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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國家憲法日 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方案

“12.4”國家憲法日 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十八屆四中全會確定的第一個國家憲法日。為了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和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組織開展好今年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期間的宣傳活動,現作如下通知:

“12.4”國家憲法日 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方案

一、活動主題

“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中國”

二、 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xx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大力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弘揚憲法精神,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為建設“法治潁州”、“平安潁州”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三、時間安排

XX年國家憲法日系列宣傳活動,從11月中旬開始,到12月中旬結束。

四、宣傳重點

(一)深入學習宣傳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要認真學習貫徹全會《決定》,學習貫徹xx重要講話精神,深入學習宣傳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範作用;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正確方向;深入學習宣傳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更好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深入學習宣傳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推動法治中國建設不斷取得新進展。

(二)深入學習宣傳憲法。憲法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是通過科學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要把宣傳和樹立憲法權威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事項,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宣傳教育,大力宣傳憲法所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務、基本原則、活動準則,大力弘揚憲法精神,教育引導各級組織和全體公民牢固樹立憲法意識、增強憲法觀念,自覺履行維護憲法尊嚴、保障憲法實施的職責。

五、活動內容

今年國家憲法日和全國法制宣傳日期間,將重點組織開展以下活動:

(一)舉行國家憲法日宣誓。凡經區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公開向憲法宣誓。宣誓人員為:1、人大常委會任命的政府部門負責人;2、檢察官、法官。地點為:區政府大院內(區人大辦主辦)。

(二)組織市人大代表視察活動(區人大主辦)。

(三)舉辦全區憲法知識講座(區委宣傳部、區司法局主辦)。

(四)12月4日8:30在鼓樓廣場開展大型宣傳諮詢活動(區委宣傳部、區司法局主辦,全區行政執法部門參與)。

(五)組織開展校園憲法精神宣傳行活動和社區法治文藝演出(團區委、區教育局主辦)。

(六)開展“弘揚憲法精神法律援助與農民工同行”系列活動(區司法局、區法援中心主辦)。

(七)開展法治文藝進鄉村巡迴演出(區司法局、區文廣新局、普法辦主辦)。

(八)開展禁毒文藝宣傳活動(區公安局主辦)。

(九)組織法治內容剪紙活動(區委宣傳部、區文聯、區司法局主辦)。

(十)組織開展模擬法庭活動(區法院、團區委、區教育局主辦)。

(十一)組織憲法法律知識統考(區普法辦主辦)。

(十二)開展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憲法講座與諮詢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司法局主辦)。

(十三)發揮大眾傳媒的優勢和作用。利用網絡、微博、微信等新媒體的傳播優勢開展宣傳活動,提高活動的公眾參與度,擴大活動覆蓋面和影響力(區政辦、區司法局、區普法辦主辦)。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強組織指導,明確工作任務與職責。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第一個國家憲法日和法制宣傳日的系列宣傳活動,緊緊圍繞活動主題,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組織實施。

二要抓好工作結合,提高法制宣傳實效。要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制定方案,組織專門力量,認真抓好落實。同時要注重宣傳實效,強化督促檢查,防止形式主義,不做表面文章。

各地、各單位將開展情況於12月26日前報區普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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