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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廚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後廚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後廚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1

1、儘量使用不燃材料製作廚房構件。

後廚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精選20篇)

2、爐灶與可燃物之間應保持安全距離,防止引燃和輻射熱造成火災。

3、嚴禁強行使用未修復的電器或爐具。

4、對泄露的爐具,要及時報修,未修好前要做提示提醒他人。

5、發現電氣設備接頭不牢或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修,修復後才能使用。

6、不能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

7、對使用過的滅火器具,應報知保安部。

8、滅火器的存放位置嚴禁隨意改動。

9、確保廚房消防措施齊全、有效。

10、所有用於消防的通道,嚴禁擺放任何障礙物。

11、嚴禁在廚房抽煙。

12、全體後廚工作人員,要參加安全消防知識培訓,加強“三知”教育:知本崗位火災隱患;知預防火災的措施;知撲救火災的方法。

後廚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2

1、使用燃料的火災危險性

廚房是使用明火進行作業的場所,使用燃料一般有液化石油氣、煤氣、天燃氣、炭等,在操作和使用過程中,若不能按章操作,很容易產生泄漏、燃燒、爆炸以及雀氣中毒等事故,這是引發火災事故的一個方面。

2、廚房油煙起火

廚房要常年與煤炭、氣火打交道,因其場所的特殊性,所處環境一般都比較潮濕,在這種條件下,燃料燃燒過程中產生的不均勻燃燒物及油氣蒸發產生的油煙很容易積聚下來,日積月累,會形成一定厚度的可燃物油層和粉層,附着在牆壁、煙道和抽油煙機的表面,如果清掃不及時,就會有引發油煙火災的可能。如廚房裏經常發生的各種煙道火災就是典型。

3、電器線路起火

廚房電器線路敷設在裝修施工中須引起高度重視,比起其它場所來應至少提高一個耐火等級,在平時還應加強維修和保養。在廚房裏,裝修用鋁心線代替銅心線、電線不穿管、龜閘不設保護蓋的現象處處可見。這些設施在水汽、油氣和煙氣的長期腐蝕下,絕緣層老化變質極快,很容易發等漏電、短路起火。另外,廚房內運行的機器也較多,超負荷電現象十分嚴重,特別是一些大功率的電器設施,在使用過程中會因電流過大導致插頭、線路發熱起火,這也是引發火災事故的一個方面。

4、廚房內使用的各種灶具和器具也是引發火災事故的關鍵

在以前的廚房火災中,因高壓鍋、蒸氣車、電飯鍋、冷凍機、烤箱等操作不當引發事故的現象不在少數。使用ifire消防寶app,實現智能巡更,確保消防安全巡邏質量,及時發現安全隱患。

5、廚房用油也是引發火災的直接原因

廚房用油大致可分為兩種,一是燃料用油,二是食用油。燃料用油,一般是指柴油、煤油,大型的賓館和飯店則主要採用柴油。柴油的閃點較低,在使用過程中,因調火、放置不當等原因很容易引起火災。油鍋烹調食物,因食用油温過高起火或操作不當使熱油濺出油鍋碰到火源引起油鍋起火是常有的現象,撲救時如不得法就會引發火災。

6、人為因素造成的火災

筆者在對賓館、飯店的廚房火災進行調查時發現,有很多人都有一種見火而生畏的恐懼心理,碰到火災發生時,採取的常是消極的逃避方式來處理初起火災,致使小火變成大火、小損失變成大損失的情況經常發生。另外,在廚房裏吸煙也是常有的現象,吸完煙後煙頭時常會亂扔亂丟,由此也會引發火災事故;廚房在進行衞生打掃時,時常出現亂潑倒水現象,這些水很容易進入到各種電器設施的內部,不僅容易使電器設施生鏽腐爛,也極易引起電器線路短路起火。

後廚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為強化營運期佳兆業廣場的消防安全管控,規範並指導各分公司做好廚房區域的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根據國家相關技術規範和集團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規範。

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

《城鎮燃氣報警控制系統技術規程》

3. 適用範圍及對象

本標準適用營運期佳兆業廣場所有廚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部位:

1) 步行街餐飲商户廚房;

2) 主力店餐飲廚房;

3) 超市熟食區操作間;

4) 員工食堂。

4.管控內容及要求

4.1安全用電

4.1.1廚房區域配電箱須裝在廚房入口牆面,並與蒸爐、油鍋、灶台、水池保持1米以上距離,且配電箱底邊距地面高度1.2-1.5米之間;

4.1.2廚房配電箱內電源開關及總閘須張貼對應控制設備標識,箱門上須張貼開關箱配線圖、標識清晰無污跡;

4.1.3廚房牆插必須加裝防水罩,嚴禁使用移動插線板;

4.1.4餐飲商户內需24小時持續供電設備如:冰箱、冰櫃等,須單設專用供電迴路,單獨控制。嚴禁使用多項插座,嚴禁其它用電設備共用該路電源或插座供電;

4.1.5廚房安全用電檢查由工程部負責,每月進行1次廚房安全用電檢查,每季度進行1次熱成像儀電氣安全檢查。安全用電檢查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斷路器、開關負荷、開關發熱、接地情況、 漏電保護器、佈線規範(橫平豎直)、虛線、脱線開關箱上下孔洞封堵、套防火管、插排串接等違規用電行為。

4.2 滅火器

4.2.1廚房區域內滅火器按每20平方米配備兩具4kgabc乾粉滅火器,且不得少於兩具,滅火器須在離灶台、常用大功率設備等周邊1米距離內,安放位置固定並設明顯標識、方便拿取;

4.2.2商管公司營運部負責廚房區域內滅火器的檢查,每月不得少於兩次。檢查應包括但不限於內容:外觀、壓力、生產日期、充裝日期、附件完整、埋壓、遮擋等。

4.3 滅火毯

4.3.1廚房區域內,滅火毯須配置規格不小於1.2米×1.2米,必須固定放置於灶台左右兩側並設有明顯、統一的標識,且每個灶台應配置不少於一張滅火毯;

4.3.2廚房內工作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方法,每名員工每年要進行一次滅火毯實操演練;

4.3.3商管公司營運部負責廚房滅火毯檢查,每月不少於兩次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損壞、污染、規格、放置位置合理性、會否使用等。

4.4擋火板、油煙口、油煙管道

4.4.1須使用階梯式擋火板,擋火板之間必須達到無間隙拼接;油煙口開口不得大於油煙罩內平面面積的30%;開口位置應位於油煙較大灶台的側上方;油煙罩長度超過3米,須設2個油煙口,油煙口間距不大於2米;

4.4.2廚房擋火板必須每日擦拭,表面無積油、油垢等;每週對油煙口上方半臂之長進行清刮和擦拭,無油垢積存;

4.4.3油煙管道須建立清洗計劃;商户排油煙管道在滿足不積油情況下,可分為兩級清洗方式:一級為重油煙商户,分户排油煙管道每月不少於1次清洗;二級為輕油煙商户,分户排油煙管道每2個月不少於1次清洗;當以上清洗頻次下排油煙管道仍有積油,須採用調整清洗級別、專項突擊清洗、採用技術改造等解決方案;

4.4.4安管部負責建立油煙管道清洗檔案,每月歸檔一次清洗記錄。油煙清洗檔案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油煙管道清洗合同、清洗單位資質、清洗前後對比照片(照片須顯示拍攝時間)、驗收記錄、清洗收據或發票影印件等。

4.5.廚房自動滅火裝置管理

4.5.1廣場(自持部分)內有油煙管道的廚房必須安裝廚房自動滅火裝置(蛋糕、咖啡、水吧、甜品店除外)。自動滅火裝置的控制櫃須牢固固定在牆或支架上,安裝高度以櫃底距地1.2米為宜,控制櫃應遠離熱源;

4.5.2廚房自動滅火裝置安裝方式應符合設計和產品説明書的規定,並應滿足操作和維修更換的要求。

4.5.3廚房自動滅火裝置必須具備自動、應急、手動三種啟動方式;噴藥管線須為不鏽鋼且壁厚符合要求,不鏽鋼管件絲扣聯接;必須有延時噴水功能、並可自動關閉。

4.5.4工程部負責廚房自動滅火裝置日常檢查,檢查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廚房自動滅火裝置電源、指示燈處於自動狀態、氣瓶壓力、保險銷是否取下、開關正常、藥劑充裝時限、探測頭、噴射頭清潔無異物堵塞、噴射頭防護帽無脱落、箱體封籤是否完好、供水管的球閥處於開啟狀態等,管路是否污垢過多;

4.5.5工程部負責房自動滅火裝置安裝台賬及檔案的建立。台賬及檔案應包括:廚房自動滅火裝置維護保養合同、藥劑充裝資料、維護保養記錄等內容;

4.5.6商管公司營運部須監督相關商户,每6個月由設備廠家對廚房自動滅火裝置進行維護保養一次,並出具維保合格證明;

4.6可燃氣體報警器

4.6.1廚房可燃氣體報警器安裝方式應符合設計和產品説明書的規定,並應滿足操作和維修的要求;

4.6.2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安裝在牆上時,其底邊距地面高度宜為1.3米~1.5米,靠近門軸的側面距離距牆不應小於0.5米;

2) 操作面宜留有1.2米寬的操作距離;

3) 安裝須牢固,不傾斜;

4) 當安裝在輕質牆上時,須採取加固措施。

4.6.3為了正確使用探測器及防止探測器故障的發生,嚴禁安裝在以下位置:

1) 直接受蒸汽、油煙影響的地方;

2) 給氣口、換氣扇、房門等風量流動大的地方;

3) 水汽、水滴多的地方(相對濕度:≥90%rh);

4) 温度在-40℃以下或55℃以上的地方;

5) 有強電磁場的地方。

4.6.4工程部負責廚房燃氣報警器日常檢查,檢查內容因包括但不限於:燃氣報警器控制箱電源開啟正常、指示燈顯示正常(綠色為正常、紅色為異常、黃色為故障)、燃氣報警器探測頭污損、安裝位置異常等。

4.7 感温探測器

4.7.1廚房感温探測器須安裝70℃報警的感温探測器。其安裝空間高度小於8米時,每20平方米~30平方米安裝不少於1個感温探測器,廚房內獨立封閉空間必須加裝感煙探測器;

4.7.2廚房感温探測器日常檢查由安管部負責,檢查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探測器外觀、有無鬆脱、污損、指示燈正常巡檢等。

4.8 噴淋設施

4.8.1廚房區域內噴淋設施須嚴格按照經當地消防部門及物業公司核准的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安裝。如商户進行二次裝修,需對噴淋設施實施改造的,須重新向當地消防部門及商管公司申請,並按審核通過的設計圖紙進行改造;

4.8.2安管部負責廚房區域內噴淋設施的日常檢查。檢查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噴淋頭污染、未使用標準噴淋頭、安裝位置不規範、安裝數量不足、噴淋管網上拴掛物品或管線等。

4.9安全出口、疏散標識、應急照明

4.9.1安全出口

1) 廚房面積大於50平方米、地下室廚房面積大於30平方米,必須設置不少於2個安全出口,2個安全出口間距不少於5米;安全出口疏散門開啟方向應向外;

2) 安全出口日常檢查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安全出口標識常亮、疏散門開啟方向正確、無鎖閉、阻塞、佔用等。

4.9.2 疏散標識

1) 廚房疏散標識(含安全出口標識)應使用接入消防電源的燈光型疏散指示標誌,如使用蓄電型的疏散指示標誌,須每個3個月充放電一次,當放電時間小於30分鐘時應更換電池,蓄電型疏散指示標誌應處於常充電狀態,疏散指示標誌必須保持常亮;

2) 安管部負責廚房疏散標識日常檢查,檢查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標識設置明顯、常亮、無破損、鬆脱、亮度均勻、地面蓄光型標識清潔、無破損等。

4.9.3應急照明

1) 廚房應急照明宜選用消防電源作應急照明電源,如使用蓄電型應急照明,須每隔3個月充放電一次,當放電時間小於30分鐘時應更換電池;蓄電型應急照明應處於常充電狀態;

2) 工程部負責應急照明的日常檢查,檢查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是否常亮、蓄電型應急照明處理充電狀態、無破損、鬆脱、接入雙回電源等。

4.10 消防安全培訓

4.10.1餐飲商户員工須經消防安全知識培訓並考核通過後,方可上崗;

4.10.2安管部負責對新入職的廚房工作人員進行廚房消防安全知識培訓與考核。培訓及考核的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廚房作業管理(包括設備設施配置要求、三關一閉、油煙清洗、動火監護等)、突發情況處置方法、滅火器材使用維護、消防四個能力、廚房自動滅火裝置的使用維護等;

4.11 監管機制

各項目須建立有效的監管機制,確保值班經理每日抽查不少於餐飲商户總數的10%,安管部負責人每週抽查不少於20%,項目負責人每月抽查重點餐飲商户,發現問題必須追究管理責任人的監管責任。

4.12未安裝廚房自動滅火裝置商户的管控

4.12.1責任界定及整改

1) 各項目應發函明確告知餐飲商户未加裝廚房自動滅火裝置可能產生的後果以及安全管理責任界定;

2) 未安裝自動滅火裝置的商户,各項目應要求商户限期安裝。對未能在期限內安裝的商户,各項目應積極溝通並協調,督促商户整改,確保安裝到位。

4.12.2消防安全管控要求

在商户未安裝廚房自動滅火裝置期間,各項目應要求商户配合並採取以下措施,確保安全:

1) 商户須每週組織全員進行1次消防器械使用培訓、應急疏散演練。安管部每月對商户全員進行一次專項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疏散演練;

2) 廚房區域須配置充足的滅火器和滅火毯。每50平米配置8具4㎏乾粉滅火器,每個灶台配置滅火毯2張;

3) 工程部每月不少於2次對商户內的噴淋末端裝置、燃氣報警器進行檢測,安管部每天不少於2次對油煙罩及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4) 廚房動火期間,必須確保有專人在崗值守,嚴禁離崗、脱崗。

5.其他

5.1其他涉及本標準以外的安全管控要求,遵照集團相關消防安全作業指導書及國家、地方相關法規及規範執行;

5.2本標準自下發之日執行,並作為集團總部對各分公司、項目消防安全管理檢查及考核依據。

【第4篇】某餐廳廚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餐廳內應禁止吸煙。就餐者如有吸煙者進行勸阻,並引導其到指定的場所吸煙。

2、廚房在使用明火及使用各種固體或液體燃料火鍋時,必須遵守操作程序。不許在燃燒中添加燃料。燃料的使用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 3、餐廳的各種電器設備,包括機器設備、照明設備及線路、插座等,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嚴禁私拉臨時線。要定期對電器設備進行檢查,如有短路、電阻過大、超負荷等,應及時通知電工檢修。

4、餐廳要設有安全疏散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餐廳內的各種消防設施不能擠佔、挪用和遮擋。

5、廚房在煉油、炸、烘、烤食品時必須設專人負責看管。油鍋、烤箱温度不要過高,油鍋不要過滿,嚴防油温過熱出現明火、溢鍋引起火災。

6、廚房內燃氣灶具、烤箱,點火使用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不要用紙張引火。

7、不要往爐灶、烤箱火眼等處倒置各種廢雜物以防堵塞火眼發生事故,不準用焚燒方式處理垃圾。

8、每日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應切斷的電源,關閉燃氣的總、分閥。

後廚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4

一、食堂的防火安全責任人為食堂經理,負責餐廳防火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防火安全教育。

二、食堂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確實需要,需報伙食科批准,用後及時拆除。

三、食堂內要留有足夠的通道,並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四、使用機械設備不得過載運行。

五、保證電源電路處乾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六、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操作間內所有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確認安全無誤後方可離開。

八、食堂油煙機要每月清洗、打掃一次。

九、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保證完好有效,隨時可用。

十、發現火災險情要積極撲救,並立即向後勤管理處報告。

後廚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5

管理原則:

1、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各食堂和個人必須遵守消防法規,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做好消防工作。

2、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各食堂與消防工作相關的單位和個人。

3、採取“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食堂主要負責人是本食堂的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本食堂的消防安全。

消防組織及其職責:

1、各食堂消防責任人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監督消防法律法規的實施。

2)組織防火檢查,督促火災隱患的整改

3)負責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宣傳消防法律、法規知識。

4)負責對各食堂消防設備設施的建全、更換、添置。

2、各食堂主要負責人是本食堂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本食堂的消防安全,履行下列職責:

1)負責本食堂的消防宣傳,教育和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2)對本食堂開展日常的消防安全巡視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並做好檢查記錄。

3)落實消防設備維護保養責任人,定期更換滅火器。

4)落實二名義務消防員,明確義務消防員的職責。

5)負責對本食堂臨時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嚴禁違章使用電器、液化氣。

6)負責組織火災的撲救工作。

火災撲救:

1、滅火

1)發現火警時,第一發現人應立即使用手提式滅火機進行撲救,同時進行呼叫,使其他人員聽見積極參加撲救。其他職工聽見要迅速報警,切斷電源,積極撲救。關鍵在於“滅早、滅小、滅了”不要驚慌失措,火場無論大小都應在統一指揮下進行撲救。

2)當火情嚴重,在無力自滅自救時,一方面積極組織撲救、疏散物資設備保通信,另一方面,應立即報警(119),報警時要講清單位、地址、起火部位、燃燒物資、報警人姓名,並派人在路口接應和引導消防車進入。

3)在撲救中,職工必須自覺服從現場最高負責人的指揮,要沉着、機靈、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做到先控制,後消滅。

4)某些物品在燃燒中產生的有毒氣體,撲救時應採取防毒措施,如用濕毛巾、口罩捂住口。

2、疏散

1)發現起火,人員應及時離開火場,報警呼叫。班組長要及時清點人數。

2)疏散通道被煙霧所阻時,應用濕毛巾、口罩或物品捂住口。

3)發生火災應及時開啟大門、通道,以用於急需疏散人員,人員疏散嚴禁使用電梯,以防突然停電,人員關在電梯中。

4)除非不得已,不要敲窗、跳樓或隨意開窗。

5)疏散時應盡最大可能分散人流,避免大量人員湧向一個出口,造成傷亡事故。

3、日常注意事項:

1)各食堂平時要保持室內整潔,周圍通道暢通、嚴禁在通道堆放物資、停放自行車。

2)對區域內配置的消防器材、做到專人定期檢查、嚴禁閒雜人員移動滅火器材。

3)撲救中,應先重後輕,先搶救重要物品、儘量減少集體財產損失。如遇人員圍困在火中,應組織強有力滅火手段遏制,消滅火勢,盡力搶救人員。

4)員工須瞭解“三懂三會

後廚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6

一、廚房引起火災的主要因素:大量堆積易燃油脂,煤氣爐未及時關閉、煤氣漏氣、油温過高、電氣裝置未及時切斷電源或超負荷用電等。

二、防火要點:

1、廚房必須保持清潔,染有油污之抹布、紙屑等雜物,應隨時清除,爐灶垢常清洗,以免火屑飛散引起火災。

2、炒菜時切勿隨便離開,或分神處理其它廚務或與人聊天。

3、油鍋起火時,關閉爐火,立即用鍋蓋緊閉,使之缺氧而熄,鍋蓋不密時,就近用酵粉或食鹽傾入,使之熄滅。

4、工作時切勿抽煙或將未熄滅的煙蒂隨便放置。

5、煙囱頂端,應裝不鏽鋼的防護罩,以防火星飛散。

6、各種電器裝置在不用時間或用完後切斷電源,不能超負荷使用電氣裝置,發現電氣裝置接頭不牢或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修,修復後才能使用。

7、每天倒空鍋中的殘油脂,煮鍋或炸鍋不能超容量及温度使用。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不可靠近火源,例如:酒精、汽油、煤氣罐等,不可放置於爐具或電源插座附近。

9、馬達動力機器使用過久,常會生熱起火,應切實注意檢修與保養。

10、用電烹煮食物,須防水份燒乾起火,用電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時使用多項電器。

11、電線配線除舊:外部絕源體破裂或插座損壞,立即更換修理,發現電線起火時迅速切斷電源切勿用水潑覆其上,以防導電。

12、使用煤氣鋼瓶不可橫放及開關不可有漏氣現象,萬一煤氣泄溢室內,容易引起火災及中毒之危險。

13、煤氣火災滅火方法:

1、斷絕煤氣之源

2、斷絕空氣供給

3、降低周圍温度

4、用泡沫滅火器械滅火

14、每日工作結束時必須清理廚房衞生,下班前由廚房防火安全員檢查廚房情況,每天填寫《廚房班後消防安全檢查表》檢查電源、煤氣、熱源火種等開關是否關閉,防火檢查不可遺忘,以防萬一,

15、萬一起火,要立即救火,並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隊未到之前,自己要先搶救,油類起火最好是用消防沙或滅火器來滅火。

16、平時注意員工消防培訓,灌輸員工救火常識,實施救火編組,訓練消防器材正確的使用方法。滅火器及消防火栓袋經常檢驗,以免失效,並應儲備一些沙包作為應急之用。

後廚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7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餐廳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職工餐廳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餐廳負責人,負責餐廳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餐廳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確實需要,需報總公司批准,由機電課辦理,用後及時拆除。

四、餐廳內要留有足夠的`通道,並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五、對操作間內易燃氣罐、管路、接頭、閥門必須經常檢查,防止泄漏。發現泄漏時先關閉閥門,切斷電源並及時通風,嚴禁出現明火和啟動電源開關。

六、使用機械設備不得過載運行。

七、保證電源電路處乾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八、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操作間內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爐灶是否有明火,確認安全無誤後方可離開。

九、煙道要每半年清掃一次。

十、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保證完好有效,隨時可用。

十一、發現火災險情要積極撲救,並立即向企管部報告。

員工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食堂膳食工作安全進行,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員工要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經常參加消防知識普及講座,熟悉消防知識、滅火方法,做到發生煤氣泄漏或火災時能有效、迅速處理,並積極參加消防演習。

二、食堂管道煤氣應按消防重點部位做到定點、定人、定時間、定措施管理,結合食堂的實際情況制定處理煤氣泄漏、火災事故應急方案。

三、每個員工必須熟悉煤氣管道的走向及各開關的位置,以備應急處理。做到人人熟悉,保證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從容處理。

四、廚房人員要樹立防患於未燃意識,必須嚴格按照煤氣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不得違反。使用廚具應按爐具使用説明書和指示標誌操作。烹調工應熟悉操作爐灶的各種開關。

五、廚房人員上班前不要急着開電燈(包括電器開關),應先聞一聞是否有煤氣味。如嗅到煤氣味,不得開電閘,以免引起着火或爆炸。

六、在使用煤氣前,應先打開風機將爐內的廢氣(餘氣)抽走,確保無煤氣泄漏後才能點着火種,才能打開爐的大火氣閥使用。調好風量(風門),是煤氣完全燃燒。

七、下班前應關好爐前總開關,並檢查有無泄漏,做好關閥記錄,確保煤氣無泄漏方能離開。

八、定期(每月)檢查煤氣設施,及時發現問題,發現問題後做相關處理。問題較為嚴重的,上報食堂管理員,及時安排,及時處理。

九、煤氣設施(表、調壓設備、閥)附近不能堆放易燃、易爆及有腐蝕性的物品,不能堆放雜物及用管道作受力點,不能封閉、遮蓋煤氣設施,不得擋住、塗改煤氣方向指示標誌,保持管理設施乾爽清潔、通風透氣,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十、經常檢查爐底管道有無腐蝕,膠管(點火棒)有無龜裂老化、穿孔,甚至斷裂的情況,發現其中之一情況,要及時報告。若發現煤氣使用壓力異常、泄漏等意外,應立即停止用氣,設法切斷氣源,關閉爐前總開關,杜絕各種明火及靜電產生,如控制不了則關表閥或調壓總閥,並立即通知煤氣公司處理。

十一、廚房內不得使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燃料的火源。

十二、在表閥或調壓總閥不能控制的情況下,先疏散食堂員工,然後通知煤氣公司處理。

十三、調壓器總閥、廚房除應隨時備有有效的滅火器(二氧化碳或乾粉滅火器)。

十四、煤氣一旦失火,千萬不要驚慌,切斷氣源,關閉爐前總閥、表前閥或調壓閥。及時疏散人羣,保護人身安全,儘量減少損失

後廚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8

一、按照消防規範要求,企業配備各種消防設備、設施,標識安裝在合適、醒目的位置上。

二、各種標識不得隨意挪為他用,責任部門應按照按月進行全面普查的規定認真落實,保證各種標識的完好性。

三、標識名稱及作用

1、公共設施的標識

(1)樓層燈及樓層號碼的標識,分別安裝在各樓層電梯廳內,其作用,為人們提示你所在樓層。

(2)應急指示燈標識,分別安裝在各層通道及樓梯內,其作用,在火災情況下可做應急照明使用,並提示人們所在區域的安全疏散的方向。

(3)禁止吸煙標識,在企業內公共場所及各電梯箱內安裝有禁止吸煙標識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在公共場所不許吸煙,做到文明辦公防止火災發生。

(4)消防器材標識,在各層指向滅火器的方向分別安裝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該方向設有滅火器材,一旦發生火災及時使用。

(5)火警電話標識,在各層通道內分別安裝有火警電話標牌,其作用是提示大家時刻記住火警電話,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

2、消防設備系統的標識

(1)消防供水管道的標識,在樓內的消防供水管,按規範要求全為紅色,並在管道上有明確的編號,説明該管是消火栓系統或花灑系統供水的區域範圍。

(2)消火栓的標識,在企業內所有消火栓的門上都印有“消火栓”字樣,提示人們該處設有消火栓。

(3)高層、中高層排煙系統標識,在各層的走廊一方設有一個排煙窗,在相應的位置設有排煙窗控制裝置,上面注有“發生火災時,按下紅按鈕”的字樣標識。

(4)加壓送風系統標識,在各層的消防電梯房,防火樓內梯設有加壓送風百葉窗,發生火災時可向該區域內送正風,避免煙霧火勢進入,使人員順利疏散。

(5)消防電梯標識,在每層的消防電梯房內都標有消防電梯字樣,表示該梯為消防電梯。

3、消防機房的標識

(1)消防水泵的.標識,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編號、功率等字樣標識。

(2)消防水箱的標識,在供水箱上標有消防儲水量限位標識。

(3)排送風機的標識,在小區各消防風機上都標有,風機編號“p”、“s”,以及功率等字樣標識。

(4)監控中心的標識,擺在監控中心的門口,掛有監控中心的標牌,在值班室內的控制枱上,顯示有供電各系統信號指示,控制操作按鈕等具體的字樣標識。

4、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

(1)消防設備檢查保養記錄標識。

(2)消防設備試運行記錄標識。

(3)消防設備故障維修標識。

(4)監控中心有關消防的各種管理制度的標識。

(5)滅火作戰方案及滅火指揮系統圖的標識。

(6)消防管道及平面圖的標識。

後廚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9

一、學校範圍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日常維護、管理由設施、器材所在部門負責,保衞處負責對其進行監督、檢查;

二、各部門應對管轄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定期檢查,對於壓力不夠的滅火器,或其他消防設施器材有異常的,立即通知保衞處進行維修或更換調整;

三、學校內消防設備、器材應定期進行檢測、換藥確保其處於完整好用狀態;

四、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佔用疏散通道,不得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門鎖、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五、消防器材、設施除撲救火災使用外,嚴禁挪作他用,如因特殊情況需動用消防器材、設施的,須事先徵得保衞處同意。對擅自挪用和損壞消防器材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處罰;

六、認真做好消防器材、設施維護、保養記錄。

後廚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10

1.為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運行和性能良好,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和保養工作。

2.建築消防設施必須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並經消防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3.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應當委託有資質的單位,定期進行維護保養,每月出具書面“維修保養報告書”;

4.消防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維修,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其它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隨意更換、維修消防設施或設備;

5.消防控制室人員,應當每日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一次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通知維保人員處理,並做好記錄;

6.維保單位必須定期對感温、感煙探測器進行清洗;

7.定期對消防設施、器材按照規定進行維護、保養。

後廚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11

一、消防器材要按規定排列整齊,做到風吹不着、雨淋不着、日曬不着,確保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

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要符合滅火要求,放置於醒目位置,做到便於取用。

三、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立即上報保衞部門。

四、各部門對本單位的消防器材做到登記造冊,專人保管,責任到人、定崗定位,不準丟失,不準轉借,不準挪用。

五、消防設施和器材按規定定期進行檢測,發現損壞及時維修和更換。

六、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品種符合國家規範要求。配置地點做到有明顯標誌,專人管理。

後廚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有關精神,消防器材是滅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為了確保其在一旦發現火情時發揮應有的滅火效力真正起到保護公司財產少受損失的作用,為保障我公司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使用與管理:

1、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責任人為專職安全員,各種消防器材要做到,不準將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準”),勤檢查、勤清潔、勤維護(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換藥物(即“三定”).

2、佈置在各部門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等,非消防用途作業不得動用.嚴禁隨意動用滅火器開玩笑、玩耍,如有以上違反者,根據情節輕重,按照條例規定追究責任,予以處罰.

3、如遇火險、火警或火災,動用消防器材,事後必須歸放原處,空滅火器應集中到公司保安室專職安全員辦公處,不得隨意亂放.

4、如有關部門由於工作需要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應與專職安全員取得聯繫,必須經得專職安全員許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動用,按條例處罰,工作完畢後,物歸原處,用空的滅火器送到保安室專職安全員辦公處.

5、消防器材為滅火所必需,因此,愛護、保養消防設是公司每個部門員工的職責.發現有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行為者,有權制止並報總經辦專職安全員處理,制止者給予表揚獎勵.

6、各部門應保管好所屬範圍的消防設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動,周圍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礙使用.

二、消防器材的維護與保養:

1、廠區內各置定點的'消防器材均由總經辦安委會專職安全員負責統一管理保養,做到定期定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對於各種滅火器,專職安全員每天檢查一次,檢查結果記入《日常安全巡查表》.

3、佈置在廠區內各定點的滅火器,凡在户外的,每當冬天來臨前,必須認真做好防凍保暖工作.

4、使用完的滅火器必須及時清洗、灌裝常備不懈.

5、廠區內的消防栓和其它滅火器材,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檢查測試效果,確保正常.

6、各部門、班組、辦公室各位員工,發現消防器材有損壞、泄漏、丟失等問題時,均應自覺向專職安全員及時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養工作成為全廠員工的義務.

7、滅火器使用後,應及時到有資質的維修公司檢查,更換已損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並做好記錄,以免滅火劑過期失效.

8、消防設施若有損壞,應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及時報修,應由消防部門指定的維修公司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設施.維修後,應填寫《消防設施維修記錄》,註明維修原因、費用、措施、維修人等.

9、消防設施不足時,安全主任應填寫《設備申購單》,3萬以下由總經理批准,3萬以上由總經理審批、公司財管會批准,消防設施應到當地消防部門指定廠商購買.

10、本制度從公佈之日開始實行,實行中未盡事宜日後可進行修訂.

後廚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13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類型,明白火警電話(119、110)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瞭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學校在學校內決不允許焚燬資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燬的不得隨便亂燒;要選擇遠離建築物的空地,並有專人負責焚燒,須等餘燼完全熄滅後方能離開。

3、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學校用於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庫房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後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定配備必須消防設施和器材,並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設備。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問題和用電器故障等引起火災。

6、嚴禁在學校庫房、實驗室、微機室、等地吸煙和亂扔煙頭。嚴禁在辦公室內私自應用電熱餅和電熱玻璃插座等電器設備,預防火災發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瞭解不一樣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嚴禁在學校教室、辦公室使用蠟燭、油燈等照明。

10、設置消防安全標誌,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置貼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後廚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14

1、各類物資倉庫屬廠區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誌,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2、庫房內要保持乾淨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對敞落得棉絲、油布、廢紙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消除。

3、庫房內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車間、科室負責人批准,報生產技術部備案,並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4、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動火,需要防火作業時,需生產技術部審批後,辦理“動火證”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動火明火作業。

5、庫房內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下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6、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內保持通風,防濕、防曬。

7、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事故隱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8、工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器材必須妥善保管,嚴格執行《鋼廠消防器材管理暫行規定》。

後廚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15

消防器材包括:消火栓、水龍帶、乾粉滅火器、泡沫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以及消防桶、砂等。

消防器材是消滅最初起火的有效工具,為及時撲救可能發生的火災,必須嚴格管理制度。

1、各部門應將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管理保養,統一換裝。

2、經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門、個人不準擅自將消防器材用在與消防車工作無關的方面。

3、消防器材由公司負責安全的部門統一配備、安置,各部門車間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乾燥、取用方便處,任何人不得隨便挪動位置。

4、滅火器如使用後,應及時換新,不得空置。

5、各部門在安全部門通知採取防火措施後應及時執行。

後廚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16

1 目的

規範庫房的防火安全管理,確保大廈弱電設備的正常運行。

2 範圍

適用於公司庫房的防火安全管理及保安部對其的消防安全檢查。

3 職責

3.1財務部負責執行此制度。

3.2保安部消防主管負責監督此制度的執行情況。

4 工作內容及要求

4.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公司所屬庫房由其所在部門設專人保管;保管員負責本庫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4.2庫房保管員必須熟知本庫房所存物品的性質、數量,並進行分類,碼放整齊,不得隨意堆放,堵塞通道。庫房存放物品的安全距離是:內牆距10公分,外牆距40—50公分,柱距10公分,頂距50公分,跺距80公分,燈距50公分。

4.3庫房保管員必須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定期盤點、核查,做到帳物相符,發現物品短缺、遺失或被盜,要在報告本部門的同時報告保安部。

4.4庫房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領物人員要在庫房門外等候領取。

後廚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17

一、總則

為了加強對消防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1.1消防器材的配備:

1.1.1按照GBJ140--90《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及有關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1.1.2依據設計標準按不同的介質配備不同種類的消防器材,並放置在指定的地點,任何人不允許隨意動用。每次使用後,應集中保管,而後更換同樣型號和數量的有效器材;

1.1.3消防器材的擺放要分佈合理,擺放在通風良好、明顯和便於取用之處,且不影響安全疏散;

1.1.4消防器材不得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範圍的地方,室外消防器材應有防曬、防雨、防凍的保護措施;

1.1.5消防栓應有明顯的標誌,室外消火栓周圍20米內不準堆放物資和停放車輛。滅火器應設置穩固,其銘牌必須朝外。

1.2固定消防設施的'管理:

1.2.1加強對固定消防設施的管理,按期進行試驗;消防噴淋系統每半年試驗一次;消防水炮每半年試驗一次,與消防設施有關的閥門每月一次,並有記錄;

1.2.2加強裝置內固定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經常檢查並定期做防腐處理。對消防系統上的閥門、噴嘴等要經常檢查、清理,損壞的要及時更換,確保零部件齊全、靈活、好用;

1.2.3任何個人不得私自使用各種消防設施或器材,如確需使用,必須經公司生產部批准或安全主管領導批准,用後要立即恢復原狀,並經生產部安全人員驗收。如有損壞,按原價賠償。

1.2.4車間要建立消防設施和器材台帳,內容要明確具體,數量準確。

1.2.5車間要作好消防設施和器材使用的培訓工作,確保員工能熟練使用各種消防設施或器材。

1.2.6各部門或車間負責各自管轄區域或所屬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和年度檢驗、換藥工作,每月必須對消防設施進行一次檢查,滅火器每季度檢查一次並及時填寫卡片。

1.2.7消防通道必須保持平坦通暢,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堆放阻礙消防車輛通行的物資。

1.2.8消防器材的配備、更換和維護由安全人員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統一歸口管理。

三、附則

3.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3.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3.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後廚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18

一、消防設施器材按照劃分的管理區域,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設施器材經常處於良好備用狀態。

二、消防治安部每年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兩次定期檢查、清理和登記造冊存檔。

三、消防栓、箱體、玻璃、門鎖、閥門、水帶、水槍、手動報警器、小錘及其配件經常處於良好備用狀態。

四、温、煙感控制箱體,指示燈,開關,探頭經常處於良好備用狀態。

五、消防水泵、閥門、管道、壓力錶、水噴淋自動滅火系統每月放水試驗一次。

六、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七、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檢查、更換,確保處於良好備用狀態。

八、消防用廣播器材隨時處於良好備用狀態。

九、消防扳手存放在顯要位置,隨時備用。

十、加強消防設施器材的巡視、檢查、保養、更換,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十一、消防設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變位置,嚴禁損壞丟失。

十二、相關文件記錄:無

後廚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19

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保障安全生產,規範消防器材管理,使消防管理工作有規可依,確保急時好用,做到防患於未燃,制定本制度。

2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

3職責

3.1行政部負責本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並負責消防器材的管理監督。

3.2保安隊長負責消防器材的檢查和使用性能維護工作的組織和實施,並負責檢查結果的報告及處理跟進。

4消防設備管理制度

4.1 消防設施設備按照劃分的管理區域,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設施器材經常處於良好備用狀態。

4.2 每季度由行政部和電工組防水檢查一次公司內的地上消火栓。

4.3 消防水泵每半年由行政部和電工組手動或自動啟動檢查一次。

4.4 公司的各種電氣設備,每年聯合進行一次檢查。

4.5 備用發電機,由工程部根據設備檢查安排時間定期啟動檢查。

4.6 各部位的輕便手提式10升、推車式65~100升的泡沫滅火器,每年由行政部監督更換藥劑一次,其他器材損壞的要及時更換。

4.7 公司建築物內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員活動的地方、公共場所、娛樂場所、樓層間、機房、電房、氣站、廚房、辦公室等部位視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滅火器材,由管轄部門負責

維護保管及外表的清潔衞生,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要經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損壞消防器材要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5消防設施、安全標識管理規定

5.1 按照消防規範要求,管理區域內配備各種消防設備、設施,標識安裝在合適、醒目的位置上。

5.2 各種標識不得隨意挪為他用,責任部門應按月進行全面普查的規定認真落實,保證各種標識的完好性。

5.3 標識名稱及作用

5.3.1 公共設施的標識

樓層燈及樓層號碼的標識,分別安裝在各樓層電梯廳內,其作用是為人們提示你所在樓層。

應急指示燈標識,分別安裝在住宅樓各層通道及樓梯內,其作用是在火災情況下可作應急照明使用,並提示人們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禁止吸煙標識,在管理區域內公共場所及各電梯箱內安裝有禁止吸煙標識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在公共場所不許吸煙,做到文明辦公防止火災發生。

消防器材標識,在各層指向滅火器的方向分別安裝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該方向設有滅火器材,一旦發生火災及時使用。

火警電話標識,在各層通道內分別安裝有火警電話標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時刻記住火警電話,火災時及時報警。

5.3.2 消防設備系統的標識

消防供水管道的標識,在樓內的消防供水管,按規範要求全為紅色,並在管道上有明確的編號,説明該管是消火栓系統或花灑系統供水的區域範圍。

消防栓的標識,在管理區域內所有消防栓的門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樣,提示人們該處設有消火栓。

5.4 消防機房的標識

5.4.1 消防水泵的標識,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編號、功率等字樣標識。

5.4.2 消防水箱的標識,在供水箱上標有消防儲水量限位標識。

5.4.3 排送風機的標識,在管理區域內各消防風機上都標有,風機編號“P”、“S”,及功率等字樣標識。

5.4.4監控中心的標識,擺在監探中心的門口,掛有監控中心的標牌,在值班室內的控制枱上,顯示有供電各系統信號指示,控制操作按鈕等具體的字樣標識。

5.5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包括

5.5.1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

5.5.2 消防設備檢查保養記錄標識。

5.5.3 消防設備試運行記錄標識。

5.5.4 消防設備故障維修的標識。

5.5.5 監控中心有關消防的各種管理制度的標識。

5.5.6 滅火作戰方案及滅火指揮系統圖的標識。

5.5.7 消防管道及平面圖的標識。

6消防器材的管理

6.1 消防設施器材按照劃分的管理區域,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設施器材經常處於良好備用狀態。

6.2 行政部每年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兩次定期檢查、清理和登記造冊存檔。

6.3 消防栓、箱體、玻璃、門鎖、閥門、水帶、水槍、手動報警器、小錘及其配件經常處於良好備用狀態。

6.4 消防水泵、閥門、管道、壓力錶、水噴淋自動滅火系統每月放水試驗一次。

7器材配置

7.1.1行政部負責本廠消防器材的規劃及配置。

7.1.2消防器材配置應符合消防技術的相關規定,配置要適量、適用、合理。

7.2登記入庫

7.2.1消防器材由保安隊協助進行檢驗,檢查包括:性能、規格、數量、使用有效期、使用範圍等,確認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關規定,凡不符合標準的一律退回採購、更換。

7.2.2經檢驗符合標準的消防器材由行政部辦理入庫手續

7.3使用與維護

7.3.1滅火器的使用:滅火器是一種可由人力移動的輕便滅火器具,他能在其內部壓力作用下,將所充裝的滅火劑噴出,用來撲滅火災。

滅火器配置在各樓層的消防箱內,消防箱應設於顯眼、通風、乾燥、清潔的指定地點,不受烈日的暴曬,不接觸熱源或劇烈震動

滅火器應保持乾淨、整潔、無積塵;銘牌朝外,標識清楚。

滅火器的存放必須在接警時能及時取用。

滅火器只允許在火警發生時和訓練需要時使用,平時一律不準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須經行政部主管同意。

訓練用滅火器材由保安隊長負責領出。訓練完畢統一送還,如已使用,應更換或及時充裝滅火噴劑後,物歸原處。

因工作需要臨時借用的滅火器材經公司安全負責人同意,登記確認後方可領出,用完後及時歸還。

7.3.2滅火器的維護

滅火器在每次使用後,必須送到已取得維修許可證的維修單位(以下簡稱維修單位)檢查,更換已損件,並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每月定期進行一次使用性能的檢查。

滅火器檢查項目包括以下項目:

(1)壓力錶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在紅色-區域要檢查原因,發現重量減輕10%,檢查後要及時灌裝)。

(2)鉛封是否完好(一經開放,須按規定再充裝,並作密封試驗,重新鉛封)

(3)噴嘴和噴射管是否堵塞,腐蝕損壞;推式滅火器的行車是否靈活。

(4)噴筒是否暢通(如堵塞要及時疏通)

(5)外觀檢查發現有條所列情況的必須作廢品處理。

檢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進行維修:

(1)滅火器的橡膠有變形、老化或斷裂的。

(2)壓力錶外表面有變形、損傷等缺陷,壓力值的顯示不正常或模糊不清。

(3)噴嘴有變形、開裂、損傷等缺陷的。

(4)滅火器的壓把、閥體等金屬件有嚴重損傷、變形、鏽蝕等影響使用的缺陷,頂針有肉眼可見的缺陷。

(5)密封片、密封墊等發現有老化泄露現象。

(6)滅火器的出氣管有彎折、堵塞、損傷和裂紋等缺陷。

經過維修的滅火器,其充裝的滅火劑應符合有關滅火劑的標準要求。

經過維修後的滅火器,必須貼上維修標識銘牌:

(1)維修標識銘牌應有如下內容:維修單位的名稱、維修許可證的編號、筒體水壓試驗壓力值Mpa、維修年月。

(2)每次維修的銘牌不允許相互覆蓋

(3)儲氣瓶永久性的維修銘牌(不允許打鋼字)上,應標明儲氣瓶的充裝係數、驅動氣體充裝量,同時還應有維修單位名稱和充氣的年、月。

滅火器外表清潔時嚴禁使用有機溶液劑洗條

7.3.3滅火器的報廢

滅火器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報廢。

(1)筒體嚴重鏽蝕(漆皮大面積脱落,鏽蝕面積大於或等於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者)或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鏽蝕的。

(2)內扣式器頭沒有(或未安裝)卸氣螺釘和固定螺釘的。

(3)筒體嚴重變形的。

(4)結構不合理的(如筒體平底的;儲氣瓶外置,進氣瓶從筒身上進入筒體內部的乾粉滅火器)

(5)沒有生產廠家名稱和出廠年月的(含貼花脱落,或雖有貼花,但已看不清生產廠名稱和出廠年月的)

6)未取得生產許可證廠家生產的。

(7)公安部或各省(市、區)公安消防部門命令禁止銷售和維修的。

(8)滅火器的報廢年限從滅火器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

A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年

b手提式酸鹼滅火器——5年

c手提式清水滅火器——6年

d手提式乾粉滅火器(儲氣瓶式)——8年

e手提式儲式乾粉滅火器——10年

f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g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年

h推車式乾粉滅火器(儲氣瓶式)——10年

i推車式儲壓式乾粉滅火器——12年

j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報廢的滅火器或儲氣瓶,必須在筒身上或瓶體上打孔,並且用不乾膠貼上(報廢)的明顯標誌,並報維修單位處理。

7.3.4消火栓的使用:

消火栓是一種固定滅火供水設備。它包括消火栓和消火栓箱。消火栓和消火栓箱通常設於樓梯間、走廊和室內的牆壁上。箱內有水帶、水槍並與消火栓出口連接,消火栓則與消防給水管線連接。發生火災時,按開啟方向轉動手輪,水槍即噴射出水流。

消火栓在使用過後,要把水帶洗淨晾乾,按盤卷或摺疊方式放入箱內,再把水槍卡在槍卡內,關好箱門。

水帶、水槍只用於火場供水和平時訓練。

水帶接口相互連接時,應靈活、鬆緊適度,保證其密封性,加壓時不能自行脱開。

平時訓練領用的水帶(水槍),收卷後要輕放,嚴禁將水帶的接口,水槍在地上甩打造成破損。

7.3.5消火栓的維護

每月一次定期檢查消火栓是否完好,有無生鏽、漏水現象。

檢查接口墊圈是否完整無缺;卷盤、水槍、水帶是否損壞,閥門、卷盤轉動是否靈活,發現問題應及時檢修或更換。

每月一次進行消火栓放水檢查,以確保火災發生時能及時打開放水。

水帶、水槍應置於通風乾燥的地方,注意防潮、防震、防黴、防腐、防破損。

7.3.6水帶的報廢

水帶破損、爛洞(不能修補,影響水壓)、硬化必須報廢。

7.4消防器材的管理

7.4.1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須建立台帳,設專人監管。

7.4.2日常維護和保養,堅持(誰使用、誰負責、誰受益)的管理原則。

7.4.3保安隊長每月定期組織和安排保安員對各個區域的消防器材進行檢查和維護工作,保安員在檢查過程中,必須將發現有問題的消防器材登記後集中放置於指定區域,由保安隊長審查後彙總報告相關的各區域消防安全責任人,並負責維修結果的跟進、記錄。

7.4.4行政部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公司存放的滅火器的維護保養工作進行檢查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確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實到位。

7.5違反處理

7.5.1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設施應掛有檢查標識牌,標識牌上清晰註明檢查日期、檢查人。

7.5.2消防器材及設施的存放區域內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否則,一旦發現追究當事人責任,並嚴肅處理,給予通報批評:不能追究到個人的,對該消防器材及設施存放的部門負責人嚴肅處理,並通報批評。

7.5.3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設施只限於消防專用,禁止佔用、不得挪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或故意損壞等,否則,一旦發現追究當事人責任,將嚴肅處理,並通報批評;不能追究到個人的,對該消防器材及設施存放的部門負責人嚴肅處理,並通報批評。

後廚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篇20

1、種消防設施、應由技術部人員和消防員定期檢查,發現故障及時維修,隨時保證其性能良好。

2、各種消防設施,在非火警情況下,非消防人員和設備維修人員不得移動或挪作他用,更不得損壞。

3、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由安全保衞部門統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4、消防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各走道應保持暢通。

5、各部門要對所轄區域的滅火器和消防設備加強清擦,防止污垢堵塞滅火器噴口。

6、安全保衞部派專人經常檢查,發現違反上述規定的`及時教育,對不聽制止或造成設備損壞,查明情況,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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