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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上訴狀之侵權認定

商標侵權上訴狀之侵權認定

在生活中我們經常遇到類似商品的商標與其他的商標相同或近似,那麼它是否涉嫌商標侵權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商標侵權上訴狀之侵權認定,歡迎大家閲讀。

商標侵權上訴狀之侵權認定

商標侵權上訴狀之侵權認定

商標侵權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其具體表現內容如下:

商標侵權行為的認定

一切侵害他人註冊商標權益的行為,都是侵犯商標權的行為。根據《商標法》第52條的規定,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行為。

2、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行為 .這種行為在理論上也稱為"反向假冒 "行為。

3、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結合《商標法》第56條第3款的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説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這種形式的商標侵權行為是需要銷售者主觀明知為要件的。

4、偽造或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行為。須注意的是,這種侵權行為是商標標識的侵權行為,包括"製造"和"銷售"兩種行為。

5、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50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屬於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的給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包括:

1、在同種或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誌作為商品名稱、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

2、故意為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3、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號或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4、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註冊為域名,並通過該域名進行有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活動,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商標侵權上訴狀

原告:***,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現住***。電話:***

被告一:***,性別:***,現住***

被告二:浙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公司***,住所:***,電話:***

訴訟請求:

1、確認兩被告侵犯原告第***號註冊商標專用權;

2、判令兩被告立即停止銷售、許諾銷售侵權產品行為;

3、判令被告一、被告二連帶賠償原告合理費用支出及損失額共計***萬元;

4、判令被告二立即刪除、封停名下網站所有侵犯第***號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店鋪網頁並向原告提供其註冊的真實身份信息資料;同時在其網頁上發佈啟事、消除影響;

5、本案訴訟費用由兩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申請註冊的第***號商標,於***年***月***日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予以核准註冊,核定使用商品(第25類):鞋(腳上的穿着物);服裝;游泳衣;足球鞋;帽;襪;手套(服裝);圍巾;嬰兒全套衣;雨衣。該商標經原告投入大量廣告宣傳,在服裝市場上享有較高知名度與美譽度。

被告二經營的淘寶網為提供商品或服務電子交易平台的網絡服務營運商,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為浙***,併為買賣雙方提供支付寶、消費者保障等盈利服務。被告二疏於履行法律規定的審查義務,致使淘寶網上存有高達數百家未經原告許可擅自銷售、許諾銷售涉嫌侵權產品的網絡店鋪(經南方公證處證據保全),實質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52條第4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50條第2項規定---------為實施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屬於共同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經南方公證處證據保全的侵權網絡店鋪----“***”未經原告許可,大肆銷售、許諾銷售含有 服裝。侵權結果發生地在廣州越秀區中山四路廣州市南方公證處,該案貴院有管轄權!

原告先後於***年***月***、***年***月***日將第***號 商標許可給林偉璇、武梅、魏木生、汝鳳玲廣東省內使用,三年許可費總額為***萬,足以折射出該商標市場價值!原告並將上述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向商標局提交備案,並先後獲得商標局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通知書(賠償額參照)。

(***)南公證內字第***公證書記錄的“東京著衣”網店侵權銷售額一個月達***元,按照***年***月***日計算至***月***日止共計按照***個月統計,侵權銷售總額為***元。而該份公證書記錄的“XX著衣”網店侵權庫存總數為***件,分別按照展示的價格統計庫存總額為***元。加之公證費***元、律師費***元,購物費***元,故原告請求***萬元賠償於法有據!

綜上,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相關規定,請求法院判決兩被告承擔停止侵權、賠償原告損失等民事責任。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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