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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十篇

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十篇

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政策、文件、規定和事故通報。

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十篇

2、熟悉學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定期對本室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3、管理好人事、文書、檔案室檔案及各類文件、職改材料、畢業生高三年政審材料、各類印章、印信,防止丟失、損壞、遺漏,外借材料應及時歸檔。

4、加強本部門保密管理,有關保密性質內容的文件材料要嚴防泄密,督促有關人員及時上繳有時限的.文件。

5、加強防火、防盜工作,熟練使用滅火器;及時清理廢棄紙張,下班時應關掉電源,鎖好門窗。

6、檢查落實本處室人事、文書、檔案的安全責任管理。

7、建立健全部門安全檢查台帳。

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任課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範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脱離課堂。

5、教師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二、課間管理制度

1、各部門主任、副主任、值周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台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三、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含校長、執行校長、副校長、黨支部書記、教務處主任、綜治辦主任、學生處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二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四、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責任。

附:因任課教師管理不善導致安全問題的,免除任課教師參與年終全校優秀教師的評選資格,由任課教師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各部門主任、副主任承擔連帶責任;因課間管理不善導致安全問題的,由任課教師、各部門主任承擔責任;因校內安全排查不過關導致的安全事故的,由各部門主任、副主任承擔責任;部門提出了整改,而學校負責人沒有落實到位,由學校負責人承擔責任。篇二: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創造一個和諧安寧的教書育人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牢固樹立“生命至上”的觀念,切實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到實處。

2、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責任體制,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誰主管、誰負責”,中層管理人員分工負責,基層人員崗位負責。

3、探索建立穩定有序的安全運行機制:

(1)在安排年度工作計劃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安排。

(2)在編排校歷、園歷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編排。

(3)在佈置每週工作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佈置。

(4)在檢查每週工作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檢查,同步評價。

(5)在全年工作考核、總結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考核、同步總結。

(6)在全年工作表彰、獎勵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表彰、同等獎勵。

(7)校內、園內安全教育與教育、教學內容同等重要,教師、教材、課時、課酬等與教育、教學同等標準。

(8)校外、園外安全學習培訓與教育、教學外出學習培訓同樣需要,同等政策。

4、堅持預防為主,堅持警鐘長鳴,堅決落實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和“責任追究制”。

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校長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

2、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

3、依法制定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層級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安全責任人。

4、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組織師生員工學習安全制度和規則。

5、建立學生安全保障領導機構,並指導和督促其有效運作。

6、落實安全經費,改善安全設施,提高物防水平。

7、主持召開安全檢查工作會議,對重大安全措施和事故隱患整改做出決策,並督促職能部門貫徹落實,及時制止和處理教職工侵犯學生權益的行為。

8、對學校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積極組織搶險處置,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責成有關人員進行事故調查、整改和處理。

9、對學校的財務資產安全承擔責任,指導分管校長、園長做好財務資產安全管理工作。

10、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安全工作,申請獲得支持。

分管安全副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是校園安全的直接負責人,協助校長抓好安全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

3、認真執行校長決策和行政會議決議,參與學校重大安全問題的討論與決策。,協助校長做好安全工作,對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負分

4、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設,組織制訂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檢查指導制度落實,考核評價落實效果。

5、組織校級安全檢查,研究制訂隱患整改措施,督促職能部門、崗位整改落實。

6、督促有關人員做好校舍維修與管理,安全設施的配置、使用和維護,使之處於完好狀態。

7、負責組織應急搶險和事故處理,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調查原因,分析責任,提出整改及處理意見。

8、按時選派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參加業務培訓,持證上崗、熟練操作,規範管理。

9、加強師生員工安全教育,經常傾聽師生員工的意見反映,及時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0、做好各處室、崗位之間的協調工作,督促、指導其發揮職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益,確保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和落實。

11、協助校長做好財務、資產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要求,抓好監督檢查和整改落實工作。

12、協調、協助轄區公安等職能部門的工作,齊抓共管、綜合治理。

13、發生突發事件時,要及時趕到現場,服從校長的指揮,沉着冷靜,組織力量積極穩妥地作好師生員工的撤離工作,穩妥處理善後工作。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分管領域的安全工作,對分管領域發生的安全事故視具體情況承擔相應責任。

2、佈置工作時同時佈置安全,指導工作時同時指導安全,檢查工作時同時檢查安全,評價工作時同時評價安全。

3、督促分管領域按要求落實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基礎資料,做好本領域安全基礎工作。

4、嚴格要求分管領域落實安全工作的月檢、周檢、日檢制度,及時整改隱患,健全資料台帳。

5、隨時與校長和分管安全的副校長溝通安全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形成管理合力。

6、支持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長的工作,協調落實分管領域的細節安排,把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7、學習安全法律、法規,參加安全培訓,具有明確的安全意識和基本的安全技能。

8、遇突發事件發生時,要及時趕到現場,服從校長的指揮,協助做好分管工作。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政策、文件、規定和事故通報。

2、熟悉學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定期對本室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3、管理好人事、文書、檔案室檔案及各類文件、職改材料、畢業生高三年政審材料、各類印章、印信,防止丟失、損壞、遺漏,外借材料應及時歸檔。

4、加強本部門保密管理,有關保密性質內容的文件材料要嚴防泄密,督促有關人員及時上繳有時限的文件。

5、加強防火、防盜工作,熟練使用滅火器;及時清理廢棄紙張,下班時應關掉電源,鎖好門窗。

6、檢查落實本處室人事、文書、檔案的安全責任管理。

7、建立健全部門安全檢查台帳。

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分管領域的安全工作,對分管領域發生的安全事故視具體情況承擔相應責任。

2、佈置工作時同時佈置安全,指導工作時同時指導安全,檢查工作時同時檢查安全,評價工作時同時評價安全。

3、督促分管領域按要求落實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基礎資料,做好本領域安全基礎工作。

4、嚴格要求分管領域落實安全工作的月檢、周檢、日檢制度,及時整改隱患,健全資料台帳。

5、隨時與校長和分管安全的副校長溝通安全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形成管理合力。

6、支持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長的`工作,協調落實分管領域的細節安排,把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7、學習安全法律、法規,參加安全培訓,具有明確的安全意識和基本的安全技能。

8、遇突發事件發生時,要及時趕到現場,服從校長的指揮,協助做好分管工作。

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任課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範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脱離課堂。

5、教師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二、課間管理制度

1、各部門主任、副主任、值周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台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三、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含校長、執行校長、副校長、黨支部書記、教務處主任、綜治辦主任、學生處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二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四、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責任。

附:因任課教師管理不善導致安全問題的,免除任課教師參與年終全校優秀教師的評選資格,由任課教師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各部門主任、副主任承擔連帶責任;因課間管理不善導致安全問題的,由任課教師、各部門主任承擔責任;因校內安全排查不過關導致的安全事故的,由各部門主任、副主任承擔責任;部門提出了整改,而學校負責人沒有落實到位,由學校負責人承擔責任

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認真組織學習有關公安部、廣東省、汕頭市、潮南區的有關文件精神,自覺遵守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切實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2、通過各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使全公司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

3、宣傳燃氣電氣防火,易燃物品防火防爆知識。

4、培訓消防設施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安全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兼職消防員及值班操作人員應當按受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培訓。

6、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確保一方安全。

7、安全領導小組嚴格按照例會制度、學習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登記統計制度履行職責。

8、結合實際開展防火安全教育,組織座談、提問題、找差距、訂措施,預防和制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安全巡查檢查制度

1、值班人員按規定巡迴路線,依次檢查電氣設備,保持正常運行。

2、值班巡迴檢查每日一次以上,遇有用電負荷加重或超負荷時,遇有暴風雨雷電天氣變化時,設備故障危及正常運行時,應增加值班巡查次數,加強對運行中的電器的監視。

3、加強節假日期間的安全防火檢查。

4、值班巡邏中發現的電氣設備缺陷,損壞或火災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彙報。

5、加強夜間對重點安全部位的`值班巡查,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處理。

6、嚴禁安全檢查管理人員、值班人員脱崗。

7、安全檢查、巡查記錄齊全。

三、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管理

1、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2、嚴禁佔用疏散通道。

3、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4、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遮擋、覆蓋。

5、嚴禁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四、安全值班制度

1、巡查是否有異情存在,有無異常情況。

2、各類設施是否完好,運轉是否正常。

3、值班期間24小時不缺人。

4、安全檢查、巡查記錄齊全。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重點部位應當按照消防法,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並掌握使用方法。

2、消防器材應放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乾燥處,嚴禁曝曬或遮擋,嚴禁堆放物品,確保消防道路暢通。

3、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指定專人管理,專人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確保完好有效。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4、辦公樓、生產車間、倉庫、宿舍等重要場所的樓梯走廊、嚴禁堆放物品,確保暢通。

5、每月檢查一次各類滅火器表壓,在壓力錶的指針降至紅線時應送專業部門補充滅火藥劑或及時更換。

6、消防管理工作不力,消防器材損壞和失效未及時維修、更換的,或將消防器材挪作它用而影響滅火的,或故意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7、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應齊全。

六、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整改

1、對單位存在的安全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單位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3、對違反前款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並存檔備查。

4、對不能當場改正的安全隱患、有關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根據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安全隱患向公司安全委員會或者部門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公司安全委員會或者部門安全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

5、在安全隱患未消防之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安全,不能確保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及時整改。

6、安全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安全委員會責任人簽字,經確認後存檔備查。

7、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1、在劃定的嚴禁煙火的場所或區域,設置醒目的禁火禁煙標誌並嚴格執行。

2、照明用電應當與動力用電分開設置。電源開關、插座等,應當安裝在封閉式的配電箱內。

3、電氣設備的設計、安裝應符合消防規定要求,並經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批。

4、電氣線路和電氣設備,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負責安裝、檢查和維修。使用中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迅速處理。

5、嚴禁個人拉設臨時線路,私接電源,使用電爐、熱得快,車間手機隨便充電等行為。嚴禁在消防重點部位等禁火區域吸煙、燃燒廢物。

6、配電房、發電房等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辦事,嚴禁吸煙,禁明火,不準閒雜人員進入,離開時必須關好門窗。

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監督辦法》,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健全學校食品衞生管理組織機制,責任到人,校長親自監管,下屬總務處具體負責,衞生室監督指導。

二、定期組織飲食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學習《食品衞生法》,使從業人員對《食品衞生法》中第九章57條包括總則,食品衞生,食品衞生管理、監督,法律責任等章節有一個清楚的認識。

三、認真落實食品加工、銷售,飲食衞生五四制,具體做到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制度”,成品(食品)存放實行“四隔離”,用(食)品實行“四過關”,環境衞生採取“四定”方法,個人衞生做到“四勤”。

四、定期對食品衞生進行日常檢查、記錄(包括採購、洗切加工、烹調、保管、收藏等),及時提出改進意見,發現隱患及時消滅在萌芽狀態,杜絕食品中毒的發生。

五、從業人員定期體檢,持證上崗,每學期培訓一次,同時定期進行食品衞生知識的宣傳、教育,加強膳食營養指導。

六、衞生管理人員根據集體食堂的衞生要求,及時不斷向領導提出改進食堂的內外環境,加工條件等行之有效的建議。

七、健全自身衞生管理機制,責任落實到人。

八、認真貫徹執行食物中毒事故處理方法。

九、落實各個功能間的甘為責任制,責任到人,獎懲分明。

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7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機構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任課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員,不準把學員趕出教室。

3、規範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脱離課堂。

5、教師如發現學員無故缺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員家長。

二、課間管理制度

1、校區負責人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教育學員課間休息不攀高、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三、其他安全保障措施

1、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員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員,不得將學員趕出教室、機構。

2、教育學員遵守機構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經常檢查我機構附近的圍牆、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四、消防安全

1、認真執行《消防監督條例》,確保機構財產和全體職工及學員的生命財產安全。

2、消防負責人應定期對機構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立即採取措施予以消除。

3、維修、安裝、裝修、使用電器設備和線路,必須有專人專業電工施工,嚴格

4、消防設備、器材的管理實行“三定”,既定存放位置,定人管理,定期進行保養。不準亂拿亂用,不準任意挪動和損壞。對違紀者要追究責任。

5、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人人有責任報警及積極參與滅火救災工作。

6、職工和學員不得在工作場地、宿舍等處隨意安裝電器插座、拉線或使用電器設備。

五、學員安全管理制度

1、學員應按時由家長接送到機構、離開機構,不在路上玩耍、串門、逗留。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如家長未能按時接送,學員在上學、放學途中所發生一切事故均由家長負全部責任。

2、輔導老師必須向學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嚴格遵守微課堂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3、學員不準帶水果刀等利器進入機構。同學之間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學藥品。

4、學員不準攀爬圍牆、欄杆、陽台、建築物頂層等有危險性的地方。

5、教師裏嚴禁追跑打鬧,不得向窗外拋扔雜物、防止砸傷他人和影響環境衞生。

6、學員如有特殊病史,應向老師報告,不得隱瞞。

7、在輔導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應立即向老師報告並通知家長及時檢查治療,以防延誤治療時機。

8、學員如遇自傷,應及時告訴家長或機構領導,及時治療;如遇他傷,首先應通知傷害他人者家長,及時治療,再通知被傷害人家長。

9、遵守用電、用火規則,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得觸碰校內任何電器設備。學員不得在校內抽煙、玩火。嚴禁學員攜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機構。

10、當與他人發生矛盾,而自身又無法解決的時候,應及時告訴家長或機構老師,防止矛盾激化、釀成事端。學員家長來機構要文明,不得大聲喧譁,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

11、在學習期間不要隨便走出培訓班,遇有急事應向老師説明。如果擅自離開造成不良後果由學員及家長自負責任。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識人離開機構。禁止帶社會人員來班級,造成不良後果,當事者要負全部責任。

12、學員不準在課桌上亂寫亂畫,更不得用刀具刻劃痕跡。不準隨便搬動課桌、椅子。

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8

安全使用電器管理規定

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使用電器管理,本着既節約用電,又有利於服務教學,便於管理的原則,特制定安全使用電器管理規定。

一、各處室主任、年級長、班主任為安全使用電器第一負責人。對本處室、年級、班級的電器使用、管理負總責。

二、電器照明要樹立既服務教學,又節約用電的原則。每學年可根據季節變化適當延長使用時間。

三、切實愛護公共設施,不得私拉亂接電源或隨意使用電器( 空調、電扇、插座、電暖氣等……) ,如需啟用由學校統一安排。

四、教工辦公室空調及電暖器,教職工離開辦公室時要隨手關閉。

五、學校每天將對各辦公室、班級電器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將進行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後果的,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的規定

為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維護師生的人身、財產及校園安全,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要切實樹立安全壓倒一切意識,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尤其是各種集會、集體活動要嚴密組織,確保師生安全。

二、實行安全工作責任制,各處室、年級、班級負責人為本單位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因疏於管理,麻痺大意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嚴肅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三、要確保用電安全。空調等電器在外出時,要隨時關閉,避免發生事故。

四、要妥善管理好辦公及個人物品,尤其是筆記本電腦等貴重物品。

五、門口要加強值班,凡外來人員一律要與所會見的處室、教師先行聯繫。經同意後,再讓進入。凡本校教師出入一律執工作證。

六、學校成立安全保衞小組,每兩人一組,輪流值班。對學校進行24 小時巡查,確保安全。安全保衞小組所有成員均有義務協助處理學校的突發事件。

七、加強領導帶班與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切實負起責任,尤其是中午、晚自習放學時門口的值班。凡有突發事件出現時,要及時與帶班校領導聯繫。

消防安全措施

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處室主任、年級長、班主任為消防安全責任人。

二、消防責任人要了解本負責區域防火各部現狀,嚴格防範措施和規章制度,增強消防責任意識。

三、開展經常性的消防教育,加強安全檢查,及時堵塞漏洞。

四、學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熟記火警電話(119 ),愛護消防設施,增強消防意識,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五、不得在辦公場所焚燒物品,辦公及倉庫內不得亂拉電線,對老化電線要及時更換。

六、各倉庫、圖書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消防員要達到“三懂、三會”。

1 、懂責任區火災危險性,會及時報火警。

2 、懂得預防火災措施,會使用滅火器材。

3 、懂得滅火方法,會撲救初級火災。

圖書館、閲覽室、資料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書庫、閲覽室、資料室應設專人管理。除借書者,閲覽者外,其他人不得在三室逗留。

二、書庫、閲覽室、資料室嚴禁吸煙和夾帶放置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三、電燈、電扇、空調等電器要隨用隨關。要經常檢查書庫、閲覽室、資料室內消防設施,管理者要學會安全使用。

四、書庫、閲覽室、資料室鑰匙應設專人保管和使用,不得隨意轉交他人。本室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攜帶書刊出庫。

五、要每日打掃室內外衞生,保持書庫、閲覽室、資料室清潔衞生。下班前要把室內檢查一遍。消除不安全隱患。

六、做好防火、防塵、防盜、防蛀、防黴、防濕工作,使工作規範化、現代化。

七、對不符合入室手續和違反規章制度的現象,書庫、閲覽室、資料室工作人員有權加以制止。

學校夜間安全保衞制度

一、值班人員應堅守工作崗位,接班後應檢查各教室、辦公室、實驗室等處的門窗、電器是否關閉,並鎖好各樓的大門鎖。

二、按時打開和關閉報警器、路燈,並檢查有關設備的使用情況。

三、每小時在校內巡邏檢查一次,對重點部位要加強巡視。

四、接好電話,做好記錄,重要問題及時通知領導。

五、夜班期間,原則上人員只出不進,對確需進校的人員、車輛要做好記錄。

六、任何人無領導批條,不能攜帶公物出校。

七、值班期間不準睡覺、會客,做影響值班工作的事。

八、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本制度。

治安防範安全檢查制度

為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社會治安大局平穩,加強學校的治安防範工作,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

一、學校成立治安防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到崗,責任到人。

二、健全穩定工作領導責任制,有領導牽頭,有專人負責。

三、各專職責任人實行每月排查不穩定、不安全因素,定期召開會議,分析安全形勢,根據時間、季節、工作,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四、對檢查出來的治安、安全隱患,要詳細登記、記錄、彙總,並報告學校安全工作小組或校領導,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

五、有針對性地對不安全隱患進行檢查,要制定出整改措施,把整改結果記錄上報。

六、對每次不安全因素的檢查情況,要認真登記,並要妥善保存。

“預、查、防”一體的安全預警制度學校將在各種條件下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造冊歸檔,並制訂相應排解預案,學校安全工作辦公室經常查閲預警檔案並就預警內容及時提示領導。主管安全工作領導要定期查閲學校安全預警檔案,及時督導學校對安全隱患的排除工作。

一、預:就是預設在各種情況下可能出現的突發性意外傷害事故,制訂相應的解決方案。

二、查:根據預設安全隱患和上級要求,或在特定情況下,對學校設施進行全面排查,或對相關設施進行重點排查,對查出的問題進行限時解決,不能解決的進行硬件隔離,同時上報上級主管領導協助解決。對查過的設施要求絕對安全。

三、防:根據預設和排查情況,對可能由學校內部因素或外部環境因素引起的安全問題進行周密防範。

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實驗室分為物理、化學、生物三個實驗室,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要,特制定如下實驗一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遵守用水、用電的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的電、水設施必須按規定安裝,禁止超負荷。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源,關閉水源,並關窗鎖門。節假日前各室負責人應認真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

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稀缺貴重材料和劇毒、易燃、易爆放謝性等危險物品必須分類分櫃存放,專人管理。注意防水、防高温、防電火花、防曬,通風良好。

三、實驗室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顯、便於取拿的位置,不準以任何藉口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實驗室人員要學習消防知識,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實驗室要把安全知識、安全制度、操作規程等列為實驗教學的內容之一,對新的實驗人員(包括學生)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學生必須在教師或實驗老師的.指導下按操作規定進行實驗。

五、實驗室要保持安靜、整潔的工作環境和工作程序。嚴禁佔用走廊通道堆放雜物。

六、堅持安全防洪檢查制度,及時發現漏洞,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消防安全責任

根據上級部門的要求,為確保學校消防工作落到實處,經學校研究,在學校實行消防工作逐級負責制。

一、對本部門師生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二、積極抽調得力人員參加學校義務消防小組。

三、定期進行本部門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四、制定本部門用火、防火險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五、改善消防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依據以上條款,學校按年進行檢查、監督,本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各部門進行評比,獎優罰劣。

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其內容如下: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培訓。

二、學校必須定期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增強師生責任主體意識和社會責任感,並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識,使教工、學生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識、知滅火知識、知防火制度)。

三、學校必須定期組織師生進行逃生自救式的滅火、應急演練,提高師生逃生自救的能力,使教工做到“四會”(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自救)。

四、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

五、學校每學期開學之際,必須組織師生進行消防知識教育與培訓,開展逃生自救式的滅火、應急演練。新生入校後由政教處協同其他有關部門組織對新生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新進教工由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其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六、每年“11·9”宣傳日,由政教處、團委聯合採用電影、廣播、板報等形式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活動。

七、組織師生進行消防知識教育與培訓時應當有記錄。

培訓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安全管理制度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從講政治的高度,以對學生、對社會高度負責的態度,充分認識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清除各種安全隱患,為廣大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特制定我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衞值班、來客登記制度

1、門衞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認真負責校門口及其周圍的安全工作。

2、認真盤查外來人員,禁止閒雜人員入校。

3、來校辦事的外來人員要先登記,按規定認真填寫有關內容,與有關人員電話聯繫後方可出入。

4、接好電話,做好記錄,及時通知有關人員,重大事項及時報告學校負責人。

5、值班記錄本要認真填寫,細心交接,妥善保管及時更換。不得丟失, 缺頁,亂塗亂畫。

6、不經學校有關部門批准,任何人不得攜帶學校公共財產出入校門。

二、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1、校內活動。嚴格遵守校規校紀,教學常規管理規定。班主任每天要對教室內各種設施巡查一遍,發現不安全問題,當天通知總務處主任,及時維修、整改。

2、校外活動。班級組織校外活動要先請示政教處。經政教處同意後,方可行動。並認真準備好各種安全措施。活動結束後要到政教處彙報活動情況。

3、班主任要經常與學生談心、當好學生的心理諮詢醫生。發現異常現象,及時與學生談心,與家長溝通交換意見,報告政教處。

4、認真執行學校制定的《學生病假請假制度》、《學生事假請假制度》、《學生日常管理制度》。

5、每學期針對學生安全問題,開好1 —3 次主題班會。辦好班級安全專題板報。組織好收聽、收看安全教育節目。

三、防火、防盜、防意外事故制度

1、對於學校各重點部門,工作人員每天離校前必須將報警器打開,關好門窗、落鎖。每天到校必須將報警器。檢查一遍,發現故障及時解決。

2、總務處確定專人每學期兩次對學校消防器材進行檢修、更新。對每件消防器材應有編號,每次檢驗要有記錄,確保消防器材有效使用。

3、學校設施安全,由總務處每天進行常規巡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留隱患,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定期向全體教職工通報安全狀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警鐘長鳴。

四、教學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學設施由各分管人員認真保管、維護,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上報總務處整修。不安全的器具,對學生有危險的器具,任課教師應立即停用。確保學生安全。

2、教學儀器中的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有關規定,單獨保管、單獨存放、單獨建帳。教務處定期進行檢查。

3、危險品、易燃、易爆儀器及物品的添購,需由實驗管理員每學期初造計劃,説明使用情況,庫存情況,添購數量,經教務處審核,主管校長簽署意見,校長審核後執行。

4、教務處每學期兩次組織有關人員對教學儀器中的不安全器具、危險品、易燃、易爆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重大問題立即報告校長。

5、各實驗室、教學樓、辦公樓,要做好緊急情況的應對措施。人員疏散方案。對實驗室管理員定期由學校安全管理部門組織學習。訓練應急操作動作,明確應急對策方案。

6、各實驗室、保管室每月要有安全自檢記錄,保證教學設施完好、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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