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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憲法日心得體會 12.4憲法日主題心得感悟

國家憲法日心得體會 12.4憲法日主題心得感悟

今年的12月4日是國家憲法日,也是憲法宣傳週的開端。學習憲法對我們的生活有哪些影響呢?這是我們學習和遵守過程中所要感悟的。 今天小編在這分享一些20xx國家憲法日心得體會給大家,歡迎大家閲讀!

國家憲法日心得體會 12.4憲法日主題心得感悟

20xx國家憲法日學習心得體會

“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努力奮鬥!

習總書記在人民大會堂的莊嚴宣誓,激勵着每一箇中華兒女!也在全國引起了一場學習憲法的新熱潮!

20xx年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經投票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此次修憲共對我國現行憲法作出21條修改,其中11條同設立監察委員會有關。

我國現行憲法是1982年憲法,是根據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的路線方針政策、於1982年12月4日由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並公佈施行的。1982年憲法公佈施行後,分別於1988年、1993年、1999年、20xx年先後4次對1982年憲法即我國現行憲法的個別條款和部分內容作出修正,先後共通過了31條憲法修正案。而此次修改涉及條款達21條,可以説是修改力度最大的一次,當然這和監察委的設立息息相關。

縱觀這次修憲的亮點,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內容:

1、把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寫入憲法,從憲法上確認了這一重要理論成果,可以説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具有重要指導作用。

2、從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到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會文明、生態文明協調發展,體現了我們黨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新認識,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的豐富和完善。

3、從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到健全社會主義法治,雖是一字之差,但是二者含義卻有着重大不同。法制側重強調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是相對於經濟制度、政治制度而言的;法治則是一種治國的理論、原則和方法。法制所講的,主要指靜態的法的規則和體系;法治所説的,包括動態的立法、司法、行政執法及守法等活動,還包含着一種價值追求,以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為目標,要求限制公權力、保障私權利等。從“法制”到“法治”,表明了認識的不斷深化,這是我們黨依法治國理念和方式的新飛躍。有利於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4、憲法宣誓制度正式寫入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已於20xx年7月1日通過了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這次又對誓詞作了修改,75字的誓詞是對每一個就職的國家工作人員面對憲法對黨和人民作出的莊嚴承諾。

5、關於監察委員會設立、職責的規定。確立監察委員會作為國家機構的法律地位。是對我國政治體制、政治權力、政治關係的重大調整,為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反腐敗體系提供根本保障,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黨的xx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作為一名公職人員,更應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做一名人民滿意的公務人員!

學習憲法心得體會

在20xx年3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高票表決通過,這是共和國憲法發展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時刻。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是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的法。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憲法修正案草案,把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載入國家根本法,把黨和人民在實踐中取得的重大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成果上升為憲法規定。這是我們黨在新時代依憲治國、依政、領導立法的生動實踐,充分彰顯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治國理政的政治智慧和歷史擔當。

修改憲法表明我黨和國家尊崇憲法,視憲法為治國理政根本法律的集中表現。我國現行憲法公佈施行至今已有36年,自憲法確立之日起,我們黨堅決帶頭尊崇和執行憲法,堅決維護憲法作為根本法的至上地位,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自20xx年修改憲法以來,黨和國家事業有了許多重要發展變化,為更好地發揮憲法在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中的重大作用,確保憲法始終作為根本法的絕對地位,亟須對憲法作出適當修改,集中體現了我們黨堅持始終尊崇和貫徹憲法所做的完善與努力。

修改憲法要堅持黨的領導。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修改憲法,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活動和重大立法活動,必須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進行。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把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貫徹到憲法修改全過程,堅持正確政治方向。

法者,治之端也,一個現代國家,必須是一個法治國家;國家要走向現代化,必須走向法制化。憲法修改順應黨心民心,要推動憲法實施,維護憲法的尊嚴和權威,為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牢築法治之基。

國家憲法日心得體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依法治國”方略的根本依據,它不僅對公民權力進行了確認和保障,同時對國家權力的設置和行使進行了規範,它是保持公共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調與平衡的根本規範。

《憲法》所規定的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來源。公民權利是經過憲法確認的,而國家權力是人民通過的憲法所賦予的。其次,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目的。國家權力的設置是以公民權利為對象,以維護公民權利為目標的。再者,國家權力是公民權利的有效保障。通過有組織的國家權力,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護。

國家權力是一柄雙刃劍,它既有維護公民權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當,又會侵害公民的正當權利。為了既發揮國家權力在保護公民權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權力行使不當造成對權利的侵害,必須保持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調與平衡。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調與平衡是國家繁榮富強、人民安居樂業的基本條件。如果權力過於膨脹,權利則必然萎縮;權力空間過大,權利空間則必然狹小;反之,如果權利過於膨脹,沒有足夠的權力空間,導致無政府狀態,社會失去秩序,最終損害的仍然是公民權利。因此,既要防止國家之權被濫用,侵犯公民之權,以維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權被濫用,以維護國家和社會的正常秩序,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憲法》的第三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這就明確了我國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權利,同時要履行應盡的義務,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權的明確規範。對於國家行政管理部門而言,要想更好地維護公民權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權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認真履行職責,嚴厲打擊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在具體執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規時,要做到依法行政,違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讓違法份子有漏網之魚。這樣才能保持社會秩序的良好運作,保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良好環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權能夠得到有效保障,也是憲法在保護公民權利這一精神內涵的重要體現。

總之,要實現國家富強,民族復興,人民幸福,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就必須保持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調與平衡。作為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我們必須始終牢記憲法保護公民權利的精神,牢記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我們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於人民之上的特權;只有為人民謀取幸福和安寧的義務,沒有侵犯公民權利的特權。這是我們神聖的憲法責任,也應是我們對人民的莊嚴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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