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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和改進城市管理為目標謀劃升級版智慧城市

以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和改進城市管理為目標謀劃升級版智慧城市

央城市工作會議提出,要提升管理水平,着力打造智慧城市。

以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和改進城市管理為目標謀劃升級版智慧城市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出,以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方向,以智慧城市建設為契機,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技術的優勢,加快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匹配的城市管理能力。提出通過構建智慧城市,來完善城市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結合已經開展了三批次的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工作,面向“xx”,應當以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和改進城市管理為目標,思考構建,符合中國國情、主體功能區定位、城市羣發展特點,特別是經濟新常態的大背景,着力構建中國特色升級版的智慧城市。

(1)應為新型城鎮化空間骨架建設提供智慧思維。

對於促進我國新型城鎮化城市建設目標的實現,具有良好的啟示性和借鑑性。在城市治理水平提升的基礎上,鑑於我國新城建設和既有城區改造的規模體量,我國城鎮化進程中,如果能夠較好地借鑑和引入國外在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和互聯網等技術優勢,提高城鎮功能和解決城市病的進程將勢必加快,中國城市科學發展的能力建設將擁有豐富的經驗基礎。

(2)應為智慧產業培育提供營養基質。

將智慧城市當作產業形態來打造,將有助於城市創建工作與經濟、社會總體發展目標任務相結合,並依託互聯網+、雲存儲和大數據等思維,重構出新的產業組織,催生新的產業方式,建構起智慧城市產業,探索建立智慧城市建設市場化運作的有效機制和操作範式。空間戰略層面規劃設計的智慧化,微觀層面的建設用地信息消費接入權限(依託“三網融合”等基礎網絡)等。

(3)應為拓展和深化雙邊合作打開新渠道

智慧城市是“三化融合”的產物,是引導產業升級的動力,用互聯網思維、大數據分析和信息消費等檢視傳統產業和行業,引進智慧化手段和方法,改進傳統業態產業效率和服務水平。

一、我國智慧城市發展概況

自XX年我國城鎮化率首次突破50%以來,新城開發和既有建築改造保持高速增長,可持續城鎮化和可持續城市面臨嚴峻的資源環境和交通壓力,城市建設模式迫切需要轉型。《新型城鎮化發展規劃》將智慧城市列為我國城市發展的三大目標之一,並提出到2020年,建成一批特色鮮明的智慧城市。截止XX年9月,全國95%的副省級以上城市、76%的地級以上城市,總計約500多個城市提出或在建智慧城市(佔世界智慧城市創建總數的一半以上)。當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部等在全國推進了三個批次共計約277個智慧城市(區、縣、鎮)的試點工作,以上都是智慧城市試點對城市改變的例證。我國智慧城市市場規模估計在4萬億元左右,該市場從“xx”中後期開始,將在“xx”集中釋放。當前,北京市朝陽區的移動電子政務(全區各單位開發政務應用納入政務應用商店,並安裝app,建設“智慧朝陽”)、房山區長陽鎮推行“微服務中心”,打造智慧養老;重慶兩江智慧總部基地,通過智慧應用集羣(公眾服務、產業雲服務、智慧交通、智慧能源管理、智慧城管、智慧景觀、智慧環保和智慧城市安全),打造智慧新城,重慶永川率先用ppp模式創新支撐試點建設,貴陽將大數據雲服務和智能終端等智慧產業作為城市核心戰略之一,這些智慧應用和智慧戰略正快速改變市民的生活與工作,為城市巨系統的結構完善和功能升級提供基礎。

二、智慧城市發展問題初探

根據美國、歐盟和西班牙等智慧城市權威機構的測評,我國智慧城市建設水平尚未進入先進行列。總體上,我國開展智慧城市建設,重視硬件投入,缺少市民溝通參與;建設模式單一,對經濟成本和後期商業模式思考探索不足;將關聯性不大的建設項目歸為智慧城市,增加社會對智慧城市建設的質疑;工程建設和實際問題的針對性和迫切性關聯得不夠緊密,投資經濟性思維不足;對於優化城市發展環境,增強城鎮功能和培育智慧產業的智慧頂層設計和實施部署力度不夠;與生態城市、人文城市等以人為本的歷史傳承和生態文明銜接互動不足;堅持信息安全,部門間信息孤島局面改善水平不夠,社會資本參與建設和運營的渠道、機制和水平有待提高;智慧城市行業協同創新的體系建設處於初級階段,尚未形成具有引領性的智庫體系,並且在公共角度思考、規劃和提供智慧城市知識創新的能力較為薄弱。

三、智慧城市升級發展的策略思考

面向“xx”,從八大策略出發打造具有中國特色的升級版智慧城市羣。考慮在不同建築氣候區、不同城市(羣)規模(特大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鎮)、不同片區類型(新城建設、舊城更新)和不同城市區位(內陸、濱水、交通樞紐)等,開展智慧應用技術研發和試點示範。

3.1 行業智庫先行,建立長效機制,牽引交流合作

在智慧城市領域,與歐盟等其他國家和地區相比,我國智慧城市行業智庫尚未成熟,儘管已有一定的行業交流基礎,但是交流的覆蓋面、城市參與的深度和企業間的互動仍處於起步階段。智慧城市作為融合了城鎮化、工業化和信息化的創新體,從理論基礎、技術研發和創新實踐都處於萌芽階段,不是單項技術、管理和政策創新,而是系統性、多學科和綜合性的集成解決方案。智慧城市在行業不斷細分的背景下,展示出全面、統籌和集成的特徵。加強知識創新傳播,有助於加快與城市發展節奏與需求的對接,形成有效的“問題-目標-對策-方案-驗證”閉環迴路。智慧城市行業主體應加快促進行業間的交流,提高頻度、廣度、深度和熱度;圍繞智慧城市探索形成新的機制和模式,依託行業交流的內涵建設,服務於公私部門間智慧城市資源的對接。

3.2 智慧產城融合,形成規模效應,構建經濟引擎

結合我國新城進程中的教訓,城區或園區的開發務必要有產業的導入,即便是居住型的片區開發,更需要扭轉傳統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粗放思路,要從城市運營和服務出發,構建樓宇體系下的生態智慧服務產業體系。從城市經營出發,智慧城市建設應當注重智慧產業的開發和導入,在新城開發和舊城更新中,堅持產城融合的理念和實踐思維。部分試點城市對智慧產業的思考和開發較為有限,強調構建數據庫、平台、網絡等較多,但從城市規劃、城市經營和城市經濟等角度着眼不足。從城市發展戰略出發,智慧城市的構建,應定位為智慧型戰略新型產業的培育和有機生長綠色低碳城市形態的合體。依託自主創新示範區、高新區、經開區、軟件園、服務外包園、職教城、新城(區)和內城重點商圈、居住區和城市更新單元等,按照產城融合的規劃理念,充分汲取市場創新的鮮活實踐,設計與智慧城市需求相適應的產業定位,編制有效的智慧城市產業專項規劃和招商導則。將智慧城市作為經濟引擎來打造,才可能避免智慧城市創建流於表面、成效不足和缺乏市場活力。

當前地方智慧城市實踐,多從城市尺度和單項應用展開,部分信息化程度高和起步早的城市已經初見成效,智慧城市的數據消費具有潛在市場,但仍然主要依靠政府財政投入或政府融資平台。縮小空間尺度、模塊化、單元化、精品化和系統化構建智慧城市生態體系,有利於實現城市運營高度的智慧化和數據的廣泛交集、互動,特別是高價值量的信息消費。因此,將智慧城市建設納入到城市總體規劃,並從城市經濟角度將其作為開發模式應用到城市重點地區的規劃建設,將更加有助於智慧城市實踐出新模式、新解決方案,併產生傳統開發模式無法達到的成效。集合有限的財政資金,有效引導社會資本的參與,依靠規模經濟來打造智慧城市建設亮點,再帶動城市整體智慧化建設模式的展開。

3.3 多元金融組合,配套政策激勵,夯實合作根基

自國家施行智慧城市試點示範以來,公私合營(ppp)模式下的智慧城市合作模式已經在地方展開(上海、銀川、重慶永川、安徽淮南、安徽淮北、山東諸城等)。從全市整體創建來分析,結合創建任務要求,總投資在幾十億到上百億。與城市地方財政收入相比,特別是在地方債務風險控制的背景下,地方城市創建智慧城市的資金保障存在短板。智慧城市建設包括公共性產品和盈利性產品,政府在優先保障公共性產品服務購買的前提下,設計配套政策激勵金融業和投資界等參與盈利性產品的投資,如互聯網金融、ppp融資模式等。

智慧城市由於集成了城鎮化、工業化和信息化三化領域的政策設計和實踐創新,均為智慧城市融資提供了思路和跨界設計的可能。參與智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有來自於消費羣體的中長期穩定收益,屬於穩健和安全型的投資行為,引導私營資本的注入,不僅有利於私營投資者得到可持續的穩定收益,而且可有效降低在虛擬資本市場的過度投機。伴隨城鎮化的進程、世界經濟的不確定性和我國房地產業節奏的放緩,土地財政已經顯現出政策優勢不足,在存量建設用地上交易未來的信息消費接口和應用權限將在微觀經濟上有無限可挖掘的空間。建設用地的實物型使用權消費複合上、用地空間上的虛擬型接入權消費,衍生出的網格化的綜合服務將可能催生出新的經濟業態——第三產業中的智慧產業。資本的有效注入和合理流通,需要配套政策予以監管,防範資本的風險並維護投資主體的合法權益。

3.4 深化部際合作,推行國際試點,構建創新引擎

智慧城市推進,應當反映到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和服務的智慧化上,並在服務中培育出新產業,提供就業機會。我國已經形成了涵蓋八部委的智慧城市部際間合作的機制,地方城市推進智慧城市的主要政策均通過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廳來發布,國家和地方對智慧城市工作系統性和協同改革創新的必要性有良好的認知。結合我國推進智慧城市的發展戰略,應加強既有數據的集成共享、建立有效的知識學習、經驗總結和模式開發的工作機制,特別是要加強部際間協作。城市片區級試點示範,融合多個職能部門,在部際層面形成協作機制,有助於推進地方的試點工作。公共衞生、醫療教育、旅遊休閒和全民健身等公共服務性部門和行業,同期也在智慧醫療、智慧教育、智慧旅遊和智慧體育等領域開展探索。智慧城市建設的要義之一,就是要解決信息孤島的問題,圍繞市民的多元化、非線性行為數據的交集才能夠反演和解析人羣的社會行為和經濟活動。雙邊在智慧城市領域的合作,宜改變以往單個部門或行業之間的對接,為實現平台型經濟發育提供頂層機制窗口;我國智慧城市部際間協調機制的開放程度宜加快,如當前推行的科研體制改革,要提高信息共享水平、提高原始性、原創性的智慧城市創新能力,降低重複低水平建設,在評估數據安全性的前提下,合理開放對公眾的數據接口,促進服務型、消費型智慧產品的設計和應用。

3.5 支持市場主體,合理開放領域,促進信息消費

智慧城市產業涉及的市場主體包括“三化”涉及的企業,市場主體參與智慧城市建設的實力較強,但目前市場主體、參與的領域和空間有待逐步開放,而針對國際合作型的智慧城市項目開發,更加面臨數據和信息安全方面的考慮而制約合作的廣度和深度。我國在安防領域已經有良好的工作基礎,在信息安全方面也開展了能力建設,當前的智慧城市建設,面向的主體主要是城市政府、城市居民和城市消費,因此,合理、有條件開放與公眾消費相關的領域(如民用建築、交通、旅遊、醫療和教育等),讓市場主體有效參與,能夠促進智慧城市應用型消費服務的成型。目前,全球已有10多個國家擁有開放政府數據的門户網站。在澳大利亞、加拿大、愛沙尼亞、挪威、英國、美國和新西蘭都設有開放政府數據部門,很多國家的政府部門正在通過互聯網的力量,包括社交媒體,來提高公民的參與國家治理的力量並在重建政治領導人和公民之間的社會契約。經驗表明,開放程度越高信息安全防護越有保障,從市場角度出發,開放和安防是有機互動的。智慧城市依託信息化,有效解決了物理空間的阻隔;現代工業化有效促進了技術手段的高度發達;新型城鎮化讓城市居民更好地體驗和享受到現代城市文明的成效。與市民緊密相關領域的有效適度開放,有助於市場主體將應用理念和技術路徑得到充分的實踐,有利於催生新型消費方式,同時對政府簡政放權和國企改革提供啟示。當前的政策設計應更加積極和主動,部分城市主動通過負面清單等方式,提升政府效能,讓市場主體有更為主動的空間參與創新創業。

3.6 兼顧戰略民生,開發適宜方案,實現智慧應用

我國在實施城鎮羣、一帶一路等區域性發展戰略的同時,應聚焦大城市病(交通擁堵、城市灰霾、內澇洪災)等民生問題;在實現智慧共享的同時,解決信息不對稱,也是當前面臨的關鍵性癥結,資源整合難度大。因此,應注重信息公開和資源整合,讓更多地主體能夠低綜合成本地參與到智慧城市項目合作中。針對政府投資性項目,將可以對外開放的領域和項目,向平台發佈,支持和鼓勵中外各合作方共同參與開發。與此同時,試點示範區的開發,需要集成性地有效方案,不能簡單地等同於技術推介和產品營銷,應形成有效地綜合解決方案,服務於試點示範區域,針對不同開發主體需要,設計不同深度和廣度的綜合方案(包括規劃設計、施工運營、投資模式和收益分配等),並有效地考慮技術經濟成本。構建有彈性和風險可控的一攬子決策工具。

與此同時,發揮國際合作的優勢,着力從商貿合作和投資項目出發,在試點示範區域引進或合資建設中外企業羣、孵化器和綜合服務設施,必須有良好的產業配套,才可能長期爭取到國外政企的持續性關注和扶持,將項目試點做成多期,不斷孵化培育,以致爭取成為有效的國際合作樣板。試點示範開發應堅持技術經濟分析,從片區總體把握增量成本和適宜技術的應用,建立增量成本可控、經濟性、宜居宜業性相統一的智慧城市示範區,並致力於構建市場層面可持續的複製模式、成本層面業主接受的銷售模式。例如:XX年9月,美國愛荷華州迪比克市利用物聯網技術,將城市所有資源和信息消費數字化連同,通過監測、分析和整合,進而智能化地響應市民的需求並降低城市的能耗和成本,提高了迪比克市的宜居水平和經濟活力。

3.7鎖定關鍵領域,實現重大突破,改善城鎮功能

全球城市面臨的挑戰日趨深刻,中國城市問題突出表現在水資源短缺、空氣質量下降、交通擁堵嚴重、能源供給轉型、生態環境脆弱、城市內澇、公共衞生負擔沉重和建築更新等,快速城鎮化進程和失當的城市政策,使得上述問題互相交織,深刻影響着城市的可持續性。智慧城市應本着“一城一策”的原則,重點聚焦關鍵領域,而不是起步就求全、求大,充分研判資金籌措水平、政策支持力度和技術支撐能力等;堅持平台思維和開放思維,在城市局部關鍵領域搭建開放式接口,為所聚焦領域的智慧化二次開放和系統性整合提供條件。如交通,運用智慧技術,努力在示範區範圍內根治交通擁堵,形成重大突破,催生能為我國其他城市效仿的綜合解決方案,從根本改善城鎮功能,提高城市的宜居性。

3.8 服務全球治理,構建智慧網絡,增強城市韌性

我國是全球治理的重要力量,大中城市扮演核心角色。截止XX年底,我國超特大城市約16座,經濟規模和人口總量均在區域發展中成為決定性力量,尤其是人口千萬以上的6座超大城市,它們在“xx”期間,從區域走向世界,建設全球城市的基礎已經初步形成。依託智慧產業的構建,來促進我國超大城市成為全球城市,並深度參與全球城市治理,同時提高我國城市對外交往水平和全球政策研究、制定和實施的水平,並進而輻射帶動周邊城鎮羣的發展,形成智慧型的大都市連綿區,例如:廣東省在全國率先提出構建珠三角智慧城市羣的建設目標和行動方案。增強我國城市智慧化發展能力和提升國際化開放水平的同時,應深刻認識我國城市建設和運營質量存在的脆弱性問題,如城市內澇和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等。因此,增強城市韌性、提高城市應對風險衝擊的彈性,建設符合中國國情和城鎮化發展需要的平安城市,為增強城市韌性提供了最根本的保障,而城市經濟、內澇水患、熱島效應和衞生疫情等,將成為智慧城市韌性建設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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