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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做好四字文章幫扶企業度難關經驗交流大綱

法院做好四字文章幫扶企業度難關經驗交流大綱

受國內外宏觀經濟形勢影響,我市許多中小企業面臨嚴峻的生存挑戰,由此引發的民商事案件大幅度增量,能否妥善處理好這些案件,將直接影響企業的發展和社會穩定。市法院緊緊圍繞黨委中心工作大局,以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契機,緊緊“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工作主線,樹立“主動靠前服務”的工作理念,妥善審理和執行包括買賣合同糾紛、借款糾紛、勞動爭議等涉企案件,為企業實現健康平穩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優質的司法服務,以實際行動幫助企業提增發展信心,與企業共克時艱。

法院做好四字文章幫扶企業度難關經驗交流大綱

一是調整思路,強調一個“準”字。中級人民法院充分認識到特殊經濟形勢背景下有效發揮司法能動性的重要意義,明確提出“保穩促調”的工作思路和“主動靠前服務”的工作理念,深入基層開展調研,重點走訪我市骨幹企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摸清國際金融危機對轄區經濟發展的影響程度,掌握企業的司法需求及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建議,並先後出台了《關於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 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優質法律服務的實施意見》和《關於開展“服務大局”年活動的實施意見》,確保審判工作始終堅持服務大局這一正確方向,最大限度地發揮法院在為企業排憂解難,維護職工權益,促進地方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方面的能動作用。

二是搶佔先機,扣住一個“快”字。為切實加強對企業因資金鍊斷裂引發糾紛的司法應對,中級人民法院專門成立一把手掛帥的涉企案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一遇有重點企業發生重大法律訴訟,立即向黨委政府報告,積極爭取黨委牽頭下的統一協調處理。開闢涉企案件“綠色通道”,實行專人及時接訴、專人及時審查、及時立案的“一站式”立案程序,對企業申請採取訴前財產保全且符合條件、手續完備的,當日受理,當日製作裁定,當日採取保全措施,有效避免日後執行不能,損害債權人利益。2011年1-4月份,法院處理的涉企糾紛案件的審理(執行)期限平均縮短7天,有效減輕企業維權成本。2011年11月份,我市重點骨幹企業浙江寶誠不鏽鋼製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逃匿,企業面臨倒閉,涉及關聯企業和擔保企業28家,拖欠銀行貸款等債務達16.6億元,中級人民法院迅速成立專案領導小組,專人專窗受理與寶誠公司相關案件,派遣精幹力量果斷採取保全措施,積極引導利益相關方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糾紛,經過近半年的大量工作,現大部分案件已得到妥善處理,有效防止了因企業閉停引發的社會不穩定因素。

三是因案制宜,講究一個“活”字。中級人民法院打破對陷入借貸、合同債務等糾紛的企業窮追猛打的傳統處理方法,堅持區別對待、因案處置,最大限度地幫助企業度過經濟難關。對已經歇業、停業或者有明顯轉移、隱匿財產、逃避債務可能的企業,依法採取保全措施,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加快評估、拍賣等財產變現進度,儘可能採取“同業轉讓”與“整體拍賣”的方式,提高企業財產的持續利用價值,降低因企業倒閉而對地方經濟發展造成的衝擊。對暫時出現資金週轉困難但有發展前景的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慎重採取資金凍結、固定資產查封等靜態查封手段,強化協調力度,靈活運用信用擔保、入股等手段,大膽實施“放水養魚”的挽救策略,積極促進企業的復甦,維護企業的再發展能力。如中級人民法院在分別執行涉及某金屬有限公司系列案件和某電子有限公司系列案件過程中,針對企業負債千萬但尚有生產經營可能的實際,積極組織負債企業與債權人的協商溝通,促成雙方達成分期還款和債轉股協議,為負債企業發展減輕障礙,創造有利條件。

四是統籌兼顧,突出一個“穩”字。法院立足於維穩大局,高度重視因企業倒閉引發的羣體性欠薪糾紛,密切關注我市企業運行的基本情況,將在其他案件的審理過程中發現企業有債務履行困難、資不抵債、變賣轉移財產等跡象且影響企業付薪能力的,採取個案隨時溝通的方式向黨委政府彙報情況,做到早發現、早準備、早處理。中級人民法院在接到突發性欠薪事件的信息後,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掌握企業財產狀況和債權債務情況,依法及時採取財產保全措施,聯合有關部門共同安撫討薪員工情緒,引導其參與調解協商。對涉及人數眾多、矛盾尖鋭的欠薪糾紛,在實施訴訟費緩免交的同時,堅持多方聯動綜合治理的原則,制定欠薪案件應急處置預案,在法院全力執行的前提下向涉訴企業所在地政府申請先行墊付工資款,防止釀成突發羣體性事件,有效消除社會穩定的隱患。2011年以來,中級人民法院共審理執結羣體性的勞動報酬案件和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勞資糾紛17起,為1400多名職工追索勞動工資近3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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