫院應當加強對大型醫用設備使用評價工作,結合醫院實際,制訂評價考核辦法,完善評價體系。評價內容應當包括工作效率、配置效率、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4個方面。

第六章 處置管理

第六十四條 醫學裝備處置是指醫院對佔有、使用的醫學裝備進行產權轉讓或註銷的行為。

第六十五條 醫學裝備處置方式包括:調撥、捐贈和報廢報損等。

第六十六條 醫院處置醫學裝備,應當按照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有關規定,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自行處置。處置海關監管期內的進口免税醫學裝備,應當按照海關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十七條 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學裝備,應當予以調撥:

(一)長期閒置不用、低效運轉或超標準配置的醫學裝備;

(二)因醫院撤銷、合併、分立而移交的醫學裝備;

(三)因醫院隸屬關係改變需要劃轉的醫學裝備。

第六十八條 在使用期限內,但技術落後,功能已不能滿足本院工作需要的醫學裝備,可予以調撥。

第六十九條 醫院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審批權限報批後,可對外捐贈、調撥未變質殘損和未過期報廢的醫學裝備。

第七十條 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學裝備,應當予以報廢:

(一)使用期超過折舊期,使用中損耗過高,效率低,或計量、質量檢測不合格且無法修復的;

(二)嚴重損壞無法修復,或經修復無法達到質量安全指標的;

(三)嚴重污染環境,或不能安全運轉,可能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且無改造價值的;

(四)超過使用壽命的;

(五)國家規定必須淘汰的。

第七十一條 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學裝備,可予以報廢:

(一)在使用期限內,設備無故障,但支持運行的關鍵耗材在市場上無法購買到,導致設備無法正常使用的;

(二)在使用期限內,設備發生故障,但維修費用過高,接近或超過重置成本。

第七十二條 對經批准報廢的醫學裝備,醫院應當按照公開、安全、環保、高效的原則予以處理,不得向其他醫療機構出售、轉讓。

第七十三條 對所有待處置的醫學裝備,應當妥善保管,防止遺失。

第七十四條 對已完成處置的醫學裝備,應當及時辦理固定資產賬務手續。

第七章 醫用耗材管理

第七十五條 醫院應當建立醫用耗材准入制度,加強植入類耗材等醫用高值耗材管理。屬於集中採購目錄內的,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不在集中採購目錄內但確需使用的,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組織專家嚴格論證,並嚴格履行相關程序。

第七十六條 醫院應當嚴格執行醫用耗材入出庫管理制度。嚴格核對訂貨信息與實物一致性,包括數量、規格、外觀、效期、批次等,驗收無誤後方可辦理入庫手續。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信息審核無誤後方可辦理出庫手續。

第七十七條 醫用耗材倉儲空間應當實行分區分類管理,嚴格執行醫用耗材貯存要求,確保安全存儲。

第七十八條 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根據本院醫療工作和管理需求,合理制訂計劃,設置醫用耗材安全庫存,及時補貨,保障臨牀工作需要。

第七十九條 醫用耗材庫存應當定期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及時發現近效期產品、滯用產品並進行處理。

第八十條 醫療衞生技術人員使用醫用耗材時,應當認真核對其規格、型號、消毒或者有效日期等,並進行登記。

第八十一條 使用過的一次性醫用耗材應當及時毀形。屬於醫療廢物的,應當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十二條 醫院應當利用信息化技術加強醫用耗材全流程監控,建立醫用耗材追溯制度。

第八十三條 醫院應當加強醫用耗材臨牀應用培訓,確保使用安全。

第八十四條 醫院應當加強醫用耗材不良事件的監控和分析,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第八章 檔案管理

第八十五條 醫學裝備檔案是醫學裝備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據和基本信息。醫院應當按照集中統一的原則,健全醫學裝備檔案管理制度,確保醫學裝備檔案完整、明晰和準確。

第八十六條 醫院應當設置適宜的醫學裝備檔案保存場所,設有專人管理。

第八十七條 醫學裝備檔案包括管理檔案和技術檔案。

(一)管理檔案包括:

1.衞生行政部門、主管部門印發的與醫學裝備管理工作相關的文件;

2.醫院醫學裝備管理規章制度等文件;

3.醫院醫學裝備發展規劃、年度裝備計劃和採購實施計劃以及相關的會議紀要、審批報告;

4.醫院醫學裝備管理工作相關的工作計劃、總結、報告、請示、批覆、會議記錄、統計報表等資料。

(二)技術檔案包括:

1.醫學裝備申購資料:申請報告、論證報告、購置計劃、上級部門批覆等;

2.醫學裝備採購資料:招標投標文件、評標報告、採購記錄、購置合同、發票複印件、進口產品論證報告及批覆、進口產品商檢記錄等;

3.醫學裝備技術資料:配置清單、安裝驗收報告、產品説明書、使用手冊、維修手冊、線路圖等;

4.醫學裝備運行資料:計量檢測報告、維修維護記錄、質量控制記錄、維保合同等;

5.醫學裝備處置資料:報廢、調撥、捐贈等申請及批覆。

第八十八條 單價在5萬元及以上的醫學裝備應當建立技術檔案。

第八十九條 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相關規定和本辦法規定,需要立卷歸檔的資料應當收集齊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或者拒絕歸檔。

第九十條 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在醫學裝備管理活動中及時記錄、補充和完善醫學裝備檔案。

第九十一條 醫院應當建立醫學裝備管理檔案借閲登記制度。借閲檔案必須履行借閲手續,原則上檔案應當在檔案室內進行查閲。如需複製、外借須提出申請,由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借出。

第九十二條 借閲人應當妥善保管醫學裝備檔案,不得塗改、拆散、遺失檔案。借閲檔案應當及時歸還,借用時間一般不得超過10天。

第九十三條 醫院應當加強醫學裝備檔案管理交接工作,確保檔案完整、連續。任何人不得因工作變動、離職或退休等,擅自帶走或銷燬醫學裝備檔案。

第九十四條 因對口支援等工作需要,醫院對外調撥或捐贈醫學裝備時,與醫學裝備質量保障相關的技術資料、運行資料等醫學裝備檔案,應當一併移交。醫院根據實際需要,可備份留存。

第九十五條 醫學裝備報廢后,醫學裝備管理處室應當歸集、整理完整的技術檔案移交醫院檔案管理處室,按照規定年限保存。

第九十六條 醫院應當加強醫學裝備檔案管理能力建設,充分發揮醫學裝備檔案的作用,開展數據彙總、整理和分析等信息統計工作,為醫院醫學裝備管理工作提供依據和決策參考。

第九章監督管理

第九十七條 衞生部對各醫院執行本辦法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各醫院醫學裝備管理工作。

第九十八條 醫院所在地省級衞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各醫院醫學裝備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評價考核。

第九十九條 對在醫學裝備管理工作中作出重大貢獻的處室與個人,應當給予適當獎勵。

第一百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或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職責落實不到位的醫院,由衞生行政部門視情節嚴重程度,對其主要責任人和工作人員給予批評教育或相應紀律處分。

第一百零一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不認真履行醫學裝備管理職責、違反操作規程造成醫學裝備人為損壞或保管不當造成遺失的工作人員,應當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批評教育或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章 附則

第一百零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衞生部預算管理醫院。其他醫療衞生機構可參照執行。

第一百零三條 本辦法由衞生部負責解釋。

第一百零四條 各醫院可根據本辦法規定,制訂本院實施細則。

第一百零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醫院規章制度大全 篇14

一、院長辦公會

院長辦公會由院長主持,一般每週一次。

院長辦公會由正副院長、院長辦公室主任參加。亦可根據會議內容,由主持人確定其他有關人員參加會議。為便於溝通情況和及時交換意見,可邀請其他院級領導與會。院長辦公會的議題,由院長、副院長商定。各職能科室提請院辦公會研究決定的問題,填寫議題單,提交院辦公室,由院辦公室主任向院長彙報後,安排議程與時間。

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的問題,由分管院長與有關職能科室組織實施,院辦公室負責協調督促,並及時向院長報告。

二、院週會

院週會由院長或副院長主持,各職能科室負責人、臨牀(醫技)、科室主任(負責人)、護士長參加。每週召開一次,週五下午進行。院週會由院辦公室協助院長或副院長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三、院黨政領導聯席會

院長、書記聯席會由正副院長、黨委正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黨委和院辦公室參加。 院長、書記聯席會的主持人,根據會議內容由院長、書記商定地。

院長、書記聯席會的內容,主要是研究決定醫院發展建設、民主管理、人事調配等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院長、書記聯席會,一般每月未召開一次。

四、科主任例會

科主任例會由分管院長主持,主要內容總結當週工作,包括醫療質量、重危病人管理、制度落實、服務態度以及教學和科研工作情況,佈置下週任務。

五、門診例會

門診例會每月一次,由分管院長或門診部主任主持,所有門診科室負責人蔘加。主要總結當月門診工作,包括醫療質量、服務態度、急危搶救、門診管理及衞生等有關問題。佈置下月任務並協調門診科室的工作。

醫院規章制度大全 篇15

患者隨訪管理系統(ECRM)建立在多年的醫院信息化建設經驗及對隨訪理念的深入理解之上,在系統性及易用性方面經過了仔細設計,並得到大量實踐檢驗。

三種隨訪方式,1: 隨訪中心服務隨訪 2:臨牀科室(病區)科研隨訪 3:臨牀科室(病區)與隨訪中心聯動二級隨訪。

1,方便的隨訪管理

隨訪模板設置:不同科室、不同疾病、不同病區可以設置不同的隨訪模板,並可設置不同的隨訪週期:對於普通疾病設置單次隨訪,直接指定下次隨訪日期;對於慢病的多次隨訪,可以指定每次隨訪的日期間隔,系統自動計算隨訪日期序列。

隨訪模板應用: 既可以對患者逐個設置隨訪模板,又能批量設置患者模板,也可以將模板直接應用到病區、科室,所有該病區、科室患者都使用該模板。

隨訪內容記錄:根據不同的隨訪目的,可以設置不同的隨訪問卷。組卷方式靈活,題目數量不受限制

方便的答卷方式: 問卷中的題目既可採用下拉式選項(用鼠標選擇),也可手動輸入答案,方便手腦協調,減輕工作壓力。

智能隨訪提示: 設置好患者隨訪模板及問卷後,就不再需要人工干預,系統在後台自動計算下一次隨訪日期,系統會提示當天需隨訪患者列表。對於當天未隨訪患者,第二天會在過期未隨訪列表中提示。

分配隨訪患者:可以按照病區,科室,病種等條件為隨訪員自動或手動分配患者

隨訪結果查詢統計: 對隨訪問卷可做分類查詢統計,分析出患者目前最關心的問題,為醫院提升管理水平提供客觀依據。查詢條件可以靈活輸入,不受限制。

隨訪知識庫:系統提供常見疾病知識庫,供隨訪人員參考。

2,高效的工作方式

自動提示隨訪患者列表: 隨訪人員為患者設定隨訪週期及問卷後,不再需要主動記住那些紛繁複雜的日期,患者等細節,到預定日期後,系統自動彈出隨訪患者列表,一目瞭然.

一鍵呼出 : 隨訪時,不必人工撥打患者電話,只需用鼠標輕點患者姓名,系統就會自動呼出電話

呼入呼出彈屏 :呼入呼出電話時,系統自動彈出該患者信息窗口,可以看到該患者的基本信息,門診信息,住院數據,診斷,醫囑,歷次隨訪記錄等,做到心中有數

意見建議 :針對患者提出的疑難問題,隨訪人員記錄後向上級提交,管理者登陸系統後可以對該問題批覆 處理意見,隨訪人員可以根據該批覆向患者反饋,形成閉環處理

3,靈活的患者數據管理

完整的患者數據:除患者基本信息外,還包括門診記錄,住院數據,醫囑,護理記錄,病案首頁,消費記錄,隨訪記錄等,這些數據不需要人工錄入,都從HIS中自動讀取

4,實用的預約管理

患者可以通過本系統預約就診,預約數據自動寫入HIS,患者來院後直接到掛號處取號即可

5, 豐富的數據統計報表

隨訪部門領導:查詢統計分配給該隨訪員患者人數,新增患者人數,已經隨訪人數,患者到院人數,下週隨訪人數,過期未隨訪人數,本月隨訪人數,通話總數,通話總時長,患者到院轉化率等,可按各項排序,並可彙總本部門數據

隨訪人員:分配給自己的患者,當天新增患者,今天要隨訪患者,本週要隨訪 患者,本月要隨訪患者,已經到院患者,超期未隨訪患者等

查詢隨訪記錄: 查詢隨訪記錄細項內容,如腎病隨訪記錄,查詢尿素氮,肌酐超標患者

查詢檢查檢驗:比如對糖尿病患者,查詢糖化血紅蛋白大於7.0 ,並且微量白蛋白 >20的患者,針對查詢出的患者,可以做進一步隨訪

6,可靠的通話錄音

通話錄音:通話過程全程錄音,便於領導檢查工作,減少醫患糾紛,完善的權限控制 :聽取錄音採用授權方式,只有授權後才能聽錄音。

7,快捷的短信管理

隨訪結束後,可以給患者發飲食運動護理短信,短信模板自行設置,可以羣發短信。

8,統一的會員管理

回訪系統內置會員管理功能,可以設置會員間關係,積分規則,獎勵政策等。此功能適用於醫院內部的康復俱樂部(腎病,糖尿病等需長期控制疾病)等。

隨着現代醫療技術的進步,患者在注重治療效果的同時同樣在意醫院的整體服務水平。回訪恰恰是醫院治療服務後的最關鍵環節,也是醫院和患者溝通的橋樑,對醫院來説患者的評價和建議是非常寶貴的。

醫院規章制度大全 篇16

2

3

4分級護理制度

分級護理是住院患者基礎護理的重要資料,直接反映出臨牀護理服務質量。護理等級分為個性護理、Ⅰ、Ⅱ、Ⅲ級護理,並分別設有統一的標記。

一、護理等級的確定

住院患者的護理等級應與其實際病情對護理工作的需要相貼合,由牀位醫生根據病情下達醫囑。在患者住院期間,應隨着病情的變化,及時更改護理等級。

二、護理等級的公示

(一)公示資料:按照上海市分級護理標準資料公示,即:個性護理、Ⅰ級護理、Ⅱ級護理、Ⅲ級護理的指徵和護理要求。

(二)公示方法:由宣傳科按標準資料製成版面,統一公示。職責護士根據醫囑落實分管患者護理等級的告知,並在牀頭牌和患者一覽表上做好標記,個性護理為紅色;Ⅰ級為紅色;Ⅱ級為藍色;Ⅲ級護理為黃色。護士按分級護理標準具體落實護理巡視和臨牀護理工作;護理病歷書寫要求做好相關病情、護理措施和效果的記錄。

三、分級護理的質量評估

(一)護士長、負責組長按照分級護理標準動態監控不同護理等級患者的臨牀護理與基礎護理,督導護理措施的落實。

(二)護理部質控組每月抽查住院患者分級護理的落實和對護理等級的知曉狀況

重點監控個性護理、Ⅰ級護理患者的臨牀護理、基礎護理和護理記錄質量。

檢查結果與質量考評掛鈎。

(三)護理部將住院患者對護理等級的知曉狀況作為護理工作滿意度的一項資料納入考評。

四、分級護理的指徵和要求:

個性護理

(一)指徵:病情重篤,複雜多變,隨時可發生危及生命的狀況,患者極度虛弱,生活無法自理。

(二)護理要求

1、設立護理組,安排熟悉業務的護士3-4名,每日早、中、夜三班,24小時專人看護,並班班交接。

2、安置患者於重症搶救室,監護室或單人病房,室温調節在18-20℃。

好記錄。

4、準備搶救儀器、器械和搶救藥物,呈備用狀態,一旦發生變化,立即投入搶救,並做好搶救後物品的處理工作。

5、及時正確執行醫囑,認真落實各項治療措施。

6、按常規落實各項護理措施,保證各種導管通暢,持續導管口的清潔並定時消毒,詳細記錄引流量及色澤等狀況。

7、按時認真填寫重危護理記錄單,要求能反映病情的動態變化,所採取的相應護理措施及效果評價。

8、瞭解影響患者心理的各種因素,給予必要的心理護理和疏導,並進行衞生健康指導。

9、做好基礎護理和生活護理

(1)每日更換牀單及衣褲,持續牀單位整潔,一旦污染,及時更換。

(2)在病情許可下,每日牀上沐浴或擦身1次,包括洗腳及會陰護理。

(3)口腔護理每日2-3次,洗臉和頭髮護理每日2次。

(4)每2小時翻身1次(或遵醫囑),褥瘡護理每日3次。

Ⅰ級護理

(一)指徵

1、病情危重,需絕對卧牀者。

2、特大手術後7天內,各種中、大手術後1-3天內。

3、昏迷、休克、腎衰、驚厥、子癇等。

4、生活不能自理者。

(二)護理要求

1、嚴密觀察病情,每30-60分鐘巡視一次。

2、正確落實各項治療護理措施,詳細填寫護理病程錄。

3、加強基礎護理,防止併發症發生。

(1)術後3天內牀上沐浴或擦身每日1次,以後每週1次;頭髮護理早、晚各1次,每日會陰清潔和洗腳各1次。

(2)禁食、昏迷患者口腔護理每日2次,其他患者協助刷牙。

(3)督促患者經常翻身,術後和昏迷患者協助翻身每2小時1次;褥瘡護理每班1次,並做好記錄。

4、生活上給予周密照顧,按時餵飯、服藥,並送茶水、便器到牀邊,協助完成各種需要。

5、認真做好心理護理及健康教育。

Ⅱ級護理

(一)指徵

1、病重期急性症狀消失,大手術後病情穩定,但生活尚不能自理者。

2、年老體弱或慢性病患者,不宜過多活動者。

3、普通手術後或輕型子癇等。

(二)護理要求

1、注意觀察病情,觀察特殊治療或特殊用藥後的反應及效果,每1-2小時巡視1次。

2、根據病情可在牀上或牀邊進行輕度活動。

3、協助患者做好晨、晚間護理,如洗腳、刷牙、洗臉等,並鼓勵患者多翻身;生活不能自理者,要協助餵飯及大小便護理。

4、針對不同疾病,做好健康教育。

Ⅲ級護理

(一)指徵

1、一般慢性病、輕症、術前檢查準備階段的患者及正常孕婦等。

2、各種疾病或術後恢復期患者。

3、能下牀活動,生活自理者。

(二)護理要求

1、每日巡視2次,掌握患者病情及思想狀況,注意患者的飲食及休息,每日測體温、脈搏、呼吸。

2、督促遵守院規,做好健康教育。

醫院規章制度大全 篇17

分級護理是醫生根據病情以醫囑形式下達的護理等級。級別為:特級護理、一、二、三級護理。要在牀頭卡設護理標記,一級為紅色,二級為藍色,三級為黃色標記。

特級護理

1、病情依據,合格率到達85%.

(1)病情危重隨時需要搶救的病人。

(2)各種複雜和新開展的大手術的病人。

(3)各種嚴重外傷和大面積燒傷的病人。

2、護理要求:

(1)病人安置在搶救室或重病室,設專人護理或職責護士,做好心理護理,嚴密觀察病情和生命體徵,根據病情需要定時測T、P、R、BP.(2)對病人做到七明白(牀號、姓名、診斷、治療、病情、護理、飲食)認真做好各項基礎護理工作,嚴防併發症,確保安全。

(3)設特殊護理記錄單,準確記錄液體出入量,注意持續水、電解質平衡(根據病情)。

(4)備齊搶救藥品、器械,定量、定位放置,持續性能完好。搶救室整潔、安靜、工作有序隨時配合醫生搶救。

(5)做好搶救室清潔消毒工作,防感染。

(6)準確執行醫囑,認真完成各項搶救措施,嚴防差錯事故發生。

(7)制定護理計劃,並根據病人病情變化,提出護理問題和措施,做出效果評價。

一級護理

1、病情依據,合格率到達85%

(1)病重、病危、心、肝、腎功能極度衰竭,需嚴格卧牀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種大手術、內出血、高燒、昏迷、休克或外傷。

(3)癱瘓、驚厥、子癇、晚期癌症的病人以及早產兒。

2、護理要求:

(1)嚴格卧牀休息,做到七明白,解決生活上各種需要。

(2)注意思想、情緒上的變化,做好周密細緻的心理護理。

嚴密觀察病情,每15-30分鐘巡視病人一次,定時測量T、P、R、BP,觀察用藥後反應及效果並記錄。

(3)二十四小時內製定護理計劃,做好各種記錄。

(4)做好室內清潔消毒工作,持續室內空氣新鮮,整潔衞生、防止交叉感染。

(5)加強營養,鼓勵病人進食,加強基礎護理(口腔、褥瘡等),無護理併發症等發生。

二級護理

1、病情依據:

(1)病重期、急性症狀消失,大手術後病情穩定、骨牽引、卧石膏牀等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體弱或慢性病,不宜過多活動者。

(3)一般手術後,輕型先兆子癇。

2、護理要求:

(1)卧牀休息,根據病人狀況,可牀上坐起活動。

(2)每1-2小時巡視病人一次,觀察病情、特殊治療和用藥後反應及效果。

(3)做好基礎護理,防止併發症。

(4)給予生活上的必要照顧,做到送水、送飯、送藥、送便器到牀邊。

(5)注意營養調節,保證足夠的熱量,有利於疾病的恢復。

三級護理

1、病情依據:

(1)輕症、一般慢性病、手術前檢查準備階段、正常孕婦。

(2)各種疾病恢復期,能夠下牀活動,生活能夠自理。

2、護理要求:

(1)每日測量T、P、R、BP二次,掌握病情和思想狀況。

(2)督促遵守院規,保證休息,注意病人飲食,每日巡視兩次。

(3)進行衞生宣傳教育,產婦可進行婦幼衞生諮詢。

醫院規章制度大全 篇18

一、醫院提倡愛清潔、講衞生、講社會公德,全院員工應自覺維護醫院環境和室內衞生。

二、醫院轄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1、隨地吐痰、亂扔污物、拋棄廢物和亂潑污水。

2、在工作室內存放個人生活物品或食品。

3、在樓道內存放自行車、物品等。

4、亂貼標語、宣傳廣告。

5、診療區域內吸煙。

6、醫療廢物不按規定收集存放。

7、各部門按要求做好院內控煙工作。

三、環境衞生、室內衞生責任分工

1、醫院轄區內的環境衞生、樓道、會議室、衞生間、病房的清掃保潔工作由衞生員負責。

2、各科室室內衞生由各科室人員負責。

3、預防保健科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定期對辦公場所和病房及職工宿舍的衞生和安全進行檢查,並公佈檢查結果,檢查結果將作為科室或個人績效考核的參考因素之一。

四、責任要求

1、衞生員按時清掃承擔的衞生區段,每日至少清掃兩次, 每週大清掃一次,並把清掃的垃圾及時清運到垃圾點,做到日產日清,無積存。清掃工具有序存放在規定地點。

2、衞生員定期做好洗刷和消毒垃圾箱和清掃工具、投藥滅鼠、滅蟑,噴藥滅蚊蠅等工作。

3、職工宿舍、科室辦公場所及病房內部的乾淨整潔,屋內物品放置整齊,適時保持通風,保證空氣清新。

4、醫護人員定期向病員宣傳講解衞生知識,做好病員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5、醫院各科室應認真執行衞生清掃活動,並服從衞生檢查人員的指導意見。辦公桌椅、地板每天至少清潔一次,門窗和牆面每月至少清潔一次。

6、醫療廢物管理按《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及醫院有關規定執行。

五、全院衞生檢查由預防保健科牽頭,每週對各科室環境衞生保潔檢查不少於一次,並將檢查結果報院務會。

六、對維護醫院環境衞生表現突出的科室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反本規定的科室和個人,根據情節給予通報批評教育、警告、責令限期改正等處罰。對不能履行保潔協議的衞生員,按照衞生保潔檢查結果,予以扣罰工資或辭退。

相關文章:

1.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zhuanti/redian/3q4oo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