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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企業的員工手冊

小型企業的員工手冊

員工手冊的目的是向員工介紹關於員工管理的政策和規定,那你知道小型企業或公司的員工手冊怎麼寫嗎?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小型企業員工手冊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型企業的員工手冊
企業員工手冊

第一章 公司介紹(略)

……

第二章 人事聘用

第一條 聘用

1. 招聘原則(略)

2. 招聘程序

XX各部門、各頻道公司的人事,統一由控股公司人事部負責。

各部門按已制定並審定通過的人力資源預算與計劃,向人事部提出申請,將需要的人員數量、標準、條件及職責、職務、上班的時間填寫在“聘請員工申請表”上,並經行政總裁批准。

待聘人員經人力資源部考核後,推薦給有關部門,經有關部門主管及經理面試後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的部門經理與人力資源部將共同確定該員工的工資水平、福利待遇、工作職位及考核辦法,並報請行政總裁批准。

錄用人員必需備齊所有有關的證件,包括但不限於2寸照片4張、身份證複印件、户口本複印件、近三個月內的醫生體檢證明、學歷證書複印件及獲獎證書複印件、作品複印件,外地員工還須提供暫住證複印件等文件,經人力資源部驗證,並根據本員工手冊的規定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好相關手續後,方可正式成為公司的一員。

3. 招聘方式

公司採用公開招聘的方法,包括:

(1)在報紙登招聘廣告;

(2)網上招聘;

(3)委託獵頭公司;

(4)委託顧問公司;

(5)公司內部人員推薦介紹。

第二條 人事檔案

1. 員工的人事檔案委託當地的人才市場保管,同時每位員工均有一份內部檔案,該檔案屬於公司機密文件,由人力資源部專人保管。

2. 員工檔案應包括如下資料:

(1)求職申請表;

(2)各類有關證件的複印本或正本;

(3)照片;

(4)有關員工的工作表現、評估、出勤率等。

3. 各員工應保證所填寫的個人資料的真實性。

4. 員工如有以下情形的變動,需立即通知人力資源部:

(1)住址及電話;

(2)婚姻狀況;

(3)姓名;

(4)被保險的受益人或子女;

(5)遇意外或緊急情況下需知會的人;

(6)您所完成的培訓或教育課程。

第三條 教育培訓

新員工加入公司時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公司規章制度的培訓,之後再由有關部門進行工作崗位培訓;員工進入正常工作崗位後,由部門按照公司總體培訓規劃進行專業培訓;所有培訓結束後,必須將培訓的有關證明文件報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四條 平等就業

公司對所有應聘者和員工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公司保證決不因性別、年齡、種族、膚色、宗教、國籍、殘疾、或退休而歧視任何應聘者或員工。此項原則適用於公司所有人事政策、條款情形及員工應享有的權益。

作為一名員工,若他覺得受到同事或主管的歧視或騷擾,他應做的第一步是向其主管反映。若因某一特殊情形與其主管意見有分歧,不便向他反映,員工應直接與人力資源部進行溝通。人力資源部將盡力幫助其解決問題,併為該投訴保密。

有歧視及騷擾他人行為的僱員將有可能被停職或解聘。

第五條 工作環境

公司努力為員工營造一個有益於健康和安全的工作環境,併為此制定相關安全規定及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同時,健康與安全也是員工工作表現的重要方面。每個員工有義務瞭解工作中的安全程序和安全規定並予以切實遵守。

非法吸毒及酗酒不單影響吸食者本人的健康與安全,同時也會危害我們良好的工作環境,以至於危害其它員工的健康與安全。因此,公司有權利對這一行為加以制止,並且在必要時有權利要求被懷疑者進行測試以證明其是否有濫用毒品及酒精的行為。

第六條 試用期

每個人都希望自己是公司的長期員工,公司也同樣如此。員工和公司都需要時間互相瞭解。

(1)所有員工從入職之日起,均需約定試用期,以便雙方可以衡量彼此是否適合此工作崗位。根據新員工的表現,試用期可以適當縮短。

(2)試用期內,僱傭雙方均可隨時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員工工資將按實際工作日計算(3)新員工的轉正取決於其工作態度、業務知識和工作表現。

(4)員工試用期依據合約期的長短而定,最短不能短於1個月,最長不能長於6個月。

(5)員工入職之日,其直接主管會接到人事部發的“試用期評估表”。主管人員應按月與員工一起填寫試用期評估表,並在試用期滿前1周交到人事部。

(6)主管人員須與員工一起討論其工作態度、工作表現。員工、有關直接主管須在評估報告上簽字。

(7)通過考核,員工將得到書面的通知,告知其已成為正式的員工和工資變動情況。

(8)如員工不能達到工作要求,部門不能接受其成為正式員工,主管人員應至少提前1周通知人事部,由人事部和部門主管商定是否解除勞動關係或延長試用期。此類決定需經總裁批准。

(9)試用期滿前,員工應提交試用期工作總結和轉正申請報告

(10)員工工作總結、轉正申請報告和試用期評估表統一由人事部放入員工個人資料庫存檔。

第七條 體檢

員工在入職前必須進行身體檢查,體檢費用待員工通過試用期後由公司統一報銷。

公司有權不錄用體檢不合格的候選人。

對體檢合格的候選人,公司將為其辦理錄用手續。

體檢應在公司或外企服務總公司指定的醫院進行。

公司每年定期組織員工體檢,體檢費用由公司負擔。

員工不得拒絕公司組織的體檢。

公司將對體檢結果保密。

第八條 入職程序

經人事部及有關部門面試合格並書面確認的新員工,統一由人事部根據部門的需要通知其入職時間。

新員工入職前,人事部應書面通知總裁和行政總裁、總裁辦、財務部、行政部及用人部門,以便事先準備。

新員工入職前應準備齊個人資料,包括:2寸照片4張、身份證複印件、户口本複印件、學歷證書複印件及獲獎證書複印件、作品複印件,外地員工還須提供暫住證複印件,入職時,一併將上述資料交到人事部。

新員工正式上崗前應首先簽訂勞動協議書或勞動合同書,並必須在轉正後一個月內將個人檔案及社會保險轉至公司人事部或北京外企服務集團有限公司。

新員工入職,第一天須到人事部報到,由人事部安排對其進行入職培訓。

新員工須到行政部領取工作證及其他辦公用品。

用人部門應按照本部門的工作職責及工作程序對新員工進行培訓及教育,以確保新員工儘快達到公司各項要求。

入職培訓

入職培訓的目的是幫助新員工適應新環境,熟悉新的工作,以便使新員工:

(1)瞭解他們在XXX的工作發揮着很重要的作用;

(2)瞭解XXX的文化背景及經營思想和宗旨;

(3)儘快適應XXX的管理;

(4)儘量縮短適應期,並儘快勝任工作;

總裁辦人事部負責計劃、協調入職培訓,公關部、行政部及各部門協助實施。

員工應在加入XX的第一天接受入職培訓。

入職培訓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介紹XXX的文化背景及經營思想和宗旨;

(2)介紹公司的情況;

(3)培訓與事業發展機會;

(4)公司人事制度及各項規章制度、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協議;

(5)試用期與年度績效評估程序;

(6)薪酬與福利;

(7)公司行政規定及各種行文要求、發放胸卡;

(8)參觀公司及介紹各部門;

(9)考核;

(10)入職培訓還應包括部門培訓。

入職培訓結束後,新員工需在入職培訓檢查表上簽名,與考核結果一併由人事部存檔。

讓新員工在入職第一天結束後感到自己有所收穫是很重要的!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一、 辭職

員工在合同期內提出辭職(不包括試用期),需提前一個月向部門領導呈交書面辭職報告,否則需向公司賠償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接到員工辭職報告後,部門主管需與員工談話,問明辭職原因,如該員工很值得勸留,應盡一切努力做工作留住。

如員工辭職不可避免,部門領導應根據部門工作情況決定最後工作日期。辭職報告需經上級領導批准簽字後,交人事部存檔。

解除勞動關係時,如牽涉到賠償事宜,應嚴格依照合同或相關協議執行。

辭職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前,必須歸還所有公司財物,如有遺失或人為損壞,要照價賠償。

辭職員工得到部門批准,結束最後一天工作後,應到人事部領取離職通知單及離職程序表,按照離職程序表的程序辦理離職手續。

辭職員工如人事檔案存放在公司的集體户內,需在離職後一個月內轉移個人檔案和所有社會保險,否則,公司有權將個人檔案轉至户口所在街道,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員工個人承擔。

辭職員工最後一個月的工資以現金形式發放。

二、 解聘

公司最大限度地為員工提供工作保障。凡依據勞動合同或協議的有關規定,欲解聘員 n 工,必須向總裁辦及人事部提交有力證據。經人事部調查核實後,報總裁批准。

只有在以下情況下才能解聘員工:

(1)員工表現一直達不到工作標準;

(2)多次或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

(3)連續曠工2天以上或一年累計曠工3天以上;

(4)由於經營或經濟原因,不得不裁減人員。

人事部將按國家有關規定及勞動合同或協議中的有關條款解除勞動關係。

部門主管須向總裁辦及人事部提供有力的違紀證據。

人事部將調查情況,並向總裁彙報。

人事部將按國家有關規定及勞動合同或協議中的有關條款解除勞動關係。

人事部將與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前,必須歸還所有公司財物,如有遺失或人為損壞,要照價賠償。

員工得到部門批准,結束最後一天工作後,應到人事部領取離職通知單及離職程序表,按照離職程序表的程序辦理離職手續。

離職員工最後一個月的工資以現金形式發放。

離職員工如人事檔案存放在公司的集體户內,需在離職後一個月內轉移個人檔案和所有社會保險,否則,公司有權將個人檔案轉至户口所在街道,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員工個人承擔。

三、離職面談

離職面談的目的是為了瞭解員工的離職原因,以便公司不斷改進導致員工離職的不足方面,從而降低人員流失。

各部門主管人員和人事部將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離職面談可以通過談話方式進行,也可以通過問卷調查的方式進行。

進行離職面談時,應儘量問明離職原因。

離職面談問卷將保留在員工的個人資料庫中。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一條 工作時間

良好的出勤情況是公司高效運行的保證。

為了保持團隊合作及互相信任的工作環境,每個員工都應準時上下班,以完成各自分配的工作。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員工每週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時(午飯時間除外)。工作時間為上午9:00-下午5:30。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由部門自行安排休息和休假,休假須按公司請休假制度辦理。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上下班應在部門簽到、簽退,部門直接主管負責監督員工的日常出勤情況,對於遲到員工須問明原因。

簽到表和考勤表應在每月底由部門直接主管簽字確認後報人事部。

員工晚於規定上班時間上班的,視為遲到;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下班的,視為早退。

每次遲到或早退2小時以上,24小時內未履行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一個月內累計遲到或早退5次以上,按曠工一次處理。遲到、早退是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應在季度和年度考核中反映。

第二條 法定假日

所有定時工作制員工都可享受國家賦予的10天法定帶薪假期。

以下為法定假期安排:

(1)元旦 1天

(2)春節 3天

(3)勞動節 3天

(4)國慶節 3天

法定假期工作時加班工資的發放根據公司運營需要,如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國家法定假期工作,其工資的發放將按照加班規定中的政策執行。

此政策只適用所有執行定時工作制的員工。

第三條 年 假

1. 年假規定

所有正式員工根據其級別享受不同天數的帶薪年假。員工年假可一次性集中享受,亦可分散享受。分散享受時,最小單位為一天。

員工為公司服務滿12個月後方可享受年假。在休假前,須按請假制度事先申請,得到批准後方可休假。員工的年假應在獲得年假之日起一年內休完。

對於已提出辭職的員工,如有剩餘年假的,可用年假縮短最後工作日的期限,但必須得到部門主管的批准。只有在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未休的年假才可折算成工資。

2. 請假程序

員工休年假,須提前2周申請,填寫請假申請表,交部門主管批准。如確係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部門主管須向員工講明情況,説明原因,待工作許可時儘量安排員工休假。

主管級以上人員休年假,須向總裁申請,由總裁批准後方可休假。

員工休假期間,如公司因業務需要,要求員工回來上班,員工必須在公司要求的時間

內回公司報到。如有特殊原因無法回公司報到,須在公司要求的時間內致電公司,講明原因。否則,按礦工處理。

3. 旅遊安排

員工休年假期間,公司指定旅行社及旅行線路安排員工隨團旅遊,團費由公司負擔。如員工自行安排,公司將不負擔任何費用。

員工報銷旅遊費用需提供正式發票。

第四條 事 假

1.事假規定

闡明執行定時工作制員工在何種情況下可以享受帶薪事假及無薪事假。

以下情況可允許員工申請帶薪事假:

(1)經公司批准,參加與工作有關的培訓或深造。

(2)因國家徵用土地,房管部門維修房屋,員工可持有關證明請假,但一年內不得超過二次。

(3)學校開家長會,員工可憑學校家長會通知請假。

除上述情況以外的事假,均為無薪事假。請假期間將扣除當日工資。

2. 請假程序

(1)員工休事假,須提前3天申請,填寫請假申請表,交部門主管批准後,方可休假。

(2)如遇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員工須在工作開始後1小時內,由本人電話通知其直接主管,講明情況,待主管同意後,方可休假。休假後,再補辦請假手續。

(3)員工休假期間,如公司因業務需要,要求員工回來上班,員工必須在公司要求的時間內回公司報到。如有特殊原因無法回公司報到,須在公司要求的時間內致電公司,講明原因。否則,按礦工處理。

第五條 病 假

1.病假規定

員工在每一合同年內可享受12天的有薪病假,平均每月一天。有薪病假不可累計使用,未休的有薪病假不能以其他方式補償。

可用年假代替病假以保證全勤。

如果員工感到不適,應到公司或外企服務總公司指定的醫院就診。

如果是急診,員工可到附近的醫院就診。急診假一次不可超過3天,不可連續。急診證明需有急診章。

員工每休一天病假(有薪病假除外)將扣除當日工資50%。

2.請假程序

(1)員工生病不能到公司來上班,須儘早電話通知其主管。如本人不能通知,可由其家人代通知。

(2)員工病休三天以內,病癒上班後,應填寫請假申請表,並附病假條;病休超過三天,應由其家人將指定醫院開具的病假條交到公司人事部或郵寄至公司人事部,病癒上班後補填請假申請表。

(3)病假條必須出自公司或外企服務總公司指定的醫院,若為急診,要有急診章。

第六條 婚 假

1.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每個正式員工都可享受全薪婚假,具體規定如下:

(1)早婚——凡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男方22歲,女方20歲)的員工都可享受3天婚假。

(2)晚婚——凡達到晚婚年齡(男方25歲以上,女方23歲以上)的員工都享有3天婚假及7天連續日曆天獎勵假。

(3)婚假須在結婚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休完。

(4)婚假不可摺合成現金。

2.請假程序

(1)員工休婚假,須提前2周申請,填寫請假申請表,並附結婚證書複印件。

(2)按照國家規定,婚假須在結婚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休完。

第七條 妊娠及計劃生育假

具體規定如下:

每個已懷孕的女員工可享受15天的產前假,產前假可挪至產後一起休。

已婚女員工在婚後第一次自然流產/人工流產,可享受15天的計劃生育假。二次

流產將按病假處理。

已婚女員工自然流產按醫囑休假,按產假待遇。

員工須在公司或外企服務總公司指定的醫院進行常規懷孕檢查。

女員工產假期間享受產假工資,產假工資將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

第八條 產假及護理假

1.每位女員工可依法享受產假

(1)早育——每位不滿24週歲的已婚女員工在生育第一胎時可享受90天的產假。

(2)晚育——每位滿24歲及以上的已婚女員工在生育第一胎時,可享受共120天的產假,其中包括30天的晚育獎勵假。

(3)晚育獎勵假中的15天,如女方不休,可由女方單位出具證明給男方使用,作為男方的護理假。

(4)難產或剖腹產的員工另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5)女員工產前常規檢查按正常出勤計算。

(6)公司按醫藥費報銷規定報銷女員工生產住院費及醫藥費。

2.妻子生產其間,男員工可享受護理假

(1)滿24週歲以後生育的婦女可享受30天的晚育假,其中15天如女方不休,可由男方享受,作為生育護理假。

(2)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男員工才能享受護理假。

(3)凡申請護理假的男員工應提前2周申請,並將女方單位開具的未休假證明及出生證明附在請假申請表後。

3.產假/護理假期間的待遇

(1)員工在休產假期間,扣除工資60%。

(2)因工作需要,未享受晚育假的女員工將多發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獎勵。

4. 請假程序

(1)已婚女員工被確認懷孕以後,須儘快向其部門和人事部提交預產期的醫院證明。

(2)產假申請表至少應在員工開始休產假前一週由員工或其親屬交到部門。

(3)嬰兒出生一週內,員工家屬應將確切的生產日期通知人事部,人事部將告知其享受產假的天數及上班日期。

(4)員工上班後,應向人事部提交出生證明覆印件。

第九條 喪 假

員工如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的父母)去世,可享受3天全薪假期。

員工如遇旁系親屬(祖父母、兄弟姊妹及配偶的祖父母、兄弟姊妹)去世,可享受1天全薪假期。

請假程序:

(1)如員工未能在休假前提出申請,應在公司上班後一小時內電話通知部門主管,回來上班後補辦請假手續。

(2)有關證明應附在請假申請表後。

第四章 員工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一條 工 資

1. 工資結構

員工的月收入包括基本工資及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以及甲方提供的各項工資性質及非工資性質的津貼和補貼。

2. 工資發放

公司每月6號以銀行轉賬形式發放工資。離職員工最後一個月的工資將以現金的形式發放。

3. 日工資的計算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員工的日工資按以下公式計算:

日工資=月收入總額/20.92天;

小時工資=日工資/8小時。

(2)對於新入職/辭職/有工資變動的員工,月工資的計算按以下公式計算:

日工資x工作天數。

4.加班費發放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員工每週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時 (午飯時間除外)。一般情況下,不鼓勵員工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時,員工每天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

(2)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享受加班費。

(3)員工確因工作需要加班,須經部門直接主管批准,在加班工資申請表上簽字確認後,報人事部。否則,不視為加班。

(4)員工工作日加班或節假日加班,按加班時間給予相應的倒休或加班工資。

(5)加班時間以小時為單位。

(6)加班費的發放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平日加班:發放其基本工資150%的加班工資;

休息日加班:發放其基本工資200%的加班工資;

法定節假日加班:發放其基本工資300%的加班工資。

(7)加班費的發放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並將在員工的月工資中發放。

第二條 社會保險

保持員工福利計劃是公司的目標,這個福利計劃將為員工提供合理的保障措施,並提供足夠的休息時間。

公司宗旨是提供一項能和其他大型公司相競爭的福利方案和計劃。我們相信良好的福利方案有助於吸引和保留稱職的員工,並能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公司將根據勞動法及當地政府的規定,為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

第三條 醫療

員工患病應到公司指定的醫院或外企服務總公司指定的醫院就醫。

如果是急診,員工可到附近的醫院就診。急診假一次不可超過3天,不可連續。急診證明需有急診章。

公司將按員工的職位以及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按比例報銷員工日常醫療費用,具體條款在員工合同或協議中規定。

第四條 差旅補貼

請參閲:《內部財務守則》

第五條 交際應酬費

請參閲:《內部財務守則》

第五章 工作參與

公司努力建立一個全員參與的管理體制,以使每位員工都有機會參與公司的管理,展示自己的才華。同時也努力建立良好的公司與員工之間的關係,以利於公司的順利發展,公司要使員工瞭解以下幾點:

第一條 員工內部溝通

公司會不斷向員工傳遞有關公司的信息,包括公司的進展、文化和公司向員工提供的機會等。員工可以通過各種公司的通告、文件及各自的主管等獲得這些信息。

公告欄是一個傳播信息的媒介,公告欄上任何信息的公佈均應有本部門經理的許可。

第二條 員工投訴

在工作中,各部門內部及相互之間會有各種投訴,投訴的目的應在於改進工作。凡屬正常和確實的投訴,將受到相關部門的妥善處理。而非正常及無實的投訴以及匿名投訴將不會被受理。投訴應遵照以下的原則:

(1)有關各部門之間的工作投訴,應首先投訴到本部門經理處,經本部門經理與相關部門經理協商及採取適當措施後,仍不能解決的,可由本部門經理向共同主管的公司高層領導投訴;

(2)有關員工個人的投訴,應先到該員工的主管處投訴,不能解決的,再向更高一層的管理人員投訴,但同時應告知其直接主管;

(3)投訴的原則為“對事而不對人”。

第三條 員工義務

員工有責任做好每一項本職工作及公司交辦的其它工作。

熟悉、理解、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

和睦開朗地與他人合作,注重團隊精神,協力於公司的發展。

具有作為公司職工的榮譽感,維護公司的信譽。

服從上級指示,尊重他人人格。

員工主管有責任幫助其下屬開展工作及支持其個人發展。

第四條 工作上的差錯

每個人都會偶爾犯錯誤。員工非故意犯錯誤可以得到原諒和改正機會,但同一錯誤不允許再犯;

出現錯誤應及時改正並向主管彙報,情節較重的應作出書面檢查;隱瞞錯誤是更嚴重的錯誤,公司絕不姑息。

第五條 發展機會

公司擬定內部招聘的職位,由人力資源部在公司內公佈。

任何有興趣的員工都有資格競取公司的空缺。

每位員工都有公平、合理的發展機會。

第六章 知識產權及商業機密

第一條 商業祕密

公司用於經營的、已獲得專利或未獲得專利的技術性或非技術性資料均系公司的商業祕密或保密資料(以下合稱商業祕密),是公司的財產。上述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材料、工具、設備、設計、工藝、公式、項目、產品、成本、財務數據、推銷計劃、報表、客户和供應商名單或商業預測。

第二條 保密制度

除因公司的經營以外,員工不得透露或使用商業祕密。

在員工受僱期間和之後,未得公司的事先書面批准,員工不得直接或間接向任何人透露或提供任何商業祕密,或在公司以外使用任何商業祕密。

在任何情況下,員工應保護任何商業祕密,防止任何無關的人員知曉或獲得商業祕密。員工在受委託保管商業祕密時,應盡最大努力保管受託的商業祕密。

在員工離職後,員工應交出掌握或控制的有關公司經營的所有材料,包括個人筆記和複印資料。

在未經事先書面同意前,員工應防止非相關人員進入任何正在使用相關技術的工作場所。

員工在受僱期間獨自或共同完成的任何設想、專利計劃、實施項目、發明創造及改進等,無論是否已公佈,都是公司的財產。

第七章 獎懲制度

第一條 獎勵範圍

1.為改革公司經營管理,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使公司取得顯著效益。

2.在工作中創造優異成績,受到公司表揚。

3.及時妥善處理好突發性或影響較大的事件,使公司形象免受損害。

4.遵守工作時間,出滿勤,工作效率高,表現突出。

第二條 獎勵形式

1.口頭表彰;

2.年終績效考評,年終獎發放;

3.晉升;

4.其他。

第三條 處罰範圍

1.以下情況均屬違紀,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不同形式的處罰。

2.以下提及的違紀範圍僅作指導,所列不全,任何有損公司形象、利益、運作、管理的行為舉動均將被視為違紀。

(1)無正當理由遲到;

(2)上班時不佩帶員工工作證;

(3)儀容不端,在工作場所內亂拋雜物;

(4)工作時間內交頭接耳、聚眾聊天、打瞌睡或睡覺;

(5)工作時間內未經同意擅自離崗;

(6)在工作場所或其他禁煙區內吸煙;

(7)工作時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刊、幹私事、打牌、下棋、玩電子遊戲等;

(8)因工作不當而造成公司、客户或同事的財產損失;

(9)未按規定提前請假而不來上班;

(10)得到通知,但無正當理由拒絕加班;

(11)提供假證明、假履歷、假文憑或假髮票及其他不誠實和欺騙行為;

(12)在工作時醉酒或帶有醉態;

(13)對違紀現象不制止、不上報,有包庇行為;

(14)工作中不服從分配,頂撞上級;

(15)拒絕接受公司規定的定期體檢;

(16)擅自調班、替班或調動工作部門;

(17)曠工;

(18)偷竊、盜用、損壞公司、客户或員工的財物;

(19)消極怠工;

(20)挑起上級或同事間爭端或進行打擊報復;

(21)在工作場所內打架、鬥毆;

(22)泄漏公司機密;

(23)以任何形式偽造公司記錄或文件;

(24)私自收受或向客户或同事索取任何有價物品、錢財;

(25)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設備損壞等事故;

(26)私配辦公室及文件櫃等公共區域鑰匙;

(27)對同事或上級進行威脅;

(28)觸犯國家有關法律;

(29)兼職,為除本公司以外的公司或單位工作;

(30)擅自將公司內部文件複印留底,作本公司業務以外之用;

(31)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

(32)其他一切會損害公司、客户、同事及業務關係的行為,以及一切會引起公司、客户及同事不良反應的行為。

第四條 處罰辦法

1.經濟處罰:賠償經濟損失、罰款、降薪;

2.行政處罰:口頭警告、書面警告、留用察看、辭退;

3.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合併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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