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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倉庫管理制度(精選6篇)

原材料倉庫管理制度(精選6篇)

原材料倉庫管理制度 篇1

1、原材料進廠入庫,倉庫管理人員應檢查包裝物是否受潮、破損,產地、日期等嚴格把關。

原材料倉庫管理制度(精選6篇)

2、合格的原材料入庫後填寫庫存入庫卡,包括名稱、來源、編號、到貨日期收入量、發出量、結存量、經受人應記錄收發情況。

3、存放區應保持清潔,應分類、分區按批存放。

4、原料在流轉中應嚴格秤重計量,由發、領雙方共同簽字。

5、原料保管做到科學保養,搞好清潔衞生,及時檢查安全、通風、防潮消防器材及安全標誌等設施。

6、對變質、過期原料應及時處理。

7、積極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杜絕不安全因素的發生。

8、現場7S管理:

整理:將倉庫有用和無用物資區分開。對於有用物資在規定區域擺放整齊。 整頓:將無用物資移出倉庫或加以處理,以便騰出寶貴空間,更利倉庫管理。 清潔:做好有用物資及場地保潔工作。

清掃:將清潔後髒物打掃出倉庫。

素養:加強自律,愛崗敬業、有責任心、安全及服務意識強。

安全:管好倉庫門前禁煙牌,消防設施宣傳警示牌,做好倉庫防盜、防腐、

防莓、防颱、消防安全工作、注意裝卸搬運安全,嚴禁外人吸煙入庫。

服務:樹立“上級為下級服務理念”,做足為相關銜接部門服務工作。

X公司

原材料倉庫管理制度 篇2

1、原料倉、石膏倉、粘土倉、堆場等堆放貯存各種燃料、原材料必須執行本規定。

2、以上倉庫的安全作業監管工作由生產(調度)科負責。採購科除執行本規定外,負責外運物料的車(船)安全作業監管。車管部門及各生產部門生產過程所需的物料轉運作業,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3、倉庫內堆存物料高度不得超過各倉庫規定之安全高度。為防止物料塌方,物料堆放坡底高度不得超出擋牆高度。

4、所有倉庫物料堆放不得超出門、窗外,有蓋倉庫堆料應控制在屋檐滴水線1-2米內,以防物料流失損耗及污染環境。

5、未經主管部門同意,不得隨意利用道路及其他非物料堆放場堆放燃料、原材料,確需堆放時,應遵守以下有關規定:

6、不得堆壓碰撞各種類建(構)築物,如:配電房、水泥倉、泵房、電纜溝、橋架等;

7、不得堆壓、堵塞排水溝渠;

8、不得堆壓碰撞綠化植物及設施;

9、道路上堆放物料須留有安全通道,並有防止物料不會有塌方危險的安全防護措施,包括堆料安全角度,警戒防護設施及必須的遮蓋等。

10、卸運各種物料不得倒卸出圍擋牆外,以防止污染環境。

原材料倉庫管理制度 篇3

1.總則

1.1.為切實加強公司原材料倉庫管理,並有效建立公司原材料倉管理的標準化、規範化作業流程,使公司原材料倉庫管理之所有作業均有所遵循,進而維護公司利益並確保公司生產作業之順利進行,特制訂本管理條例。

1.2.本條例所稱之原材料是指直接應用於生產的原輔材料,包括面料、輔料、底料、委外加工材料、包裝材料、化工材料、五金材料、安全庫存材料等,不包括機器零配件、辦公用品和食堂物資、物品等。

1.3.原材料倉隸屬於公司生產副總經理直接管理,設主管1人(組長級),倉管員若干人,全面負責公司所有生產用原材料的倉庫管理。原材料倉庫管理員享受職員級待遇。

1.4.原材料倉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1)根據本條例有關規定,處理原材料的入庫點收工作,維護公司利益,確保所點收材料準確無誤;

(2)根據本條例有關規定,處理原材料的入庫、出庫作業,;

(3)根據本條例有關規定,做好所管轄之原材料的倉儲管理;

(4)根據本條例有關規定,協助財務處理所管轄之原材料的盤點作業。

(5)根據本條例有關規定,建立所管轄原材料之帳目。

1.5.倉庫管理人員任職的基本條件是:

(1)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有較強的數字觀念,以中專、技校之財會專業畢業生為佳;

(2)年齡20週歲以上,有一年以上企業倉庫管理經驗或對製鞋材料有充分認識者為佳;

(3)熟悉電腦操作,對企業電腦化管理有一定認識者為佳;

(4)品行端正,敬業忠誠,做事認真細緻;

(5)無殘疾、無色盲,無不良嗜好(如酗酒、賭博、吸煙等);

(6)有公司組長級(含)以上主管擔保;

(7)符合《職工管理條例》規定的其它任職條件。

2.點收管理

2.1.所有外購、委外加工、借入材料送抵後,其倉管人員必須先行點收。

2.2.材料點收作業流程:

2.2.1.確認廠商所送材料為公司訂購材料或借入,如非公司訂購材料/借入材料或廠商免費贈予材料,一律予以拒收。

2.2.2.確認廠商《送貨單》所列材料與實際所送材料是否完全一致。如有不同,必須馬上告知廠商送貨人員,並視情形決定接收或拒收。材料顏色、材料厚度、分size材料之size等與所訂購材料不同時,予以拒收;如僅為材料寬幅不同,在不影響材料品質和基本使用情況下,且為生產急需或沒有足夠時間進行更換時,經公司主管生產之副總經理同意後,可予接收。

2.2.3.仔細清點所送材料數量。注意:

(1)點收時,負責材料點收人員首先應按材料包裝清點件數,然後再按材料之採購單位清點具體數量。

(2)大宗材料實行抽點,抽點比例應不小於送貨數量的10%,小宗材料和分size材料則應全點。

(3)抽點時,如發現抽點總數中有10%或以上的包裝所標記數量與實際清點數量有較大出入(標記數量與實際清點數量有3%或以上差距),原則上該物料應予全點。如廠商同意,也可按抽點件數的平均數量計作實收數量。

(4)需要藉助儀器設備方能進行數量確認之材料,如皮料、布類材料等,在公司不擁有計量設備情況下,需先建立該廠商材料數量誠信檔案,不定期將該廠商所提供之不同批次材料送有條件測定之第三方進行測定,並將測定結果如實記錄於案。未測定前,按送貨數量作為其點收數量。

(5)倉庫主管應不定期對業經倉管人員點收過之材料進行復點,每月對每一倉管人員之復點次數應不少於三次。

2.2.4.點收完成並確認廠商所送材料、數量均與《送貨單》上所標明之材料、數量無誤後,倉管員在廠商《送貨單》上簽字並交倉庫主管簽名確認。如有任何異常,倉管員均應在廠商《送貨單》上註明。

2.2.5.簽字完成後,向廠商索取一聯《送貨單》並妥為保管。

2.3.倉管員收料完成後,應將物品置於材料待檢區,並向品管部門發出《材料待檢通知》。電腦倉庫管理系統實施後,則應將收料資料及時輸入電腦,

2.4.品管部門應在接獲《材料待檢通知》後12小時內完成其材料之品質檢驗,倉庫同時完成正式入庫動作。

2.5.倉管人員點收數量高於材料實際數量,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該倉管人員警告以上處分。

3.入庫管理

3.1.原則上,所有外購材料、委外加工材料、借入材料在未經檢驗前均不得正式入庫。如有特殊原因未經檢驗而需直接入庫或領用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或以上級別主管特別批准。原材料品質檢驗之有關規定見《品質管理作業規定》。

3.2.倉管人員在接獲品檢人員開出之《驗收入庫單》時,應再次核對入庫材料之品名、規格、數量等,確認無誤後在《驗收入庫單》上簽名確認。如有任何疑問,應及時與該《驗收入庫單》材料之檢驗人員進行交涉。否則,材料一俟入庫,除材料品質問題外,其後發生之任何其它問題,均由倉管人員承擔主要責任。

3.3. 《驗收入庫單》一式五聯,其中品檢部門一聯,倉庫一聯,廠商二聯(一聯請款使用,一聯出廠使用),財務一聯。應送廠商、財務之《驗收入庫單》由倉管部門呈送。

3.4.材料進入倉庫後,倉管人員應及時入帳。電腦倉庫管理系統實施後,則應於系統中及時確認,以確保電腦庫存數據的最新性和準確性。

3.5.現場材料退料入庫及其它非公司訂購材料之入庫由倉庫管理人員在核對數量無誤後直接入庫,並開立《入庫單》。

3.6.因特殊原因,外購材料、委外材料、借入材料等直接進入生產現場的,倉庫管理人員應同時辦理其材料的入庫和出庫手續。

3.7.客户來料按外購材料入庫流程辦理入庫手續。

3.8.所有材料的入庫憑證,倉庫管理人員應妥善保管,不可丟失。入庫憑整保存年限為二年。

3.9.材料之驗收入庫數量不得大於訂購數量加該材料的`超交允收數量,除非該材料為廠商免費贈送。

3.10.不區分size材料之超交允收比率為訂購數量的1%,區分size材料不允許超交,除非總經理特別批准或廠商免費贈送。

3.11.供應商請款數量最多為訂購數量加超交允收數量。超過部分一律不得請款。

4.出庫管理

4.1.倉庫發料時應遵循下列原則:

(1)公司所有材料出庫,均需憑有效之出庫通知,否則不得出庫。公司材料出庫的有效單據為:

a.業經公司生產經理或以上級別之生產主管籤準的訂單正批生產材料《領料單》;

b.業經補料部門主管副總或以上級別主管籤準的訂單補制生產材料《領料單》;

c.業經主管採購之副總或以上主管籤準的材料外包加工《領料單》;

d.業經主管生產之副總或以上主管籤準的訂單外包加工《領料單》;

e.業經品質主管、採購主管審核,主管採購副總或以上主管籤準的材料《退貨單》和《不良品退回單》;

f.業經主管開發之副總經理或以上主管籤準的樣品開發《領料單》;

g.業經總經理或以上主管籤準的材料外賣《領料單》;

h.業經總經理籤準的材料外借《領料單》;

i.業經主管副總經理籤準的材料歸還《領料單》;

j.業經總經理或以上主管籤準的其他《領料單》。

(2)倉庫管理人員在接獲相關領料單據時應認真審核,如有任何問題,應告知領料人員和諮詢該領料單據之核準人。否則,不得發料。領料單審核內容主要包括:

a.單據的有效性,即單據是否已經按流程核准,如單據未被規定的核準人核准,則該單據為無效單據。

b.領用材料的正確性,即所開立的材料名稱、規格、顏色等是否正確,如為訂單領料,則還需與《訂單生產指令》進行核對。

c.領用材料數字的準確性,如為訂單領料,領料數量不得超過《訂單生產指令》中材料的核髮量。

(3)嚴格按核准的領料單發放材料,確保發放材料的準確性。

(4)以訂單正批方式訂購或以訂單採購計劃訂購之材料按訂單或計劃發放,未經品管主管和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籤準,不得將其挪用給其他訂單或計劃使用。

(5)非訂單生產之領料,如樣品開發領料、外借等均應在餘料中發放。非經總經理批准,不得使用訂單或計劃之正批材料。

(6)非按訂單方式訂購或非按訂單採購計劃方式訂購之材料及安全庫存材料,按“先進先出”原則發放。

(7)以長度單位“碼”“米”為計量單位的材料,原則上發出數量不得多於核准之領料數量;以面積單位“坪(尺)”或以“張”“塊”為計量單位的材料,如核准領料數量不能以整數發出,則發出數量以最多超過申領數量一張或一塊的數量為限;以“雙”“只”“個”“套”等為計量單位的材料,出庫數量不得多於申領數量(取整數);

(8)車線、補強帶、織帶、膠水等,出庫時應儘量以訂單合併方式領料,並儘可能合併成整數。

(9)其它未明確規定的材料,發出數量原則上不能超出核准申領數量的一個單位。特殊情況,需報公司權責主管確定。

4.2.發料人必須與領料人辦理交接,當面點交清楚並簽字確認。領料人員簽名後,表明確認材料數量無誤,倉庫人員不再承擔數量差異責任。

4.3.錯發、錯領材料之當事人雙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警告以上處罰。如已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當事人必須各承擔損失50%之賠償責任。

4.4.材料出庫後,倉管人員應及時入帳。電腦管理系統實施後,則應將出庫資料及時輸入電腦系統,確保電腦庫存資料的最新性和準確性。

4.5.緊急情況或無法辦理完備出庫手續的特殊情況,倉管人員必須徵求公司權責主管或總經理的口頭同意方能辦理出庫,並手工填寫《材料領料單》交領用人簽名。事後,倉管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將《材料領料單》交由口頭同意該材料出庫的主管簽名確認。否則,該領料單將視為無效單據。

4.6.倉管人員未接獲有效之出庫通知而擅自將材料進行出庫,小過處理。如因此導致公司財產流失,以侵佔公司財產論處。

4.7.所有發料憑證,倉庫管理人員應妥善保管,不可丟失。《領料單》保存年限為二年。

5.倉儲管理

5.1.原材料倉只保管公司所有的原輔材料,未經公司權責主管同意,不得代其他企業、單位、團體或自然人保管原輔材料和物品。

5.2.原材料倉庫應按材料類別分倉位存放。公司原材料倉可視需要分為如下倉位或倉庫:

(1)皮料倉或真皮倉、人造皮倉;

(2)布料倉(副料倉);

(3)輔料倉(針車輔料倉、成型輔料倉);

(4)包裝材料倉;

(5)五金倉;

(6)底料倉(或大底倉);

原材料倉庫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本制度對於倉庫的收、發、貯、管作了規定,以確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庫、不發出,貯存時不變質、不損壞、不丟失。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原料庫和半成品庫的管理。

三、內容

1、職責

原料庫管員負責原材料、固定資產的收、發、管工作以及退回貨物的前期驗收。 半成品庫管員負責半成品的收、發、管工作。

2、入庫

原材料、半成品的入庫。

①原材料到公司後,由庫管員指定放置於倉庫待驗區內,大宗的貨物可以直接放在倉庫合格區內(於棧板上碼垛存放),庫管員按《過程和產品的監視和測量程序》的規定進行到貨驗證和報驗。

驗證的內容包括:品名、型號規格、生產廠家、生產日期或批號、保質期、數量、包裝狀況和合格證明等。經驗證合格的,庫管員貨品驗收單;經驗證不合格的,通知採購部進行交涉或辦理退貨。

②倉庫輸單員根據貨品驗收單,應及時辦理入庫手續,並確保K3系統帳與實物相符。根據貨品驗收單做為收貨入庫憑證。

④半成品經檢驗合格後,根據入庫手續辦理入庫。庫管員應核對半成品的品名、型號、數量、批號、生產日期,無誤後方可入庫。

2、貯存

貯存產品的場地或庫房應地面平整,便於通風換氣,有防鼠、防蟲設施,以防止庫存產品損壞或變質。

合理有效地利用庫房空間,劃分碼放區域。庫存產品應分類、分區存放,每批產品在明顯的位置做出產品標識,防止錯用、錯發。具體要求如下:

①庫存商品標識包括產品名稱或代號、型號、規格、批號、入庫日期、保質期,由庫管員用

掛標牌的方法做出。若產品外包裝已有上述標識的,僅掛產品型號的標識牌即可;

②庫存產品存放應做到“三齊”:堆放齊、碼垛齊、排列齊。離地、離牆10~20釐米,並與屋頂保持一定距離;垛與垛之間應有適當間隔;

③成品按型號、批號碼放,高度不得超過6層;

④原材料存放按屬性分類(防止串味),整齊碼放,紙箱包裝碼放高度不得超過規定層數;袋包裝和桶包裝碼放高度不宜過高,以防損壞產品;

⑤放置於貨架上的產品,要按上輕下重的原則放置,以保持貨架穩固。

有冷藏、冷凍貯藏要求的原料、半成品均按要求貯藏於冰箱、冰櫃、冷庫或有空調的庫房。

4、出庫

生產部生產人員憑《領料單》到原料庫領取原材料和半成品。倉庫保管員根據〈分店叫貨表〉給各分店進行配貨原材料和半成品。

原料庫庫員每天按《領料單》〈分店叫貨表〉的實際數量備料、發放。

在備料時,如果發現計劃數量和實際發放數量不符時,庫管員應在《領料單》備註欄中填寫實際發放的數量。

原料庫和成品庫的庫管員憑經審批的《領料單》或《分店叫貨表》發放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發放時應做到:

①認真核對《領料單》或《分店叫貨表》的各項內容,凡填寫不齊全、字跡不清晰、審批手續不完備的不得發放;

②發放時,應認真核對實物的品名、型號和數量,符合領料或出庫憑證要求的才能發放; ③發放完畢,庫管員應對《領料單》或《出庫單》、《發貨單》進行審核,《配料單》交會計部,單據應妥善保管;

④發放時,若產品標識破損、字跡不清,應重新作出標識後發放;

⑤同一規格的原料、半成品、成品應按“先進先出”的原則進行發放。

原材料倉庫管理制度 篇5

清潔:做好有用物資及場地保潔工作。

清掃:將清潔後髒物打掃出倉庫。

素養:加強自律,愛崗敬業、有責任心、安全及服務意識強。

安全:管好倉庫門前禁煙牌,消防設施宣傳警示牌,做好倉庫防盜、防腐、防莓、防颱、消防安全工作、注意裝卸搬運安全。嚴禁外人吸煙入庫。

服務:樹立“上級為下級服務理念”,做足為相關銜接部門服務工作。

12、倉管員自我時間調配管理

a、如當天倉庫進出物流遇忙時候,一般情況物流部會主動來幫助和支持,如果沒及時到,自己也可向其打招呼尋求幫助(正在裝櫃或裝車除外),同時也可向電工劉師傅尋求幫忙,或向董助尋求支持。

b、平時稍有點時間空時候,幫裝配車間粘踏腳板、裝按鈕等;幫沙發車間上電鍍扶手等。實在感覺累了,適當休息調節下。

原材料倉庫管理制度 篇6

1、 為加強成本核算,提高公司的基礎管理工作水平,進一步規範原/輔物料、辦公耗材等的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維護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辦公生產正常進行,保證物料供應,加速資金週轉,特制定本制度:

2、 倉庫日常管理

2.1 推廣和運用物料現代化的管理方法,按物料分類堆放,整齊排列,標誌明顯,便於清點、盤點和物料發放。倉庫保管員必須合理設置各類物料的明細賬簿。物料倉庫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和各類物料的性質、用途、類型分明別類建立相應的明細賬。失效品、料廢、退回料應分別建賬反映。

2.2 必須嚴格按倉庫管理規程進行日常操作,倉庫保管員對當日發生的業務必須及時逐筆登帳,做到日清日結,確保物料進出及結存數據的正確無誤,確保一致性。

2.3 做好物料的日常核查工作,倉庫保管員必須對各類庫存物料定期進行檢查盤點,並做到賬、物兩者一致。如有異動及時向財務部經理反映,以便及時調整。

2.4倉庫保管員必須定期進行各類存貨的分類整理,對存放期限較長,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貨,要按月編制報表,報送財務部經理,財務部經理對各類不良存貨每月必須提出處理意見,責成相關部門及時加以處理。

2.6 倉庫管理工作,要樹立防火、防盜、防事故觀念,倉庫內嚴禁吸咽。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庫存物料要做到不鏽、不黴、不腐、不損壞、不混亂、不受潮,對易腐、對易揮發的物資要經常檢查、保養。對易燃、易爆物資要嚴格執行安全保管規程。

3、 入庫管理

3.1 物料進倉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憑送貨單、檢驗合格單辦理入庫手續;如屬回用物料應憑回用單辦理入庫手續,拒絕不合格或手續不齊全的物料入庫,杜絕只見發票不見實物或邊辦理入庫邊辦理出庫的現象。

3.2 入庫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查點物料的數量、規格型號、合格證件等項目,如發現物料數量、質量、單據等不齊全時,不得辦理入庫手續。未經辦理入庫手續的物料一律作待檢物料處理放在待檢區域內,經檢驗不合格的物料一律退回,放在暫放區域,同時必須在短期內通知經辦人員負責處理。

3.3 原片材料的購入都必須用增植税專用發票方可入庫報銷,無税票的,其原片材料價格必須下浮到能補足扣税額為止。同時要注意審查發票的正確性和有效性。

3.4 原片材料在未收到相應發票前,倉管員必須建立貨到票未到原材料明細賬,並根據檢驗單等有效單據及時填開貨到票未到收料單,在收到發票後,沖銷原貨到票未到收料單,並開具原片材料收料單,月底將貨到票未到物料清單上報財務部經理。

3.5 收料單的填開必須正確完整,供應單位名稱應填寫全稱並與發票單位一致,如屬票到抵衝的,應在備註欄中註明原入庫時間及其它相應明細資料。收料單上必須有倉庫保管員及經手人簽字,並且字跡清楚。每批物料入庫物料金額必須與發票上的金額一致。

3.6 因質量等原因而發生的退回物料,必須由部門經理填寫退回處理單,辦妥手續後方可辦理入庫手續。

4、 出庫管理

4.1 各類物料的發出,原則上採用先進先出法。

4.2 物料出庫時必須辦理出庫手續,並做到限額領料,領料人員憑領料單向倉庫領料,領料單由生藝工藝工段長或組長保管(其它部門的由部門經理保管)並經部門經理籤核後,如需領料時由生藝工藝各工段長或組長(其它部門的由部門經理)填寫領料單發給領料人領料,領料員和倉管員應核對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狀況,核對正確後方可發料並在領料人簽字欄領料人簽字確認;領料單一式兩份,領料後領料單一式兩份的領料單由倉管員保管,其中一份用作登帳,另一份統計整理後在下月第二個工作日前交還各部門經理保管存檔,以備核對。如發現切割組未辦理原片出庫手續私自吊用外倉倉玻璃原片切割時將處以200元罰款,其中叉車司機處以50元罰款、當事人處以50元罰款、切割組處以1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從重處理。

4.3 如倉庫管理員違反出庫管理規定,按情節嚴重程度按員工獎懲制度(版本號:XGH-XZ-ZC-09)中記過處理。

5、 報表及其他管理

5.1 倉庫管理員在月末結賬前要與相關部門做好物料進出的銜接工作,各相關部門的計算口徑應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確性。

5.2 必須正確及時報送規定的各類報表、物料耗用匯總表(各部門)、貨到票未到物料明細表於次月第二個工作日前上報財務部經理,並確保其正確無誤。

5.3 庫存物料清查盤點中發現問題和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並進行相應處理。如屬短缺及需報廢處理的,必須報財務部經理審核並經董事辦批准後才可進行處理,否則一律不準自行調整。發現物料失少或質量上的問題(如超期、受潮、生鏽、老化、變質或損壞等),應及時的用書面的形式向財務部經理彙報。

6、 輔助工具管理

6.1 輔助工具發放使用採取責任人管理制度。

6.2 工具在保管使用中,應隨時清理,檢查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是否與使用條件及環境相符,防止使用不當造成損壞,以及危及人身,設備的安全。

6.3 輔助工具在正常使用中,有損壞的至倉庫管理員處更換,使用不當,造成損壞者以及保管不善造成丟失者,應負責賠償。

6.4 輔助工具保管人在離職或不在本崗位工作時,應及時將輔助工具交回給倉庫保管員,如有不交,或損壞、丟失者照價或根據使用期限折價賠償。工具保管員未及時收回應交輔助工具,也應同負賠償責任。

6.5 生產工藝所需的各崗位必備輔助工具由相關責任人保管,領用必備輔助工具時需在領用單上備註責任人,已發放的必備輔助工具未確定相關責任人的由倉庫管理員負責統計實際數量並確認輔助工具負責人。

7、 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實施,未盡事宜在執行中不斷完善,如有不明之處請向行政部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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