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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的公司員工手冊範文

人事管理的公司員工手冊範文

員工手冊主要是企業內部的人事制度管理規範,同時又涵蓋企業的各個方面,承載傳播企業形象,企業文化功能。它是有效的管理工具,員工的行動指南。本文為大家準備的關於人事管理的公司員工手冊範文,僅供大家參考學習。 

人事管理的公司員工手冊範文

人事管理篇

第一章工作時間

第一條 總則

公司根據設置工作崗位的要求,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之標準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來設定各崗位的上班時間。

第二條 上班時間

公司員工基本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為8小時/天,超過部分按加班計。上班卡在規定的時間前15分鐘內打卡有效,下班卡在下班時間後的15分鐘內打卡有效。部門加班時間,根據各部門工作情況由各負責人具體而確定,公司不做統一安排。

第三條 休息及加班待遇

1、每週至少保證一個休息日,一般情況下安排在星期日,具體根據生產實際情況確定。

2、員工加班完全遵循自願原則,且必須事先申報獲得批准,否則不計算加班待遇。

3、員工的加班待遇依下述辦法處理:

1)員工正常工作日,加班時薪按基本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計算。

2)因工作需要公休假日加班,可在30天內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基本工資的百分之兩百加班費),具體補休或支付加班費由部門主管/經理與有關人員商討確定。並通知員工及書面聯絡行政部作相應的考勤記錄(填寫調休單)。

3)公司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支付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按基本工資的百分之三百計算。

第二章 考勤制度

第一條 主題內容及適用範圍

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各級人員都必須予以高度重視。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部門。

第二條 考勤方式及對象

1、公司均使用IC卡進行打卡考勤。

2、公司體職(員)工為考勤對象。

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上班人員外出單》記錄考勤。

第三條 工作時間

開料車間、生產一車間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1:40,下午13:10—17:20,晚上18:20開始加班;生產二車間、生產三車間及其它所有部門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晚上18:30開始加班;外貿業務人員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公司的某些特殊崗位可依據工作崗位性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必須報行政部審批並備案。

第四條 打卡管理

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2、行政部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記小過一次。

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排隊打卡。

5、因卡機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籤卡申請表》,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後,由本部門文員於每週六下午交至行政部,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後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週六下午。

7、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請表》,經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行政部批准;並交行政部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第五條 請假流程

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並在批准後交行政部備案,未在行政部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2、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主管初核,行政部批准;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主管初核,部門經理複核,總經辦批准。並交行政部備案。

3、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行政部申請,並附醫院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4、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行政部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5、職員請假與其年終獎直接掛勾,按照一定比例進行扣除。

第六條 缺勤處理

1、遲到、早退者,遲到、早退5--20分鐘內記警告一次,月度累計遲到、早退3次(含3次)以上扣除當月全勤獎,每個月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二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並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除三天薪資,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七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第七條 加班管理

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於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並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大過處罰。

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准後交行政部備案,未經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主管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後交行政部備案。

4、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並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2)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3)由於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4)突發性、不屬於正常工作範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5、下列情況不屬於加班:

1)凡屬正常工作範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2)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場合的。

3)因公差旅期間。

4)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5)業務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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