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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精選25篇)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精選25篇)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

消防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對學生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尤為重要。為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學校消防知識宣傳力度,預防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精選25篇)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類型,知道火警電話(119)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瞭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對消防器材進行定期檢查保養,使之處於隨時可用狀態;對超過有效期的消防器材及時進行重新加粉處理;

3、對專用教室消防器材被老師隨便移動位置的及時復位;要求清潔工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擦洗。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或其他公共場所。學校用於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地方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後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定配備一定消防設施和器材,並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設備。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老化和用電器故障等引導火災。

6、嚴禁在學校空屋或其他房檐邊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嚴禁在學校、實驗室、微機室、廚房等地吸煙和亂扔煙頭,預防火災發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瞭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員工下班後,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注意提醒教職員工經常檢修用電器和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學校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疏散指示標誌的安裝位置應在腰部以下。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10、學校結合“安全月活動”、“119消防活動日”和季節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2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明確各級負責人、各類工程人員、各職能部門和員工在生產中應負的安全職責。

2、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各自在自己的職責範圍內各負其責。

3、認真落實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

4、每年逐級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納入公司管理目標納入公司年度工作考核。

5、沒年由公司“安委會”對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

二、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三級安全教育

對生產崗位所有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廠(公司)級、車間(加油站)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56學時。其中公司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加油站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班組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8學時。

(2)特殊作業安全教育

凡從事電氣、鍋爐、焊接、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由企業有關部門與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組織進行專業性安全技術教育,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工作。特種作業人員應按當地安全監察部門的有關規定,定期參加培訓和複審,成績記入個人安全教育卡片。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前,各主管部門要組織編制新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專門教育。有關人員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作業證後,方可上崗操作。

(3)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須開展以班組為單位的安全活動,班組安全活動每月不得少於3次,每次不少於1學時。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動每月1次,每次不少於2學時。安全活動時間不得挪作它用。

(4)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

進站施工人員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應與施工隊簽訂安全合同,明確雙方責任,落實安全措施,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防火教育。

(5)在安全教育中,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主導思想。

按照有關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消防法等的規定,結合事故教訓,針對各崗位的不同(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識的培訓。

三、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1)加油站應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自檢自查為主,上級主管監督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分級落實安全工作。

a.加油站每週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b.當班安全員應對作業現場監督,發現違章行為和不安全因素,有權制止和向上級反映。

c.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節日要對加油站進行安全檢查。

(2)檢查主要內容包括: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設備技術狀況、滅火作戰預案以及隱患整改情況等。

(3)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加油站能解決的,應限期抓緊整改;加油站無力解決的,應書面向上級報告,同時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建立安全檢查台帳,將每次檢查結果登記在冊,台帳保存期限為一年。

四、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

1、為確保檢維修的安全,必須按指定的範圍、方法、步驟進行,不得隨意超越、更改或遺漏。

2、不論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須集中指揮、統籌安排、統一調度、嚴格紀律。

3、堅決貫徹執行各項制度,認真操作,保證質量,加強現場的監督和檢查。

4、為保證檢維修的安全,檢維修前必須準備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5、檢維修中,聽從現場指揮人員及安全員的指導,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不得無故離崗、逗鬧嬉笑、任意拋物。

6、拆下的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點,每次上班前,先要查看工程進度和環境情況,有無異常。

7、檢修負責人應在班前開碰頭會佈置安全檢維修事項。

8、如在檢維修過程中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彙報,加強聯繫,經檢查確認安全後才能繼續檢修,不得擅自處理。

五、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1、作業時必須辦理申請、審核和批准手續,要明確作業的地點、時間、範圍、方案、安全措施、現場監護等。

2、作業時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聽從現場指揮人員及安全員指揮,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3、無證或手續不全、作業票過期、安全措施沒落實、地點或內容更改等情況下,一律不準作業。

4、特殊作業時,必須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資格驗證,並懸掛相應的警示

5、作業前必須準備好安全、消防器材及救援設施,消防器材及設施應指定專人負責。

6、作業中途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彙報,加強聯繫,經檢查確認安全後才能繼續施工,不得擅自處理。

六、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一、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二、成立以公司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並設置安全管理部門。

三、員工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衞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四、公司在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場所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並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五、公司在生產、儲存和使用場所設置通訊、報警裝置,並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於正常適用狀態。

六、編寫切實可行的事故應急預案,並每年進行1-2次演練,確保安全生產。

七、在有毒現場必須備有防護、防毒器材及救治藥品。

八、建立事故檔案,按照“四不放過”要求,認真處理,保護有效記錄。

七、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為加強設備安全,做到正確使用,使設備處於良好狀態,保證設備長期、安全、穩定運轉,特制定本制度.

2、各車間應實行專機負責制或包機制,做到台台設備,條條管線,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3、操作人員必須通過三級培訓,經考試合格,發給上崗合格證才能單獨操作設備.

4、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操作規程進行設備的啟動、運行和停車.

5、必須堅持崗位,嚴格執行巡迴檢查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6、認真做好設備潤滑工作,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保證設備清潔,及時消除跑冒滴漏.

八、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安全投入應按照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合理提取。

2、安全投入每年根據實際由“安委會”報請公司提取,建立專款帳户不得挪作他用。

3、安全投入使用必須經有關部門寫出投入計劃,報公司安委會批准方可使用。

4、安全投入如當年未能使用完,應當轉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計劃內,不得挪作他用。

5、如當年安全投入不夠,應由“安委會”寫出計劃報公司批付。

九、勞動保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發放管理制度

1、要求上崗員工佩戴工作卡、着裝統一。

2、根據季節,發放夏裝、春秋裝及冬裝。

3、發放帽子、手套及清潔用毛巾。

4、每位員工應愛護使用勞保防護用品。

5、如有丟失或損壞,照價賠償。

6、根據加油站工作的特點及有關規定,所發放的勞保用品必須選用防靜電質地的布料或材料。

十、事故管理制度

1、發生事故後,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立即將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單位;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事故報告單位等報告有關部門及領導,緊急情況要報警。傷亡、中毒事故,應保護現場並迅速組織搶救員工及財產。重大火災、爆炸、跑油事故應組成現場指揮部,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2、由於跑油、火災、爆炸原因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級以上事故,應迅速報告油站所在地消防勞動部門及有關部門。

3、事故調查和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員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4、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的,按責任輕重對油站負責人和事故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事故發生後,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不報、故意破壞現場或無玷當理由拒絕接受以及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給予有關責任人經濟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

6、事故發生後,必須進行調查。一般事故由加油站負責人進行調查,並將結果上報有關安全部門及消防部門。對重大及以上事故,加油站負責人要積極配合公安局、安全部門、消防局等部門進行調查,直至調查結束。

7、建立事故報告處理檔案,登記有關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單位;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事故報告單位等,以及最終處理結果的內容。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3

一、加油站必須實現以下安全管理目標:

1、 重傷及以上人身傷亡事故為“0”;

2、 一般機械、設備、火災事故為“0”;

3、 安全設施、安全標誌、安全警示的設置率、規範率達到100%;

4、 爭創“全年無事故”單位。

二、 加油站第一安全責任人在安全管理工作上必須做到以下內容:

1、加油站員工上班必須穿戴工作服,嚴禁穿戴鐵掌和釘子的鞋上崗。

2、加油站內、站區外附近嚴禁煙火;站區內不得吸煙和使用手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嚴禁為塑料桶、噴燈加油;嚴禁用汽油搓洗衣服和器皿;站內不得使用化纖拖把和抹布。

4、進站車輛先熄火後加油;不準在站內檢修車輛、敲打鐵器;客車加油時應關好門窗,乘客不準吸煙、打手機和下車走動。

5、帶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禁止進站加油。有加油人員用專用同站外加油。

6、拉油車輛進入罐區必須帶有防火罩;卸油時卸油工必須現場監護,先接好地線,停留15分鐘以上再接管卸油,開關扳手應使用防暴扳手;用泵卸油要保證不超規定轉速;卸汽油時,禁止開泵卸油。

7、站區內檢修作業時必須使用防暴工具;嚴禁鐵器撞擊、亂扔;不得隨意動火施工,確需動火的,先辦申請手續,由施工人員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方案,報領導批准後,安排可靠的現場監督人到現場方可動火施工。

8、站區安全標誌必須醒目、齊全;消防器材配備符合規定,不準挪用並定期檢查,確保合格有效。

9、站內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查,保證安全良好;嚴禁亂拉亂接電源;油罐、加油機、加油棚地更年期進行防靜電、防雷擊接地檢測。

10、站區內應使用防暴照明燈具,嚴禁使用普通燈具和手電照明。

11、實行安全巡檢制度,每班班長在接辦、交班時按巡檢路線逐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並處理,防止事故隱患留給下一班,問題嚴重時要及時報告站長。

12、定期對站區周圍進行檢查,及時消除易燃易爆物品及安全隱患,防止危及站區安全的事故發生。

13、收款員所收大宗款額應存放保險櫃內,下班交款時應由多人護送到財務室,不得獨自一個人送交款。

14、加油站員工在工作場地應注意進出車輛,不得搶行,同時要避讓重型車輛後輪部位,確保人身安全。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4

一、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櫃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錶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情況記入運行記錄。

3、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設備、防火捲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火災應急廣播的控制、顯示、運行、聯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同區域進行全聯動測試,觀察消防監控中心消防控制設備信號饋情況;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託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於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消防隊聯繫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二、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佈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並製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安全部門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於乾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於易於取用和乾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乾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後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10年,推車式貯壓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12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3、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衞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温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温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5

1、加強明火管理,生產區內禁止吸煙;

2、危險作業如動火、登高、進入密閉場地等須事先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

3、不準使用天那水等揮發性較強的易燃液體擦試機器設備、工件、衣服;

4、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或者防護用品穿戴不規範,不準進行相關作業,不配戴適當的防護用品,不準接觸有毒有腐蝕的物品;

5、未有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不齊備及安全裝置失效的設備,不準使用;

6、停機修理後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使用;

7、維修、檢查設施時,必須執行鎖機/掛牌制度;

8、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設備,未經主管批准,不準使用;

9、檢修設備時,沒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不準將水倒在電氣設備和線路上,以免破壞絕緣,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帶,不準登高作業;

12、不準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機件、產品及器材;

13、不準在電機的開關、消防器具放置場所及進出口等放置貨物;

14、不準在機器設備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準在車間堆放油布、廢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蝕之物品;

15、不準在焊接作業場所逗留;

16、非電工不準亂動電氣設備,不準直接將電線插入插座接駁電源,車間不準使用萬能插座;

17、在用機器設備的動轉部位和危險部位,不準觸摸、擦試;

18、機器設備發生故障或異常時,不準不停機進行故障處理;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6

消防安全是日常安全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項,也是極其重要的一個環節。但是大部分企業的消防安全制度並不是很健全。

根據《消防法》和公安部61號令的規定,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責任制

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明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全體人員應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層層簽訂責任書,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是消防安全責任制的核心。消防安全責任制主要內容包括:

1、規定消防安全委員會(或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領導機構及其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2、規定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3、規定單位下屬部門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安全員的職責;

4、規定單位義務消防隊和專職消防隊的領導和成員的職責;

5、規定全體職工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的消防安全職責。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責任部門、責任人,消防安全教育的對象(包括特殊工種及新員工)培訓形式、培訓內容,培訓要求,培訓組織程序,確定消防安全教育的頻次,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要點。

三、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防火檢查、巡查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防火檢查的時間、頻次和方法;確定防火檢查和防火巡查的內容;檢查部位、內容和方法;處理火災隱患和報告程序、防範措施,防火檢查記錄管理等要點。

四、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部門、責任人和日常管理方法,隱患整改程序及懲戒措施,安全疏散部位、設施檢測和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管理方法,制定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的要求,制定每日檢查、月(季)度試驗檢查和年度檢查內容和方法,檢查記錄管理,定期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報告備案等要點。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控制室責任部門、責任人以及操作人員的職責,執行值班操作人員崗位資格、消防控制設備操作規程、值班制度、突發事件處置程序、報告程序、工作交接等要點。

七、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火災隱患整改的責任部門、責任人,火災隱患的確定,火災隱患整改期間安全防範措施,火災整改的期限、程序,整改合格的標準,所需經費保障等要點。

八、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安全用電管理責任部門、責任人,定期檢查制度,用火、用電審批範圍、程序和要求,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及其職責要求,違規懲處措施等要點。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編制和演練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預案制定、修改、審批程序,演練範圍、演練頻次、演練程序、注意事項、演練情況記錄、演練後的總結和自評、預案修訂等要點。

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明確危險物品的貯存方法,貯存的數量,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危險物品的入口登記、使用與出庫審批登記、特殊環境安全防範等要點。

十一、專職(志願)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專職(志願)消防隊的人員組成,明確專職(志願)消防隊員調整、補充歸口管理,明確培訓內容、頻次、實施方法和要求,組織演練考核方法、明確獎懲措施等要點。

十二、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內容及頻次,確定電氣設備檢查、燃氣管理檢查的內容、方法、頻次,記錄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落實整改措施等要點。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實施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考評目標、頻次、考評內容(執行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情況、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等),考評方法、獎勵和懲戒的具體行為等要點。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7

一、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管理應當明確主管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消防設施應具有系統竣工圖、設備技術資料、使用説明書、調試開通報告、竣工報告、竣工驗收情況表等有關資料,建立技術檔案;

三、消防控制室應建立系統的使用操作規程,明確值班人員職責,並做好系統的運行記錄,發現故障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進行維修保養,確保系統的完好有效;

四、應做好建築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保養記錄;

五、建築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後即應保證其處於連續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六、應建立建築消防設施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的管理制度。發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七、建築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月度檢查、年度檢測三種方式;

八、建築消防設施巡查可由歸口管理消防設施的部門實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將巡查的職責落實到相關工作崗位,並應明確各類建築消防設施巡查部位和內容,填寫《建築消防設施巡查記錄》;依照有關規定每日進行防火巡查的單位和設有電子巡更系統的單位,應將建築消防設施巡查部位納入其中,其它單位建築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週至少一次;建築消防設施電源開關、管道閥門,均應指示正常運行位置,並標識開、關的狀態;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的閥門,應當採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

九、建築消防設施的月度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並填寫《建築消防設施月度檢查記錄》。單位不具備檢查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檢測儀器設備的,可以委託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檢查;

十、建築消防設施每年應委託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依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全面檢測,出具《建築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報告》,檢測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並報送主管公安消防機構備查;

十一、從事建築消防設施月度檢查和年度檢測的技術人員,應當經消防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十二、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經年度檢測合格後,應在消防控制室或設置消防設施部位的醒目位置懸掛《建築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標牌;

十三、火災報警系統投入運行2年後,其中點型感温、感煙探測器應每隔3年由專門清洗單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後應做響應閥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試驗,並建立相關情況記錄,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嚴禁重新安裝使用;

十四、消防設備、器材應根據使用場所的環境條件和產品的技術性能要求及時進行保養和更換;對易腐蝕生鏽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定期清潔、除鏽、注潤滑劑;

十五、檢查發現建築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實施檢查的人員必須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並填寫《建築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

十六、對建築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當場有條件解決的應立即解決;當場沒有條件解決的,應在24小時內解決;需要由供應商或者廠家解決,不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解決,影響系統正常工作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解決,恢復系統正常工作狀態;故障排除後,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認可,故障處理記錄存檔備查。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8

1、在營業期間,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無阻,消防安全疏散標誌要隨時完好。

2、所有工作人員都要參加酒店的消防知識培訓,瞭解本單位滅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做到“四懂四會”: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自救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引導人員疏散。

3、所屬區域的電器設備使用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操作人員使用前必須熟悉操作程序,出現故障時及時處理。未經同意,不得隨意佈置電源線路和安裝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

4、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要及時進行檢修,確保正常運轉。

5、改、裝設施、設備前應與相關部門協調,不得擅自改、裝設施、設備,以免引發火險事故。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9

1、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2、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佔;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範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4、物品的堆放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捲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5、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於正常運行狀態;需要維修時,應採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後,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6、應按照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並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7、自動消防設施應按照有關規定,每年委託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全面檢查測試,並出具檢測報告,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0

一、維護管理範圍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3、機械排煙系統;

4、室內消火栓系統;

5、滅火器材;

6、安全疏散輔助設施(燈光疏散指示標誌、火災事故應急照明)

二、建築消防設施的檢查

建築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單項檢查、聯動檢查三種方式。

(一)建築消防設施巡查

1、建築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日開展一次。

2、建築消防設施巡查的內容

(1)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電源工作狀態。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火災報警探測器外觀,火災報警控制器運行狀況,消防聯動控制器外觀和運行狀況,手動報警按鈕外觀,火災警報裝置外觀。

(3)消防供水設施:消防水池外觀,消防水箱外觀,消防水泵及控制櫃工作狀態,水泵結合器外觀、標識,管網控制閥門啟閉狀態,泵房工作環境。

(4)消火栓滅火系統:室內消火栓外觀、室外消火栓外觀。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頭外觀,報警閥組外觀,末端試水裝置壓力值。

(6)機械排煙系統:排煙閥外觀,自然排煙窗外觀,排煙機工作狀態。

(7)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燈外觀,應急燈工作狀態,疏散指示標誌外觀,疏散指示標誌工作狀態。

(8)滅火器:滅火器外觀,設置位置狀況。

(二)建築消防設施的定期檢查

1、建築消防設施的單項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並填寫《建築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表》,檢查人員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在《建築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表》上簽名。

2、建築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的內容:

(1)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用電設備電源末級配電箱處主、備電切換功能。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警報裝置的警報功能,火災報警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顯示盤的報警顯示功能,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的聯動控制和顯示。其中火災報警探測器和手動報警按鈕的報警功能的檢查數量不少於總數的25%。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1

一、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保養工作。

二、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並經消防驗收合格。

三、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設備。

四、消防值班人員應定期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維護人員處理,並做好記錄。

五、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到專業清洗維護部門進行一次全面清洗。

六、消防設施設備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維修保養。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2

為了規範聯合站的設備管理,健全設備管理制度,針對設備停用,特制定聯合站設備操作票制度。

一、適用範圍:聯合站重要設備(各類壓力容器、原油儲罐)的啟、停用,必須填報聯合站設備啟、停用操作票;

二、操作票報批:設備啟、停用操作票由設備管理員填報,詳細填寫設備/裝置區域、設備計劃停用時間、設備名稱、設備停用原因,在操作任務欄中,明確停用設備具體的操作順序及操作步驟,由運行辦公室簽字認可,站領導簽章;

三、班組負責記錄設備停用前的運行狀態、運行參數,啟用後運行狀態、運行參數等,並在運行記錄、生產日誌中做好相應的記錄;

四、設備啟、停用操作嚴格按照操作票規定執行,由崗位人員操作,技術員逐項落實簽字;如果生產中遇到特殊情況,值班班長立即向設備管理辦公室彙報,由技術員下達生產指令或現場解決;

五、設備啟、停用操作票為兩聯單,存根聯由設備物資辦公室統一存檔,操作票聯下達到班組,由班組自行保存。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3

1、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現象;

2、新建、改建、擴建及裝修工程是否依法申報;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佔用;

4、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置是否合理好用;

5、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演練及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6、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消防控制室是否2人值班,並經過專門培訓後持證上崗;消防值班記錄是否齊全,記錄是否認真;

7、自動報警、自動滅火、應急廣播等消防控制設施、啟動按鈕是否完整好用,並處於良好狀態;樓層設置的內部報警電話或報警按鈕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與有關部門、人員通訊聯絡是否暢通;

8、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了物品;廚房、灶間煙道是否經常清洗;

9、室內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佔等;滅火器檢查、消火栓試壓,自動消防設施、供水系統維護保養及設施運行記錄是否齊全;

10、建築自動消防設施運行是否處於良好狀態,是否委託具有維護保養資質的企業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測;

11、有無違章設置員工集體宿舍;門窗是否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12、營業期間有無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情況;

13、顧客有無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或在室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現象;

14、燃油、燃氣管道、閥門有無破損、泄露;

15、營業結束後,燃油、燃氣閥門和非必要用電設備電源是否關閉,有無遺留火種;

16、滅火器配置數量是否充足,選型是否準確,放置位置是否明顯、無遮擋並且便於取用;

17、工作人員配備的強光照明手電筒是否完整好用。

單位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當記錄在案並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時限、部門和責任人,並加強整改期間的安全防範,確保消防安全。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4

消防器材包括:消火栓、水龍帶、乾粉滅火器、泡沫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以及消防桶、砂等。

消防器材是消滅最初起火的有效工具,為及時撲救可能發生的火災,必須嚴格管理制度。

1、各部門應將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管理保養,統一換裝。

2、經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門、個人不準擅自將消防器材用在與消防車工作無關的方面。

3、消防器材由公司負責安全的部門統一配備、安置,各部門車間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乾燥、取用方便處,任何人不得隨便挪動位置。

4、滅火器如使用後,應及時換新,不得空置。

5、各部門在安全部門通知採取防火措施後應及時執行。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5

為了促進消防目標化管理,保衞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保護公共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全院所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由院保衞處統一佈局及全面監督管理。

二、各類消防器材的管理實行責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經使用或被損壞,由責任人及時報告保衞處。

三、院保衞處負責全校消防設施及器材的維修保養及更換。並負責消防培訓及防火宣傳等工作。

四、全院的消火栓,消防用水池是滅火時的供水系統,周圍嚴禁堆放任何物品,以保證道路暢通。消防器材周圍嚴禁堆放任何物資品,確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規定,消防器材必須專物專用,不得將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六、損壞消防設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關規定處罰,造成嚴重後果者,報公安機關按有關法規處理。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6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幹部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二)定期組織幹部職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四)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五)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辦公室定期對辦公場所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二)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單位應保持樓梯暢通,嚴禁佔用樓梯、走廊,嚴禁在樓梯、走廊放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二)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出口上鎖。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定期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衞生、完好。

(二)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銷售方負責,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三)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上報領導並及時補充。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並由單位向相關單位報告。

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凡進入辦公場所、生活區域、人員密集場所內使用易燃易爆氣體(乙炔氣)、動用電氣焊明火操作的,應明確責任人、進行備案後方可施工,因管理不嚴,導致發生火災事故的,按規定追究其責任人的責任。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物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其他設施的應如實報告。

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三)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八、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一)義務消防員應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二)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四)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宣傳培訓。

(五)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三)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四)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

(五)演練結束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一)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三)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四)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五)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科室應積極配合安全維修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六)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七)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八)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單位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九)使用明火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十)場所內嚴禁吸煙並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一、物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業管理人員在中心人祕科直接領導下,認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八字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職責如下:

(一)為保護人民生命和公共財產安全,認真貫徹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精神,物業管理人員應開展多種形式的防火宣傳,普及消防安全知識。

(二)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設施,確保各類器材處於良好狀態,樓梯、走廊時刻保持暢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和封堵。

(三)辦公區域內嚴禁貯存煙花爆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及劇毒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四)安全使用天然氣,正確安裝天然氣灶具,使用中間不得離人,不得在天然氣管道周圍堆放雜物。

(五)一旦發生火警,要保持鎮靜,及時拔打119電話,將火災引發地的樓位、門牌號碼簡明扼要的通知消防隊。

(六)管好火源,嚴禁亂扔煙頭。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彰。

(二)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後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1)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2)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3)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4)未經批准,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5)謊報火警的;

(6)未經批准,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7)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説明原因的單位管理人員;

(8)阻塞樓梯、走廊等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2)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作它用的;

(3)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4)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5)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6)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按照有關辦法予以追究處理。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7

1 目的

規範庫房的防火安全管理,確保大廈弱電設備的正常運行。

2 範圍

適用於公司庫房的防火安全管理及保安部對其的消防安全檢查。

3 職責

3.1財務部負責執行此制度。

3.2保安部消防主管負責監督此制度的執行情況。

4 工作內容及要求

4.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公司所屬庫房由其所在部門設專人保管;保管員負責本庫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4.2庫房保管員必須熟知本庫房所存物品的性質、數量,並進行分類,碼放整齊,不得隨意堆放,堵塞通道。庫房存放物品的安全距離是:內牆距10公分,外牆距40—50公分,柱距10公分,頂距50公分,跺距80公分,燈距50公分。

4.3庫房保管員必須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定期盤點、核查,做到帳物相符,發現物品短缺、遺失或被盜,要在報告本部門的同時報告保安部。

4.4庫房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領物人員要在庫房門外等候領取。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8

1、種消防設施、應由技術部人員和消防員定期檢查,發現故障及時維修,隨時保證其性能良好。

2、各種消防設施,在非火警情況下,非消防人員和設備維修人員不得移動或挪作他用,更不得損壞。

3、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由安全保衞部門統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4、消防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各走道應保持暢通。

5、各部門要對所轄區域的滅火器和消防設備加強清擦,防止污垢堵塞滅火器噴口。

6、安全保衞部派專人經常檢查,發現違反上述規定的`及時教育,對不聽制止或造成設備損壞,查明情況,嚴肅處理。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19

1、幼兒園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上課時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20

1、我校屬重點防火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和《南京市消防管理辦法》。實行防火責任制。

2、各單位、各部門應積極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建立羣眾性的義務消防組織,經常性的開展業務培訓和消防演習,組織專職消防幹部參加消防部門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提高防範救火能力。

3、防火重點部位的工作人員必須經過防火訓練和考核,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不瞭解易燃易爆物質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的人員,不得從事操作和保管工作;防火重點部位要設禁火標誌、配備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做到定崗位、定責任人、定措施。

4、新生入學,由學生工作部門組織,保衞部門主講,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每年結合“119”消防日,在全校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動,通過安全知識的介紹,結合典型火災案例,增強全校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5、各單位、各部門要由專人負責做好消防器材和設施的管理、維護工作和防火安全檢查,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僅用於搶險救災之用,要佈局合理,數量保證,不得作為他用;不準隨便移位、挪動和損壞,違章視情節給予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保衞部門及時更換或補充、保證消防器材配備數量、種類及放置部位,符合規範要求、器材完好有效。保衞部門應負責全校公共部位的消防器材和設施的配備、維護、保養,並定期對全校公共部門、消防重點部位、重點實驗室進行檢查。

6、各單位、各部門要根據防火重點部位的防火要求,建立安全防火規定;新建、擴建和改造工作的設計、施工,必須執行《關於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並報有關部門審定。

7、對重點防火部門,每日進行巡查,並作好記錄,巡查中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報告。每月由負責消防安全的專職人員會同有關防火部位進行防火檢查,重大節日、寒暑假前由保衞部門組織全校性的防火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防範措施的落實。

8、對易燃易爆的化學藥品,應專庫(專室、專櫃)儲存,專人管理,嚴格採購、運輸、儲存、分發、使用和銷燬手續。

9、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採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對能整改而不認真整改的單位,先發給《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在接通知書後仍拖延不整改的發給《責任備忘錄》,並抄送上級主管部門。

10、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和責任做好防火工作,發現火警、火災時,都要立即報告,積極參加撲救工作。

11、對在消除工作中做出貢獻、成績顯著的個人和單位,學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消防管理條例造成火災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和領導的責任;損失巨大的要進行刑事處罰。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2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有關精神,消防器材是滅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為了確保其在一旦發現火情時發揮應有的.滅火效力真正起到保護公司財產少受損失的作用,為保障我公司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使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責任人為專職安全員,各種消防器材要做到:不準將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準”),勤檢查、勤清潔、勤維護(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換藥物(即“三定”);

(二)佈置在各部門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等,非消防用途作業不得動用。嚴禁隨意動用滅火器開玩笑、玩耍,如有以上違者,根據情節輕重,按照條例規定追究責任,予以處罰。

(三)如遇火險、火警或火災,動用消防器材,事後必須歸放原處,空滅火器應集中到公司門衞專職安全員辦公處,不得隨意亂放。

(四)如有關部門由於工作需要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應與專職安全員取得聯繫,必須經得專職安全員許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動用,按條例處罰,工作完畢後,物歸原處,用空的滅火器送到門衞專職安全員辦公處。

(五)消防器材為滅火所必需,因此,愛護、保養消防設詩司每個部門員工的職責。發現有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行為者,有權制止並報綜合部處理,制止者給予表揚獎勵。

(六)各部門應保管好所屬範圍的消防設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動,周圍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礙使用。

二、消防器材保養:

(一)廠區內各指定點的消防器材均由綜合部專職安全員負責統一管理保養,做到定期定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二)對於各種滅火器,專職安全員每天檢查一次,檢查結果記入《日常安全巡查表》。

(三)佈置在廠區內各定點的滅火器,凡在户外的,每當冬天來臨前,必須認真做好防凍保暖工作。

(四)使用完的滅火器必須及時清洗、灌裝常備不懈。

(五)廠區內的消防栓和其它滅火器材,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檢查測試效果,確保正常。

(六)各部門、班組、辦公室各位員工,發現消防器材有損壞、泄漏、丟失等問題時,均應自覺向專職安全員及時映,使消防器材的保養工作成為全廠員工的義務。

(七)滅火器使用後,應及時到有資質的維修公司檢查,更換已損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並做好記錄,以免滅火劑過期失效。

(八)消防設施若有損壞,應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及時報修,應由消防部門指定的維修公司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設施。維修後,應填寫《消防設施維修記錄》,註明維修原因、費用、措施、維修人等。

(九)消防設施不足時,綜合部負責人應填寫《設備申購單》,由總經理批准後,由採購部負責到當地消防部門指定廠商購買。

(十)本制度從公佈之日開始實行,實行中未盡事宜日後可進行修訂。

2、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衞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温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温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筏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2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有關精神,消防器材是滅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為了確保其在一旦發現火情時發揮應有的滅火效力真正起到保護公司財產少受損失的作用,為保障我公司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使用與管理:

1、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責任人為專職安全員,各種消防器材要做到,不準將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準”),勤檢查、勤清潔、勤維護(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換藥物(即“三定”).

2、佈置在各部門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等,非消防用途作業不得動用.嚴禁隨意動用滅火器開玩笑、玩耍,如有以上違反者,根據情節輕重,按照條例規定追究責任,予以處罰.

3、如遇火險、火警或火災,動用消防器材,事後必須歸放原處,空滅火器應集中到公司保安室專職安全員辦公處,不得隨意亂放.

4、如有關部門由於工作需要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應與專職安全員取得聯繫,必須經得專職安全員許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動用,按條例處罰,工作完畢後,物歸原處,用空的滅火器送到保安室專職安全員辦公處.

5、消防器材為滅火所必需,因此,愛護、保養消防設是公司每個部門員工的職責.發現有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行為者,有權制止並報總經辦專職安全員處理,制止者給予表揚獎勵.

6、各部門應保管好所屬範圍的消防設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動,周圍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礙使用.

二、消防器材的維護與保養:

1、廠區內各置定點的'消防器材均由總經辦安委會專職安全員負責統一管理保養,做到定期定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對於各種滅火器,專職安全員每天檢查一次,檢查結果記入《日常安全巡查表》.

3、佈置在廠區內各定點的滅火器,凡在户外的,每當冬天來臨前,必須認真做好防凍保暖工作.

4、使用完的滅火器必須及時清洗、灌裝常備不懈.

5、廠區內的消防栓和其它滅火器材,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檢查測試效果,確保正常.

6、各部門、班組、辦公室各位員工,發現消防器材有損壞、泄漏、丟失等問題時,均應自覺向專職安全員及時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養工作成為全廠員工的義務.

7、滅火器使用後,應及時到有資質的維修公司檢查,更換已損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並做好記錄,以免滅火劑過期失效.

8、消防設施若有損壞,應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及時報修,應由消防部門指定的維修公司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設施.維修後,應填寫《消防設施維修記錄》,註明維修原因、費用、措施、維修人等.

9、消防設施不足時,安全主任應填寫《設備申購單》,3萬以下由總經理批准,3萬以上由總經理審批、公司財管會批准,消防設施應到當地消防部門指定廠商購買.

10、本制度從公佈之日開始實行,實行中未盡事宜日後可進行修訂.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23

(一)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消火栓、水槍、火災自動報警器及滅火系統、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它消防產品。只限消防專用,禁止佔用、挪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二)消防器材及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堅持“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三)各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責任牌制度,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四)對本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應設立消防器材及設施配置台帳和消防器材領用台帳。各類消防器材領發一律由兼職防火員(安全員)負責。

(五)各單位必須在冬季對水溶性滅火器及室外消火栓採取防凍保暖措施,每年要對室外消火栓進行一次油漆和轉動潤滑工作。

(六)各單位新增防火部位需配消防器材,必須提出書面報告,經廠領導同意後,由消防管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消防規定予以配置。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24

一、要設有消防器材存放庫,消防器材庫要堅固乾燥、防潮,並有防盜裝置。

二、對消防器材要設有專職或兼職消防器材管理員,並建立嚴格的管理職責制。

三、消防器材存放在陰涼、乾燥處,存放要得當。

四、對消防器材嚴禁亂摸亂拿,嚴禁挪作他用或隨便外借。

五、要定期對全體人員進行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的'培訓,保證人人會用。

六、對消防器材要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切實保證所有的消防器材良好有效。

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篇25

一、目的

為加強消防設施管理,增強全公司應急救援工作,明確相關部門及人員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做好日常應急救援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維護、保養,確保突發事件能在有限的時間內得到控制和消滅,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各部門,主要消防設施包括消火栓、消防管道、消防箱、消防帶、水槍、扳手、滅火器、消防沙、消防杴、消防安全標誌、消防疏散通道以及應急救援物資等。

三、管理職責

1、後勤科負責全公司消火栓的供水系統的日常維護、保養。負責全廠消防設施的日常檢查和管理。

2、各部門、車間負責本部門及區域內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

4、總經辦安檢員負責消防設施安全管理的監督。

四、消防設施的設計、安裝、驗收與配備要求。

1、新、改、擴建項目在設計、安裝生產設施的同時,必須同時設計、安裝消防設施,消防設施設計、安裝方案必須報總經辦安檢員備案,由安檢員組織相關部門會審方案的可行性和消防設施的驗收,並監督檢查消防設施的安裝施工。

2、消防設施需要變更(如位置、數量、規格等)的車間、部門須提出申請,總經辦安檢員審批,未經批准的不得變更,後勤科保留設施變更記錄。

3、消防設施安裝標準:

(1)消防設施應按照標準定置安裝和擺放。

(2)生產區廠內消火栓間距不超過100米,消火栓地上部分距離地面垂直高度標準為640mm,地面以上部分露出紅漆。消火栓距路邊不應超過2m,距房屋外牆邊不宜小於5m,並不宜大於40m。

(3)消火栓的放水口應使用卵石滲水層,卵石粒徑20~30mm,鋪設半徑500mm,鋪設深度自地面下200mm至槽底,鋪設卵石時,注意保護好放水彎頭,以免碰壞,絕不能堵塞放水出口。

(4)室外地下消火栓應砌築消火栓井,室外地上消火栓應砌築消火栓閥門井,消火栓與開閉閥門之間兩者距離不超過2。5米。

(5)消火栓的各處開關是否靈活、嚴密、吻合,所配帶的附屬設備配件應齊。

4、消防設施和器材必須按照國家標準配備,採購消防器材時應禁止使用未經安全消防機構驗收合格的產品。

5、各部門應該根據本區域範圍需要補充和配備適用齊全的消防器材,按照程序填寫《消防設施器材申報單》總經辦安檢員進行審核。

五、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標準:

1、各車間、部門負責本部門及衞生區域內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並將消防設施的安全狀況納入每日現場設施安全管理。

2、維護保養標準:

(1)保持消防箱箱內、外無雜物,無灰塵,箱體除鏽刷漆整潔,紅色顏色。

(2)各部門使用過的消防水帶應該進行晾乾處理後放回消防箱,確保乾燥。

(3)消火栓、水帶、噴槍、扳手等齊全完好,消火栓閥杆頂部保持潤滑。

(4)滅火器定位擺放,保持外部整潔,不得隨便挪用,失效滅火器及時更換並撤出作業現場。

(5)重點部位消防水帶、噴槍直接連接消火栓。

(6)各消火栓外圍2米以內禁止堆放物品,並保持通道暢通。

3、各種消防設施應符合5s管理,表面無油污、無污物、無灰塵,清潔光亮。

六、消防設施的日常檢查管理

1、後勤科兼職消防隊在做到日常管理的同時,每月定期對全廠消防設施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問題部門整改,並將每月消防設施檢查情況進行紀錄;總經辦安檢員在現場安全監督管理中發現的消防設施安全隱患和問題隨時通知後勤科進行整改。

2、消防泵停用管理。

生產科消防泵必須24小時正常運轉,確保全廠消防供水系統滿足應急使用,不得隨意停泵,如因消防管線、閥門等局部檢修或其他改造情況確實需要停水停泵的,需求部門必須到總經辦安檢員辦理停用申請。程序如下:

(1)需求單位向總經辦安檢員提出《消防設施停用申請》。

(2)生產科確定停消防泵或區域關閉閥門及停用時間方案。

(3)消防設施管理部門(後勤科)簽字認可。

(4)由全廠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審批,總經辦安檢員登記備案。

(5)生產科根據《消防設施停用通知單》實施停用泵方案。

(6)如果因未能到期修復或其他不符合條件不能開消防泵的.,必須由需求單位重新辦理延期申請。

(7)修復完畢符合開泵條件的,生產科啟用消防設施。

3、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應急情況不得動用消防器材,如培訓演練使用必須經後勤科同意並辦理審核《消防器材使用許可證》手續,事故應急使用除外。

4、消防設施重點檢查內容和標準應包括以下內容:

滅火器

(1)滅火器是否放於固定且便於取用的明顯場所。

(2)安全插銷有無脱落或損壞等影響使用的情況。

(3)噴嘴和導粉管有無變形、損傷、老化等影響使用的情況。

(4)壓力指針指示值是否在有效範圍內。

(5)有無其他影響滅火器使用的堆放雜物等。

(6)滅火器的規格類別是否符合現場滅火使用。

消火栓

(1)消防水帶、扳手、噴槍是否齊全完好,有無水帶老化損傷情況。

(2)消火栓及管線有無漏水。

(3)消火栓附近2米內有無堆放雜物。

(4)消防水帶箱體是否完好正常。

消防泵及消防管道

(1)消防泵是否正常開啟,泵的進出口壓力是否正常(4。5mpa以上)。

(2)檢查泵電機及泵體温度、聲音是否正常。

(3)消防泵潤滑油是否變質。

(4)泵的閥門閥杆是否靈活。

(5)消防管線(地上或地下)、法蘭是否鏽蝕、漏水,各消防管道連接閥門是否開啟靈活。

消防應急器材

(1)各車間、倉庫、宿舍安全出口指示標誌是否齊全。

(2)各車間、倉庫、宿舍應急疏散通道是否保持暢通,應急照明燈是否正常。

七、消防設施檔案管理

1、後勤科—兼職消防隊安排專人建立健全消防設施檔案並及時進行更新。

(1)建立全廠消防(地上消火栓、室內、室外消火栓)系統檔案,消火栓佈置圖。

2、消防設施檔案應報總經辦安檢員備案。

八、各單位及個人必須嚴格遵守消防設施安全管理規定,否則出現以下情況的給予50—1000元處罰,情節嚴重並造成重大損失的加倍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非應急情況動用消防滅火器、消防栓的。

2、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誌不完好有效的。

3、消防設施、器材失效、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

4、存在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5、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6、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7、對消防隱患經下整改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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