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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彙編十篇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彙編十篇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彙編 篇1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努力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學校的各項工作秩序穩定,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彙編十篇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分管領導、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校長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為各部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學校將消防安全納入綜合治理工作的內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將消防工作納入學校常規工作,及時總結,不斷提高。

(2)大力宣傳《消防法》,結合開學、學期結束、119消防日和課堂教學,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安全防火知識以及安全逃生辦法。

(3)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義務消防員學習政治、學習業務,熟練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員變動時,要及時調整,保證組織健全。

(4)在學校擴建、裝修時,同時考慮消防安全。對消防重點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組織檢查,保證完好。

(5)時時刻刻保持高度警惕,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組織滅火搶救。

(6)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及給予獎勵;對因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後果者,給予處罰,情節嚴重者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學校確定將宿舍、食堂、圖書館、閲覽室、儀器室、電腦室、打印室等列為消防重點要害部位。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設立禁火標誌,並建立消防檔案。嚴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煙,一旦發現,要立即制止。

3、根據有關規定,學校配備的消防器材、滅火器,要放在明顯的地方。管理人員要學習、掌握有關的消防知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會報警。要經常檢查滅火器,健全保養制度,如發現過期,要及時向領導報告,更換藥劑。

4、電工要經常檢查電器、電線的使用情況,不準亂拉臨時電線,經常宣傳安全用電知識。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技術規範,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電腦室管理人員在啟動電腦、空調等設備時,先檢查線路、插頭的安全

情況,使用結束時,要切斷電源。

6、儀器保管員不準在儀器室裏做易爆易燃劇毒的演示實驗,易爆易燃劇毒物品堅持嚴格審批專人領用,多餘回收,化學危險品室每週至少打開1~2次。

7、圖書、打印室的保管員打開門窗時,要保持室內有人,人離開時,隨時關好門窗,嚴禁火種入內。

8、教師要認真貫徹消防法規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認真執行消防制度,積極配合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組織學生活動,要認真考慮消防安全,確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災侵害。

三、應急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學校的現場內,最高職位的幹部為總指揮,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2在教室裏,一旦突然發生火災,在場的任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滅火搶救工作。

3在公眾聚集場所發生火災時,第一是組織撤離,師生要有秩序地離開,第二報警,第三組織滅火。

4保護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xx年x月x日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彙編 篇2

1、安全台賬是學校安全管理規範化建設的基礎資料,必須高度重視。

2、校長是本單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指導安全台帳建設是應有的責任。

3、每一位教職員工是安全台賬建設效果的直接受益者,應該積極支持這一工作。

4、敏感、要害部位教職員工是安全台帳的直接建設者,要落實崗位職責中的安全責任要求,建設好崗位安全台賬,確保教育教學活動和廣大師生的安全。

5、各班主任負責指導生活委員建設班級安全台賬,隨時進行安全檢查指導。

6、安全排查一日一查,一天一記;有事記事情,無事記平安。

7、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學校接到報告後要儘快協調解決

8、對於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學校建立安全隱患台帳制度,即由安全領導小組把安全隱患登記在案,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整改完成才予以註銷。

9、對於客觀存在的安全隱患卻沒有查實出來,或者已經登記在案的安全隱患,因為整治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並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彙編 篇3

(一)學生日常安全制度

1、進出校門要自覺下車,進入校門後要按規定停放自行車。

2、就餐時自覺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擁擠、要排隊。

3、嚴禁在班級內,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4、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牆,門窗、圍欄、及樹木、球架。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進校。

6、若照明燈等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教師或教務處、學生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不得觸摸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7、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不要擦拭。

8、在校學習時間,不準私自出校。

9、住宿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

10、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非法活動。

11、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老師。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衝動蠻幹。

12、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3、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則進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5、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6、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規定。

(二)學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

2、學生在校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學生。

3、學生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鬥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學校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學生開展有害學生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後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和後進的學生,所有學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6、學校應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於有危險的勞動項目不得安排學生參加。

(三)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採取防範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公寓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並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任何住宿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裏。

6、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7、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四)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

2、學生的活動按相關要求進行,組織者應落實好安全管理責任制,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3、如組織學生外出活動,途中要注意車輛交通安全,嚴禁超載帶人帶物。

4、不提倡學生到公共娛樂場所開展活動,禁止組織學生參加有危險的活動,如集體到省外、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動。

5、組織集體外出遊玩、野炊等活動,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動,在野炊中要注意飲食衞生、用火安全,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火災事故。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彙編 篇4

為了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用電,切實保障廣師生的人生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特制訂以下用電制度。

1、學校各辦公室、宿舍、教室的用電設備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裝,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若確需變更或增設,須報請學校分管領導批准,由學校安排電工安裝,未經許可自行變更或增設的一經發現,罰款五十元,如造成觸電、失火等責任事故,當事人須承擔主要責任。

2、不準使用電爐子、電飯鍋、電褥子等不直接服務於教學的電器設備,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外,同時給予一百元以上的經濟處罰。

3、要節約用電,合理用電,教室白天不能開燈,無人時應隨手切斷電源,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4、教室裏的插座,僅供教學使用,不得私自插熱水器、充電器等其它電器,一經發現,用電器沒收並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燈泡,如屬自然損壞,報宿舍管理員負責更換,線路發生故障須報管理員由學校電工維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換燈泡和修整或變更電路。不準接用其它的`一切電器,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處同時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6、違本制度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應照價賠償,後果嚴重要追究當事者的刑事責任。

以上規定望廣師生員工自覺遵照執行。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彙編 篇5

為進一步強化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安全工作有序、順利地實施,結合我校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各校要不斷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學生宿舍管理、安全檢查等各項校內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安全事故發生。

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制度。寄宿制學校應當加強校外人員和車輛管理,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入內;制訂學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配備教師或管理人員,專門負責管理學生宿舍。寄宿制學校應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堅持對寄宿學生實行晚點名和定時查鋪制度,並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寄宿制學校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並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學校將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係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信息

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一旦發生特殊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處理,並注意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二、安全排查制度

建立校內日常安全檢查工作制度,認真開展好學校安全工作“五個一”活動。各校要注重學校安全排查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重點檢查學生宿舍、飲用水源、安全用電(線路)、圖書室、實驗室、教室、教職工宿舍等重點場所和重點部位的安全情況。

建立專項安全檢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檢查基礎上,針對不同時期的安全工作特點,專門組織消防設施、危房、破舊校舍、衞生等綜合性或專項安全檢查,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堅持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登記制度。排查後應填寫“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排查過程中發現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隱患的設施,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

三、學生離返校安全

根據學生檔案註明的詳細家庭住址,與家長聯繫合作,制訂詳細可行的接送方案,確保寄宿制學生安全往返學校。

四、安全教育制度

建立經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結合中國小生的特點,用好《中學生安全教育讀本》和《安全服務手冊》等安全教材,落實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課、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課、社會實踐課、板報、校園廣播等有效途徑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電安全、防溺水、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閒時段要從事

安全的遊戲活動等知識的宣傳與教育。

建立專題安全教育制度。在開學初、放假前,要結合當地安全事故發生的特點,做好學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學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間自覺不搭乘超載、違規車輛以及農用車輛,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寒假期間要有針對性地組織中國小生進行煙花爆竹燃放常識教育。暑假期間,針對我地區雷雨多、山洪大、雷擊事故多發、頻發的特點,開設專題防溺水、防雷擊、防山洪的自護、自救教育,切實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

五、安全責任

校長是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領導職責,真正把學校安全工作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好。

建立和完善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標管理細則,細化每個崗位的安全責任,分解落實到人、落實到每項工作、每個環節,實行崗位責任制。針對寄宿學校的特點,建立和完善獎懲制度。對工作措施到位,成績突出的部門和人員,給予獎勵;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的部門和人員,給予批評、限期整改;對工作失職、瀆職,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橋子國小

20xx年9月1日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彙編 篇6

一、安全制度:

1、上下樓梯靠右行,嚴禁擁擠、推搡,不準在樓梯扶手上溜滑。

2、嚴禁在陽台、走廊蹦跳或做危險動作、追逐打鬧。

3、嚴禁翻越陽台、護攔和窗户。嚴禁多人集中扒扶陽台護欄。

4、愛護樓道、樓梯和門窗上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嚴禁破壞。

5、嚴禁在樓上朝下扔東西,嚴禁在陽台上向外探身上下張望。

6、嚴禁觸摸、破壞樓道內電源。

7、嚴禁亂扔果皮、紙屑,確保樓道暢通、乾淨、衞生。

8、嚴禁在樓道內堆放雜物,停放車輛。

9、嚴禁冬季在樓道、樓梯上過多潑水,避免溜滑事件。

10、不搞緊急集合,大型集會散會時,由召集人負責組織師生退場,做到先上樓,後下樓,上、下樓梯井然有序。

11、保衞處指定人員負責管理集會、課間操、晚自習放學等樓道安全。

二、管理辦法:

1、重點管理時間:集會、每天的課間操、中午、下午、晚自習放學。

2、直接管理責任人:當天帶、值班人和最後一節任課教師。

3、具體要求:

⑴集會、課間操誰召集誰負責,組織學生有序退場,師生先上完樓後,再下樓。重點管理時間由保衞處安排的專職管理人員負責維護秩序。

⑵值班人員在重點管理時間要共同維護樓道秩序。(具體負責人見值班安排表)

⑶重點管理時間,各班安全乾事要站在樓道口處觀察監管學生,依次安全有序上下樓梯。

⑷學生集會、放學上下樓教師要在學生的後面,隨時發現問題,隨時教育處理,糾正不良行為。尤其是下晚自習和停電要特別注意,防止擁擠踩踏。

⑸宿辦樓安全由宿舍管理員具體負責。

⑹帶值班領導和保衞處要及時檢查管理人員和值班人員是否在場,是否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

⑺將直接責任人發履行工作情況納入個人和班級工作量化的內容。若管理不善,造成事故,從嚴追究直接責任人的事故責任。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彙編 篇7

(一)責任體系。學校基本信息;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名單及職責分工文件;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安全管理工作會議紀要及活動記錄;安全管理工作計劃及總結;學校與上級有關部門簽訂的安全管理責任書;學校與各處室、年級、班級及具體項目負責人簽訂的安全管理責任書;

(二)消防安全。消防部門核發的消防審核意見書,消防驗收合格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規章制度;校園各樓層消防逃生疏散指示圖;校園消防車道消防栓、滅火器、消防通道、應急燈、安全出口指示、報警系統等消防設施設備分佈情況詳細記錄及圖示;消防設施設備檢查維護情況記錄;消防安全教育情況;師生消防疏散演練記錄;

(三)房舍及設施設備。學校房舍及設施設備管理規章制度;建築物通過有關部門驗收的有效文書;建築物檢查及記錄;易發生滑倒、碰撞、跌落、踩踏等意外事故場所懸掛警示標誌的記錄;各類設施、器材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記錄及説明;各類設施、器材的使用、檢查、維護記錄。

(四)飲食安全。衞生部門核發的《食品衞生許可證》;學校飲食安全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廚房平面圖及用具詳細清單;逐級安全管理責任書;在食堂上牆的安全管理制度清單;食堂具體管理人員培訓記錄;食堂從業人員培訓記錄;食堂從業人員的身份證、健康證;食堂物品進貨憑證及供貨單位資質文書;器材消毒及食品留樣;燃氣使用檢查記錄;食品農藥殘留超標檢測記錄;食堂具體管理人員檢查記錄及學校領導檢查記錄;師生飲用水情況説明及相關資料;師生飲用水檢測文書;供桶裝水公司資質證明文書及水質檢測報告書;飲水機定期檢查、維護記錄。如果學校食堂屬於承包或送餐公司配餐,還必須有承辦合同及安全責任書、承辦方的.資質證明資料。

(五)師生集體活動。學校師生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師生校內大型活動的計劃、安全保障方案及安全應急預案、活動前安全教育記錄;師生外出活動的計劃、報批文書、安全保障方案及安全應急預案;委託或聯合其它單位舉辦的應有安全管理書面約定;集體活動結束後的總結。如在活動過程中發生事故,應有處理事故的全過程記錄。

(六)師生宿舍。學校師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師生宿舍來源説明及證明材料;師生宿舍建設面積、佔地面積、房間數量及每間面積、住宿安排情況;逐級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書;宿舍管理員身份證、工作安排表、詳細檢查記錄;標明師生宿舍位置的學校平面圖;師生宿舍樓層的平面圖;師生宿舍樓層消防栓、滅火器、消防通道、應急燈、安全出口標示、每層樓安全疏散示意圖、報警系統等設施設備分佈情況詳細圖示及檢查記錄;宿舍區域逃生演練計劃及實施記錄;宿舍用電用氣情況統計及檢查記錄。

(七)安全教育。學校安全教育規章制度。學校安全教育的計劃及總結;學校實施安全教育計劃中的詳細資料;學校利用廣播、宣傳欄、班隊會、團日活動、講座以及專門的安全課等形式開展安全教育的資料、圖片等;學校安全教育周的詳細資料;教師進行安全教育學科滲透的計劃和案例;學校開發的校本安全教育教材及使用情況記錄。

(八)危化品管理。學校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庫存危化品詳細清單;危化品管理人員及雙人雙鎖持鎖者信息表;危化品購買許可證;危化品購置、運送、領取、使用、回收、銷燬詳細記錄及相關憑證。

(九)自然災害。學校自然災害(水澇、颱風、雷電、邊坡、擋土牆)安全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學校對水澇、颱風、雷電、邊坡擋牆影響學校安全的分析與評估報告;校園周邊及校內水澇隱患的詳細記錄、防澇設施設備清單及能否正常使用的檢查記錄;校園內外可能因颱風而引起的安全隱患的詳細記錄及檢查記錄;校舍防雷建設憑證及防雷驗收合格文書;邊坡擋牆詳細資料;邊坡擋牆查看記錄、整治記錄、警戒區域和警戒告示安置位置平面圖。

(十)電力燃氣。學校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工作規章制度;電管人員身份證、上崗證及信息採集表;用電設施設備詳細清單及起始使用時間;用電設施設備使用、檢查、維修、更新詳細記錄;食堂使用電力燃氣平面圖;燃氣使用安全檢驗報告:燃氣使用檢查、維護詳細記錄。

(十一)衞生防疫。學校衞生防疫安全管理工作規章制度;衞生保健專職人員身份證、上崗證、信息採集表;衞生保健室、隔離室的藥品及器材清單和使用記錄;衞生保健人員培訓學習資料;流行病、傳染病監測記錄;校園消殺記錄;幼兒園每天晨檢記錄表。

(十二)應急預案。學校各類應急預案文本;各類應急預案演練詳細記錄;因人員及崗位變動而調整應急預案涉及的`人員變動的文件。

(十三)事故處理。學校各類事故處理的規章制度;各類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涉及人員、處理經過、處理結果、原因分析等詳細資料;對責任事故實行責任例查、責任追究的資料。

(十四)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規章制度;逐級簽訂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責任書;每一次發現安全隱患的詳細記錄及整治過程的詳細資料;上級下達的整改通知書及完成整改工作的詳細資料;向上級報告的安全隱患及上級的批示處理意見、最後處理結果;對一時無法整治的安全隱患採取的措施及監控記錄。

(十五)校園周邊環境。校園周邊環境安全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學校周邊環境平面圖;學校周邊可能影響師生安全的地點、項目標示圖;參加有關部門聯合整治校園周邊環境的詳細資料;向有關部門通報的學校周邊安全隱患文書及整治結果資料。

(十六)校園內保。學校關於加強校園內保工作的規章制度;專職保安人員身份證、信息採集表;內保人員信息採集表;來人來訪登記表;保衞人員值班、巡查記錄表。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彙編 篇8

為了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本着對師生生命健康和學校公私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制定本制度。

1、學校的安全領導導小組必須定期、隨時研究分析、佈置、檢查學校安全工作,定期對校園及周邊環境進行了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漏洞責令限期整改。

2、學校全體教職工和全體學生,有權力也有義務對自己所發現的校園及周邊環境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報告,學校按報告隱患的情況,在班級量化或教師量化考核中給予加分,對於報告的重大隱患,由校委會決定給予獎勵。

3、總務處、保衞處、團委、教導處、安全帶班領導要經常巡視校園及周邊環境;班主任、宿舍管理員、值班教師要按有關制度,履行好自己職責,發現隱患要及時排除或報告學校,對於大意失職或發現隱患視而不見造成事故,按《事故責任追究制度》處罰。

4、學校的文明禮儀監督員,要加強對學生在校內外生活活動的監督,對違反交通規則的,在往返學校途中乘坐農用車、超載車的、打鬧、下河玩水洗澡的,爬高上低到危險地方的,把危險物品、刀具帶進校園的學生要及時向團委舉報。

5、學校的任何部門、任何領導在接到安全隱患舉報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內視察現場,排除隱患或向分管領導和校長報告,並做好記錄,做為對舉報人的獎勵的依據。對於大意、失職造成事故的,按《事故責任追究制度》處罰。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彙編 篇9

1、提高安全作業觀念,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毒、防工傷事故等工作。

2、上班時要全面檢查水、電、煤氣、爐具、消毒櫃、冰箱等是否正常,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以防發生安全事故。下班要關好水、電閘、油氣總閥門及門、窗等,做好防範工作。

3、切肉、切菜、使用煤氣及電動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貫例和相關操作規範進行,嚴防工傷事故。

4、食堂內不準會客,更不準陌生人及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出。

5、嚴格管理殺蟲藥品,防止誤用、誤食藥物。

6、注重飲食衞生,防止食物中毒,認真做好每天食物的留樣工作,每餐的各樣熟菜要留樣4兩,並在留樣冰箱中停放48小時。

7、食堂煤氣、油氣開關必須是有專人開啟,其他人員不得動用。

8、檢查煤、氣、油時開關是否關閉,若開關開啟請關閉後再點火。點火時,先點小火種,再點大火種。使用時,經常檢查管道連接處是否正常完好,有無鬆動破損現象,如發現異常請及時報修。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彙編 篇10

值班保衞安全制度

⑴、傳達室人員對來校人員進行詢問、登記或制止其進入學校,節假日不開大門。

⑵、學校行政人員與部分教師輪流值班,負責學校的安全保衞工作,嚴防被盜,失火及被他人破壞搗亂。

⑶、各辦公室、教室、宿舍等,下班無人時要及時關門、關窗。

⑷、庫房、儀器室、各專用教室未經主管人員同意不得入內。

⑸、住校教師不得隨意帶校外人員進入學校,特殊情況要經領導同意。

⑹、重點部位要有防盜門、護窗、防火設施。

⑺、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填好值班記錄,對重點部位進行重點巡察,若有意外及時通知學校領導。

⑻、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喝酒、不打牌,認真履行職責,做好防護工作。

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⑴、學校實驗室應遵守《化學危險品管理條例》等法規,按有關部門規定,加強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等危險物品的管理。學校危險物品使用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熟知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範、救治措施,並嚴格按照技術規範要求開展實驗。

⑵、除教學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學試劑外,各種危險物品品應存放在危險品庫或專用危險品櫥櫃內,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對危險物品的領用、消耗,學校應隨時登記,建立檔案備查。

⑶、存放各種危險物品的倉庫要設在遠離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

⑷、對已無用的有毒.有害危險物品應上交專業機構進行處置,不得由學校私自處理。

⑸、對化學藥品、毒品按特性分類保管,做到防光、防曬、防潮、防凍、防高温、防氧化,經常檢查。對氧化劑、自燃品、遇水燃燒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毒害品、腐蝕品要嚴格管理,謹慎使用。要絕對避免因混放(如氧化劑和易燃物混放)而誘發爆炸、燃燒等事故的發生。嚴禁室內明火,禁止在化學藥品、毒品倉庫內存放食品或吸煙。

⑹、易燃、易爆、劇毒藥品的存放應貼好標籤,標明名稱、濃度、存量、進貨日期、有效期或配製日期。無標籤藥品,必須經鑑定合格後才能使用,否則以報廢處理。有毒廢物(液)的處理要符合環保要求,不得隨意傾倒。

消防安全制度

⑴、嚴格實行消防法規,教育引導師生加強火災防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把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⑵、定期維護保養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確保其完好有效,熟知其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⑶、各部門用火、用電必須按規操作。對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使用、儲備、運輸或消毀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⑷、物資保管室、科學科實驗室、檔案室、圖書室、網絡教室、財務室等要要害部門要加強安全防範。對公眾聚集場所、多功能教室、會議室等必須具備消防條件。

⑸、建築工程內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依法辦理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手續,並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

⑹、一旦發生火災,應立即實施滅火和啟動應急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滅火災,及時疏散人員。滅火後並要保護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及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

⑺、各部門應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獎懲分明,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依照有關法規處理。

⑻、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系統的檢查和調試,確保完好有效,加強值班和巡邏力度,並對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把消防安全工作做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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