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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 國家憲法日學生國旗下講話

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 國家憲法日學生國旗下講話

今天,是法律規定的國家憲法日,也是我國首個憲法宣傳週。憲法,在我們生活中無處不在,它的作用及影響深遠而廣泛。 今天小編在這分享一些20xx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給大家,歡迎大家閲讀!

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 國家憲法日學生國旗下講話

20xx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

敬愛的老師,同學們,大家好,我是安慶市健康路國小六(1)班的朱今語,我演講的主題是:學憲法,講憲法。

憲法,是規定公民基本權利和國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憲法是國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須根據憲法產生。憲法是愛法,就像母親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使我們的人格、人生、財產受到保護。有的人經常説愛國,那麼,遵守憲法規定,我認為就是一種愛國的表現。

費爾德曾説過:“法律職業的社會地位是一個民族文明的標誌”。憲法知識,是治國之本,它可以使我們安居樂業,讓人與人之間和平相處,他還可以保護弱小,讓人們免遭欺凌。它管理着我們,保護着我們。可以説,憲法與我們的日常生活形影不離。

你看,馬路上,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不逆向行駛;過馬路時,行人要走斑馬線;不可翻越護欄……這些都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這是憲法內容之一;

你看,在旅遊景區裏,不亂丟垃圾,不亂塗亂畫,文明出遊;不亂焚燒塑料;拒絕白色污染;不在公共場所吸煙……這些都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障法》,它也寫進了憲法;

你看,不吃三無食品;不吃莫名死亡的家禽;不買無營業執照小攤賣的東西……這些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還是憲法裏的內容。

瞧,對於我們青少年來説,我們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們只要從小事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在擁擠的公車上,我們讓一讓座位;在紅燈面前,我們停一停腳步;在道路兩旁,我們彎腰撿起一片廢紙;在家裏,我們替父母分擔一些煩惱。這都是遵守憲法和道德表現,如果我們每個人都做到的話,那麼,我們的國家,我們的生活,就會變的更美好。

也許有人會以為學法是一件無所謂有也無所謂無的事情。我國有句古話叫做“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就是説,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有一個規矩否則就什麼也做不成。對國家,對社會來説,這規矩就是法。當今的社會是法制社會,作為國家公民和社會成員,人人都應該遵守法律,維護法律,養成依法辦事的習慣。

我們小學生作為國家的小公民,社會的小主人,同樣應該學法、懂法、守法,以保護我們自己的權益,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只有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長大後才能成為對社會有用的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歌德説過,法律和禮貌是兩種能夠帶來安定的力量。在中國,自古就有周公制禮,韓非説法。憲法知識,應時刻記在我們的心尖。未來的社會必然是法制的社會,法制的社會是和諧的,法制的天空是湛藍而深遠的,同學們,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學法、知法、守法、用法,擺脱衝動與魯莽,擁有理智與穩重,在與法同行的道路上,描繪和諧美好的明天!

謝謝大家!

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

尊敬的各位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我是來自高二(5)班的張浩偉,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憲法永駐心中》。

憲法是什麼?它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母法。其他法律法規必須建立在憲法的基礎上來制定。許多同學都覺得憲法好像離我們的生活很遙遠,其實,憲法一直都在我們身邊,可以説,我們的生活時時刻刻都在被憲法保障。沒有憲法,就沒有我們今天和諧美好的生活。

下面我説一個典型的憲法保護公民個人權利的案件。

1995年,河北省鹿泉縣人聶樹斌因故意殺人、xx婦女被判處並執行死刑。他的家人,甚至連受害者的父親都不相信聶樹斌是兇手。他們各自都在年年上訴伸冤,可是所有的努力都石沉大海。自從憲法將“國家尊重與保障人權”寫入後,全國各地對於人身權利保護的力度和對冤假錯案的複核力度不斷加大。20xx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複查聶樹斌一案。兩年後,聶樹斌的父母終於等來了最高法的消息——長達20xx年的聶樹斌案被平反,真正的兇手王書金被判處死刑。聶樹斌的家人更是獲得了268萬元的國家賠償。整整二十一年的苦苦等待!正義終於到來!這起案件更是成功入選20xx年中國年度十大憲法事件。它的平反讓憲法所列保護人權的條款再次出現在公眾面前,給整個社會都打了一劑強心針——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這就是個典型例子。

但其實憲法的作用遠不止保障我們個人權利這些。憲法對於國家,是制定和調整政策的依據,就連違背憲法精神的法律都要被廢止。舉例來説,勞教制度,俗稱勞改,本意是讓罪犯在勞動中改造自己,卻隨着時間推移被不斷擴大,遊手好閒者、小偷都可能被迫勞改,它還甚至成為報復舉報人的手段。因不需審判就能強行剝奪人身自由,

這一點嚴重違反了憲法中國家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權的條例。因此20xx年,勞改被廢止。這無疑是憲法擁有至高無上權威的重大體現。

古希臘思想家亞里士多德曾説過,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是啊,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作為國家根本大法的憲法,其意義更非比尋常。至今,憲法已為中國人民保駕護航64個年頭了。作為當代中學生,我們更要認真學習憲法,明確自己的權利與義務,時刻規範自己的行為舉止。同學們,就讓我們一起,把憲法牢記心中,讓憲法永駐心中!

我的演講結束,謝謝大家。

憲法就在我們身邊

湖南省湘北職業中專學校機電1725班 曾斌

指導老師:王軍

尊敬的評委老師、朋友們:

大家好!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這句話如雷貫耳!既道出了憲法的本質特徵但也似乎讓我們覺得憲法高高在上、遙不可及。其實不然!憲法一直與我們如影相隨,時刻在默默陪伴着我們、保護着我們!下面這個我和我哥的故事,就是要告訴大家:憲法就在我們身邊!

20xx年前,從我出生那一刻開始,我就已經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是具有獨立人格權的“人”。這一刻起,我已經開始受到憲法保護啦!我和其他人一樣有了繼承遺產的權利,我的爸媽有義務保護我、撫養我,不能虐待我、遺棄我。

因為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如此看來,我一出生就受到了憲法的保護。

6歲那年,我上國小了。第一堂課老師教我們唱國歌,我也知道了祖國的首都是北京,盼望有一天去看看天安門。當時還迷糊的我並不知道,上學、首都、國徽、國歌都是憲法規定的內容。

一晃20xx年,無憂無慮的童年已成過去。兩年後,我就要18歲了,我即將離開我熟悉的城市,去大學繼續我的生活。憲法告訴我,18歲了,我可以行使自己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了!到那時,我還要自立自強,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當然,作為成年子女還必須承擔起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嗯,成年了,一切要靠自己啦!

再説説我的哥哥。20歲那年,大學二年級的他,填寫了應徵入伍的申請,光榮參軍了,學校為他保留了兩年的學籍。因為憲法規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我們全家都為他感到光榮!

24歲時,哥哥大學畢業了,找工作成了頭等大事。在招聘會上,他過五關斬六將,得到了一份新聞單位編輯的工作。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曾經的“熊孩子”,如今也要自己獨立打拼了。

一年後,依照憲法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的規定 ,25歲的哥哥享受帶薪年假,去了趟雲南,並邂逅了我美麗的嫂子。

去年,哥哥幹了一件大事兒,在和嫂子商量後貸款購買了一套80平米的新房。雖然很辛苦,但是生活多了一重保障,多了一份踏實感。他知道,依據憲法,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現在,爸爸媽媽輪流去給哥哥嫂子帶小孩了,一家人相幫相襯、相親相愛,其樂融融!在憲法的庇護下,我們生活得幸福美滿、和諧歡暢!

家是小的國,國是大的家。雖然我家的故事並不能窮盡憲法的博大,但卻真真實實的告訴我們:憲法並不遙遠,憲法就在你我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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