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演講稿 >節日慶典演講稿 >

關於國家憲法日主題演講稿

關於國家憲法日主題演講稿

xx屆四中全會提出了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的要求,全國人大便擬以立法形式設立“國家憲法日”。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於國家憲法日的主題演講稿3篇,歡迎大家閲讀。

關於國家憲法日主題演講稿
關於國家憲法日主題演講稿篇1

正如我們所知,法律是規範人們日常行為的準繩,依法治國也是我們國家堅持的治國政策之一。我們生活在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當中,法律是與我們的生活密切相關的。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憲法,在此基礎上派生出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行政法規,其中未成年人保護法是國家專門為我們青少年所設立的。

那麼,在我們的成長道路上如何與法同行?有人説你多慮了,我們還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殺人不放火,法律約束不到我們,只要遵守校紀就行。我説不,法律離我們很近。那些輕視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為沒有真正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請問,如果法律作用甚微,為什麼公元前18世紀古巴比倫王國國王漢穆拉比因他的《石柱法》——即眾所周知的漢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請問,如果法律只是一紙空文,為什麼拿破倫會説“我真正的光榮並非打了四十次勝仗;滑鐵盧之戰抹去了關於這一切的記憶。但是有一樣東西是不會被人忘卻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歷史不會説謊。法律,無疑是一個國家國泰民安的先決條件。它的重要性更是無庸質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法律,就是實現正義,體現公平,正確的規定和精神。在當今這個信息時代,在這個經濟社會,道德的約束在不斷的被人們所淡忘,甚至開始討論起一些傳統美德是否過時的問題。這促使我們更加呼籲法律來維護我們社會的秩序。紐約,這個世界最繁華的都市,卻也是犯罪率最高的惡源。有統計表明,每5分鐘,就有一場搶劫上演。犯罪,無疑永遠在威脅着我們安定的生活。但是,我們應當堅信的是,法律永遠維護的是正義。

誠然,就我國現階段的法律體制而言,的確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也不可否認,有一些人背離職業道德,背離良心,鑽法律的空子。為的只是金錢,只是一個“利”字。但我仍要説,我們的法律正在不斷的健全,完善中。我們應當毫不動搖的堅信法律的正義性。並學會捍衞它,這也是在捍衞國家的尊嚴,捍衞自己的尊嚴。

而作為學生的我們常常講要遵紀守法。可見,遵紀是基礎。從認真聽課做起,從保證每一節自習課紀律開始。從同學之間的互相監督,到能夠做到嚴格自律。從被動的受約束到主動的養成遵紀的習慣。從杜絕抄襲作業開始到自覺抵制社會不良思想。!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現在小小的放鬆很可能會釀成將來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體會到法律制裁的威嚴才悔恨呢?因此,讓我們從小做起,從身邊做起,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有法律武裝自己的頭腦,樹立正確的法律觀念,讓我們大家共同攜手,在成長得到律上與法同行吧!!

關於國家憲法日主題演講稿篇2

大家好;

今天是我國首個國家憲法日。在這裏我們一起了解一下憲法。

什麼是憲法呢?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它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的基礎,是公民權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實現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統一的基礎,是依法治國的基本依據,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那我們如何理解憲法呢?

1、憲法是母法。就象家裏的母親一樣。所有的法律都必須根據憲法產生,不得違背憲法,違背憲法的法律是無效的。就象母親保護自己的孩子一樣。憲法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使我們的人格、人身、財產權益受到保護。例如:憲法第33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憲法第35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憲法第3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憲法第38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2、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規,而是規定整個國家基本制度的根本大法。

例如:憲法第1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規定了我國的根本制度是社會主義制度,而不是資本主義制度。

憲法第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規定了國家權力的來源是人民,而不是某一個國家領導。此外,憲法還規定了我們國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經濟制度、國家標誌,如國旗、國歌、首都等。

那麼,憲法與我們中學生有什麼關係?憲法中有哪些規定是跟我們有關呢?

憲法第4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憲法第4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憲法第43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都有休息的權利。

憲法第49條:兒童受國家的保護。父母有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禁止虐待兒童。

憲法第53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祕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可見,憲法與我們的生活有非常密切的聯繫,廣大學生要了解憲法、掌握憲法,增強憲法觀念,樹立憲法權威。

關於國家憲法日主題演講稿篇3

大家好,非常榮幸能有機會站在這個舞台上,今天我在這裏的演講題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説,每個人從搖籃到墳墓,時時刻刻都離不開法律。的確,法律和我們每個人的社會生活息息相關,從個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業的生產運營、國家的政治經濟、社會生活,都離不開法律。法律約束着人們的行為,似乎它給遵守者帶來諸多的“不便”,但從長遠和整體的角度來講,卻給整個社會包括遵守者本人帶來毋庸置疑的益處。正如交通公益廣告中説的那樣:“沒有紅燈的制約,便沒有綠燈的暢通。”

有人説“法律”是黑色的,因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説是紅色的,因為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着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裏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裏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為。我認為,作為一個普通的公民,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讓守法成為一種習慣,社會才能更和諧,人生才能更平安! 所以,即使為了追求良好的目的,即使位高權重,也不能違反法律。

我們敬愛的周是守法的典範。有一次,去開會,在路上,司機違反了交通規則,交警批評司機卻耽誤了開會的時間。同車去的幹部想和交警交涉,嚴厲制止説:“這怎麼行?交通規則是政府頒佈的,政府應該帶頭遵守。不遵守,就是帶頭破壞制度”。直到交警放行,一行才離開。守法必先嚴於自律,這是一種行為操守,更是一種道德修養。

我們國家多年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累累碩果,原來很多對法律一無所知的人,如今都能運用法律來尋求一個説法,就像電影《秋菊打官司》裏的秋菊一樣,普通人的法律意識正在不斷增強。但讓守法成為一種習慣,確實還有相當漫長的道路要走。

在現實生活中,像成克傑、胡長清等腐敗分子無視黨紀國法,恣意踐踏法律,給整個社會造成極壞影響的案例,在這裏我們暫且不説。就讓我們反思一下自己,每次過馬路,我們是否都走斑馬線?每次開車,我們是否都能做到不超速、不搶行?在我們很多人的思想中,遵守不遵守交通法規彷彿沒有什麼大不了的,這或許正是我國許多城市交通違法率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yanjiang/jieri/799999.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