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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文寫作的幾個問題

應用文寫作的幾個問題

在長期的教學實踐中,筆者發現在應用文寫作中還存有許多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影響了應用文寫作的規範化,既不利於應用文寫作教學,更不利於應用文寫作實踐。其中有以下幾個問題,尤其值得重視。

應用文寫作的幾個問題

1.關於計劃、總結的標題問題

這個問題就是在計劃和總結的標題中加不加“關於……的”。一般教科書中都沒説不準加介詞結構“關於……的”,而有的教科書説可以加,如由東方文化出版社出版於立源等主編的《當代企業管理應用寫作》,在講計劃一節裏就有《關於能源管理的方案》、劉雲庭《應用文寫作》計劃一節則《××省財政廳關於財政幹部培訓工作的安排》、由檔案出版社出版閔庚堯編寫的中國邏輯與語言函授大學應用文寫作教材之一《機關應用文》一書,則有《××××學院關於1982ˉ1983學年寒假工作的安排》和《××省財政學校關於學習十二大文件的計劃》標題;而對總結的標題,一般教科書也大都認為除了論文式和正副式之外,應當是與計劃相同的,總結的標題也可加介詞結構“關於……的”等,比如:《關於能源管理的總結》、《××大學關於教學工作的總結》。

不論計劃、總結,標題中都不必加介詞結構,以便與公文相區別,從而也使此類應用文寫作規範化。比如上述標題可改為:《能源管理方案》、《××省財政廳財政幹部培訓工作安排》、《××財政學校學習十二大文件計劃》、《××大學教學工作總結》,這樣的標題也有簡潔的優點。

2.關於總結與調查報告的區分問題

這個問題似不成問題,但在一些教科書中卻常常張冠李戴,極不利於應用寫作教與學。比如:閔庚堯《機關應用文》中將《合作社的政治工作》、劉雲庭《應用文寫作》中把《專業分工承包到隊——上海縣旗忠村組織農業專業化生產的經驗》都視為總結的範文。而實際上這兩篇文章應屬於經驗性調查報告。總結應是有關部門或單位對自己工作情況經驗的總結,而不是讓別的單位或新聞記者來總結,總結使用的是第一人稱,上級有關部門或報社記者來總結,其文章應為經驗性調查報告,不是總結。此類經驗性總結與經驗性調查報告的區別主要是人稱,只要將人稱由第一改為第三即為調查報告,若將第三人稱改為第一人稱即為總結。

3.關於“安排意見”

計劃作為一種應用文體,它包括規劃、設想、要點、安排、打算、方案、意見等。安排和打算、方案一樣,是指時限短、範圍小、內容具體的計劃。而要點則是指那種簡明扼要、突出重點的計劃。因此,不僅安排與意見不能並用,就是安排和打算、方案也不能並用。而在於立源《當代企業管理應用寫作》中,卻有這樣的計劃標題:《進一步整頓和加強現場管理工作的安排意見》。安排就是安排,意見就是意見,二者不能並列重複使用。

4.關於非公文的“公文式標題”問題

許多教科書習慣用“公文式”來稱呼非公文的標題,比如將《××市勞動局一九九九年工作計劃》、《一九九八年保密工作總結》、《鄭州市農業雙向承包調查》叫作公文式標題。筆者認為最好將這種標題稱為一般式或別的稱謂,這不僅是為了與公文相區別,也因為它們畢竟不同於公文的標題,我們不能説《鄭州市農業雙向承包調查》中的“鄭州市”是該文的“發文機關名稱”。而在閔庚堯《機關應用文》中,則以《吉林省財政廳、教育廳、中國教育工會吉林省委員會關於吉林省國小教職員福利使用情況的調查報告》為例,來説明調查報告有公文式標題的存在。其實並沒有這種所謂公文式的標題,即使有,也是不規範的錯誤標題。因為公文是國家行政機關所使用的,它代表行政機關。而調查報告則不代表行政機關,它只是個人或幾個人的小組向所在機關所寫的書面材料,其落款並不是行政機關而是個人或調查小組。上文即使是三個行政機關聯合行動,組成調查小組,那麼其調查報告的落款也只是調查小組,不是三個機關。公文的落款是行政機關或機關首腦,而調查報告的落款只能是調查者個人或小組,不是機關。非公文最好不要寫公文標題。

5.關於公文應用文寫作的要求與特點問題

這個問題即為在講解公文應用文的寫作要求和特點時,作者應如何從宏觀和微觀雙方進行把握,以及宏觀和微觀到何種程度的問題。只宏觀不微觀不行,只微觀不宏觀也不行,應將宏觀和微觀結合起來。太宏觀不行,太微觀也不行。太宏觀,比如講某公文或應用文的主體部分寫作,只三言兩語而過,這樣讀者得不到具體印象,等於沒講;而太微觀,往往會使讀者以為某公文或應用文只能這樣寫,不能有絲毫差異。在此方面,現行的許多公文應用文之類寫作教材欠妥。因此,作者一定要注意從宏微雙角度把握公文應用文寫作的要求和特點。如果説宏觀是總體規律、微觀是具體事實,那麼這總體規律一定要是對眾多的具體事實的總結概括才行,而有些教科書卻犯了瞎子摸象的毛病。

比如有的教科書在講解通報中的情況通報的寫作要求和特點時説,這類通報首先要詳細地敍述事件的起因、經過;其次要寫有關單位的態度以及對事件的最後要寫對事件的處理意見。再比如對調查報告前言的寫作方法,從不同的教科書中可找到不同的説法。比如説:有的説要重在對調查本身情況即調查的原因、目的、時間、地點、問題、對象、範圍、經過、方法等的簡要説明,以讓讀者先了解調查報告產生的經過及概況;有的説要概括介紹對理解全文有關的情況問題,並概述全文主要內容,類似於新聞導語的寫法;有的説要説明調查的原因、目的、時間、地點,然後用凝鍊的語言直接點明調查的結論;有的説要將調查對象的成績加以概括;有的説要首先介紹有關背景、經過、成果,然後再寫經驗要點;有的説要先提出問題,類似於論文式的開頭,等等,且各有實例為證。這太微觀太具體了,我們若再找一些實例,一定還會總結出調查報告前言的許多種寫法,這樣做的結果等於取消了“寫法”。上文提過,講解公文應用文寫作時要宏觀,但又不能過於宏觀以至於空洞到令讀者不知所云。我們應從過於微觀中走出來,從眾多的不同的寫作實例中,總結概括出某種公文或應用文的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一般規律和寫作方法、要求、特點,使讀者能具體可感地瞭解到寫作的一般方法,以使他們能很快步入該寫作領域,主動去熟悉和掌握寫作要領,以適應實際工作需要。在公文和應用文寫作教學中,切不可隨意找一個實例,也不管其是否規範,就視為一種寫作方法的例證。

標籤: 應用文 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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