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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國家憲法日演講稿三篇 憲法日國旗下講話發言稿

12.4國家憲法日演講稿三篇 憲法日國旗下講話發言稿

時間總是一晃而過,很快迎來了我國第五個國家憲法日,對於憲法的瞭解你知道多少呢?學憲法,講憲法你又領悟到多少? 今天小編在這分享一些12.4國家憲法日演講稿給大家,歡迎大家閲讀!

12.4國家憲法日演講稿三篇 憲法日國旗下講話發言稿

20xx學生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

高二(5)班 湯田

各位評委老師,各位同學:

我是來自高二(5)班的湯田,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知憲懂憲,做合格守法人》。

週日走進書店,映入眼簾的是一排裝幀素樸、外皮鮮紅的書籍,封面上端正莊嚴地嵌印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幾個大字。緩步走近,輕取一本,悄然翻開。硬刮的書頁,規整的排版,細細研讀,字字千鈞,讓人不禁油然而生一種肅然敬重之情。

治國憑圭臬,安邦靠準繩。1953年12月,我國憲法起草小組到達杭州,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起草第一部憲法草案。毛主席説:“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法,從黨的主席到一般老百姓都要按照它做,將來我不當xx了,誰當也要按照它做,這個規矩要立好。”無數次的推敲,千萬遍的修改,從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到如今,《憲法》順應時代的發展,社會的進步,被不斷修改和完善,始終以嶄新的姿態為我國社會主義發展,謀劃出切合國情的美好藍圖,引領國家向正確的方向蓬勃進擊。

憲法作為母法,國家的根本大法,莊嚴神聖,至高無上,不容侵犯。但憲法卻如一柄保護傘,為每一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提供着最基本的權利和義務保障。由它衍生出的一系列子法,更是從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細緻入微呵護守法公民的利益和安寧。在憲法的聖光之下,我們一出生就被賦予神聖的中國公民的身份;在憲法的聖光之下,

《義務教育法》讓我們不分男女、不分種族,都能坐在窗明几淨的教室,享受平等的教育;在憲法的聖光之下,《未成年人保護法》讓我們遠離侵害,永享健康和安寧;在憲法的聖光之下,工業繁榮,農業豐收,國防強固,文化創新,社會有序。

憲法作為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它是一條準線,任何人任何團體都不能有絲毫的逾越和踐踏。憲法不存,天昏地暗。文化大革命期間,法制單薄,社會紊亂,狼奔豕突,生命如紙。堂堂大國主席劉少奇,竟被無情迫害,含冤致死;千千萬萬無辜生命被陷囹圄,尊嚴全無。文明傾頹,經濟倒退,國防廢弛。

縱觀建國以來的中國歷史,我不禁想起唐朝名相魏徵的一句名言:“求木之長者,必固其根本。”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欲求長治久安,永遠離不開法律的保駕護航。作為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們一定要認真學法懂法,做守護憲法的忠誠衞士。以憲法為劍,斬斷一切妄圖侵害人民生命財產的魔爪;以憲法為盾,護衞共和國公民的正當權益;以憲法為繩,框規自己的言行舉止;以憲法為本,明曉個人的責任義務。時時刻刻,事事處處,將憲法,銘知於心,效之以行,做新世紀的合格守法人!

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

各位領導,同志們:

今天我在這裏演講的題目是: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守法成為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説是黑色的,因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説是紅色的,因為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着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聖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説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邪惡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裏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裏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為。

隨着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因為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説的那樣:“這些神聖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裏,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並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説,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民眾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説:“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蘇格拉底最終帶着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為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為,由於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為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守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範,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展的環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羣眾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十年“文革”,社會動亂,民主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xx的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天,我們強調“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軍隊,還是一個地區、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範,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本質上是民主法治社會。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民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可以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沾沾自喜於鑽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為。那些最終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倖心理,以為可以超越於恢恢法網,乃至為自己的違背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才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後人的教訓!如果當初多一點遵紀守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為;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倖心,又何至於此!

總之,只有遵紀守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民的意願,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遵紀守法是遵從規律的表現,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聖經”。逆法而動,越規而行,不是什麼勇敢的舉動,恰恰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律的行為,絕不會帶來什麼好的後果,終究難逃客觀規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毫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絕不是對英雄行為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後的鄙視和警示。

謝謝大家!

憲法在我心中

尊敬的各位評委老師,親愛的同學們:大家下午好!

我是來自高二五班的楊羽彤,今天我要演講的題目是《憲法在我心中》。

俗話説“家有家規,國有國法”,可見法是維護一個國家,一個社會穩定安寧的根本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憲法》誕生於1954年,伴隨着新中國的發展,先後進行過5次修改。這一萬六千多字的國家根本大法,如同棟樑,好似巨臂,託舉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律體系,它用最精煉,最樸實,最準確的言語,體現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效力和法律權威。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

因為有憲法,我們才能徹底拜託被奴役被壓迫的地位,成為國家的主人;因為有憲法,五十六個民族才能平等相處,親如一家;因為有憲法,我們才能人人自由而被尊重,幸福安寧地生活。我國九百六十萬遼闊的土地,十四億多人口,每一個角落,每一個家庭,無時無刻不沐浴在憲法的陽光之下。 因此我們要深入學習憲法,遵守憲法,敬畏憲法。

也許有人認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與個人生活相距甚遠。其實,憲法不僅規定了每一名共和國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如言論自由、選舉權、受教育權和財產權等等,也與我們日常生活中的點點滴滴,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比如,某人在公交上不給老人讓座,視頻一出,網友就對其進行人肉搜索,導致公民的姓名、家庭住址等信息公之於眾,生活受到嚴重影響。雖然憲法第三十五條賦予我們言論自由的權利,但憲法第三十八條也規定了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網友手中緊握的這把本來指向不給老年人讓座不良現象的利劍,因為不懂法,在不經意間,就伸得太遠,在護法的同時也衍生出另一種違法行為。因此,只有學法,才能懂法;只有懂法,才能遵法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進而藉助法律維護他人的權益,維護國家的利益!

社會在發展,時代在進步,未來的社會必然是法制的社會,依法治國,建設一個文明、民主、和諧、富強的國家,是時代賦予我們的必然要求。大哲學家蘇格拉底曾經説過:“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將“法”根植於我們的內心,成為一個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時代賦予我們的使命。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朋友,你我都處在花一樣的年華,讓我們在物質財富豐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實自己的思想!讓我們在燦爛陽光的照耀下,心中時刻銘記法律,銘記憲法的尊嚴!時時刻刻,事事處處,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時代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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