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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室管理制度十篇

試驗室管理制度十篇

試驗室管理制度 篇1

一、不準在工作間內作與試驗無關的事情,也不準將與試驗無關的.物品帶入工作間內。

試驗室管理制度十篇

二、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工作間內,不準在工作間內抽煙和打鬧。

三、操作時必須穿工作服或耐酸防護服。使用腐蝕性試劑時必須戴防酸鹼手套。

四、蒸餾水、水浴鍋等設備要先檢查水位,再開電閘,防止加熱管炸裂。高温爐、電熱板等應先斷電源再送試樣。

五、標準溶液和常用試劑要貼好標籤,註明名稱,濃度配製時間。

六、儀器設備要經常擦拭,並按規定進行保養。

七、使用毒害品、危險品時試驗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在通風櫃內進行。操作前要按規定進行檢查,作好安全防護工作,危險品、毒害品等不準在操作間內貯存。

八、試驗後作好記錄,關斷水電源,並清掃室內衞生。

試驗室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圍欄網維護試驗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試驗室良好環境條件。

第二條 安全規定

(一) 高壓試驗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人身、設備安全。

(二) 從事高壓試驗室(包括户外高壓試驗場)試驗及其工作人員都應認真貫徹執行本辦法。

(三) 高壓試驗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具有高壓試驗專業知識,熟悉掌握試驗設備和試品性能,熟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相關內容。

(四) 新參加高壓試驗的實習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知識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在監護下參加指定的高壓試驗工作,但不得擔任工作負責人和監護人。

(五) 從事高壓試驗室的人員應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規程考試併合格。

(六) 從事高壓試驗的人員應身體健康,無妨礙工作的病症。

(七) 應學會緊急救護法,特別要學會觸電急救法。

(八) 瞭解消防的一般知識,會使用試驗室消防設備。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三條 高壓試驗室(場)應保持有良好的接地系統,以確保測量準確和人身安全,接地電阻不超過0.5歐,試驗設備的接地點與被試驗設備的接地點之間應有可靠的金屬性連接,試驗室(場)內所有的金屬構架,固定的金屬安全屏蔽遮(柵)欄均必須與接地網有牢固的連接,接地點應有明顯可見的標誌。

第四條 為了保證接地系統始終處於完好狀態,每6年應至少測量一次接地電阻,並檢查接地點的連通狀態。

第五條 精密、貴重儀器、標準物質、儀表庫應長期保持乾燥狀態,並有專人維護乾燥設備的使用,保持乾燥設備長期運行。定期對充電型儀器儀表進行充放電,保持儀器功能正常使用。

第六條 試驗室應保持光線充足,門窗嚴密,通風設備完備。通往試驗區域的門與試驗電源聯鎖裝置應定期檢查,使之正常發揮作用。定期檢查試驗場的電源開關緊急按鈕,確保在發生危急情況時可迅速切斷電源。

第七條 試驗室(場)內功能分區標示清晰。通道內佈置整潔,不許隨意堆放雜物。試驗室周圍應留有消防通道,並保證暢通無阻。

第八條 高壓試驗室應按規定設置安全遮攔、標示牌、安全信號燈、警鈴。控制室(控制枱)應鋪橡膠、絕緣墊等。

第九條 根據試驗室的.性質和需要,配備相應的安全工器具、防毒、防射線、防燙傷的防護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設施,並配備應急照明裝置。並定期進行試驗檢查、更新,確保器具發揮作用。

第十條 試驗設備應保持良好狀態,發現缺陷及時處理,並做好缺陷處理記錄,不準試驗設備帶缺陷強行投入試驗。試驗室的高、低壓配電裝置應符合有關標準,定期維修。

第十一條 高壓試驗室建立各項技術檔案的管理(包括圖檔、使用説明),試驗設備、儀器的使用應做好登記記錄,儀器借用應履行完整手續。

第十二條 電氣計量裝置應具有有效的檢定合格證書,並根據有關規定,定期對試驗室電氣計量裝置、儀器、儀表等進行校對、檢定,確保試驗測量準確可靠。

第十三條 試驗室內禁止吸煙,嚴禁煙火。對易燃、易爆或放電後可能產生毒性物質的設備應做好防火、防爆、防毒措施。

第十四條 試驗人員在工作期間禁止喝酒,酒後以及情緒異常時不得參加試驗工作。

試驗室管理制度 篇3

本制度旨在確保我部工地試驗室安全生產,確保試驗檢測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試驗檢測設備儀具的正常使用。使全中心員工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觀念、增強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管理職責

1、項目經理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項目部工地試驗室的安全管理全面負責;

2、工地試驗室主任負責試驗室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項目經理佈置的各項安全生產目標任務;

3、項目部安質部設專職安全員,負責巡查試驗室安全生產設施的完好情況,監督所有人員的安全生產執行情況;

4、試驗檢測人員負責執行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程序。

(二)、試驗檢測安全管理制度

1、儀器、設備的安裝,操作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標準,電動設備應有良好的接地裝置,並以檢查確認後方可使用;

2、在進行各類強度試驗時,應設置有效防護,防止試件飛濺傷害人員及設備;

2、儀器設備使用中,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3、加強儀器設備檢查維修,確保其性能穩定、示值準確,嚴禁“帶病”使用;

4、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強酸、強鹼等化學品的存放、使用處理應符合國家安全規程的'規定;需購買危險物品時,先提出申請,經總工師批准,才能購置。

5、試驗檢測人員必須持有試驗檢測上崗證書,並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外來人員、新工人和見習人員,接受安全教育後,方能進入工作崗位;危險品由二人保管,每人一把鑰匙,二人同時到場才能開鎖。其發放必須限額,剩餘立即退回,發放和回收都應嚴格計算數量與稱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保存;

6、試驗檢測人員應熟悉設備儀具性能,自覺遵守安全制度和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7、操作中若發現設備儀具運轉異常,或有異味、或遇停電、停水、漏油、漏水時,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水源,屬故障停機時應排除故障;

8、預製構件檢驗或現場結構試驗,必須採取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

9、雜物應專區分類堆放,不得隨處亂放;

10、下班時,應切斷所有儀器設備的電源、水源,關好門窗;

11、試驗後的砂、石、水泥、土、砼與砂漿試件等試樣集中棄於項目部指定位置。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安質部應定期對試驗室安全設施的有效性及存儲情況、安全標誌的有效性及完整性進行檢查,安全員應經常檢查上訴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並及時處理;

2、在檢測過程中如果採用酒精燃燒法檢測材料含水量時,試驗點應遠離酒精桶及附近易燃物品並處於下風口位置。點火應採長杆一頭纏繞棉紗引燃酒精。再次加註酒精時應該仔細確認第一次酒精燃燒已完全熄滅後間隔一段時間再加註酒精。在試驗過程中,嚴禁吸煙,防止因以外點燃酒精傷人或引起火災。

3、瀝青抽提試驗時,現場人員嚴禁吸煙,防止引燃三氯乙烯溶劑造成火災。

4、鋼筋切割時,應遠離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因火花飛濺造成火災。

試驗室管理制度 篇4

本制度旨在確保我部工地試驗室安全生產,確保試驗檢測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試驗檢測設備儀具的正常使用。使全試驗人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觀念、增強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職責

1、試驗室主任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項目部工地試驗室的安全管理全面負責;

2、試驗室主任負責試驗室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項目經理佈置的各項安全生產目標任務,經常組織試驗室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採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3、項目部安質部設專職安全員,負責巡查試驗室安全生產設施的完好情況,監督所有人員的安全生產執行情況;

4、試驗檢測人員負責執行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程序,對本崗位的安全負責,加強對電、火和水、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安全管理。

(二)、試驗檢測安全管理制度

1、儀器、設備的安裝,操作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標準,電動設備應有良好的接地裝置,並以檢查確認後方可使用。對於試驗室所用的電源、火源、電器線路等不得隨意變動,不得私自增設和移動電氣線路,增加負荷。由專人定期檢查電氣設備,按用電規定,保證電氣設備的正常工作;

2、在進行各類強度試驗時,應設置有效防護,每次使用前進行安全檢查,防止試件飛濺傷害人員及設備;

3、試驗室的主要儀器設備必須張掛操作規程,操作人員嚴格遵守。儀器設備使用中,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非本工地試驗室人員嚴禁試驗操作,不得隨意亂動、調整、靠近;

4、加強儀器設備檢查維修,確保其性能穩定、示值準確,嚴禁“帶病”使用;

5、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強酸、強鹼等化學品的存放、使用處理應符合國家安全規程的規定;需購買危險物品時,先提出申請,經總工師批准,才能購置。試驗室對於化學藥品要有嚴格的發放、使用規定,廢液處理不要污染環境;

6、試驗檢測人員必須持有試驗檢測上崗證書,並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外來人員、新工人和見習人員,接受安全教育後,方能進入工作崗位;危險品由二人保管,每人一把鑰匙,二人同時到場才能開鎖。其發放必須限額,剩餘立即退回,發放和回收都應嚴格計算數量與稱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保存;

7、試驗檢測人員應熟悉設備儀具性能,自覺遵守安全制度和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8、操作中若發現設備儀具運轉異常,或有異味、或遇停電、停水、漏油、漏水時,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水源,屬故障停機時應排除故障;

9、預製構件檢驗或現場結構試驗,必須採取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

10、雜物應專區分類堆放,不得隨處亂放;

11、下班時,應切斷所有儀器設備的電源、水源,關好門窗;

12、試驗後的砂、石、水泥、土、砼與砂漿試件等試樣集中棄於項目部指定位置;

13、有核子密度儀的試驗室,要專人使用保管,不要隨意安放,以免核輻射造成人身傷害。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安質部應定期對試驗室安全設施的有效性及存儲情況、安全標誌的有效性及完整性進行檢查,安全員應經常檢查上訴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並及時處理;

2、在檢測過程中如果採用酒精燃燒法檢測材料含水量時,試驗點應遠離酒精桶及附近易燃物品並處於下風口位置。點火應採長杆一頭纏繞棉紗引燃酒精。再次加註酒精時應該仔細確認第一次酒精燃燒已完全熄滅後間隔一段時間再加註酒精。在試驗過程中,嚴禁吸煙,防止因意外點燃酒精傷人或引起火災。

3、瀝青抽提試驗時,現場人員嚴禁吸煙,防止引燃三氯乙烯溶劑造成火災;

4、鋼筋切割時,應遠離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因火花飛濺造成火災;

5、試驗室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所有人員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試驗室管理制度 篇5

1、實驗儀器為教學服務,各學科的演示實驗擴學生實驗必須按標準及時開出。

2、各類儀器及時登記入帳,分類別做到分櫃分室科學地存放,對貴重儀器存放地點的門窗必須加固,對易燃、有毒藥品應有專櫃存放。

3、每學期對各類儀器作一次清理和檢查。對有破損的應及時修理和填入報損單。

4、儀器分類入櫃,帖上櫥門標籤,儀器上應有小標籤,註明編號名稱。

5、保持儀器清潔和乾燥,使用清單及資料應泄集統一裝訂成冊。

6、對儀器的説明書、分發清單及資料應彙集統一裝訂成冊。

試驗室管理制度 篇6

1、化學危險品應設專用安全櫃存放,櫃外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誌,雙鎖保險,雙人負責,領用危險品必須按規定執行,杜絕事故發生。

2、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3、實驗室應做好防火、防爆、防觸電、防中毒、防創傷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砂箱等消防設施及化學實驗防護和急救器材。

4、實驗室應安裝防盜設施,加強安全保衞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儀器、藥品保管室內。

5、實驗室工作人員是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直接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國小領導應經常督促檢查。

試驗室管理制度 篇7

一、實驗前必須預習課文有關內容,明確實驗目的要求、實驗步驟和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項。

二、進入實驗室,按指定位置就坐,保持室內良好秩序。

三、實驗開始時,應先檢查實驗用品是否齊全,弄清本實驗所用儀器使用方法,所用試劑性質。

四、實驗時,聽從教師和實驗員的指導、認真操作,仔細觀察,積極思考,實事求是地做好實驗記錄。

五、注意安全,嚴格遵守安全守則,如發現意外事故,及時報告老師。

六、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約試劑和水、電。

七、培養良好實驗習慣,實驗用品要擺放整齊。各種廢物都應放到指定地方,不得隨便亂丟,實驗完畢應洗淨器皿,整理好實驗用品,擦淨桌面。

八、根據實驗原始記錄,認真做好實驗報告,按時交老師審閲。

九、實驗室內一切物品未經教師許可,不得帶出實驗室。

十、實驗時如有儀器損壞,及時報告教師,填寫《儀器破損記錄單》。

試驗室管理制度 篇8

1、試驗室要乾淨、整潔,符合各種試驗時的條件要求。

2、試樣檢測完畢後,應把試驗場場所清理乾淨、儀器清潔後放回原來的`位置。

3、進行有毒、易燃、易爆危險檢測工作時,應儘可能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4、廢棄材料應按規定要求處理,符合環境要求堆放到指定的地點。

5、有毒、易燃、易爆廢料應妥善處理,以避免破壞環境。

試驗室管理制度 篇9

1、愛護國小財產,保持實驗室財物完好。

2、按規定有組織地進入實驗室。

3、嚴禁擅自開關水電,嚴禁向水槽扔放雜物。

4、保持實驗室地面潔淨,定期打掃實驗室。

5、嚴格按照教師要求進行實驗操作並特別注意安全,防止酸鹼對桌椅的腐蝕。

6、結束離開時,應將桌椅擺放整齊,並全面檢查門窗水電。

試驗室管理制度 篇10

1、為保證測試結果準確、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2、樣品的接收由樣品收發人負責,並登記台帳。

3、樣品接受後,由委託單位認真填寫委託單,收樣人對樣品的數量、外觀、尺寸等進行檢查驗收。

4、樣品收發人做出測試計劃報室主任審批後下達測定計劃,專業檢測人員從收發人處領取樣品及委託單。

5、檢測人員未領取樣品以前由樣品收發人保管樣品,保管期間樣品應有標誌,不致混雜。

6、保存備檢樣品由檢測人員保管,一般申訴有效期一個月後對備檢樣品方可處理。

7、樣品處理需經主任同意後方可進行。

8、違反以上制度者,以質量事故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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