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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精選3篇)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精選3篇)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 篇1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衞生、完好。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精選3篇)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温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温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 篇2

一、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櫃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錶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情況記入運行記錄。

3、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設備、防火捲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火災應急廣播的控制、顯示、運行、聯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同區域進行全聯動測試,觀察消防監控中心消防控制設備信號反饋情況;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委託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於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繫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二、 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佈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並製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安全部門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於乾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於易於取用和乾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委託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乾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後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10年,推車式貯壓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12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加強和規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減少火災危害。

2.範圍

適用於公司內部消防器材的管理。

3.權責

3.1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對公司消防安全的監督和管理。

3.2行政部:具體落實消防器材的點檢、維修和保養,以及人員使用器材的培訓。

3.3採購部:負責採購必要的消防器材。

3.4部門主管:負責對本部門人員的培訓,正確使用和保護消防 器材。

4.作業內容:

4.1安全帽、滅火器、高壓水槍、消防栓等消防器材是公司按照 國家有關消防法規配用的,預防或在火災發生時必須使用的救火工具,必須加強管理。

4.2未經允許,嚴禁私自動用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禁止使用消 防水洗地、除汙、沖涼等它用。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4.3因清洗或檢修無意損壞報警裝置,當事人應立即向單位主管 報告原因,報給安全主任(或行政部),並立即恢復報警裝置正常狀態。如當事人故意隱瞞不報,或擅自關掉消防音總閘開關者,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4.4因自然現象和技術原因,報警裝置自動報警,所有員工均有 義務向安全主任(或行政部)反映情況。發現有故意破壞消防設施的違法人員。員工有權力、有義務制止違法人員的不法行為。

4.5特殊情況下使用後(滅火、消防、演練)必須對使用過的滅 火器及時安裝,將消防水帶晾曬乾並按標準放置在固定位置,消防設

施周圍1M內,禁放障礙物品。

4.5.1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獎消防安全疏散指示遮擋,覆蓋等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4.5.2定期對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每月制 作點檢表。由行政部組織人員檢查,並作好有效的原始記錄備查。

4.5.3凡點檢中發現滅火器氣壓不夠、無保險插銷,鉛封和水帶 破損及其它元件缺失,需説明原因向採購部申購儘快修復,使其處於正常狀態。

4.5.4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對每一個員工 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員工對消防器材重要性的認證,並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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