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寫作指導 >

公司起訴狀範文

公司起訴狀範文

起訴狀亦稱“訴狀”,是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權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的文書。下面是本站小編為你整理的公司起訴狀範文,希望對你有用!

公司起訴狀範文
公司起訴狀範文篇1

原告:*****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新大洲大道280號

法定代表人:***

被告:管*,男,20xx年9月19日生

身份證號:0400197509xxxx

住所地:美蘭區區聯合鄉五星村三組

電話:134567xx xx

原告因與被告勞動爭議糾紛一案,不服海口市朝陽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京朝勞仲字

【20xx】第22356號仲裁裁決書,提起訴訟。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依法判令原告不支付被告1個月工資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6000元;

2、請求法院依法判令原告不支付被告20XX年1月至10月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37147.2元;

3、請求法院依法判令原告不支付被告20XX年10月工資和11月9天工資共計7147.2元及25%補償金1783.8元;

4、請求法院判令由被告承擔本案費用。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

1、被告管*社會保險的各項費用由中泰建設有限公司繳納。20XX年,被告管*在中泰建設有限公司任職,由該公司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各項費用,繳費截止日期為20XX年5月。只有當勞動者與企業形成勞動關係,企業才會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中**泰建設有限公司為被告繳納社會保險的各項費用,與被告形成勞動關係,與原告並不存在勞動關係。

2、原告從來沒有以工資的形式向被告支付過任何款項。因被告曾經做過工程預算,在中地長泰建設有限公司任職時,工作比較輕鬆,時間比較寬裕,被告也想做兼職增加收入。通過朋友介紹,20XX年5月,原告委託被告為一個工程做預算,並口頭約定一次性支付勞務費1500元。後原告以現金的方式,向被告支付了該筆勞務費。

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被告的社會保險各項費用由中地長泰建設有限公司繳納,原告從未以工資的形式向被告支付任何的費用,因此,被告與原告之間並不存在勞動關係。

綜上,朝陽區勞動仲裁委員會認定原告與被告之間存在勞動關係,並要求原告支付相應賠償金,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懇請法院支持原告訴求。

具狀人:****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3月5日

 公司起訴狀範文篇2

原告:汪家雲,女,47歲,合肥市第五鋼鐵廠職工,住址:合肥市東緯路58號鋼鐵新村44幢502室。

被告:江漢,男,60歲,無職業,住所地:合肥市市中區老街55號。

訴訟請求:1、請求依法判令請求法院依法保護原告的遺產繼承權,依法定繼承判令原告繼承其養母的房產;2、責令被告搬出爭議房;3、請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原告系原房屋主的養女, 被繼承人於20XX 年8月28日死亡,留下房屋一間(位於合肥市市中區老街55號)。被繼承人死後並無遺囑,所以在房產繼承問題上發生爭議。在爭議未果的情況下,被告居住在爭奪爭議房產中,引起原告的質疑與不滿。

被告與被繼承人之間不存在血緣關係,也沒有過繼給被繼承人,且被告長年無職業,沒有經濟來源,並未盡到贍養被繼承人的義務,而原告對養母盡到了贍養義務,在養父病故後的三十年裏,每月送給養母一定的生活費和過節費。《中華人名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二條中明確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且在法律意義上,原告自幼過繼給被繼承人,為被繼承人的侄女,具有遺產的法律繼承權。此外,被告在房產仍處在爭議的情況下入住爭議房,屬於違法行為。據此,原告請求法院請法院查明事實,予以公正裁決,依照事實和法律,確保原告的合法繼承權,並責令被告搬出爭議房。

此致

 公司起訴狀範文篇3

注:《公司法》第64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人格否認的適用情 :

一、公司資本顯著不足

二、利用公司獨立人格逃避合同義務

三、濫用公司法人人格規避法律義務或騙取非法利益的行為

四、公司於股東人格混同

公司人格否認的適用要件 :

一、公司設立合法有效,並且以取得獨立人格

二、、行為要件:適用公司人格否認要求股東在客觀上濫用對公司的控制權

三、結果要件:股東的濫用行為,客觀上損害了債權人或社會公共利益。

上訴狀

上訴人:****青和進出口有限公司,

住所地:****莒南縣長安東路5號。

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被上訴人:****有限公司

被上訴人:****食品有限公司,

住所地:***莒南縣西環路

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被上訴人:滴滴,男,漢族,20xx年12月7日出生, 住址,****南縣同泰家屬院。

上訴人因貨運代理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海南海口市法院於20XX年9月25日作出的(20XX)海南法海商初字第53號判決,現提起上訴,上訴的請求與理由如下:

上訴請求

1。請求二審法院查明事實,撤消一審判決並依法改判。

2。一、二審訴訟費由被上訴人承擔。

上訴的理由

一審法院關於“青和公司60%的股份由何萍控制。鑑於特殊的婚姻家庭關係,青和公司的意志也不能獨立”、“三家公司獨立地位已經喪失,成為逃避公司債台的工具。”與“三家公司的業務、客户、資產和財務方面是混同的,均喪失了公司的獨立人格”的認定不但與事實不符,而且表述也是錯誤的。

一個公司是否具備獨立的人格是以是否具備合法的股東、資產、住所、章程等基本要件為標準的,而並不是以客户及業務等為基本要件。上訴人是由諸葛青盛、何萍等5人投資設立的公司,具備獨立的股東、合法的資本、健全的帳務等具備法人的必須的條件,是一個完全獨立的法人。一審法院僅一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山東美食食品有限公司的部分業務與客户相同,就否定了上訴人的獨立人格,是以偏否全,顯然是錯誤的。

另外,上訴人也不明白,為什麼鑑於特殊的婚姻家庭關係,公司的意志就不能獨立了?上訴人具備健全的帳務帳冊,財務是獨立的,並沒有逃避任何債務,被上訴人青島信風船務代理有限公司並沒有任何證據證實上訴人逃避債務。一審法院亦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僅以‘特殊的婚姻關係“為理由就認定上訴人是與被上訴人山東

美食食品有限公司逃避債務是站不住腳的。

鑑於以上分析,上訴人與同泰公司和美食公司均系獨立法人,且投資主體、經營時間、經營範圍均不相同,並不是一體公司,不能對美食公司的外債承擔責任。

民事起訴狀範文篇一

原告:李某某,女,漢族,1973年12月19日出生,現居住於平涼市崆峒區XXXX,身份證編號:XXXXXXXXXX

被告:朱某,男,漢族,1974年10月10日出生,現居住於XXXXXXXXXXXXXX,身份證編號:XXXXXXXXXX

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原告與被告離婚。

2、請求判令孩子朱某某由原告撫養,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108000元。

3、給孩子買奶粉、日用品及看病支出的醫療費8433.22元由雙方平均分擔。

4、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事實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於20xx年開始同居生活,於20xx年1月24日在平涼市崆峒區崇信縣某村村委會所在鎮鎮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原告於20xx年5月30日生育一女朱某某。婚後因被告多次毆打原告,並且不承擔家庭責任,多次發生家庭矛盾。現原、被告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平涼市崆峒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二○xx年月日

民事起訴狀範文篇二

原告: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

被告:,住址鄭州市金水區經路號。

訴訟請求:

1、請求確認原被告雙方不存在勞動關係,

2、請求判決原告不支付被告20xx年4月、5月份工資2728元,20xx年4月份提成工資4160元,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4021元

3、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被告於20xx年8月26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委員會裁決由原告支付被告20xx年4月、5月份工資2728元,20xx年4月份提成工資4160元,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4021元。被告從未在原告處工作過,與原告不存在勞動關係。因此,原告認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錯誤,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現原告依據勞動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民事起訴狀範文篇三

原告:鄭維明,男,1946年3月4日出生,漢族,景谷縣威遠鎮文會村民委員會南奪組。電話: 0879-8325754 被告:王明光,男,197 年 月 日出生,漢族,景谷縣威遠鎮文會村民委員會南奪組。 電話:0879-8362371

訴 訟 請 求:

1、被告將原告的農村土地承包鄭家窩地東至:劉世明山,南至:大路,西至:小路 ,北至:茶地邊,在地中毀林開荒的8畝地歸還。

2、請求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給予被告進行處罰和賠賞毀林開荒造成原告的損失。即:原告損失為人民幣陸萬捌仟元整(¥68000.00元)。

3、賠賞原告所造成誤工損失費人民幣貳仟元整(¥20xx.00元)。

事 實 與 理 由:

我是鄭維明景谷威遠鎮文會村民委員會南奪村民小組組員,1983年集體承包給我的土地,地名為鄭家窩。四至界限為東至:劉世明山南至:大路 西至:小路 北至:茶地邊。我79年開荒種蕎,83年成為承包輪耕地,95年成為順延地,20xx年補換證,一直是我經營的地,並且還上着農業税。 20xx年3月被本組社員被告王明光毀林開荒約8畝,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造成嚴重毀林:

1、毀掉西南樺300株價值300株x100元=30000元;

2、毀掉木姜子30株價值30株x100元=3000元;

3、毀掉毛木樹150株價值150株x100元=15000元;

4、毀掉其雜木400株價值400株x50元=20xx0元;

5、誤工損失費人民幣貳仟元整(¥20xx.00元)

合計造成損失人民幣柒萬元整(¥70000.00元)。

我於20xx年6月初向威遠鎮林業站請求給予調解,於20xx年6月29日幫助調解,調解不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因此,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44條之規定,向貴院起訴,請依法判如訴給予被告王明光進行處罰,並賠償我的損失。非常感激!

證據及證據來源:

1、1983年7月頒發《景谷縣社員輪耕地使用證》證複印件。

2、1995年1月頒發《農村集體耕地延長承包合同書》複印件1份。 3、20xx年12月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複印件1份。

4、景谷縣威遠鎮農業站調解文件複印件1份。

5、身份證複印件1份。

6、辯訴人名單一份。

此致

景谷縣人民法院

起訴人:

20xx年月日

標籤: 範文 起訴狀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zhidao/ww8kn8.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